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脈法篇-條文 24
脈藹藹如車蓋者,名曰陽結也。
〔註〕:
藹藹如車蓋,形容脈之浮大有力,即前陽結浮數之脈也,因其有力 而盛,故名曰:陽結也。
〔集註〕:
程應旄曰:脈藹藹如車蓋者,形容其浮數中有擁上之象。
※平脈法篇-條文 25
脈纍纍如循長竿者,名曰陰結也。
〔註〕:
纍纍如循長竿者,形容脈之沈石有力,即前陰結沈遲之脈也,因其 有力而盛,故名曰:陰結也。
〔集註〕:
程知曰:纍纍如循長竿,直引強硬之貌,為陰氣固結,陽不得而和之 前言陰結、陽結,蓋指便鞕一證言之,此則專言脈象也。
※平脈法篇-條文 26
脈瞥瞥如羹上肥者,陽氣微也。
〔註〕:
瞥瞥如羹上肥者,形容脈之浮而無力,即前衛氣衰之濡脈,故曰:
陽氣微也。
※平脈法篇-條文 27
脈綿綿如瀉漆之絕者,亡其血也。
〔註〕:
綿綿如瀉漆之絕者,形容脈之沈而無力,即前榮氣微之弱脈,故曰 : 亡其血也。
〔集註〕:
成無己曰:綿綿者,連綿而軟也。如瀉漆之絕者,前大而後細也。
※平脈法篇-條文 28
脈縈縈如蜘蛛絲者,陽氣衰也。
〔註〕:
縈縈如蜘蛛絲者,形容脈之細小,難於尋按,而浮中沈,似有似無 , 即前陽不足之微脈,故曰:陽氣衰也。
〔集註〕:
方有執曰:縈縈如蛛絲,牽惹旁旋,微細欲絕之狀。
※平脈法篇-條文 29
師曰:寸脈下不至關,為陽絕:尺脈上不至關,為 陰絕。此皆不治,決死也。若計其餘命,生死之期,
期以月節剋之也。
〔註〕:
此以上發明平脈,已下皆死候之脈也。
寸、關、尺三部脈之上下,以候陰陽五藏升降也。寸位乎上,候心肺之 陽,主升。升極而降,降不至關,是為孤陽,故曰:寸脈下不至關,為 陽絕也。尺位乎下,候肝腎之陰,主降。降極而升,升不至關,是為獨 陰,故曰:尺脈上不至關,為陰絕也。關位乎中,以候脾,界乎寸尺,
所以升降出入者也。今上下不至關,是升降出入息矣。故曰:此皆不治 ,
決死也。若陰陽已離,胃氣未絕,尚可計餘命之期,期以月節剋之,如 經曰:陰勝則陽絕,能夏不能冬;陽勝則陰絕,能冬不能夏。肝死於秋 心死於冬,脾死於春,肺死於夏,腎死於長夏之類是也,推之於日、於 時亦然。
※平脈法篇-條文 30
又未知何藏陰陽前絕,若陽氣前絕,陰氣後竭者,
其人死,身色必青;陰氣前絕,陽氣後竭者,其人死,
身色必赤,腋下溫,心下熱也。
〔註〕:
經曰:人有兩死,而無兩生。有兩死者,謂陰陽皆可死也;無兩生者 , 謂陰陽不能獨生也。故陽先絕,陰後竭,死則身青而冷;陰先絕,陽後 竭,死則身赤而溫也。
〔集註〕:
成無己曰:陽主熱而色赤,陰主寒而色青。其人死已,身色青,則陰 未離乎體,故知陰氣後竭也;身色赤,腋下溫,心下熱,則陽未離乎 體,故知陽氣後竭也。
程知曰:陽氣前絕,寒病;陰氣前絕,熱病也。寒熱之治法一誤,雖 死尚有徵驗,誠可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