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0059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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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函
地址:臺北巿濟南路一段2-2號10樓 傳真:02-23979750
承辦人:梁珮昀
電話:02-23979298#623 E-Mail:peiyun@dgpa.gov.tw
受文者:臺南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0月24日 發文字號:總處給字第106005968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106E003022_1_241353228501.pdf)
主旨:檢送修正之「三節慰問金常見問答集」1份,請查照轉知
。
說明:為應行政院105年9月8日院授人給揆字第1050053161號函 修正「退休人員照護事項」中有關三節慰問金之規定,爰 彙整相關常見疑義修正旨揭問答集,並同步置於本總處全 球資訊網/政策與業務/業務Q&A/退撫保險下,未來相關規 定如有修正,本總處將配合增修,不再另行函知。
正本:總統府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
國家安全會議、中央研究院、國史館、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 員會、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 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計部、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各 部會行總處署(含行政院秘書長,不含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臺灣省政府、福建 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各直轄市政府、各直轄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縣市議 會
副本: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室 2017-10-24
14: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