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說明內容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說明內容"

Copied!
52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106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

辦理單位: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2)

說明內容

壹、招生網頁、簡章發售方式及查詢系統 貳、招生作業流程

一、甄選入學招生

二、技優保送系統操作說明

參、意見交流

(3)

壹、招生簡章查詢系統-甄選入學

[進階查詢]

因應網路上傳備審資料作業及現行電腦、智慧型手機與平板等3C裝置與網路普及 106學年度取消隨簡章附贈「電腦單機版簡章查詢光碟」

由本會招生網站線上查詢系統供考生下載或查詢各校甄選辦法

(4)

壹、招生簡章查詢系統-甄選入學

• 簡章各校分則

• https://enter42.jctv.ntut.edu.tw/106ugrulecdro

m/index.html

(5)

壹、招生簡章查詢系統-甄選入學

(6)

壹、招生簡章查詢系統-技優甄審

(7)

壹、招生簡章查詢系統-技優甄審

• 技優簡章查詢系統

• https://apg9.jctv.ntut.edu.tw/gujinsregq/

(8)

貳、招生作業流程

(9)

一、甄選入學招生- 變革事項

– 106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備審資料試辦網路上傳

,對象以甄選群(類)別為電機電子群電機類、電機電子群資 電類、商業與管理群、資管類、外語群英語類、外語群日語類 之考生。其餘之群(類)別之考生,維持紙本寄送方式辦理 – 應屆畢業生「在校學業成績證明(PDF檔)」統一由所屬就讀學

校於資格審查作業時上傳至本委員會網站

(10)

PDF

6

一、甄選入學招生- 作業流程

資處

電商

(11)

一、甄選入學招生- 重要日程

日期 項目

105.12.15(四)-105.12.27(二) 報名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106.5.6(六)-106.5.7(日) 參加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

106.4.19(三)10:00-106.5.11(四)17:00 考生報名資格、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身分 審查資料登錄及繳件

106.5.24(三)10:00起 考生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公告、查詢 106.5.25(四)10:00-106.6.2(五)12:00 第一階段學校集體報名及繳費 106.5.25(四)10:00-106.6.1(四)24:00 第一階段考生個別繳費

106.5.25(四)10:00-106.6.2(五)17:00 第一階段考生個別報名

106.6.5(一)10:00起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公告、查詢

106.6.5(一)10:00-106.6.9(五)17:00 第二階段報名、繳費並以網路上傳(或紙本郵寄)備 審資料

106.6.13(二)10:00前 各甄選學校公告第二階段甄試名單 各 校 自 訂 【 詳 見 招 生 學 校 甄 選 辦 法 】

【106.6.16(五)-106.7.2(日)】 各甄選學校進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各校自訂【詳見招生學校甄選辦法】 各甄選學校寄發甄選總成績單

各校自訂【詳見招生學校甄選辦法】 各甄選學校網站公告錄取正(備)取生名單 106.7.6(四)10:00-106.7.10(一)17:00 正(備)取生至本委員會網站登記就讀志願序

(12)

資 格

考 試 報名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105.12.15-105.12.27止) 參加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106.5.6-106.5.7止) 原住民考生之資格認定依「原住民身分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離島考生身分依「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之相關規定 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離島考生身分報名

同時符合原住民考生及離島考生身分者,僅能就其中一種特種身分報名參加甄選 入學招生

應屆畢業生 1.各高職學校105學年度應屆畢業生

2.綜合高中修畢專門學程科目25學分以上

非應屆畢業生 1.各公私立高職學校、高級中學畢業一年以上之已畢業生 2.符合教育部認定具有同等學力者

一、甄選入學招生- 資格條件

(13)

考生報名資格及身分登錄

(106.4.19 10:00-106.5.11 17:00)

− 作業重點:

考生報名資格及個人基本資料、身分、在校成績、綜合高中生專門學程科目 名稱及學分核對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統測時未登錄列冊者,須繳交低收入戶或 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原住民考生:登錄原住民考生身分(不須繳交證明文件)

106學年度新增高職學校網路上傳歷年成績單(PDF檔案)

− 應屆畢業生統一由就讀學校辦理審查,

非應屆畢業生或同等學力一律由本委員會辦理審查

− 確定送出後,將審查證明文件於106.5.11前以限時掛號或快遞寄交本委員會

資格審查結果公告

(106.5.24 10:00)

− 審查結果於本委員會網站公告

一、甄選入學招生- 資格審查作業

(14)

考生作業:

應屆畢業生: 106.5.12 10:00-106.5.24 17:00

− 應屆畢業生至本委員會網站,查詢所屬高職學校上傳之「在校學業 成績證明(PDF檔)」

− 請輔導考生詳細核對成績證明之內容,如有問題應儘速向所屬高職 學校或本委員會反映

− 應屆畢業生應於106年5月24日前核對成績證明內容,考量作業期程

,二階報名系統無法核對檢視

非應屆畢業生:

106.6.5 10:00-106.6.9 17:00(二階報名)

− 「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包含「在校學業成績證明」、「證照或得獎 加分」及「備審資料及成果作品」等項作業

一、甄選入學招生- 在校成績證明上傳作業

(15)

106.5.25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寄發成績單

− 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單,提供各科目

原始級分

原始分數

成績轉級分範例

− 級分:從參加統一入學測驗全體考生,取各科目考生最高分進行級分轉換

− 最高原始得分為96分,則每1級距為6.40分(=96/15)

− 一考生國文80分,經換算為13級分

一、甄選入學招生- 統測成績查詢

分數 級距

96.00

89.61

89.60

83.21

83.20

76.81

76.80

70.41

70.40

64.01

64.00

57.61

57.60

51.21

51.20

44.81

44.80

38.41

38.40

32.01

32.00

25.61

25.60

19.21

19.20

12.81

12.80

6.41

6.40

0.01

0 級分 15 14 13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0

(16)

第一階段報名

(106.5.25 10:00-106.6.2 17:00)

– 106.5.27-5.30端午連續假期,集體報名系統於資格審查確定送出後即可開始作業 – 考生於其可報名之甄選群(類)別中至多申請

3個

校系科(組)、學程報名參加

【包含統一入學測驗單群(類)或跨群(類)之群(類)別】

– 各校得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1個系科(組)、學程 – 繳交第一階段報名費500元-低收入戶考生免繳

-中低收入戶考生減免60%,第一階段報名費200元 – 完成報名作業後由本委員會系統產生通行碼

– 應屆畢業生應參加學校集體報名,若因故不及辦理者,可採個別報名程序自行報名 (集體及個別方式重複報名,概以學校集體報名所登錄之資料為準,不予退費)

– 個別報名之第一階段報名費請於106.6.1 24:00前完成匯款

– 集體報名之第一階段報名請於106.6.2 12:00前完成確定送出並於106.6.2完成匯款

一、甄選入學招生- 第一階段報名

(17)

 第一階段報名完成後配發,可於第二階段報名時自行修改

 務請輔導考生妥善保存通行碼

 協助加強考生基本資料維護

 第二階段報名、總成績公告、正(備)取生名單、登記就讀 志願序皆需使用通行碼

 通行碼遺失時,須依通行碼遺失補發規定,填妥補發申請 表並黏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後,傳真至本委員會提出申請

,補發以1次為限,經完成身分查驗之考生,由系統配發 簡訊至考生留存本委員會之手機號碼

一、甄選入學招生- 通行碼使用

(18)

因申請統一入學測驗成績複查而獲級分異動之考生,得申請變更第一階 段報名校系科(組)、學程(106.6.2 10:00-17:00)

1. 對象:僅限已完成本招生第一階段報名之考生,因申請統一入學測 驗成績複查並獲級分異動,而欲變更第一階段報名校系科(組)、學 程者

2. 申請時間:106.6.2 10:00-17:00止

3. 申請方式:請至本委員會網站「下載專區」,下載「第一階段報名 校系科(組)、學程變更申請表」,填妥相關資料,傳真至本委員會 4. 申請說明:

 依據申請表辦理更正,原報名之校系科(組)、學程作廢無效

 變更申請僅限一次

 考生須於106.6.2 18:00前回傳「完成甄選入學申請校系科(組)、

學程確認單」

一、甄選入學招生- 統測成績複查成績異動

(19)

第一階段統測成績篩選

 某校系科組之招生名額為10人,各科篩選倍率:國文5、英 文6、數學5、專業一3及專業二3

 篩選過程:先依英文成績級分篩選出前60人(6×10人),再以 該60人之國文與數學成績級分加總後篩選出前50人(5×10人)

,再以該50人之專業一與專業二成績級分加總後篩選出前30 人(3×10人),此30人即為「預計甄試人數」

一、甄選入學招生- 第一階段篩選

(20)

第一階段統測成績篩選名單剔除

【已於下列招生錄取(報到)者】

106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保 送入學錄取報到

106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錄取報到 106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錄取

106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錄取且未於規定期限內聲明放棄入學

資格

106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錄取報到

其他(大學)招生管道錄取並報到之考生,未於各該管道規定期限內聲 明放棄入學資格、錄取資格或報到後放棄者,不得再報名本招生

本委員會將以各招生管道主辦單位函告本委員會之報到或入學名單辦理查核

一、甄選入學招生- 第一階段篩選

(21)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公告

(106.6.5 10:00)

– 本委員會網站提供考生查詢、高中職「集體報名」學校名單 下載

– 簡訊預約時間:106.6.3 10:00-106.6.5 10:00 – 語音查榜時間:106.6.5 10:00起

– 語音查榜:0911-536-536 – 中華電信手機門號直撥536

– 公告通過篩選之考生名單,通過篩選之考生即具備第二階段 報名資格

一、甄選入學招生-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公告

(22)

第二階段報名 (106.6.5 10:00-106.6.9 17:00)

– 106.6.5-6.8為24小時開放,最後1日106.6.9僅至17:00止

– 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考生均須至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完成報名,

繳交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用及網路上傳或繳寄備審資料

– 「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包含「在校學業成績證明」、「證照或得 獎加分」及「備審資料及成果作品」等項作業

– 部分校系(科)組、學程僅辦理面試、筆試或術科實作者,考生 亦須完成「第二階段報名」

– 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完成「第二階段報名」之考生,視同放棄參 加指定項目甄試之資格

– 本委員會委託「嘉里大榮貨運公司」,到校收取第二階段考生資 料袋,運送至報名甄試學校,運送費由本委員會支付,減輕考生 郵寄費用負擔

一、甄選入學招生- 第二階段報名

(23)

一、甄選入學招生- 第二階段報名

22

PD F

21

二 階 報 名

(

1

)

PD F

(

)

(

6

)

20

(24)

證照或得獎加分

− 此項證照或得獎加分採計由各甄選學校自訂,並明訂於「

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證照或得獎加分」欄

− 所有考生【含非屬試辦網路上傳甄選群(類)別之考生】皆 於第二階段報名時,將證照或得獎加分證明(PDF檔案)完 成網路上傳

− 上傳項目須符合簡章所訂「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競賽 優勝及技術士職種(類)別對照表」加分優待採認之技藝 技能競賽優勝得獎證明或技術士證者

− 考生持有2種以上證照或得獎加分項目,應自行選擇1項對 加分最有利之證件,作為加分依據

一、甄選入學招生- 第二階段報名

(25)

一、甄選入學招生- 各甄選群(類)別作業方式 甄選群(類)別

01機械群 11食品群

02動力機械群 12家政群幼保類

03電機與電子群電機類 13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04電機與電子群資電類 14農業群

05化工群 15外語群英語類

06土木與建築群 16外語群日語類

07設計群 17餐旅群

08工程與管理類 18海事群 09商業與管理群 19水產群

網路上傳 網路上傳

網路上傳 網路上傳

網路上傳 紙本寄送 紙本寄送

紙本寄送 紙本寄送 紙本寄送 紙本寄送

紙本寄送 紙本寄送 紙本寄送 紙本寄送

紙本寄送 紙本寄送 紙本寄送

(26)

一、甄選入學招生- 第二階段報名

網路上傳備審資料作業注意事項

− 考生依報名之校系科(組)、學程要求備審資料,分項製作PDF檔案並逐 一上傳

− 單一項目之檔案大小以5 MB為原則,且各項檔案不得壓縮,每1校系(

組)、學程所有備審資料項目之檔案大小總和,以10 MB為限

− 「必繳項目」為必要上傳項目 / 「選繳項目」為可選擇上傳之項目 部分校系科(組)、學程針對備審資料項目,另訂以郵寄或其他方式 繳交者,考生應依其規定另行繳交

− 僅上傳未「確認」時,本會將已上傳之備審資料整合成PDF檔並轉送各 甄選學校,考生得否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依所報名甄選學校 規定辦理

− 請考生詳閱「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

(27)

紙本郵寄備審資料作業注意事項

• 高職學校於106.6.5 10:00-106.6.9 17:00辦理集體繳費及寄件作業

– 應屆畢業生依就讀學校規定期限,完成第二階段校系(組)、學程選報 – 考生自行備妥A4(含)(或小4K、大4K)以上大小之信封,將系統產生之「

第二階段報名信封封面」以A4白紙列印並黏貼於信封正面,並將備審資 料平放裝袋

• 高職學校勾選第二階段集體繳費及寄件考生名單,檢齊「考生資料袋」、

「集體報名考生名冊」、「指定項目甄試費郵政劃撥單影本」,寄(送) 各 甄選學校

• 本委員會委託貨運公司至高職學校收取「考生資料袋」,轉送各甄選學校

,一律免收郵寄費用

• 個別報名考生或未隨同就讀學校集體繳費及寄件之考生,

備妥「考生資料袋」及「指定項目甄試費郵政劃撥單影本」,每系科(組)、學程分別裝袋

一、甄選入學招生- 第二階段報名

(28)

繳交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用

考生依「第二階段報名系統」產生之繳費單 採郵政劃撥方式匯款至甄選學校

一、應屆畢業生:

可透過就讀學校辦理「集體繳費」

欲辦理「集體繳費」之學校:106.6.2(一階報名)前登錄「集體繳費」之意願 於106.6.9前,將繳費證明及集體繳費名冊寄送甄選學校

二、個別繳費(含就讀高職學校未辦理集體繳費)考生:

− 屬網路上傳甄選群(類)別:將繳費證明製成影像檔(PDF檔),上傳

「第二階段報名系統」

− 非屬網路上傳甄選群(類)別(紙本寄送):併同審查資料寄送至甄 選學校

一、甄選入學招生- 第二階段報名

(29)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由各甄選學校辦理)

– 公告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名單,郵寄甄試通知考生(106.6.13 10:00) – 各四技二專學校辦理指定項目甄試 (106.6.16-106.7.2)

– 各校辦理時間載於簡章附錄之「指定項目甄試日期」欄,考生不得以參 加指定項目之甄試日期相互衝突而要求更改

一、甄選入學招生-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30)

證照或競賽得獎須有採計且符合報名群類別之職種(類)才能加 分

甄選原始總分( 滿分100分)

甄選原始總分=(1)統測成績+(2)指定項目甄試成績+(3)在校學業成績 (1)統測成績:各考科加權後,依其合占總成績比例計算

(2)指定項目甄試成績: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採計之各指定項目以原 得分(取至小數第2位,第3位四捨五入),按其占總成績比例計算 (3)在校學業成績:統測成績(依各校系之加權)之平均級分轉換為個人加

權值後再乘上學業成績,按其占總成績比例計算

甄選總成績= 甄選原始總分 *(1+證照或得獎加分比例)

(4)證照或得獎加分比例(簡章附錄內「證照或得獎加分」欄如為「依加 分標準」則可加分):丙級(+5%)、乙級(+15%)、甲級(+25%),其它 競賽依加分優待標準

一、甄選入學招生- 甄選總成績計算

(31)

在校學業成績採計範例說明:

– 在校學業成績=5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統測成績個人加權值

– 「個人加權值」:某乙統測各科級分為國文12、英文11、數學10、專業 一12、專業二12

– 該生報名某校系其各考科之加權分別為2、2、2、1、1,則平均級分為 (12*2+11*2+10*2+12*1+12*1)÷8=11.25級分

– 查個人加權值對照表得「個人加權值」為0.8,若其5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為 85.50,則在校學業成績為85.50*0.8=68.4

統一入學測驗 加權平均級分

15

| 14.25

14.24

| 12.75

12.74

| 11.25

11.24

| 9.75

9.74

| 0.00 個人加權值 1 0.9 0.8 0.7 0.6

一、甄選入學招生- 在校學業成績

(32)

競賽、證照名稱 競賽優勝名次或 證照等級

優待加分百分比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國際技能競賽、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國際科技展覽

第1-3名 40%

優勝 35%

國際技能競賽、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正(備)取國手 35%

全國技能競賽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

第1名(金牌) 35%

第2名(銀牌) 30%

第3名(銅牌) 25%

第4、5名 23%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

第1-3名 25%

第4-8名 20%

第9-13名 15%

第14-23名 10%

第24-50名 5%

第51-76名 3%

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

第1名 20%

第2、3名 15%

佳作 10%

中央各級機關及直轄市政府 主辦之各項技藝技能競賽

第1-3名 15%

其餘得獎者 10%

領有技術士證者

甲級技術士證 25%

乙級技術士證 15% 32

一、甄選入學招生- 證照或得獎加分

(33)

證照項目

加分比率

外語群英語類 外語群

日語類

全民英檢 (GEPT)

多益 (TOEIC)

托福 (TOEFL

iBT)

雅思 (IELTS)

劍橋國際 英語認證 (Cambridg

e ESOL Main Suite)

劍橋博思職場 英語檢測 (BULATS)

日本語 能力試

(JLPT)

5% 中級

聽 力 及 閱 讀項 目 合計550分以上 且 口 說 及 寫作 項 目分別均達6級以

57-86 4.5以上 PET

ALTE Level 2(=)、(+)

包含聽說讀寫

N3

15% 中高級

聽 力 及 閱 讀項 目 合計785分以上 且 口 說 及 寫作 項 目分別均達7級以

87-109 6以上 FCE

ALTE Level 3(=)、(+)

包含聽說讀寫

N2

聽 力 及 閱 讀項 目

合計945分以上 ALTE

一、甄選入學招生- 證照或得獎加分

(34)

一、甄選入學招生

(35)

甄選總成績公告 (106.6.30 10:00起)

– 各校寄發甄選總成績單通知考生

– 本委員會網站提供考生個人查詢及高中職學校下載

– 各甄選學校公告甄選總成績日期及複查截止日期,請參閱「各校系 科(組)、學程甄選辦法」

甄選正備取生名單公告 (106.7.3 10:00起)

– 各校網站公告甄選結果

– 本委員會網站提供考生個人查詢及高中職學校下載

– 各甄選學校公告甄選結果(正取生、備取生名單)及複查截止日期,

請參閱「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

一、甄選入學招生

(36)

登記就讀志願序 (106.7.10 17:00前完成)

– 考生應於106.7.6 10:00-7.10 17:00止至本委員會網站登記就讀志願序

– 凡未依規定期間及方式登記就讀志願序者,一律不予分發,視同放棄錄

取資格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106.7.13 10:00起)

– 經分發錄取後始可取得入學資格

–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公告於本委員會網站,本委員會不另行寄發書 面通知

– 分發結果由各甄選學校寄發報到通知單

– 查榜方式

簡訊預約時間:106.7.7 10:00-106.7.13 10:00 語音查榜時間:106.7.13 10:00起

語音查榜:0911-536-536 中華電信手機門號直撥536

一、甄選入學招生

(37)

一、甄選入學招生

(38)

報到(106.7.19 12:00前完成)

– 各甄選學校報到規定時間,請參閱簡章附錄「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 辦法」之「分發錄取生報到截止日」

– 依各四技二專學校指定之報到時間及方式(不得為電話方式)辦理報到手 續,否則視為放棄

– 甄選入學及技優甄審入學同時分發錄取者,僅能擇一報到

– 報到後又要放棄,須在各校報到規定時間內前,填妥「已報到分發錄 取生放棄分發錄取資格聲明書」,傳真給各四技二專學校辦理放棄,

逾期不予受理,未完成放棄手續者不得再報名其他招生管道,否則取 消錄取及報到資格

– 本委員會網站於106.7.19 17:00起提供高中職學校下載報到名單

一、甄選入學招生

(39)

二、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

(40)

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重要日程 辦理事項

105.12.14(三)起 簡章免費網路下載

106.4.24(一)10:00-106.4.26(三)17:00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分網路登錄及繳 寄證明文件

106.5.4(四)10:00-106.5.9(二)17:00 資格審查資料登錄及繳件

報名費繳費須於106.5.8 (一)24:00前完成 106.5.18(四)10:00-106.5.23(二) 17:00 網路報名(選擇甄審校系)

106.5.24(三)前(郵戳為憑) 向各甄審學校繳費及寄送報名資料 106.6.1(四)-106.6.11 (日) 各甄審學校進行指定項目甄審

106.6.13(二)10:00 本委員會網站查詢甄審總成績

106.6.19(一)10:00 各甄審學校網站公告錄取正、備取生名單 106.6.21(三)10:00-106.6.23 (五)17:00 正取生、備取生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

106.6.28(三)10:00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

106.7.14(五)12:00前 報到截止(依各甄審學校規定之報到時間辦 理)

(41)

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首次進入系統須自行設定通行碼

登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資格資料 ※ 106.4.26 17:00前

繳寄相關文件(至本委員會審查) ※ 106.4.26前(郵戳為憑)

繳費身分審查結果於106.5.2 10:00起公告

本項審查結果僅與考生之報名費與指定項目甄審費優待資格有關

,未於規定時間內登錄身分或身分審查未通過者,均以一般生身 分繳費

繳費身分審查

資 格 審 查 繳 交 報 名 費 及

網 路 報 名

指 定 項 目 甄 審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志 願 序 分 發 放 榜

(42)

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首次進入系統須自行設定通行碼

繳交報名費(200元),依系統產生帳號,至金融機構繳交,不可合併繳費!

※ 106.5.8 24:00前

※經本委員會審核通過之低收入戶考生免繳報名費

※經本委員會審核通過之中低收入戶生考生報名費減免60%(80元) 登錄資格審查資料※ 106.5.9 17:00前

繳寄相關文件(至本委員會審查) ※ 106.5.9前(郵戳為憑) 優待加分比例依競賽項目名稱及其優待加分標準處理 全國性各項技藝技能競賽依簡章規定辦理(均正面表列) 其他國際性特殊技藝技能競賽,召開技術會議審查

繳交報名費及資格審查

資 格 審 查 繳 交 報 名 費 及

網 路 報 名

指 定 項 目 甄 審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志 願 序 分 發 放 榜

到 繳

費 身 分 審 查

(43)

競賽、證照名稱 主辦單位 競賽優勝名次 或證照等級 優待加分 百分比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國際科技展覽

國際技能競賽組織

國際奧林匹克殘障聯合會

(由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參加)

第1-3名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55%

優勝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50%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勞動部(國際技能競賽中華民國委員會)

勞動部(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正(備)取國手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45%

全國技能競賽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

勞動部(國際技能競賽中華民國委員會)

勞動部(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第1名(金牌)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40%

第2名(銀牌)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35%

第3名(銅牌)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30%

第4、5名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25%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 教育部

第1-3名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30%

第4-15名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25%

第16-30名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20%

第31-50名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15%

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技優甄審競賽優勝名次或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表

(44)

競賽、證照名稱 主辦單位 競賽優勝名次

或證照等級 甄審優待加分 百分比

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

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第1名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25%

第2、3名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20%

佳作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15%

中央各級機關及直轄 市政府主辦之全國性 各項技藝技能競賽

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 市政府

第1-3名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20%

其餘得獎者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15%

領有技術士證者 勞動部(原行政院勞工 委員會)

甲級技術士證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25%

乙級技術士證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15%

其他參加國際性特殊 技藝技能競賽

獲相關競賽優勝 名次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15%-50%

(由本委員會依相關資料認定)

備註

1.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主辦,經本委員會認可之全國性各項技藝技能競賽,請 參閱簡章第26頁競賽加分項目。

2. 在資格審查前,若相關辦法或實施要點有所修訂時,概以教育部最新公告為準。

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技優甄審競賽優勝名次或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表

(45)

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資格:

凡高級中等學校畢(結)業生或具同等學力之學生且獲得下列競賽或證照之一者

編號 競賽或證照名稱 編號 競賽或證照名稱

1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國際科技展覽

8 人工智慧單晶片電腦鼠暨機器人 國內及國際邀請賽

2 全國技能競賽、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 9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3 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 10 全國技能競賽分區(北、中、南區) 技能競賽

4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

(在甄審名額以內名次者) 11 全國高職學生專題暨創意製作競 賽決賽

5 甲級/乙級技術士證 12 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個人賽決賽 6 全國高職學生團隊技術創造力

培訓與競賽活動 13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人賽決賽

(46)

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 資格審查結果於106.5.18 10:00起公告

上網選填校系(科)組學程志願並完成「確定送出」-106.5.23 17:00前

繳交各校指定項目甄審費及繳寄資料(至甄審學校)-106.5.24前(郵戳為

憑)

費用:1項500元、2項以上750元

※低收入戶考生免繳指定項目甄審費

※中低收入戶生考生1項200元、2項以上300元

46

通過資格審查考生,須完成下列步驟方完成報名

網路報名

資 格 審 查 繳 交 報 名 費 及

指 定 項 目 甄 審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志 願 序 分 發 放 榜

到 繳

費 身 分 審 查

(47)

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考生至多報名5個校系科組、學程

有採計競賽職種(類)之招生類別內所有系科組學程皆可報名 例如:

某生獲得全國技能競賽「冷凍空調」職類第2名,因全國技能競賽之

「10機械」、「20電機」、「21冷凍」 、 「25電子」 、 「55工程」及

「56管理」等招生類別皆有採計此職類,因此只要以這幾類招生的系科 (組)、學程,該生皆能申請

各甄審學校得限制考生僅能選擇該校1個系科組、學程報名 (請參閱招生簡章附錄一)

考生報名的所有學校之系科(組)、學程皆必須寄繳資料:

1. 指定項目甄審費匯款證明(劃撥收據)影本 2. 考生基本資料表

3. 該校系科(組)、學程要求繳交之備審資料(書面)

資 格 審 查 繳 交 報 名 費 及

指 定 項 目 甄 審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志 願 序 分 發 放 榜

到 繳

費 身 分 審 查

(48)

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甄審總成績計算:指定項目甄審成績×(1+優待加分比例)

甄審結果由各校公告

各校系科(組)學程得列正備取生或不足額錄取(此時 尚未取得入學資格)

考生皆須登記就讀志願序後,經本委員會統一分發 錄取,才取得報到及入學資格

由各校評定(不得為筆試)

指定項目甄審

甄審結果公告

資 格 審 查 繳 交 報 名 費 及

網 路 報 名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志 願 序 分 發 放 榜

到 繳

費 身 分 審 查

(49)

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1個以上校系者,均須上網登 記志願序(106.6.21 10:00-106.6.23 17:00)

考生於系統所選填之志願,在未確定送出前皆可修改 或暫存。一旦確定送出後即完成志願登記,不得以任 何理由要求修改或重新登記,僅能上網確定送出1次,

請務必審慎考慮後再行送出資料,請考生特別注意。

凡於規定時間內未上網登記志願序或雖有上網登記志 願序但僅暫存未確定送出者,以未登記論,即喪失網 登記就讀志願序

對象:技優甄審各校正取生及備取生

資 格 審 查 繳 交 報 名 費 及

網 路 報 名

指 定 項 目 甄 審

志 願 序 分 發 放 榜

到 繳

費 身 分 審 查

(50)

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1. 本委員會依考生登記之就讀志願序進行統一分發

2. 正取校系科(組)、學程志願序於備取校系科(組)、學程之前,

則取其正取校系科(組)、學程最優先志願分發

3. 備取校系科(組)、學程志願序於正取校系科(組)、學程之前者,

當該備取校系科(組)、學程之正取生分發後尚有缺額時,即 進行遞補分發;該校系科(組)、學程分發人數達招生名額,

則不予分發至該校系科(組)、學程

4. 遇備取名次相同致分發結果超過原招生名額時,則一併以增 額方式分發至該校系科(組)、學程

5. 獲分發之錄取生(經志願序分發錄取生)即取得分發後之校系

科(組)、學程之入學資格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原則

資 格 審 查 繳 交 報 名 費 及

網 路 報 名

指 定 項 目 甄 審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到 繳

費 身 分 審 查

(51)

 106.6.28 10:00起本委員會網站提供考生及高中職學校 查詢

 語音查榜:0911-536-536

 中華電信手機門號直撥536

 簡訊預約時間:106.6.21 00:00-106.6.28 10:00

 語音查榜時間:106.6.28 10:00起

就讀志願序分發結果公告

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審 查 繳 交 報 名 費 及

網 路 報 名

指 定 項 目 甄 審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到 繳

費 身 分 審 查

(52)

肆、意見交流

電話:02-2772-5333(代表號)

傳真:02-2773-8881 02-2773-5633 02-2773-1655 02-2773-1722

聯合會網址:http://www.jctv.ntut.edu.tw 電子郵件信箱:jctvweb@ntut.edu.tw

四技二專聯合甄選(甄選入學、技優入學) 網址:http://enter42.jctv.ntut.edu.tw/

信箱:enter42@ntut.edu.tw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