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類 科:環保行政
科 目:空氣污染與噪音防制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23880 頁次:1-1
一、請分別說明「排放標準」、「環境空氣品質標準」、「總量管制」的意涵。
(10 分)
請說明上述三者間的關聯性。(10 分)
二、請列舉鍋爐廢氣中「氮氧化物(NOx)」的生成機制。(10 分)
請說明應用「選擇性觸媒還原法(SCR)」去除鍋爐廢氣中氮氧化物
(NOx)之反應原理與化學反應關係式。(10 分)
三、根據現行空氣污染防制法,為維護大氣環境空氣品質,請列舉直轄市、
縣(巿)主管機關規劃執行的主要執行措施。(20 分)
四、試分別列舉下列相關區域規劃「總量管制計畫」時,其應該包含的內容:
(每小題 10 分,共 20 分)
符合空氣品質標準之總量管制區。
未符合空氣品質標準之總量管制區。
五、試說明:(每小題 10 分,共 20 分)
狹義及廣義的「噪音」定義。
噪音對人類可能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