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 109 學年度專任輔導員第四次推薦遴選簡章
壹、 依據: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要點。
貳、 遴選對象及資格 一、 基本資格
(一) 現任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具備 教學年資五年以上,任教該領域相關科目至少二年。
(二) 具備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人員初階或教學輔導教師證書。
二、 專業資格:具備以下任一條件者(具有學校行政經歷尤佳)
(一) 具備輔導團員三年以上資歷,輔導團服務表現良好。
(二) 曾獲師鐸獎、特殊優良教師、教學卓越獎、全國性課程與教學相關獎 項者、或其他特殊優良表現及貢獻。
(三) 具教育研究、創新課程發展能力,能提出具體佐證資料者(例如發表期 刊論文、出版書籍等)。
參、 遴選名額:國中、小教師共計 1 名。
肆、 遴選方式
一、 報名方式:由個人、各輔導小組或學校依遴選條件推薦,並依期程進行審 核。
二、 遴選期程
階
段 時間 地點 方式
成 績 比 重 第
一 階 段 報 名 及 資 格 審 查
109.07.22 (星期三)
︱ 109.07.27
(星期一)
臺北市國 教輔導團
(臺北市 萬華區桂 林路64號
老松國 小)
依「報名資料審查表」(附件 1)檢附資料,經審查 合格即通過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可參加第二階段書 面評分及第三階段現場面試。
1.報名表(附件 2)。
2.服務學校同意書(附件 3)。
3.教學設計或教育研究及統計分析資料。
4.個人教學重要檔案資料。
2
第 二 階 段 書 面 評 分
評分項目:
1. 教學設計1份:含完整一節課之教學錄影
(檔案格式:wmv、mpg、mov)及其教案。
2. 相關教育研究及統計分析佐證資料。
3. 個人教學重要檔案資料(附件4):一式二 份,最多10頁,影本裝訂,遴選資料恕不退 還。
50%
第 三 階 段 現 場 面 試
109.07.29 (星期三)
1.請就個人資料現場簡報5分鐘,並備妥簡報之 PPT檔。
2.面談15分鐘。
50%
三、 說明事項
(一)工作內容:為強化輔導團課程及教學領導、創新活化教學功能,輔導 團辦公室轉型為教學與研究並重之單位。針對教育政策分析、教育專 案研究、品質保證輔訪、學生學習資料分析統計、創新課程研發、英 語融入教學課程、雲端資源建置、智慧教學、素養導向教學設計與評 量、主題式/跨領域教材設計、到校協助備課、多元評量、教師策略聯 盟分享對話交流等主題,進行專案規劃及執行行政業務。
(二)報名事宜
1. 即日起,請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及「臺北益教網/e 化輔導團/國 教輔導團團務專區」網頁下載遴選簡章。
2. 於 109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三)至 7 月 27 日(星期一)將報名書面資料由 專人親送國教輔導團辦公室(位於老松國小)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 格審查者,所送資料將進行第二階段書面評分,並可參加第三階段現 場面試。
3. 請參加第三階段現場面試者於規定時間至指定地點報到,現場面試時 間開始未到場者,視同放棄,不得異議。
四、 面試時間:109 年 7 月 29 日(星期三)
3
五、 錄取方式
(一) 以成績高低排序,甄試成績相同時,依序以現場面試、教育研究及統 計分析資料、教學設計、個人教學重要檔案資料,成績高者為優先。
(二) 應試者總成績未達錄取分數 80 分,得不足額錄取。
六、 錄取通知:遴選結束,確定錄取名單後公布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及
「臺北益教網/e 化輔導團/國教輔導團團務專區」網頁,並正式函知錄取 教師及其服務學校。
伍、 專任輔導員之培訓
一、 專任輔導員經錄取後應依規定參加培訓研習,培訓期間核予公假。
二、 本學年度研習時間將另行通知。
陸、 其他注意事項
一、 專任輔導員聘期為1年,自109年8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期滿得視服 務情形予以續聘。
二、 專任輔導員為全時公假支援,每週得返校授課0至4節。
三、 每學年應辦理跨校公開授課,分享創新教學策略與教材教法。
四、 專任輔導員參加本市所屬中小學校長、主任或其他教育人員遴選、遷調 時,其原任主任職務(或已取得主任候用資格)者,積分部分比照主任核 計,其餘人員積分比照組長採計,而其職務資歷仍比照教師認定。
五、 專任輔導員得比照學校兼任行政教師休假規定,支領休假旅遊補助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其費用由原服務學校人事費項下支給。
六、 專任輔導員之表現,依「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員服務績效評核實施 計畫」考核之。
臺 北 市 國 民 教 育 輔 導 團 109 學 年 度
專 任 輔 導 員 第 四 次 推 薦 遴 選 報 名 資 料 審 查 表
姓 名
現 職 學 校 職 稱
項
次 審查項目 自我檢
核結果 收件審查結果 備註
1 報名表內容填寫完整,並完成填表人
簽章。 □合格 □合格 □不合格
2 服務學校同意書填寫完整,並經服務
學校校長同意簽章。 □合格 □合格 □不合格
3
教學設計一份,含與報名領域相關之 一堂課教學錄影及其教案或教育研究 及統計分析資料,且錄影檔案可開啟。
□合格 □合格 □不合格
4 個人教學重要檔案資料依格式填寫,
一式二份,最多 10 頁,影本裝訂。 □合格 □合格 □不合格
總 評
□ 資格審查合格,請於規定時間內 參加面試。
□ 資格審查不合格,請於 7 月 28 日(星期二)上午 10 時前完成補 件,逾時不候。
備 註
報名人員: (完成自我檢核後簽名)
審查人員: (完成收件審查後簽名)
中 華 民 國 1 0 9 年 月 日
附件 1
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 109 學年度專任輔導員 第四次 推薦遴選報名表
編號:
姓 名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性 別 身分證字號
現職學校 職稱
最近 照片
(半身 2 吋)
通訊地址
電子信箱 聯絡
電話
(公)
(宅)
(行動)
最高學歷
報名領域 1.學校別:□國中 □國小 2.專業領域/議題別:
五年內 重要經歷
相關經歷:
1.現職合格教師年資 年
2.曾任教報名領域相關科目年資 年 3.曾任輔導團員資歷 年(無則免填) 4.曾任學校行政資歷 年(無則免填) 相關課程領導職務
□社群領導人 年
□領域召集人 年
□其他
行政職務簡述
專長 及五年內 獲獎紀錄
專長或教育研究與分析 五年內獲獎紀錄
推薦單位 主管核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簽章 附件 2
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 109 學年度
第四次 推薦遴選輔導團專任輔導員服務學校同意書
茲同意本校教師 參加本市 109 學年度國民教育 輔導團專任輔導員遴選。倘經遴選通過,確定錄取,亦同意其擔任專任輔 導員。
此 致
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
立同意書人
臺北市 國民 學
校長
〈簽章〉中華民國 109 年 月 日
附件 3
臺 北 市 國 民 教 育 輔 導 團 109 學 年 度
專 任 輔 導 員 第四次 推 薦 遴 選 個 人 教 學 重 要 檔 案 資 料
一、教學理念:意指反思教學尋求專業成長、掌握教育新知以改進或創新教學、與學校同儕合 作形成教學夥伴關係、持續參與校內外專業進修成長等。請說明之,並可檢附佐證資料。
二、專業表現:意指指導學生參賽、研發教材相關資料、公開授課紀錄、教學競賽得獎紀錄、
行政經歷等。請說明之,並可檢附佐證資料。
三、教育研究與推廣分享:意指著作發表、創新教學教案、行動研究、曾經參與或正在進行 的研究計畫、帶領校內外教學研究會議、研發教材、教法或教具、與校內外教師同儕分 享教學或專業工作心得等。請說明之,並可檢附佐證資料。
【請勿超過 10 頁】
附件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