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 19 NO. 12 DEC. 16, 2011 http://www.industry.net.tw http://www.patent.org.tw
法令動態
(一)增訂因申請人己意在刊物發表者亦可主張 優惠期。立法院三讀通過「專利法」修
正案
(二)增訂非因故意未於申請時主張優先權,或未按時繳納專利證書費或年費致失權者,
准其申請回復權利之機制。
立法院於今(29)日上午三讀通過行政院函請審 議之「專利法」修正草案。本次專利法為全案 修正,通過之條文共計 159 條(修正 108 條,增 訂 36 條,刪除 15 條),其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 另定之,新法預計在公布後 1 年施行。
(三)將申請專利範圍及摘要獨立於說明書之 外。
(四)刪除申請人主動申請修正之時間限制,及 放寬發明專利申請案得於初審核准審定後 30 日內申請分割。
(五)增修專利權效力不及之事項,如非出於商 業目的之未公開行為、以取得國內外藥物 上市許可為目的之研究試驗行為、明確採 行國際耗盡原則等。
專利法自 92 年 2 月修正公布至今已逾 8 年,
為促進國內產業創新研發、健全專利審查機 制,並使專利制度與國際接軌,行政院於 98 年 12 月 11 日將專利法修正草案函請立法院審 議。歷經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4 次審查會及 2 次 朝野黨團協商,終於今日三讀通過。
(六)修正醫藥品或農藥品之專利權期間延長規 定。
(七)修正強制授權事由、程序及同時核定補償 金之規定。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八)增訂為協助解決開發中國家及低度開發國 家之公共衛生問題,得申請強制授權製造 藥品並出口至需求國。
(九)修正專利舉發制度,如廢除依職權審查、
得就部分請求項提起舉發、舉發案及更正 案之合併審查及合併審定等。
(十)明定專利侵權損害賠償之主觀要件、修正 損害賠償之計算方式及專利標示規定。
(十一)增訂同人同日分別申請發明專利及新型 專利之規定,當智慧局認為可准予發明 專利時,將通知申請人擇一,申請人選 擇發明專利時,新型專利權視為自始不 存在。
(十二)開放部分設計、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 者介面(Icons & GUI)設計、成組物品 設計,並增訂衍生設計制度。
行政院提出的修正草案,原擬全面開放動、植 物專利。惟因無法取得各界共識,為順利推動 專利法修正案,農委會經衡酌國內產業現況及 開放後可能之衝擊,認為目前植物仍有品種權 保護,可暫緩開放植物專利,將來視國內科技 發展情形及產業實際需要獲致共識,再提出修 正,故開放動、植物專利未納入本次修正範圍。
本次專利法修正涉及多項制度變革,為使各界 充分瞭解及適應修正後之制度運作,將由行政 院另定施行日期。此外,其他配套措施,包括 研修相關子法、審查基準、申請書表及系統修 正工作,智慧局已積極進行中。
執 行 措 施
工業總會赴大陸福州舉辦「台 商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保護
座談會」成效良好
工業總會鑑於長期以來各地台商對當地知識 產權之保護至為關切,為協助福州台商瞭解當 地「保護知識產權舉報投訴維權援助服務中 心」之相關工作職能、流程和運作,鼓勵善加 運用該中心機制,並就所關心的問題,與相關 部門進行交流溝通;特於本(2011)年 11 月 25 日下午在福州舉辦「台商智財權保護及大陸 行政執法座談會」。經由該座談活動,使台商 瞭 解 在 福州 當 地 智財 權 舉 報投 訴 維 權之 管 道,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亦可彰顯福州 當地有關部門關注台商智財權問題及積極服 務台商的態度,為台商在福州的發展營造良好 的智財權氛圍。
而座談會主要包括:一、由智慧財產局局長介 紹「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及合作現況」;二、
由大陸福建省知識產權局郭偉杰主任介紹福 州「保護知識產權舉報投訴維權援助服務中 心」功能、運作及舉報投訴程序等相關事項;
三、由北京律盟知識產權代理公司鍾紅波律師 及劉國偉資深顧問分別就商標、著作權及專利 介紹行政執法保護有關證據蒐集、立案及辦案 等有關事項。最後由與會台商與福建省知識產 權局羅旋局長、福建省知識產權局郭偉杰主 任、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分局王鋼鋒副 局長、福建省版權局版權管理處謝振芳科長、
福建省公安廳經偵總隊陳禮新副總隊長及福 州海關法規處李朝興處長等有關智財權部門 代表進行意見交流。而座談會時間約 3 小時,
共 120 餘位台商代表出席。
執 行 措 施
工業總會11月4日假台大社科 院國際會議廳舉辦「台商智慧 財產權行政執法保護座談會」
成效良好
工業總會為協助台商瞭解中國大陸「保護知識
職能、流程和運作,鼓勵善加運用該中心機 制,並就所關心的問題,與相關部門進行交流 溝通;特於本(2011)年 11 月 4 日下午在台 北國立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國際會議廳舉辦
「台商智財權保護及大陸行政執法座談會」,
並邀請到智慧財產局洪淑敏主秘介紹「兩岸智 慧財產權保護及合作現況」;二、由北京律盟 知識產權代理公司馮雅琴律師及孟銳專利代 理人分別就商標、著作權及專利介紹行政執法 保護有關證據蒐集、立案及辦案等有關事項,
以及介紹中國大陸「保護知識產權舉報投訴維 權援助服務中心」功能、運作及舉報投訴程序 等相關事項。而座談會時間約 3 小時,共約 200 餘位各界代表出席,最後之座談會交流時間,
討論熱烈,各界與會人士紛紛把握機會向中國 大陸專家提問交流,獲益良多。
執 行 措 施
工業總會組團赴大陸福州參 加「2011第四屆兩岸專利論
壇」
為了進一步促進兩岸專利相關事務合作,加強 兩岸專利主管機關人員互訪、經驗分享與心得
措施;在成功舉辦三屆兩岸專利論壇後,海峽 兩岸第四度攜手,由工業總會與大陸專利代理 人協會共同主辦、福建省知識產權協會承辦於 今(100)年 11 月 24 至 25 日在福建省福州市 舉行了 2011 第四屆兩岸專利論壇。
而工業總會應智慧財產局委託所組織之「2011 第四屆兩岸專利論壇交流參訪團」,由本會蔡 練生秘書長率團,智慧財產局王美花局長擔任 顧問,其他團員包括智慧財產法院李得灶庭 長、智慧財產局專利三組鍾士偉組長、專利三 組林國塘副組長及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張 瓊惠專門委員等官方代表,以及具台灣代表性 與影響力之專利代理實務界與產業界代表共 38 人,陣容可謂龐大與堅強。
論壇內容豐富而深刻,來自海峽兩岸專利管理 部門、專利代理人、企業界以及專利業界的 12 位專家(大陸、臺灣各 6 位)分別擔任各議題
主講人,發表了精闢的演說,氛圍活躍而融 洽,極具教育與啟迪的效果,大大加深了兩岸 智慧財產權界的理解與互信,達到了溝通交 流、互相促進的目的。而來自兩岸的產、官、
學、研等專家代表近 200 人雙方互動頻繁,與 會人員反應熱烈,頗獲佳評及各界熱烈迴響。
此外,本屆論壇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對如何應對 國際專利糾紛進行了經驗交流。目前,大陸截 至本(2011)年 10 月底,國家知識產權局受 理的 3 種專利申請總量已經超過 826 萬件。本 年 1 至 10 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共受理國內外 發明專利申請約 39.5 萬件,同比增長 33.7%;
以《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提交的國際專 利申請 1.3429 萬件,同比增長 34.3%。與此同 時,兩岸涉及的國際專利糾紛數量也不斷增 長,在面對越來越多的國際專利糾紛情況下,
兩岸如何加強合作,實值吾人關切。
TAIWAN IPR NEWS
發 行 人/陳武雄 發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 總 編 輯/蔡練生 智慧財產權委員會
副總編輯/陳清男 地 址/台北市 106 復興南路一段 390 號 12 樓 編 輯/林富傑‧許玉玲‧賴嘉倫 服務專線/電話:(02)27033500
翻 譯/熊式儀 電傳:(02)27042477 本刊經費補助單位:行政院新聞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 - mail:intell@cnf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