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 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
公務員
服務機關
(構)/單位
職稱 姓名
相 關 人
( 如 餽 贈 財 物 者 、 邀 宴 應 酬 者、請託關說者 等)
服務機關
(構)
職稱 姓名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有無 職務上 利害關係
□有
□業務往來、指揮監督或費用補(獎)助等關係。
□正在尋求、進行或已訂立承攬、買賣或其他契約關係。
□其他因本機關(構)業務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將遭受有利或不利 之影響。
□無職務上利害關係
事由
(貼心小叮嚀)
□受贈財物
1.市價不超過正常社交禮俗金額標準新臺 幣3 千元。同一年度同一來源受贈財物 以新臺幣1 萬元為限。
2.受贈之財物市價在新臺幣 5 百元以下;
或對機關內多數人為餽贈,其市價總額在 1 千元以下。
□請託關說
【其內容涉及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業務 具體事項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且因 該事項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致有違法 或不當而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
□飲宴應酬
【公務員於視察、調查、出差或 參加會議等活動時,不得在茶點 及執行公務確有必要之簡便食 宿 、 交 通 以 外 接 受 相 關 機 關
(構)飲宴或其他應酬活動】
□其他廉政倫理事件
1.鐘點費:每小時不得超過 5 仟 元。
2.稿費:每千字不得超過 2 仟元。
事件
內容大要
處理情形與建議
簽報程序 政風機構 會辦單位 核閱
※ 請於 3 日內主動簽報機關首長及知會政風單位,完成「知會、報備」登錄程序。
※ 收受餽贈要注意、飲宴應酬應考慮;廉政倫理莫忘記、知會政風最安心。
※ 請於 3 日內主動簽報機關首長及知會政風單位,完成「知會、報備」登錄程序。
※ 收受餽贈要注意、飲宴應酬應考慮;廉政倫理莫忘記、知會政風最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