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代號: 32060
32160 全一頁 類 科: 法制、法律廉政
科 目: 刑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接背面)
一、交警甲在執行酒駕攔檢勤務時,心儀一位面貌姣好的機車騎士A,暗中從駕照記住A 的姓名與住址。數日後,甲以警察局的公文封寄出信函給A,信中說明「當日執行攔 檢勤務,似有公物誤放在您的機車置物箱,希望台端收信後,盡速持該公物至本局,
或與以下警員聯繫」,信件末端並蓋上警局戳章與甲的職章和聯繫電話。試問甲的行 為成立何罪?(25分)
二、甲明知A所贈與的手機為A竊盜所得,卻仍收受使用。幾日後,經人告知,手機可能 存有定位資訊,會洩露行蹤。甲將手機拆解,選取一些可用零件後,將手機其他部 分四處丟散,以防被人發現。試問甲的行為依刑法如何論處?(25分)
三、甲男借款給A女,在清償期屆至後,A無力償還,且躲避不知去向。某日,甲在開車 時發現A的行蹤,甲即刻將車停在路邊,並強制A上車,甲不顧A的抗拒將車開向偏遠 郊區。由於天色已晚,且甲揚言沒有看到A的還款誠意,不會讓A離去。兩人僵持一 陣後,A表示願意與甲進行十次性行為,但債務應打七折清償。甲想了一下,在取得 A的確實住處資訊後,同意接受A的條件,但A必須先在車內與其性交。A以氣氛不對 為由,不願意與甲在車內發生性行為,並趁甲不注意打開車門逃逸。甲因已掌握A的 住處,不以為意,沒有開車追趕,而將車駛離。A下車後,想抄近路回到市區,卻因 路況不熟,失足摔落山谷,由於無人救援且山區氣溫陡降,A在數日後始為人發現凍 死山區。試問甲的行為依刑法如何論處,又該車是否得依刑法規定沒收,理由為何?
(25分)
四、甲透過交友軟體認識A,兩人相約於某旅館為性行為。在旅館相見時,甲對A謊稱如 果經由兩人模擬強制性交的情境,更可增進情趣。取得A的同意後,甲在強暴行為過 程中,將A的貼身衣褲撕毀,並造成A的手腳輕微挫傷,最後甲以床單將A綑綁,使A 無法動彈。在A大笑時,甲沒有進一步對A為性行為,反而拿取A的錢包,迅速離去,
此時A始知受騙,掙脫後憤而報警。試問甲的行為成立何罪?(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