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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銀行109年第二次新進人員甄試試題 甄試類別【代碼】:法令遵循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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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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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銀行 109 年第二次新進人員甄試試題 甄試類別【代碼】:法令遵循人員【Q9411】、法務人員(一)【Q9412】、

法務人員(二)【Q9413】

科目二:(1)票據法(2)銀行法(3)民法(4)強制執行法(5)洗錢防制法及相關法規

*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卡,測驗入場通知書編號、座位標籤、應試科目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 處理。使用非本人答案卡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試卷一張雙面,四選一單選選擇題共 80 題,每題 1.25 分,共 100 分。

限用 2B 鉛筆在「答案卡」上作答,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答案,答錯不倒扣;以複選作答或未作答者,

該題不予計分。

請勿於答案卡書寫應考人姓名、入場通知書編號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儲存程式、文數字編輯、內建程式、

外接插卡、攝(錄)影音、資料傳輸、通訊或類似功能),且不得發出聲響。應考人如有下列情事扣該節 成績 10 分,如再犯者該節不予計分。1.電子計算器發出聲響,經制止仍執意續犯者。2.將不符規定之電子 計算器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制止仍執意續犯者。

答案卡務必繳回,違反者該節成績以零分計算。

【4】1.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票據之簽名,得以蓋章代之 票據上記載金額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

票據上之金額,以號碼代替文字記載,經使用機械辦法防止塗銷者,視同文字記載

票據上記載金額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或號碼記載金額較高者為準

【3】2.票據為不得享有票據上權利或票據權利應受限制之人獲得時,原票據權利人得依下列何種程序,聲請法院為禁止占 有票據之人向付款人請求付款之處分?

和解程序 支付命令程序 假處分程序 假執行程序

【4】3.無對價或以不相當之對價取得票據者,其法律效果為下列何者?

不影響任何票據上之權利 不得享有票據上之權利 該票據即為無效 不得享有優於其前手之權利

【2】4.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為止付之通知。但應於提出止付通知後幾日內,向付款人提出已為聲請公示催告之證明?

 3 日  5 日  7 日  10 日

【2】5.甲開立支票乙張,金額為 100 萬元整,交給乙作為支付買賣成衣一批的貨款,乙背書後轉交給丙,丙與丁一起變造 金額為 1,000 萬元後轉交給丁,並由丁背書轉交給戊,戊背書後轉交給己,則己行使票據權利(追索權)時,乙丙丁戊各 應負責償還的金額是多少?

乙丁自負金額 100 萬元,丙戊自負金額 1,000 萬元 乙自負金額 100 萬元,丙丁戊自負金額 1,000 萬元

乙丙丁戊均自負金額 1,000 萬元 乙丙丁戊均自負金額 100 萬元

【2】6.票據上之權利,對匯票承兌人及本票發票人,自到期日起算;見票即付之本票,自發票日起算;幾年間不行使,因 時效而消滅?對支票發票人自發票日起算,幾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二年;一年 三年;一年 三年;二年 五年;三年

【3】7.匯票上有免除擔保付款之記載者,其效力為下列何者?

該匯票無效 該匯票免除擔保承兌責任 該記載無效 該匯票免除擔保付款責任

【3】8.有關匯票背書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記名匯票依背書及交付而轉讓 無記名匯票得僅依交付轉讓之

背書人於票據上記載禁止轉讓者,不得依背書而轉讓之 記名匯票發票人有禁止轉讓之記載者,不得轉讓

【1】9.有關匯票到期日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匯票經拒絕承兌而未作成拒絕承兌證書者,應自發票日起三個月之末日計算到期日

見票即付之匯票,以提示日為到期日

發票日後數個月付款之匯票,以應在付款之月與該日期相當之日為到期日

分期付款之匯票,其中任何一期,到期不獲付款時,未到期部分,視為全部到期

【2】10.有關支票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發票人應照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 支票限於見票即付,有相反之記載者,該支票無效

支票在票載發票日前,執票人不得為付款之提示 以支票轉帳或抵銷者,視為支票之支付

【2】11.發票人甲簽發面額新臺幣 10 萬元支票乙紙予乙,該支票經乙背書轉讓予丙,丙經乙同意後,將該支票面額改為新臺幣 20 萬元背書轉讓予丁,丁復將該支票背書轉讓予戊,嗣後戊因為付款之提示不獲付款,遂行使追索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須負擔原記載文義之新臺幣 10 萬元票據責任 乙須負擔原記載文義之新臺幣 10 萬元票據責任

丙須負擔變造後文義之新臺幣 20 萬元票據責任 丁須負擔變造後文義之新臺幣 20 萬元票據責任

【1】12.住於高雄之甲零售商,於 109 年 3 月間簽發付款人為台灣銀行台南分行,發票日均為 109 年 6 月 1 日之 A1~A5 支票五紙,

交予盤商乙以為支付進貨款項用。渠料乙於 109 年 6 月 2 日先持支票 A1~A3 向付款銀行提示,全因甲存款不足遭退票,始知 甲已於 109 年 5 月 20 日經票據交換所為拒絕往來註記,復於同年 6 月 3 日遺失支票 A4。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於 109 年 6 月 10 日向台灣銀行台南分行提示支票 A5 請求付款,台灣銀行台南分行應予退票

乙於 109 年 6 月 4 日向台灣銀行台南分行申請支票 A4 掛失止付,台灣銀行台南分行應予受理

甲於 109 年 5 月 19 日對支票 A5 撤銷付款委託,台灣銀行台南分行應予受理

甲於 109 年 6 月 20 日對支票 A1~A3 撤銷付款委託,台灣銀行台南分行應予受理

【2】13.在大學任教的甲,為資助家境困難的學生,欲簽發見票即付且不記載受款人之本票 100 張,置於系辦公室,讓學生 登記領取,領取者須先支付新臺幣 100 元之費用。此類本票之面額,票據法有無特別之規定?

無特別規定 須在 500 元以上 須在 5,000 元以上 須在 50 萬元以下

【4】14.支票之發票人於下列何一期限內,不得撤銷付款委託?

發票日起 4 個月內 發行滿 1 年 到期日前 提示期限內

【2】15.關於匯票之委任取款背書,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執票人以委任取款之目的而為背書時,應告知付款人

被背書人得行使匯票上一切權利

被背書人以同一目的更為背書者,其次之被背書人所得行使之權利,與執票人同

票據債務人對於受任人所得提出之抗辯,以得對抗被背書人者為限

【3】16.下列何種情形,票據法未明定規定其利率?

發票人對於匯票票據金額支付之利息 執票人向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自到期日起得請求之利息

再追索之利息 支票執票人向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得請求之利息

【4】17.下列何者非銀行法所稱之授信?

放款 透支 貼現 信託

【4】18.因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而徵取之保證人,除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外,其保證契約自成立之日起,有效期間不得逾多久?

 1 年  5 年  10 年  15 年

【1】19.依銀行法規定,國內外商品交易或勞務提供而產生之匯票或本票係稱為下列何者?

商業票據 信用狀 放款契約 存款憑單

【3】20.依銀行法規定,銀行對遠期匯票或本票,以折扣方式預收利息而購入者,係稱為下列何者?

承兌 保證 貼現 放款

【2】21.下列何者非銀行法所稱同一自然人之關係人?

同一自然人與其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 同一自然人與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

同一自然人擔任董事長之企業 同一自然人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超過三分之一之企業

【2】22.有關銀行負責人應具備之資格條件等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銀行負責人未具備所定之資格條件者,主管機關應予解任 對於銀行負責之兼職部分,法令無任何限制

違反兼職限制及利益衝突者,主管機關得限期命其調整 違反兼職限制及利益衝突者,無正當理由屆期未調整者,應予解任

【1】23.依銀行法規定,銀行對購置或建造住宅或企業用建築,得辦理中長期放款,除無自用住宅購買自用住宅放款外,其 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多久?

三十年 四十年 五十年 無限制

【2】24.銀行應於每屆營業年度終了,應編製年報,並應將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等項目,於股東會承認後多久時間內,分 別報請主管機關及中央銀行備查?

十日內 十五日內 二十日內 二十五日內

【4】25.銀行違反法令、章程或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時,主管機關除得予糾正、命其限期改善外,並得視情節輕重而為處分,

下列處分方式何者錯誤?

停止銀行部分業務 限制投資

命令銀行解除銀行職員之職務 撤銷所有會議決議

【2】26.商業銀行不得投資非自用不動產,但有例外情形,下列何者非所稱之例外情形?

營業所在地不動產主要部分為自用者 為長期自用需要而預購者

原有不動產就地重建主要部分為自用者

提供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公益團體使用,且報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

【4】27.我國銀行法稱擔保授信,謂對銀行之授信,提供擔保品,但不包含下列何者?

不動產或動產抵押權 動產或權利質權

借款人營業交易所發生之應收票據 共同基金

【3】28.銀行辦理現金卡之利率或信用卡業務機構辦理信用卡之循環利率不得超過年利率多少?

百分之五 百分之十 百分之十五 百分之二十

【3】29.依銀行法之規定,銀行對同一客戶逾期債權已轉銷呆帳者,累計轉銷呆帳金額超過新臺幣多少元,或貸放後多久內 發生逾期累計轉銷呆帳金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其轉銷呆帳資料,免予保守秘密?

八千萬元;一年 五千萬元;一年

五千萬元;半年 八千萬元;半年

【1】30.有關銀行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銀行得以津貼之方式吸收存款 銀行負責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存戶、借款人等收受佣金

中央主管機關於必要時,經洽中央銀行同意後,得對銀行無擔保之放款或保證予以適當限制

借款人所提抵押物放款值,由銀行根據其時值、折舊率及銷售性,覈實決定

【2】31.有關銀行增設分支機構、遷移或裁撤非營業用辦公場所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銀行增設分支機構時,應開具分支機構營業計畫及所在地,申請中央主管機關許可

銀行裁撤非營業用辦公場所,得於事後報備

銀行遷移非營業用辦公場所,應事先申請,於申請後經過一定時間,且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表示禁止者,即可逕行設置

銀行裁撤非營業用辦公場所,不得於申請後之等候時間內,進行其所申請之事項

【3】32.有關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之限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為鼓勵儲蓄協助購置自用住宅,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購屋儲蓄貸款不受銀行法第 72-2 條放款限制

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之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之和之百分之三十

有關存款餘額、金融債券發售額及放款總額之計算不包括外幣存款、外幣金融債券及外幣放款

受託代辦之獎勵投資興建國宅放款、國民住宅放款及輔助公教人員購置自用住宅,不受銀行法第 72-2 條放款限制

【1】33.契約當事人約定其契約須用一定方式者,在該方式未完成前,其法律效果為何?

推定其契約不成立 視為無效 契約不生效力 由當事人合意訂之

【2】34.下列何種形成權,民法有明定其效果可使法律行為自始不生效力?

解除 撤銷 終止 撤回

【4】35.關於債權讓與,民法明定不得讓與之債權中,不包含下列何者?

依債權之性質,不得讓與者 依當事人之特約,不得讓與者

債權禁止扣押者 債權已在強制執行中者

【4】36.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多少?

 20%  12%  6%  5%

【3】37.債權人為擔保債務人甲 400 萬元之債權,徵求乙為保證人,另徵求丙提供價值 200 萬元之不動產為抵押物,請問對 於此債務,乙與丙之分擔比例為多少?

一比一 一比二 二比一 三比一

【2】38.未滿幾歲者不得為遺囑?

 14 歲  16 歲  18 歲  20 歲

【2】39.讓與動產物權,而讓與人仍繼續占有動產者,讓與人與受讓人間,得訂立契約,使受讓人因此取得間接占有,以代 交付,法學上稱之為下列何者?

簡易交付 占有改定 移轉占有 指示交付

【請接續背面】

(2)

【3】40.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稱之為何?

不動產役權 農育權 地上權 典權

【3】41.關於提起否認親子關係之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僅夫得提起否認之訴 僅妻得提起否認之訴

夫妻及子女均得提起否認之訴 子女之生父亦得提起否認之訴

【4】42.下列何者不是親屬?

連襟 妯娌 繼父母 親家公、親家母

【3】43.下列何者不是正當防衛的要件之一?

須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 侵害之發生與防衛行為須密接

須防衛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 防衛行為須為排除侵害之必要行為

【3】44.下列何者非一身專屬權?

繼承權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已起訴之慰撫金請求權 扶養權

【4】45.有關債權人撤銷權行使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債權人不得撤銷

撤銷權,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或自行為時起,經過十年而消滅

法律行為經撤銷者,視為自始無效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以意思表示撤銷之

【1】46.消滅時效,下列何種情形視為不中斷?

於申報和解債權或破產債權後,債權人撤回其申報時 依督促程序,聲請發支付命令時

開始執行行為或聲請強制執行 債權人請求後三個月內不起訴

【2】47.關於連帶債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數人負同一債務,明示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者,為連帶債務

連帶債務之成立,僅限法律有明文規定者

連帶債務未全部履行前,全體債務人仍負連帶責任

連帶債務人相互間,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平均分擔義務

【2】48.關於保證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因擔任法人董事而為該法人擔任保證人者,僅就任職期間法人所生之債務負保證責任

數人保證同一債務者,應連帶負保證責任,不得以契約排除之

人事保證之保證人,以僱用人不能依他項方法受賠償者為限,負其責任

就定有期限債務為保證者,如債權人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時,保證人除對於其延期已為同意外,不負保證責任

【2】49.強制執行應依下列何種原則,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達成執行目 的之必要限度?

誠實信用 公平合理 信賴保護 依法行政

【3】50.拍賣之不動產,買受人繳足價金後,執行法院應發給買受人何種書據?

債權憑證 確定證明書 權利移轉證書 不動產所有權狀

【2】51.依強制執行法第 52 條之規定,查封時應酌留債務人幾個月間生活所必需之金錢?

 1 個月  2 個月  3 個月  6 個月

【3】52.不動產之拍賣最低價額不足清償優先債權及強制執行之費用者,執行法院應將其事由通知債權人。債權人於受通知 後幾日內,得證明該不動產賣得價金有賸餘可能或指定超過該項債權及費用總額之拍賣最低價額,並聲明如未拍定願負 擔其費用而聲請拍賣?

 3 日  5 日  7 日  10 日

【1】53.拍賣不動產,以投標之方法行之。投標應繳納保證金而未照納者,其投標效力如何?

無效 有效 效力未定 有效得撤銷

【4】54.假扣押之執行,應於假扣押之裁定送達同時或送達前為之。債權人收受假扣押裁定後已逾多久,不得聲請執行?

 5 日  10 日  15 日  30 日

【2】55.債權人甲向法院聲請實施查封後,債務人乙將查封物贈與給第三人丙,請問該贈與行為之效力如何?

對於債權人甲有效 對於債權人甲不生效力 對於第三人丙不生效力 對於任何人均無效

【3】56.下列何種標的物,不得聲請執行法院查封之?

債務人共有之土地 債務人所有之腳踏車 債務人所受之勳章 債務人已發表之著作

【3】57.對於已開始實施強制執行之債務人財產,他債權人再聲請強制執行者,已實施執行行為之效力,於為何時及於該他 債權人,應合併其執行程序?

為查封時 為拍賣時 於為聲請時 於為點交時

【3】58.下列何者不是強制執行動產時所使用之方法?

查封 拍賣 強制管理 變賣

【2】59.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應向執行法院提出之證明文件,下列何者非強制執行法所明文規定?

依公證法規定得為強制執行之公證書,應提出公證書 確定之終局判決,應提出判決正本即可無須判決確定證明書

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之裁判,應提出裁判正本

抵押權人為拍賣抵押物之聲請,經法院為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應提出債權及抵押權之證明文件及裁定正本

【1】60.拍賣不動產,應由執行法院先期公告。公告應載明之事項,下列何者錯誤?

載明不動產之所在地、種類、實際狀況、占有使用情形,但調查所得之海砂屋、輻射屋、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之特殊 情事無須記載

載明拍賣後不點交之原因

載明拍賣最低價額

載明交付價金之期限

【4】61.強制執行法中有關期間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管收期限不得逾 3 個月 延緩執行之期限不得逾 3 個月

執行法院應於第二次減價拍賣期日終結後 10 日內公告願買受該不動產者,得於公告之日起 3 個月內依原定拍賣條件為 應買之表示

債務人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或雖有財產經強制執行後所得之數額仍不足清償債務時,執行法院應命債權人於 3 個月 內查報債務人財產

【4】62.拍賣之不動產無人應買,債權人無人承受或依法不得承受者,由執行法院定期再行拍賣。再行拍賣之期日,距公告 之日,不得少於幾日多於幾日?

 5 日;15 日  5 日;30 日  10 日;20 日  10 日;30 日

【1】63.關於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強制執行開始後,債務人死亡者,不得續行強制執行

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應以書狀表明當事人及請求實現之權利,提出於執行法院

債務人死亡,繼承人所在不明者,執行法院得依債權人聲請選任特別代理人

書狀內宜記載執行之標的物、應為之執行行為或本法所定其他事項

【4】64.有關強制執行法第 7 條管轄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強制執行應優先由債務人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強制執行應優先由債權人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同一強制執行,數法院有管轄權者,僅得由執行標的物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受理強制執行事件之法院,須在他法院管轄區內為執行行為時,應囑託該他法院為之

【4】65.若甲違反洗錢防制法之所得為 200 萬元,孳息 2 萬元,衍生投資利益 6 萬元,請問甲特定犯罪所得為何?

 200 萬元  202 萬元  206 萬元  208 萬元

【2】66.銀行對於達一定金額以上之通貨交易,除洗錢防制法另有規定外,應向下列哪個機構申報?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 法務部調查局 中央銀行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67.依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規定,有關銀行業受理臨時性交易時,對客戶單筆現金收或付超過新臺幣多少元以上,應 確認客戶身分?

 50 萬元  100 萬元  150 萬元  200 萬元

【2】68.銀行業確認客戶身分,若該客戶為法人者,原則上應先瞭解有具控制權之最終自然人身分,而依金融機構防制洗錢 辦法規定,所稱具控制權係指持有該法人股份或資本超過多少百分比者?

 10%  25%  30%  50%

【2】69.依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規定,銀行業對現有客戶,應於適當時機對已存在之往來關係進行審查,有關其持續審查 之適當時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客戶加開帳戶時 客戶減少業務往來關係時

依據客戶之重要性及風險程度所定之定期審查時點 得知客戶身分與背景資訊有重大變動時

【2】70.依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規定,銀行應定期檢視其辨識客戶及實質受益人身分所取得之資訊是否足夠,並確保該等 資訊之更新,特別是高風險客戶,應至少多久檢視一次?

半年  1 年  1.5 年  2 年

【3】71.依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規定,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之物品,指超越自用目的之下列何者?

白金、白銀 白金、白銀、鑽石 白金、鑽石、寶石 白金、白銀、鑽石、寶石

【1】72.依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規定,銀行應將下列何種客戶直接視為高風險客戶?

客戶或其實質受益人為現任國外政府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

客戶或其高階管理人員為現任國外政府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

客戶或其實質受益人為現任國內政府或國際組織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

客戶或其高階管理人員為現任國內政府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

【1】73.依銀行業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規定,就 洗錢與資恐風險進行辨識、評估、管理之相關政策及程序時,應考量所有風險因素,並至少涵蓋下列哪些面向?

客戶、地域、產品及服務、交易或支付管道 客戶、地域、產品及服務、預期之營運目標

客戶及第三人、地域、產品及服務、預期之營運目標 客戶及第三人、地域、產品及服務、交易或支付管道

【3】74.下列何者非為洗錢防制法制定之目的?

打擊犯罪 穩定金融秩序 配合國家金融政策 強化國際合作

【3】75.有關經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指定之制裁名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指定制裁個人、法人或團體之除名,應經法務部調查局同意

指定制裁個人、法人或團體之除名,應經資恐防制審議會決議

指定制裁個人、法人或團體之除名,非經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除名程序,不得為之

指定制裁個人、法人或團體,永遠不得除名

【3】76.有關辨識實質受益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當客戶為法人、團體時,應辨識具控制權之最終自然人身分

銀行得請客戶提供股東名冊或其他文件協助完成辨識

具控制權之最終自然人係指高階管理人員

對具控制權自然人是否為實質受益人有所懷疑時,應辨識有無透過其他方式對客戶行使控制權之自然人

【1】77.依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規定,金融機構若符合下列何種情形,得先取得辨識客戶及實質受益人身分之資料,並於 建立業務關係後,再完成驗證? A.洗錢及資恐風險受到有效管理 B.為避免對客戶業務之正常運作造成干擾所必須 C.會在合理可行之情形下儘速完成客戶及實質受益人之身分驗證 D.若客戶為現任國內政府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

僅 ABC 僅 ACD 僅 BCD  ABCD

【4】78.依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規定,銀行對客戶及交易有關對象之姓名及名稱檢核,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應以風險為基礎方法,建立客戶及交易有關對象之姓名及名稱檢核政策與程序

至少應包括比對與篩檢邏輯、檢核作業之執行程序,以及檢視標準

銀行執行姓名及檢核情形應予紀錄

應包括完整之監控型態、參數設定、金額門檻

【2】79.依銀行業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規定,銀 行業應由誰督導各單位審慎評估及檢討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形?

董事長 總經理 總稽核 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主管

【4】80.有關銀行業之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應建立定期之全面性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作業並製作風險評估報告

銀行進行全面性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作業時,建議輔以其他外部來源取得之資訊

銀行應依據風險評估結果分配適當人力與資源,採取有效的反制措施,以預防或降低風險

銀行應於完成或更新風險評估報告時,將風險評估報告送中央銀行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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