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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109學年度研究所甄試入學 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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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8 年 9 月 3 日

本校研究所甄試入學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通過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109 學年度研究所甄試入學 招生簡章

(招生名額依教育部核定為準)

網路報名(含繳交報名費)日期:

108 年 10 月 3 日 9 時起至 108 年 10 月 23 日 24 時止

學校網址:http://www.ntcu.edu.tw

學校招生考試網路報名網址:http://mdpt.ntcu.edu.tw/recruit/signup/

電話:04-2218-1006、2218-3693、2218-1009 傳真:04-22183130

學校地址:40306 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研究所甄試入學招生委員會編印

(2)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研究所甄試入學招生考試 考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聲明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以下簡稱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將對您個人資料進行 蒐集、處理或利用,依法告知您以下事項,為保障您的權益,請詳細閱讀本聲明所有內容。

一、蒐集機關: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二、蒐集目的:本校蒐集您個人資料的目的在於進行本校招生考試相關之招生、試務、成績、

榜示、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各項統計調查與分析、錄取後之學生資料管理及完成入 學招生考試相關或本校依法設立之法定義務作業使用。

三、蒐集個人資料之方式:經由本校招生網路填表系統資料蒐集,由報名考生上網填寫資料,

或考生郵寄之書面審查資料、身心障礙考生應考需求申請資料而取得考生個人資料。

四、蒐集類別:

(一)基本資料:包括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號碼)、性別、生日、相片、通訊地 址、聯絡電話、行動電話、e-mail、緊急聯絡人、學歷(力)資料、工作資料等。

(二)申請身心障礙考生應考需求:除基本資料外,另加身心障礙手冊資料、診斷證明書資 料。

(三)申請報名費減免:除基本資料外,另加低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資料、退款帳戶資料。

(四)影音資料:招生考試需採面試、術科或實作等方式者,本校得以錄音、錄影方式記錄 其過程。

五、個人資料使用期間、地區:

(一)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除法令或中央事業主管單位另有規定辦理考試個人資料保存期 限外,以上開蒐集目的完成所需之期間為利用期間。

(二)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臺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或經考生授權處理、

利用之地區。

六、個人資料之利用方式及對象:

(一)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本校各單位(含行政單位、教學單位)。申請身心障礙考生應考 需求考生之申請資料及應考人資料,僅供本校招生委員會議決應考服務之依據,不作 為其他用途。申請報名費減免之申請資料及應考人資料,僅供本校行政單位辦理退款 之依據,不作為其他用途。

(二)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本校進行試務、考試成績、錄取、分發、榜示、報到、查驗等 作業,考生(或緊急聯絡人或家長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之聯絡與相關資訊之發送通 知,基於試務公信的必要揭露與學術研究及其他有助上開蒐集目的完成之必要方式。

七、考生如未提供真實且正確完整之個人資料,將導致無法進行考試報名、緊急事件無法聯 繫、考試成績無法送達等等,影響考生考試、後續試務與接受考試服務之權益。

八、考生得依個資法規定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 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考生得以書面、傳真等方式與本校試務單位聯絡(相關聯 絡方式請詳見報名簡章),行使上述之權利。

九、考生確認提供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需變更者,考生應立即檢附相 關證明文件送交本校辦理更正。

十、本校得依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所為之要求,將個人資料或相關資料提供 予相關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

十一、除法令另有規定或主管機關另有要求外,若考生向本校提出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 請求刪除個人資料之請求,但妨礙本校執行職務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或導致本校違

(3)

目 錄

壹、招生類別及修業年限 ... 6

貳、報考資格及注意事項 ... 6

參、招生班別、招生名額、繳交資料、甄試項目及佔分方式 ... 8

一、博士班 教育學系博士班 ... 8

教育資訊與測驗統計研究所博士班 ... 9

二、碩士班 教育學系碩士班 ... 10

教育學系課程與教學碩士班 ... 11

特殊教育學系碩士班 ... 12

幼兒教育學系碩士班 ... 13

幼兒教育學系早期療育碩士班 ... 14

體育學系碩士班 ... 15

教育資訊與測驗統計研究所碩士班 ... 16

語文教育學系碩士班 ... 17

語文教育學系華語文教學碩士班 ... 18

區域與社會發展學系碩士班 ... 19

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碩士班 ... 20

美術學系碩士班 ... 21

台灣語文學系碩士班 ... 22

英語學系碩士班 ... 23

數學教育學系碩士班 ... 24

科學教育與應用學系碩士班 ... 25

科學教育與應用學系環境教育及管理碩士班 ... 26

資訊工程學系碩士班 ... 27

數位內容科技學系碩士班 ... 28

文化創意產業設計與營運學系事業經營管理碩士班 ... 29

永續觀光暨遊憩管理碩士學位學程 ... 30

高等教育經營管理碩士學位學程 ... 31

肆、報名日期 ... 32

伍、報名方式及程序 ... 32

陸、報名費用 ... 32

柒、報名應注意事項 ... 33

捌、准考證 ... 34

玖、面試日期及地點 ... 34

(4)

拾、成績計算 ... 34

拾壹、錄取標準 ... 34

拾貳、放榜 ... 34

拾參、複查成績 ... 35

拾肆、報到 ... 35

拾伍、附註及其他注意事項 ... 36

【附錄】 附錄一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38

附錄二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 42

附錄三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 44

附錄四 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 ... 47

附錄五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招生考試試場規則 ... 49

附錄六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招生考試成績複查處理規則 ... 52

【附表】 附表一、國外學歷報考切結書 ... 53

附表二、大陸地區學歷報考切結書 ... 54

附表三、香港/澳門學歷報考切結書... 55

附表四、博士班同等學力資格審查申請書 ... 56

附表五、在職證明【以在職生身分報考者請參考使用】 ... 57

附表六、推薦函 ... 58

附表七、研究所甄試入學招生考試報名專用封面 ... 59

附表八、身心障礙考生應考需求申請表 ... 60

附表八之一、身心障礙考生應考需求申請診斷書 ... 61

附表九、罕用字造字回覆表 ... 62

附表十、錄取生提前入學申請表 ... 63

附表十一、放棄提前入學申請表 ... 64

(5)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109 學年度研究所甄試入學招生考試重要日程表

項次 項目 日期 備註

一 簡章公告 108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起 開放免費下載電子簡章。

1.網路報名及繳 費

2.書面審查資料寄 件

108 年 10 月 3 日(星期四)9 時起 至

108 年10 月23 日(星期三)24 時止

1.網路報名,請先登入本校招生報名系 統網頁,輸入報名資料並確認後,取 得「報名費轉帳帳號」,再以ATM 轉 帳報名費。

2.完成網路報名、報名費轉帳成功,二 者皆完成後始取得報考資格。

3.ATM 轉帳成功後,並應依規定期限內 以掛號郵寄「書面審查資料」(郵戳 為憑)。

三 考生自行列印

准考證 108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三)起 請自行登入本校招生報名系統網頁,並 列印准考證使用。

四 面試日期

10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

108 年 11 月 16 日(星期六)

108 年 11 月 17 日(星期日)

詳見本簡章各系(所、學位學程)規定 之日期。

五 放榜 108 年 12 月 5 日(星期四)15 時 榜單請至本校網頁/招生資訊查閱。

六 考生成績單開放 下載列印或查詢

108 年 12 月 5 日(星期四)15 時起 至

109 年 2 月 10 日(星期一)12 時止

1.考生應於左列「考生成績單開放下載 列印或查詢」期間內,自行登錄本校 招生報名系統查詢並下載列印個人 考試成績單,成績單中並加註「錄取 別」,正取生之成績單另加註「正取 生第一階段網路報到通知」。

2.本校不另行以紙本寄發成績單、錄取 結果及「正取生第一階段『網路報到』

通知」。

七 成績複查

108 年 12 月 5 日(星期四)15 時起 至

108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二)12 時止

1.請詳見簡章第 35 頁規定,先登入本 校招生報名系統網頁,完成網路「成 績複查」申請流程,取得「轉帳帳 號」,再以 ATM 轉帳繳交「複查費 用」。

2.「完成網路成績複查申請」以及「成 績複查費用轉帳成功」兩者皆完成 後,始完成「成績複查」申請作業。

(6)

項次 項目 日期 備註

成績複查之查覆 表開放下載列印

或查詢

108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二)10 時起 至

109 年 2 月 10 日(星期一)12 時止

1.考生應於左列「成績複查之查覆表開 放下載列印或查詢」之期間內,自行 登錄本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並下載 列印「成績複查之查覆表」。

2.本校不另行以紙本寄發成績複查查 覆表。

九 正取生網路報到

108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9 時起 至

108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五)24 時止

逾期未辦理第一階段「網路報到」者,

視同放棄錄取資格,本校逕行取消其入 學資格,考生不得異議,所遺缺額由備 取生遞補。

十 備取生遞補作業

最後期限 109 年 2 月 10 日(星期一)

1.正取生未報到缺額或正(備)取生報 到後放棄之缺額,另依備取生名次順 序,個別寄發遞補通知,並公佈於本 校網頁/招生資訊。

2.備取生依遞補通知規定時間至招生 報名系統辦理第一階段「網路報 到」,逾時未辦理第一階段「網路報 到」,逕行取消其入學資格,不得異 議,所遺缺額將由其他備取生依序遞 補。

3.遞補截止日後,若仍有自願放棄入學 資格,所產生之缺額轉為本校一般入 學招生名額,不再遞補。

本校網址:http://www.ntcu.edu.tw

本校地址:40306 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

(7)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網路報名系統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網路報名網址

1.http://mdpt.ntcu.edu.tw/recruit/signup/→ 109 學年度研究所甄試入學招生考試 2.本校網頁→招生資訊→招生報名系統→ 109 學年度研究所甄試入學招生考試

二、網路報名作業流程

※繳費方式:

持金融卡至金融機構自動提款機(ATM)轉帳繳費。

1. 選擇「跨行轉帳」,輸入臺灣銀行行庫代碼「004」。

2. 輸入本校招生考試報名系統提供之「繳費帳號」。

3. 輸入「轉帳金額」。

4. 繳費完成後,請檢查交易明細表,如「交易金額」及「手續費」

欄沒有扣款紀錄,即表示轉帳未成功,請依繳費方式再次繳費。

5. 繳費後請保留交易明細表備查。

6. 不接受臨櫃跨行匯款。

※繳費完成,考生請務必至本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繳費狀況。

※僅輸入報名資料,未於規定時限內完成轉帳繳費者,視為未報名。

※1.報名時間:

108 年 10 月 3 日(星期四)9 時起至 108 年 10 月 23 日(星期三)

24 時止。

2.請填寫考生基本資料。

※網路報名資料如有罕用字無法輸入時,請暫時先以小寫英文「x」

字號代替,並於網路報名成功且完成繳費後,填寫附表九「罕用字 造字回覆表」,於報名期間之上班時間8:30 至 17:00(例假日除外)

傳真至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傳真電話:04-22183130)。

資料確認

應於報名期間108 年 10 月 3 日(星期四)至 108 年 10 月 23 日(星期三)以掛號郵寄以下資料至報考 系(所、學位學程)(郵戳為憑)

(一)報名表:考生輸入報名資料完成後,請至招生報名系統列印「報名表」。

(二)甄試系(所、學位學程)規定應繳交之書面審查資料及證明文件。

※「研究所甄試入學招生考試報名專用封面」請逕至招生報名系統下載。

※逾期或未繳交書面審查資料者,該科目成績以零分計。

輸入報名表資料 依指示登入網路報名系統

取得轉帳帳號

完成ATM 轉帳作業

※報名資料確認後,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考系(所、學 位學程)、班組別、身份別或申請退費,繳費前務請慎重確認報考 系(所、學位學程)、班組別與帳號。

※輸入報名表各項資料時請謹慎小心,核對無誤後,再行確認送 出。如因輸入資料錯誤,以致影響錄取資格或其他權益者,考生 自行負責。

完成報名作業

「網路報名同意書」

請仔細閱讀並確認

(8)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109 學年度研究所甄試入學招生簡章

壹、招生類別及修業年限

一、日間學制碩士班:1至4年為限。於1至4年修業期限內,各系(所、學位學程)如另有規 範者依其規定辦理。

二、日間學制博士班:2至7年為限。於2至7年修業期限內,各系(所、學位學程)如另有規 範者依其規定辦理。

三、以在職生身份報考者,未於規定之修業期限修滿應修課程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得申請 延長其修業期限,累計以2年為限。

貳、報考資格及注意事項 一、報考資格

(一)報考「博士班」,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且符合招生系(所、學位學程)訂定之報考資格 規定者:

1、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含應屆畢業生),取得碩士學位者。

2、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碩士學位者。

3、符合教育部訂定「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附錄一),具報考博士班一年級資 格者。

(二)報考「碩士班」,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且符合招生系(所、學位學程)訂定之報考資格 規定者:

1、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含應屆畢業生),取得學士學位者。

2、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

3、符合教育部訂定「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附錄一),具報考碩士班一年級資 格者。

二、持國外學歷報考者:請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附錄二)規定辦理,應符合 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院校(得至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查詢系統」網站查詢),

報考時應檢附國外學歷報考切結書(附表一),錄取後於入學時驗證下列各項文件正本,

資料不符規定者取消入學資格。

(一)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如係中、英文以外語言者,應加附認證之中文 或英文譯本。

(二)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如係中、英文以外語言者,應加附認 證之中文或英文譯本。

(三)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應涵蓋國外學歷修業之起迄期間之入出國情形)。

三、持大陸地區學歷報考者:請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附錄三)規定辦理,大陸地 區高等學校或機構學歷之採認,應以教育部認可名冊內所列為限(「大陸地區大學及高 等教育機構認可名冊」查詢,報考時應檢附大陸地區學歷報考切結書(附表二),錄取 後於入學時驗證下列各項文件正本,資料不符規定者取消入學資格。

(一)畢業證(明)書。

(二)學位證(明)書及歷年成績。但高等學校或機構專科學歷,得免檢具學位證(明)書。

(三)前2項文件經大陸地區指定之認證中心證明屬實之證明文件。

(四)碩士以上學歷者,並應檢具學位論文。

(五)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應涵蓋大陸地區學歷修業起訖期間之入出國情 形)。

(9)

辦理,香港或澳門專科以上學校學歷之檢覈及採認,應以教育部認可名冊內所列為限(「香 港澳門學校認可名冊」查詢,報考時應檢附香港/澳門學歷報考切結書(附表三),錄取 後於入學時驗證下列各項文件正本,資料不符規定者取消入學資格。

(一)經我國行政院在香港或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學歷證件正本(外 文應附中譯本)。

(二)經我國行政院在香港或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歷年成績證明正 本(外文應附中譯本)。

(三)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入出境日期紀錄(出國紀錄正本應涵蓋香港澳門學歷修業起訖期 間之入出國情形)。

五、以同等學力身分報考「博士班」者注意事項:

(一)同等學力資格之認定,請依本簡章附錄一「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二)以同等學力身分報考本校博士班者,應先申請同等學力資格審查,並經本校審查通過 者,始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博士班甄試入學招生考試。

申請審查方式為:

1、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8年9月20日(星期五)前(例假日除外)。

2、受理地點:資料請親送交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不受理通訊申請),委託辦理者 請填具委託書。

3、應繳交文件:

(1)申請表(附表四「博士班同等學力資格審查申請書」)。

(2)學經歷證明文件,請依「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附錄一)第八條規定,

繳交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正本現場驗訖發還,收影本一份)

(3)個人著作或論文一式5份。

(4)審查費:新臺幣1,500元。

(5)審查結果通知:前述資料將由招生系所審查後於108年9月27日(星期五)前函覆 審查認定結果,經審查認定合格者,方可報名,並依規定繳交考試報名費用。

六、各招生系(所、學位學程)另有特別報考資格附加規定者,從其規定(請詳見本簡章「參、

招生班別、招生名額、繳交資料、甄試項目及佔分方式」)。

七、以在職生身分報考者注意事項:

(一)除應具備碩(博)士班報考資格外,必須具在職身分,並於錄取後第二階段「親自報 到」時繳交機關出具之「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明」正本(參考格式如附表五)。

(二)各招生系、所、學位學程另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10)

參、招生班別、招生名額、繳交資料、甄試項目及佔分方式 一、博士班

系所班別

教育學系博士班

招生名額

5

甄試項目 及 佔總成績比例

甄試項目 計分方式 佔總成績

比例 書面審查

(滿分100 分)

項目及配分:

一、博士研究計畫(40 分)。

二、學術論著(30 分)。

三、碩士論文(30 分)。

50%

面試

(滿分100 分)

一、博士研究計畫內容。

二、教育相關專業知識。 50%

應繳交表件 及資料

(應於報名期 限內繳交,郵戳

為憑)

一、報名期間應繳齊下列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一式三份,逾期不接受補繳:

(一)碩士(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之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影本二份。

(二)自傳(1,500 字以內)。

(三)博士研究計畫。

(四)碩士論文:

1.應屆畢業生若尚未完成碩士論文者,須檢附論文草案及指導教授證明該學 年度可順利畢業之證明函。

2.持有碩士學位而未有碩士論文者,請檢附相當碩士論文之著作,以進行書 面審查。

3.以同等學力報考者,以送審通過之相當碩士論文著作替代。

(五)學術著作:已發表於教育學術期刊、學術專書、研討會之著作或已審定之 課程教材研發產品(以三篇為原則,並限定教育領域範疇,請提供發表、

刊登或審查證明影本及全文)。如係以外國文字撰寫者,須加附中文摘要。

二、考生應將各項「書面審查」資料,分別裝入三個中式大信封袋,並逕至招生 報名系統下載「研究所甄試入學招生考試報名專用封面」(如附表七),於報 名期限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校教育學系辦公室(請於本校上 班日08:00-17:30 送件,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親送件)。

面試規定

一、日期:108 年 11 月 17 日(星期日)。

二、地點:本校教育樓四樓(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 號)。

三、請依本校教育學系通知的時間參加面試。

四、面試當日請持准考證、國民身分證正本(得以有效期限內之駕照、具照片之 健保IC 卡或護照之正本代替國民身分證正本)。

總成績同分 參酌比序

1.面試成績。

2.書面審查:博士研究計畫成績。

3.書面審查:學術論著成績。

備註

一、總成績以100 分計算。

二、考生所繳交各項資料,一份由教育學系留存,其餘資料於面試當日向教育學 系領回,未於時間內領取,恕不負保管之責。

三、本校教育學系洽詢電話:04-22183342 高小姐。

電子郵件信箱:giee@gm.ntcu.edu.tw 網址:http://edu.ntcu.edu.tw/

(11)

系所班別

教育資訊與測驗統計研究所博士班

招生名額

4

甄試項目 及 佔總成績比例

甄試項目 計分方式 佔總成績

比例 書面審查

(滿分100 分)

項目及配分:

一、博士研究計畫(40 分)。

二、碩士論文或碩士論文初稿(30 分)。

三、學術論著、相關專業經歷或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30 分)。

50%

面試

(滿分100 分) 面試 50%

應繳交表件 及資料

(應於報名期 限內繳交,郵

戳為憑)

一、報名期間應繳齊下列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一式一份,逾期不接受補繳:

(ㄧ)履歷。

(二)博士研究計畫(除計分外,並於面試時供參考)。

(三)碩士論文,應屆畢業生若尚未完成碩士論文者,須檢附論文草案及指導教授證明 該學年度可順利畢業之證明函(以同等學力報考者,得以相等之學術論著代替)。

(四)學術論著(含已接受但尚未發表)(檢附已獲接受證明文件影本,如登載之期刊屬 SCI、SSCI、EI、TSSCI 等資料庫,煩請自行至所屬資料庫列印相關證明,如未附 證明文件視為其他論文),學術著作如係以外國文字撰寫者,須加附中文摘要。

(五)相關專業經歷之資料:

請檢附書面資料證明影本(例如:研究成果或得獎作品、計畫或研討會參與證 明、相關工作經歷…等)。

(六)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請檢附書面資料證明影本(例如:推薦函、教材編製…等)。

(七)最高學歷之歷年成績單正本(面試參考)。

二、考生應將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依序裝入大型信封袋,並逕至招生報名系統下 載「研究所甄試入學招生考試報名專用封面」(如附表七)黏貼於資料袋上,另 於封面袋上註明碩士論文題目、學術著作及博士研究計畫題目,於報名期限以掛 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校教育資訊與測驗統計研究所辦公室。

三、考生於報名後始收到之著作接受證明或其他足以佐證個人專業能力之相關證明文 件(均須正本),可於面試當日攜至試場,做為面試時之補充資料,惟須留存影 本一份於所辦公室(正本驗畢後歸還)。

面試規定

一、日期:108 年 11 月 16 日(星期六)。

二、地點:本校教育樓五樓(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 號)。

三、請依本校教育資訊與測驗統計研究所通知的時間參加面試。

四、面試當日請持准考證、國民身分證正本(得以有效期限內之駕照、具照片之健保 IC 卡或護照之正本代替國民身分證正本)。

總成績同分 參酌比序

1.面試成績。

2.書面審查:博士研究計畫成績。

3.書面審查:學術論著、相關專業經歷或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成績。

備註

一、總成績以100 分計算。

二、考生繳交的各項資料於審查後,不論錄取與否均留本所存查,概不退還。

三、本校教育資訊與測驗統計研究所博士班洽詢電話:04-22183521 謝小姐。

電子郵件信箱:gsems@mail.ntcu.edu.tw 網址:http://gieim.ntcu.edu.tw/

(12)

二、碩士班

系所班別

教育學系碩士班

招生名額

6

甄試項目 及 佔總成績比例

甄試項目 計分方式 佔總成績

比例

書面審查

(滿分100 分)

項目及配分:

一、研究興趣與議題(60 分)。

二、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年成 績及其他有利展示個人能力之相關資料(40 分)。

50%

面試

(滿分100 分) 面試 50%

應繳交表件 及資料

(應於報名期 限內繳交,郵戳

為憑)

一、報名期間應繳齊下列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一式三份,逾期不接受補繳:

(一)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影本二份。

(二)個人基本資料表(以1,000 字為限,撰寫格式請至教育系網頁下載)。

(三)研究興趣與議題(以3,000 字為限,撰寫格式請至教育系網頁下載)。

(四)其他有利展示個人能力之相關資料(例如:英文能力證明、已發表之教育 類著作全文及發表證明、教育專業相關活動得獎紀錄、證照、參與研究計 畫之經驗等;請裝訂成冊,勿散裝)。

(五)前述(一)至(三)項資料為必備資料。

二、個人基本資料表、研究興趣與議題格式請至教育學系網頁下載;考生須自備3 個資料袋分別裝入上述資料各乙份,於資料袋封面黏貼並填妥「資料繳交檢核 表」(個人基本資料表、研究興趣與議題及資料繳交檢核表請至教育學系網頁 -招生訊息-招生最新消息下載,網址:http://edu.ntcu.edu.tw/beckon.php)。

三、考生應將前項已裝妥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之三個資料袋,裝入一個大資料 袋中,並逕至招生報名系統下載「研究所甄試入學招生考試報名專用封面」

(如附表七)黏貼於大資料袋上,於報名期限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 送至本校教育學系辦公室(請於本校上班日08:00-17:30 送件,例假日及國定 假日不受理親送件)。

面試規定

一、日期:108 年 11 月 16 日(星期六)。

二、地點:本校教育樓四樓(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 號)。

三、請依本校教育學系通知的時間參加面試。

四、面試當日請持准考證、國民身分證正本(得以有效期限內之駕照、具照片之健 保IC 卡或護照之正本代替國民身分證正本)。

總成績同分 參酌比序

1.面試成績。

2.書面審查:研究興趣與議題成績。

備註

一、總成績以100 分計算。

二、考生所繳交各項資料,一份由教育學系留存,其餘資料於面試當日向教育學系 領回,未於時間內領取,恕不負保管之責。

三、錄取後之學生(含在職生)應依本校及教育學系相關修業規定進行課程之修習。

四、本校教育學系洽詢電話:04-22183342 高小姐。

電子郵件信箱:giee@gm.ntcu.edu.tw

(13)

系所

教育學系

班別

課程與教學碩士班

招生名額

6

甄試項目 及 佔總成績比例

甄試項目 計分方式 佔總成績

比例 書面審查

(滿分100 分)

項目及配分:

一、研究興趣與議題(60 分)。

二、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年成績 及其他有利展示個人能力之相關資料(40 分)。

50%

面試

(滿分100 分) 面試 50%

應繳交表件 及資料

(應於報名期 限內繳交,郵戳

為憑)

一、報名期間應繳齊下列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一式三份,逾期不接受補繳:

(一)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影本二份。

(二)個人基本資料表(以1,000 字為限,撰寫格式請至教育系網頁下載)。

(三)研究興趣與議題(以3,000 字為限,撰寫格式請至教育系網頁下載)。

(四)其他有利展示個人能力之相關資料(例如:英文能力證明、已發表之教育 類著作全文及發表證明、教育專業相關活動得獎紀錄、證照、參與研究計 畫之經驗等;請裝訂成冊,勿散裝)。

(五)上述(一)至(三)項資料為必備資料。

二、個人基本資料表、研究興趣與議題格式請至教育學系網頁下載;考生須自備3 個資料袋分別裝入上述資料各乙份,於資料袋封面黏貼並填妥「資料繳交檢 核表」(個人基本資料表、研究興趣與議題及資料繳交檢核表請至教育學系 網頁-招生訊息-招生最新消息下載,網址:http://edu.ntcu.edu.tw/beckon.php)。

三、考生應將前項已裝妥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之三個資料袋,裝入一個大資料 袋中,並逕至招生報名系統下載「研究所甄試入學招生考試報名專用封面」

(如附表七)黏貼於大資料袋上,於報名期限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 送至本校教育學系辦公室(請於本校上班日08:00-17:30 送件,例假日及國定 假日不受理親送件)。

面試規定

一、日期:108 年 11 月 16 日(星期六)。

二、地點:本校教育樓三樓(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 號)。

三、請依本校教育學系通知的時間參加面試。

四、面試當日請持准考證、國民身分證正本(得以有效期限內之駕照、具照片之 健保IC 卡或護照之正本代替國民身分證正本)。

總成績同分 參酌比序

1.面試成績。

2.書面審查:研究興趣與議題成績。

備註

一、總成績以100 分計算。

二、考生所繳交各項資料,一份由教育學系留存,其餘資料於面試當日向教育學 系領回,未於時間內領取,恕不負保管之責。

三、錄取後之學生(含在職生)應依本校及教育學系相關修業規定進行課程之修 習。

四、本校教育學系洽詢電話:04-22183346 陳小姐。

電子郵件信箱:cute3346@mail.ntcu.edu.tw 網址:http://edu.ntcu.edu.tw/

(14)

系所班別

特殊教育學系碩士班

招生組別 特殊教育組 輔助科技組

招生名額

5 2

甄試項目 及 佔總成績比例

甄試項目 計分方式 佔總成績

比例 書面審查

(滿分100 分)

項目及配分:

一、個人基本資料表、自傳及進修計畫(50 分)。

二、其他(50 分)。

50%

面試

(滿分100 分) 面試。 50%

應繳交表件 及資料

(應於報名期 限內繳交,郵戳

為憑)

一、報名期間應繳齊下列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一式四份,逾期不接受補繳:

(一)個人基本資料表及自傳(1,500 字以內),A4 橫打。

(二)進修計畫(1,500 字以內),A4 橫打。

(三)其他:

1.必備文件:

(1)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

(2)以在職生身份報考者須繳交在職證明文件正本 1 份、影本 3 份(參考 格式如附表五)。

2.自由繳交資料:

(1)其他相關專長的表現與成就。

(2)英文能力的證明文件。

二、考生應將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依序裝入大型信封袋,並逕至招生報名系統下 載「研究所甄試入學招生考試報名專用封面」(如附表七)黏貼於資料袋上,

於報名期限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校特殊教育學系辦公室。

面試規定

一、日期:10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

二、地點:本校忠毅樓2 樓特殊教育學系(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

三、請依本校特殊教育學系通知的時間參加面試。

四、面試當日請持准考證、國民身分證正本(得以有效期限內之駕照、具照片之健 保IC 卡或護照之正本代替國民身分證正本)。

總成績同分 參酌比序

1.面試成績。

2.書面審查:個人基本資料表、自傳及進修計畫成績。

備註

一、總成績以100 分計算。

二、各組成績若未達標準時得不足額錄取,特殊教育組與輔助科技組之錄取名額得 流用。

三、考生所繳交各項資料,一份由特殊教育學系留存,其餘資料於面試當日向特殊 教育學系領回,未於時間內領取,恕不負保管之責。

四、本校特殊教育學系洽詢電話:04-22183362 系辦。

電子郵件信箱:xuee20@gmail.com 網址:http://spe.ntcu.edu.tw/

(15)

系所班別

幼兒教育學系碩士班

招生名額

8

甄試項目 及 佔總成績比例

甄試項目 計分方式 佔總成績

比例 書面審查

(滿分100 分)

項目及配分:

一、幼教學習經驗成果佐證資料及學習計畫(60 分)。

二、研究經驗及研究計畫(40 分)。

40%

面試

(滿分100 分)

一、表達能力。

二、專業知識。

三、其他。

60%

應繳交表件 及資料

(應於報名期 限內繳交,郵戳

為憑)

一、報名期間應繳齊下列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一式一份,逾期不接受補繳:

(一)幼教學習經驗成果佐證資料:包含歷年成績單(含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 考者最高學歷〉〈含排名〉)正本乙份、幼教學習經驗成果佐證資料(如專 題、展演、發表…等,須說明個人負責部份及貢獻程度)及個人能力自評及 專長描述等等。

(二)學習計畫:包含就讀研究所之動機與目的、就讀研究所之志趣與方向。

(三)研究經驗:敘明研究計畫之名稱及相關經驗等。

(四)研究計畫:研究背景及動機、文獻探討、研究方法及步驟、預期成果等。

(五)以上格式內容請參考幼兒教育學系招生訊息網頁。

二、考生應將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依序裝入大型信封袋,並逕至招生報名系統下 載「研究所甄試入學招生考試報名專用封面」(如附表七)黏貼於資料袋上,

於報名期限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校幼兒教育學系辦公室。

面試規定

一、日期:10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

二、地點:本校求真樓七樓(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 號)。

三、請依本校幼兒教育學系通知的時間參加面試。

四、面試當日請持准考證、國民身分證正本(得以有效期限內之駕照、具照片之健 保IC 卡或護照之正本代替國民身分證正本)。

總成績同分 參酌比序

1.面試成績。

2.書面審查:幼教學習經驗成果佐證資料及學習計畫成績。

備註

一、總成績以100 分計算。

二、錄取後之研究生(含在職生)應依本校及幼兒教育學系相關修業規定進行課程 之修習。

三、若修畢幼教學程者,可附學程證明書。

四、考生所繳交各項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均留本系存查,概不退還。

五、本校幼兒教育學系碩士班聯絡電話:04-22183382 施小姐。

電子郵件信箱:wanting770118 @mail.ntcu.edu.tw 網址:https://ttcece.ntcu.edu.tw

(16)

系所

幼兒教育學系

班別

早期療育碩士班

招生名額

5

甄試項目 及 佔總成績比例

甄試項目 計分方式 佔總成績

比例

書面審查

(滿分100 分)

項目及配分:

一、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 年成績單(15 分)。

二、學習與預期研究計畫(35 分)。

三、兒童或早療相關工作或志工經驗及研究參與相 關資料(50 分)。

40%

面試

(滿分100 分)

一、表達能力。

二、專業知識。

三、其他。

60%

應繳交表件 及資料

(應於報名期 限內繳交,郵戳

為憑)

一、報名期間應繳齊下列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一式一份,逾期不接受補繳:

(ㄧ)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

(二)學習與預期研究計畫:含申請理由、修讀計畫、未來研究方向(研究背景 及動機、研究問題及目的、研究方法及步驟)等。

(三)兒童或早療相關工作或志工經驗及研究參與相關資料影本。

(四)以上格式內容請參考幼兒教育學系招生訊息網頁。

二、考生應將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依序裝入大型信封袋,並逕至招生報名系統 下載「研究所甄試入學招生考試報名專用封面」(如附表七)黏貼於資料袋上,

於報名期限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校幼兒教育學系辦公室。

面試規定

一、日期:10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

二、地點:本校求真樓七樓(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 號)。

三、請依本校幼兒教育學系通知的時間參加面試。

四、面試當日請持准考證、國民身分證正本(得以有效期限內之駕照、具照片之 健保IC 卡或護照之正本代替國民身分證正本)。

總成績同分 參酌比序

1.面試成績。

2.書面審查:兒童或早療相關工作或志工經驗及研究參與相關資料成績。

3.書面審查:學習與預期研究計畫成績。

備註

一、總成績以100 分計算。

二、錄取後之研究生(含在職生)應依本校及幼兒教育學系相關修業規定進行課 程之修習。

三、考生所繳交各項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均留本系存查,概不退還。

四、本校幼兒教育學系早期療育碩士班聯絡電話:04-22183382 施小姐。

電子郵件信箱:wanting770118 @mail.ntcu.edu.tw 網址:https://ttcece.ntcu.edu.tw

(17)

系所班別

體育學系碩士班

招生組別 運動人文社會組 運動科學組

招生名額

3 3

甄試項目 及 佔總成績比例

甄試項目 計分方式 佔總成績

比例

書面審查

(滿分100 分)

項目及配分:

一、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 (含排名)(20 分)。

二、專題研究計畫(30 分)。

三、個人簡歷(20 分)。

四、其他有利於展示個人能力之相關資料(30 分)。

50%

面試

(滿分100 分) 專題研究計畫報告及面試。 50%

應繳交表件 及資料

(應於報名期 限內繳交,郵戳

為憑)

一、報名期間應繳齊下列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一式三份,逾期不接受補繳:

(一)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含排名)正本一份、影 本二份。

(二)專題研究計畫。

(三)個人簡歷(含個人基本資料等 1,500 字以內)。

(四)其他有利於展示個人能力之相關資料(例如:已發表之文章、參與研究計畫 經驗等)。

二、考生應將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依序裝入大型信封袋,並逕至招生報名系統下 載「研究所甄試入學招生考試報名專用封面」(如附表七)黏貼於資料袋上,

於報名期限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校體育學系辦公室。

面試規定

一、日期:108 年 11 月 16 日(星期六)。

二、地點:本校中正樓G305 教室及 G401 教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

三、請依本校體育學系通知的時間參加面試。

四、面試當日請持准考證、國民身分證正本(得以有效期限內之駕照、具照片之健 保IC 卡或護照之正本代替國民身分證正本)。

總成績同分 參酌比序

1.書面審查成績。

2.書面審查:專題研究計畫成績。

3.書面審查:其他有利於展示個人能力之相關資料成績。

4.書面審查: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含排名)成績。

備註

一、總成績以100 分計算。

二、各組成績若未達標準時得不足額錄取,運動人文社會組與運動科學組之錄取名 額得流用。

三、考生所繳交各項資料,一份由體育學系留存,其餘資料於面試當日向體育學系 領回,未於時間內領取,恕不負保管之責。

四、本校體育學系洽詢電話:04-22183413 陳小姐。

電子郵件信箱:dpe@mail.ntcu.edu.tw 網址:http://pe.ntcu.edu.tw/

(18)

系所班別

教育資訊與測驗統計研究所碩士班

招生名額

11

甄試項目 及 佔總成績比例

甄試項目 計分方式 佔總成績

比例

書面審查

(滿分100 分)

項目及配分:

一、履歷(25 分)。

二、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年成 績單(25 分)。

三、讀書計畫書或研究計畫書(25 分)。

四、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資料(25 分)。

50%

面試

(滿分100 分) 面試 50%

應繳交表件 及資料

(應於報名期限 內繳交,郵戳為

憑)

一、報名期間應繳齊下列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一式一份,逾期不接受補繳:

(一)履歷。

(二)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

(三)讀書計畫書或研究計畫書。

(四)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推薦函(如附表六)、學術著作、研 究成果或得獎作品、計畫或研討會參與證明、相關工作經歷、教材編製…

等)。

二、考生應將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依序裝入大型信封袋,並逕至招生報名系統 下載「研究所甄試入學招生考試報名專用封面」(如附表七)黏貼於資料袋 上,於報名期限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校教育資訊與測驗統計研究所辦公 室。

面試規定

一、日期:108 年 11 月 16 日(星期六)。

二、地點:本校教育樓五樓(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 號)。

三、請依本校教育資訊與測驗統計研究所通知的時間參加面試。

四、面試當日請持准考證、國民身分證正本(得以有效期限內之駕照、具照片之 健保IC 卡或護照之正本代替國民身分證正本)。

總成績同分 參酌比序

1.面試成績。

2.書面審查:讀書計畫書或研究計畫書成績。

3.書面審查: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成績。

4.書面審查:履歷成績。

備註

一、總成績以100 分計算。

二、考生繳交的各項資料於審查後,不論錄取與否均留本所存查,概不退還。

三、甄試生須於入學後自行選擇修課組別(統計組、資訊組、測驗評量組)。

四、本校教育資訊與測驗統計研究所碩士班洽詢電話:04-22183521 謝小姐。

電子郵件信箱:gsems@mail.ntcu.edu.tw 網址:http://gieim.ntcu.edu.tw/

(19)

系所班別

語文教育學系碩士班

招生名額

4

甄試項目 及 佔總成績比例

甄試項目 計分方式 佔總成績

比例

書面審查

(滿分100 分)

項目及配分:

一、研究計畫(60分)。

二、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年成績 單(含排名)及其他有利展示個人能力之相關資 料(40分)。

50%

面試

(滿分100 分) 面試 50%

應繳交表件 及資料

(應於報名期 限內繳交,郵戳

為憑)

一、報名期間應繳齊下列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一式三份,逾期不接受補繳:

(一)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之歷年成績單(含排名)正本。

(二)個人基本資料表(以1,000字為限,撰寫格式請至語文教育學系網頁下載)。

(三)研究計畫(以15頁(含參考文獻)為原則,撰寫格式請至語文教育學系網頁 下載)。

(四)曾修習課程之任課教師推薦函一封(如附表六)及其他有利展示個人能力 之相關資料(例如:已發表之語文教育類文章或發表證明、未發表之語文 教育研究報告(最多三篇)、語文創作作品、語文教育專業相關活動得獎 紀錄、證照、參與研究計畫之經驗等)(請裝訂成冊,勿散裝)。

(五)上述(一)至(三)項資料為必備資料。

二、考生應將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依序裝入大型信封袋,並逕至招生報名系統 下載「研究所甄試入學招生考試報名專用封面」(如附表七)黏貼於資料袋 上,於報名期限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校語文教育學系辦公室。

面試規定

一、日期:108 年 11 月 17 日(星期日)。

二、地點:本校行政大樓三樓A310 教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

三、請依本校語文教育學系通知的時間參加面試。

四、面試當日請持准考證、國民身分證正本(得以有效期限內之駕照、具照片之 健保IC 卡或護照之正本代替國民身分證正本)。

總成績同分 參酌比序

1.面試成績。

2.書面審查:研究計畫成績。

備註

一、總成績以100分計算。

二、考生所繳交各項資料,一份由語文教育學系留存,其餘資料於面試當日向語 文教育學系領回,未於時間內領取,恕不負保管之責。

三、錄取後之學生應依本校及語文教育學系相關修業規定修習課程。

四、本校語文教育學系洽詢電話:04-22183433許先生。

電子郵件信箱:turn0928@mail.ntcu.edu.tw 網址:http://lle.ntcu.edu.tw

(20)

系所

語文教育學系

班別

華語文教學碩士班

招生名額

4

甄試項目 及 佔總成績比例

甄試項目 計分方式 佔總成績

比例

書面審查

(滿分100 分)

項目及配分:

一、研究計畫(60分)。

二、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年成 績單(含排名)及其他有利展示個人能力之相 關資料(40分)。

50%

面試

(滿分100 分) 面試 50%

應繳交表件 及資料

(應於報名期 限內繳交,郵戳

為憑)

一、報名期間應繳齊下列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一式三份,逾期不接受補繳:

(一)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之歷年成績單(含排名)正本。

(二)個人基本資料表(以1,000字為限,撰寫格式請至語文教育學系網頁下載)。

(三)研究計畫(以15頁(含參考文獻)為原則,撰寫格式請至語文教育學系網頁 下載)。

(四)曾修習課程之任課教師推薦函一封(如附表六)及其他有利展示個人能力 之相關資料(例如:已發表之華語文類文章或發表證明、未發表之華語文 研究報告(最多三篇)、華語文專業相關活動得獎紀錄、證照、參與研究 計畫之經驗等)(請裝訂成冊,勿散裝)。

(五)前述(一)至(三)項資料為必備資料。

二、考生應將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依序裝入大型信封袋,並逕至招生報名系統 下載「研究所甄試入學招生考試報名專用封面」(如附表七)黏貼於資料袋 上,於報名期限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校語文教育學系辦公室。

面試規定

一、日期:108 年 11 月 17 日(星期日)。

二、地點:本校行政大樓三樓A309 教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

三、請依本校語文教育學系通知的時間參加面試。

四、面試當日請持准考證、國民身分證正本(得以有效期限內之駕照、具照片之 健保IC 卡或護照之正本代替國民身分證正本)。

總成績同分 參酌比序

1.面試成績。

2.書面審查:研究計畫成績。

備註

一、總成績以100分計算。

二、考生所繳交各項資料,一份由語文教育學系留存,其餘資料於面試當日向語 文教育學系領回,未於時間內領取,恕不負保管之責。

三、錄取後之學生應依本校及語文教育學系相關修業規定修習課程。

四、本校語文教育學系洽詢電話:04-22183433許先生。

電子郵件信箱:turn0928@mail.ntcu.edu.tw 網址:http://lle.ntcu.edu.tw

(21)

系所班別

區域與社會發展學系碩士班

招生名額

7

甄試項目 及 佔總成績比例

甄試項目 計分方式 佔總成績

比例

書面審查

(滿分100 分)

項目及配分:

一、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年成 績單(含排名)(20 分)。

二、自傳(30 分)。

三、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50 分)。

50%

面試

(滿分100 分) 面試 50%

應繳交表件 及資料

(應於報名期 限內繳交,郵戳

為憑)

一、報名期間應繳齊下列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一式三份,逾期不接受補繳:

(ㄧ)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之歷年成績單(含排名)正本。

(二)自傳(1,500 字以內)。

(三)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碩士研究計畫書、已發表之學術論著、參與學術計畫、

參與學術活動、相關工作或服務經驗、得獎紀錄、證照等之佐證資料)。 二、考生應將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依序裝入大型信封袋,並逕至招生報名系統下載「研

究所甄試入學招生考試報名專用封面」(如附表七)黏貼於資料袋上,於報名期限 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校區域與社會發展學系辦公室。

面試規定

一、日期:10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

二、地點:本校求真樓五樓K508 教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

三、請依本校區域與社會發展學系通知的時間參加面試。

四、面試當日請持准考證、國民身分證正本(得以有效期限內之駕照、具照片之健保 IC 卡或護照之正本代替國民身分證正本)。

總成績同分 參酌比序

1.面試成績。

2.書面審查: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成績。

3.書面審查:自傳成績。

備註

一、總成績以100 分計算。

二、考生所繳交各項資料,一份由區域與社會發展學系留存,其餘資料於面試當日向區 域與社會發展學系領回,未於時間內領取,恕不負保管之責。

三、本校區域與社會發展學系洽詢電話:04-22183422 張小姐。

電子郵件信箱:social@mail.ntcu.edu.tw 網址:http://rsd.ntcu.edu.tw

(22)

系所班別

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碩士班

招生名額

9

甄試項目 及 佔總成績比例

甄試項目 計分方式 佔總成績

比例 書面審查

(滿分100 分)

項目及配分:

一、研究計畫書(50 分)。

二、有助審查之資料(50 分)。

40%

面試

(滿分100 分) 團體面試。 60%

應繳交表件 及資料

(應於報名期 限內繳交,郵戳

為憑)

一、報名期間應繳齊下列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一式一份,逾期不接受補繳,格 式請務必至本系網頁下載。

(一)研究計畫書(皆為A4 大小格式)。

(二)有助審查之資料:含自傳、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年成績 單(含排名)及其他資料(如學習實務成果、服務經驗、專業成長經驗、

參與研究經驗或成果、獲獎紀錄等佐證資料)。

二、考生應將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依序裝入大型信封袋,並逕至招生報名系統下 載「研究所甄試入學招生考試報名專用封面」(如附表七)黏貼於資料袋上,

於報名期限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校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辦公室。

面試規定

一、日期:108 年 11 月 16 日(星期六)。

二、地點:本校教育樓三樓307 教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

三、請依本校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網頁公告的時間參加面試,面試遲到不得入場。

四、面試當日請持准考證、國民身分證正本(得以有效期限內之駕照、具照片之健 保IC 卡或護照之正本代替國民身分證正本)。

總成績同分 參酌比序

1.面試成績。

2.書面審查:研究計畫書成績。

備註

一、總成績以100 分計算。

二、考生所繳交各項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均留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存查,概不退還。

三、成績單請提供正本。

四、有助審查之資料,如係繳交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章並親自簽名或蓋私 章 。

五、錄取者如非諮商心理相關科系畢業,入學後須補修至多 12 學分之相關基礎課 程。

六、本校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洽詢電話:04-22183352 劉小姐。

電子郵件信箱:gicep@mail.ntcu.edu.tw

網址: http://home.ntcu.edu.tw/~GICEP/main.php

(23)

系所班別

美術學系碩士班

招生組別

創作組 設計組

招生名額

5 3

甄試項目 及 佔總成績比例

甄試項目 計分方式 佔總成績

比例

書面審查

(滿分 100 分)

項目及配分:

一、自傳、研究計畫書(50 分)。

二、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年成績(30 分)。

三、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20 分)。

50%

面試

(滿分 100 分)

項目及配分:

一、研究計畫書內容(50 分)。

二、美術領域專業知識(50 分)。

50%

應繳交表件 及資料

(應於報名期 限內繳交,郵戳

為憑)

一、報名期間應繳齊下列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一式一份,逾期不接受補繳:

(ㄧ)自傳(含個人學經歷)。

(二)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含排名)正本。

(三)研究計畫書(A4 大小格式)。

(四)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發表之文章、參與研究計畫經驗、美術創作、

展覽、美展得獎成果等)。

二、考生應將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依序裝入大型信封袋,並逕至招生報名系統 下載「研究所甄試入學招生考試報名專用封面」(如附表七)黏貼於資料袋 上,於報名期限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校美術學系辦公室。

面試規定

一、日期:10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

二、地點:本校美術樓二樓美術學系H201b(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

三、請依本校美術學系通知的時間參加面試。

四、面試當日請持准考證、國民身分證正本(得以有效期限內之駕照、具照片之 健保IC 卡或護照之正本代替國民身分證正本)。

總成績同分 參酌比序

1.面試成績。

2.面試:研究計畫書內容成績。

3.書面審查:自傳、研究計畫書成績。

4.書面審查: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年成績。

備註

一、總成績以100 分計算。

二、各組成績若未達標準時得不足額錄取,創作組與設計組之錄取名額得流用。

三、考生所繳交各項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均留本系存查,概不退還。

四、本校美術學系聯絡電話:04-22183482 滿先生。

電子郵件信箱:ac@mail.ntcu.edu.tw 網址:http://finearts.ntcu.edu.tw

(24)

系所班別

台灣語文學系碩士班

招生名額

6

甄試項目 及 佔總成績比例

甄試項目 計分方式 佔總成績

比例

書面審查

(滿分100 分)

項目及配分:

一、研究計畫書(60分)。

二、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 及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資料(40分)。

40%

面試

(滿分100 分)

台語文學、台語語言學與語言教學知識、台灣文化、

台語語言使用能力、研究潛力等。 60%

應繳交表件 及資料

(應於報名期 限內繳交,郵戳

為憑)

一、報名期間應繳齊下列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一式三份,逾期不接受補繳:

(一)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之歷年成績單正本。

(二)研究計畫書(以10頁〈含參考文獻〉為原則,撰寫格式請至台灣語文學系網 頁下載)。

(三)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學術著作、研究成果或得獎作品、計畫 參與證明)。

二、考生應將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依序裝入大型信封袋,並逕至招生報名系統下 載「研究所甄試入學招生考試報名專用封面」(如附表七)黏貼於資料袋上,

於報名期限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校台灣語文學系辦公室。

面試規定

一、日期:10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

二、地點:本校勤樸樓一樓F102 教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

三、請依本校台灣語文學系通知的時間參加面試。

四、面試當日請持准考證、國民身分證正本(得以有效期限內之駕照、具照片之健 保IC 卡或護照之正本代替國民身分證正本)。

總成績同分 參酌比序

1.面試成績。

2.書面審查:研究計畫書成績。

備註

一、總成績以100分計算。

二、考生所繳交各項資料,一份由台灣語文學系留存,其餘資料於面試當日向台灣 語文學系領回,未於時間內領取,恕不負保管之責。

三、錄取後之學生應依本校及台灣語文學系相關修業規定修習課程。

四、本校台灣語文學系碩士班畢業門檻如下:

(一)台語:應通過教育部或台灣語文學系認可之台語中高級考試。

(二)須於具審查機制的研討會或期刊發表論文一篇以上。

(三)畢業論文須以台灣本土語言書寫。

(四)畢業之前至少參加三場與台灣語文主題相關之學術研討會。

五、本校台灣語文學系洽詢電話:04-22183443 鄭小姐。

電子郵件信箱:taiwanese98@gmail.com 網址:https://taiwanese.ntcu.edu.tw/

(25)

系所班別

英語學系碩士班

招生名額

4

甄試項目 及 佔總成績比例

甄試項目 計分方式 佔總成績

比例

書面審查

(滿分100 分)

項目及配分:

一、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年成 績單(20分)。

二、個人基本資料表及推薦函(10分)。

三、研究計畫(限以英文撰寫)(50分)。

四、等同於CEFR B1(含)以上之英語能力檢定測 驗通過證明文件(含聽、說、讀、寫)(聽、

說、讀、寫各項5分,共20分)。

50%

面試

(滿分100 分) 英文口試 50%

應繳交表件 及資料

(應於報名期 限內繳交,郵戳

為憑)

一、報名期間應繳齊下列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一式三份,逾期不接受補繳:

(一)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影本二 份。

(二)個人基本資料表(撰寫格式請至英語學系網頁下載)。

(三)研究計畫(限以英文撰寫,撰寫格式請至英語學系網頁下載)。

(四)推薦函一封(如附表六)。

(五)等同於CEFR B1(含)以上之英語能力檢定測驗通過證明文件(含聽、

說、讀、寫)影本。

(六)上述(一)至(五)項資料為必備資料。

二、考生應將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依序裝入大型信封袋,並逕至招生報名 系統下載「研究所甄試入學招生考試報名專用封面」(如附表七)黏貼 於資料袋上,於報名期限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校英語學系辦公室。

面試規定

一、日期:10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

二、地點:本校勤樸樓三樓F301 會議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

三、請依本校英語學系通知的時間參加面試。

四、面試當日請持准考證、國民身分證正本(得以有效期限內之駕照、具照 片之健保IC 卡或護照之正本代替國民身分證正本)。

總成績同分 參酌比序

1.面試成績。

2.書面審查:研究計畫成績。

3.書面審查: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成績。

4.書面審查:等同於 CEFR B1(含)以上之英語能力檢定測驗通過之證明文件

(含聽、說、讀、寫)成績。

備註

一、總成績以100分計算。

二、考生所繳交各項資料,一份由英語學系留存,其餘資料於面試當日向英 語學系領回,未於時間內領取,恕不負保管之責。

三、英語能力檢定測驗通過之證明文件影本,請簽名證明與正本相符。

四、本校英語學系洽詢電話:04-22183462王思涵小姐。

電子郵件信箱:english@mail.ntcu.edu.tw 網址:http://english.ntcu.edu.tw/main.php

(26)

系所班別

數學教育學系碩士班

招生名額

7

甄試項目 及 佔總成績比例

甄試項目 計分方式 佔總成績

比例

書面審查

(滿分100 分)

項目及配分:

一、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年成 績單(含排名)(30 分)。

二、學習計畫書(30 分)。

三、其他有利展示其個人能力之相關資料(如著作、

獲獎證明、參展或競賽成果等)(40 分)。

40%

面試

(滿分100 分)

一、學習計畫書內容。

二、數學和數學教育相關知識。

三、其他。

60%

應繳交表件 及資料

(應於報名期 限內繳交,郵戳

為憑)

一、報名期間應繳齊下列各項「書面審查」資料,逾期不接受補繳:

(ㄧ)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含排名)正本一份。

(二)自傳(1,500 字以內)一份

(三)學習計畫書一份。

(四)其他有利展示其個人能力之相關資料(如著作、獲獎證明、參展或競賽成 果等)一份。

二、考生應將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依序裝入大型信封袋,並逕至招生報名系統 下載「研究所甄試入學招生考試報名專用封面」(如附表七)黏貼於資料袋 上,於報名期限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校數學教育學系辦公室。

面試規定

一、日期:10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

二、地點:本校數學樓C203 教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

三、請依本校數學教育學系通知的時間參加面試。

四、面試當日請持國民身分證正本(得以有效期限內之駕照、具照片之健保IC 卡 或護照之正本代替國民身分證正本)。

總成績同分 參酌比序

1.面試成績。

2.書面審查:其他有利展示其個人能力之相關資料(如著作、獲獎證明、參展或 競賽成果等)成績。

3.書面審查:學習計畫書成績。

備註

一、總成績以100 分計算。

二、考生所繳交各項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均留本系存查,概不退還。

三、本校數學教育學系洽詢電話:04-22183504 洪小姐。

電子郵件信箱:winds0371@mail.ntcu.edu.tw 網址:http://home.ntcu.edu.tw/MATHED/

(27)

系所班別

科學教育與應用學系碩士班

招生名額

5

甄試項目 及 佔總成績比例

甄試項目 計分方式 佔總成績

比例

書面審查

(滿分100 分)

項目及配分:

一、研究計畫書(30 分)。

二、自傳及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 年成績單(30 分)。

三、作品或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40 分)。

50%

面試

(滿分100 分)

一、研究計畫書或作品內容。

二、科學或科學教育知識。 50%

應繳交表件 及資料

(應於報名期 限內繳交,郵戳

為憑)

一、報名期間應繳齊下列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一式一份,逾期不接受補繳:

(ㄧ)自傳(含個人學經歷)。

(二)大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可加註排名作為 參考)。

(三)推薦函一封(如附表六)。

(四)研究計畫書(以上資料皆為A4大小格式)。

(五)作品或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如發表之文章、參與研究計畫經驗、科學研 究或科學教育實務設計成果等)。

二、考生應將各項「書面審查」資料依序裝入大型信封袋,並逕至招生報名系統 下載「研究所甄試入學招生考試報名專用封面」(如附表七)黏貼於資料袋 上,於報名期限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校科學教育與應用學系辦公室。

面試規定

一、日期:10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

二、地點:本校環境樓一樓(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 號)。

三、請依本校科學教育與應用學系通知的時間參加面試。

四、面試當日請持准考證、國民身分證正本(得以有效期限內之駕照、具照片之 健保IC 卡或護照之正本代替國民身分證正本)。

總成績同分 參酌比序

1.面試成績。

2.書面審查:作品或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成績。

3.書面審查:研究計畫書成績。

備註

一、總成績以100 分計算。

二、考生所繳交各項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均留科學教育與應用學系存查,概不退 還。

三、本校科學教育與應用學系洽詢電話:04-22183532 吳小姐。

電子郵件信箱:science@mail.ntcu.edu.tw 網址:http://home.ntcu.edu.tw/SCIENCE/main.php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二十

威夷大學社會心理學博士。曾任 國家科學委員會特約研究員。榮 獲國家科學委員會優良研究獎、美國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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