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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Quarterly, 38(2): 213 –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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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職校長持續專業發展檢討報告 在職校長持續專業發展檢討報告 在職校長持續專業發展檢討報告 在職校長持續專業發展檢討報告

1 .

序言序言序言序言

研究目的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 研究目的

1.1 這次關於在職校長持續專業發展的檢討,有以下目的︰

a) 瞭解在職校長參加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種類、選擇持續專業發展 活動時所抱的理念,以及該等活動與下列各項的關係︰-

• 校長個人培訓需要

• 學校發展需要

• 社區和教育發展需要

• 六個主要領導才能範 疇

b) 瞭解在職校長在參加持續專業發展活動上遇到的困難,以及他們 認為該等活動對他們的影響;

c) 瞭解校董會對於在職校長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意見和參與程度。

2 .

檢討的理念架構檢討的理念架構檢討的理念架構檢討的理念架構

校長的專業發展 校長的專業發展校長的專業發展 校長的專業發展 背景

2.1 《校長領導培訓課 程 》 諮詢文件於1999年6月發表後,各持份者對於 政府致力 於提升校長 的專業水平 均表示大 力支持。但是, 對於 為所有校長舉 辦統一的 課程,並規 定所有在職 校長須在 二零零七年九月 前取 得校長證書等 建議,持份者則有所保留。

2.2 當 時 的 教 育 署 於2002 年 發 表 的 諮 詢 文 件 裏 , 已 提 出 了 擬 任 校 長 、 新 入職校長 和在職校長 須參與持續 專業發展 的理念架構;並 預計 校董會在以下 各方面均可發揮重要作用:

• 跟在職校長討論如何訂定他們的持續專業發展計劃;

• 為 在 職 校 長 創 造 足 夠 空 間 , 以 便 他 們 參 與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 以 及

(2)

• 提供財政支援,讓在職校長參與質素優良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 1。 2.3 以 下 有 關 校 長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的 建 議 已 獲 得 政 府 接 納 , 並 於2002 年 公 布 2

a) 由 2004/05 學 年 起 , 所 有 擬 任 校 長 必 須 獲 得 校 長 資 格 認 證。 校 長 資格認證 包含三 部 分 ,就是專 業發展 需要 分析、完 成特定 課程 及 提交個人專業發展資料冊;

b) 由2002 年 9月 起 ,新 入職 校 長在 入 職後 首 兩年 必 須修 畢 特定 專 業 發 展 課 程 、 參 加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 及 每 年 向 辦 學 團 體/ 董 事 會 提交個人持續專業發展資料冊;

c) 至於 在 職校 長 ,由 2002年9月 起, 在 入職 後第 三 年起 每 年須 參 加 50 小時 的 持續 專 業發 展活 動 ;而 在 三年 間 ,應 至 少參 加 150小 時 的活動。 在職校 長 參 加的持續 專業發 展活 動, 必須 採用有 系統 的 學習、實 踐學習 及 為 教育界和 社會服 務的 模式 。他 們必須 因應 個 人培訓需 要、學 校 發 展需要、 社區和 教育 發展 需要 以及以 下六 個 主要領導才能範疇,訂定本身的持續專業發展計劃︰

(i) 策略方向及政策環境;

(ii) 學與教及課程;

(iii) 教師專業成長及發展;

(iv) 員工及資源管理;

(v) 質素保證及問責;及 (vi) 對外溝通及聯繫。

在職校長的持續專業發展計劃

2.4 根 據 教 育 署 於2002 年 9月 發 出 的 指 引 , 由 2003/04 學 年 起 , 在 職 校 長 的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計 劃 須 列 於 學 校 的 周 年 校 務 計 劃 書 內 。 該 計 劃 書 須 經 辦 學 團 體/ 校董會 通過, 並送交 學校 所 屬 的教 育署區 域教 育 服務處 存檔 , 以便 跟 進支 援。 由2002/03學年起,教育 署會在每年大約六月 底 , 公 布 由 署 方 舉 辦 的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 供 在 職 校 長 參 考 。 辦 學 團 體/校 董會 須確認 這些持 續專業 發展 活 動與六 個主要 領導 才 能範疇 有 所 關 聯 , 並 且 採 用 有 系 統 的 學 習 、 實 踐 學 習 或 教 育 界 及 社 會 服 務 等 模 式 。 在2002/03 學 年 , 辦 學 團 體 / 校 董 會 可 一 次 過 認 可 在 職 校 長 由1999年9月至 2002 年8月所參與的持 續專業發展活動,以50小時為 上 限 。 於 每 年 年 終 及 每 個 三 年 周 期 完 結 時 , 在 職 校 長 須 把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的 紀 錄 提 交 辦 學 團 體/ 校 董 會 確 認 。 由 2003/04 學 年 起 , 在

1 教育署(2002 年),《持續發展以臻卓越,校長持續專業發展諮詢文件》。

2 教育署於 2002 年 7 月 17 日發出的通告第 32/2002 號,《校長持續專業發展》。

(3)

職 校 長 亦 可 進 行 專 業 發 展 需 要 分 析 , 以 協 助 他 們 考 慮 自 己 的 專 業 發 展需要,進而修訂個 人的發展計劃 3

校董會擔當的角色

2.5 教 育 署 曾 為 各 持 份 者 舉 行 研 討 會 及 意 見 交 流 會 , 以 便 他 們 就 該 署 2002年 9月 公布 的指 引表達意見, 而在該 署其後發 表的 「常見 問題」中,也 清楚說明了辦學團體/校董會對在職校長有以下責任 4

a) 推動及監察校長不斷持續進修,為學生謀求最大的利益;

b) 可 一 次 過 認 可 在 職 校 長 由 1999 年 9 月 至 2002 年 8 月 所 參 與 的 持 續 專業發展活動,以50小時為上限;

c) 就持續專業發展計劃向在職校長提供意見及支援;

d) 就在職校長在一個三年周期內,每年參加持續專業發展活動所訂 定的最低時數提供意見;

e) 確認在職校長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和紀錄。

檢討方式 檢討方式檢討方式 檢討方式

2.6 在 職 校 長 應 每 年 參 加50 小 時 的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而 在 三 年 間 , 應 至 少 參 加150 小時 的 活動, 活動 模式 包括 有系 統 學習 、實 踐學 習及為 教育 界 和社會服 務。 但是, 能達到所訂定 的時數 只是一個途徑, 不是 一個目標。因 此,還必須根據六個主要領導才能範疇,檢視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內容。

2.7 有 研 究 人 員 曾 強 調 , 校 長 的 專 業 發 展 課 程 應 包 含 兩 方 面 的 元 素 , 就 是結構 性元素,例如 使命、課程 、教學方 法、時間與科技的 運 用等;以及以 價值觀為 本的文化元 素,這方面 的元素是 建立社會歸屬感 、使 命感和加強學 習動機的關鍵 5

2.8 一 項2004年 所 發 表 的 研 究 介 紹 了 澳 洲 和 日 本 的 校 長 在 職 培 訓 課 程 所 涵 蓋 的 範 疇 。 這 項 研 究 的 對 象 是 澳 洲 新 南 威 爾 士130所 小學 和 中學的 校長 和 副 校 長 、 以 及 日 本 中 部130所 小學 、初 中 和高 中 校長 和副 校長 ,研究 人員 發 現他們的在職培訓課程涵蓋了下表所列的六個最重要範疇 6

重要範疇重要範疇重要範疇

重要範疇 澳洲澳洲 中小學澳洲澳洲中小學中小學 校長中小學校長校長 校長 日本日本日本日本 中小學中小學中小學中小學 校長校長校長校長

a) 資訊科技及資訊管理

3 教育署(2002 年),《校長持續專業發展指引》。

4 教育署(沒有註明日期),「常見問題︰校長的持續專業發展」。

5 Peterson, Kent (2002), “The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of principals: innovations and opportunities”, in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Quarterly, 38(2): 213 – 232.

6 Gamage, David T and Ueyama, Takeyuki (2004),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perspectives of principals in Australia and Japan”, in The Education Forum, 69(1): 65 – 78.

(4)

b) 教育領導者的專業操守、道德觀及價值 觀

√ √

c) 當前公眾關注的教育行政問題

d) 對有志成為校長的人士的能力評估

e) 教育行政工作實習

f) 改革/變革的簡介與管理

2.9 在 美 國 對 校 長 的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進 行 的 類 似 研 究 中 , 也 發 現 「 資 訊 管 理及變革 領導才能」 、「教育領導 者的專 業操守、 價值觀 及道 德觀」兩項被 視為在職培訓最重要的範疇 7

2.10 研 究 顯 示 , 現 時 為 校 長 舉 辦 的 在 職 培 訓 課 程 應 有 所 改 善 , 必 須 以 實 用為主 ,切合 學校實 際情況,並 更著重理 論與實踐的結合 。研 究建議,在職 培訓課程 的內容應更 加全面、有系 統、 貫 徹一致;重點應 該是 幫助校長吸收 最新的 知識和經驗, 以及為校長 提供更多 機會,進行知識 交流 ,觀摩成功經 驗。8 在美國,一項對校長的專業發展課程的檢討也提出類似的意見,研究 人員指出 :很多這類 課程的設計 ,都未能 互相配合,也未 能符 合長遠學習的 需要。9

2.11 因 此 , 這 次 檢 討 的 目 的 雖 然 在 於 瞭 解 在 職 校 長 參 與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的實 際情況,但是 如果在收集 實際數據 之餘,還能瞭解 在職 校長在持續專 業發展 上的需要、期 望及所遇到 的困難, 就更加理想了。 簡而 言之,這次檢 討希望可獲得以下資料:

a) 持續專業發展活動在六個主要領導才能範疇方面的相關內容;

b) 在職校長的培訓需要及期望,以及他們在參加持續專業發展活動 上遇到的困難;

c) 法 團 校 董 會 / 校 董 會 在 在 職 校 長 的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方 面 擔 當 的 角 色;

d) 持續專業發展的影響;

e) 對在職校長持續專業發展理念架構的建議。

2.12 這 次 檢 討 主 要 根 據 在2002/03 、 2003/04 及 2004/05 學 年 的 三 年 周 期 內 , 以 及2005/06學 年 開始 的 其 後 三 年周 期 內, 在 職 校 長 訂定 及 實行 其 持續 專業發展計劃的經驗。

7 Zu, Zhixin, Gamage, David and Mininberg, Elliot (2003), “Professional prepa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school leaders in Australia and the USA”, in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Journal, 4(1): 42 – 59.

8 Gamage, David T and Ueyama, Takeyuki (2004),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perspectives of principals in Australia and Japan”, in The Education Forum, 69(1): 65 – 78.

9 Peterson, Kent (2002), “The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of principals: innovations and opportunities”, in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Quarterly, 38(2): 213 – 232.

(5)

2.13 儘 管 以 上 所 建 議 的 檢 討 方 式 以參 與參 與參 與參 與及過過過過 程程程程為 主 , 但 同 樣 重 視 在 職 校 長持續專 業發展的結果結果結果結果。毫無疑問 ,持續專業發展有助提升 士 氣、鞏固專業 抱負、 專業價值觀及 個人價值, 並有助於 鼓勵創意和提升 教學 熱誠,對在職 校長十分重要 10

2.14 關 於 學 校 領 導 層 的 質 素 與 學 校 成 效 之 間 的 關 係 , 目 前 已 經 有 多 項 研 究探討 過。但是,一 些影響學校 成效但討 論得比較少的其他 因 素,如教師的 工作原動 力及教 學質 素等,也 很重 要 11。此 外,研究 發現 : 如果 持續專業發 展在改變 校長的行事 作業之餘, 還符合學 校的發展需要, 並使 學生得益,則 對學校的 影響最大。 因此,除了 校長應參 加持續專業發展 活動 外,各職級的 其他教職 員也應該參 加持續專業 發展活動,以切合個別教 師、 各團隊教師及 學校整體的需要,從而在校內建立起專業發展的良好氣氛,使學生得益 12。 2.15 換 言 之 , 在 評 估 在 職 校 長 參 加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對 學 校 及 學 生 的 影 響的同時 ,也應評估 各個職級的其 他教職 員參加同類活動 所帶 來的影響。 這 樣的檢討 方式顯然超 越目前的研究 範圍。 因此,本報告所載 的 評估結果, 只 是根據 在職校長表達 的意見所得 。此外, 為免要求學校提交 報 告,加重他們 的 工 作 負 擔 , 有 關 法 團 校 董 會 或 校 董 會 在 校 長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中 所 擔 當 的 角 色,資料是透過與在職校長詳談而獲得的。

檢討方法檢討方法檢討方法 檢討方法

2.16 在 進 行 這 項 研 究 時 , 研 究 人 員 盡 量 避 免 對 在 職 校 長 造 成 太 多 不 便 , 或加重 他們的工作量 。在要求在 職校長提 供研究所需的資 料前, 研究人員已 先 行 分 析 教 育 統 籌 局(教統局;現稱教育局)所保存的資 料,並查閱了在職校 長 參 加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的 電 腦 資 料 庫 ; 本 報 告 載 有 該 資 料 庫 內 有 關984名 在職校長參加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統計資料。

2.17 此 外 , 為 補 充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資 料 庫 所 存 的 資 料 , 我 們 對 在 職 校 長 進 行了一項 簡短而具代 表性的抽樣 問卷調查 。該項調查以分 層隨 意抽樣方式選 取305所 學校 的校 長 作為對 象, 分層 的決 定因 素 是校 長任 職的 學校類 別及 出 任校長的 年資,因為 進行持續專業 發展的 時數與出任校長的 年 資有關。調查 同時以有 系統的抽樣 方式進行, 並按在職 校長任職的學校類 別 及地區分類。

透 過 有 系 統 的 抽 樣 方式(也是隨意抽樣的方式),調查可 涵蓋不同種類及不同 地區的學校。

10 Chapman, Judith D (2005), Recruitment, retention and development of school principals, publication of 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Education and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Educational Planning.

11 Bush, Tony and Jackson, David (2002), “A preparation for school leadership: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s”, in Educational 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 30(4): 417 – 429.

12 UK 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Skills (2005), Leading and coordinating CPD in secondary schools

(6)

2.18 下 表 顯 示 了 抽 樣 細 節 及 回 應 率 。 在 隨 意 抽 樣 的302 名 在 職 校 長 中 , 172 名 在 職 校 長 交 回問 卷, 回 應 率 為 57% 。 這 次 調 查 使 用 的 問卷 詳 見 附 錄 , 本報告亦載有問卷調查的結果。

小 學小 學小 學 小 學 年 資年 資年 資

年 資

有 效 的 有 效 的 有 效 的 有 效 的 抽 樣抽 樣

抽 樣抽 樣 調 查調 查調 查調 查 人 數人 數人 數 人 數

回 應 的 回 應 的回 應 的 回 應 的 在 職 校 長 人 數 在 職 校 長 人 數 在 職 校 長 人 數 在 職 校 長 人 數

回 應 率 回 應 率 回 應 率 回 應 率

5年或以下 41 24 58.5%

6年 – 10年 40 25 62.5%

11年 – 15年 40 20 50.0%

16年 – 20年 15 11 73.3%

21年或以上 16 9 56.3%

合共 合共合共

合共

1 5 2 8 9 5 8 . 6 %

中 學中 學中 學 中 學 年 資

年 資年 資 年 資

有 效 的 有 效 的 有 效 的 有 效 的 抽 樣 抽 樣 抽 樣

抽 樣 調 查調 查調 查調 查 人 數人 數人 數 人 數

回 應 的 回 應 的回 應 的 回 應 的 在 職 校 長 人 數 在 職 校 長 人 數 在 職 校 長 人 數 在 職 校 長 人 數

回 應 率 回 應 率 回 應 率 回 應 率

5年或以下 33 20 60.6%

6年 – 10年 33 20 60.6%

11年 – 15年 35 19 54.3%

16年 – 20年 31 17 54.8%

21年或以上 18 7 38.9%

合共 合共合共

合共

1 5 0 8 3 5 5 . 3 %

2.19 本 報 告 所 載 的 調 查 結 果 主 要 依 據 教 育 局 提 供 的 電 腦 資 料 庫 所 儲 存 的 持續專業 發展資料而 得。在簡短的 問卷調 查中獲得的資料 ,如 適用的話, 也 包括在內。此外,與15所小學及15所中學的在職校長進行詳細面談時所蒐集 到的意見,也在 本報 告中有所反映 。除另 有註明外,本報 告提 及的統計資料 均來自持續專業發展資料庫。

(7)

3 .

問卷調查結果問卷調查結果問卷調查結果問卷調查結果 在職校長的

在職校長的在職校長的 在職校長的 概述概述概述概述

3.1 在 職 校 長 中 大 約61% 是 男 性 , 39% 是 女 性 。 其 中 56%任 職 於 小 學 , 44%任職於中學。如下圖所示,大多數在職校長為51歲或以上。

圖︰︰以年齡組別劃分的在職校長百分比以年齡組別劃分的在職校長百分比以年齡組別劃分的在職校長百分比以年齡組別劃分的在職校長百分比

1.2%

7.1%

15.8%

32.3% 33.2%

10.4%

0%

10%

20%

30%

40%

36 - 40 41 - 45 46 - 50 51 -55 56 - 60 60

以上以上以上以上

3.2 超過半數(63%)在職校長任職校長10年或以下,另有 22%任職校長11 年至15年,只有約15%任職校長16年或以上。

圖︰︰以任職校長年資劃分的回應者百分比以任職校長年資劃分的回應者百分比以任職校長年資劃分的回應者百分比以任職校長年資劃分的回應者百分比

13.2%

50.1%

22.1%

8.5% 6.0%

0%

20%

40%

60%

5

年或以下年或以下年或以下年或以下

6 - 10

11 - 15

16 - 20

20

年以上年以上年以上年以上

持續專業發展活動 持續專業發展活動持續專業發展活動 持續專業發展活動

由教育局舉辦或委託機構提供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

3.3 根 據 教 育 局 保 存 的 資 料 顯 示 , 在2002/03 至 2004/05 學 年 的 三 年 內 , 大 約90% 在 職 校 長 參 加 了 由 教 育 局 舉 辦 或 委 託 機 構 提 供 的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其 中59%為男性,41%為女性。在職校長參加持續 專業發展活動的平均

(8)

時數 為31.1小時,男性在職校長的平均時數為26.9小時,女性在職校長的平 均時數為34.6小時。一般而言,41歲至45歲年齡組別的在職校長參加教育局 提供的 持續專業發展 活動的時數 較多;而 在年齡組別中較年 輕 或較年長的在 職校長參加的時數則較少。

圖︰︰200220022002/2002///030303學年至03學年至學年至學年至2004200420042004////05050505學年學年學年學年,,以年齡組別劃分以年齡組別劃分以年齡組別劃分以年齡組別劃分,,在職校長參加教統局在職校長參加教統局在職校長參加教統局在職校長參加教統局 (

((

(現稱教育局現稱教育局現稱教育局)現稱教育局)))委託機構提供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平均時數委託機構提供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平均時數委託機構提供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平均時數委託機構提供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平均時數

34.0

39.4 35.2

30.2 29.4

11.1

0 10 20 30 40 50

36 - 40 41 - 45 46 - 50 51 -55 56 - 60 60

以上以上以上以上

3.4 一 如 預 期 , 年 資 較 淺 的 在 職 校 長 參 加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的 時 數 較 多 。 在2002/03學年 至2004/05 學年 期間 ,年 資少 於 6年 的在 職校 長參 加 持續 專業發展活動的平均時數為39小時,而年資超過20年的在職校長的平均時數 僅為25小時。

圖︰︰200220022002/2002///030303學年至03學年至學年至學年至2004200420042004////05050505學年學年學年,學年,以任職校長的年資劃分以任職校長的年資劃分以任職校長的年資劃分以任職校長的年資劃分,,在職校長參加在職校長參加在職校長參加在職校長參加 教育局委託機構提供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平均時數

教育局委託機構提供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平均時數 教育局委託機構提供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平均時數 教育局委託機構提供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平均時數

39.2 37.9

30.8 26.6 24.5

0 10 20 30 40 50

5

年或以下年或以下年或以下年或以下

6 - 10

11 - 15

16 - 20

20

年以上年以上年以上年以上

3.5 與 在 職 校 長 面 談 時 , 有 在 職 校 長 指 出 , 就 在 職 校 長 參 加 教 育 局 舉 辦 或委託 機構提供的持 續專業發展 活動而言 ,使用電子化服 務入 門網站登記並 保 存 在 教 育 局 資 料 庫 內 的 時 數 , 大 大 低 於 實 際 參 與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的 時 數 。 問 卷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 在2005/06學 年 , 在職 校 長 參 加 教育 局 舉辦 或 委託 機構提 供 的 持續專 業 發展活 動的 平 均時 數 為65.3小時。相比於小學在職校長 的時數(59.9小時),中學在職校長的時數略高(72.4小時)。

3.6 就 教 育 局 委 託 機 構 提 供 或 教 育 局 舉 辦 的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的 性 質 而 言 , 在 職 校 長 的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大 約 一 半(47%)時數 用於參 加研討會, 另

(9)

外17%參加工作坊。參與培訓課程形式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佔11%,而經驗 交 流 會 佔7%。 小 學 及 中 學 在 職 校 長 參 加 的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的 形 式 頗 為 相 似。

圖 ︰︰20 0220 0220 02/20 02/// 030303學 年至03學 年至學 年至學 年至 200420042004 /2004///05050505 學年學年學年學年 ,,以活動性 質劃分以活動性 質劃分以活動性 質劃分以活動性 質劃分,, 在職校長參 與由 教育在職校長參 與由 教育在職校長參 與由 教育在職校長參 與由 教育 局委託 機構提供 的持續專 業發展 活動 時數 的百 分比 分佈

局委託 機構提供 的持續專 業發展 活動 時數 的百 分比 分佈 局委託 機構提供 的持續專 業發展 活動 時數 的百 分比 分佈 局委託 機構提供 的持續專 業發展 活動 時數 的百 分比 分佈

5%

0%

11%

7%

47%

17%

13%

6%

0%

13%

8%

47%

17%

10%

3%

1%

8%

5%

48%

18%

16%

0% 10% 20% 30% 40% 50%

簡介 會 簡介 會 簡介 會 簡介 會 會 議會 議 會 議會 議 培 訓課 程 培 訓課 程 培 訓課 程 培 訓課 程 經驗 交流 會 經驗 交流 會 經驗 交流 會 經驗 交流 會 研討 會 研討 會 研討 會 研討 會 工作 坊 工作 坊 工作 坊 工作 坊 其 他 其 他 其 他 其 他

所有 在職校 長 所有 在職校 長 所有 在職校 長

所有 在職校 長 小 學在職 校長小 學在職 校長小 學在職 校長小 學在職 校長 中學在 職校 長中學在 職校 長中學在 職校 長中學在 職校 長

3.7 就 教 育 局 舉 辦 或 委 託 機 構 提 供 的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的 模 式 而 言 , 在 職 校 長 參 加 的 發 展 活 動 絕 大 部 分 屬 於 有 系 統 的 學 習(97%),其 餘則是實踐 學 習(2%)以及為教育界及社會服務。

圖︰︰200220022002/2002///030303學年至03學年至學年至學年至2004200420042004////05050505學年學年學年學年,,以模式劃分以模式劃分以模式劃分以模式劃分,,在職校長參加由教育局委在職校長參加由教育局委在職校長參加由教育局委在職校長參加由教育局委 託機構提供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時數的百分比分佈

託機構提供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時數的百分比分佈託機構提供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時數的百分比分佈 託機構提供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時數的百分比分佈

2% 1%

97%

4% 1%

95%

1% 1%

99%

0%

20%

40%

60%

80%

100%

實踐學習實踐學習

實踐學習實踐學習 服務服務服務服務 有系統的學習有系統的學習有系統的學習有系統的學習 所有在職校長

所有在職校長 所有在職校長

所有在職校長 小學在職校長小學在職校長小學在職校長小學在職校長 中學在職校長中學在職校長中學在職校長中學在職校長

(10)

3.8 就 教 育 局 提 供 或 舉 辦 的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的 內 容 而 言 , 在 職 校 長 所 參加 的 活 動中 , 約40%是一般培 訓的活動,另外19%關於課程發展與推行。

另外, 關 於 學校行 政 管理的 活動 佔11%。小學及中學在職校長的持續專業發 展活動的模式頗為相似。

圖︰︰200220022002/2002///030303學年至03學年至學年至學年至2004200420042004////05050505學年學年學年學年,,以活動內容劃分以活動內容劃分以活動內容劃分以活動內容劃分,,在職校長參加由教育在職校長參加由教育在職校長參加由教育在職校長參加由教育 局委託機構提供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時數的百分比分佈

局委託機構提供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時數的百分比分佈 局委託機構提供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時數的百分比分佈 局委託機構提供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時數的百分比分佈

19%

8%

6%

40%

9%

11%

1%

5%

1%

21%

7%

5%

40%

8%

12%

0%

6%

1%

17%

10%

8%

41%

10%

9%

1%

4%

0%

0% 10% 20% 30% 40% 50%

所有在職校長 所有在職校長 所有在職校長

所有在職校長 小學在職校長小學在職校長小學在職校長小學在職校長 中學在職校長中學在職校長中學在職校長中學在職校長

3.9 當 然 , 在 職 校 長 參 加 的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的 性 質 、 模 式 及 內 容 , 在 一定程度 上取決於教 育局是否提 供有關活 動,但同時也反映 出 在職校長對持 續專業發 展活動的需 求。上述的統 計數據 顯示,在職校長 所參 加的持續專業 發展活動 包括了各種 不同性質及內 容。這 反映出在職校長 的培 訓需要,包括 了課程 發展、教學法 、資訊科技 教育、學 校管理及特殊教 育等 不同方面。我 們注意到 教育局舉辦 的持續專業 發展活動 的模式,絕大部 分屬 於有系統學習 的模式 。雖然教育局 也為在職校長 提供了 為教育界及社會 服務 的活動,但仍 需要探 究為不同組別 的在職校長 提供實踐 學習活動的可行性 和 適切性,尤其 是有關組別的在職校長感興趣而又認為重要的課題。

(11)

學校舉辦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

3.10 在2002/03 學 年 至 2004/05 學 年 的 三 年 期 間 內 , 只 有 約 41% 的 在 職 校 長參 加 了 由學 校 舉 辦 的持 續 專 業發 展 活 動 。其 中53%為男性,47%為女性。

參加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時數平均為245小時,男性的平均時數為214小時,

女 性 則 為279小時。一般而言, 51歲至55歲年齡組別 的在職校長參加由學校 舉辦的 發展活動的時 數較多;而較 年輕或 較年長的在職校長 參 加的時數則一 般較少。

圖 ︰︰20 0220 0220 02/20 02/// 030303學 年至03學 年至學 年至學 年至 200420042004 /2004///05050505 學年學年學年學年 ,,以年齡組 別劃分以年齡組 別劃分以年齡組 別劃分以年齡組 別劃分,, 在職校長參 加學 校舉在職校長參 加學 校舉在職校長參 加學 校舉在職校長參 加學 校舉 辦的持 續專 業發 展活 動的 平均時 數

辦的持 續專 業發 展活 動的 平均時 數辦的持 續專 業發 展活 動的 平均時 數 辦的持 續專 業發 展活 動的 平均時 數

194.3 210.8

249.8

275.9

231.1

106.1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6 - 40 41 - 45 46 - 50 51 -55 56 - 60 60以上以上以上以上

3.11 一 如 預 期 , 年 資 較 淺 的 在 職 校 長 參 加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的 時 數 較 多 。 在2002/03學年 至2004/05 學年 期間 ,年 資少 於 6年 的在 職校 長參 加 這類 活 動 的 平 均 時 數 為303 小 時 , 年 資 16 年 至 20 年 的 在 職 校 長 的 時 數 為 335 小 時,而年資超過20年的在職校長的平均時數僅為239小時。

圖 ︰︰20 0220 0220 02/20 02/// 030303學 年至03學 年至學 年至學 年至 200420042004 /2004///05050505 學年學年學年學年 ,,以任職年 資劃分以任職年 資劃分以任職年 資劃分以任職年 資劃分,, 在職校長參 加學 校舉在職校長參 加學 校舉在職校長參 加學 校舉在職校長參 加學 校舉 辦的持 續專 業發 展活 動的 平均時 數

辦的持 續專 業發 展活 動的 平均時 數辦的持 續專 業發 展活 動的 平均時 數 辦的持 續專 業發 展活 動的 平均時 數

302.8

250.5 274.8

334.9

239.0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5年 或以下年 或以下年 或以下年 或以下 6 - 10年 11 - 15年 16 - 20年 20年 以上年 以上年 以上年 以上

3.12 就 在 職 校 長 參 加 學 校 舉 辦 的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而 言 , 雖 然 部 分 人 士 曾質疑 保存在教育局 培訓資料庫 內的參加 時數可能低於實際 參 加時數,但問 卷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 在2005/06學 年 , 在 職 校 長參 加 學 校 舉 辦的 持 續專 業 發展 活 動 的 平 均 時 數 為64.5小 時 。相 比於 小學 在 職 校長 的時 數 (49.7小 時 ), 中學 在職校長的時數較高(84.4小時)。

(12)

3.13 就 學 校 舉 辦 的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的 性 質 而 言 , 在 職 校 長 參 加 發 展 活 動的 時 數 中, 大 約30%用於參加 培訓課程,另外 14%是研討會。工作坊形式 的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則 佔9%時數,而經驗交流佔 6%。小學及中學在職校長 參加的 持續專業發展 活動的形式頗 為相似 ,但小學在職校 長參 加的活動中,

較多時數用於參加培訓課程。

圖 ︰︰20 0220 0220 02/20 02/// 030303學 年至03學 年至學 年至學 年至 200420042004 /2004///05050505 學年學年學年學年 ,,以活動性 質劃分以活動性 質劃分以活動性 質劃分以活動性 質劃分,, 在職校長參 加由 學校在職校長參 加由 學校在職校長參 加由 學校在職校長參 加由 學校 舉辦 的持續 專業 發展 活動 時數 的百分 比分佈

舉辦 的持續 專業 發展 活動 時數 的百分 比分佈舉辦 的持續 專業 發展 活動 時數 的百分 比分佈 舉辦 的持續 專業 發展 活動 時數 的百分 比分佈

3%

2%

30%

6%

1%

1%

14%

3%

1%

9%

29%

3%

3%

36%

6%

1%

1%

13%

3%

1%

10%

22%

2%

1%

24%

6%

2%

1%

15%

4%

1%

8%

36%

0% 10% 20% 30% 40%

簡 介會 會議 培訓 課程 經驗交 流會 論壇 入 職/迎新 研 討會 職員發 展日 探訪 工 作坊 其他

所 有在職 校長 所 有在職 校長所 有在職 校長

所 有在職 校長 小學在 職校 長小學在 職校 長小學在 職校 長小學在 職校 長 中學 在職 校長中學 在職 校長中學 在職 校長中學 在職 校長

3.14 就 學 校 舉 辦 的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的 模 式 而 言 , 在 職 校 長 參 加 的 活 動 超 過 半 數(56%)屬 於 有 系 統 的 學 習 , 其 餘 屬 於 實 踐 學 習 (20%) 以 及 為 教 育 界 及社會服務(25%)的模式。

(13)

圖 ︰︰200220022002/2002/// 030303學 年至03學 年至學 年至學 年至 200420042004 /2004///05050505 學年學年學年學年 ,,以活動的 模式劃分以活動的 模式劃分以活動的 模式劃分以活動的 模式劃分 ,,在職校長 參加 由學在職校長 參加 由學在職校長 參加 由學在職校長 參加 由學 校 舉辦的持 續專業發 展活動 時數 的百 分比 分佈

校 舉辦的持 續專業發 展活動 時數 的百 分比 分佈校 舉辦的持 續專業發 展活動 時數 的百 分比 分佈 校 舉辦的持 續專業發 展活動 時數 的百 分比 分佈

20% 25%

56%

20% 21%

59%

19%

28%

53%

0%

20%

40%

60%

實踐 學習 實踐 學習實踐 學習

實踐 學習 為教 育界 及社 會服 務為教 育界 及社 會服 務為教 育界 及社 會服 務為教 育界 及社 會服 務 有系統 的學 習有系統 的學 習有系統 的學 習有系統 的學 習 所有在 職校 長

所有在 職校 長 所有在 職校 長

所有在 職校 長 小學 在職 校長小學 在職 校長小學 在職 校長小學 在職 校長 中 學在 職校長中 學在 職校長中 學在 職校長中 學在 職校長

3.15 就 學 校 舉 辦 的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的 內 容 而 言 , 在 職 校 長 所 參 加 的 活 動 約28%與學校行 政 管理有關,11%與 職 業培訓有關,11% 則 是一般培訓的 活動。 關於課程發展 與推行、一般 管理發 展及關顧輔導的 持續 專業發展活動 各 佔9%。 小 學 及 中 學 在 職 校 長 的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的 模 式 頗 為 相 似 , 但 相 比於中學 在職校長, 小學在職校長 參加職 業培訓及學科知 識與 教學法的持續 專業發展活動的時數比例較大。

(14)

圖 ︰︰20 0220 0220 02/20 02/// 030303學 年至03學 年至學 年至學 年至 200420042004 /2004///05050505 學年學年學年學年 ,,以活動內 容劃分以活動內 容劃分以活動內 容劃分以活動內 容劃分,, 在職校長參 加由 學校在職校長參 加由 學校在職校長參 加由 學校在職校長參 加由 學校 舉辦 的持續 專業 發展 活動 時數 的百分 比分佈

舉辦 的持續 專業 發展 活動 時數 的百分 比分佈舉辦 的持續 專業 發展 活動 時數 的百分 比分佈 舉辦 的持續 專業 發展 活動 時數 的百分 比分佈

2%

1%

9%

2%

9%

3%

2%

11%

11%

9%

1%

3%

1%

28%

3%

4%

2%

1%

9%

3%

7%

3%

2%

5%

16%

7%

2%

4%

1%

28%

2%

7%

2%

1%

9%

0%

11%

3%

2%

16%

7%

10%

1%

3%

1%

28%

3%

2%

0% 10% 20% 30%

所 有在職 校長 所 有在職 校長 所 有在職 校長

所 有在職 校長 小學在 職校長小學在 職校長小學在 職校長小學在 職校長 中學 在職 校長中學 在職 校長中學 在職 校長中學 在職 校長

2005/ 06

學年在職校長參加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總時數

3.16 一 如 上 文 所 言 , 根 據 在 職 校 長 在 問 卷 調 查 中 提 供 的 資 料 顯 示 , 在 職 校 長 在2005/06學 年 參 加持 續 專 業 發 展活 動 的總 時 數 , 大 大多 於 教育 局 培訓 資料庫 所記錄在職校長於2002/03學年至2004/05學年期間參加這類活動的平 均時數 。與在職校長 詳談時,多名 在職校 長指出,使用電子 化 服務入門網站

(15)

登記的資 料,很可能 未 完全反映 在職校長 參加所有持續專業 發 展活動的實際 情況。下文載有2005/06學年問卷調查所收集的資料。

3.17 如 將 在 職 校 長 參 加 的 所 有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計 算 在 內 , 包 括 由 教 育 局 舉 辦 或 委 託 機 構 提 供 以 及 由 學 校 舉 辦 的 活 動 , 在 職 校 長 在2005/06學 年參 加 這 類 活 動 的 平 均 時 數 為129.8 小 時 。 中 學 在 職 校 長 的 時 數 (156.8 小 時 ) 較 高,而小學在職校長的時數(109.7小時)較低。

3.18 超過半數(52%)在職校長於2005/06學年參加持續專業發展活動達100 小 時 或 以 上 。 中 學 在 職 校 長 參 加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的 人 數(65%),大大 多於 小 學 在 職 校 長 的 參 加 人 數(43%)。 在 2005/06 學 年 , 只 有 很 小 百 分 比 的 在 職 校長(4%)參加少於30小時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

圖 ︰︰在在 2005200520052005 ////060606 學年06學年學年 ,學年,以總 時數 劃分以總 時數 劃分以總 時數 劃分 ,以總 時數 劃分,在 職校長參 加持續 專業 發展 活動 時數 的百在 職校長參 加持續 專業 發展 活動 時數 的百在 職校長參 加持續 專業 發展 活動 時數 的百在 職校長參 加持續 專業 發展 活動 時數 的百 分比 分佈

分比 分佈 分比 分佈 分比 分佈

52%

10%

4%

8%

8%

2%

6%

5%

4%

65%

2%

8%

5%

6%

2%

6%

5%

1% 7%

6%

5%

3%

11%

9%

1%

16%

43%

0% 20% 40% 60% 80% 100%

10 0小時或以上 90 - 98小時 80 - 89小時 70 - 79小時 60 - 69小時 50 - 59小時 40 - 49小時 30 - 39小時 30小時以下

所有在 職校 長 所有在 職校 長 所有在 職校 長

所有在 職校 長 小學 在職 校長小學 在職 校長小學 在職 校長小學 在職 校長 中 學在 職校長中 學在 職校長中 學在 職校長中 學在 職校長

3.19 以 所 花 的 時 間 計 算 , 在 職 校 長 的 所 有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中 , 學 校 舉 辦的 佔45%,另有三分之一由教育局舉辦,其餘22%則由教育局委託機構提 供。一般 而言,對於 由學校舉辦 的持續專 業發展活動,中學 在 職校長付出的 時 間( 佔 他 們 參 加 持 活 動 總 時 數 的 51%) 多 於 小 學 在 職 校 長 付 出 的 時 間 (40%)。

(16)

圖 ::在在 2005200520052005 ////060606 學年06學年學年 ,學年,以舉 辦機 構劃 分以舉 辦機 構劃 分以舉 辦機 構劃 分,以舉 辦機 構劃 分, 在職校長 參加持 續專業展 活動 時數 的百在職校長 參加持 續專業展 活動 時數 的百在職校長 參加持 續專業展 活動 時數 的百在職校長 參加持 續專業展 活動 時數 的百 分比 分佈

分比 分佈 分比 分佈 分比 分佈

45%

33%

22%

40%

33%

27%

51%

33%

16%

0% 20% 40% 60%

由學校安排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 由教統局舉辦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 由教統局委託機構提供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

所 有在職 校長 所 有在職 校長 所 有在職 校長

所 有在職 校長 小學 在職校 長小學 在職校 長小學 在職校 長小學 在職校 長 中 學在職 校長中 學在職 校長中 學在職 校長中 學在職 校長

3.20 就 在職 校 長 於2005/06學年參加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模式而言,在 職校長 參 加 活動的 總 時數中,約44%屬於有系統的學習,其餘屬於實踐學習 (23%)以及為教育界及社會服務(33%)。

圖 ::在在 2005200520052005 ////060606 學年06學年學年 ,學年,以活 動模 式劃 分以活 動模 式劃 分以活 動模 式劃 分,以活 動模 式劃 分, 在職校長 參加持 續專業發 展活 動總 時數在職校長 參加持 續專業發 展活 動總 時數在職校長 參加持 續專業發 展活 動總 時數在職校長 參加持 續專業發 展活 動總 時數 的 百分 比分 佈

的 百分 比分 佈 的 百分 比分 佈 的 百分 比分 佈

44%

23%

33%

45%

22%

33% 33%

24%

43%

0%

20%

40%

60%

有系統的學習 實踐學習 服務

所有在 職校長 所有在 職校長 所有在 職校長

所有在 職校長 小學 在職校 長小學 在職校 長小學 在職校 長小學 在職校 長 中 學在 職校長中 學在 職校長中 學在 職校長中 學在 職校長

3.21 與 在 職 校 長 面 談 時 , 多 名 在 職 校 長 表 示 , 他 們 有 很 多 機 會 參 加 有 系 統 學 習 的 活 動 , 包 括 出 席 與 教 育 改 革 措 施 及 其 他 主 要 教 育 政 策 有 關 的 研 討 會。

(17)

3.22 至 於 實 踐 學 習 方 面 , 在 職 校 長 未 必 有 時 間 親 自 參 與 活 動 , 但 如 果 他 們願意 ,可以與其他 教師一起設 計或領導 實踐學習。教師 及校 長其實有很多 參與實踐 學習的機會 。正如幾位 在職校長 指出, 部分處於 發展 階段的學校必 須推行多 項新計劃, 以提高教與學 的質素 及成效。此外, 除了 一些將在未來 幾年推出,並對學校影響深遠的政策 (例如教學語言的政策)外,現時有多項 新政策正 在推行,例 如關於高中 教育新學 制、通識教育、 校外 評核、德育與 公民教育 、融合教育 、全港性系 統評估結 果應用等。學校 必須 透過謹慎的計 劃與試 驗,恰如其分 地面對這些 新轉變。 在這過程中, 在職 校 長無可避免地 需要帶領教師參與每項新計劃。

3.23 然 而 , 一 些 在 職 校 長 認 為 : 各 校 長 在 實 踐 學 習 方 面 的 水 準 與 實 施 方 法差異很 大。一些校 長擅於撰寫 文件或研 究論文,一些喜歡 親 身參與其中,

而另一些 則可能擅於 在研究學習項 目中擔 當行政角色。多數 在 職校長承認,

在校內 推行的任何實 踐學習項目 ,他們均 無法抽太多時間 親身 參與或撰寫文 件。在職 校長既要進 行研究學習 ,又要處 理學校各種行政 事務 ,他們必須在 這兩方面 作出平衡, 妥善分配時間 ;對他 們而言, 執行行政 工 作比参加持續 專業發展 活動更應優 先處理。一些 在職校 長又指出,很難 量度 在職校長在這 些實踐學 習項目中所 付出的時間 ,而且學 習的多寡很難通過 參 加持續專業發 展活動的 時數來反映。 因此,錙銖 較量參 加持續專業發展 活動 的時數實在意 義不大。

3.24 至 於 為 教 育 界 及 社 會 服 務 , 在 職 校 長 有 很 多 機 會 參 與 , 但 必 須 考 慮 優先次序 、個別學校 的發展需要 和在職校 長的個人選擇。 舉例 而言,一些在 職校長可 能想花較多 時間在學校 的教與學 活動上,或主力 建立 有效的教學團 隊,其次才是參與教育團體或社會團體的活動。

3.25 另 有 一 些 在 職 校 長 指 出 ,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的 分 類 存 在 灰 色 地 帶 。 例如, 出席關於教育 改革或重要 政策的研 討會或簡介會, 既屬 於持續專業發 展 的 活 動 , 也 可 以 被 視 為 在 職 校 長 工 作 的 一 部 分 。 至 於 為 教 育 界 及 社 會 服 務,則可能涉及一些與教育專業無關的活動。

3.26 就 學 校 舉 辦 的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的 性 質 而 言 , 下 圖 顯 示 在 職 校 長 所 參加的 發展活動的類 別繁多。就 他們參加 持續專業發展活動 的 時數而言,他 們 所 參 加 的 活 動 多 數 是 研 討 會(佔 參 加 活 動 總 時 數 的 16%)、 工 作 坊 (15%) 、 會 議(14%)、培訓 課 程(13%)、 探訪 (12%)及經 驗 交流 會(11%)。小學及 中學 在職校長參加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形式頗為相似。

(18)

圖 ::在在 2005200520052005 ////060606 學年06學年學年 ,學年,以活 動性 質劃 分以活 動性 質劃 分以活 動性 質劃 分,以活 動性 質劃 分, 在職校長 參加持 續專業發 展活 動的 總時在職校長 參加持 續專業發 展活 動的 總時在職校長 參加持 續專業發 展活 動的 總時在職校長 參加持 續專業發 展活 動的 總時 數的百 分比 分佈

數的百 分比 分佈數的百 分比 分佈 數的百 分比 分佈

8%

12%

15%

13%

16%

11%

14%

7%

5%

11%

12%

19%

13%

15%

9%

13%

6%

3%

7%

16%

7%

13%

17%

13%

11%

13%

5%

0% 5% 10% 15% 20%

其他 探訪 工作坊 培訓課程 研討會 經驗交流會 會議 簡介會 暫駐計劃

所有在 職校長 所有在 職校長 所有在 職校長

所有在 職校長 小學 在職校 長小學 在職校 長小學 在職校 長小學 在職校 長 中 學在職 校長中 學在職 校長中 學在職 校長中 學在職 校長

3.27 正 如 所 有 在 職 校 長 在 會 面 時 表 示 , 他 們 必 須 經 常 調 整 他 們 的 持 續 專 業發展活 動,以配合 校務工作的 優次及本 身的專業培訓要 求。 對所有在職校 長 訂 定 太 嚴 苛 的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規 定 , 顯 然 不 符 合 在 職 校 長 及 學 校 的 最 大 利 益,因為持續專業發展只是途徑,而不是目標。

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質素 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質素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質素 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質素

3.28 大 部 分 在 職 校 長 都 認 為 , 他 們 參 加 的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甚 具 成 效 或 頗具成效 。超過半數 在職校長認為 ,在六 個主要領導才能 範疇 中,其中四個 範 疇 的 活 動 甚 具 成 效 , 計 有 : 策 略 方 向 及 政 策 環 境(55%)、對 外溝通及聯 繫 (55%)、學與教及課程(52%)以及質素保證和問責(51%),但 員工及資源管理 的 成 效 則 較 低(40%),顯示這方 面的培 訓 質素,包 括 專業適 切 性,需進一 步

(19)

改善。 只有少數在職 校長認為他們 參加的 持續專業發展活動 的 成效很低或十 分低,這顯示在職校長整體上滿意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質素。

圖:: 在在200520052005/2005/// 060606學 年06學 年學 年學 年,, 校長對持續 專業 發展 活動 成效的意見 的百分比 分佈校長對持續 專業 發展 活動 成效的意見 的百分比 分佈校長對持續 專業 發展 活動 成效的意見 的百分比 分佈校長對持續 專業 發展 活動 成效的意見 的百分比 分佈

3 2%

39%

47%

42%

3 9%

7%

3 % 9 % 2%

1%

3%

6%

7%

4%

6%

4%

55 %

3%

52%

50%

40%

5 1%

55%

44%

0% 20% 40% 60% 80% 100%

對外溝通及聯繫 質素保證和問責 員工及資源管理 教師的專業成長及發展 學與教及課程 策略方向及政策環境

十分高 / 高 一 般 十分 低 / 低 沒有意見

3.29 與 在 職 校 長 面 談 時 , 他 們 指 出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的 質 素 相 當 參 差 , 對於很多 經驗豐富及 具有大學學位 以上學 歷的在職校長來說 , 其中一些活動 欠缺有深 度的處理。 很多可計算 持續專業 發展活動時數的研 討 會或簡介會只 不過是意 見交流會, 其他則主要解 釋新的 教育政策, 而該 等新 政策在教育局 發出的通 告中早已有 所解釋。部分 在職校 長建議邀請更多 外地 專家,甚至非 教育界的 專家,主講 更具啟發性 的課題, 包括介紹一些有別 於 學界固有想法 的新概念。

3.30 至 於 實 踐 學 習 , 一 些 在 職 校 長 認 為 , 教 育 局 對 於 在 職 校 長 推 行 實 踐 學習活動 並無質素監 管。很多在職 校長對 實踐學習一無所知, 教 育局並沒有 就在職 校長如何恰當 地進行實踐 學習提供 指引或協助。他們 認 為,「實踐學 習」一詞過於虛誇,令人懷疑是否對在職校長有實際作用。

校董會校董會校董會

校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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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團校董會法團校董會法團校董會法團校董會的角色的角色的角色的角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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