106年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關 務 人 員 考 試 、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 106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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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試 別: 關務人員考試 等 別: 三等考試
類 科: 財稅行政、關稅法務 科 目: 行政法
考試時間 :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接背面)
一、在行政法規中,主管行政機關基於干預或危害防止等行政目的,往往必須依法採取 有效的行為手段,惟其手段方式並非唯一,常常須作選擇,亦即行政裁量。而依據 廢棄物清理法第 8 條規定,針對廢棄物清理,須採用廢棄物緊急清理之方法、設施、
處所及期限;又依據集會遊行法第 25 條規定,針對集會遊行若已發生嚴重脫序行為,
強制命令解散或許是唯一的選項。在此行政機關之裁量權即受到限縮,即所謂裁量 收縮。試問何謂裁量收縮之概念?而構成此種裁量收縮之情事,行政機關所應判斷 之要件又為何?(25 分)
二、依據勞動基準法第 72 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貫徹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之執行,
設勞工檢查機構或授權直轄市主管機關專設檢查機構辦理之;直轄市、縣(市)主 管機關於必要時,亦得派員實施檢查。」另依據勞動基準法第 73 條第 1 項規定:「檢 查員執行職務,應出示檢查證,各事業單位不得拒絕。事業單位拒絕檢查時,檢查 員得會同當地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強制檢查之。」上述依法之行為稱為勞動檢查,
試問此種行政行為之法律性質為何?若受檢事業單位不服勞動檢查相關行為,可循 何種行政救濟程序?(25 分)
三、甲之父親病情嚴重且情況緊急,遂開其自用小客車,飛奔趕往醫院,因醫院在市區,
顯然已超速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0 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
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或低於規定之最低時速,除有第 43 條第 1 項第 2 款情形外,
處新臺幣 1 千 2 百元以上 2 千 4 百元以下罰鍰。」而若遭取締應受處罰,惟甲係 因上述緊急狀況而違規,試問依據行政罰法相關規定,是否可減輕或免除處罰?
(25 分)
四、行政機關辦理公務人員陞遷,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9 條規定:「各機關辦理公務人 員之陞遷,應由人事單位就具有擬陞遷職務任用資格人員,分別情形,依積分高低 順序或資格條件造列名冊,並檢同有關資料,報請本機關首長交付甄審委員會評審 後,依程序報請機關首長就前三名中圈定陞補之;如陞遷 2 人以上時,就陞遷人數 之 2 倍中圈定陞補之。本機關具擬陞任職務任用資格人員,經書面或其他足以確認 之方式聲明不參加該職務之陞任甄審時,得免予列入當次陞任甄審名冊。」該機關 首長甲圈定名冊中第三名之公務人員乙陞補,並完成乙之任命程序。嗣後,原列陞 遷名冊中第一名之丙不服,提起法律救濟。試問受理救濟之機關對於人事行政裁量 決定,如何審查?而職務安定原則與有效權利保護原則的衝突如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