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科技大學校園網路流量管理要點
99學年度第1次校園資訊環境諮議委員會議 (99.11)訂定 101學年度第1次校園資訊環境發展委員會會議(101.08)修正 104學年度第1次校園資訊環境發展委員會會議(104.09)修正
一、 為積極維護校園網路通訊品質,特訂定「環球科技大學校園網路流量管理要點」
(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要點所稱流量係指校園網路與校外網路間之進出流量總和。
三、 流量總和以圖書資訊處之流量軟體統計數據為準,流量管理依使用場所區分電 腦教室、無線網路及其它三類,流量統計數據以資訊中心之流量軟體統計為 準:
(一) 電腦教室:每一 IP 單日流量上限為 6 Gbytes,流量超過上限時,封鎖該 IP 對校外連線至次日零時止。
(二) 無線網路:每一帳號單日流量上限為 1Gbytes,流量超過上限時,封鎖該帳號 對校外連線至次日零時止。
(三) 其它:每一 IP 單日流量上限為 5 Gbytes,流量超過上限時,封鎖該 IP 對 校外連線至次日零時止。
四、 下列設備不受前條第三款之限制:
(一) 網路服務管理設備。
(二) 圖書資訊處所屬機房設備。
(三) 若有大流量需求,提出申請,經圖資長核可者。
五、 圖書資訊處如發現資訊設備對網路具以下異常行為之一時,圖書資訊處得停止 該設備 IP 與網路卡使用:
(一) 疑似探測、攻擊或入侵之行為。
(二) 送出病毒封包之行為。
(三) IP 被非法盜用。
(四) 接獲校外單位或其他使用者通知有異常行為,經查證屬實者。
(五) 其它影響本校網路正常運作之行為。
六、 網路使用者非法私設或盜用 IP 或網路卡卡號(MAC address),一經查獲,將停 止其使用圖書資訊處所有設備與服務三個月,並通知所屬單位主管協助處理。
七、 蓄意違規(三十日內同一種違規超量超過五次)或其它異常行為,經勸導未改善 者,永久停用該 IP 或帳號。
八、 本要點經校園資訊環境發展委員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 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