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基宜花金馬分署_
失業期間,如果身兼其他單位負責人,還能申請嗎?
Q1
失業後,短暫上班幾天又離職,還能申請失業給付嗎?
Q2
失業期間如果懷孕或受傷、生病,還能申請給付嗎?
Q4
若失業期間已找好工作,但還沒上班,是否仍能申請失業認定?
Q3
領取失業給付後找到工作,沒領完的失業給付還能領嗎?
Q5
失業期間,如果身兼其他單位負責人,還能申請嗎?
Q1
可以,但必須提供以下證明文件:
該單位屬非營利事業。
申請人已無從事事業經營者:
已依法停(歇)業或解散。
已向目的事業或財稅主管機關變更負責人。
已解除或終止董事或監察人等委任關係。
已向檢察機關提出遭冒名登記之告訴。
若確實從事事業經營,且收入低於基本工資者,應申 報另有收入之金額。
(一) (二) 1、
2、
3、
4、
(三)
失業期間如另有工作,且每月工作收入 超過基本工資者不得請領失業給付。
※
非自願離職後,若再就業工作14日 內自行離職,仍可以辦理申請。
失業後,短暫上班幾天又離 職,還能申請失業給付嗎?
Q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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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s若失業期間已找好工作,
但還沒上班,是否仍能申 請失業認定?
Q3
失業認定
若失業期間自行求職成功
,雖然還沒報到上班,但 已不屬於失業勞工,無法 完成失業認定。
失業期間如果懷孕或 受傷、生病,還能申 請給付嗎?
Q4
可以,但請領失業給付的前提是必須具 備工作能力,且有繼續工作之意願,否 則無法完成失業認定喔!
若已領取至少1個月失業給付,之 後再就業投保滿3個月以上,可以 向勞保局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一次發給未請領部分之50%)。
領取失業給付後找到工作,沒 領完的失業給付還能領嗎?
Q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