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碩士班考試招生 雕塑學系碩士班「面試及原作品審查」
試場分配及注意事項
考試日期: 108.03.03(星期日)
准考證號起訖 時 間 地 點 注意事項
2040001~2040005
報到 08:45-09:00
面試 09:00-10:15
◎佈展地點:
雕塑系大樓4 樓 素描教室(4003)
◎面試地點:
雕塑系大樓 1 樓 會議室(1001)
一、 原作品佈展日期、時間:3 月 2 日(星期六)13:30-17:00 1. 佈展報到地點:雕塑系大樓 4 樓素
描教室。
2. 佈展地點:4 樓素描教室(4003)
3. 繳交原作品 3 至 5 件為限(本系僅 提供室內約 9 平方公尺樓板面積 陳列作品,佈置場地嚴禁破壞、粉 刷及鑽孔;檯座、延長線、電腦、
撥放設備、掛線、掛勾…等佈展工 具請考生自行準備。)
4. 為免考生權益受損,展場位置以簽 到順序抽籤決定,並於規定時間內 佈展。
二、 面試日期:3 月 3 日(星期日)
1. 考試當日考生應同時攜帶「准考 證」、「身分證件正本」(國民身分 證、駕照、健保卡、護照等貼有 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有效證件正 本),以備查驗身份,於規定時間 完成報到並應試。
2. 考生於報到後皆於候考區內等候 唱名審查,嚴禁非考試人員出入 試場及候考區,所排定之面試時 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放棄面試 資格。(報到、候考區/雕塑系大樓 1 樓大視聽教室 1002)
3. 面試時間每人約 15 分鐘。
4. 考生應於面試結束後當日 15:00 前撤展完畢並配合考場工作人員 之輔導恢復展場原貌,本系不負 責保管作品。
5. 不得觸摸其他考生作品,如作品 有任何損壞請自行協調負責。
三、 聯絡人:巫姿陵助教,電話:
02-2272-2181 轉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