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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團校董會初期運作的相關開支 簡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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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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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於2014/15學年內申請發還

法團校董會初期運作的相關開支 簡介會

(2)

9:15 am - 9:30 am 簽到

9:30 am -10:40 am 津貼簡介 10:40 am -10:55 am 小休

10:55 am -11:45 am

實例分享 個案討論 申請程序

程 序

(3)

發還/申請安排

上限35萬元

法團校董會成立後的下一個學年 可用時段:1.9.2014 至 31.8.2015

個別學校以實報實銷方式申請發還,教育局不會 自動發放

(4)

1. 審慎運用公帑

2. 按學校的切實需要,並與法團校董會的設立 和運作有關

3. 不重覆資助

4. 獨立帳目,在法團校董會會議上通過/報告

開支須知 (1)

(5)

5. 付款 /支出具單據証明 6. 入賬紀錄

7. 如有需要,學校需提供額外資料

8. 所有採購物料和僱用服務必須依循教育局的

「資助學校採購程序」辦理

開支須知 (2)

(6)

報價/招標的注意事項 (1)

公平、開放及透明原則

平等機會

沒有特權

合理

充分和同等資料

監察及制衡機制

預防偏私、貪污及舞弊

資料保密

按需要限制有關人士取得資料

未經授權下不能披露有關資料

(7)

物有所值

價格具競爭性

符合規格

符合經濟原則

利益衝突申報

完整文件紀錄

正確程序 (資助學校採購程序)

報價/招標的注意事項 (2)

(8)

財政限額

財政限額 採購安排 批核人員

5,000元或以下 毋須為採購物料或服 務進行公開競投,但 校內適當職級的人員 須證明有關採購是必 需的及價格公平合理

校長/副校長

[註:如學校沒有副 校長,校長將為批 核人員]

5,000元以上至 50,000元

邀請最少 2 個口頭報

50,000元以上至 200,000元

邀請最少 5 個書面報

校長

200,000元以上 邀請最少 5 名供應商 投標

標書批核委員會 (成員包括校監/ 校 董、校長、一名教

(9)

單一報價/招標 (1)

只有具備充份的理據,並在採用競投的報價/招 標方法不能有效獲取所需物料及服務的情況下,

才能採用單一報價/招標程序,例如︰

• 有證據顯示所需物料及服務只由一位供應商提供

• 基於與保護版權或與技術問題有關的理由

• 所需服務須由公用事業機構提供

• 專利或專門設備需要維修,而設備供應商憑藉設

(10)

單一報價/招標 (2)

須事先得到下列相關人員的批准,並將有關的決 定和理據妥為紀錄︰

• 預算每次需費50,000元或以下的採購項目,須先 得到有關的科主任或一名薪級點不低於總薪級表 第25點的教職員的批准

• 預算每次需費50,000元以上的採購項目,須先得 到法團校董會的批准

應依循與具競投性的報價/招標相同的採購程序 辦理

(11)

辦學團體參與學校採購活動 (1)

1. 透過辦學團體取得物料及服務 2. 向辦學團體採購物料及服務

3. 以單一報價/招標的方法向辦學 團體採購物料及服務

(12)

辦學團體參與學校採購活動 (2)

1. 透過辦學團體取得物料及服務

須事先得到法團校董會的批准,並妥為 存檔

辦學團體須依循與資助學校相同的採購 程序

保存所有相關的採購紀錄以供學校作審 計之用

法團校董會有責任確保辦學團體所進行 的採購活動符合教育局指引所列的採購

(13)

辦學團體參與學校採購活動 (3)

2. 向辦學團體採購物料及服務

一般情況下,辦學團體應被視為競投者 之一,並與其它競投者一樣,須經過競 投及相同的甄選程序

法團校董會應確保辦學團體與其它競投 者獲得同等及公平的看待

法團校董會應留意有關利益衝突的申報

(14)

辦學團體參與學校採購活動 (4)

3. 以單一報價/招標的方法向辦學團體採購 物料及服務

法團校董會應參考「就辦學團體供應物料及提 供服務而進行單一報價/招標及審核報價單/標 書的檢視清單」(見「資助學校採購程序指引」

附件VI):

• 學校要有充分理據 (見第9張投影片)

• 須事先得到法團校董會的批准

• 參與擬備報價/招標文件及評核報價單/標書的人 員要申報利益

(15)

辦學團體參與學校採購活動 (5)

• 辦學團體應依照「資助學校採購程序指引」提交報價 單/標書

• 辦學團體應提交有關物料及服務報價的價格分目,以 便法團校董會決定價格是否公平合理及是否接納該報 價單/標書

報價/投標價格分目的建議範本(供參考用):

管理及財務服務 資訊系統

培訓服務

(16)

1. 聘用人員支出

例如:會計人員、行政助理、代課老師....等 以提供行政支援,協助設立和執行財務及人力 資源管理系統

2. 服務費用

例如:法律、財務或管理顧問服務

3. 其他經費

例如:舉辦有關法團校董會成立及運作的分享

開支性質

(17)

1. 行政工作–支援法團校董會的設立和運作

校董之間的聯繫、為法團校董會會議準備文件等

2. 財務管理

進行過渡安排,設立更嚴格的財務管理及內部監 察及制衡機制等

3. 人力資源管理

開支範疇 (1)

(18)

4. 分享/推介良好的實踐經驗

舉辦研討會或工作坊以分享法團校董會運作或推 行校本管理的經驗

5. 校董培訓

籌備校本的校董培訓、為持份者(例如:教師、

家長或其他類別的校董)舉辦介紹法團校董會的 講座等

開支範疇 (2)

(19)

6. 聯繫持分者

協助組織校友會;向家長、校友及其他持 份者介紹校本管理精神與實施情況

7. 擬備相關文件

擬訂校董選舉指引、更新與法團校董會有

開支範疇 (3)

(20)

•聘用人員支出

•服務費用

•其他經費

開支範疇

• 行政工作–支援法團校董會的 設立和運作

• 財務管理

• 人力資源管理

• 分享/推介良好的實踐經驗

• 校董培訓

• 聯繫持分者

• 擬備相關文件

開支性質

(21)

小休15分鐘

(22)

實例分享

(23)

例子一 (添馬小學)

文員(一) 支援法團校董會的初期運作(包括校董之間 的聯繫、為法團校董會會議作準備等) 、 協助老師進行教員校董及家長校董選舉

$96,736

文員(二) 協助處理資產盤點及資產劃分事宜,協助 老師進行校友校董選舉

$63,543

助理教師 為三名老師分擔部分教學工作,讓三名老 師籌備教員校董、家長校董及校友校董選 舉的工作,並跟進校董註冊事宜

$144,375

法律顧問 審閱家教會及校友會章程 $13,000 財務服務 - 成立法團校董會的學校核數費用 $11,000

(24)

例子二 (添馬中學)

行政助理 支援法團校董會的初期運作(包括為法 團校董會會議作準備、協助校友校董選 舉的工作、協助學校制訂相關人力資源 及學校財務管理手冊和指引、處理資產 盤點及資產劃分事宜) ,以減輕校長及 相關老師的工作量

$217,518

培訓課程 為法團校董會校董、老師及家長舉辦校 本培訓課程:

(一) 認識辦學團體的辦學理念及方向 (二) 從校本管理到法團校董會

(三) 校董的角色

$15,000

合共:$232,518

(25)

例子三 (添馬學校)

行政助理 支援法團校董會的初期運作(包括校董 之間的聯繫、為法團校董會會議作準 備、協助校友校董選舉的工作)

$118,440

兼職員工 2名

協助資產盤點 $14,400

財務服務 -建立學校資產管理系統

-成立法團校董會的學校核數費用

$36,818

$4,000 其他 家長校董及校友校董選舉的信件、選 $1,850

(26)

個案討論

(27)

1. 老師希望參加法團校董會有關 的課程,校方可否運用本津貼 為該老師聘用代課教師?

2. 法團校董會在2014年6月5日成 立,學校由2014年7月10日開 始增聘文員協助盤點工作,能 否申請發還該文員由2014年7

月10日至2015年9月30日的薪

(28)

28

3. 學校新聘一位行政助理支援法 團校董會的初期運作,其合約 列明公眾假期不用上班,而合 約期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 8 月31日,這樣可以嗎?

4. 學校可否申請發還學校員工超 時工作的薪金及派送文件的交 通費?

(29)

5. 辦學團體自薦為法團校董會提 供收費服務,可以嗎?

6. 法團校董會在2014年6月5日成 立。校方可否申請發還於2014 年7月15日至8月15日期間的核

(30)

7. 學校因成立法團校董會而推薦 學校書記修讀電腦文書處理課 程,可以嗎?

8. 學校能否利用這津貼購買可供 法團校董會使用的電腦及會議 桌,並裝修會議室以供法團校 董會開會使用?

(31)

9. 學校可否申請發還刊登廣告 及印發家教會通訊等開支?

10. 教育局已為法團校董會及其 校董投購「法團校董會責任 保險計劃」,學校可否利用 本津貼為校董購買額外法團 校董會責任保險?

(32)

申請程序

分組活動

(33)

填寫「實報實銷」

申請表格

(於2013/2014學年內成立

(34)

遞交表格的注意事項

須按季提交申請表格

上限35萬元

於不遲於每季完結後10 個工作天內 以傳真或郵寄方式交回校本管理組

學校保存相關的單據證明

如有需要,學校需提供額外資料

(35)

正確四位數字 學校代碼(財務) 用清晰字體填寫(考慮傳真效果)

(36)

學校只在甲部有性質A(聘用人員) 的開支項目時,才需填寫乙部。

學校必須填報每個申請項目,並於甲部及 丙部列出該項目的資料

如有需要,請用另一紙張提供詳細資料

(37)

本季申請 的總額

2014年12月 至2015年2月 的申請

清楚顯示 工作日數 或月數

(38)

蓋上校印

(不要蓋上

法團校董會印章)

填寫聯絡人全名及 職位,方便聯絡

(39)

參考資料及申請表格

http://www.edb.gov.hk/ >學校行政及管理 > 校 本管理 > 法團校董會學校專區 > 過渡安排

發還法團校董會因運作需要的相關開支申請表格 (包括開支須知)及申請表格樣本

適用於下學年的申請表格,將於2014年10月下 旬上載教育局網頁

查詢

(40)

謝謝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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