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 102 年新進職員甄試簡章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 102 年新進職員甄試委員會 編
報名網址:http://exam.taipower.com.tw
重要日期摘要
一、報名日期:
102 年 7 月 26 日(9:00)至 102 年 8 月 6 日(24:00)止。
本甄試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於報名期限內上網填寫報名表(
報名網址:http://exam.taipower.com.tw/)。甄試簡章建置於 上述網址及經濟部與各分發機構網站,請自行上網列印,不另販 售。
二、繳費期限:
102 年 8 月 7 日(24:00)止。
應於上述期限內完成繳費,始完成報名手續。
三、寄發入場證(含考試注意事項)日期:
102 年 11 月 7 日。
本甄試入場證以郵件寄發,報考人如至 102 年 11 月 12 日尚未收 到入場證,請自行上網(同報名網址)查詢列印憑以入場應考。
四、考試日期:
102 年 11 月 17 日。
試場分配情形及其他應行公布事項,可於 102 年 11 月 12 日起登 入報名網址,以入場證號碼查詢,另於考試前 1 日在台北、台中
、高雄、花蓮 4 個考區之各考場公布,請事先查明試場及座位。
五、公布測驗式試題答案日期:
102 年 11 月 18 日。
六、試題或答案疑義提出期限:
102 年 11 月 18 日至 11 月 24 日。
應考人對初(筆)試試題或公布之測驗式試題答案,如有疑義時,
應於初(筆)試完畢之次日起 1 週內,上網下載試題及答案疑義處 理申請表(表格建置於:http://exam.taipower.com.tw),以書 面申請。
七、參加複試人員名單預定公告日期:
預定 103 年 1 月下旬在甄試網站及經濟部與各分發機構網站公告 參加複試人員名單,實際公告日期視本甄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公告之次日起 3 日(不含假日)內寄發初(筆)試成績及結果通知單
,惟各節次均缺考者不予寄發。應考人得自行上網查閱。
八、複查成績提出期限:
參加複試人員名單公告之次日起 5 日(不含假日)內,上網下載成
績複查申請表(表格建置於:http://exam.taipower.com.tw),
以書面申請。
九、錄、備取人員名單預定公布日期:
預定 103 年 3 月中旬在經濟部公布欄公告榜示,並在甄試網站及 經濟部與各分發機構網站公告,實際公告日期視本甄試委員會之 決議而定。
十、預定進用日期:
錄取人員之分發以一次為限,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分發、更 改類別或保留資格,備取遞補者亦同。錄取人員由各分發機構通 知於 103 年 4 月底前進用。
備取資格於榜示之日起至 103 年 5 月底前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
通知遞補者,不得要求分發進用。
目 錄
壹、報名資格及甄試類別
一、共同資格條件 第 1 頁
二、甄試類別、錄取分發機構及人數、學歷科系、
初(筆)試科目與配分,以及工作性質 第 2 頁 貳、報名及繳費
一、報名日期(102 年 7 月 26 日至 8 月 6 日) 第 7 頁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 第 7 頁
三、報名注意事項 第 8 頁
四、繳費(實體 ATM 轉帳繳費、網路 ATM 轉帳繳 費、便利商店繳費、信用卡線上繳費等,
102 年 8 月 7 日截止) 第 8 頁 參、初(筆)試(102 年 11 月 17 日) 第 9 頁 肆、複試(含查驗證件、人格特質評量、現場測試
、口試) 第 11 頁
伍、錄取、備取及進用 第 12 頁
陸、試題及答案疑義與成績複查 第 14 頁
柒、疑義詢問及訊息公告 第 14 頁
捌、附錄
各類別專業科目命題大綱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 102 年新進職員甄試簡章
壹、報名資格及甄試類別:
一、共同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性別:不拘。
(三)年齡:不限,並請參閱一、之(五)其他之 4 規定。
(四)學歷: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符合各甄試類別所訂之學歷 科系者,學歷證書載有輔系者得依輔系報考。
2.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其科別符合甄試類別所訂之學 歷科系者。
3.應屆畢業生報考本甄試,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暫准報名,惟於 複試時須繳驗畢業日期在 103 年 1 月 31 日以前之畢業(學位)證書正本,始合於 報名資格規定。
(五)其他:
1.參加本甄試合格錄取者,分別依業務需要進用,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台糖)、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電)、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中油)、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水),進用後依勞動基準法 第 84 條規定,屬「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人員,一律投保公教人員保險,退休 金之給與標準依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辦理(目前同勞動基準 法規定);台水公司現為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為配合行政院政府組織改造,將 改隸環境資源部。
2.參加本甄試合格錄取分發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翔)者,依該 公司設置條例第 7 條規定,副總經理以下人員不具公務員身分,錄取人員均屬
「純勞工」身分,一律投保勞工保險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繳勞工退休金。
3.本甄試錄取人員如經發現有下列不得進用為國營事業人員情形之一者,各事業 機構將不予進用或立即終止勞動契約。
(1)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或業務侵占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 受緩刑宣告,不在此限。
(4)依法停止任用、派(僱)用或聘僱。
(5)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6)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98 年 11 月 22 日以前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
(7)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設籍未滿 10 年者。
4.依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規定,所屬事業機構人員年滿 65 歲 者應即退休。
二、甄試類別、錄取分發機構及人數、學歷科系、初(筆)試科目與配分,以及工作
第 2 頁
性質:
(一)共同科目:分國文、英文 2 科(合併 1 節考試),各占初(筆)試成績 10%,合計 20%。
(二)專業科目:各類別考試科目如下表,所列科目均為考試範圍,合計占初(筆)試 成績 80%。
(三)甄試類別、錄取分發機構及人數、學歷科系、專業科目與配分,以及工作性質:
甄試 類別
錄取分發
機構及人數 學歷科系 專業科目 A 與配分
專業科目 B
與配分 工作性質簡述
1 企管
台糖 2 人 台電 92 人 中油 42 人 台水 20 人 合計 156 人
不限
1.企業概論 2.法學緒論 30%
1.管理學 2.經濟學 50%
業務經營、行銷、
企劃、總務、採購 及客戶服務等相關 業務。
2 人資
台糖 2 人 台電 8 人 台水 5 人 合計 15 人
不限
1.企業管理 2.法學緒論 30%
1.人力資源管理 2.勞工法令
50%
人力資源管理相關 業務。
3 財會
台糖 6 人 台電 21 人 中油 28 人 台水 8 人 漢翔 1 人 合計 64 人
不限
1.政府採購法規 2.經濟學
30%
1.中級會計學 2.財務管理
50%
會計報表彙編、審 核、帳務監辦、財 務規劃、成本分析
、採購等相關業務
。
4 國貿
台電 2 人 中油 4 人 合計 6 人
不限
1.政府採購法規 2.商事法
30%
1.英文翻譯及寫 作
2.國際貿易實務 50%
設備、燃料或油品 採購,合約之履約 及爭議處理、行銷
、貿易管理等相關 業務。
5 資訊
台糖 3 人 台電 14 人 中油 15 人 台水 5 人 漢翔 2 人 合計 39 人
不限
1.計算機原理 2.網路概論
30%
1.資訊管理 2.程式設計 50%
資訊應用系統規劃
、程式開發設計與 維護及網路、資訊 安全等相關業務。
6 法務
中油 8 人 合計 8 人
法律(包括科技 法律、財經法律 或其他學門法律
)所系科畢業
1.商事法 2.行政法 35%
1.民法 2.民事訴訟法
45%
提供法律諮詢、參 與爭議事件之解決 及處理法律事務等 相關業務。
7 政風
台電 3 人 中油 10 人 合計 13 人
不限
1.民法 2.行政程序法
30%
1.刑法 2.刑事訴訟法
50%
政風業務相關工作
。
甄試 類別
錄取分發
機構及人數 學歷科系 專業科目 A 與配分
專業科目 B
與配分 工作性質簡述
8 地政
台糖 7 人 台電 5 人 中油 3 人 台水 1 人 合計 16 人
不限
1.政府採購法規 2.民法
30%
1.土地法規與土 地登記 2.土地利用
50%
業務用地現場勘察
、取得及不動產管 理等相關業務。
9 土地 開發
台糖 2 人 台電 3 人 中油 2 人 合計 7 人
都市計畫、土木
、建築、地政、
土地管理、土地 開發、不動產、
市政等所系科及 相關科系畢業
1.政府採購法規
2.環境規劃與都 市設計
30%
1.土地使用計畫 及管制 2.土地開發及利
用 50%
基地現場勘查、用 地取得及變更、土 地開發利用規劃及 評估等相關業務。
10 土木
台電 36 人 中油 14 人 台水 42 人 合計 92 人
土木、建築、營 建、河海工程、
水利、水土保持 等所系科及相關 科系畢業
1.應用力學 2.材料力學 30%
1.大地工程學 2.結構設計
50%
土木工程之規劃、
勘測、設計、施(
監)工、檢驗、維 護、採購等相關業 務。
11 建築
台糖 3 人 台電 2 人 漢翔 1 人 合計 6 人
土木、建築、營 建、河海工程、
水利、水土保持 等所系科及相關 科系畢業
1.建築結構、構 造與施工 2.建築環境控制
30%
1.營建法規與實 務
2.建築計畫與設 計
50%
建築工程之規劃、
設計、請照、圖資 審查及赴工地現場 從事工程監造、品 質督導、查證(驗) 與驗收辦理等相關 業務。
12 機械
台糖 1 人 台電 108 人 中油 39 人 台水 4 人 合計 152 人
機械、輪機、航 空、材料工程等 所系科及相關科 系畢業
1.應用力學 2.材料力學
30%
1.熱力學與熱機 學
2.流體力學與流 體機械
50%
機械工程及相關設 施之規劃、設計、
監造、安裝、維護
、運轉值班及油輪 輪機等相關業務。
13 電機 (甲)
台糖 3 人 台電 154 人 中油 13 人 台水 17 人 漢翔 1 人 合計 188 人
電機、電子、自 動控制、通信、
機電、資工等所 系科及相關科系 畢業
1.電路學 2.電子學 30%
1.電力系統 2.電機機械 50%
機電工程及相關設 施之規劃、設計、
監造、安裝、維護
、運轉值班等相關 業務。
14 電機 (乙)
台電 47 人 中油 1 人 合計 48 人
電機、電子、自 動控制、通信、
機電、資工等所 系科及相關科系 畢業
1.計算機概論 2.電子學
30%
1.電路學 2.電磁學 50%
機電工程及相關設 施之規劃、設計、
監造、安裝、維護
、運轉值班等相關 業務。
15 儀電
台電 36 人 中油 5 人 合計 41 人
電機、電子、自 動控制、通信、
機電、資工、物 理等所系科及相 關科系畢業
1.電路學 2.電子學 30%
1.計算機概論 2.自動控制
50%
儀電設備之規劃、
設計、監造、安裝
、維護、運轉值班 等相關業務。
第 4 頁
甄試 類別
錄取分發
機構及人數 學歷科系 專業科目 A 與配分
專業科目 B
與配分 工作性質簡述
16 通信
台電 3 人 合計 3 人
電機、電子、自 動控制、通信、
機電、資工、物 理、光電、機械
、工程科學等所 系科、地球科學 院各所系及相關 科系畢業
1.電路學 2.電子學 30%
1.通訊系統 2.電磁學
50%
通信系統及相關設 施之規劃、設計、
施工、維護、運轉 值班等相關業務。
17 視覺 傳播
台電 3 人 合計 3 人
不限
1.新聞學 2.視覺設計概論 30%
1.當代傳播問題 分析
2.新聞報導與寫 作
50%
影視數位媒材製作
,含企業形象宣導 企劃及執行、新聞 報導編輯及製作、
數位廣告企劃及執 行、網路行銷與溝 通等相關業務。
18 環工
台電 5 人 中油 10 人 台水 12 人 合計 27 人
環工、環科、水 利、土木、河海 工程、水土保持
、化工、化學、
公共衛生、環境 與安全衛生工程
、水資源與環境 工程、環境科學 與工程、生命科 學、生物科技等 所系科及相關科 系畢業
1.環化及環微
2.廢棄物清理工 程
30%
1.環境管理與空 污防制 2.水處理技術
50%
1.污染防治、溫室 氣體管理及環境 生態之規劃、設 計、環境與健康 風險評估等相關 業務。
2.自來水工程規劃 設計、施工、設 備操作維護管理 等相關業務。
19 工業 安全 衛生
中油 3 人 合計 3 人
工業安全衛生、
職業安全衛生、
職業安全與衛生
、環境與安全衛 生工程、工業化 學與災害防治、
職業衛生、工業 衛生等所系科及 相關科系畢業
1.勞工安全衛生 法規
2.工業衛生概論 30%
1.風險危害評估 2.工業安全工程 50%
工業安全之規劃、
設計、研究、分析
、檢驗、鑑定、評 估及計畫管理等相 關業務。
20 畜牧 獸醫
台糖 5 人 合計 5 人
畜牧、獸醫等所 系科及相關科系 畢業
1.家畜各論(猪 學)
2.猪病學 30%
1.家畜解剖生理 學
2.免疫學 50%
畜牧獸醫及動物保 健等現場管理及操 作等相關業務。
21 農業
台糖 6 人 合計 6 人
農藝、園藝、農 化、植保、植病
、昆蟲及植物醫 學等所系科及相 關科系畢業
1.植物生理學 2.作物學
30%
1.農場經營管理 學
2.土壤學 50%
有機農作物生產種 植規劃、採收後處 理及農產品加工、
土壤生態系診斷及 分析技術建立、蔗 作農場甘蔗栽培技 術及收穫搬運規劃 管理等相關業務。
甄試 類別
錄取分發
機構及人數 學歷科系 專業科目 A 與配分
專業科目 B
與配分 工作性質簡述
22 餐旅
台糖 3 人 合計 3 人 不限
1.餐飲服務 2.客房服務 30%
1.餐飲管理實務 2.旅館經營管理
實務 50%
餐旅服務、管理等 相關業務。
23 化學
台糖 2 人 台電 7 人 中油 9 人 台水 1 人 合計 19 人
化學、化工、環 工等所系科及相 關科系畢業
1.普通化學 2.無機化學 30%
1.定性定量分析 2.儀器分析
50%
化學及氣體之化驗
、環境保護、水質 檢驗、監測、管理 及運轉值班等相關 業務。
24 化工 製程
中油 53 人 合計 53 人
化工、化學、工 業化學、應用化 學、材料工程等 所系科及相關科 系畢業
1.化工熱力學 2.化學反應工程
學 30%
1.單元操作 2.輸送現象
50%
工場操作與設備維 護、技術服務及製 程模擬研發改善、
產銷規劃與執行等 相關業務。
25 核工
台電 7 人 合計 7 人
原子科學院、工 學院、理學院等 所系科及相關科 系畢業
1.普通物理 2.核電廠概論
30%
1.核工原理 2.熱水流學 50%
核能電廠運轉值班
、設備維護、爐心 營運、安全分析等 相關業務。
26 地質
台電 2 人 中油 6 人 合計 8 人
礦冶工程、礦業 及石油工程、資 源工程、材料及 資源工程、地質
、應用地質、地 球科學、海洋科 學、地理、地震 等所系科及相關 科系畢業
1.普通地質學 2.地球物理概論
30%
1.構造地質學 2.沉積學
50%
1.電源開發計畫、
發電結構物維護 及最終處置場址 之 地 質 調 查 、 CO2 地質封存研 究等相關業務。
2.國內外野外地質 調查、地質測勘
、地下地質及油 田地質研究等相 關業務。
27 石油 開採
中油 4 人 合計 4 人
礦冶工程、礦業 及石油工程、資 源工程、材料及 資源工程、地質
、應用地質、地 球科學、海洋科 學、地理、地震 等所系科及相關 科系畢業
1.岩石力學 2.岩石與礦物學
30%
1.石油工程 2.油層工程 50%
國內外油氣井鑽探
、規劃、設計、施 工,完井、修井、
廢井等相關業務。
第 6 頁
甄試 類別
錄取分發
機構及人數 學歷科系 專業科目 A 與配分
專業科目 B
與配分 工作性質簡述
28 地球 物理
台電 2 人 中油 3 人 合計 5 人
礦冶工程、礦業 及石油工程、資 源工程、材料及 資源工程、地質
、應用地質、地 球科學、海洋科 學、地震、地球 物理、應用地球 物理、應用物理
、應用數學等所 系科及相關科系 畢業
1.普通地質學 2.地球物理概論
30%
1.震波測勘 2.重磁力測勘
50%
國內外地球物理測 勘、資料處理及分 析評估等相關業務
。
29 國際 供應 鏈管 理
漢翔 7 人 合計 7 人
不限
1.供應鏈管理 2.生產與作業管
理 30%
1.專案管理 2.英文翻譯及寫
作 50%
飛機及發動機之專 案管理、物料籌補 及採購管理等相 關業務。
30 航空 生產 規劃
漢翔 3 人 合計 3 人
不限
1.工作研究 2.精實生產
30%
1.供應鏈管理 2.生產與作業管
理 50%
專案生產管理與型 態管理等相關業務
。
31 航空 品保
漢翔 3 人 合計 3 人
理學院、工學院
、工業工程、工 業管理、企業管 理等所系科及相 關科系畢業
1.機械製造 2.品保概論 30%
1.品質保證與管 理
2.供應鏈品質管 理
50%
品質管理、不符料 件肇因分析與矯正 及稽核等相關業務
。
32 航空 結構
漢翔 4 人 合計 4 人
機械、航太、造 船、輪機等所系 科及相關科系畢 業
1.應用力學 2.材料力學 30%
1.飛機結構學 2.複合材料力學
50%
飛機複合材料結構 分析與設計、飛機 結構電腦輔助設計 系統管理與整合及 飛機工程問題處理 等相關業務。
33 航空 複合 材料
漢翔 6 人 合計 6 人
航太、航空、機 械、化學、化工
、材料、纖維與 複合材料、物理
、工業工程、自 動控制等所系科 及相關科系畢業
1.材料力學 2.複合材料成形
及加工 30%
1.複合材料概述 2.複合材料設計
及應用工程 50%
飛機材料之選用、
設計、測試、分析
、驗證及環保表面 處理、複合材料製 造工程等相關業務
。
34 航空 機械 製造
漢翔 9 人 合計 9 人
航太、航空、機 械、化學、化工
、材料、物理、
工業工程、自動 控制、土木等所 系科及相關科系 畢業
1.應用力學 2.機械材料
30%
1.機械製造 2.電腦輔助機械
設計 50%
生產製程規劃、工 模具設計、NC 機 具程式設計作業等 相關業務。
甄試 類別
錄取分發
機構及人數 學歷科系 專業科目 A 與配分
專業科目 B
與配分 工作性質簡述 35
航空 高頻 通訊
漢翔 3 人 合計 3 人
電機、電子、航 電等所系科及相 關科系畢業
1.電子電路學 2.通訊系統概論
30%
1.航電系統 2.通訊電子電路
50%
航電裝備商源消失 零組件開發與測試 等相關業務。
36 航空 電機 電子
漢翔 5 人 合計 5 人
電機、電子、資 訊、通訊、自動 控制、航太、機 械等所系科及相 關科系畢業
1.電子學 2.計算機組織與
結構 30%
1.航空電子系統 2.嵌入式作業系
統 50%
航空電子系統與設 備之設計、分析、
整合與測試驗證等 相關業務。
37 航空 後勤
漢翔 3 人 合計 3 人
理學院、工學院
、工業工程等所 系科及相關科系 畢業
1.可靠度管理 2.系統保證 30%
1.可靠度工程 2.維護度工程 50%
航空後勤工程分析
、驗證與管理等相 關業務。
(四)上表各類別專業科目命題大綱公布如附錄,該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範圍之例示
,相關之綜合性、應用性試題仍屬命題範圍。
(五)上表各類別學歷科系列有「相關科系」者之採認方式為:
1.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學位學程修讀之課程,與上表報考 類別初(筆)試專業科目 A、B 所列考試科目中,各有 1 科名稱相同或相近,且各 取得 3 個學分以上者。非學位學程取得之學分,經學位學程抵免者亦可。
2.以相關科系報考者,應於複試時繳驗畢業(學位)證書及成績單或抵免學分等證 明文件;課程名稱相近科目者,應另提出學校或所系科組開具之課程大綱或授 課內容之證明文件供審核。
(六)因現場工作及工安需要,複試時地政、土地開發、土木、建築、機械、電機(甲 )、電機(乙)、儀電、通信、環工、工業安全衛生、畜牧獸醫、餐旅、農業、化 學、化工製程、核工、地質、石油開採、地球物理、航空品保、航空結構、航 空複合材料、航空機械製造、航空高頻通訊、航空電機電子等 26 類須實施現場 測試(請參閱本簡章第 12 頁),未達合格標準者不予錄取,請慎選報考。
(七)為維護自身及工作安全,凡資格條件不合者,請勿報考;如於複試時發現即終 止複試;錄取後發現,取消錄取資格;進用後發現,以免職處理。
貳、報名及繳費:
一、報名日期:102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9:00 起至 102 年 8 月 6 日(星期二)24:
00 止,逾時不予受理報名。
二、報名方式:
(一)本甄試一律採「網路報名」,不接受現場、通信報名。請於報名期限內上網填 寫報名表(報名網址:http://exam.taipower.com.tw),為避免網路壅塞,請儘 早上網辦理。甄試簡章建置於上述網址及經濟部與各分發機構網站(詳如下列)
,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販售。
1.經濟部網址:http://www.moea.gov.tw 2.台 糖網址:http://www.taisugar.com.tw 3.台 電網址:http://www.taipower.com.tw 4.中 油網址:http://www.cpc.com.tw
第 8 頁
5.台 水網址:http://www.water.gov.tw 6.漢 翔網址:http://www.aidc.com.tw
(二)網路報名應於報名期限內完成,報名費最遲應於 102 年 8 月 7 日(星期三)24:
00 以前繳納完畢,始完成報名手續。
三、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自行輸入網路報名表資料,必須正確且符合規定。
(二)網路報名表中「報考類別」、「考區」請分別擇一點選(報考類別請參照簡章各 甄試類別之資格條件勾選),報名截止後即不得更改。
(三)網路報名表中「通訊地址」必須詳細輸入 103 年 3 月中旬以前不致變更之通訊 地址;報名截止後如有變更,請進入報名網頁選擇「檢視個人報名資料及繳費 狀態」自行更新資料。
(四)入場證僅供考試時證明用,報考資格憑報考人於複試繳驗之相關證件審查認定
。
(五)網路報名表勾選具原住民族或身心障礙身分之報考人,另應依下列說明繳交相 關證件影本:
1.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繳交註記原住民族身分之戶口名簿影本 1 份。
2.身心障礙者請繳交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1 份。
3.證件影本可選擇採取傳真、電子檔上傳或掛號郵寄方式辦理繳驗:
(1)傳真:請上網下載繳驗證件表(表格建置於:http://exam.taipower.com.tw),
貼附及填妥相關資料,並簽名或蓋章後,於 102 年 8 月 6 日以前,傳真至試 務處。
(2)電子檔上傳:請將證件掃描成電子檔(格式為 JPG、PDF 或 TIF),於 102 年 8 月 6 日 24:00 以前依報名系統操作指示上傳。
(3)掛號郵寄:請上網下載繳驗證件表(表格建置於:http://exam.taipower.com.tw),
貼附及填妥相關資料,並簽名或蓋章後,於 102 年 8 月 6 日以前(以郵戳為憑 )以限時掛號郵寄至試務處。
4.請於限期內完成傳真、上傳或掛號郵寄(擇一辦理),逾期不予受理,驗畢後存 查概不予退還。
(六)行動不便之報考者,務請於網路報名表勾選註記,俾便安排合適之試場。
四、繳費:
(一)報名費:新台幣 1,000 元,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及退費。
(二)繳費方式:分為實體 ATM 轉帳繳費、網路 ATM 轉帳繳費、便利商店繳費、信用 卡線上繳費 4 種方式,請擇一辦理。最遲應於 102 年 8 月 7 日(星期三)24:00 以前繳費完畢,始完成報名手續。若因操作錯誤、繳費失敗而無法完成報名手 續,責任由報考人自負。
1.實體 ATM 轉帳繳費:
(1)請依報名系統指示自行列印繳費單。繳費單係個別專用,請勿與他人共用。
(2)可利用金融機構 ATM 轉帳繳費,轉帳手續費由報考人自行負擔(目前跨行轉帳 手續費每筆 17 元,如有調整,依相關規定辦理)。轉帳證明請妥為保管以備 查對。
2.網路 ATM 轉帳繳費:
報考人請自備晶片讀卡機,按報名系統指示連結點選網路 ATM 繳費,系統將自 動帶出繳款帳號及金額,請依序輸入金融卡密碼及驗證碼即可完成繳費,轉帳 手續費由報考人自行負擔(目前跨行轉帳手續費每筆 17 元,如有調整,依相關 規定辦理)。請另自行儲存轉帳證明以備查對。
3.便利商店繳費:
(1)依報名系統指示輸入報名資料後自行列印繳費單,請使用 A4 尺寸白色紙張單 面列印,並儘量使用雷射印表機;以噴墨印表機列印時,請選擇最佳列印品 質,如代收便利商店無法讀取時,請重新以較優品質的印表機列印。繳費單 係個別專用,請勿與他人共用。
(2)請自行列印繳費單至 7-ELEVEN(統一)、FamilyMart(全家)、OK(來來)、Hi- Life(萊爾富)等便利商店,以現金方式單筆全額繳清。代收款專用繳款證明 請妥為保管以備查對。
4.信用卡線上繳費:
依報名系統指示連結點選信用卡線上繳費,依序填入所需資料後送出授權,扣 款成功後即完成繳費。
(三)繳費後之次 2 工作日起即可登入報名網址(http://exam.taipower.com.tw)查詢 繳費登錄情形,如有疑問請電洽(02)23666409。
(四)入場證(含考試注意事項)預定 102 年 11 月 7 日以郵件寄發,報考人如至 102 年 11 月 12 日尚未收到入場證,請自行上網(同報名網址)查詢列印憑以入場應考,
如無入場證致影響個人考試權益,責任由報考人自負。
參、初(筆)試:
一、日期:102 年 11 月 17 日(星期日)各節次時間如下表:
節 次 筆試科目 預備 測驗時間
第 1 節 國文、英文 08:25 08:30~10:30 第 2 節 專業科目 A 11:05 11:10~12:40 第 3 節 專業科目 B 13:55 14:00~16:00 試場分設台北、台中、高雄、花蓮 4 個考區(考場詳細地址填載於入場證)同時 舉行,報考人須自行選定一考區應試,報名截止後即不得更改。
二、試場分配情形及其他應行公布事項,可於 102 年 11 月 12 日起登入報名網址,
以入場證號碼查詢,另為方便報考人查詢,於考試前 1 日在台北、台中、高雄
、花蓮 4 個考區之各考場公布,請事先查明試場及座位。
三、試題題型:
(一)共同科目:國文為論文寫作,英文採測驗式試題。
(二)專業科目:除法務類均採非測驗式試題外,其餘各類別之專業科目 A 採測驗式 試題,專業科目 B 採非測驗式試題。
(三)測驗式試題均為選擇題(單選題,答錯倒扣該題分數 3 分之 1);非測驗式試題可 為問答、計算、申論或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之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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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答題注意事項:
(一)測驗式試題以答案卡畫記作答,採機器閱卷,作答注意事項另行在甄試網站及 經濟部與各分發機構網站公告。
(二)使用電子計算器應行注意事項:
1.共同科目及國貿、資訊、法務、政風、地政、視覺傳播、餐旅等 7 類專業科目 一律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2.上述禁用情形外,應考人可使用下列規定之電子計算器:
(1)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限廠牌、型號,功能以不超出+、-、×、÷、%、√
、MR、MC、MU、M+、M-、GT、TAX+、TAX-之運算為限;其他具有文數字編輯
、發聲、振動、記憶儲存、內建程式、外接插卡、通訊或類似功能之計算工 具一律禁止使用。
(2)具三角函數、對數、指數運算功能之電子計算器:僅限選用考選部核定公告 之廠牌、型號(可參閱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功能第二類)。目前公告之廠牌、
型號如下表:
識別標識 廠牌 型號 生產廠商及聯絡電話 AU-01 SC500 PLUS
AU-05
AURORA
SC600
震旦行股份有限公司 0800-281479
CA-01 fx-82SX CA-19
CASIO
fx-82SOLAR
台灣卡西歐股份有限公司 0800-686899
CK-01 UB UB-500P 承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CN-01 Canon F-502G 佳能昕普股份有限公司 EM-01 fx-127
EM-24 fx-183 EM-25
E-MORE
fx-330s
久儀股份有限公司 02-25975519
FB-06 FX-133 FB-07
FUH BAO
FX-180
國隆國際有限公司 04-22968221 3.違反電子計算器使用規定者,依本甄試試場規則扣分。
4.無論是否使用電子計算器,非測驗式試題作答均須詳列解答過程。
五、初(筆)試成績占總成績 80%,成績計算如下列:
(一)共同科目占初(筆)試成績 20%,專業科目占初(筆)試成績 80%。
(二)各科目成績之計算取小數點後 4 位數,第 5 位數以後捨去;各科目成績之合計 取小數點後 2 位數,第 3 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 2 位數。
(三)未到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四)原住民族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人員,報名時所檢具身分證明屬實,
其初(筆)試成績另予加計 15%後列計;同時具有上述 2 種身分者,仍以加計 15%
列計。
六、初(筆)試成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複試:
(一)國文、英文、專業科目 A、專業科目 B,有任何 1 科成績零分。
(二)英文原始分數排名未達全部類別總到考人之前 50%者。
(三)機械、電機(甲)、電機(乙)等 3 類應考人之專業科目 B 原始分數未達該類別總 到考人之前 40%者。
七、依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各類別錄取人數加額通知參加複試(錄取人數在 100 人以上之類別加額 50%,99 人以下之類別加額 60%,資訊、土木及環工等 3 類加額 80%,尾數均進整數,各類別至少加額 8 人),成績相同者依序以專業科 目 B、專業科目 A、國文、英文成績高低決定之。
八、參加複試人員名單預定於 103 年 1 月下旬在甄試網站及經濟部與各分發機構網 站公告,實際公告日期視本甄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九、寄發初(筆)試成績及結果通知單日期:上述公告之次日起 3 日(不含假日)內寄 發,惟各節次均缺考者不予寄發。
肆、複試:
一、參加複試人員應依通知之日期、時間、地點報到,逾時者視同棄權。
二、實施項目為查驗證件、人格特質評量、現場測試、口試。
(一)查驗證件(須符合本甄試簡章規定):
1.查驗身分證、學歷證件、體檢表(須經中央健康保險局所屬各聯合門診中心或全 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完成檢查)及其他報名時資格證件之正本。
2.以原住民族身分報考者,須另查驗註記原住民族身分之戶口名簿正本;以身心 障礙身分報考者,須另查驗在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正本。
3.以相關科系報考者,須另繳驗成績單等證明文件;課程名稱相近科目者,須另 提出學校或所系科組所開具之課程大綱或授課內容之證明文件供審核。
4.以國外學歷報考者,應繳驗:
(1)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畢業證書中文譯本(原本請影印後附 繳)。
(2)在國外就學期間出入境護照(請附繳載有英文姓名、出生日期、貼附相片及就 學期間出入境紀錄等部分之影本)。
(3)有關就學期間之入出境資料,請先標註,俾利加速審查作業。
(4)以相關科系報考者,須附繳相關證明文件之影本及中文譯本。
5.以上經審查若發現有舞弊、冒名頂替、偽造、變造、假借、冒用、塗改或其他 重大違規、不合法令規定之情事,以及不符報考資格者,即取消參加複試資格
;錄取進用後發現,即以免職處理,並須負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二)人格特質評量:瞭解應考人人格特質,評量結果不計成績,交由口試人員參考。
(三)現場測試(任何一個項目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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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場測試項目區分為體適能測試(400 公尺跑走)、現場適應性模擬(上下鷹架)、
辨色實作模擬(接線操作)及辨識設備標示牌等 4 項,施測說明及合格標準如下 表:
項 目 施 測 簡 述 合 格 標 準
1.體適能測試 (400 公尺跑走)
400 公尺跑走
(不限於運動跑道施測)
1.男性 2 分 30 秒內完 成。
2.女性 3 分鐘內完成。
2.現場適應性模擬 (上下鷹架)
1.爬上 4 公尺高之鷹架,繞行 1 圈後,由另一側下架。
2.全程依測試說明操作安全繩、
安全鈎、安全鍊條及指定工具 等。
3 分鐘內完成各項規定 操 作 且 無 不 安 全 動 作
。
3.辨色實作模擬 (接線操作)
1.依指示辨別導線顏色。
2.利用現場提供之工具,在接線 盒上,將導線依監考人指定之 顏色,接入正確位置。
2 分鐘內正確完成。
4.辨識設備標示牌
依指示於距離 4 公尺處分別以左
、右眼辨識出標示牌(寬 9 ㎝×高 22 ㎝)內的文字、數字及英文字 母(字高至少 2 ㎝)。
3 分鐘內正確完成。
2.須實施現場測試之甄試類別及測試項目如下表:
甄 試 類 別 測 試 項 目
地政、土地開發、土木、建築、環工、
畜牧獸醫、農業等 7 類
體適能測試、現場適應性模擬、辨 識設備標示牌等 3 項
航空品保、航空結構、航空複合材料、
航空機械製造、航空高頻通訊、航空電 機電子等 6 類
體適能測試、辨色實作模擬、辨識 設備標示牌等 3 項
機械、電機(甲)、電機(乙)、儀電、通 信、工業安全衛生、化學、化工製程、
核工、地質、石油開採、地球物理等 12 類
體適能測試、現場適應性模擬、辨 色實作模擬、辨識設備標示牌等 4 項
餐旅等 1 類 體適能測試、辨識設備標示牌等 2 項
(四)口試:
1.口試占總成績 20%,未達 60 分者不予錄取。評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1)儀態:20 分(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2)言辭:20 分(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才識:60 分(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
、工作適應性)。
2.國際供應鏈管理類全程以英文問答。
伍、錄取、備取及進用:
一、經複試合格者依總成績高低及志願(複試時選填)分發機構,按各類別錄取人數 依序錄取,錄取人數在 100 人以上之類別依錄取人數備取 30%,99 人以下之類 別依錄取人數備取 40%,資訊、土木及環工等 3 類依錄取人數備取 60%,尾數均 進整數,各類別至少備取 3 人,且各類別均不相互流用。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 初(筆)試、口試成績高低決定之。錄取、備取人員名單預定 103 年 3 月中旬在 經濟部公布欄公告榜示,並在甄試網站及經濟部與各分發機構網站公告,實際 公告日期視本甄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二、錄取人員之分發以一次為限,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分發、更改類別或保留 資格,備取遞補者亦同。未依分發機構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或未完成實習
(或試用)者,即註銷錄取資格。惟因服兵役無法依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者,
應檢具足資證明文件逕向各分發機構申請延後報到,並於法定役期屆滿日起 1 個月內向各分發機構申請報到;逾期未提出申請者,即喪失錄取資格。分發人員 未報到、報到後中途離職或分發機構現職派用人員錄取報到時,其缺額按月累 計後由同類別備取人員按總成績高低及志願依序遞補。備取資格於榜示之日起 至 103 年 5 月底前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不得要求分發進用。
三、錄取人員報到後應簽訂勞動契約始予進用,以原住民族或身心障礙身分加分錄 取人員得由分發機構指定分發單位,其餘人員由各該機構視業務需要分發遍佈 台灣及離島地區之服務單位;分發後之調動事宜,依各該公司規定辦理。(註:
錄取人員如為各分發機構之專案精簡退離人員,依規定不得再任職於原機構。) 四、錄取人員到職後須經 6 個月實習或試用。實習或試用期間分階段辦理考核,任
一階段考核不及格或有品行欠佳、工作適應不良及其他不堪勝任事由者,得隨 時停止實習或試用,且不得請求任何遣散費或旅費。實習或試用期滿成績合格 者,始具有所分發機構人員派用資格。
五、人員到職後起薪及晉薪依各所分發之機構規定辦理,目前各機構起薪約為新台 幣 3 萬 5 仟元至 3 萬 8 仟元間。
六、本甄試進用人員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亦不送銓敘機關銓敘。
七、進用人員如支領月退休俸(金)者,自報到日起須依法停止支領,請審慎考量後 再行報考。
八、錄取人員如具學士以上學歷或公務人員考試高等考試及格資格者,進用後不得 要求以較高學歷或考試資格敘薪。各分發機構現職人員報名參加本甄試錄取者
,應辦理離職手續,始予進用,且不得要求依原職等級保障敘薪。報考人報考 前請審慎考量,倘無法配合者,請勿報考。
九、本甄試進用人員如有兼任車輛駕駛及初級保養者,屬業務上、職務上之所需,
不另支給兼任司機加給。
十、錄取進用後如發現所繳證件或資料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除須自負 法律責任外,應隨即終止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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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試題及答案疑義與成績複查:
一、考試完畢後,應考人對初(筆)試試題或公布之測驗式試題答案(以下簡稱答案)
,如有疑義時,應於初(筆)試完畢之次日起 1 週內(102 年 11 月 24 日前,郵戳 為 憑 ) , 上 網 下 載 試 題 及 答 案 疑 義 處 理 申 請 表 ( 表 格 建 置 於 : http://exam.taipower.com.tw),具體敘明疑義,以限時掛號郵寄至試務處,
以憑處理;同一試題以提出 1 次為限。
二、應考人若需申請成績(可自行上網查詢個人初(筆)試成績)複查,應於參加複試 人員名單公告之次日起 5 日(不含假日)內(郵戳為憑),上網下載成績複查申請 表(表格建置於:http://exam.taipower.com.tw),以書面申請,須註明複查科 目,並附成績單(可自行上網列印)影本及掛號回郵郵票 25 元,以限時掛號郵寄 至試務處。複查成績時,不得申請調閱或影印答案卷(卡)等成績相關資料。
三、應考人提出試題、答案、成績疑義,如逾受理期限或前項應檢附之資料及載明 事項不齊備者,不予受理。
柒、疑義詢問及訊息公告:
一、有關業務主管機關之聯絡地址及電話:
試務項目 辦理單位 聯絡地址及電話 各項試務決策事項 甄 試
委 員 會
地址:10015 台北市中正區福州街 15 號 電話:(02)23212200 轉 561
網址:http://www.moea.gov.tw 各項試務工作,如報
名資格、甄試類別、
報名、繳費、各項資 料變更、入場證寄發
、成績、初(複)試、
錄取、分發等通知、
複查成績…等
甄 試 試 務 處
地址:10016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 3 段 242 號 11 樓
電話:(02)23666409 傳真:(02)23667203
網址:http://exam.taipower.com.tw 客服中心:1911(付費電話)
工作性質、錄取人員 分發、任用等
各 分 發 機 構
(一)台糖
地址:70176 台南市東區生產路 68 號 電話:(06)3378779
網址:http://www.taisugar.com.tw (二)台電
地址:10016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 3 段 242 號 11 樓
電話:(02)23667332
網址:http://www.taipower.com.tw (三)中油
地址:11010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3 號 21 樓
電話:(02)87258414、87258417 網址:http://www.cpc.com.tw (四)台水
地址:40425 台中市北區雙十路 2 段 2-1 號
試務項目 辦理單位 聯絡地址及電話
電話:(04)22244191 轉 745~749 網址:http://www.water.gov.tw (五)漢翔
地址:40760 台中市西屯區漢翔路 1 號 電話:(04)27020001 轉 2286、2719 網址:http://www.aidc.com.tw 二、本甄試其他相關規定事項及訊息公告網址(http://exam.taipower.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