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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109 年各級學校 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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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109 年各級學校 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分析報告

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

中華民國 110 年 12 月

資料來源:分析資料為 109.1.1-109.12.31 校安通報數據資料

(2)

I

教育部 109 年各級學校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分析報告 摘要

本分析報告針對 109 年度各級學校(含幼兒園)校園安全及災害通報事件進行統計 與分析,盼透過資料分析,找出重點校安問題與趨勢,提供教育行政單位與各級學校參 考;因而提升學校與行政單位對校安事件之預防與應變能力,以利建構更安全的校園,

提供學生安心學習與成長的環境。

根據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校安事件共分為八個主類別,包 括意外、安全維護、暴力與偏差行為、管教衝突、兒童及少年保護、天然災害、疾病以 及其他事件等共八大類別,並於各類別下再依事件屬性細分次類別(名稱)。校安通報事 件依屬性區分為「依法規通報」(須於二十四小時或法定時限內通報)或非法定之「一般 通報事件」;各再各依緊急通報時效,分為「緊急事件」(須於二小時內通報)與「非緊 急事件」;緊急事件內含(一)學校、機構師生有死亡或死亡之虞,或二人以上重傷、中 毒、失蹤、受到人身侵害,或依其他法令規定,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時知悉或立即協 處;(二)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情況緊迫,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時知悉或學校、機 構自行宣布停課;(三)逾越學校、機構處理能力及範圍,亟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

(四)媒體關注之負面事件等四項通報。當轄屬學校及教育單位發生任何與校安事件有 關事件時,學校與教育單位均應於處理事件時,依據事件類型與通報時限進行通報作業。

經過統計分析,109 年度各級學校校安通報事件數共計 132,224 件(影響 197,952 人 次)。依 109 學年各級學校學生總人次進行統計分析,顯示每十萬學生計發生 3,172 件 (影響 4,749 人次)校園安全事件;其中法定通報事件 51,456 件(影響 90,294 人次)、非 法定一般事件者計 80,751 件(影響 107,634 人次),以及未註明事件計 17 件(影響 24 人 次)。以上事件在通報時限上,屬於緊急事件者計 2,786 件(4,588 人次)。整體而言,109 年通報事件數與影響人次、每十萬學生之發生件數以及影響人次均較 108 年的通報為低。

針對八大主類別事件之統計分析結果顯示,本年度之校安事件仍以疾病事件類別的 通報數最多,計 44,654 件;其次依序為意外事件 32,156 件、兒童少年保護事件(18 歲 以下) 29,701 件、暴力事件與偏差行為 13,679 件、安全維護事件 6,551 件、其他事件 2,774 件、管教衝突事件 1,921 件及天然災害事件 788 件。整體而言,相較於 107 年、

108 年,除疾病事件與天然災害事件減少外,兒童及少年保護、意外事件、暴力事件與

(3)

II

偏差行為、安全維護事件、其他事件及管教衝突事件的件數與影響人次均呈現增加趨勢。

值得重視的是,本年度校安事件造成死亡人次計 892 人次,相較於 108 年的 915 人 次,減少 23 人次;受傷人次 31.918 人次,較 108 年 25,157 人次,增加 6,761 人次。

學生死亡人次主要仍以意外事件死亡人次為多;而意外死亡人次中,在排除未分類之「其 他」項目外,也是以校外交通意外(246 人次)、學生自殺(106 人次)、溺水(28 人次)

死亡為較高三項;再度顯示此乃教育行政與各級學校單位須持續加強改善之校園安全工 作。另外,根據 96-109 年的長期趨勢分析指出,在交通意外事件每十萬人口死亡率上,

高級中等學校於 105 年來連續四年逐年上升,但 109 年稍降;而大專校院雖在 106 年增 高,但近三年已下降。至於自殺死亡人次與每十萬人口死亡率,大專校院於 106 年-109 年持續四年上升;而高級中等學校雖於 108 年大幅上升,但 109 年稍降;但國中生卻於 109 年大幅攀升,為 96 年來之新高;由此顯示,青少年與大專校院學生之自殺率增高的 可能成因分析與有效防治策略的精進改善,已刻不容緩。

此外,根據八大主類別事件的近三年比較分析指出,在排除未分類之「其他」項目 外;依通報件數/人次排序,意外事件類別的前三高均依序為學生自殺自傷、運動遊戲傷 害以及校外交通意外事件,且三年來逐年增高;安全維護事件類別之前三高為知悉疑似 十八歲以上性騷擾事件(性平或非屬性平)、知悉疑似家庭暴力情事及知悉疑似十八歲以 上性侵害事件(性平或非屬性平);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類別之前四高均為一般鬥毆事件、

疑涉偷竊案件、離家出走未就學及疑涉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除違反毒品危害防 制條例事件逐年下降外,餘三者均逐年上升;另霸凌與網路詐騙呈逐年增加值得注意;

管教衝突事件類別之前三高為師長與學生間衝突事件、不當管教學生事件及體罰事件;

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類別之前三高為知悉疑似十八歲以下性騷擾事件(性平或非屬性 平)、知悉疑似家庭暴力情事及知悉疑似十八歲以下性侵害事件(性平或非屬性平);天 然災害事件類別中,震災(含土壤液化)、紅火蟻、風災及水災是較高四項;疾病事件類 別 107 年與 108 年之前三高為流感、腸病毒(非併發重症)及水痘(非併發重症),而 109 年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為最高外,腸病毒、流感及水痘等傳染類疾病均 下降;其他事件類別之前四高項目主要為總務問題、行政問題、教職員間之問題及教務 問題四項目;以上分析指出三年來常出現的校安重要事件與近三年呈現逐年增高之趨勢,

值得各權責單位再加以分析與擬定因應策略與行動。

另外,根據 109 年校安通報事件分析結果,可掌握不同學制的校安重點工作。除新

(4)

III

發生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之防治外;在幼兒園,應加強疾病防治,優先 以腸病毒與流感為重點;其次,兒少運動與遊戲傷害及遭家庭暴力傷害之防制工作亦為 重點。

在國小,則需著重流感、腸病毒及水痘等疾病防治,性騷擾、家庭暴力傷害、遭身 心虐待等兒童及少年保護工作以及運動、遊戲及溺水等意外事故防治亦為重點工作;並 需預防毒品使用與校園霸凌等暴力偏差行為及不當管教/體罰問題。

於國中,首重流感、腸病毒及水痘疾病防治,並需加強性騷擾與性侵害防治、家庭 暴力傷害、身心虐待及性剝削等兒童及少年保護工作,另需預防運動、遊戲傷害、校外 交通意外事故及學生自殺與自傷,而偷竊、鬥毆及校園霸凌等暴力偏差行為與不當管教 /體罰管教之預防亦刻不容緩。

關於高級中等學校,首要強化流感、水痘併發症、腸病毒等傳染病防治,並加強校 外交通意外、運動遊戲傷害等意外傷害防治;同時,近年升高之學生自殺與自傷事件亦 亟需持續落實有效對策,建議強化高關懷群之早期辨識與輔導以及自殺未遂事件後的危 機介入與追蹤輔導等有效介入工作與相關人才培訓;另外,性侵害與性騷擾事件、遭家 庭暴力傷害、性霸凌及性剝削的預防處遇等兒少保護工作以及離家出走未就學、鬥毆事 件、毒品使用及疑涉殺人等暴力與偏差行為之防制工作亟待強化。

至於大專校院,則需持續加強交通意外、學生自殺與自傷以及運動遊戲、溺水等意 外防治;另外,性騷擾與性侵害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流感、水痘及 結核病防治、毒品與鬥毆等暴力與偏差行為的預防等仍是需持續強化的重點。

至於在校安通報機制上,除需持續加強落實各級學校校安事件通報之教育宣導與訓 練外,仍建議修訂系統中次類別名稱之定義不具體或不同項目間相互重疊處,並檢視每 類別中未能歸類而放入「其他項目」中的各通報事件內涵,以增添重要校安通報事件的 次類別名稱。另也建議針對重大事件與政策相關指標事件(如自殺自傷、零體罰、零霸 凌、性平、毒品使用)持續進行跨年趨勢分析等,以掌握校園安全維護的重要脈動趨勢。

本報告透過 109 年各級學校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之分析,指出各級學校中各類校園 安全及災害事件發生之現況與重點工作,俾利學校與教育主管機關依據資料分析結果,

提出防治工作計畫與行動方案,以有效預防與降低未來校安事件之發生,促進校園安全;

另建議各級學校與教育主管機關亦進一步分析所屬單位的校安事件,以掌握自身學校或

(5)

IV

行政單位的特定校安重點工作。

(6)

IV

目錄

壹、背景說明 ... 1

一、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簡介 ... 1

二、校園安全維護模式與概念介紹 ... 2

(一)校安三級預防運作平臺之建構 ... 2

(二)三級預防策略與概念 ... 2

(三)跨部會合作支援網絡之建構 ... 2

三、強化與精進通報作為 ... 3

(一)校安通報系統之建構 ... 3

(二)管理機制與實施要點之制定 ... 3

(三)校安資訊系統發展目的 ... 3

貳、分析目的及內容 ... 4

一、分析資料類別及等級 ... 4

(一)校安通報事件類別 ... 4

(二)校安通報事件之等級與時限 ... 10

二、分析範圍及限制 ... 11

(一)分析範圍 ... 11

(二)分析限制 ... 11

參、校安事件分析 ... 13

一、整體資料分析 ... 13

(一)109 年校安通報事件及死傷人次分析 ... 13

(二)校安通報事件類別分析 ... 15

(三)校安通報事件與學制分析 ... 16

(四)校安通報事件與死亡事件分析 ... 19

(五)校安通報事件與發生月份分析 ... 20

二、意外事件類別 ... 22

(一)意外事件的類別分析 ... 22

(二)意外事件的學制分析 ... 22

(三)意外事件的性別分析 ... 27

(四)意外事件的發生月份分析 ... 28

三、安全維護事件類別 ... 32

(一)安全維護事件的類別分析 ... 32

(二)安全維護事件與學制分析 ... 34

(三)安全維護事件與性別分析 ... 38

(7)

V

(四)安全維護事件與發生月份分析 ... 40

四、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類別 ... 43

(一)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類別分析 ... 43

(二)暴力與偏差行為與學制分析 ... 44

(三)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與性別分析 ... 48

(四)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與發生月份分析 ... 49

五、管教衝突事件類別 ... 52

(一)管教衝突事件類別分析 ... 52

(二)管教衝突事件與學制分析 ... 53

(三)管教衝突事件與性別分析 ... 54

(四)管教衝突事件與發生月份分析 ... 55

六、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類別 ... 59

(一)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類別分析 ... 59

(二)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與學制分析 ... 61

(三)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與性別分析 ... 65

(四)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與發生月份分析 ... 68

七、天然災害事件類別 ... 72

(一)天然災害事件類別分析 ... 72

(二)天然災害事件與學制分析 ... 72

(三)天然災害事件與性別分析 ... 73

(四)天然災害事件與發生月份分析 ... 74

八、疾病事件類別 ... 76

(一)疾病事件類別分析 ... 76

(二)疾病事件與學制分析 ... 77

(三)疾病事件與性別分析 ... 78

(四)疾病事件與發生月份分析 ... 80

九、其他事件類別 ... 83

(一)其他事件類別分析 ... 83

(二)其他事件與學制分析 ... 83

(三)其他事件與性別分析 ... 84

(四)其他事件與發生月份分析 ... 85

肆、107 年至 109 年校安事件比較分析 ... 88

一、107 年至 109 年意外事件類別比較分析 ... 88

二、107 年至 109 年安全維護事件類別比較分析 ... 90

(8)

VI

三、107 年至 109 年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類別比較分析 ... 92

四、107 年至 109 年管教衝突事件類別比較分析 ... 94

五、107 年至 109 年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類別比較分析 ... 96

六、107 年至 109 年天然災害事件類別比較分析 ... 100

七、107 年至 109 年疾病事件類別比較分析 ... 101

八、107 年至 109 年其他事件類別比較分析 ... 103

伍、檢討與建議 ... 104

一、各學制校安通報事件之檢討與建議 ... 106

(一)幼兒園 ... 106

(二)國民小學 ... 107

(三)國民中學 ... 108

(四)高級中等學校 ... 109

(五)大專校院 ... 109

二、有關校安通報機制之檢討與建議: ... 110

(一)精進校安通報作業系統,提升通報作業之有效性 ... 110

(二)持續落實各級學校校園安全事件通報作業之教育宣導與訓練 ... 111

陸、未來工作重點 ... 112

一、有關校安通報機制之精進 ... 112

(一)持續落實各級學校校安事件通報之教育宣導與訓練 ... 112

(二)持續精進校安通報作業要點與系統 ... 141

(三)持續針對重大事件與政策相關指標事件持續進行跨年趨勢分析,掌握校園安全維護的 重要趨勢 ... 112

(四)針對重要校安事件之危險與保護因子加以專案分析,並研擬三級預防方案 ... 113

二、各級學校未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的重點 ... 115

(一)幼兒園校安工作重點 ... 115

(二)國小校安工作重點 ... 116

(三)國中校安工作重點 ... 116

(四)高級中等學校校安工作重點 ... 116

(五)大專校院校安工作重點 ... 116

附錄一、109 學年全國各縣市學生人次統計表 ... 118

(9)

VII

表 目 錄

表 2-1 109 年新制校安通報事件分類表 ... 5

表 2-2 校安通報事件等級與通報時限表 ... 11

表 3-1 109 年校安通報事件件數與人次分析表 ... 13

表 3-2 98 年至 109 年校安通報事件件數及死傷人次合計表 ... 14

表 3-3 107 至 109 年校安通報事件分析表 ... 15

表 3-4 109 年校安通報事件中緊急事件分析表 ... 16

表 3-5 109 年各學制校安通報事件發生件數分析表 ... 17

表 3-6 109 年各學制校安通報事件發生人次分析表 ... 17

表 3-7 109 年各學制校安通報事件每十萬人事件發生率分析表 ... 18

表 3-8 109 年各學制校安通報事件每十萬人發生人次分析表 ... 19

表 3-9 109 年校安通報死亡事件之與性別分析表 ... 19

表 3-10 109 年校安通報受傷事件之性別分析表 ... 20

表 3-11 109 年校安通報事件與發生月份分析表(件數) ... 21

表 3-12 109 年校安通報事件與發生月份分析表(人次) ... 21

表 3-13 109 年意外事件類別分項次數分析表 ... 22

表 3-14 109 年各學制意外事件件數分析表 ... 25

表 3-15 109 年各學制意外事件發生率(件數/十萬人)分析表 ... 26

表 3-16 109 年各學制意外事件發生人次分析表 ... 26

表 3-17 109 年各學制意外事件發生率(人次/十萬人)分析表 ... 27

表 3-18 109 年意外事故死亡事件與性別分析表 ... 28

表 3-19 109 年意外事故與性別分析表 ... 28

表 3-20 109 年意外事件發生件數與月份分析表 ... 30

表 3-21 109 年意外事件發生人次與月份分析表 ... 31

表 3-22 109 年安全維護事件類別分項件數分析表 ... 33

表 3-23 109 年安全維護事件發生件數與學制分析表 ... 36

表 3-24 109 年安全維護事件與學制(件數/十萬人)發生率分析表 ... 36

表 3-25 109 年安全維護事件發生人次與學制分析表 ... 37

表 3-26 109 年安全維護事件與學制(人次/十萬人)發生率分析表 ... 37

表 3-27 109 年安全維護事件與性別分析表 ... 38

表 3-28 109 年安全維護事件死亡與性別分析表 ... 39

表 3-29 109 年安全維護事件受傷與性別分析表 ... 39

表 3-30 109 年安全維護事件發生件數與月份分析表 ... 41

表 3-31 109 年安全維護事件發生人次與月份分析表 ... 42

(10)

VIII

表 3-32 109 年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之不同類別件數與人次分析表 ... 44

表 3-33 109 年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發生件數與學制分析表 ... 46

表 3-34 109 年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與學制(件數/十萬人)發生率分析表 ... 47

表 3-35 109 年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發生人次與學制分析表 ... 47

表 3-36 109 年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與學制(人次/十萬人)發生率分析表 ... 48

表 3-37 109 年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與性別分析表 ... 48

表 3-38 109 年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發生件數與月份分析表 ... 50

表 3-39 109 年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發生人次與月份分析表 ... 51

表 3-40 109 年管教衝突事件類別分項件數分析表 ... 52

表 3-41 109 年管教衝突事件發生件數與學制分析表 ... 53

表 3-42 109 年管教衝突事件發生人次與學制分析表 ... 54

表 3-43 109 年管教衝突事件與性別分析表 ... 55

表 3-44 109 年管教衝突受傷與性別分析表 ... 55

表 3-45 109 年管教衝突事件發生件數與月份分析表 ... 57

表 3-46 109 年管教衝突事件發生人次與月份分析表 ... 58

表 3-47 109 年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類別分項件數/人次分析表 ... 60

表 3-48 109 年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發生件數與學制分析表 ... 63

表 3-49 109 年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發生人次與學制分析表 ... 64

表 3-50 109 年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與性別分析表 ... 66

表 3-51 109 年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死亡與性別分析表 ... 67

表 3-52 109 年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受傷與性別分析表 ... 67

表 3-53 109 年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發生件數與月份分析表 ... 69

表 3-54 109 年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發生人次與月份分析表 ... 70

表 3-55 109 年天然災害事件類別分項次數分析表 ... 72

表 3-56 109 年天然災害事件與學制分析表 ... 73

表 3-57 109 年天然災害事件與性別分析表 ... 73

表 3-58 109 年天然災害事件死亡與性別分析表 ... 74

表 3-59 109 年天然災害事件受傷與性別分析表 ... 74

表 3-60 109 年天然災害事件與月份分析表 ... 75

表 3-61 109 年疾病事件類別次數分析表 ... 76

表 3-62 109 年疾病事件發生件數與學制分析表 ... 78

表 3-63 109 年疾病事件發生人次與學制分析表 ... 78

表 3-64 109 年疾病事件與性別分析表 ... 79

表 3-65 109 年疾病事件死亡與性別分析表 ... 79

(11)

IX

表 3-66 109 年疾病事件受傷與性別分析表 ... 80

表 3-67 109 年疾病事件發生件數與月份分析表 ... 81

表 3-68 109 年疾病事件發生人次與月份分析表 ... 82

表 3-69 109 年其他事件類別分項次數分析表 ... 83

表 3-70 109 年其他事件發生件數與學制分析表 ... 84

表 3-71 109 年其他事件發生人次與學制比較表 ... 84

表 3-72 109 年其他事件與性別分析表 ... 85

表 3-73 109 年其他事件受傷與性別分析表 ... 85

表 3-74 109 年其他事件發生件數與月份分析表 ... 86

表 3-75 109 年其他事件發生人次與月份分析表 ... 87

表 4-1 107 年至 109 年意外事件類別分項比較分析表 ... 88

表 4-2 107 年至 109 年安全維護事件類別分項比較分析表 ... 90

表 4-3 107 年至 109 年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類別分項比較分析表 ... 92

表 4-4 107 年至 109 年管教衝突事件類別分項比較分析表 ... 94

表 4-5 107 年至 109 年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類別分項比較分析表 ... 96

表 4-6 107 年至 109 年天然災害事件類別分項比較分析表 ... 100

表 4-7 107 年至 109 年疾病事件類別分項比較分析表 ... 101

表 4-8 107 年至 109 年其他事件類別分項比較分析表 ... 103

表 5-1 八大主類別中校安通報高件數/人次之事件類型 ... 106

(12)

X

圖 目 錄

圖 3-1 98 年至 109 年校安通報事件總數及死傷分析圖 ... 14

圖 3-2 107 至 109 年校安通報事件分析圖 ... 16

圖 4-1 107 年至 109 年意外事件類別分項比較分析表 ... 89

圖 4-2 107 年至 109 年安全維護事件類別分項比較分析表 ... 91

圖 4-3 107 年至 109 年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類別分項比較分析表 ... 93

圖 4-4 107 年至 109 年管教衝突事件類別分項比較分析表 ... 95

圖 4-5 107 年至 109 年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類別分項比較分析表 ... 99

圖 4-6 107 年至 109 年天然災害事件類別分項比較分析表 ... 100

圖 4-7 107 年至 109 年疾病事件類別分項比較分析表 ... 102

圖 4-8 107 年至 109 年其他事件類別分項比較分析表 ... 103

圖 6-1 96 至 109 年各級學校交通意外事件死亡人次 ... 114

圖 6-2 96 至 109 年各級學校交通意外事件每十萬人口死亡率 ... 114

圖 6-3 96 至 109 年各級學校自傷自殺事件死亡人次 ... 115

圖 6-4 96 至 109 年各級學校自傷自殺事件每十萬人口死亡率 ... 115

(13)

1

教育部民國109年各級學校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分析報告

壹、背景說明

校園安全為教育工作的重要基礎,為維護全國各級學校之校園與學生安全,教育 部歷年來持續落實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以下簡稱「校安事件」)相關法令的執行與 時俱進地滾動修訂;並建置校安事件通報管理系統,規劃緊急應變機制,研擬與持續 精進各項預防措施。主要的機制建立工作概述如下:

一、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

教育部為精進校園安全事件之作業及處理時效,於90年7月即依據「災害防救法」成 立「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以下簡稱「校安中心」),負責統籌全國各 級學校校安事件之通報與處理,並彙整與分析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校園安全及災害通報事 件,且提供必要協助,以減少安全事件之危害與延伸,有效維護校園及學生安全。除教 育部外,目前全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也依規定設置校安中心,並採用24小時值勤 方式;國中小則由學務單位專人擔任通報窗口;幼兒園亦須指派專人擔任窗口。教育部 校安中心主要任務在負責全國各級學校校安事件緊急通報及應變處理之窗口,同時透過

「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資訊網」的資訊交流平臺,聯結全國各級學 校及教育行政機關,以建立綿密之校安通報網絡,負責綜理與協調教育部與國民及學前 教育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教育處等行政主管機關與聯絡處以及各級學 校(含幼兒園),以共同針對各類校安事件進行緊急通報與危機處理。

教 育 部 校 安 中 心 自 90 年 7 月 成 立 迄 今 , 為 配 合 政 府 法 令 及 政 策 內 容 之 修 訂 與有效管理及掌握多元社會中繁多的校園意外事件,通報作業與內容曾進行多次之校安

事件變革與精進作為。103年修訂「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及所屬機構災害防救要點」及

「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校安通報要點」) ,並建構「校園事 件通報管理系統」,於103年校安事件通報等級、通報項目執行大幅度調整,將102年之 128項次類別增加至148項,至108年事件項目計為八類,主類別151項次類別;103年度以 前,校安事件係依事件屬性及程度區分為甲級、乙級、丙級事件,但103年度起修訂之校 安通報要點則將事件屬性修正為緊急、法定(甲、乙、丙三級)、一般事件,事件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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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輕重程度的區分皆有大幅度的修改;但通報上其實是區分為法定或非法定一般事件,

並依緊急性質,分為緊急或非緊急,故當為四類事件。103年起事件項目之修訂係以各項 法令規定為依據加以修正,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侵害 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家庭暴力防治法、教育基本法、身心障礙者 權益保障法、傳染病防治法、災害防救法等列為依法通報事件;此外,並配合教育行政 組織改造,以精簡校安系統管理模式、人性化設計、提昇效能與強化資訊安全等四個目 標,進行「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資訊網」的改版。108年11月教育部 再度修訂校安通報要點,修訂事件類別、屬性及名稱說明,於109年生效。此次修訂,明 訂校安通報事件區分為依「法規通報事件」、「一般校安事件」,再各分「緊急事件」

與「非緊急事件」。

二、校園安全維護模式與概念介紹

為推動校園安全,強化高關懷學生輔導及防治學生自殺、自傷、性別事件、藥物濫 用、校園暴力霸凌與涉入不良組織,及關懷中途輟(離)學學生,教育部對於各類校安 通報事件,均逐年加以統計分析,並指出各級學校中各類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現況 與重點工作,以使學校與教育主管機關參考資料分析結果,並依據「維護校園安全實施 要點」,實施校園安全及災害工作之三級預防策略,概述如后:

(一)校安三級預防運作平臺之建構

1.中央層級:中央跨部會維護校園安全聯繫會報。

2.地方層級:直轄市、縣(市)政府校園安全會報。

3.學校層級:落實校內校園安全三級預防工作。

(二)三級預防策略與概念

1.一級預防:完善跨單位間之合作與支持網絡,增加保護因子,減少危險因子,健 全學生身心發展,促進校園安全。

2.二級預防:及早強化高風險事件之辨識及預防作為,以避免問題之惡化。

3.三級預防:落實校安事件之追蹤與輔導,並預防問題之再度發生。

(三)跨部會合作支援網絡之建構

整合教育、警政、法務部門,建構相互支援之網絡與跨部會聯繫之平臺,定期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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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會議,研商校園安全問題,並要求各級學校與警察局全數完成簽訂「維護校園安全 支援協定書」,以能整合校內外支援網絡,有效協助處理學生偏差行為,並預防問題之 再度發生。

三、強化與精進通報作為 (一)校安通報系統之建構

為改善校園災害防救工作,增進時效,教育部於103年1月完成「教育部校園安全暨 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資訊網」改版,利用資訊科技與網路線上作業,即時瞭解、掌握 各級學校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以提供各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與各級學校(含幼兒園)必 要協助,有效維護校園及學生安全。

(二)管理機制與實施要點之制定

各教育行政單位與學校均應依教育部103年1月16日臺教學(五)字第1030006876A號 修正「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範,訂定校安通報事件處理流程,強化各 級行政單位與學校之危機處理能力。

(三)校安資訊系統發展目的

由於校安通報資料的準確性,攸關災害防救成效品質;為增進校安通報事件作業時 效與正確性,教育部配合組織改造,滾動式推動修訂要點、設計人性化、提昇系統效能 及強化資訊安全等四項目標,進行「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資訊網」

改版,陸續完成「教育部藥物濫用學生個案輔導追蹤管理系統」、「教育部校園性侵害 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統計管理系統」及「高關懷青少年通報中心」系統的介接,大幅提 升緊急通報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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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分析目的及內容

本分析報告旨在提供各階層校安工作管理者參考,以利未來執行校園安全及災害 事件的危機應變時的政策規劃、管理及精進方向。內容係針對109年全國各級學校校安 通報事件的統計資料,進行客觀統計分析,以能了解「校安中心」運作模式與各類別 校安事件趨勢,做為校園安全維護的應變與預防等作業參考,研究成果與109年全年度 校安事件統計數據,可提供各界參考與運用。

一、分析資料類別及通報等級

如前述,教育部校安通報系統,依是否法定通報分為「依法規通報事件」與「一 般校安事件」;再根據事件依通報時限,分為「緊急事件」與「非緊急一般通報」。

另外,為協助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各級學校、幼兒園處理校園安全及災害事 件,有效維護校園及學生安全,減少危安事件發生,教育部訂定「校園安全及災害事 件通報作業要點」,將校安事件區分為8種主要類別,並分為法定通報事件與非法定通 報一般事件;各級學校及部屬單位或轄屬發生校安事件時,均應依規定先行完成校安 事件的類別及等級初步判定,再進行相關通報及後續應處作為。關於校安通報事件的 類別與等級,說明如下:

(一)校安通報事件類別

教育部「校安中心」依據校安事件型態與內容,建置「校安即時通」,將校安事 件區分為8項主類別,包括意外、安全維護、暴力與偏差行為、管教衝突、兒童及少年 保護、天然災害、疾病及其他等事件,其下再細分為151項次通報項目。另依通報時 效,分為「緊急事件」與「非緊急一般通報」;緊急事件內含(一)學校、機構師生有 死亡或死亡之虞,或二人以上重傷、中毒、失蹤、受到人身侵害,或依其他法令規 定,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時知悉或立即協處;(二)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情況緊 迫,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時知悉或學校、機構自行宣布停課;(三)逾越學校、機構 處理能力及範圍,亟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四)媒體關注之負面事件等四項通報 等四項通報,以供各學校與單位於填報分類時參照使用。

所謂校安事件,係指依據「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所訂定之類別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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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符合校安事件通報主類別、次類別及等級一覽表所稱各項要件者,均需依規定 完成通報。109年新修訂分類表為依照法律與相關法規及本要點規定進行修改,目的在 於儘速掌握校園安全及災害情事、提供必要協助,減少危害安全事件發生,有效維護 校園及學生、幼兒安全,新修訂分類表如表2-1。

表 2-1 109 年新制校安通報事件分類表 八大主類別 法定通報或一般校安事件

意外事件

(學生所發生 之意外與突發 或非暴力事 件)

法定通報事件

◎中毒事件

.食品中毒

◎自傷、自殺事件

.學生自殺、自傷

.教職員工自殺、自傷

一般校安事件

◎交通意外事件

.校內交通意外事件

.校外教學交通意外事件

.校外交通意外事件

◎中毒事件

.實驗室毒性化學物質中毒

.其他化學品中毒

◎溺水事件

.溺水事件

◎運動、休閒事件

.運動、遊戲傷害

.墜樓事件(非自殺)

.山難事件

◎實驗、實習及環境設施事件

.實驗、實習傷害

.工地整建傷人事件

.建築物坍塌傷人事件

.工讀場所傷害

.因校內設施(備)、器材受傷

◎其他意外傷害事件

.其他意外傷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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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維護事件

(主要在於財 物、建物之受 損或人員受外 人騷擾)

法定通報事件

◎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知悉疑似十八歲以上性侵害事件。(性平或非屬性平)

.知悉疑似十八歲以上性騷擾事件。(性平或非屬性平)

.知悉疑似十八歲以上性霸凌事件。

◎家庭暴力事件

.知悉疑似家庭暴力情事。

.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屬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三條之 一,學生間發生未同居親密關係暴力事件)

◎身心障礙事件

.知悉遺棄身心障礙者。

.知悉對身心障礙者身心虐待。

.知悉對身心障礙者限制其自由。

.知悉留置無生活自理能力之身心障礙者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 之環境。

.知悉利用身心障礙者行乞或供人參觀。

.知悉強迫或誘騙身心障礙者結婚。

.知悉其他對身心障礙者或利用身心障礙者為犯罪或不正當之 行為。

.知悉家庭暴力情事者。

◎疑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章所定之罪

.疑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章所定之罪。

一般校安事件

◎火警

.校內火警。

.校外火警。

◎人為破壞事件

.校內設施(備)遭破壞。

.爆裂物危害。

◎校園失竊事件

.校屬財產、器材遭竊。

.其他財物遭竊。

◎糾紛事件

.賃居糾紛事件。

.交易糾紛。

.網路糾紛。

◎校屬人員遭侵害事件

.遭殺害。

.遭強盜搶奪。

.遭恐嚇勒索。

.遭擄人勒贖。

.其他遭暴力傷害。

.外人侵入騷擾師生事件。

◎資訊安全

.遭外人入侵、破壞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資訊系統。

◎詐騙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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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詐騙事件.校屬人員遭電腦網路詐騙事件。

◎其他校園安全維護事件

.其他校園安全維護事件。

.受犬隻攻擊事件。

暴力與偏差行 為事件

(含教職員工 生於校內外之 不良行為)

法定通報事件

◎霸凌事件

.確認為反擊型霸凌。

.確認為肢體霸凌。

.確認為關係霸凌。

.確認為言語霸凌。

.確認為網路霸凌。

◎疑似霸凌事件

.知悉疑似校園霸凌。

一般校安事件

◎暴力偏差行為

.械鬥兇殺事件。

.幫派鬥毆事件。

.一般鬥毆事件。

.飆車事件。

◎疑涉違法事件

.疑涉殺人事件。

.疑涉強盜搶奪。

.疑涉恐嚇勒索。

.疑涉擄人綁架。

.疑涉偷竊案件。

.疑涉賭博事件。

.疑涉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事件。

.疑涉妨害秩序、公務。

.疑涉妨害家庭。

.疑涉縱火、破壞事件。

.電腦網路詐騙犯罪案件。

.其他違法事件。

◎藥物濫用事件

.疑涉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干擾校園安全及事務

.學生騷擾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典禮事件。

.學生騷擾教學事件。

.入侵、破壞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資訊系統。

.學生集體作弊。

.離家出走未就學。

◎其他校園暴力或偏差行為

.其他校園暴力或偏差行為。

.幫派介入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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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衝突事件

法定通報事件

◎教師不當管教造成學生身心嚴重侵害之確認事件

.教師體罰造成學生身心嚴重侵害之確認事件。

.教師其他違法處罰造成學生身心嚴重侵害之確認事件。

◎教師不當管教造成學生身心嚴重侵害之疑似事件

.教師體罰造成學生身心嚴重侵害之疑似事件。

.教師其他違法處罰造成學生身心嚴重侵害之疑似事件。

◎教師不當管教造成學生身心輕微侵害事件

.教師體罰造成學生身心輕微侵害事件。

.教師違法處罰造成學生身心輕微侵害事件。

◎校長及教職員工對學生霸凌事件

.確認為反擊型霸凌

.確認為肢體霸凌

.確認為關係霸凌

.確認為言語霸凌

.確認為網路霸凌

◎疑似校長及教職員工對學生霸凌事件

.知悉疑似校長及教職員工對學生霸凌

一般校安事件

◎其他教師不當管教學生事件(非體罰或違法處罰)

.其他教師不當管教學生事件(非體罰或違法處罰)。

◎親師生衝突事件

.師長與家長間衝突事件。

.師長與學生間衝突事件。

◎校務行政管教衝突事件

.行政人員與家長間衝突事件。

.行政人員與學生間衝突事件。

◎其他有關管教衝突事件

.其他有關管教衝突事件。

兒童及少年保 護事件(未滿 18歲)

法定通報事件

(兒童及少年下稱兒少)

◎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知悉疑似十八歲以下性侵害事件(性別平等教育法或非屬性別 平等教育法) 。

.知悉疑似十八歲以下性騷擾事件(性別平等教育法或非屬性別 平等教育法) 。

.知悉疑似十八歲以下性霸凌事件。

◎藥物濫用事件

.知悉兒少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 之物質。

◎強迫引誘自殺行為

.知悉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少為自殺行為。

◎家庭暴力事件

.知悉疑似家庭暴力情事。

.知悉兒少目睹家庭暴力。

.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屬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三條之一 ,學生間發生未同居親密關係暴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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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遭性剝削或疑似遭受性剝削事件

.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

.利用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覽。

.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

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

.使兒童或少年坐檯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遊、伴唱、伴舞等侍 應工作。

◎其他兒少保護事件

.知悉兒少遭遺棄。

.知悉兒少遭身心虐待。

.知悉兒少被利用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騙之行為。

.知悉利用身心障礙或特殊形體兒少供人參觀。

.知悉利用兒少行乞。

.知悉兒少遭剝奪或妨礙兒少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

.知悉強迫兒少婚嫁。

.知悉兒少遭拐騙、綁架、買賣、質押。

.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或性交。

.知悉供應兒少刀械、槍砲、彈藥或其他危險物品。

.知悉兒少遭利用拍攝或錄製暴力、血腥、色情、猥褻或其他 有害兒少身心健康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 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 品。

.迫使或誘使兒少處於對其生命、身體易發生立即危險或傷害 之環境。

.知悉帶領或誘使兒少進入有礙其身心健康之場所。

.知悉有其他對兒少或利用兒少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知悉兒少充當酒家、特種咖啡茶室、成人用品零售店、限制 級電子遊戲場及其他涉及賭博、色情、暴力等經主管機關認 定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場所侍應。

.知悉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少,使其獨處或 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知悉屬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所定 應立即給予保護、安置或為其他處置,其生命、身體或 自由有立即之危險或有危險之虞者。

.知悉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少之人使兒童獨處於易 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

.執行業務時知悉兒童及少年家庭遭遇經濟、教養、婚姻、

醫療等問題,致兒童及少年有未獲適當照顧之虞。

一般校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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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災害事件

法定通報事件

◎天然災害

.風災。

.水災。

.震災(包括土壤液化) 。

.土石流災害。

.火山災害。

◎其他重大災害

.其他重大災害。

一般校安事件

◎環境災害

.紅火蟻。

.秋行軍蟲。

.沙塵事件。

.一般空氣污染。

疾病事件

法定通報事件

◎法定傳染病

.結核病。

.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

.流感併發重症。

.水痘併發症。

.登革熱。

.新型A 型流感。

.流行性腮腺炎。

.恙蟲病。

.百日咳。

.Q 熱。

.中國武漢肺炎。

.其他:請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公布五類法定 傳染病。

一般校安事件

◎一般傳染病

.紅眼症。

.腸病毒。

.病毒性腸胃炎。

.水痘。

其他事件

(係指校園內 發生之行政、

人事問題,足 以影響學生權 益或正常教學 等事件)

法定通報事件

一般校安事件

◎校務相關問題

.教職員間之問題。

.總務問題。

.人事問題。

.行政問題。

.教務問題。

◎其他的問題

.其他問題。

.其他問題(動物感染狂犬病) 。 (二)校安通報事件之等級與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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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時掌握校安通報事件狀況,加速應變處理效能,落實管理機制,109年校安通報 要點係依各類校安通報事件之屬性,區分法定、非法定一般等層級;再依緊急事件性質

(表2-2)律定其通報時限,以利各通報單位據以執行。

表 2-2 校安通報事件等級與通報時限表

事件等級 狀 況 通報時限

緊急事件 (含法定或

非法定)

1、學校、機構師生有死亡或死亡之虞,

或二人以上重傷、中毒、失蹤、受到 人身侵害,或依其他法令規定,須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時知悉或立即協 處。

2、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情況緊迫,

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時知悉或學 校、機構自行宣布停課。

3、逾越學校、機構處理能力及範圍,亟 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

4、媒體關注之負面事件。

應於知悉後,立即應變處理,即 時以電話、電訊、傳真或其他科 技設備通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 關,至遲不得逾二小時。

非緊急但 法定

依法規規定應通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之校安通報事件。

應於知悉後,於校安通報網通 報,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法 規有明定者,依各該法規定時限 通報。

非緊急、非 法定之一般

事件

非屬緊急事件、法定通報事件,影響學 生身心安全或發展,宜報各主管教育行 政機關知悉之校安通報事件。

應於知悉後,於校安通報網通 報,至遲不得逾七十二小時。

二、分析範圍及限制 (一)分析範圍

本分析報告之資料範圍,係以民國1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各級學校校安中心 通報至教育部「校安中心」之校安通報事件數據資料為依據,進行分析。

(二)分析限制

本分析報告係針對校安通報事件之數據,進行描述統計,俾供各界參考與應用;但 應用本報告結果進行推論時,需了解本分析報告在相關數據性質與其應用上的限制。有 關本分析報告之研究限制,說明如下:

1.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校安事件通報作業方式乃由學校人 員知悉校安事件即予通報,故校安通報分析資料結果所提供者,乃各類知悉且通 報之校安事件之趨勢。換言之,可能仍有些未知悉或未通報之校安事件,未能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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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本研究報告之分析資料中。

2.數據以109年各級學校完成通報之校安事件為準。

3.受限於表單所訂之類別及等級欄位設計,本報告之資料分析以「校園安全及災害 事件通報作業要點」完成線上通報之校安通報事件為準,並未分析表單以外之類 別及原因。

4.本報告中所呈現之死亡與傷害總件數,為各種主、次類別的合計總件數。

5.有關各級學校的學生人數係根據教育部統計處公布109學年度之資料為準。

6.本報告中與108年以前之校安資料所進行之比較,乃根據「教育部108年各級學校 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分析報告」中所呈現之數據進行比較;若該報告進行更正,

報告亦須隨之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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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校安事件分析 一、整體資料分析

(一)109年校安通報事件及死傷人次分析

經統計109年校安通報事件數計132,224件,影響人次計197,952人次;若依據教育 部統計處109學年全國學生總人次進行分析(如附錄一),顯示本年度中每十萬學生中計 發生3,172件(4,749人次);包括,法定通報事件51,456件(90,294人次)、一般事件計 80,751件(107,634人次),其中未註明事件者計17件(24人次),詳如表3-1。其中,依通 報時限分類之緊急事件乃是緊急狀態之註記勾選,均已列入法定通報或一般通報事件總 件數計算,故不再併入年度通報總件數計算,其中,109年緊急事件者計2,786件(4,588 人次)。

表 3-1 109 年校安通報事件件數與人次分析表 通報件數及發生人次

事件等級 通報次數 百分比 發生人次 百分比 法定通報 51,456 38.92 90,294 45.61 一般事件 80,751 61.07 107,634 54.38 未註明事件 17 0.01 24 0.01 合計 132,224 100.0 197,952 100.0 109年因事件造成死亡892人次,相較於108年915人次,共減少23人次;另受傷 31.918人次,較108年25,157人次,增加6,761人次。98年至109年度校安通報事件統 計,詳表3-2及圖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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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 98 年至 109 年校安通報事件件數及死傷人次合計表

區分(年) 件 數 死 亡 受 傷

98 138,170 885 21,005 99 54,281 597 9,787 100 57,356 977 17,351 101 87,674 775 10,127 102 89,743 716 15,679 103 107,982 683 18,800 104 125,324 744 19,023 105 167,696 792 18,032 106 136,615 893 19,964 107 151,220 859 22,397 108 221,394 915 25,157 109 132,224 892 31,918 平均 122,473 811 16,446

註記:所列受傷者係包含重傷與輕傷者,未包含疾病

圖 3-1 98 年至 109 年校安通報事件總數及死傷分析圖

138,170

54,281 57,356

87,674 89,743 107,982

125,324 167,696

136,615 151,220

221,389

132,224 122,473

885 597 977 775 716 683 744 792 893 859 915

892 811 21,005

9,787 17,351

10,127 15,679 18,800 19,023 18,032 19,964 22,397 25,157 31,918 16,446

500 10,500 20,500 30,500 40,500 50,500 60,500 70,500 80,500 90,500 100,500 110,500 120,500 130,500 140,500 150,500 160,500 170,500 180,500 190,500 200,500 210,500 220,500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平均

件 數 死 亡 受 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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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安通報事件類別分析

教育部校安通報事件依事件類型區分為八項主類別,109年通報事件若以發生事件 次數高低排列,以疾病事件最高,計發生44,654件(33.77%),受影響者達62,599人次 (31.62%);其次依序為意外事件達32,156人次(24.32%),影響36,919人次(18.65%)、兒 童及少年保護事件(未滿十八歲)計29,701件(22.46%),影響53,912人次(27.24%)、暴力 事件與偏差行為者計13,679件(10.35%),影響27,073人次(13.68%)、安全維護事件者 6,551件(4.95%),影響10,619人次(5.36%)、其他事件者2,774件(2.10%),影響3,141人 次(1.59%)、管教衝突事件計1,921件(1.45%),影響3,646人次(1.84%)、天然災害事件計 788件(0.60%),影響43人次(0.02%);109年校安事件通報中各類事件件數,統計如表3- 3及圖3-2。

依據上述通報事件發生比例高低之各主類別事件與108年的事件相比,各級學校109 年度合計通報件數增加的是,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合計29,701件,較108年23,752件增 加了5,949件;意外事件合計32,156件,較108年23,256件增加了8,900件;暴力偏差行為 合計13,679件,較108年10,063件增加了3,616件;安全維護事件合計6,551件,比108年 5,419件增加了1,132件;其他事件合計2,774件,比108年1,964件增加了810件;管教衝 突合計1,921件,較108年1,365件增加了556件。不同的是,疾病事件44,654件,較108年 154,437件減少了109,783件;天然災害合計788件,與108年1,138件相比,減少了350件。

整體而言,和107年、108年相比,除疾病事件和天然災害事件外,各類別事件均較為增 加。

表 3-3 107 至 109 年校安通報事件分析表

年次數 類型

107年 108年 109年

通報件數(%) 影響人次(%) 通報件數(%) 影響人次(%) 通報件數(%) 影響人次(%) 疾病事件 92,274(61.0) 116,870(56.2) 154,437(69.8) 202,267(66.3) 44,654(33.77) 62,599(31.62) 意外事件 20,421(13.5) 24,407(11.7) 23,256(10.5) 27,441(9.0) 32,156(24.32) 36,919(18.65) 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未

滿十八歲)

21,187(14.0) 37,346(18.0) 23,752(10.7) 42,420(13.9) 29,701(22.46) 53,912(27.24) 暴力事件與偏差行為 8,660(5.7) 15,847(7.6) 10,063(4.5) 19,587(6.4) 13,679(10.35) 27,073(13.68) 安全維護事件 4,532(3.0) 7,696(3.7) 5,419(2.4) 8,669(2.8) 6,551(4.95) 10,619(5.36) 其他事件 1,570(1.0) 2,114(1.0) 1,964(0.9) 2,247(0.7) 2,774(2.10) 3,141(1.59) 管教衝突事件 1,020(0.7) 1,992(1.0) 1,365(0.6) 2,618(0.9) 1,921(1.45) 3,646(1.84) 天然災害事件 1,556(1.0) 1,564(0.8) 1,138(0.5) 41(0.0) 788(0.60) 43(0.02) 合計 151,220(100) 207,836(100) 221,394(100) 305,290(100) 132,224(100) 197,952(100)

(28)

16 圖 3-2 107 至 109 年校安通報事件分析圖

此外,通報事件中屬於緊急事件者計2,786件(4,588人次)如表3-4;其中屬於意外 事件者計925件(1,802人次)、安全維護事件者計279件(353人次)、暴力事件與偏差行為 者計456件(877人次)、管教衝突事件者計83件(146人次)、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者(未滿 18歲)計241件(445人次)、天然災害事件者計46件(13人次)、疾病事件者356件(675人 次)與其他事件者計400件(277人次)。

表3-4 109年校安通報事件中緊急事件分析表 事件類型

緊急事件 意 外 事 件

安 全 維 護 事 件

暴 力 事 件 與 偏 差 行 為

管 教 衝 突 事 件

( 滿 )

天 然 災 害 事 件

疾 病 事 件

其 他 事 件

合 計

件數 925 279 456 83 241 46 356 400 2,786 人次 1,802 353 877 146 445 13 675 277 4,588 (三)校安通報事件與學制分析

為瞭解各級學校事件發生比例,進一步將針對校安通報事件與各級學制進行交叉 比對分析,以能做為未來各級學校對學生意外事件防範之參考依據,持續強化校園安 全維護工作。各級學校校安通報事件統計,如表3-5及表3-6。

0 30,000 60,000 90,000 120,000 150,000 180,000 210,000

107年 通報件數 107年 影響人次 107年 影響人次 108年 通報件數 108年 影響人次 108年 影響人次 109年 通報件數 109年 影響人次

(29)

17

就各級學校分層分析結果可看出,國小校安事件總發生件數、人次最多,共計 46,885件(65,677人次);再依序為國中共計28,244件(46,655人次);高級中等學校共 計24,569件(37,263人次);幼兒園共計16,821件(20,809人次);大專校院共計15,294 件(26,536人次)(人數基準詳見附錄一);此外,教育行政單位、教育行政機構及教 育行政機關,亦分別有384件(955人次)、13件(41人次)及14件(16人次)。

表 3-5 109 年各學制校安通報事件發生件數分析表

件數

類型

件數 學制

意 外 事 件

安 全 維 護 事 件

暴 力 事 件 與 偏 差 行

為 管

教 衝 突 事 件

兒 童 及 少 年 保 護 事 件( 未 滿 十 八

歲) 天

然 災 害 事 件

疾 病 事 件

其 他 事 件

計 每

十 萬 學 生 發 生 件 數

幼兒園 1,823 202 56 301 1,172 94 12,876 297 16,821 2,883 國小 9,527 998 3,260 901 11,966 473 18,882 878 46,885 3,994 國中 6,994 780 4,255 451 10,418 150 4,697 499 28,244 4,725 高級中等學校 7,870 1,440 5,342 215 5,638 50 3,408 606 24,569 4,029 大專校院 5,938 3,129 764 53 503 21 4,396 490 15,294 1,271

教育行政單位 2 1 2 0 3 0 372 4 384 -

教育行政機構 2 0 0 0 0 0 11 0 13 -

教育行政機關 0 1 0 0 1 0 12 0 14 -

合計 32,156 6,551 13,679 1,921 29,701 788 44,654 2,774 132,224 3,172

表 3-6 109 年各學制校安通報事件發生人次分析表

人次

類型

人次 學制

意 外 事 件

安 全 維 護 事 件

暴 力 事 件 與 偏 差 行 為

管 教 衝 突 事 件

兒 童 及 少 年 保 護 事 件( 未 滿 十 八 歲)

天 然 災 害 事 件

疾 病 事 件

其 他 事 件

計 每

十 萬 學 生 發 生 人 次

幼兒園 1,988 193 111 420 1,465 8 16,355 269 20,809 3,567 國小 11,038 1,196 7,166 1,751 20,587 21 22,796 1,122 65,677 5,595 國中 8,070 1,209 8,901 951 20,294 5 6,625 600 46,655 7,805 高級中等學校 8,980 2,285 9,749 421 10,628 8 4,573 619 37,263 6,111 大專校院 6,839 5,732 1,144 103 930 1 11,261 526 26,536 2,205

教育行政單位 2 2 2 0 6 0 938 5 955 -

教育行政機構 2 0 0 0 0 0 39 0 41 -

教育行政機關 0 2 0 0 2 0 12 0 16 -

合計 36,919 10,619 27,073 3,646 53,912 43 62,599 3,141 197,952 4,749

(30)

18

但若依據事件發生率(以每十萬名學生發生之件數)來計算,則以國中發生率最高,

每十萬人計發生4,725件,受影響7,805人次;其次依序為高級中等學校每十萬人發生 4,029件,影響6,111人次;國小每十萬人發生3,994件,影響5,595人次;幼兒園每十萬 人發生2,883件,影響3,567人次;最後,為大專校院每十萬人發生1,271件,影響2,205 人次,如表3-5及3-6。

另表3-7呈現各事件類別的每十萬人事件發生率,資料顯示意外事件類別發生率以 高級中等學校最高,每十萬人計發生1,291件;安全維護事件類別發生率以大專校院較 高,每十萬人計發生260件;暴力偏差行為發生率仍以高級中等學校較高,每十萬人計發 生876件,國中為次高,發生712件;另管教衝突事件發生率係以國小最高,每十萬人計 發生77件,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國中部分亦有75件;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發生率以國中較 高,每十萬人計高達1,743件;天然災害發生率以國小最高,每十萬人計有40件;疾病事 件發生次數比例則以幼兒園及國小較高,每十萬人各發生2,207件及1,609件;其他事件 發生率以高級中等學校較高,每十萬人計發生99件。

表 3-7 109 年各學制校安通報事件每十萬人事件發生率分析表

每十萬人發生件數 事件類型

件數 學制

意 外 事 件

安 全 維 護 事 件

暴 力 事 件 與 偏 差 行 為

管 教 衝 突 事 件

兒 童 及 少 年 保 護 事 件( 未 滿 十 八 歲)

天 然 災 害 事 件

疾 病 事 件

其 他 事 件

每 十 萬 學 生 發 生 件 數

幼兒園 312 35 10 52 201 16 2,207 51 2,883

國小 812 85 278 77 1,019 40 1,609 75 3,994

國中 1,110 130 712 75 1,743 25 786 83 4,725 高級中等學校 1,291 236 876 35 925 8 559 99 4,029

大專校院 493 260 63 4 42 2 365 41 1,271

主類 別(每十 萬

人)事件發生率 771 157 328 46 712 19 1,062 66 3,162

此外,若以事件每十萬人發生人次分析各項事件類別,如表3-8,顯示意外事件類別 中每十萬人之人次發生率以高級中等學校最高,計發生1,473人次;其次依序為國中計 1,350人次及國小的940人次。安全維護事件發生率亦以大專校院較高計476人次;其次 為高級中等學校計375人次。暴力事件與偏差行為發生率以高級中等學校及國中較高,

分別計1,599人次及1,489人次。另管教衝突事件以國中最高計159人次,國小部分亦計 149人次。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發生人次以國中較高計3,395人次,另國小及高級中等學

(31)

19

校亦分別達1,754人次及1,743人次。天然災害事件以國小發生最高,計2人次;疾病事件 發生人次以幼兒園最高達2,803人次;其他事件發生人次以高級中等學校及國中較高,

分別計102人次與100人次。

表 3-8 109 年各學制校安通報事件每十萬人發生人次分析表

每十萬人發生人次 事件類型

人次 學制

意 外 事 件

安 全 維 護 事 件

暴 力 事 件 與 偏 差 行 為

管 教 衝 突 事 件

兒 童 及 少 年 保 護 事 件( 未 滿 十 八 歲)

天 然 災 害 事 件

疾 病 事 件

其 他 事 件

各 級 學 制 每 十 萬 學 生 發 生 人 次

幼兒園 341 33 19 72 251 1 2,803 46 3,567

國小 940 102 610 149 1,754 2 1,942 96 5,595 國中 1,350 202 1,489 159 3,395 1 1,108 100 7,805 高級中等學校 1,473 375 1,599 69 1,743 1 750 102 6,111

大專校院 568 476 95 9 77 0 936 44 2,205

主類別(每十萬

人)事件發生率 881 255 649 87 1,293 1 1,478 75 4,749

(四)校安通報事件與死亡事件分析

依校安通報事件死亡與受傷進行性別分析,結果如表3-9至表3-10。在學生死亡人 數方面,共計892人次死亡,其中男生567人次、女生325人次,顯示男生比女生死亡人數 多242人次;在學生受傷人數方面,共計31,918人次受傷,其中男生20,006人次、女11,912 人次,男生較女生受傷人數多8,094人次。進一步分析各類事件學生死亡人次發現,在意 外事件、安全維護、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兒少保護及疾病事件、疾病事件及其他事件 上男生死亡人次均高於女生。

表 3-9 109 年校安通報死亡事件之與性別分析表

人次 類型

性別

意 外 事 件

安 全 維 護 事 件

暴 力 事 件 與 偏 差 行 為

管 教 衝 突 事 件

兒 童 及 少 年 保 護 事 件

(

未 滿 十 八 歲

)

天 然 災 害 事 件

疾 病 事 件

其 他 事 件

總 計

男 325 19 11 0 21 0 168 23 567 女 169 10 0 0 11 1 127 7 325 合計 494 29 11 0 32 1 295 30 892

(32)

20

表 3-10 109 年校安通報受傷事件之性別分析表

人次 類型

性別

意 外 事 件

安 全 維 護 事 件

暴 力 事 件 與 偏 差 行

為 管

教 衝 突 事 件

兒 童 及 少 年 保 護 事 件

(

未 滿 十 八

)

天 然 災 害 事 件

疾 病 事 件

其 他 事 件

總 計

男 14,784 279 1,884 249 2,599 9 107 95 20,006 女 9,330 253 314 119 1,744 9 55 88 11,912 合計 24,114 532 2,198 368 4,343 18 162 183 31,918

(五)校安通報事件與發生月份分析

進行109年度校安通報事件與月份交叉分析,結果詳見表3-11及表3-12。資料分析 顯示,校安通報事件以11月份通報校安事件次數與人次均最多,計發生16,923件(25,333 人次),其次分別為12月份計發生16,820件(23,739人次)及1月份計發生16,716件 (23,290人次)。另3月到6月(下學期)為一個高峰期,9月到12月(上學期)為另一高峰 期。若再分析各類通報校安事件,則可看出意外事件以11月份發生次數較多,計4,832件 (5,588人次),並且3月到7月(下學期)與9月到12月(上學期)為高峰期;安全維護事 件以11月份發生較多1,097件(1,712人次);暴力偏差行為以11月發生次數較多1,880件 (3,736人次),並且3月到6月(下學期)與9月到12月(上學期)也是高峰期;管教衝突 事件以11月較多計274件(519人次),並且也是4月到7月(下學期)與9月到12月(上學 期)為高峰期;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以11月份較多計3,882件(7,186人次),也是3月到 7月(下學期)與9月到12月(上學期)為高峰期;天然災害事件以5月份較多計381件;

疾病事件以1月份較多計12,634件(16,940人次);其他事件則以11月份較多計428件(472 人次);可看出意外、安全維護、暴力偏差行為、管教衝突、兒童及少年保護及其他等類 事件通報,均以11月為最多。

(33)

21

表 3-11 109 年校安通報事件與發生月份分析表(件數)

件數 事件類型

件數 月份

意 外 事 件

安 全 維 護

暴 力 事 件 與 偏 差 行

為 管

教 衝 突

兒 童 及 少 年 保 護 事 件

(

未 滿 十 八 歲

)

天 然 災 害

疾 病 事 件

其 他 事 件

合 計

1 月 1,481 330 675 89 1,353 5 12,634 149 16,716 2 月 607 181 489 36 654 8 2,595 103 4,673 3 月 2,750 599 1,178 136 2,834 29 4,823 279 12,628 4 月 2,693 562 1,304 140 2,819 9 2,940 242 10,709 5 月 3,001 591 1,211 210 2,870 381 1,786 218 10,268 6 月 2,891 490 1,233 196 2,707 14 1,572 214 9,317 7 月 1,376 323 765 130 1,335 14 906 135 4,984 8 月 824 227 525 52 715 115 874 124 3,456 9 月 3,826 655 1,307 228 3,765 38 2,951 300 13,070 10 月 3,535 625 1,277 177 3,248 42 3,503 253 12,660 11 月 4,832 1,097 1,880 274 3,882 20 4,510 428 16,923 12 月 4,340 871 1,835 253 3,519 113 5,560 329 16,820 合計 32,156 6,551 13,679 1,921 29,701 788 44,654 2,774 132,224

表 3-12 109 年校安通報事件與發生月份分析表(人次)

人次 事件類型

人次 月份

意 外 事 件

安 全 維 護

暴 力 事 件 與 偏 差 行

為 管

教 衝 突

兒 童 及 少 年 保 護 事 件

(

未 滿 十 八 歲

)

天 然 災 害

疾 病 事 件

其 他 事 件

合 計

1 月 1,719 532 1,251 195 2,484 0 16,940 169 23,290 2 月 672 245 850 64 1,121 1 8,096 95 11,144 3 月 3,133 1,013 2,349 242 5,208 8 5,682 347 17,982 4 月 3,158 935 2,823 291 5,265 0 3,465 291 16,228 5 月 3,470 986 2,390 415 5,242 10 2,016 256 14,785 6 月 3,363 837 2,585 393 4,815 3 1,917 274 14,187 7 月 1,532 476 1,470 234 2,382 11 974 145 7,224 8 月 913 369 934 87 1,202 3 1,576 120 5,204 9 月 4,410 1,051 2,598 424 6,647 3 4,317 329 19,779 10 月 4,077 1,073 2,579 319 6,020 0 4,707 282 19,057 11 月 5,588 1,712 3,736 519 7,186 4 6,116 472 25,333 12 月 4,884 1,390 3,508 463 6,340 0 6,793 361 23,739 合計 36,919 10,619 27,073 3,646 53,912 43 62,599 3,141 197,952

(34)

22

二、意外事件類別

(一)意外事件的類別分析

依意外事件發生原因加以分類,包括食物中毒事件、校(內)外交通意外事件、校外 教學交通意外、實驗室毒性化學物質中毒、其他化學品中毒、學生自殺(傷)、溺水運動 (遊戲)傷害、墜樓(非自殺)、山難事件、實驗(實習)傷害、工地整建傷人事件、建築物 坍塌傷人事件、工讀場所傷害、因校內設施(備)器材受傷及其他意外傷害等 18 項,各 分項事故次數分析如表 3-13。109 年意外事件共通報發生 32,156 件(36,919 人次),其 中以學生自殺、自傷事件最多,計 8,731 件(9,092 人次,占 27.15%),學生自殺、自傷 通報事件類別較 108 年的 4,311 件(4,477 人次)大幅度增加。而 109 年度通報教職員 自殺自傷 45 件/47 人次,也較 108 年度的 29 件/29 人次增加。其次為運動、遊戲傷害 計 8,105 件(8,958 人次,占 25.21%),再其次為校外交通事故 7,362 件(8,920 人次,占 22.89%);教育行政與管理部門亟需再深入了解學生自殺、自傷事件通報增加原因,以研 擬有效預防策略。

並且校園運動傷害事件和校外交通意外事故仍為學生傷害之主要原因,各級教育行 政部門及學校對於學生校園運動傷害與交通安全教育之宣導及防範工作仍應持續執行,

以能降低此類事件對學生安全之傷害。另外本項次類別事件中第四高者為其他意外傷害 計通報發生 6,526 件(7,539 人次,占 20.29%),較 108 年(4,311 件, 4,477 人次)增 高甚多。

表 3-13 109 年意外事件類別分項次數分析表

事件類型 件數/人次 件數

百分比 事件類型 件數/人次 件數

百分比

食品中毒 70/696 0.22 運動、遊戲傷害 8,105/8,958 25.21

校內交通意外事件 492/680 1.53 墜樓事件(非自殺) 34/34 0.11

校外教學交通意外事件 82/136 0.26 山難事件 14/19 0.04

校外交通意外事件 7,362/8,920 22.89 實驗、實習傷害 230/283 0.72

實驗室毒性化學物質中毒 2/2 0.01 工地整建傷人事件 30/30 0.09

其他化學品中毒 7/15 0.02 建築物坍塌傷人事件 2/2 0.01

學生自殺、自傷 8,731/9,092 27.15 工讀場所傷害 23/23 0.07

教職員工自殺、自傷 45/47 0.14 因校內設施(備)、器材受傷 335/359 1.04

溺水 66/84 0.21 其他意外傷害事件 6,526/7,539 20.29

合計 32,156/36,919 100

(二)意外事件的學制分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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