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類 科:輪機技術 科 目:船舶法規
考試時間:2小時 座號: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37780 頁次:1-1
一、船舶防火構造規則是依船舶法第35條規定所訂定。此規則之目的係要求船 舶之防火達到最完善可行程度。請問其基本原則為何?(25分)
二、依據我國船舶法第33條第3項訂定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規定,船舶 應具備裝載手冊,裝載手冊內容應包括那些事項?(25分)
三、依據我國船舶法第33條第3項訂定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請說明船 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中五個名詞的定義:平艙、已平艙之滿載艙 間、未平艙之滿載艙間、部分裝載艙間、專用艙間。(每小題5分,
共25分)
四、由於船舶造成空氣污染的情形日益嚴重,我國依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 約(MARPOL)規定,自民國108年1月1日起,規定外籍船舶及航駛國 際航線之國籍船舶,進入我國國際商港區域,嚴格限制船舶使用燃油的 含硫量,請問這個規定的內涵是什麼?(15分)
航商又怎麼因應這個規定?(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