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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奉 獻 獎 受 推 薦 人 具 體 事 蹟 表
填寫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出生
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性 別 □男
□女
最近 3 年內是否曾 獲本要點或教育部 其他相關獎勵?
□是 □否 本 人 簽 章
身分證 字號
聯絡 電話
(日) (夜) (手機) E-mail:
戶 籍 地 址
(請詳填 里鄰)
□□□□□ 請貼彩色二吋
照片 2 張
通 訊 地 址
(請加郵 遞區號)
□同上
□□□□□
如獲當選是否願意接受媒體採訪:□是(並同意本部將□日間電話
□夜間電話□手機□E-mail 提供媒體以利聯繫採訪,請複選)□否 最 高
學 歷
經 歷
(最多 5 項,
每項 30 字 以內)
1.
2.
3.
4.
5.
原服務
學 校 職稱
退 休 /離職 日 期
民國 年 月 日
退 休 / 離 職 後 從事教育奉獻年資
共計 年 月
(退休/離職前年資請勿計入)
符合「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
第 3 點第 款
個 人 簡 介 (限 400 字~500 字以內,含經歷與現職工作)
(實貼)
相片 (浮貼)
相片
2
退 休 / 離 職 後 從 事 教 育 奉 獻 工 作 具 體 績 優 事 蹟
※本欄位填寫說明:
1.請分點條列說明。
2.請簡述教育奉獻工作具體內容,勿僅填寫從事教育奉獻工作 單位及職稱。
3.請勿填寫有給職事蹟。
4.本欄位請填寫退休/離職後從事教育奉獻工作具體事蹟,
退休/離職前事蹟請勿填入本欄位。
5.字數限制:1,000 字以內。
※佐證資料說明:
1.請掃描成 pdf 檔,可上傳 10 個佐證資料,每個佐證資料大 小不超過 20MB,檔名請簡述 佐證資料內容。
2.如僅有紙本檔,為利初審縣市 政府掃描上傳電子檔,請以 A4 大小列印並以燕尾夾固 定,勿膠裝。
一、
二、
三、
1.
2.
3.
3
教育理念(30 字以內):
推薦 單位
(機關、
學校、
民間團體 組織、
基金會)
名 稱
推薦 理由
推薦單位 負責人
簽章 聯
絡 人
聯絡 方式
電話: 傳真:
E-mail:
初審 縣市 政府
初審意見(1,000 字以內,必填):
初審 縣市政府 推薦順序
(必填)
聯 絡 人
聯絡 方式
電話:
傳真:
E-mail:
初審 縣市政府 主管簽章
4
填表說明
一、 各縣市政府及直轄市政府推薦人數在 2 名以上者,須在「推薦順 序」欄位內註明排列優先順序,以作為複審審議時之參考,並請 務必填寫初審意見(1 頁以內)。
二、 本表格一律使用 A4 紙張,如不敷填寫時,請依格式加頁填寫,
不得超過 4 頁(不含初審意見);內文字體請設定為標楷體 14 字 型、行距-最小行高 0pt;姓名一律以正楷書寫。
三、 本表右上角請黏貼當事人最近半年內 2 吋半身光面照片 2 張(1 張實貼,1 張浮貼),背面書寫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併請提供電子 檔(JPG 格式、800K~4MB、直式 1 張)。
四、 受推薦人之資料,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五、 「個人簡介」與「退休(離職)後從事教育奉獻工作具體事蹟」
欄位部分請以第三人稱撰寫(請勿用本人、本縣、本校等字樣),
並同意授權由初審、複審機關潤飾,俾製作芳名錄。
六、 本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倘無相關資料請寫「無」。 七、 佐證資料請掃描成 pdf 檔,可上傳 10 個佐證資料,每個佐證資
料大小不超過 20mb,檔名請簡述佐證資料內容。如僅有紙本檔,
為利初審縣市政府掃描上傳電子檔案,請以 A4 大小列印,並以 燕尾夾固定,勿膠裝。
八、 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另請注意字數限制(含空格、
標點符號),避免字數太多,無法上傳檔案。
九、 推薦表、個人照、佐證與參考資料等電子檔案,請直轄市、縣(市) 政 府 統 一 上 傳 至 本 部 良 師 興 國 網 站 之 管 理 系 統 ( 網 址 : http://excellentteacher.moe.edu.tw/)。
十、 本表送出前,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檢視本表各欄位是否確 實完成填列,上傳良師興國網站內容應與紙本推薦表內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