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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婦女友善職場,提升婦女勞動參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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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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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雄市政府 105-106 年婦女福利與權益年度施政計畫 高雄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第 3 屆第 4 次委員會議 105 年 9 月 13 日通過. 壹、施政重點 高雄市政府 104-107 年度中程施政計畫,以達成「最愛生活在高雄」的施 政目標,結合市府各局處之專業與力量,建構高雄成為「國際、生態、經 濟、創意、宜居、安全」的幸福宜居城市,實現「山海永續、幸福高雄」 的願景。配合市長施政理念,各機關年度業務發展需要與核定預算額度, 衡酌本市當前實況與市民需求,持續上年度施政成效,編訂 105-106 年度 婦女福利施政計畫,其重點及主要目標如下: 貳、施政目標與內涵 一、 婦女就業安全 (一) 基本原則: 提升婦女勞動參與率、建立女性經濟自主的勞動政策:協助消除 婦女就業障礙,提供婦女就業、創業對資訊、諮詢及相關服務, 培力提升婦女職能,並關注原住民、新住民婦女及弱勢青少女之 就業困境,提供多元協助管道。 (二) 辦理單位:勞工局、教育局、社會局、民政局、原民會、經發局 (三) 施政目標與內涵: 1. 建構婦女友善職場,提升婦女勞動參與率。 (1) 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就業服務法,消除婦女職場就業障 礙,營造友善、尊重性別平權就業環境。 (2) 鼓勵企業提供托兒、哺乳設施,及夜間工作安全。 (3) 落實職場性騷擾防治。 2. 協助婦女就業輔導 (1) 結合民間團體提供原住民、新住民婦女就業諮詢輔導服務, 解決其取得就業資源、資訊不易的問題。 (2) 建構企業、民間團體及政府部門合作聯繫網絡,提供相關 1.

(2) 資源,以開創婦女就業機會 (3) 鼓勵民間推動成立女性勞動合作社、企業僱用部份工時婦 女,並提升其權益保障,以開發婦女工作機會。 (4) 結合或補助民間團體辦理婦女職業興趣探索調查及潛能開 發,引導建立正向的職涯觀念。 (5) 規劃適合婦女的訓練職類,考慮城鄉近便性,並協助輔導 考證照 (6) 運用就業促進相關措施,結合個案管理機制,鼓勵雇主僱 用弱勢婦女。 (7) 辦理婦女就業促進宣導及提供輔導措施,協助婦女順利職 場就業。 3. 建立多元管道,輔導女性創業,以促進女性創業能力之延伸與 發展 (1) 針對女性之微型創業需求提供創業諮詢輔導。 (2) 辦理女性創業職訓班。 4. 推動彈性工時制度,反應女性勞動參與之特性,推廣平衡家庭 與工作之觀念及規劃相關措施。 5. 強化家庭支援體系,提昇女性勞動參與之人力資本 (1) 提供特定對象婦女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或福利支援。 (2) 針對就業婦女需求,輔導國小、社區社團辦理兒童課後照 顧服務。 (3) 辦理適合婦女訓練課程及活動,提昇女性勞動參與之人力 資本。 (4) 輔導雇主依性平法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以保障女性勞 工就業權益。 6. 強化婦女勞動力投資,提升婦女人力資源與勞動素質 (1) 辦理婦女職前進修教育之機會及在職進修訓練。 2.

(3) (2) 蒐集高雄及國內外婦女勞動趨勢及職場安全之相關資訊, 提供制訂婦女政策之參據。 7. 青少女就業輔導 (1) 辦理青少女職業探索及潛能開發,引導建立正向的職涯觀 念。 (2) 規劃適合青少女的訓練職類,並協助取得證照。 (3) 於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辦理弱勢青少女就業 諮詢與服務,透過個案管理機制,提供完整之青少女就業 相關服務。 (4) 利用就業促進相關措施,鼓勵雇主僱用弱勢少女。 (5) 推動辦理 15-24 歲青少女及中等學校畢業不擬繼續升學者 參加職業訓練及就業輔導。 8. 少數族群女性職業扶助服務 (1) 以多元文化觀點,提供原住民及新住民女性職業訓練,並 協助輔導取得證照。 (2) 以個案管理模式,結合民間團體提供原住民及新住民女性 就業服務。 (3) 促進職場上相關法令,提昇原住民及新住民婦女專業技能, 增進其就業機會。 (4) 提高部落經濟發展,增加婦女就業機會。 二、 婦女人身安全 (一) 基本原則: 國家應訂定並落實政策,使婦女免於恐懼,避免遭受性侵害、性 騷擾、家庭暴力及其他社會暴力與生活威脅,以保障婦女人身安 全,並建構友善生活空間。 (二) 辦理單位:警察局、社會局、衛生局、教育局、民政局、新聞局、 原民會、勞工局、工務局、交通局、都發局 3.

(4) (三) 施政目標與內涵: 1. 落實並深化婦女人身安全保障政策 (1) 加強推展性侵害、家庭暴力、性騷擾及兒少年性剝削防治 宣導工作,並建立社區防治體系。 (2) 落實執行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及性侵害加害人治療制 度。 (3) 持續辦理性侵害、家庭暴力、性騷擾防治及兒童少年性剝 削防制網絡相關人員專業訓練,增進性別敏感度,以提升 婦女人身安全之服務品質。 2. 針對不同的女性處境、年齡及社會地位,制定並發展不同婦女 人身安全政策 (1) 強化保護案件責任通報制度。 (2) 加強家庭暴力目睹兒童輔導。 (3) 建構多元文化觀點之人身安全保護措施。 (4) 強化外勞性侵害案件通報聯繫分工機制以保障女性外勞工 作權益及人身安全。 (5) 預防治安顧慮人口再犯,保障婦幼安全。 3. 落實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及人口販賣查緝 (1) 落實執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被害人保護救援,並依兒童少 年之人權及健全發展需求,提供適當之教育輔導措施,以 利回歸正常社會體系。 (2) 積極查緝人口販賣,提供被害人保護服務。 4. 提升公共場所、供公眾使用場所之安全設備設計,加強執行上 述公共空間之巡邏(查),以減少犯罪機會,保障婦女人身安 全。 (1) 檢視營業場所建築物與公共空間之安全設備設計,推動情 境犯罪預防,降低暴力犯罪之婦女被害率,提昇婦女安全 4.

(5) 感。 (2) 提供婦女安全生活空間之資訊,加強治安死角巡守,維護 婦女安全。 (3) 加強不實廣告查處,提醒婦女注意相關陷阱。 (4) 加強車站、捷運站、停車場及大眾交通系統安全服務暨計 程車安全與管理工作,以維護婦女安全。 5. 嚴格監督並防止警政、醫療、教育、社政等單位以作為或不作 為方式,將問訊、診療資料或現場畫面外洩,造成性侵害、性 騷擾案件之女性被害人遭受二度傷害。 落實監督並取締媒體報導性侵害、性騒擾案件,不得揭露被害 人身分資訊。 6. 建構一個友善婦女生活之幸福城市空間 (1) 城市建設及規劃應納入性別意識與人身安全規劃並定期檢 視。 (2) 透過民間團體及社會參與小組,檢視生活空間之安全性。 三、 婦女健康維護 (一) 基本原則: 建構具性別意識的健康政策:1.了解並回應女性的健康處境與需求 2.加強身、心、靈、社會之整體性的預防保健服務;3.加強醫事人 員的性別意識教育。 (二) 辦理單位:衛生局、教育局、新聞局、警察局、勞工局、原民會 (三) 施政目標與內涵: 1. 制定具性別意識之健康政策,建立有性別意識的醫學倫理與醫 學教育 (1) 建立性別意識與友善就醫概念之醫療相關政策與鼓勵措 施。 (2) 辦理醫師及醫事人員相關在職教育,提高性別敏感度。 5.

(6) 2. 強化性教育,避免性病、非自主及非預期懷孕,進而提昇身體 及性自主權 (1) 結合教育、新聞單位及民間資源,積極辦理性病及愛滋防治 宣導(包含一般婦女、外籍配偶、性工作者、青少女等族群), 強化女性自我保護能力。 (2) 透過教育提升身體及性自主權之概念。 (3) 針對非預期及非自主懷孕之婦女提供相關協助措施。 3. 落實對婦女友善的醫療環境,並充分尊重女性的就醫權益及其 自主性 (1) 建立並提供親善及安全之就醫環境及服務模式並建構評鑑 機制。 (2) 適時檢討受性侵害及家庭暴力傷害婦女之緊急醫療處置作 業及處理流程。 (3) 健全受性侵害及家庭暴力傷害婦女之醫療處置、心理支持與 健康諮詢、轉介服務網絡。 4. 身心健康評估與促進 (1) 鼓勵營造母嬰親善的環境及措施。 (2) 提供更年期多元化保健服務(如建立更年期婦女保健諮詢管 道、早期監測機制及保健模式、推動辦理更年期婦女成長團 體,建立社會支持環境)。 (3) 結合社區及民間資源,推展均衡飲食、健康飲食、食品衛生 安全、體重控制、健康體位、體能運動及心理健康促進等攸 關婦女健康議題之宣導計畫,提升婦女之自我健康管理觀 念。 (4) 提供新住民、原住民醫療保健服務並協助轉介相關資源,以 促進其身、心、靈及社會之整體健康。 (5) 鼓勵進行具『性別與健康』相關研究或針對原住民及多元族 6.

(7) 群的健康促進。 (6) 辦理婦女職場安全健康相關教育宣導保障女性勞工安全及 健康。 5. 肯定女性對促進及維護健康之貢獻,對家庭及職場的女性照顧 者提供充分資源 (1) 設置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並整合衛生所資源,提供婦女適當 之心理諮詢與轉介服務。 (2) 建立長期照護服務網絡,成立「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供 「單一窗口」之服務模式 (3) 提供家庭女性照顧者充分資源。 四、 婦女福利促進 (一) 基本原則: 降低婦女照顧負擔、協助婦女自主自立:從「福利」和「支持」等 同並置的觀點,規劃婦女福利政策。正視女性需求,培力女性並提 昇單親、弱勢、原住民及新住民婦女的各項福祉。 (二) 辦理單位:社會局、教育局、衛生局、勞工局、原民會、都發局、 民政局、文化局、法制局、新聞局 (三) 施政目標與內涵: 1. 結合促進婦女充分就業政策,健全 0-12 歲托育政策,落實普及照 顧福利政策。 (1) 推動社區保母支持系統,加強嬰幼兒之照顧服務。 (2) 推動社區家庭 0-6 歲幼兒友善評價、普及社區化的托育照顧服 務。 (3) 辦理弱勢家庭兒童學前教育需求與措施。 (4) 積極推動社區國小學童課後照顧支援系統,以充分提供或補足 各類家庭兒童課後及夜間照顧之需求。 (5) 輔導社區社團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提供婦女臨時托育服 7.

(8) 務。 (6) 分階段逐步推動社區長期照護及居家服務支援系統,解決婦女 照顧困境,並落實弱勢福利人口群之就地照顧服務。 (7) 充實社區化照護措施,提升照護服務品質,全面推展暫托(喘 息)服務,提供家屬喘息機會。 (8) 推動社區保姆、照顧服務員等女性有酬勞動之職業訓練,以促 進婦女就業。 (9) 促進部落托育互助措施。 2. 提供各類弱勢婦女脫貧、照顧、住宅、生活等福利措施。 (1) 推動並落實社區弱勢及特殊境遇婦女住宅補貼 (2) 推動女性單親家庭福利措施,協助減少家庭負擔,增強其能 量。 (3) 加強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自治條例所定措施,以協助特殊境 遇婦女自立自強並改善生活環境。 (4) 提供推動中高齡婦女之各項福利服務,並建立完整的支持網絡, 以提升其生理、心理、和社會適應之生活能力。 (5) 針對家庭功能不彰、行為偏差、中輟之虞或未預期懷孕之少女, 啟動三級輔導機制及加強家庭訪問,建立跨局處合作模式。 (6) 連結區公所、社區及社團資源,辦理原住民及新住民生活輔導、 支持性服務及服務據點。 3. 建構女性社會福利安全網 (1) 提供社會福利資源宣導的普遍性及可近性功能,以確保最需要 扶助之貧困婦女享有政府的福利照顧措施。 (2) 宣導民法相關規定,以確保婦女經濟權益。 (3) 定期檢視並統計年度婦女福利推動及經費補助情形,俾利檢討 成效。 五、 婦女教育文化 8.

(9) (一) 基本原則: 落實具性別平等意識、尊重多元文化之教育政策:應重視性別的 階級、族群、城鄉、及性傾向等方面的差異。同時,教育內容應 呈現多元的文化與價值,使學習者能認識、尊重及平等對待不同 的社會群體。 (二) 辦理單位:教育局、文化局、社會局、市立空中大學、原民會、 客委會、民政局、勞工局 (三) 施政目標與內涵: 1. 全面推動與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政策 (1) 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政策宣導。 (2) 蒐集建立女性圖書資料及辦理性別議題相關活動。 2. 推動多元文化教育,消除族群、性別的歧視 (1) 辦理社區婦女教育及多元文化相關活動 (2) 開設多元文化教育課程,並提供單親、身心障礙者、低收 入戶、原住民、新住民、邊陲地區等婦女相關課程,達到 資源平衡。 3. 開拓婦女學習的多元管道,提供女性教育措施。 (1) 加強婦女終身學習的多元管道,開設相關課程並提供托兒 服務。 (2) 提供弱勢婦女其自我能力與價值之成人教育課程,同時加 強其補救教育管道。 4. 推動青少女增權教育 (1) 宣導性別平等意識並建立青少女身體自主權。 (2) 提升青少女科技能力。 (3) 辦理青少女領袖培育訓練活動。 5. 多方培植女性文化人才,公平分配相關文化資源。 (1) 辦理女性文化藝術人才培訓。 9.

(10) (2) 辦理女性創作者及藝術家文化藝術的展覽。 六、 婦女社會參與 (一) 基本原則: 性別平等共治共決的政策參與:凡牽涉國家、社會事務任何面項的 決定,都應具性別主流化之觀點。多傾聽女性意見,積極為既有制 度、習俗、觀念注入來自不同性別觀點。 (二) 辦理單位:研考會、人事處、主計處、社會局、教育局、民政局、 原民會、環保局、衛生局、客委會、警察局、秘書處、文化局、都 發局、市立空中大學 (三) 施政目標與內涵: 1. 落實公務體系性別主流化 (1) 推動性別主流化專責機制之建立 (2) 落實各層級公務人員性別主流化之宣導及培力 (3) 鼓勵學術研究機構及婦女團體,進行相關議題研究,俾供 政策參採 (4) 重視並提升女性主管及政務人員之培育遴拔,推動一、二 級女性主管達四成以上 (5) 推動本府各機關各項委員會,任一性別比例應達三分之一 以上為目標 (6) 蒐集及分析各項性別統計資料並定期公佈,作為政策檢討 及改善基礎。 2. 強化基層女性培力,深化女性參與志願服務的面向及品質 (1) 發掘婦女組織,鼓勵結社,積極建構婦女領袖及相關團體專 業培力,持續輔導婦女社團運作與發展。 (2) 輔導建立婦女團體間之策略聯盟與整合,建立婦女團體資訊 交流站 (3) 建構婦權會委員及各行政區婦參小組委員溝通平台,加強各 10.

(11) 區婦參小組任務之推展與執行。 (4) 培力基層社區女性參與公共事務及社團組織 (5) 建構志工參與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鼓勵社區民眾參與社 區社團、志願服務等活動。 (6) 規劃辦理婦女論壇及相關研討活動與講座,拓展婦女關心之 議題與發展面向 (7) 各級警察機關民主參與之治安決策機制設置 3. 促進婦女國際參與 (1) 增進婦女及性別團體之國際接軌能力及機會,鼓勵進行國際 交流。 (2) 加強女性國際人才培育 七、 婦女環境空間 (一) 基本原則: 在廣義的環境與空間領域內(包括環保生態、能源資源、防救災、 基礎設施、建築住居、公共工程、城鄉規劃、社區發展、交通運 輸、通訊服務、資訊科技等),致力實現以下目標。1.追求平等參 與、破除性別隔離。2.保障分配正義與弱勢福利。3.以女性及多元 弱勢的經驗、知識和價值,作為政策規劃和公共設施設計依據。 4.呼應環境等領域納入性別觀點的國際趨勢。 (二) 辦理單位:都發局、環保局、經發局、工務局、交通局、捷運局、 水利局、消防局、主計處、新聞局、民政局、農業局、海洋局、 社會局 (三) 施政目標與內涵: 1. 讓各政策領域內的性別隔離降到最小 (1) 蒐集本市環境與空間領域內,各項業務與受益人口之性別 統計,建立長期追蹤資料庫。 (2) 環境與空間等各機關政策規劃及宣導執行過程,積極轉化 11.

(12) 傳統性別角色,鼓勵女性參與,特別是決策規劃過程的參 與。 (3) 鼓勵各部門發展積極策略,包括家庭與工作平衡策略,以 吸引更多女性進入環境與空間領域就業,並鼓勵男性兼顧 家庭照顧責任。 (4) 培育在環境與空間領域的社區女性種籽師資或意見領袖。 2. 不同性別與弱勢處境者的基本需求均可獲得滿足 (1) 針對廣義環境與空間等領域內的政策議題或服務提供,進 行量化統計與質化調查,以瞭解不同性別與屬性者對於政 策或服務的需求、態度、使用行為等有無差異,並建立研 究成果資料庫。 (2) 針對各種水患、災變、污染等風險進行研究,瞭解不同性 別與屬性的人口之風險脆弱性,特別考量原住民、農漁民、 經濟弱勢者等之生活與生產需求,並提出因應策略。 3. 女性與弱勢的多元價值與知識得以成為主流或改變主流 (1) 環境、空間宜以女性、高齡、兒童、行動不便者等弱勢族 群之安全與便利需求為設計依據,並重新檢討公共空間規 劃及設施的便利、友善與安全性,訂定具體改善計畫。 (2) 檢討大眾運輸工具之便利、友善與安全性,補助汰換老舊 公車,逐步改為無階梯、無障礙、零廢氣公車,並以鄉村 與老年乘客較多之地區路線優先汰換。檢討大眾運輸工具 使用率不高的原因,包括檢討班次、路線、票價等,並提 出積極改善方案。 (3) 推廣無害環境的農業技術,支持有機小農之發展,鼓勵綠 色消費;由公部門做起,使用在地、有機食材,以減少食 物里程並提高食物安全。 (4) 發掘並保護農村女性與原住民對生態保育的傳統智慧與知 12.

(13) 識;納入農村、原住民主體的角度,檢討改進氣候變遷的 調適政策與國土資源規劃。 4. 結合民間力量,提高治理效能 (1)保障民間團體擁有參與及影響全市環境與空間等決策的管道, 並確保女性的充分參與。 (2)與社區、農村團體,如社會發展協會或農會家政班等合作, 推動節能減碳與生態教育,同時進行性別意識的培力;鼓勵 社區、農村女性以集體力量爭取決策位置。 參、105-106 年重點工作目標 一、 婦女就業安全:建立跨局處教育及照顧資源整合平台 (一) 建置跨局處教育及照顧資源盤點 (二) 教育及照顧資源運用及開發 (三) 評鑑及申訴機制整合 (四) 各項教育訓練活動盤點 (五) 推動辦理 15-24 歲青少女及中等學校畢業不擬繼續升學者 參加職業訓練及就業輔導。 二、 婦女人身安全:建構安全友善生活空間 (一) 檢視營業場所建築物與公共空間之安全設備設計,推動情境 犯罪預防,降低暴力犯罪之婦女被害率,提昇婦女安全感。 (二) 加強車站、捷運站、停車場及大眾交通系統安全服務暨計程 車安全與管理工作,以維護婦女安全。 (三) 於全球資訊網治安地圖建置「近半年來易發生婦幼被害犯罪 地點」,宣導市民周知,以維護婦女安全。 (四) 持續推動執行「校園周邊安心走廊」 、 「護童專案」 、 「學童安 全通學道」,以維學童通學安全。 三、 婦女健康維護:中高齡婦女健康維護 (一) 辦理中高齡婦女健康檢查及健康維護教育 13.

(14) (二) 提供中高齡婦女心理健康服務 (三) 提供中高齡婦女友善就醫服務 (四) 提供中高齡婦女家庭照顧者服務 四、 婦女福利促進:鼓勵男性參與照顧工作 (一) 推廣男性家庭教育課程 (二) 高雄市市民集團婚禮新人說明會進行宣導 (三) 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班 (四) 規劃辦理各項鼓勵男性參與育嬰及家庭照顧工作方案 (五) 友善職場:「小勞男孩向前行」友善人事制度抽獎活動 (六) 打造友善育兒空間,培力男性互助團體,提供男性喘息、交 流心得場所。 五、 婦女教育文化:增加偏鄉性別平等資源 (一) 偏鄉性別意識種子人員培力 (二) 偏鄉性別平等成長課程推廣 (三) 偏鄉進行相關性別平等巡迴宣導 六、 婦女社會參與:女人參與解決社區問題 (一) 各區公所婦女參與促進小組婦幼友善安全空間檢視 (二) 左營區公所婦女參與促進小組「社區關懷志工培訓方案」 七、 婦女環境空間:推動友善行人路權 (一) 人行環境整體改善 4 年計畫 (二) 友善行人路權專案試辦計畫 肆、 預算分配 105-106 年高雄市婦女福利與權益施政計畫預算分配及總預算如下: 單位:元 年度. 105. 項目. 106. 婦女就業安全. 86,205,858. 88,072,657. 婦女人身安全. 62,381,310. 62,381,310. 14.

(15) 年度. 105. 項目. 106. 婦女健康維護. 56,672,550. 56,672,550. 婦女福利促進. 1,444,950. 1,602,600. 婦女教育文化. 644,050. 648,250. 婦女社會參與. 657,000. 630,000. 婦女環境空間. 38,774,000. 20,157,000. 246,779,718. 230,164,367. 總預算 伍、 預期效益. 提升婦女就業率協助女性經濟自主性並減輕女性照顧負擔,朝向工作 與家庭平衡努力,建置家庭暴力、性侵害與性騷擾防治等反性別暴力 安全網,提供所有不同性別市民安全友善環境,提升各社會階層女性 社會參與機會,致力建構高雄市成為性別友善城市。.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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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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