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5 5 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 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5 5 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 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

Copied!
2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保障最即時:加保期間發生生育、老年、身心障礙、死亡事故,可依規定請領。

給付很確實:國保  大保險給付,只要有繳保費,符合條件就能領。

老來有保障:有能力時繳錢,需要時領錢,保費  天不到 

元。

5

1 35

按時繳納保費,幸福保障即時送達

註(1 )1 0 8年度高雄市最低生活費13 , 09 9元;1.5倍:19,6 49元;2倍:26,19 8元。

註(2 )1 0 8年度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22,032元;1.5倍:33,048元。

高雄市107年度「所得未達一定標準」審核標準如下:

高雄市108年度「所得未達一定標準」審核標準如下:

494

元(

30%

)

740

元(

45%

)

987

元(

60%

)

1,152

元(

70%

)

905

元(

55%

)

658

元(

40%

)

類別 補助標準 民 眾 自 付 金 額(比 率) 政府補助金額(比 率)

所得未達 一定標準 1.5倍

所得未達 一定標準 2倍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 ,每人 每 月 未 達 當 年 度 最 低 生 活 費1.5倍 , 且 未 超 過 台 灣 地 區 平 均 每 人 每 月 消 費 支 出之1倍。

家 庭 總 收 入 平 均 分 配 全 家 人 口 , 每 人 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2倍,且未 超 過 台 灣 地 區 平 均 每 人 每 月 消 費 支 出 之1.5倍。

一般被 保險人

必備文件: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受委託代為辦理者亦需檢附)、應計算之全家人口(含一親等直系 血親、配偶、申報扶養者)身分證明文件。若一親等直系血親非本國人時,應檢附經外交部授 權機關驗證之該外國身分證明文件及中文譯本。

其他文件:

最新一期國民年金保險繳款單。

現有實際工作者檢附服務單位開具之最近

3

個月內薪資證明影本【含國民中、小學教師及職業軍人薪 資(餉)證明單】。

外籍或大陸地區之配偶應附身分證明文件或居留證影本。

身心障礙者應檢附身心障礙者手冊(證明)影本。

16

歲(含)以上至

25

歲(不含)以下仍在學者應檢附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在學並領有公費者應檢附在學及領有公費之證明。

入營服役、入獄服刑、因案羈押、依法拘禁或失蹤證明(失蹤

6

個月以上協尋未獲)。

其他: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含明細表)、離職證明、非自願失業證明、公立醫療機構或 評鑑合格醫院開立之最近

3

個月內診斷證明書。

1

.

2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受委託代為辦理者亦需檢附)、應計算之全家人口(含一親等直系 血親、配偶、申報扶養者)身分證明文件。若一親等直系血親非本國人時,應檢附經外交部授 權機關驗證之該外國身分證明文件及中文譯本。

最新一期國民年金保險繳款單。

現有實際工作者檢附服務單位開具之最近

3

個月內薪資證明影本【含國民中、小學教師及職業軍人薪 資(餉)證明單】。

外籍或大陸地區之配偶應附身分證明文件或居留證影本。

身心障礙者應檢附身心障礙者手冊(證明)影本。

16

歲(含)以上至

25

歲(不含)以下仍在學者應檢附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在學並領有公費者應檢附在學及領有公費之證明。

入營服役、入獄服刑、因案羈押、依法拘禁或失蹤證明(失蹤

6

個月以上協尋未獲)。

其他: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含明細表)、離職證明、非自願失業證明、公立醫療機構或 評鑑合格醫院開立之最近

3

個月內診斷證明書。

必備文件:

其他文件:

1

.

2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被保險人檢附資料:

凡經濟弱勢無力繳納保險費者,

保費更便宜!

符合「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者

申請單位:被保險人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經)課

凡經濟弱勢無力繳納保險費者,

保費更便宜!

符合 「所得未達一定標準」 資格者

國 民 年 金 保 險費 補 助

(2)

高雄市各區公所諮詢專線 高雄市各區公所諮詢專線

三民區公所 橋頭區公所

小港區公所 燕巢區公所

左營區公所 田寮區公所

前金區公所 阿蓮區公所

前鎮區公所 路竹區公所

苓雅區公所 湖內區公所

新興區公所 茄萣區公所

楠梓區公所 永安區公所

鼓山區公所 彌陀區公所

旗津區公所 梓官區公所

鹽埕區公所 旗山區公所

鳳山區公所 美濃區公所

林園區公所 六龜區公所

大寮區公所 甲仙區公所

大樹區公所 杉林區公所

大社區公所 內門區公所

仁武區公所 茂林區公所

鳥松區公所 桃源區公所

岡山區公所 那瑪夏區公所

07-3228160轉179、279 07-6110246轉123

07-8122260轉251 07-6161411轉174

07-5887407 07-6361475轉55

07-2512090 07-6311177轉25

07-8215176轉187 07-6979207

07-3322351轉2563 07-6991221轉231

07-2386113轉137 07-6900001轉137

07-3517121轉107 07-6912716轉126

07-5311191轉54 07-6191216轉62

07-5712500轉237 07-6174111轉317 07-5513316轉257 07-6616100轉125 07-7422111轉393、398 07-6814311轉12 07-6412511轉310 07-6892100轉22 07-7813041轉127 07-6751772轉25

07-6512003轉136 07-6771340轉235

07-3541516 07-6671211轉56

07-3727900轉136 07-6801045轉239

07-7314191轉128 07-6861132轉119

07-6214193轉16 8 07-6701001轉115

電話 機構名稱 電話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07-3308580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 勞工保險局高雄市辦事處:07-7275115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304號 勞工保險局高雄市第二辦事處:07-7462500 高雄市鳳山區復興街6號

◎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關心您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關心您

廣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老年年金給付

身心障礙年金給付

遺屬年金給付

生 育 給 付

喪 葬 給 付

國民年金 5 大保障

國民年金 5 大保障

機構名稱 保障

保障 2

保 障 3

保障 4

保障

5 1

加保期間受傷或生病導致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且經評 估無工作能力者。

符合資格之一屬,按月領取遺 屬年金,遺 屬2人以上,

每多一人加發25%,最高加發50%。

自1 04年1 2月1 8日起 ,女 性 被保 險人在 加保 期 間 生 產,按 被保 險 人月 投 保金 額一次 發給2個 月生 育 給付。

65歲起按月領年金,活得越久領得越多!

加保期間不幸死亡,按被保險人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5 個月喪葬給付。

--- - - - --- - - - --- - - - ---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年金保險的設計就是為了確保老年經濟生活安全,被保險人 可自特定年齡 (通常為退休年齡) 後,定期從保險人領回一筆年 金收入 (Annuity

經營費用

經營費用 包括消耗品、水費、燃料、電費、保養/維修、場所租金、機器及設備租金、非勞工保險費、專業及諮詢服務 包

「補助業界開發國際市場計畫經費編列原則(附件八)」、「受補助單位辦理推廣貿

補助項目 經費項目 注意事項. 租金

退休金、遭遇職業災害,雇主未給與補償或賠償以及雇主未依勞

八、 雇主自申請本計畫之日起至繼續僱用補助期間期滿之日止,不得

已繳交 109 學年度體育促進會常年會費之私立國小參賽單位若有車資補 助需求,每校每隊補助租車車資最高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