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入學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
校 系 科 組 《校名》
《系科(組)、學程教育部核定名稱》
校系科組學程代碼 《系統產生》
學 程 名 稱 招 生 群( 類 ) 別 《參閱甄選入學招生群(類)別》
招生目標 限300 字
考 生 身 分 一 般 考 生
原 住 民 考
生 離 島 考 生 招 生 名 額
預 計 甄 試 人 數 --
第一階段 第 二 階 段 指 定 項 目 甄 試 甄試日期 104.6.12(五)~104.6.28(日) 擇一
成 績 處 理 方 式
統一入學測驗篩選 甄 選 總 成 績 採 計 方 式 總 成 績 同 分 參 酌 方 式
科目 檢定 篩選 倍率
統一入學測驗
成 績 加 權 指定項目 最低 得分 滿分
佔總成 績比例
在 校 學
業 成 績 證 照 或
得獎加分 順序 項 目
國文 國文 × 倍
合佔總 成績比 例○%
(限 16 字) -- 100 %
□不予採 計
□先乘以 個人加 權值再 乘○%
□不予加 分
□依加分 標準
1
英文 英文 × 倍 (限 16 字) -- 100 % 2
數學 數學 × 倍 (限 16 字) -- 100 % 3
專業一 專業
一 × 倍 (限 16 字) -- 100 % 4
專業二 專業
二 × 倍 (限 16 字) -- 100 % 5
總級分 -- 指定項目甄
試收費
單項500 元 兩項(含)以上
750 元
6 分發錄取生 報到截止日
104.7.9(四)10:00~
104.7.16(四)12:00 前擇一 備
審 資 料
必 繳
資 料 限300 字 特別條件 限300 字
選 繳
資 料 限300 字 參考條件 限300 字
指定項目
甄試說明 新增欄位,限300 字 備 註 限300 字
第 1 頁
技優保送簡章彙編空白表
校名全銜(校名簡稱)校址電話 系科組名稱 系科組型態 招生類別 名額 校系科(組)學程資訊與報名建議說明 國立○○大學(○○○○)
郵遞區號 校址 電話:○○-○○○○○○
傳真:○○-○○○○○○
網址:http:// ○○○○○○○○
企業管理系 系(組) 10-機械 10 項目符號請統一用 1.
(1) (限 250 字)
觀光事業科 科(組)
※其餘簡章制定規範,請參閱「簡章制定要點」。
第 2 頁
技優甄審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一覽表
校名
聯絡電話 傳真電話 網址
限選填
《基本資料連絡電
一系組
話》
《基本資料傳真電 話》
《基本資料學校網址》
《校名》 《(郵遞區號)地址》 《是》《否》
招生系科組學程及招生類別 招生名額 招生系科組學程及招生類別 招生名額
《系科組學程-招生類別》順序1 《系科組學程-招生類別》順序2
《系科組學程-招生類別》順序3 《系科組學程-招生類別》順序4
《系科組學程-招生類別》順序5 《系科組學程-招生類別》順序6
《系科組學程-招生類別》順序7 《系科組學程-招生類別》順序8
《系科組學程-招生類別》順序9 《系科組學程-招生類別》順序10
《系科組學程-招生類別》順序11 《系科組學程-招生類別》順序12
《系科組學程-招生類別》順序13 《系科組學程-招生類別》順序14
《系科組學程-招生類別》順序15 《系科組學程-招生類別》順序16 校系科(組)學程資訊與報名建議說明(限 250 字)
項目符號請統一用 1.
(1)
校系科組學程名稱 指定項目甄審成績計算方式 同分參酌順序
《校名》
《系科(組)、學程教育部核定名稱》 評 分 項 目 佔總成
績比例 順序 項 目 招 生 類 別 《參閱技優甄審入
學招生類別》 性 別 要 求 不要求 《備審資料審查》 ○% 1 《備審資料審查》
志 願 代 碼 《系統產生》 招 生 名 額 《面試》 ○% 2 《面試》
指 定 項 目 甄 審 日 期
103.6.4(三)~
103.6.15(日)擇 一
指 定 項 目 甄 審 費 用
單項500 元 兩項(含)以上
750 元
-- --% 3 《優待加分比例》
-- --% 4 --
繳 交 資 料 ( 限 120 字 )
《必繳: 選繳:》
(限 120備註 指 定 項 目 字)
甄 審 說 明 ( 限 120 字 )
《書面資料審查評分標準:》
《面試方式及標準:》
性別要求: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3 條規定學校之招生及就學許可不得有性別或性傾向差別待遇」,性別限制將統一顯示為「不要求」;惟 基於歷史傳統、特定教育目標或其他非因性別因素之正當理由,經主管機關核准而設置之學校、班級、課程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