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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師高徒計畫執行成效評估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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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RB 系統編號:PG10505-0188 機關計畫編號:1042001774

「明師高徒計畫執行成效評估之研究」

結案報告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委託研究報告

中華民國 105 年 10 月

(2)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105 年度委託研究計畫

GRB 系統編號:PG10505-0188 機關計畫編號:1042001774

「明師高徒計畫執行成效評估之研究」

結案報告

委託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委託單位:綜合規劃組

計畫主持人:徐秀燕 博士

計畫研究單位: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 印製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10 月

※ 本研究報告僅供參考,不代表本部意見。

勞動部編印

(3)

摘要

本研究為瞭解「明師高徒計畫」近 3 年來之執行成效,透過:1.國內外學徒 制相關文獻料蒐集現代學徒制之特點,進而深入瞭解歐美先進國家,如德國、

英國、美國、加拿大、澳洲等各國對於學徒制之施行細節、推動方式以及整體 效益與本計畫加以比較分析差異之處;2.運用勞動部提供之民國 102 年度至 105 年度期間參與本計畫之 1,618 位師傅以及 3,280 位徒弟相關資料,進行近 3 年來 參訓師徒之背景、訓練內容以及離退訓情形等次級資料統計分析以深入瞭解本 計畫之成效;3.舉辦全國 5 區分署轄區辦理專家座談會,透過學者、師徒以及各 分署人員三方會談瞭解本計畫執行面上的問題;4.設計三類問卷分別進行抽樣調 查師傅版問卷共 514 份、徒弟版問卷共 266 份以及就服人員版 71 份進行統計調 查本計畫執行之成效。從上述 4 類資料綜合顯示本計畫與先進國家之間現行學 徒制之差異與缺點所在;而在專家座談會、問卷調查等實證研究中了解到本計 畫之制度訓練一年期,大多未申請展延;部份採僱用制,與本計畫目的為在職 訓練使得本計畫對於勞動力產值難以認定;徒弟訓後亦有將近四成於同職類就 業、但僅四成對薪資感到滿意,且將近三成認為應提升訓練津貼補助,顯示出 在本計畫給予津貼補助未能充分提供參與本計畫強烈動機;再者,本計畫之宗 旨為「傳承工作技能與經驗,促進就業」,期望透過本計畫之執行,促進待業青 年之工作技能、培養工作態度、進而提高青年就業率,卻因師徒訓練品質良莠 不齊、提前離退訓率高、訓練資源的重複挹注以及傳統技藝就業的困難並未能 證明藉由本計畫可有效提升其就業率。雖然本計畫立意良善,但因本計畫之制 度與執行面存有不足之處,以致於成效卻不如預期。最後,本研究依據研究成 果提出建議:在現行可實施建議中包括確認徒弟參與動機、加強師傅訓練能力、

建立徒弟反應管道、僱用前訓練期、優質師傅延長訓練、改善徒弟經濟問題、

簡化計畫文件規定應適度改善;而就中長期而言,建議在控管師徒訓練品質、

補助獎勵缺工職類、建立職能認證制度、制定質量併具指標、保存傳統技藝職 能、提高計畫參與榮譽能有所加強。

(4)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緣起及主旨 ... 1

第二節 研究方法 ... 6

第三節 小結 ... 11

第二章 國內文獻資料蒐集與分析 ... 13

第一節 明師高徒計畫緣起與說明 ... 13

第二節 明師高徒計畫執行概況 ... 20

第三節 小結 ... 44

第三章 國外文獻資料蒐集與分析 ... 45

第一節 現代學徒制 ... 45

第二節 德國學徒制 ... 51

第三節 英國學徒制 ... 54

第四節 美國學徒制 ... 57

第五節 加拿大學徒制 ... 60

第六節 澳洲學徒制 ... 63

第七節 小結 ... 66

第四章 計畫參與師徒與專家之座談調查分析 ... 68

第一節 座談目的及討論議題 ... 68

第二節 執行方式 ... 70

第三節 質性歸納分析 ... 73

第四節 小結 ... 81

第五章 計畫參訓師徒之意見調查分析 ... 83

第一節 研究設計 ... 83

第二節 師傅問卷分析 ... 90

第三節 徒弟問卷分析 ... 109

第四節 就服人員問卷分析 ... 143

第五節 小結 ... 149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 153

第一節 結論 ... 153

第二節 政策建議 ... 156

第三節 研究限制 ... 160

參考文獻 ... 161

附錄一 明師高徒執行成效評估問卷(師傅版) ... 165

附錄二 明師高徒執行成效評估問卷(徒弟版) ... 169

附錄三 明師高徒執行成效評估問卷(就服人員版) ... 174

附錄四 五區分署專家座談會議紀錄 ... 176

附錄五 期中報告會議記錄 ... 203

附錄六 期中報告審議意見與修正說明 ... 206

(5)

附錄七 期末報告會議記錄 ... 211 附錄八 期末報告審議意見與修正說明 ... 214

(6)

圖目錄

圖 1-1-1 民國 94-104 年青年失業率與整體失業率趨勢變化圖 ... 1

圖 3-1-1 韓國學徒制實施流程 ... 50

圖 5-1-1 師傅問卷分析架構 ... 84

圖 5-1-2 徒弟問卷分析架構 ... 84

(7)

表目錄

表 1-1-1 反應層次評估構面 ... 5

表 2-1-1 勞動力發展署公告之職類 ... 16

表 2-2-2 全國 5 區分署之師傅人數 ... 21

表 2-2-3 參與本計畫師傅之性別分布 ... 21

表 2-2-4 參與本計畫師傅之性別、訓練職類分布情形 ... 22

表 2-2-5 全國 5 區分署師傅訓練職類之分布差異 ... 24

表 2-2-6 參與本計畫師傅之年齡分布 ... 26

表 2-2-7 不同訓練職類師傅所帶領之徒弟人數 ... 26

表 2-2-8 全國 5 區分署之徒弟人數 ... 28

表 2-2-9 參與本計畫徒弟之性別分布 ... 28

表 2-2-10 參與本計畫徒弟之年齡分布 ... 28

表 2-2-11 參與本計畫之徒弟學歷分布情形 ... 29

表 2-2-12 參與本計畫徒弟之訓練狀態(105 年 5 月) ... 29

表 2-2-13 參與本計畫之徒弟,歷年度訓練狀態之趨勢 ... 30

表 2-2-14 參與本計畫之徒弟,全國 5 區分署之訓練狀態差異情形 ... 30

表 2-2-15 參與本計畫之徒弟,訓練狀態與性別之關聯性 ... 30

表 2-2-16 參與本計畫之徒弟,訓練狀態與教育程度之關聯性 ... 31

表 2-2-17 參與本計畫之徒弟性別與訓練職類關聯性 ... 32

表 2-2-18 全國 5 區分署徒弟訓練職類之分布差異 ... 35

表 2-2-19 參與本計畫之徒弟,教育程度與訓練職類之關聯性 ... 38

表 2-2-20 參與本計畫之徒弟,訓練職類與訓練狀態的關聯性 ... 40

表 2-2-21 徒弟離退訓原因 ... 42

表 2-2-22 離退率超過 50%職類之離退訓原因 ... 43

表 3-1-1 學徒制與其他在職訓練模式比較表 ... 46

表 3-4-1 美國 2013-2015 年度學徒制執行概況 ... 60

表 4-2-1 專家座談會代表出席參與會議名單 ... 70

表 5-1-1 各訓練職類之參訓徒弟人數 ... 88

表 5-2-1 師傅訓練地點分署區域別 ... 90

表 5-2-2 師傅性別分布 ... 90

表 5-2-3 師傅年齡層分布 ... 91

表 5-2-4 師傅教育程度分布 ... 91

表 5-2-5 師傅職業年資分布 ... 91

表 5-2-6 師傅訓練職類分布 ... 92

表 5-2-7 師傅得知本計畫管道 ... 93

表 5-2-8 師傅參與本計畫原因 ... 93

表 5-2-9 師傅所收徒弟數 ... 94

表 5-2-10 師傅平均訓練月數 ... 94

(8)

表 5-2-11 訓練月數與訓練職類之交叉分析 ... 95

表 5-2-12 師傅提供職類發展規劃 ... 96

表 5-2-13 師傅提供之發展規劃方式 ... 96

表 5-2-14 發展規劃與訓練職類之交叉分析 ... 97

表 5-2-15 師傅有無申請延長訓練 ... 98

表 5-2-16 師傅申請之延長訓練月數 ... 98

表 5-2-17 師傅核准之延長訓練月數 ... 99

表 5-2-18 師傅是否僱用徒弟 ... 99

表 5-2-19 訓練職類與僱用徒弟之交叉分析 ... 99

表 5-2-20 師傅僱用之衡量標準 ... 100

表 5-2-21 師傅未僱用徒弟之原因 ... 101

表 5-2-22 師傅有無徒弟離退訓 ... 101

表 5-2-23 訓練職類與提前離退訓之交叉分析 ... 102

表 5-2-24 師傅認定之徒弟離退訓原因 ... 103

表 5-2-25 師傅認定之徒弟學習態度 ... 103

表 5-2-26 師傅認定之師徒關係 ... 104

表 5-2-27 師傅認定之訓練效益 ... 104

表 5-2-28 師傅對於本計畫滿意度 ... 105

表 5-2-29 師傅對於主管機關相關活動滿意度 ... 105

表 5-2-30 師傅推薦或再參與本計畫意願 ... 105

表 5-2-31 師傅問卷信度分析 ... 106

表 5-2-32 KMO 與 Bartlett’s 球形檢定 ... 106

表 5-2-33 師傅問卷構面因素之萃取 ... 107

表 5-2-34 師傅問卷測量構面相關性矩陣 ... 108

表 5-3-1 徒弟訓練地點分署區域別 ... 109

表 5-3-2 徒弟性別分布 ... 110

表 5-3-3 徒弟年齡層分布 ... 110

表 5-3-4 徒弟教育程度分布 ... 110

表 5-3-5 徒弟訓練職類分布 ... 110

表 5-3-6 徒弟得知本計畫之管道 ... 112

表 5-3-7 徒弟參與本計畫之原因 ... 112

表 5-3-8 徒弟每週訓練天數 ... 113

表 5-3-9 每週訓練天數與訓練職類之交叉分析 ... 113

表 5-3-10 徒弟每天訓練時數 ... 114

表 5-3-11 每天訓練時數與訓練職類之交叉分析 ... 115

表 5-3-12 徒弟平均訓練期間 ... 116

表 5-3-13 徒弟有無申請延長訓練 ... 116

表 5-3-14 徒弟申請延長訓練之月數 ... 117

表 5-3-15 徒弟核准延長訓練之月數 ... 117

(9)

表 5-3-16 徒弟與師傅有無僱用關係 ... 117

表 5-3-17 僱用關係與訓練職類之交叉分析 ... 118

表 5-3-18 徒弟受僱用者,師傅給予之薪資(扣除訓練津貼) ... 119

表 5-3-19 訓練職類與薪資級距之交叉分析 ... 119

表 5-3-20 徒弟未受僱用者,師傅有無給予津貼福利 ... 121

表 5-3-21 額外津貼福利與訓練職類之交叉分析 ... 121

表 5-3-22 徒弟是否有中途離退訓 ... 122

表 5-3-23 離退訓與訓練職類之交叉分析 ... 122

表 5-3-24 徒弟離退訓之原因 ... 123

表 5-3-25 徒弟結訓後就業情形 ... 124

表 5-3-26 訓後就業與訓練職類之交叉分析 ... 125

表 5-3-27 徒弟轉換職類者之謀職管道 ... 126

表 5-3-28 徒弟未就業者之未就業原因 ... 126

表 5-3-29 徒弟訓後工作之性質 ... 127

表 5-3-30 徒弟訓後覓職期間 ... 127

表 5-3-31 訓後覓職期間與訓練職類之交叉分析 ... 127

表 5-3-32 徒弟訓後工作與計畫關聯性 ... 129

表 5-3-33 訓練職類與計畫關聯性之交叉分析 ... 129

表 5-3-34 徒弟訓後之薪資水準 ... 130

表 5-3-35 徒弟對薪資之滿意度 ... 131

表 5-3-36 徒弟認為本計畫應加強之處 ... 131

表 5-3-37 徒弟認定師傅之專業知能與技術 ... 132

表 5-3-38 徒弟認定師傅之教學技巧態度 ... 132

表 5-3-39 徒弟認定之師徒關係 ... 133

表 5-3-40 徒弟認定師傅之訓練規劃 ... 133

表 5-3-41 徒弟對訓練場地設備材料之滿意度 ... 133

表 5-3-42 徒弟認定之訓練效益 ... 134

表 5-3-43 徒弟對本計畫之滿意度 ... 134

表 5-3-44 徒弟對適訓評估之滿意度 ... 134

表 5-3-45 徒弟對主管機關相關活動之滿意度 ... 135

表 5-3-46 徒弟推薦或再參與本計畫意願 ... 135

表 5-3-47 師徒在相同測量構面上的差異性 ... 135

表 5-3-48 徒弟問卷信度分析 ... 136

表 5-3-49 KMO 與 Bartlett’s 球形檢定 ... 137

表 5-3-50 徒弟問卷構面因素之萃取 ... 137

表 5-3-51 徒弟問卷測量構面相關性矩陣 ... 141

表 5-4-1 就服人員性別分布 ... 143

表 5-4-2 就服人員年齡層分布 ... 143

表 5-4-3 就服人員年資分布 ... 143

(10)

表 5-4-4 就服人員學歷分布 ... 144

表 5-4-5 就服人員任職分署區域別 ... 144

表 5-4-6 就服人員職位別 ... 145

表 5-4-7 就服人員師徒配對次數 ... 145

表 5-4-8 就服人員推介本計畫理由 ... 145

表 5-4-9 就服人員適訓評估考量因素 ... 146

表 5-4-10 就服人員師徒配對考量因素 ... 146

表 5-4-11 就服人員是否執行工作進度報告 ... 147

表 5-4-12 工作報告之用途 ... 147

表 5-4-13 就服人員對結訓徒弟就業追蹤情形 ... 148

表 5-4-14 就服人員認定本計畫之效益與滿意度 ... 148

(11)

第一章 緒論

勞動部自 2013 年推動「明師高徒計畫」,為行政院「促進青年就業方案」

中加強工作技能訓練或課程之一環,目的係為提升青年專業技術能力,透過師 徒教導之訓練傳承工作技能及經驗,促進其就業。本章節將詳細介紹本研究之 執行方式,藉由國內外文獻分析、問卷調查、專家座談會等研究方法,提出明 師高徒計畫之回饋意見及政策建議。

第一節 研究緣起及主旨 一、背景分析

鑑於少子化、高齡化、高等教育普及與產業結構改變等種種因素影響,青 年就業問題是目前世界各國所關心的主要議題之一。青年是國家人力資源發展 的主要勞動力來源,亦是國家經濟實力能否長穩進步的主要關鍵。青年就業是 指年齡介於 15 至 24 歲間的人口,青年就業指的即是 15 至 24 歲從事勞動工作 的勞動力。

在現今少子化趨勢下,青年勞動力有快速下降的趨勢。若以整體青年就業 人口而言,從 94 年的 94 萬 4 千人下降至 104 年的 79 萬 6 千人,少了將近 15 萬青年勞動人口(勞動部,2016)。根據主計處調查資料,104 年的 15-19 歲失 業率達 8.63%,雖然比起 94 年的 11.97%略低;但在 20 至 24 歲這群青年間,失 業率反而從 94 年的 10.33%攀升至 104 年的 12.59%,提高了將近 2 個百分點。

且近 10 年來,青年失業率幾乎皆高於 10%的水準(如圖 1-1-1)。

94年 95年 96年 97年 98年 99年 100

101

102

103

104 15~19歲 11.97 11.46 11.13 11.42 13.55 10.93 11.22 9.80 9.65 8.78 8.63 20~24歲 10.33 10.10 10.56 11.89 14.67 13.51 12.71 13.17 13.75 13.25 12.59 整體 4.13 3.91 3.91 4.14 5.85 5.21 4.39 4.24 4.18 3.96 3.78

0.00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4.00 16.00

%

圖 1-1-1 民國 94-104 年青年失業率與整體失業率趨勢變化圖

(12)

在科技不斷發展,資訊日新月異的今天,許多傳統技藝因為在工業生產鏈 中的作用逐漸減小,而被新一代青年所忽視、遺忘,漸漸的退出了歷史的舞臺。

傳統工藝多有著數十甚至數百年以上的歷史,經過古代、近代、現代三個時段 的發展演變,正面臨著蛻變和再生的考驗。蛻變過程中即遭逢老一輩與新一代 的技藝傳承與銜接。除了青年勞動參與率的降低之外,勞動市場更因平均薪資 成長緩慢、國內產業創新不足及缺乏自創品牌等因素,造成大量人才出走與外 流;適者生存的原則不僅適用於自然界,也適用於工藝與文化產業,20 世紀的 一百年間、傳統工藝從鼎盛期日漸下滑,到世紀末,已衰退到歷史的低點。

二、師徒制定義

師徒制被定義為是一種組織內的人際關係形式,其中一位較為資深、經驗 豐富的師傅,對一位較資淺的學徒負有工作發展上的協助與指導之義務。良好 的師徒制度能夠減少組織中教育訓練的成本,且透過師徒關係,能使組織中之 資訊有效率的流通,達成組織社會化(Kram, 1985)。

師徒關係制度的良好運作,能夠提高師徒關係的品質,增加彼此之間的信 任感(Allen & Eby, 2008)。不僅徒弟能受益於師傅的指導快速步上軌道,師傅 也因良好的師徒關係、徒弟與其他夥伴的賞識,而從中獲得成就感(Kram, 1985;

Noe, 1988)。

在師徒關係中,師傅給予徒弟職業功能與心理社會上兩方面的支持。職業 功能包括:提供徒弟具有挑戰性的任務、從旁激勵、提供實作機會、保護、以 及督導等。這些功能提高了徒弟的眼界與學能。心理社會功能包括:接納與肯 定、提供諮詢、友誼與角色模範。這些功能有助於提高徒弟個人認同的自我價 值感(Kram, 1985)。

三、訓練成效評估

訓練成效評估中的「訓練」(Training)是指組織為了協助成員學習與工作相 關的知識、技術及能力(KSAOs),而開發出一套系統性的訓練規劃來協助組織

(13)

成員習得應具備之能力,藉此訓練組織員工有效完成該職務工作(Noe, 2006)。

Noe 更進一步提出系統性的訓練設計過程,其中包含七個步驟如下:1.訓練需求 評估;2.確保參與員工有足夠的動機與需求完成訓練的各項內容;3.營造出學習 環境中各項有利的學習元素,以利受訓成員能順利學習;4.確定受訓者能將受訓 內容應用到工作崗位上;5.發展訓練評估計畫,在訓練評估計畫中擬訂合宜的評 估指標,以及尋找合適的評估方式,並規劃成本效益分析;6.選擇合適的訓練方 式;7.進行訓練計畫評估,也就是檢視該訓練是否達到組織的預期指標及獲益程 度,同時也是考核訓練是否能提升組織的整體營運績效。Noe 指出,此過程就是 以教學系統設計(Instructional Systme Design,ISD)為原則而設計的,其中隱 含了分析(步驟 1、2)、設計(步驟 3、4、5)、發展、實施與評量(步驟 6、7)

的 ADDIE 模型。

成效評估除了是一系統性的整合設計過程外,根據 Scriven(1967)所提出 的概念,訓練評估可依其目的而分為形成性評鑑(Formative Evaluation)與總結 性評鑑(Summative Evaluation)兩大類。形成性評鑑通常用於訓練課程設計、

形成的過程中,包含訓練需求評估、課程組織設計、課程實施方式和課程推廣 計畫等項目,為使訓練課程能夠不斷改進,須歷經試用、評估、修正等程序,

確保受訓人員順利學習且對課程感到滿意。雖然形成性評鑑通常耗費較為龐大 的資源,但訓練內容會因形成性評鑑而變得更精確、更易了解、更具吸引力。

而總結性評鑑主要用於參訓後,受訓人員能力改變程度的評估,通常包括知識、

技能、態度、行為等方面的改變,也可能涵蓋企業組織整體績效的提昇。總而 言之,就如同陳沁怡(2003)將訓練成效評估定義為:藉由系統性蒐集各項訓 練成果相關資訊以判定訓練成效的過程,這個過程不僅是評斷訓練成效,更須 進一步進行修正與改善。

另根據 Kirkpatrick(1998)評估四層次模式,訓練成效可分成反應、學習、

行為以及績效等四層面來加以評估,此模式假設,除非較初階層面發生變化,

否則較高階層面無法產生成果,且蒐集評估指標時,亦應循次依序蒐集,也就

(14)

是應先蒐集反應層面指標,再蒐集學習、行為及績效層面指標。分別而言,反 應層面代表學員參訓後,對於訓練課程的立即反應,也就是課程滿意度;學習 層面代表學員參訓後,在知識、技能、態度上所產生的改變,隨著培訓項目的 不同,改變可能著重於知識擴展、技能提昇或態度轉變,也有可能三者兼具;

行為層面代表學員參訓後,出現了何種程度的行為改變,但因行為層面的測量 較為不易,故有時會以學員行為改變的意願(例如,願意找機會應用所學於工 作中)或信心程度(例如,有相當的信心能夠應用所學),來代替實際行為的評 量。績效層面則代表學員參訓後,對於企業組織所產生的整體效益,只是此層 面的評估將更為不易。

另外,湯志民(1988)認為評估的功能可分為 6 項:激勵(促進訓練單位、

訓練師資和學員人人努力)、反饋(蒐集資訊檢討反省)、品評(評斷其成就,

特別是用於補救之功能)、改進(改善決策)、品管(管制整個計畫訓練之執行 歷程)及診斷(指出訓練活動或情境中之問題和困難)等,系列性的循環評估 模式,檢視每個實施階段的缺失並立即給予改善。

根據 Lee 和 Pershing(2002)所提,問卷內容可分為十一項反應評估構面(如 表 1-1-1)。但由於該測量構念取向為反應層次指標,對於就業或職場能力提升的 追蹤評估概念(也就是學習、行為、績效等指標)尚未納入該評估構面,若要 進行成效追蹤調查得融入其他專家學者所提出的成效追蹤概念。如目前以勞動 力發展署補助的職業訓練班,在結業後都必須辦理職訓評估,評估內容包括管 理指標(場地設備、師資、學員滿意度、行政管理及會計制度)、輔導指標(結 學員的就業率、穩定就業率、取得技術檢定的比例等)、結訓學員滿意度(包括 結訓學員對場地、設備、師資的滿意度、職訓課程對受訓者目前工作或尋找工 作的助益程度)。在職訓結束後三個月,主辦單位與委辦單位再度進行追蹤訪問,

以了解學員在結訓後就業時的狀況,以及訓練技術對就業是否有幫助。後者屬 於完整的績效評估流程,較適合評估訓練發展績效。

(15)

表 1-1-1 反應層次評估構面

反應評估構面 目的和問題範例

課程目標/內容

評估參與者期望的課程目標。課程的適當性、結構、困難 度、更新。課程內容是否達到既定目標?課程主題和學習 活動的順序是否適當?

課程工具

確保課程中使用的書面資料具有效用、效率、是有用的。

課程使用的材料和課程目標具有一致性?課程教材有助於 了解這個主題?

授課方法/技術

判斷是否有適當和有效的教學方法,包括提供技術,媒體 技術。教學方法能有效的學習課程內容?利用多媒體傳達 課程資訊是有用的?

教練/指導者 對講師/指導者的演講技巧、領導能力和整體效能進行評 分。老師上課是否有作好準備?老師的介紹容易理解嗎?

教學活動 評估課程中和課後活動的適當性和有效性。教學活動是有 幫助去學習課程的內容?教學活動是否組織良好?

課程時間/長度 評估課程的時間長度和整個方案。節目內容是否有足夠的 時間?課程時間長度是否足夠去學習計畫的目標?

訓練環境

評估是否有適當的物理訓練環境,包括教室、餐飲設施、

住宿和休閒設施。訓練設施是否有利於學習?當需要時視 聽設備是可用的?

預計行為/期望

評估參與者的計畫和期望,並能運用所學到的東西在工作 上,解決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難。課程內容是適用於目前的 工作?參與者可以運用所學解決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難?

後勤/行政

評估計畫、註冊、其他後勤及行政相關事項的流暢性和有 效性。計畫安排在方便的時段嗎?是否是容易參加的課 程?

整體評估

評估所有參與者對於整個計畫的滿意度和感覺。參與者如 何將這課程和其他課程進行比較和評價?參與者在這課程 中學到的最有價值的東西是什麼?

課程改善的建議

徵求意見和建議改進未來相同或類似的課程。參與者要如 何改進這個課程?參與者會推薦這堂課程給其他同事嗎?

為什麼會?為什麼不會?

資料來源:整理自 Lee 和 Pershing(2002)

四、研究主旨

有鑑於此,勞動部自 102 年 10 月 2 日起開始推動「明師高徒計畫」,期望 發掘出隱沒在民間技藝且有助於青年就業或創業的潛在契機職類,採師徒式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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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教學,透過師徒緊密互動,協助青年早日取得工作技能,並培養良好工作態 度。「明師高徒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執行至今已滿兩年有餘,截至 105 年 5 月底止曾參與本計畫並帶領徒弟訓練之師傅為 1,611 人,參訓 5,473 人、新訓(開 訓)人數 3,280 人,結訓人數 925 人。然尚未針對其執行成效進行評估,已累積 的次級資料也尚未進行統計分析。

本研究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之需求建議,提出相關的研究設計,目的 為透過多元化資料精確瞭解措施之執行結果,並提出改善建議,促使辦法執行 更加圓滿。研究執行策略為:1.座談會:透過全國五轄區內師傅、徒弟及專家學 者等三方座談,瞭解計畫實行的規劃面是否完善,執行面是否有特殊困難,計 畫實行的績效品質及不同產業類別的需求面等,並評估整體措施是否能反應促 進就業的預期效益;2.文獻及次級資料分析:檢視各國所訂定之師徒制措施發現,

其推動方式、整體效益及分析皆會互相牽動,並更進一步分析歐美先進國家,

如:德國、英國、美國、加拿大、澳洲等,針對師徒制執行成效、具體評估方 式進行歸納整理,藉由國內外相關文獻,以及近 2 年執行單位所蒐集的次級資 料分析等,能有效瞭解我國辦理現況及他國的預防工作規劃;3.問卷調查:分為 三部分,分別瞭解師傅、徒弟、就業服務人員,針對本計畫之申請流程、師徒 配對評估、徒弟訓練過程、師徒互動關係、費用發放等面向,實施問卷追蹤調 查加以評估辦理成效狀況。為能建立問卷的有效性,本研究於問卷發展前先整 理歐美先進國家及鄰近國家師徒制相關文獻,蒐集相關訊息以確認問卷的測量 面向,問卷發展完成後由專家審查,最後執行正式施測以瞭解計畫實施是否達 成預期效果。綜合上述之研究方法,歸納研究結果及擬定政策建議,以作為勞 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未來政策修正之參考依據。

第二節 研究方法

一、國內文獻蒐集及分析

本研究將針對「明師高徒計畫」之緣由、計畫的內容、績效指標、計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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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等,透過國內相關的期刊、書籍、論文、研究報告、政府出版品以及相關 統計資料,進行比較分析。並透過勞動力發展署近 2 年執行單位所蒐集的資料 等,作進一步分析有效瞭解我國辦理現況及他國的預防工作規劃。

二、國外文獻蒐集

蒐集各先進國家,如:美國、加拿大、英國、德國等國及鄰近國家,如:

澳洲對於師徒制之推動方式、整體效益及分析,並與我國明師高徒計畫措施之 差異及研究分析。有鑑於國外學徒制多為結合學制,並有公會訂立職能基準,

作為支撐學徒制的基礎,然而台灣因國情差異,短時間內可能無法仿效這些制 度。因此,文獻蒐集會依照「非結合學制」以及「在職訓練(On-the-Job Training)」

為兩大主要方向。借鏡國外的發展經驗,分析上述 5 個國家針對青年所規劃之 在職訓練措施,將有助於瞭解我國「明師高徒計畫」的利弊,並思考因地制宜 作法,促進我國青年就業。

三、問卷調查

明師高徒計畫為待業青年提供在職訓練,因此本研究之問卷設計將依據 Noe

(2006)所提出訓練評估之 2、3、4 步驟,探討參訓青年之動機與需求、師徒 制有利學習之元素以及應用至工作崗位程度,並透過國內外文獻、政府資料結 果之彙整研擬設計問卷,為促使研究調查趨於嚴謹及專業度,邀請相關學者專 家共同提供專業知識並討論修訂,對本研究問卷的完整性及可信度,給予適度 的建議,藉以提升問卷設計品質,及問卷規劃方向的正確度。依據本研究之調 查對象,問卷版本分為:師傅版問卷、徒弟版問卷以及就業服務人員版問卷(詳 見附錄一、二、三),其相關之問卷內容如下:

(一)「師傅版」問卷

本研究預計以「曾帶領徒弟」的師傅為主要問卷發放對象,依據勞動力發 展署提供之資料顯示,此類師傅人數為 1,611 人,與需求書要求之師傅問卷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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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份相當接近,回收率需為 30%以上方能達成。「師傅版」問卷內容主要區分 為四部分:

1.基本資料:目的為瞭解師傅的基本資料,題項包含性別、年齡、教育程度、

訓練地點、訓練職類、師傅年資、計畫得知管道、參與動機、徒弟人數、徒弟 訓練期間、徒弟離退訓原因(選答)、是否留用徒弟(是與否的原因為何)、協 助徒弟就業及是否申請展延等。

2.滿意度:詢問師傅對於參與本計畫以及相關規定的滿意度等。

3.訓練過程:目的為瞭解師傅在訓練期間對徒弟訓練成效之評量,題目針對 達成訓練目標、知識與技術移轉、職涯指導、能力提升等面向進行測量。

4.未來參與意願及建議:目的在詢問師傅未來參與政府其他計畫之意願、推 薦本計畫給同業、並給予開放式文字敘述之建議。

(二)「徒弟版」問卷

本研究將以「已結訓」的徒弟為主要問卷發放對象,依據勞動力發展署提 供之資料顯示,102 年 10 月 2 日至截至 105 年 5 月底止參訓 5,473 人、新訓(開 訓)人數 3,280 人。目前徒弟結訓人數為 925 人,要達成需求書要求之 250 份有 效問卷,需有約 30%回收率。而離退訓徒弟有 1,378 人,且調查離退訓徒弟之緣 由為何,亦能提供本計畫重要之調整依據,因此徒弟版問卷設計將能同時含括 結訓與離退訓之徒弟。「徒弟版」內容主要區分為四部分:

1.基本資料:目的為瞭解徒弟的背景資料,題項包含:性別、年齡、教育程 度、受訓地點、訓練職類、得知管道、參與動機、訓練時數期間、是否為雇用 制、是否申請展延、離退訓原因(選答)、訓後就業情形、工作項目與訓練內容 關聯性、薪資水準以及對本計畫之建議等。

2.滿意度:詢問徒弟對於師傅教學的滿意度(專業知能與技術、教學技巧態 度、師徒關係、訓練規劃、場地設備材料)以及計畫滿意度(適訓評估、計畫 規定、相關活動)等。

3.訓練成效:針對徒弟訓後是否達成訓練目標、習得知識技能、提升工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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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增加適應力與抗壓性、增加職場倫理認知等面向進行測量。

4.未來參與意願及建議:目的在詢問徒弟未來參與政府其他計畫之意願、推 薦本計畫給他人、並給予開放式文字敘述之建議。

(三)「就服人員版」問卷

本研究預計以實際參與過本計畫之就業服務人員為主要問卷發放對象,為 能有效瞭解就服人員對於本計畫之建議,預計按照各分署參與本計畫人員之比 例,分配各分署名額,再以就服人員媒合師徒之人數為抽樣標準,媒合越多對 師徒之就服人員,優先列為問卷發放對象。「就服版」問卷主要分為四部分:

1.基本資料:性別、年齡、年資、教育程度、全國 5 分署區域別、職別、師 徒配對經驗等。

2.參與本計畫之執行狀況:推介本計畫之理由、師傅評估考量、徒弟評估考 量、訓練中追蹤訪查、工作成果自評、訓後就業追蹤。

3.本計畫執行成效評估:主管輔導與支援程度、本計畫對徒弟之成效(工作 技能、工作態度、工作環境、作業模式)、交流平台、技藝傳承。

4.對本計畫看法:促進青年就業、提昇青年勞動力素質、未來計畫支持度、

並給予開放式文字敘述之建議。

(四)問卷實施方式 1.對象

參與「明師高徒計畫」之人員,其中就業服務人員 50 份、原以師傅身份之 參與人員 500 份,及原以徒弟身份之參與人員 250 份,共 3 類對象。預期有效 回收問卷 800 份以上。抽樣母群體以勞動力發展署所提供之 102-105 年的師徒名 冊為主要調查對象。

2.抽樣說明

本研究以分層隨機之比例配置法,進行有效樣本選取,採用此方法目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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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樣本分佈的均衡性,避免選取同一區的樣本,選取方式依照需求書規定之 師傅、徒弟及就服人員三群樣本。並按照勞動力發展署公告之 30 個訓練職類,

按各層樣本數目從各層中隨機抽取樣本單位調查。

分層比例抽樣步驟為:

(1).將調查總體按一定的標的分層。

(2).計算各層的樣本數目。

公式:𝑛𝑛𝑖𝑖 = 𝑛𝑛𝑛𝑛𝑁𝑁𝑖𝑖 式中:

N:總體單位數目 Ni:第 i 層單位數目 n:樣本總數

ni:第 i 層樣本數目 四、專家座談會

於全國 5 轄區各辦理 1 場次的專家座談,總計辦理 5 場。邀請對象為各分 署之主管或代表、參與計畫之師傅及徒弟各 2 位、及 3 位專家學者參與會議。

透過論壇的主持人引導參與者孕育構想,期有助於達到進一步作決策的目標。

研究團隊先行設計好所要深入討論的焦點主題,將參與者的想像與主題進行連 結,並針對他人的意見相互提出評論,俾能激發團體的創意,藉此瞭解計畫的 規劃面、實施面及供給面是否符合師傅、徒弟兩者的需求,並藉由座談會萃取 出計畫實施的缺失,以利檢討與改進。聚焦於最後的結論,具體提出政策建議。

討論大綱建議如下:

1.師徒制與僱傭關係應如何區分?如何保障徒弟之權益?

2.現行明師高徒計畫師徒雙方除訓練關係外,亦允許有勞僱關係存在,為保 障徒弟權益,並兼顧本計畫推動之意旨,以下何種模式最適合作為未來計畫修 正之方向?原因為何?

(1)師徒間均屬訓練關係,但可給予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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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師徒間均屬勞僱關係,由師傅依法給予徒弟工資。

(3)維持現狀,除訓練關係外,亦允許有勞僱關係存在。

(4)師徒間屬先訓練後僱用關係,訓練期間師傅得給予徒弟津貼,僱用期 間,由師傅依法給予徒弟工資。

3.參與本計畫師徒之背景為何?師傅與徒弟參與本計畫之動機為何?參與 本計畫後,是否滿足當初師傅、徒弟參與之需求?

4.參與本計畫之師徒,對於申請流程、師徒配對、訓練補助、訓練時間之調 整建議為何?師徒對於訓練過程(訓練項目、教學能力、訓練材料設備)有無 改進之建議?師徒對於本計畫之查核機制(不定期訪視)有無改進調整建議?

5.參與本計畫之師徒,對於該職類適用明師高徒計畫與否之意見?若有離退 訓之情形,是何類原因造成離退訓?離退訓是否源於該職類不適合採用師徒制 訓練之故?

6.參與本計畫之徒弟,訓後是否有從事相關職類,有或沒有的原因為何?目 前薪資水準如何?在目前工作職位的留任率如何?除了薪資之外,參與本計畫 後,徒弟在能力提升、職涯準備上是否有所提升?

7.請參與座談會的專家學者針對上述 6 項討論問題,有無改進之建議?能否 提供國內外類似計畫之參考模式及經驗分享?

8.配合各轄區之不同產業發展特色,各分署能否初步發展各職類之訓練單元,

以便能客觀評估師傅資格與徒弟訓練成效?請各分署提供各職類師傅帶訓徒弟 之比例排名,並針對未帶訓徒弟之師傅,探討該職類為何較少徒弟投入參訓?

分別從需求層面、訓練過程層面與未來發展層面等角度進行探討。

第三節 小結

針對我國面臨之青年勞動力下降、傳統產業結構變遷以及青年失業率問題,

勞動部特推出「明師高徒計畫」,以師徒制 1 對 1 貼身指導,期能促進待業青年 之工作技能、培養工作態度,進而提高青年就業率。本研究以國內文獻蒐集,

初步了解明師高徒計畫近 2 年執行成效,並透過國外文獻蒐集,借鏡歐美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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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師徒制推動方式、整體效益,比較分析與我國明師高徒計畫差異之處,了 解我國師徒制實施之利弊。此外,並搭配專家學者與參與師徒之座談會,配合 國內外文獻,集思廣議,共同提出對明師高徒計畫之改進建議。最後以問卷施 測方式,蒐集近 2 年來參訓師徒對本計畫之滿意度、訓後成效等資料,進一步 探索其執行成效。藉由多元研究方法之採用,整合各來源之研究成果,提出對 我國「明師高徒計畫」之具體改進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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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國內文獻資料蒐集與分析

本章節主要說明近年台灣青少年勞動力因高等教育普及、全球化衝擊,所 面臨之就業處境,以及勞動部為協助青少年就業所推動之「促進青年就業方案」。 並介紹「明師高徒計畫」之執行方式,最後針對執行近 2 年之明師高徒計畫,

以其執行概況作成效之分析。

第一節 明師高徒計畫緣起與說明

一、緣起

(一)青少年就業概況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網頁資料庫查詢(行政院主計總處,2016)顯示,民 國 104 年青少年(15~24 歲)人口總數為 299.1 萬人,其中勞動力人口數為 90.5 萬人,勞動力參與率為 30.24%,較上年略增 0.88%。相較於經濟合作暨發展組 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網頁所提 供,2015 年國際青少年勞動力參與率統計(OECD, 2016):德國 48.4%、英國 62%、美國 55%、加拿大 64.2%、澳洲 67.3%,顯示我國的青少年勞動力參與率 遠低於歐美先進國家。

104 年青少年就業人數為 79.6 萬人,其中以「服務業部門」55.3 萬人,占 69.50%最多,其次依序為「工業部門」23.1 萬人,占 29.07%,「農業部門」1.1 萬人,占 1.43%。各行業就業人數,以「製造業」17.3 萬人最多,占 21.77%,「批 發及零售業」16.1 萬人次之,占 20.19%,「住宿及餐飲業」14.3 萬人居第三,占 17.93%。各職類青少年就業人數較多者,依序為「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28.6 萬人,占青少年總就業人數之 35.90%,「生產操作及勞力工」24.4 萬人,占 30.61%,

「事務支援人員」11.0 萬人,占 13.77%。(行政院主計總處,2016)由此部份統 計資料可看出,青少年進入職場多從事勞力密集之基層勞工、提供服務之服務 業以及事務性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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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年青少年從事部分時間、臨時性或人力派遣等非典型工作者計 19.3 萬 人,占全體青少年就業者 24.74%,主因其在學比率高,希望選擇工時較短或較 具彈性之工作類型所致。青少年有酬就業者,每月主要工作收入之經常性收入 為 24,128 元,較上年增加 487 元或 2.06%,近年呈微幅成長趨勢,如扣除利用 課餘或假期工作者,則為 26,832 元。按收入級距觀察,以 25,000~未滿 30,000 元者占 29.72%最多,逾 3 萬元者占 24.29%。可見青少年有 4 分之 1 從事非典型 工作,且每月平均薪資約為 2 萬 4 千元,只比最低薪資高 4 千元。

104 年青少年平均非勞動力人數 208.6 萬人,較上年減少 4.4 萬人,未參與 勞動之主要原因為「求學及準備升學」有 199.5 萬人,占 95.60%。另根據教育 部統計處教育統計查詢網(教育部,2016)「大專效院校數」資料顯示,103 學 年大專校院總計有 159 所;另「學齡人口淨在學率」資料也顯示,高級中等教 育 15~17 歲淨在學率為 93.66%、高等教育 18~21 歲淨在學率為 70.85%。比對勞 動力參與率、在學率之統計資料可知,我國 15~24 歲青年因高等教育普及,就 學機會增加,導致青年紛紛追求高學歷、較少意願進入就業市場。

(二)學用落差

根據教育統計查詢網「各級學校畢業生數」資料顯示,102 學年普通高中(含 普通科、綜合高中)畢業人數約有 12.9 萬人、職業高中有 11.3 萬人、專科有 1.8 萬人、大學有 22.8 萬人,顯示我國的技職教育體系,在中等教育階段尚稱平衡,

然而到了高等教育階段即強烈地向大學教育傾斜。根據美國教育學者 Martin Trow(1973)所提出的高等教育擴張趨勢模型,高等教育在學率未達 15%者為 菁英型(Elite Type),15~50%為大眾型(Mass Type),超過 50%則是普及型

(Universal Access Type),顯示我國高等教育早已邁入普及型。

然而高等教育擴張,產業結構卻沒有太大的改變,產業與人力結構失調是 導致學用落差的主因(王立昇,2014)。根據教育部統計處「99-101 學年度大專 校院畢業生就業薪資巨量分析」(教育部,2016)報告顯示,大學畢業生以流向 就業市場為主,平均人數為 8.9 萬人、占 49.2%;專科畢業生以升學為主,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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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為 0.8 萬人、占 53.3%,其次為就業,約有 0.6 萬人、占 37.1%。而觀察就 業行業別,大學畢業生以「製造業」和「批發及零售業」為主,合計占 45.2%;

專科畢業生因就讀護理科人數較多之故,以「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為 主、占 39.4%,「製造業」和「批發及零售業」分居二、三位,合計占 32.9%。

顯示我國青少年勞動力雖有高等教育的加持,然畢業後仍多從事製造業操作組 裝人員、銷售人員和服務人員等非專業人員之工作。

(三)促進青年就業方案

為使青年人口能順利進入勞動市場,行政院於民國 96 年推動「青年就業促 進方案」(96-98 年),共提出 4 個面向、13 項實施策略及 57 項政策措施,經檢 討後於 99 年賡續推動「協助青年就業接軌方案」(99-101 年),以協助青年從校 園接軌至職場為主軸,強化青年職涯探索、職場體驗、就業媒合、創業服務及 專長培訓,並針對長期失業者加強就業促進服務,期能減緩青年失業問題,縮 小青年失業率與全體失業率之差距。

依據 102 年行政院長提示,為協助青年圓夢,希望透過政策與制度的規劃,

幫助青年有機會實現理想與希望,鑑此為具體落實,勞動部於 103 年更整合跨 部會資源推動「促進青年就業方案(103-105 年)」(勞動部,2014),對青年所面 臨的職涯迷惘、職業及勞動市場認識不足、學用落差等問題,提出跨部會促進 青年就業策略及具體措施。其中為強化青年工作態度及專業職能,提升個人價 值,以協助青年就業力,特於 102 年 10 月 2 日推行「明師高徒計畫」(勞動部,

2014)。

二、計畫辦法

「明師高徒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為協助時下待業青年具備更豐富多元 之職涯適應能力,運用訓練自主化、彈性化、個別化及長期訓練機制等特色,

將隱藏於民間之師徒教導學習管道予以制度化,並跳脫正規教育方式,透過嚴 謹之適訓評估,提供客製化之訓練,由師徒間自主議定訓練內容,結合師徒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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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之優良傳統,做為技術與經驗傳承之訓練管道,除促進青年就業外,亦能解 決廠商(師傅)缺工與技術斷層問題。

(一)適用對象

本計畫之參訓青年須符合下列資格:年滿 15 歲以上 29 歲以下,非在學未 就業之中華民國國籍青年,但中途自行離訓或經退訓達 2 次(含)者,自第 2 次離 (退)訓日起 2 年內(含當年)不得參加本計畫。有意願參與之青年,應上網登入計 畫交流平台報名參訓,有效期限自報名完成當日起至當年度 12 月 31 日止。

本計畫之帶訓師傅須符合下列 3 項資格:1.10 人以下事業單位之雇主、受 僱勞工或自營作業者;2.具備勞動力發展署公告之訓練職類專長,且實際工作 5 年以上,公告職類以就業或創業機會明確,需長期學習養成,並具有勞動市場 價值者為最優先考量(詳細職類請見表 2-1-1);3.符合下列各項之一者:

(1).具有與專業領域相關專業或技術

(2).曾任國際級或國家級重要專業競賽選手、教練或裁判者。

(3).曾獲頒國際級或國家級重要專業技能獎項者。

(4).具不易羅致之特殊專長或技能,持有作品或證明者。

(5).具有新興就業機會之特別領域專長,經長期學習且持有證明者。

表 2-1-1 勞動力發展署公告之職類

序號 訓練職類

1 手工藝品工作人員 2 傳統技藝工作人員 3 插畫漫畫工作人員

4 裝潢木工

5 廚師

6 機動車輛維修人員 7 麵包點心及糖果製造人員

8 水電工

9 混凝土工

10 成衣服飾加工人員 11 縫紉、刺繡及有關工作人員 12 鐘錶眼鏡專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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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1 勞動力發展署公告之職類

序號 訓練職類

13 視覺藝術創作人員 14 皮革製品及有關工作人員

15 模板工

16 會展人員

17 新娘婚紗造型及婚禮策劃人員

18 精密機械

19 冷凍空調

20 金屬砂模製造及金屬表面處理人員 21 珠寶及貴金屬製作人員

22 紡織及針織機械操作人員 23 農、林、漁、牧業專業人員

24 板金工

25 寵物美容師

26 塑膠射出模具專業人員 27 重機械操作及維修人員

28 車體裝修工

29 自動控制工程師

30 金屬塗裝

(二)師傅資格審查

符合上述 3 項資格之師傅,須向主要訓練地點所在地之分署提出申請。分 署首先會確認文件完整性,未備齊者則通知限期補正。師傅申請文件備齊後,

分署將組成專家遴選小組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者尚需完成相關教育訓練研習,

始能成為本計畫之師傅。待分署將師傅資訊登入計畫交流平台(師傅基本資料,

包含:經歷、年資、專長等及簡易訓練規劃,包含:訓練期程、訓練目標、訓 練地點、訓練方式及相關配合事項等),供青年登記報名參訓。師傅有效期限自 通過當日(含)起算二年。期限屆滿後,師傅資訊將自計畫交流平台下架,且師傅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署得廢止其資格:1.違反本計畫師傅之義務,情節重大;

2.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3.訓練不當或 不能勝任指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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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徒弟適訓評估

除了為師傅資格把關,分署亦得為有參訓意願青年提供計畫說明、個人特 質測驗及注意事項提醒等服務。其中包含兩階段之面談,以下分別敘述之:1.

電話面談:確認青年相關報名資訊、所選職類及師傅,同時安排參與計畫面談。

2.計畫面談,分署須確認下列事項:(1).資格確認:確認符合報名資格;(2).參訓 動機:釐清青年參訓目的,協助青年對參訓需求及期待有所瞭解;(3).計畫說明:

對計畫內容進行說明,協助青年對計畫規定更為認識;(4).人才測評工具:協助 青年對自身特質有所認識,搭配職類分析青年是否適合參加本計畫;(5).注意事 項提醒:職類環境介紹分析,及所選參訓師傅之相關資訊等事項。

(四)師徒配對流程

1 名師傅同一時間最多訓練 2 名徒弟,有特殊情形且經同意者,不在此限。

分署須協助配對面試作業,包含:1.確認師傅意願:提供參訓青年資料,確認師 傅面試意願;2.面試安排:通知師徒雙方面試時間地點;3.輔導面試:協助青年 準備面試事項,如面試禮儀及服裝等;4.參與面試:輔導師徒進行面試,並給予 必要之協助;5.結果通知:面試結束後,確認師傅願意教授之徒弟名單,經分署 簽核後通知青年。

(五)產生訓練綱要

師徒配對完成後,為增進讓師徒雙方之瞭解,分署積極安排師徒間之會面 及溝通,以做為後續訓練綱要撰寫基礎。各階段會談之重點如下:1.開始階段:

為師徒間建立關係,引導雙方增加對彼此的熟悉度;2.發展階段:聚焦在會談所 欲達成之目的上,針對互相的提問做協助溝通;3.結束階段:預備結束會談,如 有需要,則預約安排再次會談。

訓練綱要初版的擬定,以師傅對於徒弟之認識及前期蒐集之訓練資訊為基 礎,引導並協助師傅規劃訓練大綱及規劃所需技術養成期間。如有必要,分署 得代繕訓練綱要及檢核表完成後,再向師傅說明代繕內容,確認內容符合師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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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及內容無誤,確認後完成初版訓練綱要及檢核表。

師徒雙方確認訓練綱要:初版完成後,安排分署與師傅、徒弟進行三方會 談,由分署協助師傅向徒弟進行訓練綱要說明,並詢問徒弟意見,於師徒雙方 都可瞭解及同意後,再請師徒雙方確認簽名。

(六)訓練期間師徒注意事項

本計畫於訓練期間最長一年,但考量部分職類技術需長期養成,故經分署 評估同意延長者,最多得延長訓練一年。訓練期間師傅應辦事項如下:

1.親自督導訓練,批閱徒弟訓練雙週誌,並定期檢核學習或訓練成效;

2.提供徒弟技能訓練、職涯指導及促進工作態度;

3.不得將與訓練目的無關之任務交予徒弟執行,且所託付之任務應切合徒弟 能力。

4.無償提供訓練設施、設備供徒弟使用;

5.應對徒弟說明操作訓練設施、設備程序並示範後,始得讓徒弟進行操作;

6.徒弟有離(退)訓之事實,應於 5 日內告知分署。

7.應配合分署參與教育研習、訓練查核及成效評估等事項。

訓練期間徒弟應辦事項如下:

1.接受師傅指導、遵守相關作業及管理規範,確實完成訓練範疇內所託付之 任務;

2.遵照師傅說明示範方式,操作使用訓練設施及設備;

3.按時填寫訓練雙週誌,並與師傅依訓練綱要定期檢核成效;

4.參訓期間因故離(退)訓,應於離(退)訓之 15 日前告知師傅及分署;

5.參訓期間受僱用,應於受僱日之次日起 10 日內告知師傅及分署;

6.配合分署參與教育研習、訓練查核及成效評估等事項;

(七)津貼補助

為協助師徒安心訓練,只要每月訓練時數達 100 小時以上,勞動力發展署

(30)

就補助師傅每月 5,000 元的指導費、補助徒弟每月 10,000 元的訓練津貼。師徒 補助得按月申請,惟訓練期間內前 3 個月之補助款於第 4 個月當月 10 日前申請。

但徒弟於訓練期間內前三個月中途離(退)訓,師傅之訓練費及徒弟之訓練津貼將 不予核發。訓練期間師徒雙方是屬於訓練關係,非僱用關係,並依雙方簽訂之 訓練契約施訓,並無《勞動基準法》之適用,師傅不必為徒弟加保勞健保,徒 弟於訓練期間由分署投保勞工保險。但訓練期間受僱用者,由僱用單位依法投 保勞工保險。

(八)在訓與訓後協助事項

為掌握訓練過程,各分署透過密集的實地訪視及電話關懷,隨時掌握青年 參訓狀況,並提供青年意見反映管道。此外,為提升參訓青年對本計畫之認同 感,並加強職場共通知能,各分署亦規劃辦理青年在訓期間回流訓練機制,定 期辦理共通知能教育研習。

為加強掌握徒弟訓後就業情形,除由系統於結訓後第 3 個月、第 6 個月、

第 9 個月及第 12 個月進行勞保勾稽外,另針對系統未勾稽到勞保紀錄之青年資 料,輔以人工就業認定,確認是否就業,以追蹤就業成果。各分署於青年結訓 後,為具有專長技術之青年造冊,鍵入勞動力發展署「青年職業訓練資源網站」

之青年人才資料庫專區,以供事業單位雇主選才,並供有志結合創業之人士交 流互動。

第二節 明師高徒計畫執行概況

本節說明「明師高徒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自民國 102 年 10 月 2 日起 推動至 105 年 5 月份之執行成效,將分別以訓練年度、分署區域別、師傅和徒 弟背景資料(性別、年齡、教育程度等)、訓練職類、訓練狀態等變項,進行資 料統計分析(資料來源請參見:勞動部,2016)。

(31)

一、師傅分析

表 2-2-2 為參與本計畫之師傅人數在全國 5 區分署的分布情形,可見除了北 基金馬宜花分署的師傅人數較多外,其餘各分署師傅人數皆差異不大。

表 2-2-2 全國 5 區分署之師傅人數 區域別 師傅數(人數) 比例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390 24%

桃竹苗分署 301 19%

中彰投分署 303 19%

雲嘉南分署 306 19%

高屏澎東分署 311 19%

總計 1611 100%

表 2-2-3 為參與本計畫之師傅其性別分布情形,以男性師傅為多數,是女性 師傅的 2.5 倍。

表 2-2-3 參與本計畫師傅之性別分布 性別 師傅數(人數) 比例

男 1146 71%

女 465 29%

總計 1611 100%

表 2-2-4 為參與本計畫之師傅其性別、訓練職類分布情形,以性別差異之程 度來進行比較分析。各職類以男性師傅所占比例來看,幾乎全為男性師傅(男 性比例達 90%以上)的職類,共計 11 項:裝潢木工(4,為方便對照,此為各 訓練職類之序號)、機動車輛維修人員(6)、水電工(8)、混凝土工(9)、

鐘錶眼鏡專業員(12)、模板工(15)、精密機械(18)、冷凍空調(19)、

金屬砂模製造及金屬表面處理人員(20)、板金工(24)、自動控制工程師(29)。

男性師傅居多(男性比例達 60-80%)的職類,共計 7 項:傳統技藝工作人員(2)、

插畫漫畫工作人員(3)、廚師(5)、麵包點心及糖果製造人員(7)、視覺藝 術創作人員(13)、珠寶及貴金屬製作人員(21)、農、林、漁、牧業專業人 員(23)。男女性師傅均等(男女比例約 50%)的職類,共計 4 項:手工藝品 工作人員(1)、成衣服飾加工人員(10)、皮革製品及有關工作人員(14)、

(32)

會展人員(16)。女性師傅較多(女性比例達 70%以上)的職類,共計 4 項:

縫紉、刺繡及有關工作人員(11)、新娘婚紗造型及婚禮策劃人員(17)、紡 織及針織機械操作人員(22)、寵物美容師(25)。

表 2-2-4 參與本計畫師傅之性別、訓練職類分布情形

序號 訓練職類 男 比例 女 比例 總計

1 手工藝品工作人員 83 57% 63 43% 146 2 傳統技藝工作人員 55 85% 10 15% 65 3 插畫漫畫工作人員 22 73% 8 27% 30 4 裝潢木工 135 99% 1 1% 136 5 廚師 38 70% 16 30% 54 6 機動車輛維修人員 316 99% 2 1% 318 7 麵包點心及糖果製造人員 58 81% 14 19% 72 8 水電工 83 100% 0 0% 83 9 混凝土工 53 91% 5 9% 58 10 成衣服飾加工人員 22 43% 29 57% 51 11 縫紉、刺繡及有關工作人員 6 21% 23 79% 29 12 鐘錶眼鏡專業員 9 90% 1 10% 10 13 視覺藝術創作人員 57 75% 19 25% 76 14 皮革製品及有關工作人員 7 58% 5 42% 12 15 模板工 22 96% 1 4% 23 16 會展人員 5 42% 7 58% 12 17 新娘婚紗造型及婚禮策劃人員 10 7% 137 93% 147 18 精密機械 29 100% 0 0% 29 19 冷凍空調 37 100% 0 0% 37 20 金屬砂模製造及金屬表面處理人員 6 100% 0 0% 6 21 珠寶及貴金屬製作人員 23 77% 7 23% 30 22 紡織及針織機械操作人員 0 0% 3 100% 3 23 農、林、漁、牧業專業人員 31 70% 13 30% 44

24 板金工 9 100% 0 0% 9

25 寵物美容師 29 22% 101 78% 130 29 自動控制工程師 1 100% 0 0% 1

總計 1146 71% 465 29% 1611 表 2-2-5 呈現全國 5 區分署中師傅訓練職類之分布差異。若不分區域別,訓 練職類前三名者分別為:機動車輛維修人員(6),師傅人數 318 人,占全體師 傅 20%;其次為新娘婚紗造型及婚禮策劃人員(17),師傅人數 147 人,占全

(33)

體師傅 9%;再次為手工藝品工作人員(1),師傅人數 146 人,占全體師傅 9%。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以下簡稱北分署),訓練職類前三名者分別為:機動車 輛維修人員(6),師傅人數 60 人,占北分署全體師傅 15%;其次為裝潢木工(4),

師傅人數 58 人,占北分署全體師傅 15%;再次為寵物美容師(25),師傅人數 53 人,占北分署全體師傅 14%。

桃竹苗分署(以下簡稱桃分署),訓練職類前三名者分別為:機動車輛維修 人員(6),師傅人數 71 人,占桃分署全體師傅 24%;其次為手工藝品工作人員

(1),師傅人數 37 人,占桃分署全體師傅 12%;再次為新娘婚紗造型及婚禮 策劃人員(17),師傅人數 29 人,占桃分署全體師傅 10%。

中彰投分署(以下簡稱中分署),訓練職類前三名者分別為:手工藝品工作 人員(1),師傅人數 46 人,占中分署全體師傅 15%;其次為新娘婚紗造型及婚 禮策劃人員(17),師傅人數 39 人,占中分署全體師傅 13%;再次為機動車輛 維修人員(6),師傅人數 38 人,占桃分署全體師傅 13%。

雲嘉南分署(以下簡稱南分署),訓練職類前三名者分別為:機動車輛維修 人員(6),師傅人數 74 人,占南分署全體師傅 24%;其次為新娘婚紗造型及婚 禮策劃人員(17),師傅人數 29 人,占南分署全體師傅 9%;再次為視覺藝術 創作人員(13),師傅人數 25 人,占南分署全體師傅 8%。

高屏澎東分署(以下簡稱高分署)來看,訓練職類前三名者分別為:機動 車輛維修人員(6),師傅人數 75 人,占高分署全體師傅 24%;其次為新娘婚紗 造型及婚禮策劃人員(17),師傅人數 32 人,占高分署全體師傅 10%;再次為 手工藝品工作人員(1),師傅人數 28 人,占高分署全體師傅 9%。

可見以 5 分署區域別來看,北分署較具特色者為裝潢木工(4)、寵物美容 師(25),南分署較具特色者為視覺藝術創作人員(13)。

(34)

表 2-2-5 全國 5 區分署師傅訓練職類之分布差異

序號 訓練職類 北分署 桃分署 中分署 南分署 高分署 總計

1 手工藝品工作人員 23 6% 37 12% 46 15% 12 4% 28 9% 146 9%

2 傳統技藝工作人員 8 2% 10 3% 24 8% 19 6% 4 1% 65 4%

3 插畫漫畫工作人員 10 3% 4 1% 9 3% 0 0% 7 2% 30 2%

4 裝潢木工 58 15% 20 7% 14 5% 23 8% 21 7% 136 8%

5 廚師 5 1% 21 7% 6 2% 13 4% 9 3% 54 3%

6 機動車輛維修人員 60 15% 71 24% 38 13% 74 24% 75 24% 318 20%

7 麵包點心及糖果製造人員 12 3% 16 5% 14 5% 22 7% 8 3% 72 4%

8 水電工 14 4% 18 6% 13 4% 15 5% 23 7% 83 5%

9 混凝土工 52 13% 1 0.33% 2 1% 2 1% 1 0.32% 58 4%

10 成衣服飾加工人員 18 5% 3 1% 17 6% 7 2% 6 2% 51 3%

11 縫紉、刺繡及有關工作人員 3 1% 4 1% 7 2% 4 1% 11 4% 29 2%

12 鐘錶眼鏡專業員 1 0.26% 1 0.33% 3 1% 2 1% 3 1% 10 1%

13 視覺藝術創作人員 9 2% 11 4% 15 5% 25 8% 16 5% 76 5%

14 皮革製品及有關工作人員 2 1% 1 0.33% 3 1% 5 2% 1 0.32% 12 1%

15 模板工 19 5% 3 1% 0 0% 1 0.33% 0 0% 23 1%

16 會展人員 4 1% 3 1% 3 1% 2 1% 0 0% 12 1%

17 新娘婚紗造型及婚禮策劃人員 18 5% 29 10% 39 13% 29 9% 32 10% 147 9%

18 精密機械 1 0.26% 10 3% 3 1% 3 1% 12 4% 29 2%

19 冷凍空調 3 1% 9 3% 6 2% 12 4% 7 2% 37 2%

20 金屬砂模製造及金屬表面處理人員 2 1% 0 0% 0 0% 1 0.33% 3 1% 6 0.37%

21 珠寶及貴金屬製作人員 10 3% 1 0.33% 11 4% 2 1% 6 2% 30 2%

22 紡織及針織機械操作人員 0 0% 0 0% 3 1% 0 0% 0 0% 3 0.19%

23 農、林、漁、牧業專業人員 5 1% 4 1% 13 4% 11 4% 11 4% 44 3%

(35)

表 2-2-5 全國 5 區分署師傅訓練職類之分布差異

序號 訓練職類 北分署 桃分署 中分署 南分署 高分署 總計

24 板金工 0 0% 3 1% 0 0% 4 1% 2 1% 9 1%

25 寵物美容師 53 14% 21 7% 13 4% 18 6% 25 8% 130 8%

29 自動控制工程師 0 0% 0 0% 1 0.33% 0 0% 0 0% 1 0.06%

總計 390 100% 301 100% 303 100% 306 100% 311 100% 1611 100%

(36)

表 2-2-6 呈現參與本計畫師傅之年齡分布,可看出師傅年齡以 40-49 歲為最 多,有 401 人,占全體師傅比例之 25%;年齡 30-39 歲師傅次之,有 331 人,占 21%;年齡 50-59 歲師傅再次之,有 320 人,占 20%。且 30-59 歲之青壯年師傅 合計占 66%。但因資料來源之師傅年齡欄位有所缺漏,故將近有 26%之師傅年 齡無法得知。

表 2-2-6 參與本計畫師傅之年齡分布 年齡層級 師傅人數 比例

24-29 歲 28 2%

30-39 歲 331 21%

40-49 歲 401 25%

50-59 歲 320 20%

60-69 歲 98 6%

70-79 歲 16 1%

83 歲 1 0.06%

不明 416 26%

總計 1611 100%

表 2-2-7 呈現本計畫中,不同訓練職類之師傅,於其師傅資格 2 年有效期間,

累計所帶領之徒弟人數統計,非一位師傅同時帶領之徒弟人數。觀察可知,以 帶領 1 位徒弟之師傅為最多,有 645 人,占全體師傅比例之 40%;帶領 2 位徒 弟之師傅次之,有 560 人,占 35%;帶領 3 位以上徒弟之師傅再次之,有 406 人,占 25%。

表 2-2-7 不同訓練職類師傅所帶領之徒弟人數

序號 訓練職類 帶領徒弟人數(累計值)

1 人 2 人 3 人以上 總計 1 手工藝品工作人員 55 43 48 146 2 傳統技藝工作人員 29 22 14 65 3 插畫漫畫工作人員 2 10 18 30

4 裝潢木工 57 50 29 136

5 廚師 17 21 16 54

6 機動車輛維修人員 169 102 47 318 7 麵包點心及糖果製造人員 21 22 29 72

8 水電工 32 33 18 83

9 混凝土工 28 23 7 58

(37)

表 2-2-7 不同訓練職類師傅所帶領之徒弟人數

序號 訓練職類 帶領徒弟人數(累計值)

1 人 2 人 3 人以上 總計 10 成衣服飾加工人員 19 20 12 51 11 縫紉、刺繡及有關工作

人員 6 15 8 29

12 鐘錶眼鏡專業員 5 5 0 10

13 視覺藝術創作人員 25 31 0 76 14 皮革製品及有關工作人員 2 5 20 12

15 模板工 14 3 5 23

16 會展人員 5 3 6 12

17 新娘婚紗造型及婚禮策劃人員 43 62 4 147

18 精密機械 20 6 42 29

19 冷凍空調 16 14 3 37

20 金屬砂模製造及金屬表面

處理人員 4 2 7 6

21 珠寶及貴金屬製作人員 8 12 0 30 22 紡織及針織機械操作人員 0 2 0 3 23 農、林、漁、牧業專業

人員 19 15 10 44

24 板金工 3 2 1 9

25 寵物美容師 46 36 10 130

29 自動控制工程師 0 1 0 1

總計 645 560 406 1611 百分比 40% 35% 25% 100%

二、徒弟分析

表 2-2-8 呈現參與本計畫之徒弟,在全國 5 區分署之分布情況,可發現除了 北分署徒弟人數略多、桃分署徒弟人數略少之外,其餘各分署徒弟人數分布相 當地平均。

(38)

表 2-2-8 全國 5 區分署之徒弟人數 區域別 徒弟人數 比例 北分署 744 23%

桃分署 569 17%

中分署 663 20%

南分署 650 20%

高分署 654 20%

總計 3280 100%

表 2-2-9 呈現參與本計畫之徒弟,其性別分布情形,以男性徒弟為多數,占 全體徒弟人數的 59%。

表 2-2-9 參與本計畫徒弟之性別分布 性別 徒弟人數 比例

男 1951 59%

女 1329 41%

總計 3280 100%

表 2-2-10 呈現參與本計畫之徒弟,其年齡分布情形,可見以 21-25 歲之徒 弟人數最多,達 1,770 人,占全體徒弟人數的 54%。

表 2-2-10 參與本計畫徒弟之年齡分布 年齡 人數 比例 15-20 歲 618 19%

21-25 歲 1770 54%

26-30 歲 892 27%

總計 3280 100%

表 2-2-11 呈現參與本計畫之徒弟,其學歷分布情形,可發現以大學學歷者 為最多,有 1,396 人,占全體徒弟之 43%;高中職學歷者次之,有 1,355 人,占 41%;國中學歷者再次之,有 298 人,占 9%。可見參與本計畫之徒弟,學歷以 高中職以上為大多數,合計占 91%。

(39)

表 2-2-11 參與本計畫之徒弟學歷分布情形 學歷別 徒弟人數 比例

碩士 39 1%

大學 1396 43%

專科 190 6%

高中(職) 1355 41%

國中(含)以下 298 9%

國小 1 0.03%

不明 1 0.03%

總計 3280 100%

表 2-2-12 呈現參與本計畫之徒弟,於 105 年 5 月初所處的訓練狀態。在訓 中徒弟(含展延者)共 977 人,占全體徒弟之 30%;結訓徒弟(含展延後結訓、

半年結訓)共 925 人,占 28.09%;離退訓徒弟共 1378 人,占 42%。

表 2-2-12 參與本計畫徒弟之訓練狀態(105 年 5 月)

訓練狀態 人數 比例

在訓中 917 28%

在訓中(展延) 60 2%

結訓(一年) 899 27%

結訓(展延) 23 1%

結訓(半年) 3 0.09%

離退訓 1378 42%

總計 3280 100%

表 2-2-13 呈現參與本計畫之徒弟,歷年度訓練狀態之趨勢。可觀察到 102 年度參訓之徒弟,結訓者有 21 人,占該年度徒弟人數之 47%;離退訓者有 23 人,占 52%。103 年度參訓之徒弟,目前仍有在訓者(主要為展延),共 54 人,

占該年度徒弟人數之 4%;結訓者有 699 人,占 47.2%;離退訓者有 743 人,占 50%。104 年度參訓之徒弟,目前仍在訓者(與展延合計),共 627 人,占該年 度徒弟人數之 44.43%;結訓者有 205 人,占 15%;離退訓者有 579 人,占 41%。

105 年度參訓之徒弟,目前仍在訓者,共 296 人,占該年度徒弟人數之 90%;尚 無結訓者;離退訓者有 33 人,占 10%。可發現離退訓比例於 104 年度有所下降。

(40)

表 2-2-13 參與本計畫之徒弟,歷年度訓練狀態之趨勢

訓練狀態 102 年度 103 年度 104 年度 105 年度 總計 在訓中 0 0% 0 0% 621 44% 296 90% 917 在訓中(展延) 0 0% 54 4% 6 0.43% 0 0% 60

結訓(一年) 12 27% 682 46% 205 15% 0 0% 899 結訓(展延) 9 20% 14 1% 0 0% 0 0% 23 結訓(半年) 0 0% 3 0.2% 0 0% 0 0% 3

離退訓 23 52% 743 50% 579 41% 33 10% 1378 總計 44 100% 1496 100% 1411 100% 329 100% 3280 表 2-2-14 呈現參與本計畫之徒弟,訓練狀態於全國 5 區分署之差異情形。

以在訓中(含展延)徒弟人數而言,以北分署為最多,有 255 人;中分署次之,

有 218 人;高分署再次之,有 184 人。以已結訓(含展延及半年)徒弟人數而 言,以北分署為最多,有 241 人;中分署、南分署同列次之,皆有 180 人。以 離退訓徒弟人數而言,以高分署為最多,有 306 人;南分署次之,有 296 人;

中分署再次之,有 265 人。

表 2-2-14 參與本計畫之徒弟,全國 5 區分署之訓練狀態差異情形

訓練狀態 北分署 桃分署 中分署 南分署 高分署 總計 在訓中 249 33% 139 24% 186 28% 169 26% 174 27% 917 在訓中(展延) 6 1% 7 1% 32 5% 5 1% 10 2% 60

結訓(一年) 238 32% 151 27% 171 26% 177 27% 162 25% 899 結訓(展延) 0 0% 9 2% 9 1% 3 0% 2 0% 23 結訓(半年) 3 0% 0 0% 0 0% 0 0% 0 0% 3

離退訓 248 33% 263 46% 265 40% 296 46% 306 47% 1378 總計 744 100% 569 100% 663 100% 650 100% 654 100% 3280 表 2-2-15 呈現參與本計畫之徒弟,其訓練狀態與性別之關聯性。除了男性 人數皆多於女性人數之外,可見性別差異於在訓、結訓和離退率之比例上並無 差異。

表 2-2-15 參與本計畫之徒弟,訓練狀態與性別之關聯性 訓練狀態 男 比例 女 比例 總計

在訓中 528 27% 389 29% 917 在訓中(展延) 30 2% 30 2% 6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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