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正德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110 年秋季獎學金申請通告】
一、申請對象:彰化縣轄區高中職學校及大專院校.碩士班由校方認定家境清寒、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在 學學子。
二、申請條件及獎助金額:
1. 由校方提供名單,每校 10 名。初審由各校承辦單位審核後,檢附申請書。
2. 受獎學生需於排定時程內至慈善基金會擔任發心義工,累計時數達 10 小時者(含讀書會 2 小時),
方可領取獎學金。(志願服務時間為 10/9 民權市場義賣活動. 10/9 彰化捐血活動 11/6 民 權市場義賣活動 )。值勤內容為本基金會各項會務工作。於10 小時值勤時間結束後,本會發給 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
3. 每位學子獎助學金:碩士班 10000 元 大專 8,000 元、高中職 5,000 元 4. 服務時間:
10.11 月
讀書會 10 /30(六) 11/7(日) 09:00-11:00 自選一天時段 (地點:彰化分院)
10.11 月
10/9 民權市場義賣活動. 10/9 彰化捐血活動 11/6 民權市場義賣活動
以上為固定時段值勤,請自行安排值勤日期及時段
5.提供居住南彰化地區學子.方便完成志願服務值勤.可就近至本基金會分支機構志願服務 正德員林分院 員林市林森路139 號 TEL:04-8335600 (週一至週日)
W 一~W 六 9:00-19:00 W 日 9:00-18:00
(受獎學生須於本會頒發春季獎學金活動日期前,完成志願服務時數,未完成者恕不 給予獎學金領取,因新冠肺炎疫情.當日請戴口罩進入會場。
三、申請須知:
(一)檢具之證明文件:
1. 戶口名簿影印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2. 學生證影本(已蓋有最近一學期註冊章)。
3. 政府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村里長清寒證明(正本)或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本人或家長),
三種擇一即可。
(二)前述檢具之證明文件,若未備齊者,視為無效件,恕不予受理。
(三)夜校生及延修生不列入本獎助對象。
(四)本基金會保有最後核准名單之審核權,經審核通過名單另發函通知 貴校。
四、申請期間:110 年 9 月 24 日至 10 月 3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電子檔亦請傳送至本會 慈善 課
cth ch29 @ gmail .com 聯絡電話 (04)7270006
五、頒發日期:110 年 11 月 20 日(星期六)上午 9:00~9:20 需受獎者親自辦理報到。請準時辦理報 到,
未於規定時間內報到者 , 不得領取 , 逾時不再受理報到及補發 。
上午9:00 至 9:20 報到,頒獎典禮活動程序約至中午12:00結束,須全程參與。
六、領取辦法:受獎學生請於活動頒發日出席參與頒獎活動.並攜帶本人身份證、印章等證件前來領取。
七、申請地點:請將資料寄至50063 彰化市民生南路 56 號 / 財團法人正德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請註明申請秋季獎學金)。
八、申請書請自行影印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