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學校採購程序
2021年11月
教育局
「資助學校採購程序」簡介會
採 購 活 動 須 依 循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4/2013號夾附的《資助學校採購程 序指引》辦理
每項津貼的用途須符合既定的目的
採用公平、公開及透明的採購程序
設定採購的監察與制衡機制
主要信息
應與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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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1)
財政限額 採購安排 批核人員
5,000元或以下 毋須為採購物料或服務
進行公開競投,但校內 適當職級的人員須證明 有關採購是必須的及價 格公平合理
5,000元以上至 50,000元 邀請最少 50,000元以上至200,000元 邀請最少
200,000元以上 邀請最少
嚴格遵守採購的財政限額及相關安排兩個口頭報價 五個書面報價 五名供應商投 標
校長/副校長
[註:如學校沒有副 校長,校長將為批 核人員。]
校長
標書批核委員會,
成員須包括校監/校 董、校長、一名教 師及一名家長教師
書面知會營辦商和供應商,向學校 員工提供任何利益均屬違法行為
要求參與採購及物料供應職務的人 員申報利益衝突(可使用標準表格)
遵行適當分工,委派不同的教職員 負責採購過程中不同的工序
把同類的項目集中收錄在同一份報 價或投標附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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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2)
述明所需物料/服務的規格詳情 如有需要,參考市面上相關產品/服務資 料
根據學校本身的需要擬訂規格
避免指定某個牌子/型號
註明截標/截止報價日期及時間
報價及招標的資料須保密處理
提供充分和同等資料予所有獲邀的供應商應 (3)
盡可能同時邀請上一次獲批核的供應商進 行競投,視乎該供應商提供的服務是否令 人滿意
在邀請書面報價/招標文件中清楚說明預 先設定的評審準則及評分制度(如適用),供有意競投者參考。如使用評分制度,則 一般應推薦接納獲最高整體評分的書面報 價單/標書,有關網頁路徑如下︰
http://www.edb.gov.hk>學校行政及管理>財務管 理>有關財務管理>學校在處理商業活動/安排事 宜的參考資料>擬備評審標書的評分制度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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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4)
書面報價及招標程序的比較
書面報價 招標
將收到的書面報價單 將收到的標書 內
委任 負
責開啟及審核書面報價單
成立
書面報價單由 批核 標書由 批核
除以下的分別外,書面報價及招標程序大 致相同,以加強監察與制衡
上鎖
兩位適當職級的人員 開標及標書審核委員會 放進投標箱
標書批核委員會 校長
開標及標書審核委員會
2名由校長委派的成員:
1人的薪級點須不低於總薪級表 第 點
另1人須不低於 或同等 職級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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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助理
4名由校董會/法團校董會委派的成員:
校監 /校董
校長
1名教師
1名家長教師會代表或家長校董
標書批核委員會
應 (5)
選取符合規格而索價最低的報價單/標書
採用「資助學校採購活動異常情況報 告」並按年向校董會/法團校董會匯 報
督導抽查口頭報價文件,以核實取得 的報價是否真確
妥為備存投標和報價紀錄,以供教育 局審核
善用教育局提供的3份財務參考文件:1) 資助學校校董會/法團校董會已批 核的財務及人事管理事宜報告
2) 資助學校財務管理注意事項
3) 資助學校採購活動異常情況報告
應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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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所需的同類項目分多次購買,從而 規避有關的金額限制及報價/招標程序 (註:重複採購同類項目只可在
內的累積價值不超過所訂的財政限額)
根據每月付款而非整體合約價值進行 採購程序
例︰24個月寬頻上網服務 12個月保安服務
不應 (1)
12個月
在截止日期及時間之前開啟書面報 價單/標書
考慮逾期遞交的書面報價單/標書
在不能提供理據和相關紀錄的情況 下,拒絕接納索價最低的書面報價 單/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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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 (2)
只有具備充份的理據,並在採用競投的報價/
招標方法不能有效獲取所需物料及服務的情況 下,才能採用單一報價/招標程序,例如︰
– 有證據顯示所需物料及服務只由一位供應 商提供
– 基於與保護版權或與技術問題有關的理由 – 所需服務須由公用事業機構提供
– 專利或專門設備需要維修,而設備供應商 憑藉設備保證書擁有提供維修服務的獨有
單一報價/招標 (1)
須事先得到下列相關人員的批准,並 將有關的決定和理據妥為紀錄︰– 預算每次需費50,000元或以下的採購項 目,須先得到有關的科主任或一名薪級 點不低於總薪級表第 點的教職員的批 准
– 預算每次需費50,000元以上的採購項目,
須先得到校董會/法團校董會的批准
應依循與具競投性的報價/招標相同 的採購程序辦理單一報價/招標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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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學團體參與學校採購活動 (1)
(I) 透過辦學團體取得物料及服務
須事先得到校董會/法團校董會的批 准,並妥為存檔
辦學團體須依循與資助學校相同的採購 程序
保存所有相關的採購紀錄以供學校作 審計之用
校董會/法團校董會有責任確保辦學 團體所進行的採購活動符合教育局指(II)向辦學團體採購物料及服務
辦學團體應被視為競投者之一,並 與其它競投者一樣,須經過競投及 相同的甄選程序
校董會/法團校董會應確保辦學團 體與其它競投者獲得同等及公平的 看待
校董會/法團校董會應留意有關利 益衝突的申報辦學團體參與學校採購活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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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以單一報價/招標的方法向辦學團體 採購物料及服務
須遵守單一報價/招標(即第18張投影片 所列)的有關要求,並須事先得到校董會
/法團校董會的批准
經審核的報價單/標書,最終應由校董會
/法團校董會決定接納與否,並將有關決 定及其理據妥為存檔
校董會/法團校董會應參考「就辦學團體
辦學團體參與學校採購活動 (3)
資料來源及參考文件
教育局通告第4/2013號
《學校行政手冊》 (6.4節)
《設有法團校董會的資助學校財務管理指引》
教育局網頁 > 學校行政及管理 > 校本管理 >
法團校董會學校專區 > 財務管理
3份財務參考文件
教育局網頁 > 學校行政及管理 > 行政規則 >
資助學校一般行政事宜一覽表
《資助學校採購程序的工作清單》
協助學校妥善地進行採購工作,以防止遺漏及疏忽 教育局網頁 > 學校行政及管理 >財務管理 >
有關財務管理 > 資助學校採購程序的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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