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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年度全教總高級中等學校委員會工作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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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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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National Federation of Teachers Unions

會址:台北市民權西路 27 號 2 樓 TEL:02-2585-7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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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為您做什麼?

107 年度全教總高級中等學校委員會工作重點

全教總高級中等學校委員會 編撰 107/12/16

壹、維護會員教師權益

一、 軍公教調薪

107 軍公教調薪 3%,公立高級學校教師學術研究加給未給足 3%爭議案。查公立大專校院教 師學術研究加給表及公立中小學教育人員學術研究加給表,大專院校教授、講師及公立中小學 校長與教師各級之學術研究加給,其調增比率皆落於 2.17%~2.85%。本會業於 107 年 2 月 13 日 以全教總政字第 1070000049 號函文、3 月 3 日新聞稿、9 月 13 日記者會持續爭取調滿 3%。

二、 高級中等學校科科等值、協助行政減授鐘點、兼任行政教師節數再減一節

經本會於 106 年 8 月 10 日、10 月 2 日、11 月 28 日、107 年 1 月 2 日四次參與研修《高級 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教育部於 107 年 8 月 7 日公告,達成科科等值、協助行政 鐘點減授、兼任行政教師節數再減一節。針對技高實習與專題分組教學節數仍未調降,本會分 別於 107 年 1 月 8 日、3 月 6 日、8 月 8 日發新聞稿持續要求,並於 10 月 9 日舉行的高級中等 學校教育政策與議題研討會中,當面向范巽綠政次提出建議。

三、 全教總積極爭取技職專法施行細則第 6 條過度期聘任教師聘任權益。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 25 條規範「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 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因未配套不完整,恐造成 104~108 年聘任的教師無 法介聘。

本會察覺技職專法施行細則第 6 條所聘任之教師,恐有介聘權益受損之疑慮,積極尋求張廖 萬堅委員協助。張廖委員於今年 9/27 召集國教署、技職司與本會召開協調會,作成決議教育部 應保障前述教師之介聘權益,促成教育部 12/19 以臺教技(一)字第 1070216227 號函解釋,104 年-108 年間聘任之技高專業科目教師但未具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者,不受技職專法第 25 條第 1 項 之規定,得依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規定申請教師介聘。

本案特別感謝張廖萬堅委員一路陪伴與支持。張廖委員除促成函釋之釋出,並於本次會期中 提案增訂技職專法第 25 條之一,入法保障高職專業類科教師介聘權益。

四、 代理教師比照專任教師數額,領取特教加給。

經本會 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校發綜合座談中爭取,自 107 年 8 月 1 日起,代理教師可以比 照教師待遇條例,比照專任教師領取特教加給:持有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 1800 元/月,未具特 殊教育教師證書者 600 元/月。

五、 推動「公立國民中小學附設補習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兼任(職)人員工作費支給表」之 研修

教師兼任附設補習學校校務主任、組長,或兼任進修部主任、組長等日間部教師,其工作 費支領節數應向上調整 0.5 節/週。

貳、關注升學測驗與考招制度

一、 參與教育部 111 升學考招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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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會成立研究小組,並於高級中等學校委員成立核心決策小組,持續因應關注 111 年升學考 招發展。

2. 經本會長期主張與要求重視學生學習歷程,並且學測考科數應降為五選三(國、英、數、社、

自五科任選三科)。招聯會接納本會五選三之主張與要求,108 學年度起大學校系申請入學參 採學測科目數降為四科,未來配合新課綱實施,學測考科數預計調整為三科;且本會主張於 甄選第二階段時,學習歷程檔案資料應佔至少一半比例以上。

3. 欣見教育部參採本會長期主張之大學招生專業化,刻正進行大學招生專業化相關計畫,各大 學逐步發展各自之招生條件與評量尺規。

4. 本會長期主張大考命題應朝「落實新課綱」、「完整學習」方向進行,並應建置題庫以利高 中現場教師參考。欣見教育部與大考中心逐步朝此兩方向進行。

5. 本會於 4 月 19 日「多元入學研議小組第三次會議」主張,統測採計比例不得高於 30%且不得 為 0,學習歷程採計比例應提高至 50%。5 月 10 日經招策會常務委員會通過同意,統測專一 專二考科數不得超過 4 科;技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學習歷程比重至少為 40%、統測成績採計 不得超過 40%(最低不得為 0);學習歷程部分,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至多採計 6 件,其他學習成果至多採計 3 件。

6. 反對「科技校院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之申請資格,僅限定「實驗教育」之學生:4 月 10 日全教總新聞稿「技專校院特殊選才創造特權階級 升學制度的公平性完全被破壞」提出教 育部第一次辦理之「科技校院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有三分之一的招生名額是保留給「實 驗教育」的學生,等於是為「實驗教育」學生開了一個後門。經本會呼籲後,108 學年度之 簡章,已修正為「技職特才與實驗教育組」,不再將實驗教育單獨置為一個組。

7. 因應新課綱與新考招發展,107 年繼續辦理「學生學習歷程暨大學考招研討會」,計 20 場次;

並於 4 月至 5 月間,辦理 5 場技專考招變革,宣傳 108 啟動之三項變革。

二、 參與 108 課綱相關研修會議

本會派員代表參與 108 課綱相關研修會議超過百場,包括:課審大會、課程研修小組(普 高、技高與綜高、進修與實技)、實作評量研修會議、技專院校考招小組會議等;並多次以新 聞稿表達對 108 課綱與其相關配套措施之意見(1/7、2/23、3/6、5/31、10/22)

三、 反對技高全面實施外部標準化評量規模的實作評量規劃

配合 108 新課綱,教育部規劃於技術型高中(技高)推動辦理實作評量,由技專校院入學測 驗中心(測驗中心)負責試題研發與試務行政,在台灣師範大學成立實作評量推廣中心,負責評 審人員培訓、評量場地設備查核及宣導推廣,將 106 至 110 年設定為規劃期,擬在 110 年對 108 學年度入學之高職生施測,並將評量成績納入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為四技二專入學採計項目。

全教總通盤檢視現階段實作評量的政策與推動,認為實作評量的辦理將造成技高端不論是學生專 業技能學習或學校運作上之衝突,教育部宜審慎考量,不宜貿然推動。

全教總於相關會議上(9/25、10/22、11/14)發言反對實作評量貿然施行;10 月 22 日發布 新聞稿「技職教育改革應對症下藥 全教總要求全面停止推動實作評量」;於 10 月 31 日發動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連署「全面停止實作評量規劃與推動」,並持續與教育部對話。

在多次與教育部溝通後,12 月 7 日欣見兩中心(推廣中心與研發中心)已將 110 後的實施 期程刪除,朝向教師增能發展進行,在實作評量未臻成熟之前,不會貿然規劃實施期程。

四、 爭取設立技高共同科目推動中心

3 月 29 日本會代表出席「多元入學研議小組第二次會議」,建請國教署設立獨立的技高共 同科目推動中心,以滿足現場老師增能的需求;3 月 31 日於「實作評量第 5 次會議」中,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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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署正面回應,設立技高共同科目推動中心(國文-高雄高工;英文-嘉義高工;數學-松山家 商;社會-三重商工;自然-北門農工)。

五、 辦理大學學測及指考與試題評論

持續辦理大考學測及指考評論會;派員出席教育部大學各類招生考試重要日程安排協調會 議;派員出席技測中心舉辦之統測試題評論會。

六、 辦理技專校院考招與試題評論

持續辦理技專校院統測試題評論會,共計 126 名教師參與評論;派員出席技職司會議研議 四技二專統測命題品質精進策略;派員參與統測命題研討會;派員參加四技二專簡章研討會議,

針對本會於 5 月 8 日發布之新聞稿「桃園統測市場大停電 試務疏失造成學生權益受損 應確 實檢討並彌補學生損失」做出回應,108 學年度統測時間為 108/05/04、108/05/05;冷氣故障 時,試場開門窗與電風扇。考生不得因此要求更換試場、加分或延長考試時間;電燈故障時,

自故障時間起算,最高延長考試時間 20 分鐘。

參、 投入課程教學與教育專業

一、 多年來力擋教師評鑑入法,促成教育部於 1051004 發布新聞稿,明確表達教師專發展評鑑於 106 學年度轉型為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目前持續辦理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第三期計畫中。

二、 派員參與課程教學與評量協作中心高級中等學校課程實施配套議題小組、職校群科課綱推動工 作圈、參與職校課程總體計畫書審查、參與進修學校課程大綱學校課程計畫審查、參與教學卓 越獎、職校創意等。

三、 派員參與建教合作審議委員會、專家小組、建教生權益保障事項調查報告專家會議。

四、 派員參與教育部優質高中職認證會、參與高級中等學校評鑑會。

五、 派員參與業界專家協同教學補助方案、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補助方案。

六、 派員參與科學班、實驗班、全部班級、非學校型態等實驗教育申辦審查及訪視。本會支持實驗 教育精神,及依照實驗教育特定理念所實施之實驗教育,審查時力抗及反對假藉實驗之名,違 背實驗教育理念之申請。

肆、 參與教育法律與法規修訂

一、 關注技術與職業教育法施行爭議及子法研訂:第 25 條及 26 條爭議。

二、 關注實驗教育三法施行及相關修法。

三、 關注特教學校校務會議組成規範。

四、 推動超額教師輔導遷調或介聘辦法研修。

五、 推動《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研修。

六、 推動《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研修。

七、 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研修。

八、 為更完備校長遴選聘任程序,持續關注修訂《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

與補充規定。

九、 隨時提供法規修訂與函釋訊息:透過委員會系統,分享法規修訂與函釋訊息。

伍、 關注學校發展與需求

一、 國立學校校長遴選:

成功爭取國立學校校長之各校遴選工作小組,應安排學校人員以三人為原則(一名教師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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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名家長代表,一名由工作小組指派),公差假至候選校長學校進行訪談與了解;派代表 參與 107 年度教育部國立學校校長遴選委員會擔任教師組織代表;派出多人參與校長考評,協 助各校遴選校長相關事宜。

二、 全教總持續爭取增加高中職教師員額

全教總於 10 月 9 日校發綜合座談中,要求依照員額數標準核給各校應有之員額數,使員額 到位;具體提出應修正《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普通高中之教師員額編制修 正為 2.7 人/班,綜高及技高之員額編制修正為 3 人/班。

三、 全教總爭取降低高中職班級人數

106 年 10 月 28 日高中校發綜合座談國教署具體回應降低高中職班級人期程如下:107 學年 公立學校普高 38 人技高 37 人、108 學年 36 人、109 學年 35 人;私立學校以 45 人為原則。

四、 全教總爭取校務評鑑簡化

全教總派員參加高級中等學校評鑑會,建議應簡化校務評鑑,盡量少書面資料;評鑑委員 態度應尊重對等;評鑑方式應採滾動式修正。

陸、 定期辦理高級中等學校研討會、召開委員會並積極參與各項會議

一、 每學年上、下學期各辦理一場高級中等學校教育政策與議題研討會。107 學年度第一學期校發 綜合座談中並邀請到范巽綠政次、邱乾國參事率領教育部、國教署相關部會人士參與,與高中 職一線教師討論相關教育議題。

二、 定期與教育部部次長、司長、國教署署長及各處室組科座談。

三、 每三個月定期召開高級中等學校委員會議,並列席參與各會員工會高中職委員會議。

四、 積極參與各項會議與諮詢會。

柒、 其他協助事項

一、 協助因應國立學校改隸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事宜。

二、 協助啟動學校團體協約之運作與諮詢。

歡迎使用臉書(FB)老師加入本會臉書社團『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高級 中等學校委員會』;或加入全教總 Line@。

@全教總高級中等學校委員會服務團隊

主委 張瓊方 老師 (t1083@nksh.tyc.edu.tw)南崁高中 副主委 廖耿志 老師 (musehorn@yahoo.com.tw)臺中二中 副主委 臧俊維 老師 (danbest@ms.smvhs.kh.edu.tw)三民家商 中區主任 許莉甄 老師 (p0937484838@yahoo.com.tw)暨大附中 政策部 張文昌 老師 (wayne9773@gmail.com)松山家商 政策研究員 巫彰玫 老師 (fairykittywu@gmail.com)彰化高商 法務中心執行長 林金財 老師 (danharry.lin@gmail.com)

集體協商中心研究員 林清松 老師 (chingson@mail.ltsh.ilc.edu.tw)

秘書 邱薏慈 02-28587528#305 (choice0704@nftu.org.tw)

全教總 line@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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