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108 年職階人員甄試試題
職階/甄選類科【代碼】:專業職(一)/房地管理【N8921】第一節/專業科目(2):土地法規概要(包括土地法、土地稅法、土地登記規則)
*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
注意:作答前應先檢查答案卷,測驗入場通知書編號、座位標籤、應試科目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 請監試人員處理。使用非本人答案卷作答者,該節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單面,非選擇題共 4 大題,請參考各題配分,共 100 分。
非選擇題限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於答案卷上採橫式作答,並請依標題指示之題號於各題指定 作答區內作答。
請勿於答案卷上書寫姓名、入場通知書編號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儲存程式、文數字編輯、
內建程式、外接插卡、攝(錄)影音、資料傳輸、通訊或類似功能),且不得發出聲響。應考人如 有下列情事扣該節成績 10 分,如再犯者該節不予計分。1.電子計算器發出聲響,經制止仍執意 續犯者。2.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制止仍執意續犯者。
答案卷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節以零分計算。
第一題:
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經地政機關列冊管理後,仍未聲請登記者,由地政機關將該 土地清冊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請依土地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地上如有繼承人占有時應如何處理?【6 分】
(二)繼承人在土地標售後應如何領取價款?【6 分】
(三)土地標售,何人得主張優先購買權?【6 分】
(四)行使上述優先購買權所生爭議,其訴訟應由普通法院或行政法院審判?【6 分】
(五)土地經五次標售而未標出,登記為國有時,繼承人應如何領取價款?【6 分】
第二題: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有土地一筆,持分各五分之一。如甲乙丙三人決議將整筆土地出售給 A 時,是否適法?丁戊有何權利保障?請依土地法規定說明之。【30 分】
第三題:
請依土地稅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何謂公有土地?【5 分】
(二)公有公用及非公用土地應如何課徵地價稅?其稅率及納稅義務人為何?
【10 分】
(三)各級政府出售或依法贈與之公有土地,是否課徵土地增值稅?【5 分】
第四題:
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何謂登記完畢?又依土地法規定,登記完畢後發現登記錯誤或遺 漏時應如何辦理更正?【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