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期末報告 : 家暴
指導老師 : 吳漢
組長 : 方維銘
組員 : 黃偉倫
葉聖鴻
朱勝群
什麼是家庭暴力 !?
家庭暴力意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1. 配偶或前配偶。(如:夫、妻;前夫、前妻)
2. 現有或曾有事實上之夫妻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條文中的「事實上之夫妻關係」,是指雙方並無結婚,但有同居或共同生活的事實。
若雙方為同性戀者,亦屬於保護範圍。認定時可以參考以下的指標:
( 1 ) 共同生活時間之長短及其動機;
( 2 ) 共同生活費多寡及其負擔;
( 3 ) 性生活之次數及其頻繁之程度;
( 4 ) 有無共同子女;
( 5 ) 彼此間之互動關係及其他足以認定一般夫妻生活之事實。
另外,條文中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係指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的人
,除家長外均為家屬。
3. 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如:父母、祖父母、公婆、岳父母、養父母、
孫子女等)
4. 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係姻親。(如:兄弟姊妹、伯、叔、姑、舅
、姨、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姑丈、伯母、堂兄弟妻、堂姊妹夫、表兄弟妻、表 姊妹夫等)
家庭暴力的型態 (1)
身體上的不法侵害
家庭中最常見的,就是身體上的侵害行為,舉凡指肢體虐待、遺 棄、押賣、強迫、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職業傷害或行為、濫用親 權、利用或對兒童少年犯罪、傷害妨害自由、性侵害、違反性 自主權等行為皆是。虐待的動作包括有鞭、毆、踢、捶、推、
拉、甩、扯、摑、抓、咬、燒、扭曲肢體、揪頭髮、扼喉或使 用器械攻擊等方式。這些侵害所造成的傷害,有時候可以看得 見的(如淤傷或割傷),有時候是內傷,未必能夠以肉眼察覺
(如腦震盪或脫臼)。
家庭暴力的型態 (2)
精神上的不法侵害
除了身體上的侵害之外,精神上的侵害也是常見的家庭暴力行為,其種類包括:
1. 言詞攻擊:用言詞、語調予以脅迫、恐嚇,以企圖控制被害人。像謾罵、吼 叫、侮辱、諷刺、恫嚇、威脅傷害被害人或其親人、揚言使用暴力等。例如辱 罵三字經、謾罵對方的無能愚蠢、恐嚇殺死全家、威脅再也見不到小孩等語言
。
2. 心理或情緒虐待:如竊聽、跟蹤、監視、冷漠、鄙視、羞辱、不實指控、破 壞物品、試圖操縱被害人等,足以使對方畏懼或心生痛苦的各種舉動;另外,
不當的過度關愛,給對方的生活帶來嚴重的困擾,也可能造成心理的虐待。
3. 性騷擾:強迫性幻想或特別的性活動、逼迫觀看性活動、展示色情影片或圖 片等。
4. 經濟控制:不給生活費、過度控制家庭財務、強迫擔任保證人、強迫借貸等
惡性傷害自尊的行為。
家庭暴力的型態 (3)
家庭內的性虐待
家庭內性侵害(俗稱亂倫)往往是家庭中的秘密,不易被外人察 覺。家庭內性侵害可能以直接(如插入性器官的行為、玩弄調 戲胸部或性器官、不當親吻…等)或間接(如口語上的挑逗、
開黃腔、提供色情書報…等)的方式接觸。另外值得注意的是
,性騷擾可能是性侵害發生的徵兆。在發生嚴重的性侵害之前
,通常會有調戲、碰觸、騷擾、誘惑…等過程,此時如果不留
心加以制止,侵犯的程度可能會不斷攀升。
家庭暴力的成因
一、個人心理特質觀點
認為施暴行為來自施暴者個人的特質,包括沒有安全感、人格異常、有衝動與支配的性 格、曾經是受虐者等。從受暴者的角度分析,受暴者通常有較低自尊、依賴性格、委屈 於傳統角色、溝通技巧差等特質。亂倫家庭的父親通常有童年被剝奪的經驗,深怕被拋 棄,而母親則是與受害子女的關係疏遠,感情與經濟上較仰賴配偶。
二、家庭壓力或互動觀點
家庭壓力觀點強調暴力的發生,是施暴者處於壓力狀態下的結果,例如失業、孩子難以 管教時都是促使暴力發生的壓力源。家庭系統互動觀點則指出,孩童在家庭暴力的環境 中成長,也會學習的到親子互動與夫妻互動暴力模式,進而經孩童時期所學到的帶入他 / 她的成人世界中。
三、社會心理觀點
社會學習論者認為施暴者的暴力虐待行為,是來自於對家庭中施暴者的模仿,或對其他 觸媒(如媒體)的學習,因此形成以施暴為解決問題的方式。女性主義論者則認為社會 是以「男人為中心」的想法建構的,因此男性透過暴力來達到對女性的控制,以維持
「男人為中心」的現象。
四、生態模式觀點
生態模式觀點是目前處理家庭暴力時,較常運用的解釋方式。這個觀點認為人是活在與 系統的互動當中,家庭暴力發生的原因並非由單一因素就能解釋,必須從個人、家庭、
社會、文化等層面綜合解釋。
認識家庭暴力
1 . 家暴如何形成
家暴致暴原因以感情因素最多,現代婦女基金會指出,家暴的導 火線以感情不睦、疑似外遇等感情因素最多,加害者的施暴手法 則以直接毆打、重摔居多。
現代婦女基金會調查發現,在致暴因素方面,以感情因素導致家 暴案件最多,包括感情不睦、疑似外遇、口角等等,這類因素占 所有因素的百分之三一點四九,顯示家庭間成員感情不睦、缺乏 溝通習慣與技巧常導致暴力的發生;不良行為所導致的家暴則占 百分之二四點三九,包括酗酒、賭博、吸毒等;金錢因素,包含 經濟、欠債、財產糾紛等所導致的家暴事件則占百分之十五點三
,顯示不良行為、金錢糾紛也常成為家暴的間接促發因素。
另外,子女因素引發的家暴事件也占百分之七點一,包括不當管 教造成子女傷亡、離婚夫妻為爭取子女監護權而暴力相向;再者
,工作因素,如失業、工作不順等所造成家庭暴力亦占百分之五
點七六的比例。
2 . 施暴分類
加害者的施暴手法以直接毆打、重摔為多,占百分之三一點三六;使用刀械、槍枝、
開車衝撞等致死率較高的手法也占百分之十六點九六;家庭中的性侵害、性騷擾、
甚或強迫賣淫也高達百分之十六點六四;精神恐嚇、脅迫、經濟控制的方法則占百 分之十一點八四;另燒炭、引廢氣、悶死等方式導致窒息約占百分之七點八四;引 火、瓦斯、潑汽油等可能引發公共安全疑慮者也占百分之七點二的比例。
身體虐待
以徒手或使用器皿、武器等傷害當事人。如推、踢打當事人、摑當事人巴掌、掐當 事人脖子等等。
情緒虐待
威脅傷害她或他的家人、朋友、寵物,破壞個人的物品,剝奪個人的金錢、睡眠,
語言上的辱罵或行為上的騷擾等。
性虐待
強迫對方進行性行為、逼迫對方看色情影片或圖片、其他不適當的性對待等。
經濟虐待
在經濟上控制配偶,使當事人無法擁有經濟自主權,而不得不忍受施虐者的控制與 傷害。
3 . 施暴者可能有的表現行為
忌妒
控制的行為
孤立受虐者
遇到問題時習於責怪他人
要他人為他(她)的感受負責
情緒起伏很大
對待孩子或動物很殘忍
口語上的虐待
威脅要傷害受虐者
破壞物品
4 . 受虐者受困於虐待的原因
由於傳統將家庭暴力視為家務事,一般社會大眾多不願介 入,使得遭受到虐待的婦女常求助無門。這種現象即便是 在家庭暴力防治法實施之後,遭受到虐待的婦女發現她可 以得到的協助仍是非常有限的。除了相關專業人員,如社 工、警察、法官、醫生等對於家庭暴力相關知識不足外,
專業人員之間的連結也相當欠缺,致使這些受到虐待的婦
女在求助的過程中,困難重重。有些婦女可能責備她們自
己,認為“被虐”是她們的錯。事實上,被虐待絕非是受
虐者的錯。
如何防範與處理家庭暴力
婚前如何預防暴力
一 . 他或她是否有暴力傾向?
儘管到目前為止,我們對婚姻暴力成因的了解並非百分之百,但我們確實知道一 個人如何處理壓力、焦慮的方式是重要的指標。
二 . 衡量你們的關係是否平等
1. 不具威脅性的行為-雙方可自由表達自己的感受而不需恐懼遭受虐待
2. 信任和支持-彼此支持、尊重雙方的生活目標、表達感情的權利、親友、社交活
動和意見
3. 分擔經濟-一起做金錢上的決定,確定財務安排上對兩人皆有利
4. 尊重- 不批評、且能了解並重視不同的意見
5. 責任分擔-彼此同意公平的責任分擔,一起做家庭決議
6. 誠實和負責-接受自我的責任、承認過失、開放的溝通
7. 分擔教養責任-能成為孩子正向的模範
8. 協調和公平性-尋找能相互滿足的解決方法,接受改變而且願意妥協
婚後如何避免暴力
除了警覺導致暴力行為的訊號外(如處在暴力循環中的壓力期,就應及時阻止),在發生 爭執時,
雙方都要將彼此尊重謹記在心;有暴力傾向的人應設法採取能讓自己冷靜的步驟;而另一 方
則應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安全 一 . 彼此尊重的爭執原則:
意見可以不同,但目標一致、一起生活、一同分享
1. 雙方都同意那是爭執的時機,若一方自認壓力太大而難以理性處之,則另一方
不應一味爭執下去
2. 針對目前事件而不翻舊帳
3. 鎖定一主題而不是丟進各種不相干的問題
4. 不攻擊對方弱點
5. 絕不放棄溝通,而是設法協調
6. 不要一味只想贏
7. 尊重對方有哭泣的權利而不因此轉移話題
8. 絕不使用暴力
二 . 如何使自己冷靜下來
1. 立刻告訴你的伴侶,有時候你需要一些時間或而要冷靜以便放鬆下來談事情。
也讓對方知道你何時會回來決定一個比較有利的溝通時機。而對方也可能正有此相 同的需求。
2. 只要一感覺到自己的身體或情緒已經逐漸緊繃,則趕快離開現場或當事人,以 便有時間冷靜下來。
3. 不要發誓或提高音調說話,或揚言要採取某種恐嚇行為。
4. 走到別的地方放鬆下來並想想你自己的優點。提醒你自己這項溝通的目標。也 許走路、跑步或深呼吸都能幫你減低心中壓力。千萬不要開車、喝酒或吸毒。
5. 當你冷靜下來並再次面對當事人時,雙方一起決定一個較好溝通的時間, 有雙 方信任的第三人在場或許可以幫忙。
三 . 如何確保你的安全
1. 注意任何可能引起施虐者暴行的警訊。
2. 避免在浴室或廚房發生爭執,因危險度高。有較大空間且沒有危險物品的地方 較安全,如客廳。
3. 移走家中危險的武器。
4. 不論任何一方都應在爭執發生初期,離開對方以求冷靜。
5. 平時應記住友人、相關政府和民間機構或庇護中心的電話,以便緊急時求助。
6. 多打幾把車鑰匙藏在施虐者找不到的地方。
7. 將幾件換洗服放在朋友處以便迅速脫身。
8. 為了小孩的安全,當爭執發生時,應讓小孩回到房間,而不是用雙手保護孩子,
因孩子仍可能被波及。
預防家庭暴力
在家裡 :
做您的孩子的模範及建立非暴力原則孩子的行為,常是經由學習模仿大人而來。
當大人在家裡可以用溝通協調的方式表達其不同意見與解決問題時,孩子將可 學習到更適當的意見表達與問題處理辦法。如果您和您的配偶不能解決問題,
您可以尋求協助夫妻之間的問題,並非永遠都是可以自行解決的。尋求協助並 不丟臉,它很可能是轉變的機會。如果需要,你可以先自行求助。藉由談話以 解決衝突清晰的溝通可以解決許多問題。把事情說出來有時候雖不容易,但其 結果常是值得付出努力的。
在社區:
當暴力發生時,盡快報警您的行動可以避免嚴重的傷害發生,並且鼓勵這個家 庭去尋求協助。
支持家庭暴力預防方案預防家庭暴力是一項重大的工作,需要政府﹑民間團體
及個人一起合作﹑共同努力。
暴力發生時該怎麼辦
1. 勿再以言語刺激對方火上加油
2. 保護自己的頭、臉、頸、胸和腹部
3. 大叫救命,使鄰居、親人能及時趕到
4. 盡快脫逃到親友、鄰人或庇護中心
5. 110報警,使警察阻止施虐者施暴,並護送你到醫院或庇護中心
6. 驗傷拿甲種驗傷單,並以照片為證
7. 到警察局備案、作筆錄
8. 受虐後要報警、驗傷 ( 甲種驗傷單 ) 、做筆錄、保留證物 ( 如驗傷單、凶器 ) ,以便向
有關單位提出告訴。
9. 在司法人員到達前,必需維持暴力現場原狀以留存更多的證據
10. 求助於有關機構
11. 發現施暴者在喝酒、嗑藥或情緒焦躁時,即要小心應對。
12. 家暴發生時,要儘快設法向外求救,讓鄰居或親友能及時趕到。
13. 善用社會資源
24 小時家暴專線 113 或 0800024995 警察局: 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02-23583030
家暴防治中心服務項目
目前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提供的服務如下:
二十四小時全年無休的保護專線
只要撥打「 113 」或「 0800024995 」的求助電話,隨時會有社工員接聽來電,提 各項協助。
二十四小時全天候線上諮詢服務
當有任何疑似遭受暴力或性侵害的情況,需要有人談談、或是想要詢問相關法律問 題、市政府提供的各項服務時,只要撥「 113 」或「 0800024995 」,同樣隨時會有社 工人員接聽電話,提供全年無休的線上諮詢服務。
緊急救援及庇護安置
當被害人因為遭受暴力或性侵害而需要緊急救援時,防治中心會及時聯絡警察人員 及社工人員前往提供協助、終止暴力。而當被害人需要暫時的棲身之所時,防治中 心也會為被害人和被害人的家人安排隱密、安全的住所。
協助聲請保護令
家庭暴力防治法中規定,家庭暴力受害者可向法院申請「保護令」來禁止施虐者繼 續施暴、打電話、騷擾,或是規定施暴者遷出共同住所、遠離被害人之住所、學校、
公共場所等。防治中心可以提供被害人聲請保護令所需的各項諮詢及協助。
協助被害人至醫院進行診療及驗傷
當被害人因遭受暴力或性侵害而受傷時,防治中心的工作人員將會協助或陪伴被害 人至醫院就診,以獲得適當的醫療照顧;同時協助蒐集被害人遭受暴力及侵害的證 據。
提供相關的法律協助
當被害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而要提出告訴或是遇到任何法律問題時,防治中 心除提供給被害人免費的法律諮詢、與律師面談外,還會依被害人的情況提供訴訟 費用的補助。
提供心理輔導、職業輔導及住宅輔導
當被害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而需要心理治療、諮商輔導或重新出發所需的職 業訓練、尋找住所等生活上的各種需要,防治中心都可以提供協助及費用上的補助。
加害人身心治療之轉介
為了根本解決家庭暴力及性侵害問題,防治中心提供加害人各項處遇及治療,希望 透過身心治療及教育課程協助加害人學習正確與人互動方式,減少再度施暴的機率
。
推廣各種教育訓練與宣傳
預防勝於治療!因此積極的至各社區、學校辦理各種宣導講座,並且印製多種宣導 品供民眾取閱。
提供其他與家庭暴力及性侵害有關之家庭服務
除了提供給被害人的各項服務外,亦以「家庭為中心」提供其他的家人所需的各項 服務,如家屬諮詢、親職教育、家人關係的溝通協調、孩子的就學問題或生活補助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