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永康區陳弟恕、謝玉蘭清寒孝親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一、本獎助學金經費來源係由大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目的在獎勵及資助 家境清寒卻奮發向上、孝敬親長、品學兼優、力爭上游之學子,發揚雪中送 炭精神。
二、凡戶籍設於本區並就讀本區各公立高中、國民中學、國民小學之在學學生,
符合下列前三項標準及第四項各款之一者,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一)成績標準:學業成績總平均75 分以上。
(二)向學標準:無曠課紀錄。
(三)操行標準:80 分以上無記過處分。
(四) 家境清寒標準:
1. 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須檢附區公所核發之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2. 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力撫育者(須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 簿並簽章證明)。
(五) 如有特殊孝親事蹟,請校方填具「特殊孝親事蹟推薦書」(如附件 2)送區 公所人文課。
四、本獎助學金每學年辦理申請1 次,獎助名額各校 2 名,獎助金額每人新臺 幣6,000 元整。
五、申請、審查及薦送方式:
(一)申請方式由班級導師推薦並填具申請表(如附件1)向該校承辦處室提 出申請,上開資料留校備查。
(二)審查方式:由學校組成評審委員會,審酌學生實際狀況,確實推薦符合 獎助條件之優秀學子。
(三)薦送方式:請校方於103 年 9 月 26 日前將申請表(如附件 1)、清寒 學生獎助名冊(如附件3)成績單、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單親證 明文件等相關資料送至區公所人文課彙整。
三、 頒發方式:謹訂於103 年 10 月 18 日(星期六)上午 10 時假永康區社 教
中心舉行頒獎典禮。
四、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五、 本辦法自公布日施行。
附件
2臺南市永康區陳弟恕、謝玉蘭清寒孝親獎助學金申請
有特殊孝親事蹟導師推薦函校 名 班 級
學生姓名
學生具體孝親事蹟或證明
(本推薦函由班級導師填寫)
導師簽名: 學校推薦:
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格式(本表格適合各級學校適用,“*”為必填欄)
臺南市永康區陳弟恕、謝玉蘭清寒孝親獎助學金申請表
學生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 址
*就讀校名 *就讀校名 *就讀級別 身分證字號 *檢附資料(請勾選已備文件)
□上下學期或全學年度成績單
□清寒證明文件(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證明影本)
□單親證明文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等)
*學生簽章:
*全學年平均成績
*操行成績 *學業成績 * 出缺席狀況
(高中職等無操行成績評等者,
請於下欄「操性評語」欄填寫成績 單內評述內容)
(請填寫申請學年度上、下學 期,以及全學年平均成績)
(請填寫申請學年度上、下學 期,出缺席狀況)
上學期: 下學 期:
平均: 上學 期:
下學 期:
平均: 上學 期:
下學 期:
平均:
操行評語(無操行成績評等者填寫,如過長可簡短敘述):
學校評語及意見
* 學生電話 *學生戶籍地址
住宅:
手機:
*學校審查
審核單位:
審核人員簽章:
聯絡電話:
*學校印信(學校審查後請於本申請表加蓋大印,可突破框 距):
附表:檢附資料(成績單、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單親證明文件等文件請以裝訂於本表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