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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教育部「學美.美學-校園美感設計實踐計畫」 合作學校徵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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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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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年度教育部「學美.美學-校園美感設計實踐計畫」

合作學校徵選辦法

壹、 計畫依據

教育部 107 年 10 月 11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70152827 號函核定「美感教育中長程計 畫第二期五年計畫(108-112 年)」項下方案 4-1 設計校園生活美感實踐計畫辦理。

貳、 計畫目的

本計畫旨在協助全國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學校與專業設計團隊合作,進行校園環境美感改 造;透過導入設計思考,讓學校成為美感浸潤的場域,落實美感教育從校園生活開始。

參、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台灣設計研究院。

肆、計畫執行期程

本計畫所有改造案定於本(109)年 11 月中旬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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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計畫執行步驟

一、 徵選合作學校:欲申請本案之學校請於指定網頁上填寫計畫書,由台灣設計研究院

(以下簡稱設研院)籌組評審團進行評選。

二、 徵選設計團隊:設計團隊就設研院公告之各合作學校的改造標的物進行設計提案,由 評審團進行評選;合作學校須派 1 位代表參與評選。

三、 修正設計提案:獲選之設計團隊須依據評審委員會意見修改設計提案,經評審、校方 確認後,進行簽約及施作。

四、 校園改造:依據合約所載之設計圖稿進場施作,完工後由設研院與合作學校共同驗收。

五、 成果發表:施作過程及成果將製作成紀錄影片、資訊懶人包,並辦理分享會及展覽,

以為推廣。

圖 1「學美.美學」計畫執行步驟 陸、 合作學校徵選說明

一、 申請資格:

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及教育部核准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

(108 年「學美.美學-校園美感設計實踐計畫」之合作學校不得申請本年度計畫)

二、 申請類別:

(一)、 教 室:以設計打造智慧且多元,並以學習者為主體的美感學習空間。

(二)、 指標系統:就校園指標之導引功能、環境相容性、美感、裝置位置等面向進行改 善,打造安全、方便且整齊美觀的校園環境。

(三)、 其 他 類(如川堂、中廊、司令台、學生餐廳…等):針對歷史悠久的校園環境進 行診斷,以「減法設計」思維提出改善策略,透過移除或翻新等方式再造校園環 境,使其具美感。

重要事項說明:

1. 改造標的物使用者應為學生,如以教師、家長會等為主要使用者之標的物,則非本 案改造範圍。

2. 以改造校園既有項目為主,新建物、公共藝術不在本案改造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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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期程:即日起至 109 年 4 月 8 日(三)止。

二、 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請至以下網頁依步驟及內容完成計畫書填寫。

申請網址:https://is.gd/AomuNi。

三、 徵選說明會:臺北場 109 年 3 月 25 日(三)、臺南場 109 年 3 月 27 日(五),

報名期限至 3 月 23 日(一)17:00 前,額滿為止,詳情請見報名網址:

https://is.gd/luZQ9e。

三、審查方式:

(一)、 初審:採線上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之學校,由評審團針對申請學校所提交之計畫 書進行書審(暫定 109 年 4 月 30 日前,於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網公告 初審結果)。

(二)、 複審:通過初審之學校,須於指定時間參加複審會議並進行計畫簡報;未出席者 視同放棄。

(三)、 決審:通過複審之學校,由評審團至學校進行實地考察,確認各校改造標的物之 適切性及必要性後,核定學校合作資格及補助金額。

(四)、 本案通過決審之合作學校,每校補助金額最高為新臺幣 125 萬元(含稅),實際補 助金額由評審團裁定,且本計畫保有對各案補助經費做增、減之權利。

圖 2 徵選流程 柒、審查標準

序號 項目 比重

1. 申請動機及目標 30%

2. 改造標的物之適切性與必要性

(請以設計思考方式進行) 30%

3. 標的物改造前之環境整理計畫

(請以減法原則整理標的物相關環境) 20%

4. 專案人員組成架構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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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計畫書內容(請至申請網頁填寫 https://is.gd/AomuNi)

一、學校基本資料:

學校名稱

(請填寫完整校名)

學校地址

(請填寫郵遞區號)

區域:

北部

中部

南部

東部及外島

地址:

學校自籌款

(若無請填寫 $ 0)

全校學生人數 學校佔地面積

申請改造項目

教 室

指標系統

其 他(請填寫)____________

專案聯絡人 姓名 / 職稱

電話 手機 E-mail 二、學校特色:

(一)、 請說明學校「教學特色」或「課程發展重點」。

(二)、 請說明學校環境、歷史特色。

三、申請動機及改造需求:

請詳述所欲解決之校園環境問題,並就功能及美感層面說明對改造後的期待。

四、改造標的物說明:

(一)、 請詳細說明標的物目前位置、數量、使用對象、使用情境及使用頻率。

(二)、 請上傳改造標的物及周圍環境照片各 5 張(共 10 張)並填寫圖說。

(三)、 校方是否有指定施工時間(如僅能於暑假施工,或指定之開工或完工時間)。

五、標的物改造前之環境整理計畫:

請就整體環境做規劃,以減法為原則,進行周圍環境之整理與清潔,包含盤點、拆除 陳年老舊物件或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訓練。

六、專案人員組成架構:

除基本架構外,請特別說明負責項目五之處室及人員。

玖、聯絡資訊

電話:(02) 2745-8199 分機 381(程先生)、352(張小姐)。

官方社群:https://qrco.de/bbTS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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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年度「學美.美學-校園美感設計實踐計畫」合作意向書

本校 (請填寫完整校名)

申請「109 年學美.美學—校園美感設計實踐計畫」同意條款如下:

1. 本案由教育部委託財團法人台灣設計研究院(下稱設研院)執行,對於改造標的物之範 圍認定使用功能、改造方式、施作期程…等,以設研院所辦理之相關評選會議結果認定與 結果辦理,本校不得於任何階段自行追加其他標的物、或相關功能與應用。若有調整之 需求,須為設研院、評選委員會、執行之設計公司、本校共同討論並決議後為之。另,

各校之後續工程驗收人員,以設研院及各案指導委員為主。

2. 本校同意協助設研院派員至學校進行勘查。

3. 本校將指派專案聯絡人協助聯繫相關事宜。

此致

財團法人台灣設計研究院

戳印單位圖記 首長官銜章

民國 109 年 月 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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