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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備環保車輛駕駛 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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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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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109 年度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

儲備清潔隊員 甄試簡章

洽詢電話:(02)2953-2111

分機:4068~4072,4075~4081 4082~4088,4090~4095 洽詢時間:上班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7:30

中 華 民 國 1 0 9 年 7 月 7 日 公 告

(2)

1

甄試簡章目錄

項目一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

壹、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甄試試務工作重要時程表 ... 5

貳、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工作內容 ... 6

參、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錄取名額 ... 6

肆、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考生應具備資格及加分類型 ... 8

伍、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報名相關規定 ... 9

陸、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甄試科目及成績計算方式 ... 11

柒、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甄試日期、地點 ... 13

捌、 榜示日期... 14

玖、 成績複查(線上申請) ... 14

壹拾、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錄取及進用 ... 14

壹拾壹、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工作待遇 ... 16

壹拾貳、 其他.. ... 17

表目錄

表 1:儲備環保車輛駕駛八大區各類組錄取、候用名額及預定進用時間 ... 7

表 2:儲備環保車輛駕駛-八大區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通過名額 ... 12

表 3:體格檢查項目表 ... 15

表 4:儲備環保車輛駕駛之報名應上傳網路文件清單檢核表 ... 17

項目二 儲備清潔隊員 壹、 儲備清潔隊員甄試試務工作重要時程表 ... 21

貳、 儲備清潔隊員工作內容 ... 22

參、 儲備清潔隊員錄取名額 ... 22

肆、 儲備清潔隊員考生應具備資格及加分類型 ... 24

伍、 儲備清潔隊員報名相關規定 ... 25

陸、 儲備清潔隊員甄試科目及成績計算方式 ... 27

柒、 儲備清潔隊員甄試日期、地點 ... 29

捌、 榜示日期 ... 29

玖、 成績複查(線上申請) ... 29

壹拾、 儲備清潔隊員錄取及進用 ... 30

壹拾壹、 儲備清潔隊員工作待遇 ... 32

壹拾貳、 其他... 33

表目錄 表 5:儲備清潔隊員八大區各類組錄取、候用名額及預定進用時間 ... 23

表 6:儲備清潔隊員-八大區各類組第一階段體能測驗通過名額 ... 28

表 7:體格檢查項目表 ... 31

表 8:儲備清潔隊員之報名應上傳網路文件清單檢核表 ... 33

(3)

2

體能測驗規則 ... 34

附件

附件 1-1、附件 1-2、附件 1-3:考生健康狀況自我檢視切結書 附件 2-1、附件 2-2、附件 2-3:考生資格條件聲明書

附件 3:109 年度儲備環保車輛駕駛甄試路考成績紀錄表 附件 4:體能測驗成績給分量表

★注意

一. 考生僅可擇一項目報名,且不可重複報名,項目分為 (一)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

(二) 儲備清潔隊員

二. 完成報名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請慎重考慮後報名。

三.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請考生配合下列事項:

(一) 若考生為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者,本局嚴禁參加考試,違反規定者,

則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

(二) 為保護自己及他人,請考生提前自備口罩,考試當日未戴口罩者,一 律不得參加考試。應試期間全程配戴口罩應試,惟於應考時請配合暫 時取下口罩,俾便試務人員查核身分,如有不配合者,取消考試資格。

(三) 請考生於進入試場前先至體溫檢測站接受量測體溫後再進入試場應 試,考生如經複檢體溫仍有發燒(額溫≧37.5℃),一律依本局當日規劃 之時間及試場應試,不得拒絕或要求考試後給予救濟,拒絕配合之考 生,禁止進入原試場,並取消考試資格。

(四) 為避免交通壅塞及配合量測體溫等防疫措施而延誤考試時間,請考生 於考試當日務必提前到試場。

(五) 為避免發生群聚感染,考試前不開放試場供考生看考場,且考試當天 不開放考生親友陪考及進入試場。

(六) 本次考試將配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

之即時疫情,調整因應措施,請考生留意本局官方網站首頁之儲備環

保車輛駕駛暨儲備清潔隊員招考專區公告。

(4)

3

(5)

4

項目一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

(6)

5

壹、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甄試試務工作重要時程表

要項 時間 備註

公告簡章

及題庫 109 年 7 月 7 日(星期二) 簡章及題庫公告於本局官網招考專區*

網路報名

109 年 8 月 13 日(星期四) 08:00 起 至 109 年 8 月 15 日(星期六)18:00 止 (需於時限內完成網路報名程序,逾時 不受理)

一律網路報名,請至本局官網招考專區 報名,逾期恕不受理。考生應詳閱本簡章 內容,不符資格者請勿報名。

現場協助 網路報名

109 年 8 月 13 日(星期四) 至 109 年 8 月 15 日(星期六) 服務時間:每日 09:00~17:00 (逾時不受理)

若需現場協助網路報名者,請攜帶應上 傳網路文件紙本或電子檔,至本局第二 辦公室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 段 18 號,板橋國小對面)辦理,逾時不受 理。

寄發准考證 109 年 9 月 11 日(星期五)(含)前寄發 准考證依考生通訊地址限時專送寄發。

第一階段 體能測驗

預計 109 年 9 月 19 日(星期六)至 109 年 9 月 21 日(星期一)三天

(視報名人數調整,以正式公告及准考 證所載時間為準)

1.請考生依准考證所載報到時間準時報 到。

2.體能測驗地點:新北市蘆洲國民運動 中心。

(新北市蘆洲區長樂路 235-1 號) 公告體能測驗

結果及路考測 驗名單與梯次

109 年 9 月 28 日(星期一)17:00 前

於本局官網招考專區公告內容如下,不 另書面通知:

1. 第一階段體能測驗結果。

2. 進入第二階段路考測驗之考生名單。

3. 路考梯次及路考注意事項。

第二階段 路考測驗

109 年 10 月 17 日(星期六) 109 年 10 月 18 日(星期日) 109 年 10 月 24 日(星期六) 109 年 10 月 25 日(星期日) 109 年 10 月 31 日(星期六) 109 年 11 月 1 日(星期日)

1. 請考生依公告路考梯次所載報到時間 準時報到。

2. 路考地點: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 訓練所金城路教練場(新北市土城區 金城路三段 272 號)

公告路考測驗 結果及進入筆 試測驗名單及

考場

109 年 11 月 9 日(星期一)17:00 前

於本局官網招考專區公告內容如下,不 另書面通知:

1. 第二階段路考測驗結果。

2. 進入第三階段筆試測驗之考生名單。

3. 筆試考試時間、筆試測驗規則及試場 座位。

第三階段

筆試測驗 109 年 11 月 15 日(星期日) 筆試測驗地點: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 25 號) 公告筆試測驗

答案 109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17:00 前 筆試測驗試題及答案公告於本局官網招 考專區。

榜示錄取名單 109 年 11 月 23 日(星期一)17:00 前

1.於本局官網招考專區公告總成績及錄 取名單。

2.錄取報到通知書另依考生通訊地址 掛號寄發。

*招考專區路徑:本局官方網站(https://www.epd.ntpc.gov.tw)首頁儲備環保車輛駕駛暨儲備 清潔隊員招考專區

(7)

6

貳、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工作內容

一、

擔任所錄取區隊之各種環保車輛駕駛工作,例如駕駛垃圾母車、密封壓縮車、

密封轉運車、資源回收車、溝泥車、掃街車、灑水洗街車或其他車輛機具;另 所錄取之區隊可依實際該清潔隊工作需求,統一指揮調度擔任相關該清潔隊工 作,不得有異議,相關清潔隊工作例如:垃圾收運、資源回收、廚餘回收、道 路清掃、側溝清理、髒亂點清除、廢車查報、大型家具清運、公廁管理、消毒、

除草、小廣告清除、綠美化、彈簧床拆解、巨大家具及廢棄腳踏車修繕、漂流 木破碎、專業機具操作、環境巡查及其他環境清潔維護相關工作等。

二、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發生或國定假日,因應業務需要,需配合輪班、輪值、

參與救災或其他特定職務者,必須配合照常出勤。

參、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錄取名額

一、 分大區分類組錄取(僅能擇一大區、擇一類組報名),錄取名額及預定進 用日期詳見本簡章第 7 頁表 1。

二、 全部正取計 285 名,候用計 115 名:

(一) 一般類組:正取 256 名、候用 101 名。

(二) 原住民族組:正取 29 名、候用 14 名。

三、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之原住民族組未足額錄取時,其餘額改由該大區之一

般類組名額內錄取。

(8)

7

表 1:儲備環保車輛駕駛八大區各類組錄取、候用名額及預定進用時間 名額 正取 285 名 候用 67 名 候用 48 名 預計進用時間 110 年 2 月 22 日 110 年 7 月 30 日 111 年 2 月 21 日

類組

八大區 一般類組 原住民族組 一般類組 原住民族組 一般類組 原住民族組 板橋

新莊區

板橋

65 5 10 3 7 1

新莊

雙和區 中和

32 3 6 1 4 1

永和 三蘆區 三重

31 3 11 1 7 0

蘆洲 土樹

三鶯區

土城

30 7 10 2 7 2

樹林 三峽 鶯歌

文山區

新店

41 4 6 1 3 0

深坑 石碇 坪林

東北角區

汐止

19 4 7 0 5 1

瑞芳 平溪 雙溪 貢寮

北海岸區

淡水

19 2 4 0 5 0

三芝 石門 金山 萬里 林口八里

五股泰山

林口

19 1 4 1 5 0

八里 五股 泰山

(9)

8

肆、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考生應具備資格及加分類型 一、

報名資格條件:以下條件均需具備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戶籍設籍新北市滿 4 個月以上(以公告日期起算,即 109 年 3 月 7 日(含)以前設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依臺灣地區與大 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規定,設籍須滿 10 年始得報考(即 99 年 7 月 7 日(含)以前設籍者)。

(二) 領有中華民國交通部製發之職業大貨車、職業大客車或職業聯結車之駕駛執 照之一,且審驗日期無逾期,及無吊扣、吊銷處分者。

(三)

學歷

:領有國民小學(含)以上學校畢業證書或具同等學歷程度者。學歷證明 於錄取報到時繳交;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檢附 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

《本國駐外單位、翻譯社或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大陸地區學歷須通 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

(四)

體格

:報名之考生,視力矯正後兩眼達 0.8 以上,能辨別紅、黃、綠色;聽 力能辨別音響,且無精神耗弱、目盲、癲癇疾病,亦無酒精、麻醉劑 及興奮劑中毒,及無吸食毒品者或其他足以影響汽車駕駛之疾病者 (錄取者於報到時另簽立切結書)。

(五) 參照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及國籍法第 20 條相關規定,且無下列情事 之ㄧ者,始得報考儲備環保車輛駕駛:

1.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 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 尚未結案。

4.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

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 曾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

7. 依法停止任用。

8.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9.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10. 曾經本局依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第 5 款或第 12 條第 1 項各款事由終止勞 動契約者,或被本局依「新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 服務評量要點」解聘僱者。

11. 為本局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或為本局各該報考區隊各級 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

(10)

9

二、 考生加分類型

(一) 中低收入戶,加總分 1 分。

(二) 低收入戶,加總分 3 分。

具上述資格者,請於網路報名時申請。

伍、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報名相關規定

一、

考生應詳閱本簡章內容,不符資格者請勿報名。本簡章及相關資訊同時建置於 本局官方網站首頁之儲備環保車輛駕駛暨儲備清潔隊員招考專區,請自行下載 列印,不另行販售。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權益。

二、 考生僅可擇一類組(一般類組或原住民族組)及擇一大區報名,並進行各 大區之各區隊志願排序,錄取考生應於受分發區隊工作滿 6 年,始得申請 轉調其他區隊,請慎重考慮後報名;完成報名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 求變更。

三、 受理報名方式及期間:本甄試作業一律採網路報名。

(一) 網路報名

1. 請至本局官方網站(網址:https://www.epd.ntpc.gov.tw)首頁之儲備 環保車輛駕駛暨儲備清潔隊員招考專區報名。

2. 報名期間:自 109 年 8 月 13 日(星期四)08:00 至 109 年 8 月 15 日(星 期六)18:00 止(※需於時限內完成報名程序,逾時不受理※)

(二) 現場協助網路報名

1. 服務地點:需現場協助網路報名者,請攜帶網路報名應上傳文件紙本 或電子檔(詳本簡章第 9 頁第四點)至本局第二辦公室 (地址:新北市 板橋區文化路一段 18 號,板橋國小對面)。

2. 服務時間:109 年 8 月 13 日(星期四)至 109 年 8 月 15 日(星期六),

每日 09:00~17:00,逾時不受理。

3. 委託他人代辦者:受託人現場務必出示委託人及受託人可供識別身分 之雙證件正本(例如新式國民身分證、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以 供核對。

(三) 本局現職清潔隊員欲報考者,需先完成離職手續,始得報考,如錄取後,

依本簡章所載試用期間及試用通過後之薪資重新敘薪。

四、 網路報名應上傳文件

應上傳網路之文件如下(僅允許圖片檔格式: jpeg,jpg, png, bmp, gif),文件 不齊全者,一律不受理報名:

(一) 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11)

10

(二) 戶籍謄本:

1. 最近 3 個月內(109 年 5 月 16 日起至 109 年 8 月 15 日止)申辦之戶籍謄 本(電子戶籍謄本,請以拍照方式上傳)。

2. 為檢視設籍時間是否達 4 個月以上,或大陸地區人士來臺設籍是否滿 10 年,及是否為原住民族,考生本人戶籍謄本「記事欄位」與「全戶動 態記事欄位」內容不得以「省略」註記。

(三) 「考生健康狀況自我檢視切結書」(附件 1-1)與「考生資格條件聲明書」

(附件 2-1)。請至本局官方網站首頁之儲備環保車輛駕駛暨儲備清潔隊員 招考專區下載專區,自行下載列印,於親筆簽名或蓋章後以拍照方式上 傳。

(四) 具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身分之考生,應上傳有效期限內之證明文件。

(五) 中華民國交通部製發之職業大貨車、職業大客車或職業聯結車之駕駛執照

(正、反面),且審驗日期無逾期。

(六) 無吊扣、吊銷處分證明 (可至「監理服務網」網站查詢列印,網址:

https://www.mvdis.gov.tw,循交通違規→記點記次查詢→駕照現況查詢 路徑,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及驗證碼後,將查詢結果拍照或 截取畫面後上傳。)

五、 考生於網路報名所輸入之個人資料及志願序,經送出完成報名 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

六、 准考證寄發

(一) 報名資格審查通過者,其准考證將於 109 年 9 月 11 日(星期五)(含)前以 限時專送寄發至考生通訊地址。

(二) 准考證如遺失、毀損,考生可至本局官方網站首頁之儲備環保車輛駕駛暨 儲備清潔隊員招考專區申請,或考試當天現場申請補發,惟補發以 1 次為 限,並於考試當天現場領取,請考生妥善保管,無准考證者不可應考。

七、 個人資料蒐集及保護聲明

報考者依本簡章於報名階段上傳相關文件或於錄取報到時繳交體格檢查表或健 康檢查紀錄表,視為同意本局蒐集個人資料,報名後錄取與否概不退還各項文 件。考生個人資料將由本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為蒐集、處理及利 用,並僅限於製作甄試相關表單、事項通知與資料分析。

(12)

11

陸、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甄試科目及成績計算方式

一、 本次甄試採體能測驗、路考測驗及筆試測驗共三階段進行

,任一階段缺考 或應考未通過者,不予錄取進用。各階段考試考生均應攜帶准考證及貼有本人 照片之任一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應考,未攜帶者不得應考。(前述身分證明文件為 新式國民身分證、職業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擇一攜帶)

二、 第一階段-體能測驗

1. 體能測驗(滿分 100 分,占總成績 30%):

(1) 男性負重 15 公斤米袋,女性負重 10 公斤米袋,進行 28 公尺折返競速(共 計 56 公尺),依完成時間給分。

(2) 秒數:男性滿分為 9.00 秒,女性滿分為 10.90 秒;男女最低分均為 35 分,

詳體能測驗成績給分量表(附件 4)。考生不得因個人因素要求重測。

(3)

本次招考錄取者均從事外勤工作(詳本簡章第 6 頁第貳大點),需於 不同地形、地貌及場所從事機動性搬運、清除等工作,並具備緊急應 變能力且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考生應視自身狀況報考

。 2. 第一階段八大區共取 600 名(一般類組 533 名、原住民族組 67 名,詳本簡章

第 12 頁表 2)進入第二階段路考測驗。各大區之一般類組及原住民族組分別 依考生體能測驗得分進行高低排序,排序最末一名如有同分者,均進入第二 階段。

三、 第二階段-路考測驗

1. 路考測驗:道路駕駛技術測驗(滿分 100 分,占總成績 40%)

實地駕駛 17 公噸垃圾車。由主考官依各項考驗項目(附件 3)扣分,分數扣 30 分以上時(即得分低於 70 分),不得繼續應考,且不予錄取。

2. 路考梯次及注意事項另行公告於本局官方網站首頁之儲備環保車輛駕駛暨儲 備清潔隊員招考專區。

3. 第二階段八大區共取 500 名(一般類組 447 名、原住民族組 53 名,詳本簡章 第 12 頁表 2)進入第三階段筆試測驗。各大區之一般類組及原住民族組分別 依考生路考測驗得分進行高低排序,排序最末一名如有同分者,均進入第三 階段。

四、 第三階段-筆試測驗

1. 筆試測驗(滿分 100 分,占總成績 30%)

試題內容為「環保常識類(50%)」、「廉政及職業安全衛生類(25%)」、「交通規 則及機械常識類(25%)」。題庫隨同本簡章一併公告於本局官方網站首頁之儲 備環保車輛駕駛暨儲備清潔隊員招考專區。

2. 筆試測驗採電腦試卡劃記作答,考生請自行攜帶 2B 鉛筆及橡皮擦,筆試現 場不另提供。

3. 筆試成績 0 分者,不予錄取進用。

(13)

12

4. 筆試測驗規則另行公告於本局官方網站首頁之儲備環保車輛駕駛暨儲備清潔 隊員招考專區。

表 2:儲備環保車輛駕駛-八大區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通過名額

八大區 區隊

一般類組 原住民族組

第一階段 體能測驗 通過名額

第二階段 路考測驗 通過名額

第一階段 體能測驗 通過名額

第二階段 路考測驗 通過名額 板橋

新莊區

板橋

123 103 14 11

新莊

雙和區 中和

63 53 7 6

永和

三蘆區 三重

74 61 6 5

蘆洲

土樹 三鶯區

土城

70 60 16 13

樹林

三峽 鶯歌

文山區

新店

75 63 8 6

深坑

石碇 坪林

東北角區

汐止

46 39 8 6

瑞芳

平溪 雙溪 貢寮

北海岸區

淡水

41 34 4 3

三芝

石門 金山 萬里 林口八里

五股泰山區

林口

41 34 4 3

八里

五股 泰山

(14)

13

柒、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甄試日期、地點

一、 體能測驗

(一) 測驗日期:預定 109 年 9 月 19 日(星期六)至 109 年 9 月 21 日(星期一)共 3 日,請考生依准考證上所列報到時間準時報到,逾時視同放棄測驗。

(二) 測驗地點:新北市蘆洲國民運動中心(新北市蘆洲區長樂路 235-1 號)。

(三) 第一階段體能測驗結果及通過考生名單,預定於 109 年 9 月 28 日(星期 一)17:00 前公告於本局官方網站首頁之儲備環保車輛駕駛暨儲備清潔隊員 招考專區,不另書面通知。

二、 路考測驗(進入第二階段路考測驗名單之考生)

(一) 測驗日期:109 年 10 月 17 日至 18 日(星期六、日)、109 年 10 月 24 日至 25 日(星期六、日)、109 年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1 日(星期六、

日)共 6 日。

(二) 測驗地點: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金城路教練場(新北市土城區金 城路三段 272 號)。

(三) 測驗梯次:實際測驗日期及梯次,預定於 109 年 9 月 28 日(星期一)17:00 前公告於本局官方網站首頁之儲備環保車輛駕駛暨儲備清潔隊 員招考專區,不另書面通知,請考生依公告之測驗日期及梯次 準時報到。

(四) 進入第二階段路考測驗之考生,未依規定時間辦理報到者,以棄權論,不 得要求補行測驗。

(五) 第二階段路考測驗結果及通過考生名單,預定於 109 年 11 月 9 日(星期 一)17:00 前公告於本局官方網站首頁之儲備環保車輛駕駛暨儲備清潔隊員 招考專區,不另書面通知。

三、 筆試測驗(進入第三階段筆試測驗名單之考生)

(一) 測驗日期:109 年 11 月 15 日(星期日),測驗詳細時間、筆試測驗規則及試 場座位另行公告於本局官方網站首頁之儲備環保車輛駕駛暨儲備清潔隊員 招考專區。

(二) 測驗地點: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 25 號) (三) 筆試測驗試題及正確答案預定於 109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17:00 前,公

告於本局官方網站首頁之儲備環保車輛駕駛暨儲備清潔隊員招考專區。

四、

任一階段測驗如遇天災或不可抗力之事由發生,本局有權另擇期舉行甄試作業。

(15)

14

捌、 榜示日期

預定於 109 年 11 月 23 日(星期一)17:00 前,於本局官方網站首頁之儲備環保車 輛駕駛暨儲備清潔隊員招考專區公告總成績及錄取名單。

玖、 成績複查(線上申請)

一、

體能測驗採紅外線感應自動計時系統方式記錄秒數並計算得分,測驗秒數考生 可於現場直接確認,不受理成績複查;考生對體能測驗結果如有疑義,限當天 當場次提出,隔場次不再受理。

二、

進入第二階段路考名單之考生其路考測驗結果如有疑義,限當天當場次提出,

隔場次不再受理。

三、

對於甄試總成績有疑義之考生,應自榜示次日起 2 個工作日內至線上申請(需 輸入報名時之帳號密碼),逾期申請者恕不受理。

四、

總成績之複查申請以1次為限,申請複查成績者,不得要求重新評閱、申請閱 覽、複印試卷及答案卡。複查結果本局將以掛號郵寄至考生通訊地址。

壹拾、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錄取及進用 一、 排序方式

(一)各大區之一般類組及原住民族組,分別依考生路考測驗成績(占40%)、體能 測驗成績(占30%)及筆試測驗成績(占30%)加權後總成績,並加計低收入戶 或中低收入戶之加分後之總分高低順序進用,各大區正取名額詳本簡章第7 頁表1;總分相同者,優先以路考測驗加權成績排序;若仍同分,則再依體 能測驗加權成績排序;如仍然同分,則再依筆試測驗加權成績排序;如仍然 同分,則由本局主辦單位會同本局政風室進行抽籤排序。

(二)各大區考生總分高低排序結果屬「未進入正取名額但為候用名額內者」,列 為候用,各大區候用名額詳本簡章第7頁表1。

二、 正取及候用

(一) 正取及候用者對分發結果不得異議;另通知報到時,未依通知時間報到者,

取消錄取資格。

(二) 正取及候用者繳交之證明文件,於事後發現有虛偽不實或資格不符者,取 消其正取或候用資格。

(三) 正取及候用者,其年齡如超過本局清潔隊員強制退休年齡,本局得依勞動 基準法第54條規定辦理。

(四) 正取者:八大區共正取285名 (含一般類組256名、原住民族組29名),詳本 簡章第7頁表1,預計於110年2月22日(星期一)報到(報到時間及地點另行通 知),一次進用。

(16)

15

(五) 候用者:八大區共候用 115 名(含一般類組 101 名、原住民族組 14 名),

預計分二梯次進用,詳本簡章第 7 頁表 1,報到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1. 第一梯候用者報到:預計 110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五),進用 67 名(一般 類組 58 名、原住民族組 9 名),依出缺大區候用者名次,依序進用。

2. 第二梯候用者報到:預計 111 年 2 月 21 日(星期一),進用 48 名(一般 類組 43 名、原住民族組 5 名),依出缺大區候用者名次,依序進用。

(六)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之原住民族組未足額錄取時,其餘額改由該大區之一般 類組名額內錄取。

(七) 錄取報到時,需繳交報到日前 3 個月內勞工體格檢查表(依勞工健康保護 規則第 14 條規定實施一般體格檢查,檢查項目詳表 3)。

(八) 前項體格檢查須於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之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 機 構 執 行 。 請 直 接 至 勞 工 體 格 及 健 康 檢 查 認 可 醫 療 機 構 查 詢 系 統 (https://hrpts.osha.gov.tw/asshp/hrpm1055.aspx)查詢目前有效認可 醫療機構。

表 3:體格檢查項目表

(1) 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 身高、體重、腰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與身體 各系統或部位之身體檢查及問診。

(3) 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4) 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

(5) 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

(6) 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肌酸酐(creatinine)、

膽固醇、三酸甘油酯、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之檢查。

(7)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查。

三、 進用方式與轉調限制

(一) 正取者:

1. 報到後以儲備清潔隊員身分試用,試用期間為報到日(預計 110 年 2 月 22 日)起至 110 年 5 月 31 日止。

2. 正取者試用期滿評核結果合格者以正式清潔隊員身分僱用;試用期評核 結果不合格者,依勞動基準法第 11、12、16 條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2 條等規定辦理。

(二)候用者:

1. 報到後以儲備清潔隊員身分試用

(1) 第一梯試用期間預計為 110 年 7 月 30 日起至 110 年 10 月 31 日止。

(2) 第二梯試用期間預計為 111 年 2 月 21 日起至 111 年 5 月 31 日止。

(17)

16

2. 候用者試用期滿評核結果合格者以正式清潔隊員身分僱用;試用期評核 結果不合格者,依勞動基準法第 11、12、16 條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2 條等規定辦理。

(三)調任限制:本次甄試錄取考生,錄取後應於受分發之區隊工作滿6年,始得 依本局調隊原則申請轉調其他區隊。

壹拾壹、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工作待遇

一、 試用期間

(一) 凡經公告錄取者,試用期間所涉權利義務,依本簡章暨「新北市政府環境 保護局臨時清潔隊員工作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 待遇:依據新北市政府臨時人員之規定按月計資、按月給付,每月約新臺 幣2萬4,300元,並視實際從事工項,依「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 要點」、「地方機關環保車輛駕駛安全獎金支給要點」,另每月核給清潔獎金、

駕駛安全獎金。

二、 試用期通過

(一) 經試用期滿通過後,以正式清潔隊員身分僱用,所涉權利義務,依本簡章 暨「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潔隊員工作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 待遇:依行政院頒布之「各機關學校工友工餉核支標準表」所列技術工友 之本餉第7級150薪點核支薪給3萬2,195元,並視實際從事工項,依「地方 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地方機關環保車輛駕駛安全獎金支給 要點」,另每月核給清潔獎金、駕駛安全獎金。

(18)

17

壹拾貳、 其他

一、

本 次 甄 試 相 關 資 訊 將 陸 續 公 告 於 本 局 官 方 網 站 ( 網 址 : https://www.epd.ntpc.gov.tw)首頁之儲備環保車輛駕駛暨儲備清潔隊員招 考專區,請隨時上網查詢。

二、

本簡章及其附件如需紙本請自行下載列印。

三、

報考者應上傳網路文件(詳簡章第 17 頁表 4),請於報名前先將文件以拍照方 式上傳(僅允許圖片檔格式:jpeg, jpg, png, bmp, gif),以利報名作業。

表 4: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之報名應上傳網路文件清單檢核表

文件名稱 備註

□1. 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 戶籍謄本

1. 最近 3 個月內(109 年 5 月 16 日起至 109 年 8 月 15 日止)申辦之戶籍謄本 (電子戶籍謄本,請以拍照方式上傳)。

2. 考生本人戶籍謄本「記事欄位」與「全 戶動態記事欄位」內容不得以「省略」

註記。

3. 上傳戶籍謄本需有完整申請日期。

□3. 考生健康狀況自我檢視切結書

1. 請填寫附件 1-1。

2. 下載並請親筆簽名或蓋章後以拍照方 式上傳。

□4. 考生資格條件聲明書

1. 請填寫附件 2-1。

2. 下載並請親筆簽名或蓋章後以拍照方 式上傳。

□5. 有 效 期 限 內 之 中 低 收 入 戶 或

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非具此身分者不須提供。

□6. 大貨車、大客車或聯結車之職業

駕駛執照(正、反面) 審驗日期不得逾期。

□7. 駕照無吊扣、吊銷處分證明

請 至 監 理 服 務 網 ( 網 址 為 https://www.mvdis.gov.tw/),循交通違規

→記點、計次查詢→駕照現況查詢路徑查 詢,並將查詢結果翻拍電腦畫面或截圖等 方式轉為電子檔後上傳。

※ 1.請於 109 年 8 月 15 日(星期六)18:00 前,完成網路報名程序,逾時不受理。

2.所有上傳網路文件必須完整清晰可辨識,且不得偽造、變造,以免影響報名 權益。

(19)

18

四、

★駕照無吊扣、吊銷處分證明申請方式說明★

(一)監理服務網申請畫面範例

(二) 查詢結果如下圖,請翻拍電腦畫面或截圖等方式轉為電子檔後上傳。

(20)

19

(三)手機操作請切換至電腦版再依(一)、(二)步驟操作

(21)

20

項目二

儲備清潔隊員

(22)

21

壹、 儲備清潔隊員甄試試務工作重要時程表

要項 時間 備註

公告簡章

及題庫 109 年 7 月 7 日(星期二) 簡章及題庫公告於本局官網招考專區*

網路報名

109 年 8 月 13 日(星期四) 08:00 起 至 109 年 8 月 15 日(星期六)18:00 止 (需於時限內完成網路報名程序,逾時 不受理)

一律網路報名,請至本局官網招考專區 報名,逾期恕不受理。考生應詳閱本簡章 內容,不符資格者請勿報名。

現場協助 網路報名

109 年 8 月 13 日(星期四) 至 109 年 8 月 15 日(星期六) 服務時間:每日 09:00~17:00 (逾時不受理)

若需現場協助網路報名者,請攜帶應上 傳網路文件紙本或電子檔,至本局第二 辦公室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 段 18 號,板橋國小對面)辦理,逾時不受 理。

寄發准考證 109 年 9 月 11 日(含)前寄發 准考證依考生通訊地址限時專送寄發。

第一階段 體能測驗

預計 109 年 9 月 19 日(星期六)至 109 年 9 月 21 日(星期一)三天 (視報名人數調整,以正式公告及准考 證所載時間為準)

1.請考生依准考證所載報到時間準時 報到。

2.體能測驗地點:新北市蘆洲國民運動 中心。

(新北市蘆洲區長樂路 235-1 號) 公告體能測驗

結果及進入筆 試測驗名單

109 年 9 月 28 日(星期一)17:00 前

於本局官網招考專區公告內容如下,不 另書面通知:

1. 第一階段體能測驗結果。

2. 進入第二階段筆試測驗之考生名單。

公告筆試測驗

試場 109 年 11 月 9 日(星期一)17:00 前

進入第二階段筆試測驗之考試時間、筆 試測驗規則及試場座位將公告於本局官 網招考專區,不另書面通知。

第二階段

筆試測驗 109 年 11 月 15 日(星期日) 筆試測驗地點: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 25 號) 公告筆試測驗

答案 109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17:00 前 筆試測驗試題及答案公告於本局官網招 考專區。

榜示錄取名單 109 年 11 月 23 日(星期一)17:00 前

1.於本局官網招考專區公告總成績及錄 取名單。

2.錄取報到通知書另依考生通訊地址掛 號寄發。

*招考專區路徑:本局官方網站(https://www.epd.ntpc.gov.tw)首頁儲備環保車輛駕駛暨儲備 清潔隊員招考專區

(23)

22

貳、 儲備清潔隊員工作內容

一、 優先擔任所錄取區隊之夜間垃圾收運、資源回收及廚餘回收外勤工作;另所 錄取之區隊可依實際該清潔隊工作需求,統一指揮調度擔任相關該清潔隊工 作,不得有異議;相關清潔隊工作例如:垃圾收運、資源回收、廚餘回收、

道路清掃、側溝清理、髒亂點清除、廢車查報、大型家具清運、公廁管理、

消毒、除草、小廣告清除、綠美化、彈簧床拆解、巨大家具及廢棄腳踏車修 繕、漂流木破碎、專業機具操作、環境巡查及其他環境清潔維護相關工作等。

二、 直屬隊工作內容例如:辦理清淨家園環境整頓、災後環境復原及髒亂點清理、

各局處大型活動支援、廢棄車輛張貼及移置、巨大家具修繕、廢棄腳踏車修 繕、漂流木破碎、專業機具操作、車縫旗幟布、專業消毒及除草、簡易水電 及其他環境清潔維護相關工作等。

三、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發生或國定假日,因應業務需要,需配合輪班、輪 值、參與救災或其他特定職務者,必須配合照常出勤。

參、 儲備清潔隊員錄取名額

一、 分大區分類組錄取(僅能擇一大區、擇一類組報名),錄取名額及預定 進用日期詳見本簡章第 23 頁表 5。

二、 全部正取計 209 名,候用計 307 名:

(一) 一般類組:正取 179 名、候用 266 名。

(二) 原住民族組:正取 21 名、候用 34 名。

(三) 身心障礙組:正取 9 名、候用 7 名。

三、 儲備清潔隊員之各大區原住民族組、身心障礙組未足額錄取時,其餘

額轉由該大區之一般類組名額內錄取。

(24)

23

表 5:儲備清潔隊員八大區各類組錄取、候用名額及預定進用時間

*直屬隊:隊本部位於板橋,工作區域範圍由本局指定。

名額 正取 209 名 候用 40 名 候用 98 名 候用 169 名 預計進用時間 110 年 2 月 22 日 110 年 7 月 30 日 111 年 2 年 21 日 111 年 9 月 30 日

類組 八大區

一般 類組

原住民 族組

身心障 礙組

一般 類組

原住民 族組

身心障

礙組 一般 類組

原住民 族組

一般 類組

原住民 族組 板橋

新莊區

板橋

31 4 1 4 1 1 21 1 30 3

新莊 直屬

雙和區 中和 永和 30 2 1 7 1 1 22 1 24 3 三蘆區 三重 蘆洲 22 2 1 4 1 1 8 1 22 2

土樹 三鶯區

土城

22 6 2 2 1 1 17 4 28 4

樹林 三峽 鶯歌

文山區

新店

28 2 1 3 1 1 10 2 14 2

深坑 石碇 坪林

東北角區

汐止

8 1 1 4 1 1 4 1 14 1

瑞芳 平溪 雙溪 貢寮

北海岸區

淡水

21 2 1 1 1 0 4 0 12 1

三芝 石門 金山 萬里

林口八里 五股泰山區

林口

17 2 1 1 0 1 2 0 8 1

八里 五股 泰山

(25)

24

肆、 儲備清潔隊員考生應具備資格及加分類型

一、 報名資格條件:以下條件均需具備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戶籍設籍新北市滿 4 個月以上(以公告日期起算,即 109 年 3 月 7 日(含)以前設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依臺灣地區與 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規定,設籍須滿 10 年始得報考(即 99 年 7 月 7 日(含)以前設籍者)。

(二) 年齡

:年滿 16 歲(含)以上。

(三) 學歷

:領有國民小學(含)以上學校畢業證書或具同等學歷程度者。學歷證 明於錄取報到時繳交;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 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須加附經翻譯且 認證《本國駐外單位、翻譯社或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大陸地區學 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

(四)

參照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及國籍法第 20 條相關規定,且無下列情 事之ㄧ者,始得報考儲備清潔隊員:

1.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 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 案尚未結案。

4.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

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 曾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

7. 依法停止任用。

8.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9.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10. 曾經本局依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第 5 款或第 12 條第 1 項各款事由終止 勞動契約者,或被本局依「新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與非編制 人員服務評量要點」解聘僱者。

11. 為本局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或為本局各該報考區隊各 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

二、 考生加分類型

(一) 中低收入戶,加總分 1 分。

(二) 低收入戶,加總分 3 分。

具上述資格者,請於網路報名時申請。

(26)

25

伍、 儲備清潔隊員報名相關規定

一、

考生應詳閱本簡章內容,不符資格者請勿報名。本簡章及相關資訊同時建置於 本局官方網站首頁之儲備環保車輛駕駛暨儲備清潔隊員招考專區,請自行下載 列印,不另行販售。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權益。

二、 考生僅可擇一類組(一般類組、原住民族組或身心障礙組)及擇一大區報 名,並進行各大區之各區隊志願排序,錄取考生應於受分發區隊工作滿 6 年,始得申請轉調其他區隊,請慎重考慮後報名;完成報名程序後,不得 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

三、 受理報名方式及期間:本甄試作業一律採網路報名。

(一) 網路報名

1. 請至本局官方網站(網址:https://www.epd.ntpc.gov.tw)首頁之儲備 環保車輛駕駛暨儲備清潔隊員招考專區報名。

2. 報名期間:自 109 年 8 月 13 日(星期四)08:00 至 109 年 8 月 15 日(星 期六)18:00 止(※需於時限內完成報名程序,逾時不受理※)

(二) 現場協助網路報名

1. 服務地點:需現場協助網路報名者,請攜帶網路報名應上傳文件紙本 或電子檔(詳本簡章第 25 頁第四點)至本局第二辦公室 (地址:新北市 板橋區文化路一段 18 號,板橋國小對面)。

2. 服務時間:109 年 8 月 13 日(星期四)至 109 年 8 月 15 日(星期六),

每日 09:00~17:00,逾時不受理。

3. 委託他人代辦者:受託人現場務必出示委託人及受託人可供識別身分 之雙證件正本(例如新式國民身分證、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以 供核對。

(三) 本局現職清潔隊員欲報考者,需先完成離職手續,始得報考,如錄取後,

依簡章所載試用期間及試用通過後之薪資重新敘薪。

四、 網路報名應上傳文件

應上傳網路之文件如下(僅允許圖片檔格式: jpeg,jpg, png, bmp, gif),文件 不齊全者,一律不受理報名:

(一) 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二) 戶籍謄本:

1. 最近 3 個月內(109 年 5 月 16 日起至 109 年 8 月 15 日止)申辦之戶籍謄 本(電子戶籍謄本,請以拍照方式上傳)。

(27)

26

2. 為檢視設籍時間是否達 4 個月以上,或大陸地區人士來臺設籍是否滿 10 年,及是否為原住民族,考生本人戶籍謄本「記事欄位」與「全戶動 態記事欄位」內容不得以「省略」註記。

(三) 「考生健康狀況自我檢視切結書」(附件 1-2、附件 1-3)與「考生資格條件 聲明書」(附件 2-2、附件 2-3)。請至本局官方網站首頁之儲備環保車輛駕 駛暨儲備清潔隊員招考專區下載專區,自行下載列印,於親筆簽名或蓋 章後以拍照方式上傳。

※16 歲以上未滿 20 歲之考生:請填寫(附件 1-3)及(附件 2-3)。

※20 歲以上之考生:請填寫(附件 1-2)及(附件 2-2)。

(四) 有下列情形者,需另上傳其他文件:

1. 報名身心障礙組之考生,應上傳有效期限內之新制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正、反面)。

2. 具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身分之考生,應上傳有效期限內之證明文件。

五、 考生於網路報名所輸入之個人資料及志願序,經送出完成報名 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

六、 准考證寄發

(一) 報名資格審查通過者,其准考證將於 109 年 9 月 11 日(星期五)(含)前以 限時專送寄發至考生通訊地址。

(二) 准考證如遺失、毀損,考生可至本局官方網站首頁之儲備環保車輛駕駛暨 儲備清潔隊員招考專區申請,或考試當天現場申請補發,惟補發以 1 次為 限,並於考試當天現場領取,請考生妥善保管,無准考證者不可應考。

七、 個人資料蒐集及保護聲明

報考者依本簡章於報名階段上傳相關文件或於錄取報到時繳交體格檢查表或健 康檢查紀錄表,視為同意本局蒐集個人資料,報名後錄取與否概不退還各項文 件。考生個人資料將由本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為蒐集、處理及利 用,並僅限於製作甄試相關表單、事項通知與資料分析。

(28)

27

陸、 儲備清潔隊員甄試科目及成績計算方式

一、 本次甄試採體能測驗及筆試測驗共二階段進行

,任一階段缺考或應考未通 過者,不予錄取進用。各階段考試考生均應攜帶准考證及貼有本人照片之任一 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應考,未攜帶者不得應考。(前述身分證明文件為新式國民 身分證、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擇一攜帶)

二、 第一階段-體能測驗

1. 體能測驗(滿分 100 分,占總成績 70%):

(1) 男性負重 15 公斤米袋,女性負重 10 公斤米袋,進行 28 公尺折返競速(共 計 56 公尺),依完成時間給分。

(2) 秒數:男性滿分為 9.00 秒,女性滿分為 10.90 秒;男女最低分均為 35 分,

詳體能測驗成績給分量表(附件 4)。考生不得因個人因素要求重測。

(3)

本次招考錄取者均從事外勤工作(詳本簡章第 22 頁第貳大點),需於 不同地形、地貌及場所從事機動性搬運、清除等工作,並具備緊急應 變能力且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考生應視自身狀況報考

2. 第一階段八大區共取 1,500 名(一般類組 1,292 名、原住民族組 160 名、身

心障礙組 48 名,詳本簡章第 28 頁表 6)進入第二階段筆試測驗。各大區之一 般類組、原住民族組及身心障礙組分別依考生體能測驗得分進行高低排序,

排序最末一名如有同分者,均進入第二階段筆試測驗。

3. 第一階段八大區各類組體能測驗通過名額詳本簡章第 28 頁表 6。

(29)

28

表 6: 儲備清潔隊員-八大區各類組第一階段體能測驗通過名額

八大區 區隊 一般類組 原住民族組 身心障礙組

板橋 新莊區

板橋

249 26 6 新莊

直屬 雙和區 中和

242 20 6 永和

三蘆區 三重

163 17 6 蘆洲

土樹 三鶯區

土城

201 44 9 樹林

三峽 鶯歌

文山區

新店

160 20 6 深坑

石碇 坪林

東北角區

汐止

87 12 6 瑞芳

平溪 雙溪 貢寮

北海岸區

淡水

110 12 3 三芝

石門 金山 萬里 林口八里

五股泰山區

林口

80 9 6 八里

五股 泰山

(二) 第二階段-筆試測驗

1. 筆試測驗(滿分 100 分,占總成績 30%)

試題內容為「環保常識類(70%)」及「廉政及職業安全衛生類(30%)」。題庫 隨同本簡章一併公告於本局官方網站首頁之儲備環保車輛駕駛暨儲備清潔 隊員招考專區。

2. 筆試測驗採電腦試卡劃記作答,考生請自行攜帶 2B 鉛筆及橡皮擦,筆試現 場不另提供。

3. 筆試測驗規則另行公告於本局官方網站首頁之儲備環保車輛駕駛暨儲備清 潔隊員招考專區。

(30)

29

柒、 儲備清潔隊員甄試日期、地點

一、 體能測驗

(一) 測驗日期:預定 109 年 9 月 19 日(星期六)至 109 年 9 月 21 日(星期一)三 天,請考生依准考證上所列報到時間準時報到,逾時視同放棄測驗。

(二) 測驗地點:新北市蘆洲國民運動中心(新北市蘆洲區長樂路 235-1 號)。

(三) 第一階段體能測驗結果及通過名單,預定於 109 年 9 月 28 日(星期一)17:00 前,公告於本局官方網站首頁之儲備環保車駕駛暨儲備清潔隊員招考專區,

不另書面通知。

二、 筆試測驗(進入第二階段筆試測驗名單之考生)

(一) 測驗日期:109 年 11 月 15 日(星期日),測驗詳細時間、筆試測驗規則及試 場座位另行公告於本局官方網站首頁之儲備環保車輛駕駛暨儲備清潔隊員 招考專區。

(二) 測驗地點: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 25 號) (三) 筆試測驗試題及正確答案預定於 109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17:00 前,公

告於本局官方網站首頁之儲備環保車輛駕駛暨儲備清潔隊員招考專區。

三、

任一階段測驗如遇天災或不可抗力之事由發生,本局有權另擇期舉行甄試作業。

捌、 榜示日期

預定於 109 年 11 月 23 日(星期一)17:00 前,於本局官方網站首頁之儲備環保車 輛駕駛暨儲備清潔隊員招考專區公告總成績及錄取名單。

玖、 成績複查(線上申請)

一、

體能測驗採紅外線感應自動計時系統方式記錄秒數並計算得分,測驗秒數考生 可於現場直接確認,不受理成績複查;考生對體能測驗結果如有疑義,限當天 當場次提出,隔場次不再受理。

二、

對於甄試總成績有疑義之考生,應自榜示次日起 2 個工作日內至線上申請(需 輸入報名時之帳號密碼),逾期申請者恕不受理。

三、

總成績之複查申請以1次為限,申請複查成績者,不得要求重新評閱、申請閱 覽、複印試卷及答案卡。複查結果本局將以掛號郵寄至考生通訊地址。

(31)

30

壹拾、 儲備清潔隊員錄取及進用 一、 排序方式

(一)各大區之一般類組、原住民族組及身心障礙組,分別依考生體能測驗成績

(占70%)及筆試測驗成績(占30%)加權後總成績,並加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 入戶之加分後之總分高低順序進用,各大區正取名額詳本簡章第23頁表5;

總分相同者,優先以體能測驗加權成績排序;若仍同分,則再依筆試測驗加 權成績排序;如仍然同分,則由本局主辦單位會同本局政風室進行抽籤排序。

(二)各大區考生總分高低排序結果屬「未進入正取名額但為候用名額內者」,列 為候用,各大區候用名額詳本簡章第23頁表5。

二、 正取及候用

(一) 正取及候用者報到時如未滿20歲,於簽訂勞動契約時,需附法定代理人同 意書及年齡證明文件,始得完成錄取報到。

(二) 正取及候用者對分發結果不得異議;另通知報到時,未依通知時間報到者,

取消錄取資格。

(三) 正取及候用者繳交之證明文件,於事後發現有虛偽不實或資格不符者,取 消其正取或候用資格。

(四) 正取及候用者,其年齡如超過本局清潔隊員強制退休年齡,本局得依勞動 基準法第54條規定辦理。

(五) 正取者:八大區共正取 209 名 (含一般類組179名、原住民族組21名及身 心障礙組9名),詳本簡章第23頁表5,預計於110年2月22日(星期一)報到(報 到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一次進用。

(六) 候用者:八大區共候用 307 名(含一般類組 266 名、原住民族組 34 名及身 心障礙組 7 名),預計分三梯次進用,詳本簡章第 23 頁表 5,報到時間及 地點另行通知。

1. 第一梯候用者報到:預計 110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五)進用 40 名(一般類組 26 名、原住民族組 7 名及身心障礙組 7 名),依出缺大區候用者名次,依 序進用。

2. 第二梯候用者報到:預計 111 年 2 月 21 日(星期一),進用 98 名(一般類 組 88 名及原住民族組 10 名),依出缺大區候用者名次,依序進用。

3. 第三梯候用者報到:預計 111 年 9 月 30 日(星期五),進用 169 名(一般 類組 152 名及原住民族組 17 名),依出缺大區候用者名次,依序進用。

(七) 錄取報到時,需繳交報到日前 3 個月內勞工體格檢查表(依勞工健康保護規 則第 14 條規定實施一般體格檢查,檢查項目詳表 7)。

(32)

31

(八) 前項體格檢查須於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之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 機 構 執 行 。 請 直 接 至 勞 工 體 格 及 健 康 檢 查 認 可 醫 療 機 構 查 詢 系 統 (https://hrpts.osha.gov.tw/asshp/hrpm1055.aspx)查詢目前有效認可 醫療機構。

表 7:體格檢查項目表

(1) 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 身高、體重、腰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與身體 各系統或部位之身體檢查及問診。

(3) 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4) 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

(5) 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

(6) 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肌酸酐(creatinine)、

膽固醇、三酸甘油酯、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之檢查。

(7)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查。

三、 進用方式與轉調限制

(一)正取者:

1. 報到後以儲備清潔隊員身分試用,試用期間為報到日(預計 110 年 2 月 22 日)起至 110 年 5 月 31 日止。

2. 正取者試用期滿評核結果合格者以正式清潔隊員身分僱用;試用期評核 結果不合格者,依勞動基準法第 11、12、16 條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2 條等規定辦理。

(二)候用者:

1. 報到後以儲備清潔隊員身分試用:

(1) 第一梯試用期間預計為 110 年 7 月 30 日起至 110 年 10 月 31 日止。

(2) 第二梯試用期間預計為 111 年 2 月 21 日起至 111 年 5 月 31 日止。

(3) 第三梯試用期間預計為 111 年 9 月 30 日起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

2. 候用者試用期滿評核結果合格者以正式清潔隊員身分僱用;試用期評核 結果不合格者,依勞動基準法第 11、12、16 條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2 條等規定辦理。

(三)調任限制:本次甄試錄取考生,錄取後應於受分發之區隊工作滿6年,始得 依本局調隊原則申請轉調其他區隊。

(33)

32

壹拾壹、 儲備清潔隊員工作待遇

一、 試用期間

(一) 凡經公告錄取者,試用期間所涉權利義務,依本簡章暨「新北市政府環境 保護局臨時清潔隊員工作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 待遇:依據新北市政府臨時人員之規定按月計資、按月給付,每月約新臺 幣2萬4,300元,並視實際從事工項,依「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 要點」另每月核給清潔獎金。

二、 試用期通過

(一) 經試用期滿通過後,以正式清潔隊員身分僱用,所涉權利義務,依本簡章 暨「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潔隊員工作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 待遇:依行政院頒布之「各機關學校工友工餉核支標準表」所列技術工友 之本餉第7級150薪點核支薪給3萬2,195元,並視實際從事工項,依「地方 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另每月核給清潔獎金。

(34)

33

壹拾貳、 其他

一、

本 次 甄 試 相 關 資 訊 將 陸 續 公 告 於 本 局 官 方 網 站 ( 網 址 : https://www.epd.ntpc.gov.tw)首頁之儲備環保車輛駕駛暨儲備清潔隊員招 考專區,請隨時上網查詢。

二、

本簡章及其附件如需紙本請自行下載列印。

三、

報考者應上傳網路文件(詳本簡章第 33 頁表 8),請於報名前先將文件以拍照 方式上傳(僅允許圖片檔格式:jpeg, jpg, png, bmp, gif),以利報名作業。

※ 1.請於 109 年 8 月 15 日(星期六)18:00 前,完成網路報名程序,逾時不受理。

2.所有上傳網路文件必須完整清晰可辨識,且不得偽造、變造,以免影響報名 權益。

表 8 : 儲備清潔隊員之報名應上傳網路文件清單檢核表

文件名稱 備註

□1. 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 戶籍謄本

1. 最近 3 個月內(109 年 5 月 16 日起至 109 年 8 月 15 日止)申辦之戶籍謄本 (電子戶籍謄本,請以拍照方式上傳)。

2. 考生本人戶籍謄本「記事欄位」與「全 戶動態記事欄位」內容不得以「省略」

註記。

3. 上傳戶籍謄本需有完整申請日期。

□3. 考生健康狀況自我檢視切結書

1. 20 歲以上者填寫附件 1-2。

2. 16 歲以上未滿 20 歲者填寫附件 1-3。

3. 下載並請親筆簽名或蓋章後以拍照方 式上傳。

□4. 考生資格條件聲明書

1. 20 歲以上者填寫附件 2-2。

2. 16 歲以上未滿 20 歲者填寫附件 2-3。

3. 下載並請親筆簽名或蓋章後以拍照方 式上傳。

□5. 有效期限內之新制身心障礙證

明 (正、反面) 報名身心障礙組者需提供。

□6. 有 效 期 限 內 之 中 低 收 入 戶 或

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非具此身分者不須提供。

(35)

34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9 年度儲備環保車輛駕駛暨儲備清潔隊員甄試」

體能測驗規則 一、

測驗時間與地點:

(一) 請依准考證所載日期及時間,持准考證及貼有本人照片之任一身分證明文 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駛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請擇一攜帶)至 指定報到地點辦理報到,未攜帶者不得應考。

(二) 考生未依規定時間辦理報到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補行測驗。

二、

測驗項目:男性負重 15 公斤米袋,女性負重 10 公斤米袋,進行 28 公尺折返 競速(共計 56 公尺),依完成時間給分。

三、

測驗方法:考生於起點線後方待命,聽到「各就位」令,將米袋舉起就起點位 置,聽到號令時,即起跑至 28 公尺處繞過三角錐後返回起(終)點,考生必須 在本測驗分配之跑道進行,人及米袋需同時通過起(終)點線始計成績,全程時 間為考生個人體能測驗成績,測驗成績依「體能測驗成績給分量表」對照得分。

四、

考生參加體能測驗前,請先評估個人身體狀況,如有身體不適之情形,應於舉 行體能測驗前主動告知工作人員,由醫師判定體能狀況能否受測。經醫師建議 不宜進行測驗,本局得禁止考生參加測驗。

五、

測驗規則:

(一) 負重折返跑紅外線感應自動計時系統:考生背負米袋後,以總裁判示意起 跑開始,考生繞三角錐折返至起(終)點線結束計時作業。

(二) 考生應聽從現場工作人員之指揮引導。

(三) 考生不可借助任何外力和器具,以徒手方式手持、手抱或手扛米袋並以步 行或跑步方式完成體能測驗。

(四) 測驗成績以試務單位所架設之紅外線感應自動計時系統判斷為準,倘判定 系統故障時,則重測改採人工碼錶計時成績為準。

(五) 考生偏離道次,以致影響其他考生時,受影響之考生得向裁判提出要求重 測。

(六) 考生如有下列任一事項,以零分計:

1. 缺考或自願放棄測驗。

2. 未待總裁判號令即偷跑或踩線。

3. 跑錯跑道。

4. 折返點未繞三角錐。

5. 米袋拖行或滾動米袋。

6. 未過起(終)點線提前丟米袋。

7. 通過起(終)點線時,人與米袋分離。

(36)

35

8. 故意破壞測驗秩序。

9. 干擾其他考生。

(七) 測驗過程中,通過起(終)點線前,如考生跌倒、或米袋滑落,應立即拾起 米袋繼續應考,秒數繼續計算。

(八) 經裁判判定考生有上述(六)違規事項時,填具體能測驗違規表,並經考生 及裁判簽名。如考生拒簽時,由裁判逕行簽註。

(九) 考生若有爭議,限當天當場次測驗後立刻向裁判提出申訴,經判定後即為 終判。

六、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請考生提前自備口罩,考試當日未 戴口罩者,一律不得參加考試。應試期間全程配戴口罩應試,惟於查核身分時 請配合暫時取下口罩,另測驗時得可免戴口罩,惟測驗結束後應立即戴上口罩。

如有不配合者,取消考試資格。

七、

本次考試將配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即時 疫情,調整因應措施,請考生留意本局官方網站首頁之儲備環保車輛駕駛暨儲 備清潔隊員招考專區公告。

(37)

36

附 件

(38)

37

(39)

38

考生健康狀況自我檢視切結書

項次 狀 況 是 否 1 您有心臟方面的問題或疾病嗎?

2 您經常覺得胸部疼痛嗎?

3 您經常覺得虛弱或頭暈眼花嗎?

4 醫師曾告訴您血壓太高或太低嗎?

5 醫師曾告訴您有因運動而會惡化的骨骼或關節嗎?

6 您有氣喘及呼吸循環系統方面的疾病嗎?

7 您有其他不適合從事運動方面的原因嗎?

8 您有懷孕嗎?(男性請勾否)

上述各選項務必勾選,假如以上狀況有任何一項答案為「是」 , 建議您不要參加本次體能測驗,以免發生意外。

切 結 書

本人報名參加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109 年度儲備環保車輛駕駛之體 能測驗項目,瞭解自己過去並無心臟病、高血壓、氣喘或呼吸循環系 統方面的疾病,也瞭解此項體能測驗所需的體能要求及對身體可能的 危險性,本人認為自己的身體狀況可以勝任此項測驗。在測驗中或測 驗後若有意外發生,本人願意自行負責,與本次測驗之主辦單位無涉。

本人同意上述事項,並立此切結書以資證明。

此 致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立切結書人: (請親筆簽名或蓋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中 華 民 國 1 0 9 年 月 日

附件 1-1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

(40)

39

考生健康狀況自我檢視切結書

項次 狀 況 是 否 1 您有心臟方面的問題或疾病嗎?

2 您經常覺得胸部疼痛嗎?

3 您經常覺得虛弱或頭暈眼花嗎?

4 醫師曾告訴您血壓太高或太低嗎?

5 醫師曾告訴您有因運動而會惡化的骨骼或關節嗎?

6 您有氣喘及呼吸循環系統方面的疾病嗎?

7 您有其他不適合從事運動方面的原因嗎?

8 您有懷孕嗎?(男性請勾否)

上述各選項務必勾選,假如以上狀況有任何一項答案為「是」 , 建議您不要參加本次體能測驗,以免發生意外。

切 結 書

本人報名參加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109 年度儲備清潔隊員甄試之體 能測驗項目,瞭解自己過去並無心臟病、高血壓、氣喘或呼吸循環系 統方面的疾病,也瞭解此項體能測驗所需的體能要求及對身體可能的 危險性,本人認為自己的身體狀況可以勝任此項測驗。在測驗中或測 驗後若有意外發生,本人願意自行負責,與本次測驗之主辦單位無涉。

本人同意上述事項,並立此切結書以資證明。

此 致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立切結書人: (請親筆簽名或蓋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中 華 民 國 1 0 9 年 月 日

附件 1-2

(儲備清潔隊員之 20 歲以上者)

(41)

40

考生健康狀況自我檢視切結書

項次 狀 況 是 否 1 您有心臟方面的問題或疾病嗎?

2 您經常覺得胸部疼痛嗎?

3 您經常覺得虛弱或頭暈眼花嗎?

4 醫師曾告訴您血壓太高或太低嗎?

5 醫師曾告訴您有因運動而會惡化的骨骼或關節嗎?

6 您有氣喘及呼吸循環系統方面的疾病嗎?

7 您有其他不適合從事運動方面的原因嗎?

8 您有懷孕嗎?(男性請勾否)

上述各選項務必勾選,假如以上狀況有任何一項答案為「是」 , 建議您不要參加本次體能測驗,以免發生意外。

切 結 書

本人已年滿 16 歲但未滿 20 歲,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報名參加新北市 政府環境保護局 109 年度儲備清潔隊員甄試之體能測驗項目,瞭解自 己過去並無心臟病、高血壓、氣喘或呼吸循環系統方面的疾病,也瞭 解此項體能測驗所需的體能要求及對身體可能的危險性,本人認為自 己的身體狀況可以勝任此項測驗。在測驗中或測驗後若有意外發生,

本人願意自行負責,與本次測驗之主辦單位無涉。

本人及法定代理人同意上述事項,並立此切結書以資證明。

此 致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法定代理人

(請親筆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考生本人切結(請親筆簽名或蓋章):

中 華 民 國 1 0 9 年 月 日

附件 1-3

(儲備清潔隊員之 16 歲以上未滿 20 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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