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鋼公司 101 年新進人員甄試簡章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81233 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 1 號 洽詢專線電話:(07)8051550
報名網址:http://www.csc.com.tw 傳真:(07)8033568
中華民國 101 年 9 月 11 日
中鋼公司辦理新進人員甄試重要時程表
試別 要 項 時 間 備 註
報名及繳費期間
101 年 9 月 11 日 09:00 至
101 年 9 月 17 日 16:00
一律採線上報名作業,報名後 請儘速繳款,逾期恕不受理。
網 路 查 詢 及 列 印 測 驗 入 場 通 知 書
(相當於准考證)
101 年 9 月 27 日 09:00
請於 101 年 9 月 27 日 9:00 起至中鋼公司網站查詢測驗 試場位置、編號,並請直接由 網頁列印測驗入場通知書(相 當於准考證),不另行寄發。
初試日期 101 年 10 月 14 日(星期日)
請詳閱本應試說明及測驗入場 通知書所載之相關測驗規範;
筆試集中於高雄地區舉辦,請 攜帶身分證件及入場通知書應 試,未攜帶者不得入場。
初試
( 筆
試)
測驗結果查詢 101 年 10 月 29 日
請於 101 年 10 月 29 日 9:00 起至中鋼公司網站查詢測驗結 果,不另寄發測驗結果通知書。
網 路 查 詢 及 列 印
複試通知書 101 年 11 月 2 日
請於 101 年 11 月 2 日 9:00 起至中鋼公司網站查詢複試 時間、試場位置、應注意事 項,及列印複試通知書。
複試日期 101 年 11 月 9 日
請詳細參閱複試通知書所載之時 間及地點辦理報到,凡逾時經唱 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請攜 帶身分證件及複試通知書應 試,未攜帶者不得入場。
複試
( 口
試)
錄取結果查詢
及通知 101 年 11 月 19 日
請於 101 年 11 月 19 日 9:00 起至中鋼公司網站查詢,相關 錄取人員名單將由中鋼公司 通知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註: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中鋼公司網站 http://www.csc.com.tw 最新公告為準!
壹、報名資格、甄試方式、甄試類別、錄取名額及測驗科目
一、報名資格條件:(一)學歷: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如獲通知參加複試,於審查資格時須繳驗畢業證書正本,凡未繳交或資格不符者,
取消其參加複試資格。
(二)體格需求:
1.兩眼矯正後視力均為 0.8 以上。
2.辨色力及聽力正常。
中鋼公司係一貫作業鋼廠,屬 24 小時輪班作業性質,因此竭誠歡迎意志堅定、體能 強健且願意接受輪班工作之優秀青年朋友踴躍報考,一起加入本公司工作行列。
(三)依中鋼公司工作規則及人事管理制度相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ㄧ者,將不予進用:
1、現受刑事追訴尚未結案者。
2、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4、曾服公職有貪瀆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5、曾在中鋼公司或其轉投資公司因案免職人員,或因對於所擔任工作確不能勝任而 予資遣者。
◎本次錄取人員預定於 101 年 12 月起進用,應考人限於 101.12.19 前能報到且 正式上班者。
二、甄試方式:
甄試分二階段舉行:
(一)初試(筆試):分「共同科目」、「專業科目」、「智力測驗」三科,均為測驗題(題型 為單選題或複選題),採 2B 鉛筆畫記答案卡方式作答。
1.共同科目:含國文(佔 40%)、英文(佔 60%),佔初試之成績為 30%。
2.專業科目:佔初試之成績為 70%,有關應考之專業科目,請參閱甄試職位類別之 應考專業科目說明。
※智力測驗:分數未達 42 分者不得參加複試(滿分 60 分)。智力測驗成績不計入初試 成績計算,亦不適用報考身分優惠計分規定。
(二)複試(口試):依應考人員初試成績排序,按預定錄取名額至少 2 倍人數,通知參加 複試。
三、甄試職位類別、錄取名額、應考專業科目及工作性質簡述如下:
類組代
碼 類組
預定 錄取 名額
預定 複試 名額
專業科目
工作性質簡述 (需從事輪班性質工作或
輪調派赴國外據點工作)
【T01】 材料 7 25
1.物理冶金 2.熱力學
1.煉鐵、煉鋼、軋鋼生產操 作、技術發展與品管。
2.冶金分析及試驗。
註 1:應考人須具報考類組相關科系學士(含)以上學位者。
註 2:「相關科系」之採認,係指大學以上之修業期限內所修習課程,與報考類別筆試 專業科目至少有一科名稱相同或相近,且取得 3 個學分以上者(須持有該課程學 分證明)。
註 3:中鋼公司得視實際需要,調整錄取名額。
貳、報名期間、繳費方式及應繳驗資料
一、報名期間:101 年 9 月 11 日 09:00 起,至 9 月 17 日 16:00 截止,逾時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本項招考資訊及應試說明簡章同時建置於中鋼公司(http://www.csc.com.tw)首頁,請 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www.csc.com.tw)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 名,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三)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本身 權益。
(四)請先詳閱報名應試說明內容,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得 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
三、報名費用及繳費方式:
(一)報名費用(試務行政費用):新台幣 650 元整,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或退費。
(二)繳費方式:1.請持繳費單至全家超商,以現金方式單筆全額繳清。
2.最遲應於 101 年 9 月 17 日(星期一)24:00 以前繳費完畢,始完成報名 手續。
3.繳費證明單請妥為保管,以供如發生報名結果有疑義時之查對。
(三)繳費單:1.依報名系統指示輸入報名資料後自行列印繳費單,請使用 A4 尺寸白色紙 張單面列印,並儘量使用雷射印表機,如以噴墨印表機列印時,請選擇 最佳列印品質,以利讀取條碼。
2.如代收便利商店無法讀取時,請重新以較優品質的印表機列印。
3.繳費單係依報考人個別專用,請勿與他人共用。
(四)繳費三日後,自中午(12:00)起可登入報名網址(http://www.csc.com.tw)查詢繳費 狀態,如有疑問請於報名期間,101 年 9 月 11 日至 9 月 17 日,每日上午 8:00-11:00,
下午 13:00-16:00 撥專線電話 07-8051550 查詢。
四、報考身分:報考人若符合以下身分者,於計算初試(筆試)成績時得擇一優惠計分(智力 測驗不適用優惠計分),故請於報名時就「報考身分」欄位先予審慎勾選:
(一)具原住民身分者:請於複試時攜帶相關證明文件查驗,如經查驗資格不符者,改按 一般身分考生計分,如因而未達複試標準者,取消複試資格。
(二)小港區子弟:考生本人或其一親等直系血親尊親屬,自報名截止日往前計算,設籍 居住連續 20 年以上,且本人目前仍設籍小港區滿六個月以上者(計至報名截止日 101 年 9 月 17 日止),於完成報名後,列印「委託書」並經簽章後,於 101 年 9 月 20 日前(限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以限時掛號郵寄至「81233 高雄市 小港區中鋼路 1 號-中鋼公司公開招考專案小組收」,以利查驗是否符合設籍年限 資格,如經審查不符資格者,改按一般身分考生計分。
(三)中鋼公司員工子女:現職從業人員(含留資停薪人員)、退休人員、在職死亡人員、
因公殉職人員或曾依民國 90 年至 95 年期間「從業人員優惠離退專案處理要點」
已辦理離退人員之子女,於報名網頁直接鍵入中鋼現職、退休或死亡家屬之姓名及 身分證字號,不需另行提供相關資料,後續將由中鋼公司進行審查,如經審查不符 資格者,改按一般身分考生計分。
參、考試日期、時間及應攜帶、繳交證件資料
一、初試(筆試):101 年 10 月 14 日(星期日)。
節次 測驗科目 預備鈴 測驗時間
第一節 共同科目 08:10 08:20~ 09:20 第二節 專業科目 09:50 10:00~11:20 第三節 智力測驗 11:40 11:50~12:23
(一)試場設置於高雄地區,請於 101 年 9 月 27 日 09:00 起於本公司網站查詢考場詳 細地址及初試入場通知書等相關資訊。
(二)請持貼有照片之身分證件(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或健保 IC 卡,請擇一攜帶;前 述證件需於有效期間內)及入場通知書應試;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複試(口試):預定於 101 年 11 月 9 日,於高雄地區辦理。
(一)本公司將於 101 年 11 月 2 日 09:00 起於本公司網站公告複試(口試)之時間及試 場位置,達複試標準者,請自行列印複試通知書備用,未達複試標準者不另通知。
(二)攜帶及繳交證件:口試當日除務必攜帶本人身分證正本及複試通知書核驗身分外,
並繳交下列表件: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
2.畢業證書之正本與影本各乙份(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並應經我國駐外 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 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目前尚無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者,請及早準備,以 免損及本身權益,並須加附中文譯本)。
3.考生個人資料表、甄選諮詢表及自傳之正本各乙份、影本各四份,合計五份。(請 從網站之「資料查詢及列印」畫面下載表格書寫,自傳正本須親筆填寫)。
4.體格檢查表正本乙份(經中央健康保險局所屬各聯合門診中心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 醫院檢查)。
5.成績單:請備大學以上所有畢業學校核章註明畢業成績之全份學業成績單影本乙 份。
以上所繳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
獲錄取者如經查獲有以上不實情事,亦將取消錄取資格。
肆、試場規則
一、初試(筆試):(一)請應考人自備 2B 鉛筆、橡皮擦、簡易型電子計算機,答案卡限用 2B 鉛筆畫記,
以便電腦閱卷計分。
(二)應考人須按編定座位入座,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卡、初試入場通知書號碼、座位號碼、
應試類組是否相符,如有不符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否則不予計分。
(三)考題均為選擇題(題型為單選題或複選題),請詳閱試卷題頭說明及配分,並選出最 適當答案;試卷及答案卡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科以零分計。
(四)請按試題之題號,依序在答案卡上同題號之畫記答案處作答,作答時將正確答案以 2B 鉛筆畫記於該題號之圓圈內並完全塗滿,不可「塗出圓圈外」、「僅塗一半」、
「打×」或「打勾」,以免影響計分。
(五)如要更改答案時,請用橡皮擦擦拭乾淨,再行作答,切不可留有黑色殘跡,或將答 案卡污損,並不得使用立可白或修正帶。
(六)如未按照上列各項規定作答,或於答案卡上書寫非必要之文字、符號,或因畫記顏
色過淡或畫記後擦拭不淨致電腦無法正確辨識計分時,由應考人自行負責,不得提 出異議。
(七)應考人得自備簡易型電子計算機(按鍵不得發出聲響)應試,簡易型電子計算機限具 備數字鍵0~9及+-×÷√%M之功能;不得使用財務型或工程用計算機。若應考 人測驗時於桌面上放置或使用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機,經勸阻無效,仍執意使用 者,該科以零分計。
(八)如有頂替代考、護航、帶小抄或偷看他人答案等違規情事,測驗成績不予計分,並 取消當次測驗應試資格。監試人員將其試卷及答案卡收起,請其於座位上坐至該節 測驗結束前 5 分鐘後始得離場。
(九)應考人應於測驗預備鈴響時依入場通知書之編號就座,除第一節於測驗開始 10 分 鐘內得准許入場外,其餘各節測驗須準時入場,凡逾時者一律不得入場應試。各節 於測驗結束前 5 分鐘始得離場;測驗期間未經同意擅自離場者,離場者該科以零 分計。
(十)作答時,嚴禁使用電子通訊器材(如行動電話、隱藏式耳機、呼叫器、電子字典、
個人數位助理機等)違者該科以零分計;並請將電子通訊器材、手錶之鬧鈴及整點 報時功能等關閉,測驗中鈴響者該科以零分計。
(十一)考試期間應考人如有非作答必須之怪異舉止,經監考人員制止不聽者,將予以扣 考。監試人員將其試卷及答案卡收起,請其於座位上坐至該節測驗結束前 5 分鐘後 始得離場。
(十二)測驗結束鈴聲響即須停筆,不聽勸阻仍持續作答者將視為違規,該科目以零分計。
(十三)其他測驗須知:詳如初試入場通知書所示,請應考人於應試前詳讀各有關規定,以 免影響本身權益。
二、複試(口試):
(一)查驗證件:查驗身分、學歷等證照之正本。
(二)繳交資料:
1.身分、學歷等證照之影本,體檢表正本。
2.個人資料表、甄選諮詢表及自傳等正本各乙份、影本各四份,合計五份。
3.有其他外語檢定、技能檢定、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文件者,請提供影本。
註:以上查驗證件與繳交資料,經審查若發現應考人有舞弊、冒名頂替、偽造、變 造、假借、冒用、塗改或其他重大違規、不合法令規定之情事,以及不符報考 資格者,即取消參加複試資格;如於錄取進用後發現,即以免職處理,並須自 行負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三)凡逾時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未攜帶身分證件及複試通知書者不得入場。
伍、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一、成績計算:(一)初試(筆試)成績:該類組初試成績(不含智力測驗成績)相同者,將依下列科目順 序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1)專業科目,(2)英文,(3)國文。
註:初試成績有一科目零分、缺考或智力測驗分數未達 42 分者(滿分 60 分)不得參 加複試。
(二)複試(口試)分數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滿分 100 分)。
(三)總成績計算:初試成績佔總成績 60%;複試成績佔總成績 40%。
二、錄取方式:
(一)依總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二)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 1.初試(筆試)成績;2.口試成績之高低(計算至小數點後二 位,第三位四捨五入)決定排序。
(三)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得由已參加複試合 格之該類組應考人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陸、初試成績複查
一、 複查日期:101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二)至 10 月 31 日(星期三)期間(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二、 受理單位:「中鋼公司公開招考專案小組-申請筆試成績複查」,請以限時掛號逕寄 81233 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 1 號。
三、 複查程序:
1. 一律填寫本簡章「複查成績申請暨回覆表、存查表」(詳附表),註明複查科目,
並附上(1)初試成績通知單正本、(2)回郵信封一只(請貼足限時專送郵資且填妥姓 名、地址),以限時掛號方式寄至本公司複查。不符上述規定或逾期申請者,均 不予受理。
2. 同一科目只得申請複查一次,並不得要求影印試卷、答案卡或重閱試卷。
柒、甄試結果
一、初試(筆試)結果於 101 年 10 月 29 日 09:00 公告;複試(口試)結果於 101 年 11 月 19 日 09:00 公告,請應考人至中鋼公司網站(http://www.csc.com.tw)查詢,書面錄取通 知單將另行寄發。
捌、錄取人員分發及進用相關規定
一、進用待遇:(一)基本薪給:NT$ 34,800 元/月。
(二)本公司福利制度完善,每年並另視營運獲利情況及員工績效表現核發獎金等。
二、錄取人員報到時間預定於 101 年 12 月起進用,錄取報到後先試用 3 個月,試用期滿 經考評合格後,正式僱用;試用考評不合格者,不予僱用。
三、錄取人員報到後,中鋼公司將依公司實務需要、職位需求及個人專長分發單位,錄取 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分發單位。
四、依中鋼公司規定,新進人員錄取報到後,服務未滿 2 年,不得請調工作單位。
玖、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試有關訊息登載於中鋼公司網站(http://www.csc.com.tw),歡迎上網查閱;洽詢專線 電話:(07)805-1550,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00~16:30。
二、應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 內容。
三、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中鋼公司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四、應考當日如遇颱風、豪雨等不可抗拒之天災,敬請密切注意中鋼公司網站 (http://www.csc.com.tw)所發布之相關訊息,以確認本項甄試是否延期。
中鋼公司新進師級人員甄試
複查筆試成績申請暨回覆表※收件編號: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初試入場通知書號碼 姓 名
聯络電話 通 訊
地 址
(郵遞區號)
考生簽章
複查科目 成績 ※複查成績 ※複查結果
※備 註 ※回覆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
一、 本申請表中有※處考生不必填寫,本表及下方『複查成績申請暨存查表』之考生資料,請親自填寫正確。
二、 複查程序:一律填寫本申請表,註明複查科目及成績,並附上(1)初試成績通知單正本、(2)回郵信封一只(請 貼足限時專送郵資且填妥姓名、地址),以限時掛號寄至本公司複查,不符規定或逾期申請者,均不予受理,
同一科目只得申請複查一次。
三、 本表請寄 81233 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 1 號「中鋼公開招考專案小組-申請筆試成績複查」收。
四、 複查期限:自 101 年 10 月 30 日至 10 月 31 日,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中鋼公司新進師級人員甄試
複查筆試成績申請暨存查表※收件編號: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初試入場通知書
號 碼 姓 名
聯络電話 通 訊
地 址
(郵遞區號)
考生簽章
※處理結果 ※回覆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