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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水域活動研習會」簡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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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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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9 年「水域活動研習會」活動簡章

一、目 地:

為提升國人重視水域遊憩安全與建立基本認知,鼓勵全民「親水、愛 水、知水」逕而「親近」、「瞭解」、「尊敬」及「運用」,以落實「海 洋政策」,以「向海致敬」為基本理念,藉以善用海洋資源,減少水 域遊憩傷亡事件,並喚起建立珍惜生命普世價值與年輕世代之海洋意 識,共同重視與促進水域遊憩活動與安全管理,藉以培育水域遊憩活 動管理人才,深耕台灣海洋環境,彰顯海洋國家特色。

二、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海洋運動推廣協會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海洋運動推廣協會

五、協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風景區管理處

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風景區管理處琉球管理站 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琉夏萊旅店/探索拉美

六、研習日期:109 年 8 月 14-16 日(星期五~日) 七、研習地點:屏東縣琉球鄉琉球管理站暨遊客中心 八、報名資格:

(一)各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教職員、學生。

(二)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體育、休閒、觀光等相關系所學生。

(三)中央機關、各縣市政府水域遊憩相關業務承辦人員。

(四)實際從事或對水域遊憩活動、海洋生態、海洋保育有 興趣之民眾、業者。

九、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名額:(各班額滿為止)

(2)

餐)

進階班:40 人(須繳費,三天二夜提供食宿交通等)。

(二)即日起至 109 年 7 月 31 日止,額滿時提前終止受理,並受 理若干名備取名額(備取轉正取名額由本會另行通知)。

(三)報名請至中華民國海洋運動推廣協會 (http://www.tmsa-tw.org.tw)線上報名。

註:請事先完成繳費,以利報名時填註繳費資料。

(四)現場恕不受理報名。

十、活動費用及繳費(早鳥優惠)方式及贈品:

限量海龜運動毛巾(110*28cm) 價值 450 元

海龜紀錄獎

個人如有水中相機可隨身攜帶於浮潛時拍攝海龜使用,所拍

攝之海龜於課堂上經講師確認後可獲得協會加贈之保育(金

色)水獺(中)布偶一隻。

(3)

保育水獺布偶

(1) 基礎班(僅參加第一日課程):免收活動報名費(提供中餐,住宿 及交通部分等請自理)。

(2)進階班:3,900 元/人

(含三天二夜食、宿、保險、器材使用及專車來回接送(高鐵左 營站-屏東東港)、屏東東港-小琉球來回船票、研習證書。)

贈送: 「限量海龜運動毛巾」、「限量馬克杯」及「魔術小方巾」

各 1 份。

(3)早鳥優惠:2,999 元/人(自即日起至 109 年 6 月 20 日止)。

A.凡本會會員、持有本會會員福利證或於早鳥優惠期限內完成報 名及繳費者均可享有早鳥優惠。

B.早鳥優惠期間完成報名及繳費者,由本會贈送「限量海龜運 動毛巾」、「保育(灰色)水獺布偶鑰匙圈(箭頭)」、「魔術小方 巾」(送完為止)各乙個) 。

(4)

份。

備註:

(A) 未滿 18 歲參加者應事先徵得家長(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簽章同意後使得報名參加,高齡者(60 歲 以上人員)或不便 行走者亦不受理報名。

(B) 住宿安排:(僅提供進階班學員住宿)

琉夏萊旅店 4 人房,採男女分房,如有指定 2 人房可另補足其他 房型差價(請於報名時事先告知,請參閱注意事項第 14-14 點)。

十一、繳費方式:

郵局、銀行(ATM)轉帳、匯款:

郵局局號:000-100-6 郵局帳號:347-930-1 郵局戶名:中華民國海洋運動推廣協會 江金山

使用郵局「無摺存款」請務必於繳費單備註處填註繳款人姓名

※如無法核對繳費者資訊視為報名未完成,於活動後 14 日內無息退 還,惟須扣除手續行政作業費用 10%。

十二、專車接駁交通資訊(因故無法搭乘者皆不辦理退費)

第 1 日;高雄左營高鐵站 8 點 30 分發車,預計搭乘 10 點 40 分交通船至小琉球。

第 3 日:預計搭乘 14 點交通船回東港,14 時 30 分發車至高 雄左營站。

第 3 日為星期假日,如需搭乘高鐵建議事先購票(為確保行程 順利,建議選搭 16 時 30 分之後班次)

十三、諮詢專線:

中華民國海洋運動推廣協會 承辦人:陳先生

電 話:0934-01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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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tmsatw0608@gmail.com 十四:研習會注意事項:

1. 請於報名前務必詳閱本簡章各相關資訊與注意事項,報名後即表 示已接受本活動各項規範及遵守相關規定。並請您特別留意,本 活動屬於研習會性質而非旅遊行程,如您無法接受相關研習規範 請勿報名參加。

2. 報名本研習活動前請自行評估體能狀態是否允許參加及從事本次 活動。

3. 報名後會由系統主動發送確認通知書,不再另行寄發錄取通知(備 取者除外);採先報名後繳費者,請於報名後 3 日內完成繳費,逾 時由系統自動註銷報名資格,不再另行通知。

4.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本會將會蒐集個人資料,要求輸 入個人資料原因是為須遵循針對未成年訂定之服務標準,本會將 依照個人隱私權政策使用此資訊,如不同意本會蒐集個人資料者 將無法受理您的報名,當你報名時即以表示同意本會之利用、蒐 集及已詳閱本會「個人資料直接蒐集告知(聲明)書」,如附件 4。

5. 研習相關訊息本會皆透過電子郵件轉發或公告於本會官網、粉絲 團,由於各家免費郵件信箱伺服器所提供之收件檔案容量設有相 關限制,因此請留意本會之信件是否被歸於垃圾郵件或是因檔案 過大而遭阻檔收件(如於活動前 3 週仍未收到相關通知,請主動與 本會聯繫)。

6. 有心血管疾病、氣喘或其他任何身心不適應症或不適宜戶外激烈 活動者,請經專業醫師診斷許可後再行評估報名參加本活動或請 勿報名。

7.全程參與者由本會核發研習證書

註 1:全程參與研習活動者,由本會核予登錄 16 小時終身學習

(6)

終身學習與環境教育時數各 8 小時。

註 2:未全程參與者不與發予研習證書及登錄相關時數。

8.參訓學員請務必攜帶「健保卡」備用。

9.本課程不發給課程研習資料(講義),如有需要請自備隨身碟(基 於智慧財產權,講師簡報檔提供請自行逕洽講師)。

10. 參加人員如需申請公(差)假證明請於報名時填註,報名結束後 由本會統一寄送各機關(單位)。

11. 凡遇颱風、地震、豪雨等天災因素,將依照屏東縣政府宣布停止 上班、上課辦理停止研習,不再另行補課,並採全額辦理退費。

因學員個人因素無法上課者,不予補課及退費。

12. 研習期間除由承攬旅行社業務公司依規定投保每人平安責任險 新台幣 200 萬、醫療險 3 萬元外,本會並遵照「水域遊憩管理辦 法」最低保險義務為參與者投保旅遊平安險(死殘)每人新台幣 300 萬元,醫療險(實支實付)30 萬元(15 歲以下被險人依保險 法僅得辦理意外險(死殘)200 萬元,醫療險(實支實付)30 萬 元);不足部份請另行自行加保相關旅遊及產險。

13. 本活動預計解散時間為第 3 日中午 14 時解散(會後安排有專車接 送至高雄左營高鐵站)。

14. 活動期間住宿以 4 人房為安排房型(男、女分房住宿),如需改 住其他房型時請提前告知,並補足其差額,其餘活動項目如有不 參加者將不與退費。

※2-3 人房型計算須補差額。

(1)2 人住宿 2 人房,應補足房價差額二晚共 2,600 元。

2 人同住僅需 1 人補差額,但另一人不再辦理退費。

(2)3 人住宿 4 人房應補足差額 1 人,二晚共 2,000 元。

以上價格將依照飯店所提供訂價補差額,如有變動不再另行通知。

15. 活動退費機制如下:

(7)

一、一般狀況:

(1)自報名日起至活動出發前 45 日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 8 成活 動費用(以各項優惠身分報名者退還 7 成)。

(2)活動前 44-35 日申請退費者,退還 7 成報名費用(以各項優惠 身分報名者退還 6 成)。

(3)活動前 34-25 日內申請退費者,退還 6 成活動費用(以各項優 惠身分報名者退還 5 成)

(4)活動前 24-15 日內申請退費者,退還 5 成活動費用(以各項優 惠身分報名者退還 4 成)

(5)活動前 14-1 日內申請退費者將不予退費。

(6)活動前 45 日受限本會作業、保險之故,將不再受理人員更換。

二、因天然災害(如颱風或不可抗力因素)致而影響活動延後辦理時,

因參加者本身之故而無法參加者可向本會申請退費,退還 9 成報 名費用(優惠身分退還 8 成)。

三、因不可歸責於活動者本身者而申請退費者(含報名人數不足),

由本會退回全部已繳費用(含各項優惠身分適用)。

四、因特殊事故(如喪、病、兵役等)者可檢附相關證明向本會申請 專案全額退費(喪以二等親屬內為限、病須以醫囑註記不適合從 事活動為限)。

16. 報名參加者,請務必遵守報到時間,逾時不候。無故未報到或中 途自行離隊、脫隊者,均視為自動放棄,不予退費或扣除未參加

費用(中途離隊一律簽立切結書後始得離隊)。

17.水上活動體驗部份等需視活動當日天候等狀況而定,主辦單位將 有權略做活動課程上之調整。

18.課程活動期間請遵從教練及專業人員指導。從事水上活動時,一 律穿著救生衣。未遵從教練指示而有危害安全時將禁止下水,惟

(8)

19.參與活動人員應自備泳褲、泳帽、個人隨身藥品、換洗衣物與防 曬用品等。

20.取消或延期,活動前 3 日若遇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等惡劣天候,

活動將電話另行通知,取消或擇期辦理。

21.陸上及一般水域活動以中央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 為依據,海上活動以中央氣象局發佈海上颱風警報或強風特報為 依據(本會保有最終行程變更之權利;如遇無法辦理本活動時,

將提前告知參加人員,並順延擇期辦理或辦理退費)。

22.為尊重授課講師著作權,研習期間『禁止攝影、拍照及錄音』若 有需要授課講義請自行與講師聯繫,本會不提供相關檔案;上課 中關閉手機 ,以利課程進行 。

23.本次活動相關照片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 示,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予酬 勞。

24.有關本活動相關最新公告,請至本會官網瀏覽最新訊息。對於本 活動契約內容如有任何疑義部分,歡迎來電

0934-015-925 或電子郵件洽詢(相關解釋以本會說明為主)

十五、本研習會業奉教育部體育署 108 年 12 月 31 日臺教體署全(二)

字第 1080045685 號函備查。

附件名稱:

附件 1:109 年「水域活動研習會」課程表。

附件 2:109 年「水域活動研習會」提案單。

附件 3:活動切結書(可於報到時繳交或現場填寫)。

附件 4:中華民國海洋運動推廣協會「個人資料直接蒐集告 知聲明(同意)書」。

附件 5:因應新型冠狀病毒傳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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