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文號: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7 年 7 月 19 日中市教體字第 1070064255 號函核定
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 107 學年度體育班第二次特色招生甄選入學簡章
校名 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 學校代碼 0 6 4 3 4 2 校址 (435-45)臺中市梧棲區文昌路 400 號 電話 04-26578270#326 網址 http://www.cgsh.tc.edu.tw 傳真 04-26567426 招生科班別 普通高中體育班
招生類別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單獨招生) 招生區範圍 全部 15 個招生區
招生目標 提供運動成績優良或具運動潛能之國中畢業學生,繼續升學就讀體育班之招生管道及名額,
以利施以專業體育及運動教育,輔導其適性發展,培育運動專業人才。
甄選條件
運動成績符合『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 學輔導辦法』之成績規定;或對招生種類之運動有 興趣,並具有實際比賽經驗,請附三年內參賽證明 (報名請繳交成績影本,正本查驗後發回)。
甄選種類 名 額
跆拳道 3(男、女兼收)
桌球 2(男、女兼收)
劍道 1(男、女兼收)
合計 6
甄選 方式
術科 測驗
甄選
種類 跆拳道 桌球 劍道
甄選
時間 107 年 8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2:00。
甄選 地點
跆拳道教室
操場 桌球教室 本校穿堂
測驗項目及計 分方式(含各項 目及其配分)
共同體能測驗 20% : 1 分鐘仰臥起坐(10%)、20 秒反覆側步(10%) 資料審查 20%:分六級給分,奬狀或成績證明符合本校招生項目。
專長術科測驗如下 60%:
1.高麗型 20%
2.對練 40%
1.左推右攻 15%
2.正反手抽球 15%
3.對練 30%
1.快速擺振 30 秒 15%
2.基本動作 1-5 段打擊 30%
3.比賽練習 2 分鐘*3 15%
備註:體能測驗給分標準(如附件七) 資料審查給分標準(如附件 8)
錄取 方式
1.各種類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未達最低標準 60 分者,不予錄取。
2.如總成績相同時,參酌測驗項目比例高低順序錄取,不列備取。
備註
1. 報名時間:107 年 7 月 31 日(星期二),上午 09:00-12:00。
2. 報名地點:本校學務處。
3. 報名方式:至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cgsh.tc.edu.tw/)填寫資料列印後,攜帶相關證件親 自或委託辦理(委託者需有委託書表),通訊報名不予受理,並繳驗以下資料:
(1)報名表(正本)。(附件一)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
(3)在學證明(或畢業證書)影本。
(4)比賽成績證明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影本浮貼於資料審查表上(附件九)。
(5)家長同意書。(附件二)
(6)健康聲明切結書。(附件三)
(7)報考切結書。(附件四)
(8)需自備 2 吋大頭照 3 張。
(9)回郵郵票(28 元)。 (10)委託書(附件十)。
4. 報名費用:新台幣 700 元(含報名費及術科測驗費)。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 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收各項報名費用,但須隨報名資料檢附下列相關證明文件(其有 效日期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1)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如為影本,
須由核發單位加註「與正本相符」)。
(2)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
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
(3)中低收入戶子女,報名作業費減為新臺幣 280 元整,報名時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 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
5. 測驗時間:107 年 8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2:00,1:30 報到。
6. 參加運動測驗時,應著運動服裝。患有氣喘、心臟血管疾病、癲癇症等不適劇烈運動者,
不宜參加體育班甄選。
7. 放榜日期:107 年 8 月 6 日(星期一),17:00 前。
8. 成績複查: 107 年 8 月 7 日(星期二)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請(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9. 報到日期:107 年 8 月 9 日(星期四)上午 09:00-11:00,報到地點: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 16 條規定,經錄取之學生因故不適宜繼續在原班就 讀或就讀之體育班經依規定停辦時,學校應積極輔導其轉班或轉校。必要時,得由各該主管機關 轉介至其他學校。
10.以本特色招生甄選入學之學生,在校學習(成績)評量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辦理。
11.有關原住民學生及身心障礙學生之身分認定、加分優待及外加名額方式,依「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 住民公費留學辨法」、「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相關規定辨理,報名學生應依上開規定檢附相
關身分認定文件。
12.身心障礙學生如需要考場特殊服務,請填寫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如附件五)並於報 名時一併提出申請。
13.本校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告知 事項(如附件 6),請考生詳細閱讀。
14. 術科測驗,應製詳細測驗成績之文字記錄,必要時得將測驗過程以錄影方式記錄。文字紀錄應 於招生委員會決定錄取名單前完成。對評分成績特優或特低者,應於評分表件中註明理由。
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 107 學年度體育班第二次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報名表 項目:
□跆拳道
□桌球
□劍道 編號:
姓 名
照片黏貼請勿出格若太大請自行裁 剪
【照片黏貼處】
照片 1 式 2 張,1 張實貼,1 張貼於 下方准考證上,請於照面背面填寫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性 別 身高 公分 體重 公斤
身 分 證 字 號
電 話
家裡電話 學生手機 家長公司 家長手機
畢 業 學 校 民國 年 月 日畢業 (縣、市) (國)中學 通 訊 處
□□□□□
※注意事項:
1. 報名表各欄位請學生詳實填寫,字體工整清晰。
2. 請攜帶:
□(1)學歷證件:在學證明(或畢業證書)影本(正本驗畢退還)。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正本驗畢退還)。
□(3)參加比賽成績證明影本(正本驗畢退還)。
□(4)報考切結書、家長同意書及健康聲明切結書(共 3 份)。
□(5)28 元郵票。
□(6)報名費 80 0 元(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收各項報名費用;中低 收入戶子女,報名作業費新臺幣 2 00 元)。
證件審查人 報名收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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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 107 學年度體育班第二次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准考證
請實貼
2 吋 照片
准 考 證 號 碼 姓 名 身 分 證 字 號
甄選測驗種類
□跆拳道
□桌球
□劍道
測驗報到時間
107 年 8 月 3 日(星期五) 下午 1:30~1:50 報到
地點:學校川堂 (附件一)
家長同意書
敝子弟 ,經公開甄選錄取為【臺 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107 學年度體育班第二次特色招生 甄選入學學生。
茲同意在學期間願意遵守學校規範及代表隊訓練規定。
入學後如不願接受訓練、參加比賽或違反學校相關規 範者,同意遵守學校輔導其轉班或轉校之決定及措施。
謹此
學生簽名:
父母(或監護人)簽章:
:
中 華 民 國 1 0 7 年 月 日
(附件二)
健康聲明切結書
敝子弟 ,參加【臺中市立中港高 級中學】107 學年度體育班第二次特色招生甄選入學,確定 無患有氣喘、心臟血管疾病、癲癇症或重大疾病等不適體育 訓練之情形。倘患有痼疾不適宜訓練時,願意依學校之決 定,辦理轉班或轉學,絕無異議。
謹此
學生簽名:
父母(或監護人)簽章:
:
中 華 民 國 1 0 7 年 月 日
(附件三)
報考切結書
本人 報考【臺中市立中港高 級中學】107 學年度體育班第二次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前,未經由 107 學年度各項入學方案及考試升學管道獲 得錄取,且至各公私立高中職報到之情事。若有違背,
願意被撤銷 貴校之錄取資格。特此切結 此致
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
立切結書人:
父母(或監護人)簽章:
聯絡電話:(日)
(手機)
中 華 民 國 1 0 7 年 月 日
(附件四)
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
考生姓名 性 別 □男 □女
畢(肄)業學校 縣(市) 國中/高級中學國中部
緊急連絡人 聯絡電話
(電話)
(手機)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或
縣市鑑輔會證明影本 (浮 貼)
◎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項目:請考生依需求填寫申請
申請項目 需求情形 審定結果
特殊需求
□是
□否
考生親自簽名:
監護人代簽: (原因說明: )
(無法親自簽名者由其監護人代為簽名並註明原因)
審查單位核章:
(附件五)
【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 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告知事項
一、學生於完成本報名程序後,即同意本校因作業需要,作為學生身分確定、
成績計算作業運用。
二、本校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及報 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報到註冊作業 使用,考生資料蒐集之範圍以本校報名表所列各項內容、術科測驗成績資 料及由「107 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務會」所轉入之考生身分基本資料、國中 教育會考測驗成績資料為限。
三、本校蒐集之學生資料,因招生、統計與考生註冊作業需要,於學生完成報 名作業後,即同意本校及教育部進行使用,使用範圍亦以前項規定為限。
四、學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依該法行使之權利,將不因報 名作業而拋棄或限制,惟考量招生作業之公平性,學生報名之相關證明文 件應於報名時一併提出,完成報名作業後不得要求補件、修改或替換,未 附證明文件或證明書中各欄填寫不全者,一律不予採認,所繳報名費用及 相關證明文件亦不退還。若學生不提供前開各項相關資料,本校將無法進 行該學生之甄選、錄取等相關作業,請特別注意。
五、完成報名程序之學生,即同意本校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類別、使用範圍、
方式、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並同意本校及教育部對於學生 個人資料進行蒐集或處理。
(附件六)
附件七
107 學年度體育班第二次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基本體能測驗項目及評分標準如下:
1. 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
2. 20 秒反覆側步。
3. 計分標準如下:
項
目 分數
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 20 秒反覆側步
男生 女生 男生 女生
10 48(含)以上 37(含)以上 51(含)以上 47(含)以上
9 45-47 34-36 49-50 45-46
8 43-44 32-33 47-48 43-44
7 40-42 30-31 45-46 41-42
6 39 28-29 43-44 39-40
5 37-38 26-27 40-42 36-38
4 34-36 24-25 37-39 33-35
3 32-33 22-23 34-36 30-32
2 29-31 19-21 31-33 27-29
1 28(含)以下 18(含)以下 30(含)以下 26(含)以下
附件八
107 學年度體育班第二次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資料審查:
分六級給分,奬狀或成績證明符合本校招生項目,給分標準如下:
級 別 得 分 內 容
第一級 20
1、曾代表國家參加國際或亞洲單項運動組織主辦之青年、
青少年分級運動錦標賽。
2、曾參加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中運獲得前三名者。
第二級 16
1、曾參加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或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 獲得個人或團體第四至八名者。
2、曾參加全國單項運動協會辦理之運動錦標賽,獲得個人 或團體第一、二名者。
第三級 12
1、 曾參加全國單項運動協會辦理之運動錦標賽,獲得個人 或團體第三至六名者。
2、曾參加縣市級之單項比賽個人或團體第一名者。
第四級 8
1、 曾參加全國單項運動協會辦理之運動錦標賽,獲得個人 或團體第七、八名者。
2、曾參加縣市級單項比賽個人或團體第二名者。
第五級 4 曾參加縣市級單項比賽個人或團體第三名者。
第六級 1 曾參加縣市級單項比賽個人及團體第四至八名者。
附件九
107 學年度體育班第二次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資料審查
考生姓名:______________
項目:
□跆拳道
□桌球
□劍道 編號:
級別【考生自填】 證 件 名 稱【考生自填】 得分【考生自填】 學校審查
第 級
賽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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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內最佳 1 次成績
□ 符合
□ 未符合
原因:
合計 審查人員:
【比賽成績證明文件浮貼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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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影本浮貼處
---附件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