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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103年新進技術類人員甄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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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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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103年新進技術類人員甄試簡章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81234 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3號 電話:(07)801-0111轉2836

(

午休時間為12:00~12:50,煩請暫勿來電

)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0月01日

本甄試網址:https://www.csbc-recruit.com.tw/

台船公司網站:http://www.csbcnet.com.tw/

本簡章請自行上網列印參考不另販售

(2)

2

台灣國際造船公司103年新進技術類人員甄試主要時程表

項目 內容 時間 備註

1 甄試簡章 公告

103/10/01(09:00)

~103/10/22(12:00)

1. 公告於甄試網站請查閱或下載。

2. 本公司網站亦可連接至甄試網站。

*甄試網站:https://www.csbc-recruit.com.tw/

*本公司網站:http://www.csbcnet.com.tw/

2 網路報名

一律採用「網路報名」,不受理現場報名及通 訊報名,逾期恕不受理。參加甄試之考生限擇 一類科、擇一工作地點報考,依報名所選擇之

「工作地點」分區應試。

3 繳費及確 認查詢

103/10/01(09:00)

~103/10/22(16:00)

請至甄試網站報名後,至 7-ELEVEn (統一超商) 利用 ibon 系統繳費,以現金方式單筆全額繳 清,繳費後,繳費證明單請妥為保管以備查對,

另本網站將於您繳費成功後(金流作業確認時 間約需 1 小時),系統將自動寄發簡訊通知繳費 成功訊息;繳費後亦可登入甄試網站查詢繳費 狀態。

4

繳交資格 審查文件 截止日

103/10/30 (報考所有類別之考生皆需於 指定時間前將審查文件寄達或 親送指定地址,非以郵戳為 憑,逾期即視為放棄)

1. 所有類別之考生請於 103/10/30 前將審查 文件連同「審查文件檢點表(附件二)」寄 達或親送本公司(非以郵戳為憑),逾期視 為放棄,恕不受理,說明如下。

2. 須寄送的審查文件包含:(1)附件二之審查 文件檢點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高中(職)以上畢業證書影本、(4)第二 類組及第三類組考生之證照條件影本(請 詳閱本簡章第壹項第二條之證照條件,第 一類組之考生免繳)、(5)三個月內體檢表 正本(附件一)、(6)原住民或低收入戶者須 繳交戶籍謄本影本(非此身分者免繳),以 上資料缺一不可,於 103/10/30 前掛號寄 達「81234 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 3 號 管理 處葉小姐收」或親送本公司,並於封面註 明「103 年技術類人員甄試用」及姓名。

5 准考證 列印

103/11/17(12:00) ~103/11/20(24:00)

請考生自行上甄試網站列印「准考證」以憑入 場應試,本公司不另行寄發,如未列印無法入 場考試致影響個人權益,由考生個人自行負責。

(3)

3

6 筆試 103/11/22(六) 或 103/11/23(日)

1. 請依「准考證」上所載之考試時間、地點及 考試注意事項等相關規範應試。

2. 入場時請持「准考證」及貼有照片之身分證 件正本之一(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健 保 IC 卡)入場應試,未攜帶者不得入場應 試;免收報名費之特殊身分考生需於當日攜 帶戶籍謄本正本(驗後返還)。

7 筆試個人

成績查詢 103/12/09 請至甄試網站查詢。

8 面試通知 單列印

103/12/15(12:00)

~103/12/19(24:00)

自行上甄試網站列印「面試通知單」以憑入場 應試,本公司不另行寄發,如未列印無法入場 考試,致影響個人權益由考生個人自行負責。

9

複試(體 能測驗及 面試)

103/12/20(六)

請詳閱「面試通知單」上所載之時間、地點及 考試注意事項等相關規範應試。入場時請持「面 試通知單」及貼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之一(限 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 IC 卡)入場應試,

未攜帶者不得入場應試。

10 錄取及成

績查詢 103/12/29

請至甄試網站查詢,本公司不另行寄發測驗成 績結果。

11

通知及郵 寄報到相 關資料予 正取生

103/12/30

1. 報到資料掛號郵寄地址如下,並於封面註明

「103 年技術類人員報到資料」及姓名:

 電焊工請寄達或親送「20203 基隆市中 正區和一路 224 號 台灣國際造船公司 基隆廠收」

 其餘工種請寄達或親送「81234 高雄市 小港區中鋼路 3 號 管理處葉小姐收」。 2. 未於截止日前(非以郵戳為憑)寄達或親送

報到資料者即取消錄取資格。

3. 各項報到資料、表格,請務必依規定逐項親 自詳實填列。

12

正取生寄 回報到資 料截止日

104/1/12

(非以郵戳為憑,逾期即視為放 棄,取消錄取資格)

13

通知及郵 寄報到相 關資料予 備取生

104/1/14

14

備取生寄 回第 13 項 通知資料 截止日

104/1/26

(非以郵戳為憑,逾期即視為放 棄,取消錄取資格)

15 報到日 電焊工報到日 104/02/02 其餘工種報到日 104/03/02

報到地點依簡章第玖項第一條第(三)點所列之 基礎訓練地點。

註1: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甄試公司網站(https://www.csbc-recruit.com.tw/)最新公告為準!

註2:本次錄取人員報到日,電焊工為104年2月2日(星期一),其餘工種報到日為104年3月2日(星期一),

考生需能配合此時間。

(4)

4

壹、 甄試內容

一、 甄試工種及名額:

(表格一)

甄試 工種

錄 取 名 額

工作地點

受訓 地點

學歷 要求

(技術生) 訓練期程

任用後 需服務 年限

備註 高雄 基隆

第一 類組 技術生

冷作工 16 6 10 高雄

高中(職)以 上畢業

基礎訓練(全數冷 作工和電銲工)及 生產實習訓練(全 數冷作工及前 20 名電銲工)合計一 年,完成訓練期程 通 過 考 核 後 正 式 任用

一年

電銲工完成基 礎訓練後,成績 前 20 名者繼續 生產實習,其餘 8 名轉介為承 攬商雇用。

電銲工 28 28 基隆

第二 類組 技術生

鉗工 2 2 高雄

高中(職)以 上畢業及具 備相關證照 (如表格二)

基 礎 訓 練 及 生 產 實 習訓練合計 半 年,完成訓練期程 通 過 考 核 後 正 式 任用

電工 半年

(需輪班) 3 3 高雄

起重工 9 8 1 高雄

第三 類組 技術員

警消 技術員

(需輪班)

1 1 高雄

高中(職)以 上畢業及具 備相關證照 (如表格二)

非技術生,無訓練 期程,報到任用後 實習 6 個月

(無)

二、 必要具備之相關證照:

(表格二)

工種 各工種須具備之證照條件

鉗工 鉗工、沖壓模具工、冷凍空調裝修、汽車修護、重機械修護、內燃機裝修、農業機械 修護等以上行政院勞委會所頒發之丙級(含)以上證照之一,其餘未列入者不予採納

電工

室內配線、工業配線、配電線路裝修、變電設備裝修、機電整合、工業電子、儀表電 子、電力電子、船舶室內配線等以上行政院勞委會所頒發之丙級(含)以上證照之一,

其餘未列入者不予採納,除上述必要證照之一,具備初級以上潛水執照者尤佳(非必 要),若有請一同檢附

起重工 行政院勞委會所頒發之「固定式(伸臂)起重機」單一級證照(限伸臂式) 警消

技術員

「職業大貨車以上駕照」及「初級急救護技術員(EMT-1)合格證書以上(需於效期內)」

缺一不可

所有考生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得參與筆試,請考生先行確認資格並於 103 年 10 月 30 日前將相關 證明文件寄達或親送本公司(非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若因資格審查不符而不得參與筆試者 予與退費,惟退費之相關手續費由考生自行負擔。

(5)

5

貳、 報名資格

一、 共同資格條件(資格審查之條件):

(一) 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 學歷: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公、私立高中、高職(含)以上學校畢業者。

註 1:本項甄試之學歷資格係高中(職)畢業人員,如經甄試錄取,不得以具有大專以 上學歷或其他考試及格之資格為由,要求變更身分或提高僱用等級。

註 2:本項甄試應以報名時之學歷為準,資格不符者不得參加筆試。

(三) 證照:

1. 第一類組:不須具備證照。

2. 第二、三類組:須具備相關職類證照(詳如本簡章第壹項第二條之表格二)。

(四) 體檢條件:

1. 因應工作需要,考生需胸部 X 光片檢查正常、兩眼矯正後視力須各達 1.0 以上、辨色 力正常及聽力正常(以上兼備,缺一不可)。

2. 考生需檢附三個月內之體檢紀錄(以繳件截止日期為基準往前推算三個月內),體檢 項目依本簡章附件一「本公司 103 年新進人員甄試體格檢查表」。

(體檢報告視各醫療院所工作流程約需 5~10 個工作天左右完成,請考生自行掌握時 間提前赴醫院體檢)

3. 體檢醫療機構:限公立醫院(衛生院、所除外)、健保特約區域級以上醫院。

健保特約醫事機構查詢網:(於「醫事機構名稱」欄位中輸入體檢醫院全名後查詢,

點選正確醫療院所名稱後確認「特約類別」)

http://www.nhi.gov.tw/Query/query3.aspx?menu=18&menu_id=683&WD_ID=895

4. 因患有心臟病、懼高症、骨膜關節疾病、癲癇、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 離治療者)或不堪勞動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者,為維護自身安全及工作安全,報名 前請妥適評估自身狀況。

二、 曾遭本公司除名、資遣及參加專案遣退人員(90 年 12 月 31 日再生計畫遣退人員除外)均 不得報考,錄取後如發現不實情事,並隨即註銷錄取資格。

參、 報名方式

一、 報名日期:103 年 10 月 1 日(上午 9 點始) 至 103 年 10 月 22 日(中午 12 點止),逾時視同 放棄報名,切勿再行繳費,若於繳費期限過後仍自行繳費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 取消及退費。

二、 本甄試一律採用「網路報名」,不接受通信及現場報名,請於報名期限內上甄試網站填寫報 名表,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報名。

1.甄試網站:https://www.csbc-recruit.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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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網站:http://www.csbcnet.com.tw/(可連結至甄試網址)

三、 請先詳閱簡章內容,每人僅可擇一類別、擇一工作地點報考,請慎重考慮後選填,完成報名 及繳費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惟因資格審查不符者可退費,退費相關手 續費由考生自行負擔)或變更報考類別、工作地點。錄取後,除因公司業務需求派任或調度 人力,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要求更改工種類別或請調單位、工作地點。

四、 提醒考生儘早線上報名與並於 ibon 繳費,報名將屆截止時網路系統易壅塞,若因網路系統 異常造成報名失敗,將由考生自行負責。

五、 報名後須寄送的審查文件包含: (1)附件二之審查文件檢點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 高中(職)以上畢業證書影本、(4)第二類組及第三類組考生之證照條件影本(請詳閱本簡章 第壹點第二條之證照條件,第一類組之考生免繳)、(5)繳件截止日前,三個月內體檢表正 本(附件一)、(6)原住民或低收入戶者須繳交戶籍謄本影本(非此身分者免繳),以上資料缺 一不可,於 103/10/30 前(非以郵戳為憑)掛號寄達「81234 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 3 號 管理 處葉小姐收」或親送本公司,並於空白處註明「103 年技術類人員甄試用」及姓名。

六、 上述之繳驗資料影本審查後暫不退還,俟完成全部甄試作業後全數銷毀不做其他使用,惟應 考人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第 5 款規定,洽本公司承辦人行使同法第 3 條相關權利。

肆、 繳費方式

一、 報名費

(一) 新臺幣 1,000 元,完成繳費後,除因筆試前資格審查不符而退費,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 取消及退費;因資格審查不符而退費者,退費之相關手續費由考生自行負擔。

(二) 符合低收入戶及原住民者免繳報名費(筆試當日應攜帶戶籍謄本正本以供驗證)。

二、 繳費日期、方式

(一) 繳費日期:103 年 10 月 1 日(上午 9 點起) 至 103 年 10 月 22 日(下午 4 點止),逾時視 同自願放棄報名,並切勿再行繳費,若於繳費期限後仍自行繳費者不得以任 何理由要求取消及退費。

(二) 繳費方式

1. 至甄試網站(https://www.csbc-recruit.com.tw/)輸入報名資料後,依系統指示抄 寫 ibon 繳費序號,並至 7-ELEVEn(統一超商) ibon 系統輸入繳費序號,再列印繳費 單至櫃臺繳費,始完成繳費手續。

2. 繳費後,繳費證明單請妥為保管以備查對。

三、 報名確認

繳費 1 小時後,系統將自動寄發簡訊通知繳費成功訊息,另亦可登入甄試網站查詢繳費

(7)

7

狀態,繳費查詢無誤者,屆時可依指定時間列印筆試准考證,如有疑問請電洽 (07)801-0111 轉 2836(午休時間為 12:00~12:50,煩請暫勿來電)。

伍、 列印筆試准考證、面試通知單(含試場規則)

一、 列印時間:

(一) 筆試准考證請於 103 年 11 月 17 日(中午 12 點起)至 103 年 11 月 20 日(午夜 12 點止) 至甄試網站列印「通知單」並憑單入場應試。

(二) 面試通知單請於 103 年 12 月 15 日(中午 12 點起)至 103 年 12 月 19 日(午夜 12 點止) 至甄試網站列印「面試通知單」並憑單入場應試。

(三) 上述通知單本公司不另行寄發,如未列印無法入場考試,致影響個人權益由考生個人 自行負責。

二、 應試前請詳閱上述通知單所載之注意事項。

三、 本次應試之准考證、通知單僅供本次考試時證明用,不具其他資格認定。

四、 必須完成報名、繳費、資格審查通過、列印准考證等程序,始得參加筆試。筆試成績開放查 詢後尚需列印面試通知單以憑此參加複試。

陸、 甄試方式:

一、 筆試(佔總成績 30%)

(一) 筆試日期:103 年 11 月 22 日(星期六)或 103 年 11 月 23 日(星期日)擇一日辦理,各節 考試時間、試場分配情形及注意事項等依通知單上說明為準。

(二) 筆試地點:分高雄、基隆兩考區辦理,報名之工作地區即為筆試考區,請依准考證上載 明之地址應試。

(三) 筆試科目:分「英文&數學」、「國文」兩科,各佔筆試成績之 50%,各科命題範圍為 高中(職)程度。

(四) 入場時請持「准考證」及貼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之一(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健 保 IC 卡)入場應試,未攜帶者不得入場應試。

(五) 符合原住民及低收入戶報考身分者,當日應攜帶戶籍謄本正本以供驗證。

(六) 筆試成績任何一科未達 30 分者,不予錄取,其餘再依筆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各類別 錄取人數加額通知參加複試。

(七) 若筆試成績相同時,將依序以「英文&數學」、「國文」成績高低順序決定之。

(八) 筆試結果將於 103 年 12 月 9 日(中午 12 點)於甄試網站開放個人查詢,請考生至甄試 網站(https://www.csbc-recruit.com.tw/)自行列印「面試通知單」。

二、 複試:體能測驗(佔總成績 40%)及面試(佔總成績 30%):

(一) 日期:103 年 12 月 20 日(星期六) (若當日天候不佳,另擇期辦理),各節考試時間、

(8)

8

試場分配情形及注意事項等將於面試通知單上說明。

(二) 地點:分高雄、基隆兩考區辦理,報名之工作地區即為複試考區,請依准考證上載明之 地址應試。

(三) 體能測驗與面試時,皆須持「面試通知單」及貼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之一(限新式國 民身分證、駕照、健保 IC 卡)入場應試,未攜帶者不得入場應試。

(四) 項目:

1. 體能測驗(佔總成績 40%)

(1) 體能測驗項目:現場適應性模擬測速(肩負 12.5 公斤重物跑步 12.5 公尺至登輪 梯後,爬上 16 米高之登輪梯,再爬下至地面梯口後跑步 12.5 公 尺回起始點)。

計分標準:75 秒合格(60 分),每快 1 秒加 1.6 分,滿分為 100 分(超過 100 分者 以 100 分計)。

(2) 體能測驗不合格者(未達 60 分)不得參加面試。

(3) 參與體能測驗之考生,為保護自身安全,當日務必穿著「長褲」及「止滑運動鞋

」。

2. 面試(佔總成績 30%)

體能測驗合格者(達 60 分)隨即參加面試,面試觀察考生之心智精神反應狀態、溝通 未來工作性質、瞭解報考人志趣、問題判斷、分析能力與工作適應性等(必要時另實 施現場模擬作業),面試未達 60 分者不予錄取。

三、 若筆試、體能測驗及面試之總成績相同時,將依序「體能測驗」、「筆試」、「面試」之成 績高低順序決定之。

柒、 錄取與甄試成績查詢

錄取結果將於 103 年 12 月 29 日起(中午 12 點) 於甄試網站開放個人查詢,請考生自行前往 甄試網站(https://www.csbc-recruit.com.tw/)查詢,本公司不另行寄發測驗成績結果。

捌、 錄取、備取

一、 103 年 12 月 30 日起通知及郵寄報到相關資料予正取生,正取生需於 104 年 1 月 12 日前將 報到資料寄達或親送本公司(非以郵戳為憑),逾期即視為放棄,取消錄取資格。

二、 若有正取者放棄報到之缺額,將於 104 年 1 月 14 日起通知及郵寄報到相關資料予備取者進 行遞補,備取者需於 104 年 1 月 26 日前將報到資料寄達或親送本公司(非以郵戳為憑),逾 期即視為放棄,取消錄取資格。

三、 電焊工錄取人員報到時間為 104 年 2 月 2 日,其餘工種錄取人員報到時間為 104 年 3 月 2 日。

(9)

9

四、 備取資格保留期限

各工種技術生:為配合教學進度,經列為備取者,備取資格保留自公布通知日起至各班開訓 後 1 週。

警消技術員:經列為備取者,備取資格自公布通知日起至 104 年 06 月 30 日有效。

五、 各錄取人員未依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者視同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將於備取資格保留期間 依成績高低依序通知備取者遞補,未獲通知者不得自行要求錄取。

六、 如發現所繳證件影本或資料與正本不符或資料有偽造、變造或不實情事者,考生除須自負法 律責任外,本公司即取消其錄取資格,當事人亦不得要求任何補償費用。

玖、訓練考核、服務與賠償

一、 技術生(第一類組及第二類組)

(一) 各工種技術生錄取報到後進行「基礎訓練」及「生產實習訓練」,完成訓練期程後考 評,考評不合格者不予僱用。

(二) 訓練期程及任用:

冷作工:基礎訓練及生產實習訓練合計一年,完成訓練期程通過考核後由台船公司正 式任用,6 名於高雄廠區服務、10 名於基隆廠區服務。

電銲工:基礎訓練及生產實習訓練合計一年,基礎訓練後,成績前 20 名者接續生產實 習,完成訓練期程通過考核後由台船公司正式任用,於基隆服務;其餘 8 名 不參與生產實習,由基隆廠轉介其承攬商僱用。

鉗工、電工:基礎訓練及生產實習訓練合計半年,完成訓練期程通過考核後由台船公 司正式任用,於高雄廠區服務。

起重工:基礎訓練及生產實習訓練合計半年,完成訓練期程通過考核後由台船公司正 式任用,8 名於高雄廠區服務、1 名於基隆廠區服務。

(三) 技術生基礎訓練地點:

電銲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基隆職業訓練場(基隆市中正區和平島 平一路 21 之 5 號)

其餘工種:本公司之管理處訓練中心(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 3 號) (四) 服務義務年限:

電銲工、冷作工:訓練期滿,無論由台船公司或台船公司之承攬商僱用皆需至少服務 一年。

鉗工、電工、起重工:訓練期滿,皆需至少服務半年。

未服完應服務義務年限而離職者,應依「台灣國際造船公司技術生訓練管理要點」之 賠償金額比例標準賠償訓練期間所支領之所有津貼。訓練期間指「基礎訓練」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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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實習訓練」。

(五) 錄取人員於訓練期間應遵守本公司訓練管理規定,如品行欠佳(有吸毒、飲酒、違紀

、打架、賭博、無故損毀設備、偷竊、違反廠規等)、工作適應不良或其他不堪勝任 情事經確認者,應予終止訓練退訓,不得要求任何遣散費或補償。訓練期間退訓或辭 訓者,應賠償訓練期間所支領之所有津貼。

二、 警消技術員

非技術生,無訓練期程、無服務義務年限,錄取人員報到後實習 6 個月,實習期滿考核合 格者正式任用,實習期間如品行欠佳、工作態度不良,或有其他不堪勝任事由者,得隨時 停止實習。

拾壹、訓練津貼與待遇

一、 技術生(第一類組及第二類組) (一)訓練期間可提供住宿。

(二)基礎訓練期間,每月發給「生活津貼」11,000 元。

(三)生產實習期間,每月除發給「生活津貼」11,000 元外,另依考核成績加發「實習津貼

」,合計約為基本工資~22,000 元,福利及保險比照現職人員依公司規定辦理。

(四)訓練期滿經正式僱用者,依「本公司進用人員及敘薪標準注意事項」以評價職位四等五 級敘薪,另視工作勤勞度發給勤勞加給約 9%及當月全勤者另加發本薪 1 日之獎金合計 約 27,900 元。

二、 警消技術員

非技術生,無訓練期程,錄取人員報到後,依「本公司進用人員及敘薪標準注意事項」以 評價職位四等五級敘薪,另視工作勤勞度發給勤勞加給約 9%及當月全勤者另加發本薪 1 日之獎金合計約 27,900 元,所有福利及保險依公司規定辦理。

拾貳、其他注意事項

一、 報考前請詳閱報名簡章內容,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完成報名後,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 還報名費用。

二、 本簡章內容若有變更,以甄試網站(https://www.csbc-recruit.com.tw/)最新公告為準。

三、 應考當日如遇颱風、豪雨等不可抗拒之天災,敬請密切注意甄試網站

(https://www.csbc-recruit.com.tw/)發布之相關訊息,以確認本項甄試是否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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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103 年度新進人員甄試體格檢查表

一、基本資料

1.姓名: 2.性別:□男 □女

3.身分證字號(護照號碼): 4.出生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5.受僱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6.檢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二、作業經歷

1.曾經從事 ,起始日期: 年 月,截止日期: 年 月,共 年 月 2.目前從事 ,起始日期: 年 月,截止日期: 年 月,共 年 月 3.過去1個月,平均每週工時為: 小時;過去6個月,平均每週工時為: 小時 三、檢查時期(原因):□新進員工(受僱時) □定期檢查

四、既往病史

您是否曾患有下列慢性疾病:(請在適當項目前打勾)

□高血壓 □糖尿病 □心臟病 □癌症____ □白內障 □中風 □癲癇 □氣喘

□慢性氣管炎、肺氣腫 □肺結核 □腎臟病 □肝病 □貧血 □中耳炎 □聽力障礙

□甲狀腺疾病 □消化性潰瘍、胃炎 □逆流性食道炎 □骨折 □手術開刀

□其他慢性病 □以上皆無 五、生活習慣

1.請問您過去一個月內是否有吸菸?

□從未吸菸 □偶爾吸(不是天天)

□(幾乎)每天吸,平均每天吸 支,已吸菸 年

□已經戒菸,戒了 年 個月。

2.請問您最近六個月內是否有嚼食檳榔?

□從未嚼食檳榔 □偶爾嚼(不是天天)

□(幾乎)每天嚼,平均每天嚼____顆,已嚼 年

□已經戒食,戒了 年 個月。

3.請問您過去一個月內是否有喝酒?

□從未喝酒 □偶爾喝(不是天天)

□(幾乎)每天喝,平均每週喝 次,最常喝____酒,每次___瓶

□已經戒酒,戒了 年 個月。

4.請問您於工作日期間,平均每日睡眠時間為: 小時。

六、自覺症狀:您最近三個月是否常有下列症狀:(請在適當項目前打勾)

□咳嗽 □咳痰 □呼吸困難 □胸痛 □心悸 □頭暈 □頭痛 □耳鳴 □倦怠

□噁心 □腹痛 □便秘 □腹瀉 □血便 □上背痛 □下背痛□手腳麻痛

□關節疼痛 □排尿不適 □多尿、頻尿 □手腳肌肉無力 □體重減輕 3 公斤以上

□其他症狀 □以上皆無 填表說明

一、 請受檢員工於勞工健檢前,填妥基本資料、作業經歷、檢查時期、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 自覺症狀六大項,再交由醫護人員作確認,以有效篩檢出疾病;若事業單位已提供受檢員 工基本資料及作業經歷電子檔給指定醫療機構,可不必請受檢員工重複填寫。

二、 自覺症狀乙項,請受檢者依自身實際症狀勾選。

相 片 黏 貼 處 附件一

(12)

12

========【以下由醫護人員填寫】========

七、檢查項目

1.身高: 公分

2.體重: 公斤,腰圍: 公分 3.血壓: / mmHg

4.視力(矯正):左 右 ;辨色力測試:□正常 □辨色力異常 5.聽力檢查:□正常 □異常

6.各系統或部位理學檢查:

(1)頭頸部(結膜、淋巴腺、甲狀腺)

(2)呼吸系統

(3)心臟血管系統(心律、心雜音)

(4)消化系統(黃膽、肝臟、腹部)

(5)神經系統(感覺)

(6)肌肉骨骼(四肢)

(7)皮膚

7.胸部 X 光:

8.尿液檢查:尿蛋白 尿潛血 9.血液檢查:血色素 白血球_______

10.生化血液檢查:血糖_____ 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_____ 肌酸酐(creatinine)____ 膽固醇 ____ 三酸甘油脂____ 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____ 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____

11.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檢查_________

八、應處理及注意事項(可複選)

1.□檢查結果大致正常,請定期健康檢查。

2.□檢查結果部分異常,宜在(期 限)內至醫療機構 科,實施健康追蹤檢查。

3.□檢查結果異常,建議不適宜從事 作業(請說明原因: )。

4.□檢查結果異常,建議調整工作區(可複選):

□縮短工作時間(請說明原因: )。

□更換工作內容(請說明原因: )。

□變更作業場所(請說明原因: )。

□其他: (請說明原因: )。

5.□其他: 。 健檢機構名稱、電話、地址:

健檢醫師姓名(簽章)及證書字號:

備註:

1.各系統或部位理學檢查,健檢醫師應依各別員工之實際狀況,作詳細檢查。

2.先天性辨色力異常者,定期健康檢查時不需檢測。

3.辦理口腔癌、大腸癌、女性子宮頸癌及女性乳癌之篩檢者,得於勞工知情同意下執行,其檢查結 果不列入一般體格(健康)檢查紀錄表,指定醫療機構應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規定之篩檢對象、時程、

資料申報、經費及其他規定事項辦理檢查與申報資料,篩檢經費由國民健康局支付。

(13)

13

台船公司 103 年技術類人員甄試 審查文件檢點表

姓名:

報考類別:□冷作工 □電銲工 □鉗工 □電工 □起重工

□警消技術員

審查文件項目 檢查勾選

1. 本審查文件檢點表 □有 □沒有 2.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有 □沒有

3. 畢業證書影本 □有 □沒有

4. 第壹點第二條表格 2 所要求之資格證照

影本(第一類組免檢附) □有 □沒有 5. 三個月內體檢表正本(以繳件截止日為基

準往前推算三個月內)

□有 □沒有 6. 原住民或低收入戶之戶籍謄本影本(非此

身分者免檢附)

□有 □沒有

☆ 提醒您,在寄出查核文件前請再次確認以上相關資料是否完備(影本文件 請影印於 A4 紙張上),並將本表單放置於最前頁,審查文件依上列順序 置於本表單之後,以便審查人員確認。

附件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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