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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暨碩士在職 專班考試入學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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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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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生規定業奉 教育部 101 年 2 月 15 日臺技(二)字第 1010023690 號函核定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109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暨碩士在職 專班考試入學招生簡章

校 址:20301 基隆市中山區復興路 336 號 學校網址:http://www.cku.edu.tw

報名專區:http://enroll.cku.edu.tw/

聯絡電話:(02)2437-2093

轉分機 208、213、216、888 招生組 轉分機 851 健康產業管理研究所 轉分機 242 幼兒保育系

傳真電話:(02)2436-7618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招生委員會 編印

(2)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109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考試入學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備註

簡章下載 即日起

1. 考生請至本校網站http://www.cku.edu.tw下載 列印。

2. 如需簡章請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辦公室(經國 樓二樓 D208 室)購買,每本新台幣 50 元整。

網路報名

109 年 04 月 01 日(三)10:00 至 109 年 04 月 28 日(二)17:00 止

網路報名網址:http://enroll.cku.edu.tw/

網路報名流程:本校網站→報名專區→請選「研 究所考試入學(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我要報 名→填寫考生資料及上傳報名資料後→點選「報 名」→檢視內容後選「下一步」→確定報名→下 載並列印報名表→備妥報名相關資料後以通訊方 式或現場報名方式繳寄。(請參閱本簡章【附錄二】)

郵寄報名資料截止日:

109 年 04 月 29 日(三)前,

郵戳為憑

請考生填妥個人報名資料、相關文件及報名費(郵 政匯票或現金),於報名收件截止日前,以限時掛 號寄送或親自繳交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

報名資料需補件者請於 4 月 30 日(四)16:00 前親自 繳交至教務處招生組,若逾期者一概不予受理。

收件者:教務處招生組

收件地址:20301 基隆市中山區復興路 336 號 收件地點:本校經國樓 2 樓教務處招生組辦公室 聯絡電話:(02)2437-2093 分機 888、208 招生組

現場報名

109 年 04 月 28 日(二)至 109 年 04 月 30 日(四)止 每日 09:00~16:00

考試日期 109 年 05 月 09 日(六)10:00 起

不另寄發准考證,請考生攜帶本人身分證正本應 試。試場位置於考前一日公告於本校網站

http://www.cku.edu.tw。

網路查詢

成績 109 年 05 月 13 日(三)10:00 前

於本校網站http://www.cku.edu.tw查詢。

成績複查 109 年 05 月 14 日(四)12:00 前

考生欲申請複查,請以傳真方式複查及來電確 認,並於 109 年 05 月 14 日(四)前郵寄正本(郵戳 為憑)。

傳真電話:02-2436-7618

連絡電話:02-2437-2093 轉 208、213、888

寄發錄取

通知 109 年 05 月 14 日(四)

以限時信函寄發。

正取生

報到日期 109 年 06 月 18 日(四)10:00 整

逾時未報到者,將取消入學資格,其缺額由備取 生依序遞補,依備取順序專電通知。

◎ 簡章重要日程及內容如有異動,以本校網站http://www.cku.edu.tw 最新公告及相關通知為準。

◎ 本校得視需要延長報名時間,並依備取順序備取至開學前一日為止。

◎ 在考試期間,如遇颱風警報發生重大天然災害時,請查詢本校網站或發佈之緊急措施消息。

◎ 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為維護大家的健康,請考生主動通報旅遊史並落實自我 健康狀況檢測,配合本校考試防疫措施,請詳閱本簡章第 9 頁第陸點應試方式之說明。

(3)

1

目錄

壹、報考資格 ... 2

貳、修業年限及先備課程 ... 3

參、招生所別、班別、名額及考試科目 ... 4

肆、報名方式: ... 6

伍、考試日期、地點及時間 ... 9

陸、應考方式 ... 9

柒、成績計算 ... 9

捌、錄取原則 ... 9

玖、成績查詢及複查辦法 ... 9

拾、寄發錄取結果通知 ... 10

拾壹、錄取生報到手續 ... 10

拾貳、注意事項 ... 10

拾參、申訴 ... 10

【附錄一】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11

【附錄二】網路報名流程 ... 12

【附錄三】面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 13

附表一報名表 ... 14

附表二相關證明表件彙整表 ... 15

附表三應屆畢業生報名切結書 ... 16

附表四國外學歷切結書 ... 17

附表五報名費收據 ... 18

附表六服務年資證明書 ... 19

附表七服務單位報考暨進修同意書 ... 20

附表八複查成績申請書 ... 21

附表九授權報到委託書 ... 22

附表十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 23

報名專用信封封面 ... 24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交通資訊 ... 25

(4)

10 1 09 9 學年 學 年度 度研 研究 究所 所碩 碩士 士班 班暨 暨碩 碩士 士在 在職 職專 專班 班考 考試 試入 入學 學招 招生 生簡 簡章 章 壹、報考資格:

一、碩士班:

(一)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應屆畢業生。

(二)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持國外學歷須檢具下列文件:

1. 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1件(含中文譯本)。

2. 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本1份。

3. 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入出境紀錄或護照影印本(含入出境日期紀錄)。

(三)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碩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1. 在學士班肄業,僅未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因故退學或休學,自規定修業年限 最後一年之始日起算已滿二年,持有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2. 修滿學士班規定修業年限,因故未能畢業,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末日起算已滿 一年,持有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3. 在大學規定修業年限六年(含實習)以上之學士班修滿四年課程,且已修畢畢業應修學 分一百二十八學分以上。

4. 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後,其為三年制者經離校二年以上;二年制或五年制者經離校 三年以上;取得專科進修(補習)學校資格證明書、專科進修學校畢業證書或專科學校 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書者,比照二年制專科學校辦理。各校並得依 實際需要,另增訂相關工作經驗、最低工作年資之規定。

5. 下列國家考試及格,持有及格證書: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等、二等、三等特種考試及格。

(2)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6. 技能檢定合格,有下列資格之一,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

(1)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三年以上。

(2)技能檢定職類以乙級為最高級別者,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 士證後,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四) 持國外或香港、澳門及大陸地區學歷規定:

1. 持國外或香港、澳門專科以上學校畢(肄)業學歷,其畢(肄)業學校經教育部列入參考 名冊或為當地國政府權責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且入學資格、修業年限及修習 課程均與我國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並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後認定為 相當國內同級同類學校修業年級者,得準依報考資格第三條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辦 理。

2. 持國外或香港、澳門學歷(力)證件、成績單或相關證明文件,應經我國駐外機構,或 行政院在香港、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驗證。

3.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九月十八日公布生效後,臺灣地 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團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外 國人、香港或澳門居民,持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畢(肄)業學歷,且符合下列各款資 格者,得準依報考資格第三條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辦理:

(1)其畢(肄)業學校經教育部列入認可名冊,且無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八條不予採 認之情形。

(2)其入學資格、修業年限及修習課程,均與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並經各 大學招生委員會審議後認定為相當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修業年級。

4. 持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畢(肄)業學歷報考者,其相關學歷證件及成績證明,應準用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四條規定辦理。

(5)

3

(五) 凡本校休學、保留入學資格及在學之研究生,不得報考本校同一系所之甄試入學招生,

如經查核屬實,取消報考資格並不予退費。

(六) 其他具入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請參閱簡章【附錄一】。

二、碩士在職專班:須符合碩士班之報考資格,並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一) 具備一年(含)以上之工作年資,工作年資可累積計算。

(二) 任職公、民營機構之在職人員:

(1)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具有報考碩士班之同等 學力資格者,須仍在職者。

(2)以專科畢業取得報考碩士班同等學力者,須仍在職者。

貳、修業年限及先備課程:

一、修業年限:

1. 碩士班之修業年限為一至四年(依照本校學則及系所相關規定)。

2. 應修習學分數依系所之修業規定,唯取得碩士學位均須通過碩士學位論文考試。

二、先備課程:報考健康產業管理研究所碩士班之考生,若未曾於大學部修讀過各至少兩學分 的「管理學」以及「經濟學」、「會計學」、「統計學」(三擇一);入學後修讀期間,必須於大 學部補修完成以上課程,但不列入研究所畢業學分計算,加修大學部相關課程須經研究所 同意。

(6)

參、招生所別、班別、名額及考試科目:

招 生 系 所 健康產業管理研究所

碩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

招 生 名 額 6 20

註1. 招生名額奉 教育部民國108年10月16日臺教技(一)字第1081508062G號函核定。

註2. 招生名額補足教育部核定招生名額為限。

考 試 項 目 及 所 佔 比

總成績(100%) = 書面審查(35%) + 面試(65%)

總成績計算取至小數點第2位,第3位四捨五入處理。

總 成 績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1. 面試成績。

2. 書面審查成績。

3. 最高學歷歷年學業平均成績。

書 面 審 查 應 繳 交 ( 驗 ) 之

請 詳 見 本 簡 章 第 6 - 8 頁

一、 報名表附表一(上傳或黏貼2吋個人脫帽半身照片1張及身分證正反面影 本)

二、 相關證明表件黏貼表附表二

1. 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

應屆畢業生請繳交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註冊章要清晰 可見)及應屆畢業生報名切結書附表三;若為外國學歷請附外國學歷 切結書附表四)。

2.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請加蓋教務處戳章):

需有學業成績總平均及名次證明(已畢業者須列有畢業學業總成績平 均成績;應屆畢業生須列有至畢業前一學期之學業總成績平均)。

三、 書面審查資料:

1. 自傳(含讀書計畫):個人學經歷等。

2. 研究計畫2,000~3,000字:報考動機及研究計畫等。

3. 特殊成就或能力證明:如職業證照或專業資格證書、發表期刊論文、

學會論文摘要、曾獲獎助學金或其他榮譽證明等。

四、 報名費:碩士班新台幣1,200元整;碩士在職專班新台幣1,800元整;同時 報考碩士班與碩士在職專班者報名費八折,共計新台幣2,400元整;畢業 校友半價;中低收入戶補助60%,低收入戶免費,符合報名費優待者請 檢附相關證明,並檢附報名費收據附表五 (請完整交回紙本收據,請勿 自行撕下)。

五、 報考碩士在職專班者,須繳交滿1年以上服務年資證明書附表六、服務單 位報考暨進修同意書附表七及專業工作成就(包含個人職務及表現、獲獎 紀錄、創作、專利、發明、表演、發表及著作等其他足資證明個人專業 工作成就之資料)。

一、 以同等學力或非相關科系畢業考入本所後,必要時應補修本所規定之科目。

二、 上課時間:以週一至週六為原則,實際上課時間,依系所排定課程時間為準。

三、 收費標準:

1. 109學年度收費標準尚待教育部核定,定案後隨繳費單通知。

2. 108學年度收費標準學雜費NT$52,036元及網路使用費NT$300元。

3. 若有電腦相關課程,加收電腦使用費NT$650元。

(7)

5

招 生 系 所 幼兒保育系

碩士班

招 生 名 額 6

註 1. 招生名額奉 教育部民國 108 年 10 月 16 日臺教技(一)字第 1081508062G 號函核定。

註 2. 招生名額補足教育部核定招生名額為限。

考 試 項 目 及 所 佔 比

總成績(100%) = 書面審查(35%) + 面試(65%)

總成績計算取至小數點第2位,第3位四捨五入處理。

總 成 績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1. 面試成績。

2. 書面審查成績。

3. 最高學歷歷年學業平均成績。

書 面 審 查 應 繳 交 ( 驗 ) 之

請 詳 見 本 簡 章 第 6 - 8 頁

一、 報名表附表一 (上傳或黏貼2吋個人脫帽半身照片1張及身分證正反面影 本)

二、 相關證明表件黏貼表附表二

1. 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

應屆畢業生請繳交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註冊章要清晰 可見)及應屆畢業生報名切結書附表三;若為外國學歷請附外國學歷 切結書附表四)。

2.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請加蓋教務處戳章):

需有學業成績總平均及名次證明(已畢業者須列有畢業學業總成績平 均成績;應屆畢業生須列有至畢業前一學期之學業總成績平均)。

三、 書面審查資料:

1. 自傳(含讀書計畫):個人學經歷等。

2. 研究計畫2,000~3,000字:報考動機及研究計畫等。

3. 特殊成就或能力證明:如職業證照或專業資格證書、發表期刊論文、

學會論文摘要、曾獲獎助學金或其他榮譽證明等。

四、 報名費:碩士班新台幣1,200元整;畢業校友半價新台幣600元;中低收 入戶補助60%新台幣480元,低收入戶免費,符合報名費優待者請檢附相 關證明,並檢附報名費收據附表五 (請完整交回紙本收據,請勿自行撕 下)。

一、 以同等學力或非相關科系畢業考入本所後,必要時應補修本所規定之科目。

二、 上課時間:以週一至週六為原則,實際上課時間,依系所排定課程時間為準。

三、 收費標準:

1. 109學年度收費標準尚待教育部核定,定案後隨繳費單通知。

2. 108學年度收費標準學雜費NT$53,423元及網路使用費NT$300元。

3. 若有電腦相關課程,加收電腦使用費NT$650元。

(8)

肆、報名方式:

請考生事先網路報名填表後,使用通訊方式或現場報名方式,繳寄報名資料 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

一、網路報名:

報名日期:109 年 4 月 1 日(星期三)10:00 至 109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二)17:00 止。

報名網址: http://enroll.cku.edu.tw/

網路報名流程:本校網站→報名專區→請選「研究所考試入學(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

我要報名→填寫考生資料及上傳報名資料後→點選「報名」→檢視內容後 選「下一步」→確定報名→下載並列印報名表→備妥報名相關資料後以通 訊方式或現場報名方式繳寄。(請參閱本簡章【附錄二】)

郵寄資料:網路報名考生最遲應在 109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前,以限時掛號逕寄至本校(郵 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報名資料請依「報名專用信封封面」之檢送報名資料 順序,並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於左上角,平放裝入大型信封內,切勿摺疊,信 封封面請實貼「報名專用信封封面」(本簡章第 24 頁)。每一信封袋以裝一人報 名表件為限。如以平信寄遞發生遺失或遲誤無法報名或表件不齊、郵資不足等因 素遭退件因而延誤報名,概由考生自行負責,所繳報名費一概不予退還,郵寄前 請務必再次核對確認。

收件地址:20301 基隆市中山區復興路 336 號

收件單位: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招生委員會 (教務處招生組)收 查詢電話:02-2437-2093 轉 208、213、216、888 招生組 備註:網路報名之相片及表件可利用下列方式上傳。

一、數位相片檔案上傳:請使用證照用電子檔。

1. 上傳照片檔案限為 jpg 或 gif 格式,照片畫素至少需 531pixels X

354pixels(高 X 寬),大小限 1MB 以內,且臉部需佔照片面積的 70%~80%。

2. 為 6 個月內、彩色、正面、半身、脫帽之清晰證件照片。

3. 照片若不合規定,視同未報名成功。

4. 一經完成上傳照片,則不得更換考生報名照片。

二、個人照、身分證正反面、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等請掃描為圖片檔,上傳格式僅 可使用 jpg /jpeg /png /gif 檔,檔案大小上限 1MB;其他文件格式為 PDF 檔。

二、現場報名:備妥報名相關資料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辦理報名。

報名日期:109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二)至 109 年 4 月 30 日(星期四)止。

報名時間:每日 9:00~16:00

報名地址:基隆市中山區復興路 336 號

報名地點:本校經國樓 2 樓教務處招生組辦公室 三、報名手續:

(一)報名表:

1. 報名表附表一:請上傳或黏貼兩吋脫帽半身照片 1 張(近 6 個月內照片,背面請註明考 生姓名)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親自簽名。兩系所報名表請依照報考系所分開填寫,

報名表亦可經由網路報名輸出。

2. 相關證明表件黏貼表附表二:依表件順序排序,並以訂書針或長尾夾固定於左上角。

(二)學歷(力)證明影本:

1. 本國大學畢業者繳交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證書)影本;應屆畢業生得繳交在學證明或

(9)

7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有註冊單位戳章)或簽署應屆畢業生報名切結書附表三;以同等 學力報考者,繳交相關證件影本。

2. 國外大學畢業者繳交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 明影本(需蓋認證戳章;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各一份及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入出境日 期紀錄一份,並簽署國外學歷切結書附表四。

(三)歷年成績單正本:(須加蓋教務單位戳章)

1.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需有學業成績總平均及名次證明);應屆畢業生繳交自入學 起至108學年度第1學期止之歷年成績單正本;符合提前畢業標準者,需由學校在歷 年成績單備註欄註明:「該生成績符合申請提前畢業標準」,並簽署切結書附表三。

2. 國外大學畢業者繳交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本一份(需蓋認 證戳章;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

3. 無歷年成績者及同等學力報名考生,其歷年成績平均概以60分計算。

(四)自傳:內容包括個人學經歷等。以A4紙張撰寫,格式自訂。

(五)研究計畫:入學後擬進行之研究方向、動機、個人學習背景、計畫概要等。以A4紙張 撰寫,格式自訂。

(六)特殊成就或能力證明:證照或專業資格證書、發表期刊論文、學會論文摘要、研討會 發表資料、獲獎紀錄、創作、專利、發明、表演、發表及著作、曾獲獎助學金或其他 榮譽證明。

(七)報考碩士在職專班者,須繳交滿1年以上服務年資證明書附表六及服務單位報考暨進修 同意書附表七等證明文件及專業工作成就(包含個人職務及表現、獲獎紀錄、創作、專 利、發明、表演、發表及著作等其他足資證明個人專業工作成就之資料)。

(八)報名費用:

1. 報考每一系所報名費碩士班為新台幣1,200元整;碩士在職專班為新台幣1,800元 整;本校畢業校友報名費半價優待;中低收入戶補助60%;低收入戶免繳,符合報 名優待身分者,需繳交相關證明文件,並檢附報名費收據附表五 (請完整交回紙本 收據,請勿自行撕下)。

報名費收費標準如下表: 單位:新台幣

報名身分 一般生 本校畢業校友 半價(檢附證明)

中低收入戶補助 60%(檢附證明)

低收入戶 (檢附證明)

碩士班 1,200 600 480 免費

碩士在職專班 1,800 900 720 免費

報考兩班者 2,400 1,200 960 免費

報考三班者 3,600 1,800 1,440 免費

※曾報考本校109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甄試入學者,本次報考碩士班可免繳,但報 考碩士在職專班者仍須繳費。

(10)

2. 請於郵局申購「郵政匯票」,匯票受款人請填寫本校校名「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並請考生於匯票右下角空白處用鉛筆簽名;現場報名者,得以現金繳納。

※郵政匯票購買說明:請至全國各郵局儲匯窗口購買郵政匯票。

購買步驟1:填寫郵政國內匯款單:

受款人: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地址:20301基隆市中山區復興路336號 電話:(02)2437-2093分機208

報名費金額(大寫):○仟○佰元整

匯款人:○○○ 地址:○○○ 電話:○○○(請寫匯款人資料) 匯款種類:請勾選「匯票」

購買步驟2:支付報名費及手續費至郵局儲匯窗口,領取郵政匯票及郵政國內匯款收 執聯後,將郵政匯票連同報名資料寄回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收執聯請考生自行留 存以利查詢。

3. 凡報名考生係屬各直轄市、臺灣省各縣市、福建省金門縣、福建省連江縣等縣(市) 政府所界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者,應於報名資格審查時,分別繳交其所 屬縣市政府審核通過由各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 件(非清寒證明),經本委員會審查通過者,本招生報名費,低收入戶方可免繳,中 低收入戶減免60%(碩士班報名費480元、碩士在職專班報名費720元),惟同時具有 校友及中低收入戶資格者擇一優待辦理。

(1)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所繳交之證明文件,須內含考生姓名、身分證統一編 號,且在報名截止日109年4月30日(星期四)前仍有效。所繳證明文件若未含考生姓 名或身分證統一編號者,應加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可茲證明之文件影本。

(2) 清寒證明不符報名費優待規定。

(九)其他繳驗證(文)件:

1. 軍事院校畢業生須再繳驗國防部(或各軍種司令部)核准之報考證明文件正本或服務期 滿證明文件影本。

2. 志願役現役軍人及現在軍事機關服務人員須再繳驗國防部(或軍種總部)核准之報考證 明文件正本。

3. 在營預官或常備兵,須繳交服務部隊出具109年9月30日(三)前即可退伍之證明文件正 本。

4. 中央警察大學畢業生,須持有內政部同意之報考證明文件正本或服務期滿證明文件影本。

四、注意事項:

(一)各項證件如有偽造、假借、不實、塗改等情事,一經查明,面試前取消面試資格,放榜 前取消錄取資格,若已入學者則撤銷學籍,不發給任何證件。如將來在本校畢業後始 發覺者,除勒令撤銷其學位證書外,並公告取消其畢業資格。

(二)應徵役男可憑報考證明向役政機關辦理延期徵集入營。

(三)身心障礙考生如需要在考場安排上給予方便,請於報名時提出申請(於報名表上說明需 求),以利安排試場,並附殘障手冊證明影本及需要提供之配套設施。

(四)應屆畢業生錄取後未能於108學年度(109年8月31日(一)前)畢業並繳交畢業證書者,撤銷 其入學資格,考生不得異議。

(11)

9

伍、考試日期、地點及時間:

一、 考試日期:民國 109 年 5 月 9 日(星期六)10:00 起,面試。

二、 考試地點: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面試試場及相關規定將於 109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17:00 前,在本校網頁公告。) 三、 考生面試時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居留證或護照或駕

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正本入場。

註1. 考試當天請考生務必提前到校,以免因塞車或其他突發狀況而延誤入場應試時間。

註2. 面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請參閱本簡章【附錄三】。

陸、應考方式:

考生面試時應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居留證或護照或駕駛執 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正本入場應試,如未攜帶規定之有效證件者,如經監試人員查核並確認 係考生本人無誤者,先准予應試;惟至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仍未送達試場、考區試務辦 公室者,扣減該面試成績 5 分。

註: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為維護大家的健康,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辦理招 生考試防疫措施指引參考原則」,請考生主動通報旅遊史,在考試當日前 14 天內,有二級 以上流行地區旅遊史,應主動通報。若為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者,請配合留在家中,不得參 加考試,且不予退費;若為自主健康管理者,則應至隔離考場並全程配戴口罩應試。

柒、成績計算:

一、成績計算依各系所規定。

二、考生總成績相同時,參酌順序為(1)面試、(2)書面資料審查、(3)最高學歷歷年學業平均成 績;考生如有任一成績為零分者,均不予錄取。

捌、錄取原則:

一、由招生委員會依總成績,議定各所錄取最低標準,達該所之錄取最低標準以上者按總分 高低排序,先錄取正取生至額滿止,其餘為備取生。如正取生報到後有缺額時,由備取 生依序遞補。考生成績若有一項零分或缺考者,總分雖達最低錄取標準亦不予錄取。

二、正取生報到後,如遇缺額,依備取順序專電通知,並備取至開學前一日為止。

三、總成績相同處理原則:如有二人以上總分相同時,以同分參酌順序排定名次,如參酌項 目成績仍相同致錄取人數超出名額時,則均予錄取。

玖、成績查詢及複查辦法:

一、 網路查詢成績於109年5月13日(星期三)10:00起,在本校網站查詢 http://www.cku.edu.tw/。 二、 考生如對成績有疑義時,應於成績複查截止日109年5月14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將複查

成績申請書附表八先行以傳真方式傳真至本會且來電確認,並將申請書原稿、成績單影 本(請考生於網頁自行列印)及複查費用50元(以郵政匯票方式繳交,受款人請寫「經國管 理暨健康學院」),以限時掛號寄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 註明「複查研究所考試成績」,本會於收到考生申請信件後予以回覆。

傳真電話:(02)2436-7618或(02)2437-6243

連絡電話:(02)2437-2093轉分機208、213、216、888招生組 收件地點:教務處招生組 (20301基隆市中山區復興路336號)

三、複查次數以一次為限,且不得申請調閱、攝影、照相及影印相關成績資料。

四、已錄取者,經複查發現其總成績低於錄取最低標準時,取消其錄取資格,該生不得異議。

(12)

拾、寄發錄取結果通知:

一、 本會於109年5月14日(星期四)以限時信函郵寄應試結果通知單(含正取生報到通知),考生 應自行注意本校放榜訊息,錄取生如逾期未報到者,不得以未接獲結果通知單或報到通 知要求保留錄取資格。

二、 最低錄取標準及其他相關規定,以本校招生委員會之決議為準。成績單請自行妥善保 存,遺失不得申請補發或任何證明。

拾壹、錄取生報到手續:

一、 正取生應於109年6月18日(星期四)10:00整,至本校經國樓地下一樓禮堂辦理報到手續並 繳交相關證件及資料。逾時或未報到者即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且逕行以備取生依序 遞補,考生不得異議。

二、 錄取生若為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應於報到時繳交切結書並於切結書期限內 補繳,如有特殊原因須延遲繳交者,須於報到時正式以書面方式填具切結書說明原因並 向本校申請延期核准;逾期未繳者,註銷其入學資格,考生不得有異議。

三、 錄取生因公務或重病不能親自來校報到者,可委託他人辦理報到,但需備齊委託人及被 委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授權報到委託書附表九(務請帶身分證件正本繳驗)。

四、 錄取生如因故欲放棄錄取資格,應填妥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附表十,檢附錄取通 知書於民國109年6月18日(星期四)10:00前先傳真至本會且來電告知註冊組,並以限時掛 號方式郵寄至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招生委員會(教務處註冊組收)。

傳真電話:(02)2437-6243,聯絡電話:(02)2437-2093分機202註冊組。

拾貳、注意事項:

一、 經錄取新生,應依照本校規定日程辦理報到及註冊手續並繳納各項費用。註冊入學後申 請休學或退學者,其退費標準依照教育部之規定辦理。

二、 志願役現役軍人如以非軍人身分報考並經錄取者,一經查覺,即註銷其入學資格。

三、

公費生及有實習或服務規定者(如師範院校公費生、軍警院校生、現役軍人、警察等),

其報考及就讀本校研究所,應由考生自行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四、 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為維護大家的健康,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辦理招 生考試防疫措施指引參考原則」,請考生主動通報旅遊史,在考試當日前14天內,有二 級以上流行地區旅遊史,應主動通報。若為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者,請配合留在家中,

不得參加考試,且不予退費;若為自主健康管理者,則應至隔離考場並全程配戴口罩應 試。

拾參、申訴:

一、申請人若對招生過程有所質疑或遇違反性別平等原則之事,得備妥相關資料於放榜一週 內敘明具體事由,並檢具佐證資料,且以書面方式逕向本會提出申訴申請書,逾期恕不 受理。

二、經本會議審議後,再以書面資料將審議結果函覆申訴考生及相關單位。

(13)

11

【附錄一】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民國 106 年 6 月 2 日教育部臺教高通字第 1060073088B 號令修正發布 (請詳閱教育部法規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一條:本標準依大學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 試:略。

第三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二年制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略。

第四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轉學考試,轉入二 年級或三年級:略。

第五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碩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一、在學士班肄業,僅未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因故退學或休學,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之始日起算已滿二年,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二、修滿學士班規定修業年限,因故未能畢業,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末日起算已滿一年,持 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三、在大學規定修業年限六年(包括實習)以上之學士班修滿四年課程,且已修畢畢業應修學分一 百二十八學分以上。

四、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後,其為三年制者經離校二年以上;二年制或五年制者經離校三年以上;

取得專科進修(補習)學校資格證明書、專科進修學校畢業證書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 通過證書者,比照二年制專科學校辦理。各校並得依實際需要,另增訂相關工作經驗、最低工 作年資之規定。

五、下列國家考試及格,持有及格證書: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等、二等、三等特種考試及格。

(二)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六、技能檢定合格,有下列資格之一,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

(一)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三年以上。

(二) 技能檢定職類以乙級為最高級別者,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後,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第六條:曾於大學校院擔任專業技術人員、於專科學校或高級中等學校擔任專業及技術教師,經大學校 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得以同等學力報考第二條、第三條及前條所定新生入學考試。

第七條:大學經教育部核可後,就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經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得 准其以同等學力報考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五條所定新生入學考試。

第八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博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略。

第九條:持國外或香港、澳門高級中等學校學歷規定:略(請參閱教育部法規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十條:軍警校院學歷,依教育部核准比敘之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標準所定年數起迄計算方式,除下列情形者外,自規定起算日,計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 截止日為止:

一、離校或休學年數之計算:自歷年成績單、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所載最 後修滿學期之末日,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二、專業訓練及從事相關工作年數之計算:以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之證明上所載開始日期,

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第十二條: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14)

【附錄二】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網路報名流程

進入本校網頁 http://www.cku.edu.tw/

點選「報名專區」

點選入學管道並填寫資料

選取入學管道,點選「我要報名」,

進入報名頁面填寫考生資料

上傳報名資料

上傳考生報名資料後,檢查報名資料是否 正確,檢查完畢後點選「下一步」以及

「確定報名」

列印報名表並簽章

完成後自動下載Excel檔,開啟檔案並列印 報名表

※若無法下載,請登入考生專區,輸入身分證編號 及0+出生年月日共七碼。

郵寄報名資料

備妥報名相關表件及郵政匯票以限時掛號 方式郵寄並於收件截止日109年4月29日(星

期三)前寄至本校

(以郵戳為憑)

收件者: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招生委員會(教務處 招生組)收

地址:20301基隆市中山區復興路336號

電話:(02)2437-2093分機888.208.213.216招生組

完成報名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網路報名流程

(15)

13

【附錄三】

面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一、 面試時考生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居留證或護照或駕駛執照或全 民健康保險卡)正本入場應試,如未攜帶規定之有效證件者,如經監試人員查核並確認係考 生本人無誤者,先准予應試;惟至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仍未送達者,扣減該項總成績 5 分。

二、 考生應準時進入試場,經唱名後遲到者,面試開始後遲到 3 分鐘內進入者,扣該項總成績 5 分,超過 5 分鐘,該項總成績以零分計。

三、 手機、呼叫器等電子通訊器材應關機並裝入個人行李袋放置於等待區自行保管。若未關 機,一經查獲,扣面試總成績 5 分。若隨身攜帶一經查獲,取消應考資格。

四、 考生面試完畢出場後,不得在試場附近逗留或高聲喧嘩、宣讀答案或以其他方法指示場內 考生作答,經勸止不聽者,該項不予計分。

五、 考生不得在面試試場內(含等待區)抽煙、擾亂試場秩序及影響他人作答,違者初次警告,

如勸告不理,則勒令出場,該項不予計分,拒不出場者,取消其面試資格。

六、 考生不得有傳遞、夾帶、交換試題情事,違者取消其面試資格。

七、 考生不得威脅其他考生共同作弊,或有威脅監試人員之言行,違者取消其面試及錄取資格。

八、 考生不得請人頂替或假造證件進入試場應試,違者取消其面試及錄取資格,其有關人員送 請有關機關處理。

九、 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為維護大家的健康,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辦理招生 考試防疫措施指引參考原則」,請考生主動通報旅遊史,在考試當日前 14 天內,有二級以 上流行地區旅遊史,應主動通報。若為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者,請配合留在家中,不得參 加考試,且不予退費;若為自主健康管理者,則應至隔離考場並全程配戴口罩應試。

十、 考生如有本辦法未列之其他舞弊或意圖不軌之行為或發生特殊事故時,得由監試或試務人 員予以登記,提請本校招生委員會依其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理。

注意事項:考生對於疑似違反本試場規則之行為擬進一步說明者,得於面試時間結束後三十分 鐘內逕向考區主任申訴說明,逾期不予受理。

(16)

附表一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109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考試入學報名表

(本表請考生親自以正楷填寫,如有塗改請於塗改處加蓋印章)

姓名 應試號碼 (本欄由招生委員會填寫)

兩吋照片黏貼處 (請實貼) 限近 6 個月內正面

半身脫帽照片 身分證統一

編號 性別 □男;□女

出生年月日 民國 年 月 日

住家電話 聯絡手機

報考所班別

□健康產業管理研究所碩士班

□健康產業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幼兒保育系碩士班

通訊地址 □□□□□ 縣/市 市/區/鄉/鎮 村/里 鄰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E-mail

緊急聯絡人 關係 聯絡人手機

學歷(力)

□應屆畢業生

民國 年 月 大學(學院) 系(科)畢業

□非應屆畢業生

□同等學力 符合本簡章第 2 頁報考資格第(三)項同等學力第 款資格

現職公司 工作單位

與職稱 工作總年資

工作經歷

(1) 民國 年 月 日起至民國 年 月 日止 (2) 民國 年 月 日起至民國 年 月 日止 (3) 民國 年 月 日起至民國 年 月 日止

簽認

1. 本人同意本會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並已詳閱了解招生簡章規定,若違反招生簡章各項規定,

本人願接受本會處置,絕無異議。

2. 本表所填各項資料及檢附文件均經本人詳實核對無誤,嗣候若有資格不符者,本人願接受本會處置,

絕無異議。

申請考生親自簽章: 民國 109 年 月 日

身分證件正面影本黏貼欄 (請實貼)

身分證件反面影本黏貼欄 (請實貼)

承 辦 人 填 寫 收費金額 □現金;□匯票,新台幣 元 資格 □符合;□不符合

(17)

15

附表二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109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考試入學 相關證明表件彙整表

考生姓名 報考系所 應試號碼

(本欄由招生委員會填寫)

註:報名之各項證明資料請影印縮小(以A4規格繳送),各項證明文件請參閱本簡章第4-8頁 一、請依下列順序排序,並以長尾夾或訂書針固定於左上角

二、檢附之表件請於□打勾

1. □報名表附表一:請於表件上黏貼考生本人兩吋脫帽半身正面相片 2 張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2. □相關證明表件彙整表附表二。

3. 學歷(力)證件:

(1) □畢業證書影本或同等學歷(力)證書影本。

(2) □應屆畢業生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及報名切結書附表三。

(3) □國外學歷(力)證書影本(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及學歷切結書附表四。

4.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含學業成績總平均及名次證明,須蓋教務單位戳章。

5. 同等學力證明文件:

(1) □畢業證書影本及持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正本。

(2)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等、二等、三等特種考試及格證書。

(3)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證書。

(4) □甲級技術士證書正反面影本及取得證書後,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之證明文件正本。

(5) □乙級技術士證書正反面影本及取得證書後,從事相關工作五年以上之證明文件正本。

6. □書面審查資料:自傳(含讀書計畫)、研究計畫、特殊成就或能力證明…等。

7. □報名費及收據附表五:請繳交郵政匯票或現場繳交現金,收款者: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郵政匯票正本裝訂處:匯票申購說明請詳閱本簡章第 8 頁,請考生於匯票右下角空白處簽名。

(請用訂書針釘於本校左下角固定,請勿使用膠水及雙面膠黏貼)

報名費收費標準如下: 單位:新台幣

報名身分 一般生 本校畢業校友 半價 (請檢附證明)

中低收入戶補助60%

(請檢附證明,清寒證 明不予採用)

低收入戶全免 (請檢附證明,清寒

證明不予採用)

碩士班 1,200 600 480 免費

碩士在職專班 1,800 900 720 免費

報考兩班者 2,400 1,200 960 免費

報考三班者 3,600 1,800 1,440 免費

8. □報考碩士在職專班者,須繳交滿 1 年以上服務年資證明書附表六、服務單位報考暨進修同 意書附表七及專業工作成就。

9. □其他相關證件: 。

(18)

附表三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109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考試入學 應屆畢業生報名切結書

本人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確實為 學校,□四技;□二技;□其他學制 系之應屆畢(結)業生,若錄取報到時無法繳交畢業證書正本或符 合同等學力報名資格之原學校修業證明書及歷年成績單正本,願依 貴會規定喪失 錄取資格,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本人絕無異議。

此致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招生委員會

立 切 結 書 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 絡 手 機:

請浮貼在學證明正本,需蓋教務單位戳章 (請將證明用訂書針釘於左上角)

中 華 民 國 1 0 9 年 月 日

(19)

17

附表四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109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考試入學 國外學歷切結書

本人姓名 所持國外學歷證件 學校取得

□學士學位證書;□碩士學位證書,確為教育部認可,經駐外單位驗證屬實,並 保證於錄取報到時,繳交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加蓋認證戳章)、歷 年成績單正本(加蓋認證戳章)、畢業學校開具之國外學歷修業起迄期間及內政部入 出境管理局出具之入出境日期紀錄,若未如期繳交或經查證不符合貴校報考資 格,本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如有偽造、變造、冒用、不實等情事,一經查獲願 負法律責任,絕無異議。

此致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招生委員會

報考系所班別:

□健康產業管理研究所碩士班

□健康產業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幼兒保育系碩士班

立 書 人:

【簽章】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聯 絡 手 機:

學校所在國及州別:

中 華 民 國 1 0 9 年 月 日

(20)

附表五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109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

報名費收據

(本會存查聯)

茲 證 明 考 生 本 人 姓 名 , 應 試 號 碼 , 畢 業 學 校 ,已完成報名程序,並繳交報名費新台幣 元整。

報名費收費標準如下: 單位:新台幣 報名身分 一般生 本校畢業校友半價

(檢附證明)

中低收入戶補助60%

(檢附證明)

低收入戶全免 (檢附證明)

碩士班 1,200 600 480 免費

碩士在職專班 1,800 900 720 免費

報考兩班者 2,400 1,200 960 免費

報考三班者 3,600 1,800 1,440 免費

收 款 人: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109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109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

報考證明及報名費收據

(學生收執聯)

茲 證 明 考 生 本 人 姓 名 , 應 試 號 碼 , 畢 業 學 校 ,已完成報名程序,並繳交報名費新台幣 元整。

報名費收費標準如下: 單位:新台幣 報名身分 一般生 本校畢業校友半價

(檢附證明)

中低收入戶補助60%

(檢附證明)

低收入戶全免 (檢附證明)

碩士班 1,200 600 480 免費

碩士在職專班 1,800 900 720 免費

報考兩班者 2,400 1,200 960 免費

報考三班者 3,600 1,800 1,440 免費

收 款 人: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109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

(21)

19

附表六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109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考試入學 服務年資證明書

姓名 身分證

統一編號

應試號碼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國 年 月 日

服務公司 工作單位

與職稱 工作內容

任職起訖時間

自民國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服務年資共計:民國 年 月 日

註 年資核算至 109 年 8 月 31 日

本單位(公司)保證本表各欄所填均屬事實,若有不實,願負一切法律責任,絕無異議。

機構名稱:

電 話:

負 責 人:

機構地址:

機構登記或立案字號:

(政府機關或公營機構免填)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請加蓋關防或機關印信)

【本表僅供參考,考生可用公司、機關之自製表格】

(22)

附表七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109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考試入學 服務單位報考暨進修同意書

姓名 性別

生日 民國 年 月 日

服務公司 工作單位

與職稱

服務 年資

自民國 年 月起 至今仍在職。

報考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健康產業管理研究所碩士班

□健康產業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幼兒保育系碩士班 備註

此 致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招生委員會 機構名稱:

電 話:

負 責 人:

機構地址:

機構登記或立案字號:

(政府機關或公營機構免填)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請加蓋關防或機關印信)

(23)

21

附表八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109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考試入學 複查成績申請書

應試號碼 考生姓名 聯絡手機

報考系所班別

□健康產業管理研究所碩士班

□健康產業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幼兒保育系碩士班

複查科目

□書面審查成績 分

□面試成績 分

考生簽章:

申請日期:民國 109 年 月 日

複查後成績

書面審查成績:□不更正;□更正為 分 面試成績:□不更正;□更正為 分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招生委員會:

註 1:「複查後成績」無需填寫。

註 2:考生如對成績有疑議時,應於複查截止日民國 109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中午 12:00 前將 複查成績申請書附表八,連同成績單影本(請自行於網頁列印)先行以傳真方式提出申請 並以電話確認,請將申請書原稿、成績單影本及複查費用 50 元(以郵政匯票方式繳交,

受款人請寫「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以限時掛號寄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並註明「複查研究所考試成績」,所有符合規定手續申請複查考生均予分 別答覆。

傳真:(02)2436-7618

電話:(02)2437-2093 分機 888、208、213、216 招生組 地址:20301 基隆市中山區復興路 336 號(教務處招生組收)

(24)

附表九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109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考試入學 授權報到委託書

錄取生姓名 ,錄取

學號 因 原因,無法如期親自前往辦理錄取報到作 業,特委請 (姓名),關係 代為辦理報到相關作業。若因此 遭致權益受損,本人(委託人)願負一切責任。(請攜帶委託人與受委託人身分證正 本以備查驗)

此致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招生委員會

委 託 人 簽 章:

委 託 人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委 託 人 聯 絡 手 機:

受 委 託 人 簽 章:

受委託人身分證統一編號:

受 委 託 人 聯 絡 手 機:

中 華 民 國 1 0 9 年 月 日

□健康產業管理研究所碩士班

□健康產業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幼兒保育系碩士班

(25)

23

附表十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109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考試入學 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學生 本人經由 109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考試

,現因故自願放棄錄取資格,絕無異議,特此聲明。

此致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招生委員會

錄 取 生 簽 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 絡 手 機:

中 華 民 國 1 0 9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 錄取生欲放棄錄取資格,請填妥本聲明書及簽章,檢附錄取通知書於民國 109 年 6 月 18 日(星 期四)10:00 前先傳真至本會且來電告知註冊組,並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招生委員會(教務處註冊組收),傳真電話:(02)2437-6243,聯絡電話:(02)2437-2093 分機 202 註冊組。

 聲明放棄錄取資格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考生慎重考慮。

入學錄取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健康產業管理研究所碩士班

□健康產業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幼兒保育系碩士班

(26)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109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考試入學 報名專用信封封面

20301 基 隆 市 中 山 區 復 興 路 336

號 經

國 管 理 暨 健 康 學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 教 務 處 招 生 組

) 收

檢送 報 名 資料

: 請 依 序 勾 選 並 裝 入 信 封 內, 每 一 封 以 一 份 報 名 表 為 準, 請 以 限 時 掛 號 郵 寄

, 如 以 平 信 寄 遞 發 生 遺 失 或 遲 誤 等 因 素 無 法 報 名

, 概 由 考 生 自 行 負 責

□ 報 名 表

□ 報 名 費 及 收 據 ( 郵 政 匯 票 或 現 場 繳 交 現 金 )

□ 學 歷 ( 力 ) 證 明 影 本

□ 最 高 學 歷 歷 年 成 績 單 正 本 ( 需 蓋 教 務 單 位 戳 章 )

□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 自 傳 ( 含 讀 書 計 畫 )

、 研 究 計 畫

、 其 他 等 )

□ 服 務 年 資 證 明 書 ( 須 滿 一 年 以 上 ) 及 服 務 單 位 報 考 暨 進 修 同 意 書

□ 其 他 證 明 文 件

: 郵票黏貼處

報 考 所 別

□ 健 康 產 業 管 理 研 究 所

□ 幼 兒 保 育 系 報 考 班 別

□ 碩 士 班

□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報 考 人

: 聯 絡 手 機

: 通 訊 地 址

(27)

25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交通資訊 校址:基隆市中山區復興路 336 號。

電話:(02)2429-3047

一、基隆火車站、市區至本校:

(一)市區公車:單次費用 15 元,車程約 15 分鐘。

搭乘基隆市公車 302 線中山高中或 305 線濱海大道至本校 (參考基隆市 302 線公車路線圖;公車動態)。

搭乘處(示意圖)→基隆公車總站(基隆火車站舊站前)

(二)計程車共乘(叫客):單次費用為 30 元,車程約 7 分鐘。

基隆共乘制環保文化,計程車四人滿座即開車至本校。

搭乘處(示意圖)→基隆公車總站旁陽明海洋文化藝術館前

二、台鐵火車:台鐵火車時刻列車查詢系統

搭乘西部幹線至「基隆站」下車後(台北站至基隆站約 35 分鐘可抵達),可轉搭基隆市公車 302 線中 山高中至經國學院。

三、公路客運:(參考公路客運搭乘資訊)

搭乘公路客運或至台北車站搭乘國光客運約 30 分鐘抵達基隆市區後,轉搭基隆市公車 302 線中山高 中至經國學院。

雙北市至基隆車站相關客運路線:

基隆客運 【1070】板橋→基隆 基隆客運 【1032】板橋→基隆 福和客運 【1550】台北→基隆 福和客運 【1551】新店→基隆

(28)

福和客運 【1800】中崙→基隆 國光客運 【1801】國立護院→石牌→基隆

國光客運 【1813】台北→基隆 汎航客運 【2002】台北長庚→基隆長庚(經基隆車站) 大都會客運 【2088】台北市政府轉運站→基隆八斗子(經基隆廟口)

基隆客運 【9006】國立科教館(士林)→基隆

新北客運 【1191】中崙→台五線(經松山、南港、汐止)→基隆 新北客運 【1802】三重(經松山機場)→基隆

基隆客運 【862】淡水(經三芝、金山、萬里)→基隆 基隆客運 【790】金山(經金山、萬里、大武崙)→基隆 基隆客運 【788】金瓜石(經九份、瑞芳、深澳坑)→基隆 四、自行開車:

中山高速公路北上接北二高基隆,經和平隧道下德安路出口右轉,直行至復興路左轉,即達本校。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錄取名單於 111 年 6 月 9 日(星期四)14:00 公告於本校網站(網址 https://rc.nkut.edu.tw/)

十、成績複查:請於 107 年 7 月 17 日 (星期二) 09:00-11:00 止,持新式國民身分證、准考證及成績複查 申請表 (如附件 8)親自向本校學務處申請複查,複查手續費 100

十、成績複查:請於 109 年 6 月 16 日 (星期二) 09:00-11:00 止,持新式國民身分證、准考證及成績複查 申請表 (如附件 8)親自向本校申請複查,複查手續費 100

第2次招考成績複查 108年8月14日(星期三)16時至16時30分。如報名人 數過多,致延後考試期程,而延後放榜時將於放榜公

及清華大學電機系/光電所 博士/碩士班助教群 蔡瑋哲,蘇士祺,劉子齊,林彥州 碩士班. 張宸寧,葉明學,王思婷,廖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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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請於109年4月18日(星期六)攜帶甄試通知單、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學

拾壹、正取人員應於109年4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00至校總務處報到,進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