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統測後升學活動
註冊組重點提示
• 106 年四技二專各項預定重要日程表:
• 統測 : 5/25 寄成績單
• 技優甄審 : 5/18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5/15-5/23 個 別網路報名並於 5/24 日前繳費暨寄送報名資料。
• 甄選入學第一階段 : 5/22-5/26 發放報名調查表;
5/31 收繳一階報名調查表及報名費用。
• 甄選入學第二階段 : 6/8 於教務處隔壁會議室統一 收件及收費。
• 登記分發 :資格審查已由學校辦理完成; 7/18-24 請考生個別繳費報名。
• 四技二專各分區夜間部請各考生自行報名。
• 大學考試入學分發請各考生自行報名。
日期 重要時程
(一) 5/22
5/23
(二)
5/24
(三)
5/22~5/24
預先發放甄
選報名校系
調查表
日期 重要時程
(四) 5/25 統測成績公告
5/26
(五)
與家長討論5/27
(六)端
與家長討論 5/28(日)午
與家長討論 5/29(一)連
與家長討論 5/30(二)假
與家長討論(三) 5/31
收回調查表 及費用(四) 6/01
5/25~6/01
甄選一階 報名
(5/31 校內收回報
名調查表及報名費
用)
日期 重要時程
6/5
(一
)
6/5 公告甄
選一階篩選
結果
日期 重要時程
6/8
(四
)
6/8 甄選
二階報名 收件及收
費
招生簡章查詢系統 - 甄選入學
[ 進階查詢 ]
因應網路上傳備審資料作業及現行電腦、智慧型手機與平板等 3C 裝置與網路普 及106 學年度取消隨簡章附贈「電腦單機版簡章查詢光碟」
由委員會招生網站線上查詢系統供考生下載或查詢各校甄選辦法
或由
本校首頁
下載 106年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校系科(組)、學程資料檔.xls甄選入學招生 - 變革事項
– 106 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備審資料試辦網路上傳
,對象以甄選群(類)別為 電機電子群電機類、電機 電子群資電類、商業與管理群、資管類、外語 群英語類、外語群日語類 之考生。 其餘之群
(類)別之考生,維持紙本寄送方式辦理
。
– 應屆畢業生「在校學業成績證明 (PDF 檔 ) 」統一由所屬就讀 學校於資格審查作業時上傳至本委員會網站
8
甄選入學招生 - 各甄選群(類)別作業方式
9
甄選群 ( 類 ) 別
01 機械群 11 食品群
02 動力機械群 12 家政群幼保類
03 電機與電子群電機類 13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04 電機與電子群資電類 14 農業群
05 化工群 15 外語群英語類
06 土木與建築群 16 外語群日語類
07 設計群 17 餐旅群
08 工程與管理類 18 海事群 09 商業與管理群 19 水產群
10 衛生與護理類 20 藝術群影視類 21 資管類
網路上傳 網路上傳
網路上傳 網路上傳
網路上傳 網路上傳
紙本寄送 紙本寄送
紙本寄送 紙本寄送 紙本寄送 紙本寄送
紙本寄送 紙本寄送 紙本寄送 紙本寄送 紙本寄送
紙本寄送 紙本寄送 紙本寄送 紙本寄送
資 格
考 試
參加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
原住民考生之資格認定依「原住民身分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離島考生身分依「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之相關規定 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離島考生身分報名
同時符合原住民考生及離島考生身分者,僅能就其中一種特種身分報名參加甄選 入學招生
10
應屆畢業生
1. 各高職學校 105 學年度應屆畢業生
2.
綜合高中修畢專門學程科目 25 學分以 上
甄選入學招生 - 資格條件
考生報名資格及身分登錄
(106.4.19 10:00-106.5.11 17:00) 已完成。− 作業重點:
考生報名資格及個人基本資料、身分、在校成績、綜合高中生專門學程科目 名稱及學分核對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統測時未登錄列冊者,須繳交低收入戶或 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原住民考生:登錄原住民考生身分 ( 不須繳交證明文件 ) 106 學年度新增高職學校網路上傳歷年成績單( PDF 檔案)
− 應屆畢業生統一由就讀學校辦理審查
資格審查結果公告
(106.5.24 10:00)− 審查結果於委員會網站公告
甄選入學招生 - 資格審查作業
甄選入學招生 - 在校成績證明上傳作業
高職學校作業 (106.5.11 前完成 ) :已完成 – 在校學業成績之評量:
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學 習評量辦法」及教育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
– 統一格式:高一至高三上學期共計五學期各 學科 ( 含必修及選修 ) 成績、各學期學業總 平均成績、班級排名及班級排名百分比等。
為利於高職學校統一網路上傳應屆畢業生成 績檔案作業,並維招生作業之公平性與公正性
,上傳檔案經確認後不得要求變更,故如有因
重補修致成績變動者仍不可要求重新上傳。
12考生自行上網作業:
106.5.12 10:00-106.5.24 17:00
− 應屆畢業生至委員會網站,查詢所屬高職學 校上傳之「在校學業成績證明 (PDF 檔 ) 」
− 請考生詳細核對成績證明之內容,如有問題 應儘速向註冊組或委員會反映
− 應屆畢業生應於 106 年 5 月 24 日前核對成 績證明內容,考量作業期程,二階報名系統 無法核對檢視
在校成績證明查詢及確認作業
第一階段報名:學校統一作業日期預訂於 106.05.31 收繳報名調查表及報名費用 。
考生於其可報名之甄選群 ( 類 ) 別中至多申請 3 個 校系科 ( 組 )
、學程報名參加
【包含統一入學測驗單群 ( 類 ) 或跨群 ( 類 ) 之群 ( 類 ) 別】
– 各校得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 1 個系科 ( 組 ) 、學程 – 繳交第一階段報名費 500 元 -
– 低收入戶考生免繳
– 中低收入戶考生減免 60% ,第一階段報名費 200 元
⓪ 完成報名作業後由委員會系統產生通行碼,並由學校統一交導 師保管。
14
甄選入學招生 - 第一階段報名
第一階段報名完成後配發,可於第二階段報名時 自行修改
務請考生妥善保存通行碼
第二階段報名、總成績公告、正 ( 備 ) 取生名單
、登記就讀志願序皆需使用通行碼
通行碼遺失時,須依通行碼遺失補發規定,填妥 補發申請表並黏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後,傳真至 本委員會提出申請,補發以 1 次為限,經完成身 分查驗之考生,由系統配發簡訊至考生留存本委 員會之手機號碼
甄選入學招生 - 通行碼使用
因申請統一入學測驗成績複查而獲級分異動之考生
,得申請變更第一階段報名校系科 ( 組 ) 、學程 (1 06.6.2 10:00-17:00)
1. 對象:僅限已完成本招生第一階段報名之考生,因申請統一入學測 驗成績複查並獲級分異動,而欲變更第一階段報名校系科 ( 組 ) 、 學程者
2. 申請時間: 106.6.2 10:00-17:00 止
3. 申請方式:請至本委員會網站「下載專區」,下載「第一階段報名 校系科 ( 組 ) 、學程變更申請表」,填妥相關資料,傳真至本委員 會
4. 申請說明:
依據申請表辦理更正,原報名之校系科 ( 組 ) 、學程作廢無效
變更申請僅限一次
考生須於 106.6.2 18:00 前回傳「完成甄選入學申請校系科 ( 組 ) 、學程確認單」
16
甄選入學招生 - 統測成績複查成績異動
第一階段統測成績篩選名單剔除
【已於下列招生錄取 ( 報到 ) 者】106 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 良學生保送入學技優保送錄取報到
106 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科技繁星錄取 報到
106 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大學繁星錄取
106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錄取且未於規定期限內聲明 放棄入學資格
106 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四技申請錄取報到 其他 ( 大學 ) 招生管道錄取並報到之考生,未於各該管道規定 期限內聲明放棄入學資格、錄取資格或報到後放棄者,不得 再報名本招生
委員會將以各招生管道主辦單位函告委員會之報到或入學名單辦理查核
甄選入學招生 - 第一階段篩選
第二階段報名:
學校統一作業日期預訂於 106.6.8 收繳二階書面審查資料及 報名費用。
– 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考生均須至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完成報名,
繳交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用及網路上傳或繳寄備審資料。
– 「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包含「在校學業成績證明」、「證照或得獎加 分」及「備審資料及成果作品」等項作業
– 部分校系(科)組、學程僅辦理面試、筆試或術科實作者,考生亦須完 成「第二階段報名」
– 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完成「第二階段報名」之考生,視同放棄參加指定 項目甄試之資格
– 委員會委託「嘉里大榮貨運公司」,到校收取第二階段考生資料袋,運 送至報名甄試學校,運送費由本委員會支付,減輕考生郵寄費用負擔
18
甄選入學招生 - 第二階段報名
甄選入學招生 - 第二階段報名
登入二階報名系統 變更通行碼 顯示一階篩選通過校系(科)組學程
上傳競賽證照得獎資料(表A22) 分校系上傳審查項目PDF檔
上傳在校歷年學業成績(表A21)學校統一上傳 選擇
二 階 報 名
校系(科)組學程 確定送出(僅能1次) 列印報表 繳費(學校統一作業) 寄件分校系確定送出 檢視並儲存上傳PDF檔 列印報表(繳費) (學校統一作業) 各招生委員學校進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網路上傳(6群類)紙本寄送 上傳繳費證明
確認基本資料(表A20)
證照或得獎加分
− 此項證照或得獎加分採計由各甄選學校自訂,並明訂於「各 校系科 ( 組 ) 、學程甄選辦法」之「證照或得獎加分」欄
− 所有考生【含非屬試辦網路上傳甄選群 ( 類 ) 別之考生】皆 於第二階段報名時,將證照或得獎加分證明 (PDF 檔案 ) 完成 網路上傳
− 上傳項目須符合簡章所訂「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競賽優 勝及技術士職種(類)別對照表」加分優待採認之技藝技能 競賽優勝得獎證明或技術士證者
− 考生持有 2 種以上證照或得獎加分項目,應自行選擇 1 項對 加分最有利之證件,作為加分依據
20
甄選入學招生 - 第二階段報名
甄選入學招生 - 第二階段報名
網路上傳備審資料作業注意事項
(兩電、兩管、兩語)− 考生依報名之校系科 ( 組 ) 、學程要求備審資料,分項製作 PDF 檔案 並逐一上傳
− 單一項目之檔案大小以 5 MB 為原則,且各項檔案不得壓縮,每 1 校系 ( 組 ) 、學程所有備審資料項目之檔案大小總和,以 10 MB 為限
− 「必繳項目」為必要上傳項目 / 「選繳項目」為可選擇上傳之項目 部分校系科(組)、學程針對備審資料項目,另訂以郵寄或其他方式 繳交者,考生應依其規定另行繳交
− 僅上傳未「確認」時,本會將已上傳之備審資料整合成 PDF 檔並轉送 各甄選學校,考生得否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依所報名甄選學 校規定辦理
− 請考生詳閱「各校系科 ( 組 ) 、學程甄選辦法」
紙本郵寄備審資料作業注意事項
• 本校於 106.06.08 辦理集體繳費及寄件作業,完成第二 階段校系 ( 組 ) 、學程選報。
– 考生自行備妥 A4( 含 )( 或小 4K 、大 4K) 以上 大小之信 封(要書面審查資料放得下且可以完全彌封),將系統 產生之「第二階段報名信封封面」以 A4 白紙列印並黏貼 於信封正面,並將備審資料平放裝袋
• 本校統一勾選第二階段集體繳費及寄件考生名單,檢齊
「考生資料袋」、「集體報名考生名冊」、「指定項目甄 試費郵政劃撥單影本」,寄 ( 送 ) 各甄選學校
費用繳交: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用於 106.06.08 交由 學校辦理「集體繳費」
22
甄選入學招生 - 第二階段報名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 由各甄選學校辦理 )
– 公告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名單,郵寄甄試通知考生
(106.6.13 10:00)
– 各四技二專學校辦理指定項目甄試
(106.6.16-106.7.2)– 各校辦理時間載於簡章附錄之「指定項目甄試日期」欄,考
生不得以參加指定項目之甄試日期相互衝突而要求更改
24
甄選入學招生 -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登記就讀志願序 (106.7.10 17:00 前完成 )
– 考生應於 106.7.6 10:00-7.10 17:00 止至委員會網站登記就讀志願序 – 凡未依規定期間及方式登記就讀志願序者,一律不予分發,視同放棄錄
取資格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 (106.7.13 10:00 起 )
– 經分發錄取後始可取得入學資格
–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公告於委員會網站,本委員會不另行寄發書面 通知
– 分發結果由各甄選學校寄發報到通知單 – 查榜方式
簡訊預約時間: 106.7.7 10:00-106.7.13 10:00 語音查榜時間: 106.7.13 10:00 起
語音查榜: 0911-536-536 中華電信手機門號直撥 536
甄選入學招生
報到 (106.7.19 12:00 前完成 )
– 各甄選學校報到規定時間,請參閱簡章附錄「各校系科 ( 組 ) 、學程甄選辦法」之「分發錄取生報到截止日」
– 依各四技二專學校指定之報到時間及方式 ( 不得為電話 方式 ) 辦理報到手續,否則視為放棄
– 甄選入學及技優甄審入學同時分發錄取者,僅能擇一報 到
– 報到後又要放棄,須在各校報到規定時間內前,填妥
「已報到分發錄取生放棄分發錄取資格聲明書」,傳真 給各四技二專學校辦理放棄,逾期不予受理,未完成放 棄手續者不得再報名其他招生管道,否則取消錄取及報 到資格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