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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 學校 校端 端) )操 操作 作手 手冊 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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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學校 校端 端) )操 操作 作手 手冊

教育部統計處

中華民國 109 年 9 月 印製

(2)

目 錄

壹、網路填報說明

一、系統網址 ... 1

二、填報作業 (一) 各級學校應填表單一覽表 ... 1

(二) 109 學年學校端報表填報增刪修事項 ... 2

(三) 填報注意事項 1.綜合填報事項 ... 3

2.csv 轉檔 ... 7

3.其他功能 ... 10

貳、系統操作說明 一、系統登入 ... 12

二、國民小學及附設國小部應填表單目錄 ... 13

國小公務報表表式及填表說明 ... 15

三、國民中學及附設國中部應填表單目錄 ... 35

國中公務報表表式及填表說明 ... 37

四、國小補校應填表單目錄 ... 56

國小補校公務報表表式及填表說明 ... 57

五、國中補校應填表單目錄 ... 62

國中補校公務報表表式及填表說明 ... 63

(3)

壹、 、網 網路 路填 填報 報說 說明

一、系統網址:https://jcstats.moe.gov.tw/schoollogin.aspx 二、填報作業

(一)各級學校應填表單一覽表

表名 表號 應填等級別 表期 統計標準日(時間) 填報期限

表一、學校概況表 10420-05-04-01 國小、附設國小部、國中、附設國中部、國小補校、國中補校 學年報 每年 9 月 30 日 每年 10 月底 表二、畢業生數及在學學生年齡分組 10411-01-04-01 國小、附設國小部、國中、附設國中部、國小補校、國中補校 學年報 每年 9 月 30 日 每年 10 月底 表三、班級數 10430-03-04-01 國小、附設國小部、國中、附設國中部、國小補校、國中補校 學年報 每年 9 月 30 日 每年 10 月底 表四、學生裸視視力 10450-03-04-01 國小、附設國小部、國中、附設國中部 學年報 每年 9 月 30 日 每年 11 月 15 日 表五、原住民學生統計 10411-01-04-02 國小、附設國小部、國中、附設國中部、國小補校、國中補校 學年報 每年 9 月 30 日 每年 10 月底 表五 A、原住民籍校長及教師資料 10420-01-04-01 國小、附設國小部、國中 學年報 每年 9 月 30 日 每年 10 月底 表六、僑生及港澳學生統計 10411-05-04-01 國小、附設國小部、國中、附設國中部 學年報 每年 9 月 30 日 每年 10 月底 表七、教師資料 10420-01-04-02 國小、附設國小部、國中 學年報 每年 9 月 30 日 每年 10 月底 表八、職員工友資料 10420-05-04-02 國小、附設國小部、國中 學年報 每年 9 月 30 日 每年 10 月底 表九、校地校舍概況 10430-02-04-01 國小、國中 學年報 每年 9 月 30 日 每年 10 月底

表十、圖書館統計 11014-02-04-01 國小、國中 學年報 全學年 每年 10 月底

表十一、學校經費統計 10440-01-04-01 私立及國立國小、私立國中、(縣市立國小、國中由教育局(處)決定) (學)年報 每年(學年) 每年 10 月底 表十二、新住民子女就學統計 10411-01-04-03 國小、附設國小部、國中、附設國中部 學年報 每年 9 月 30 日 每年 10 月底 表十二 A、大陸地區未成年人民在臺

期間申請就學統計 10411-03-04-99 國小、附設國小部、國中、附設國中部 學年報 每年 9 月 30 日 每年 10 月底 表十三、認輔教師及受輔學生統計 10411-01-04-99 國小、附設國小部、國中、附設國中部 學年報 上學年資料 每年 10 月底 表十四、新住民就學統計 10411-01-04-98 國小補校、國中補校 學年報 每年 9 月 30 日 每年 10 月底 表十五、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統計 10490-06-04-99 公立國小、公立附設國小部 年報 每年 9 月 30 日 每年 10 月底 表十六、學生獎懲人數 10460-03-04-99 國中、附設國中部 學期報 上學年第 1 學期

上學年第 2 學期 每年 10 月底 表十六 A、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案件

處理結果統計表 10460-03-04-98 國中、附設國中部 學期報 上學年第 1 學期

上學年第 2 學期 每年 10 月底 表十六 B、學生懷孕(含育有子女者)

輔導協助概況 10460-03-04-97 國小、附設國小部、國中、附設國中部 學年報 上學年資料 每年 10 月底

(4)

(二)109 學年學校端報表填報增刪修事項:

表名 增刪修內容 頁次

表一、學校概況表 國小、國中:刪除「學校專任運動教練」欄位。 P.15、37

表九、校舍校地概況 新增是否有教學用電腦/網路/無障礙設施及輔具/基本洗手設施項目 P.27、47 表十六 B、學生懷孕(含育有子女者)輔導協助概況 新增學校提供懷孕及育有子女學生校內輔導協助或轉介校外社會福利資源人數 P.34、55

(5)

(三)填報注意事項 1. 綜合填報事項:

(1)請學校於 109 年 10 月 5 日開始上網填報,10 月 31 日以前填報完成,另表四、學生裸視視力填報期限可延至 11 月 15 日。

※若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有另訂填報期限者,請依其規定之期限填報。

(2)本系統可自動轉換學校代碼之英文大小寫。

(3)本系統報表填報畫面,黃底色者係需要填報之欄位;白色則為系統自動計算或加總之欄位,無須填列。

(4)上網填報中若無法繼續進行,請先按「暫存」,並關閉瀏覽器視窗,以保持網路順暢,利於其他人員填報。

(5)為符合個人資料保護要求,電子郵件(E-Mail)與聯絡電話請填寫「公務使用」之電子郵件與聯絡電話,請勿填寫「私人使用」之 電子郵件(如:Gmail)與聯絡電話(如:個人行動電話),以維護您個人資料的安全。若您仍填寫「私人使用」之電子郵件或聯絡 電話,將視同您同意自願公開上述個人資訊,本系統管理與其相關使用人員將可蒐集、查詢、產製報表或因應系統調整與測試需 求使用上述個人資訊。

(6)分校、分班仍用「本校」代碼,統計資料請併在本校計列。國立科學工業園區高中、國立中科高級實驗中學、國立南科高級實驗 中學之國小、國中雙語部資料,請併入該校國小部、國中部資料填報。

(7)非各校均有資料如表五(原住民學生統計)、表五 A(原住民籍校長及教師資料)、表六(僑生及港澳學生統計)、表十二(新住民子 女就學統計)、表十二 A(大陸地區未成年人民在臺期間申請就學統計)、表十三(認輔教師及受輔學生統計)、表十六 B(學生懷孕(含 育有子女者)輔導協助概況)、補校之表十四(新住民就學統計)、國小之表十五(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統計)及國中之表十六 A(學 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申訴案件處理結果統計表),仍請分別進入各表,填妥填表人姓名及聯絡電話後送出,以供確認未填報或無資料。

(8)已停招學校仍需填報表二、表五、表六、表十四「上學年度畢業生及修業生」資料,若無前述資料,仍請進入前述各表,填妥填 表人姓名及聯絡電話後送出;本學年度裁撤學校之「上學年度畢業生及修業生」資料,請縣市教育局(處)代為填報。

(9)「國民中小學合校」填報原則:

表八之職員工友資料:若無法區分專責承辦國小或國中業務,請將職員或工友資料填列於國中報表。

表九之校地校舍概況:專屬國小使用之資料請填入國小報表,其他請填入國中報表,即國(中)小、國中(小)共用之資料填入

國中報表。

(6)

表十之圖書館統計:國(中)小、國中(小)學校若共用圖書館,且可以區分國中、國小資料者,請區分後分別填入國中、小 報表;若無法區分,圖書館(室)數為避免重覆計算,請計入國中,國小不計列,圖書館(室)數以外之 欄位則請依「國中小學生數比率」設算,再分別填入國中、小報表。

表十一之經費:若無法分開經費,請以「國(中)小、國中(小)學生數比率」 設算經費,再分別填入國中、國小報表;縣(市)

立學校填報與否依教育局(處)決定。

(10)本系統將填報欄位以其資料合理性及與去年資料比對,逐年增設檢誤條件,填報資料可先暫存,等順序在前的報表報送完成後再送出。

填表順序:表一、學校概況表表二、畢業生數及在學學生年齡其他與學生相關之表三、表四、表五(表二須先填報完成)、

表六、表七(表二、表三須先填報完成)、表九(表二、表三須先填報完成)、表十二、表十三(表二、表七須先填 報完成)、表十四才能填報。

須先填報表三、班級數,才能填報表八、職員工友資料。

須先填報表七、教師資料(含校長,含專任輔導教師,不含幼兒園),才能填報表五 A、原住民籍校長及教師資料。

填報階段一

填報階段二

填報階段四

填報階段五 填報階段三

表十一 表十二A

表一 表十五

表二

表四 表五 表六 表十二 表十四

表十六

表三

表十

表八 表九 表七

表十三 表五 A

表十六A 表十六B

(7)

(11)報送資料若與上學年比較變動大或正確屬實而無法通過檢誤條件情形,請於「附註」欄說明原因並依系統指示之步驟,填寫原因 及可聯絡之公務 E-mail,送交人工審核,審核結果將以 E-mail 通知填表人,原則上 3 天內會收到系統回覆,若逾期未收到回覆信件,

請逕聯絡各縣市教育局(處)承辦人。

提交人工審核流程

審核 通過 審核

不通過

提交 審核

系統自 動通知

系統自動發 信通知學校

填表人

資料屬實,但無法通過系統檢核

依系統指示填寫送審原因及填表人 E-mail

教育部承辦人審核

請學校進入系統並執行該表資料「送出」動作

請學校重新修正填報資料

(8)

(12)國中小學校代碼異動或填報需特別注意之學校:

類別 縣市 學校代碼及情形 說明

帳號啟用

臺北市 311601私立普林思頓小學 新設

臺北市 311401私立普林思頓高中附設國中 新設

桃園市 033602市立青園國小 新設

臺中市 063602市立新高國小 新設

臺中市 191309私立明德高中附設國小 新設

臺中市 193665市立子國小 新設

舊帳號停用 新帳號啟用

臺中市 064506市立神岡國中→以 064406 市立神岡高工附設國中填報 改制 屏東縣 131502私立崇華國中→以 131302 私立崇華高中附設國中填報 改制

僅需填表 二、表五級表

六之上學年 畢/修業生數

彰化縣 074748縣立永光國小 停辦

屏東縣 134645縣立南華國小 停辦

基隆市 173615市立尚智國小 停辦

屏東縣 134663縣立育英國小→縣立東寧國小育英分校 合併

臺南市 111318私立鳳和高中附設國中 停招

需特別注意

之學校 屏東縣 134776縣立東寧國小→除表二、表五級表六的上學年畢業生數外,其他各表資料須包含育英分校資料 合併

(9)

2. csv 轉檔:

本系統提供「教師」及「學生」相關報表「轉檔」功能,可使用本「轉檔」功能上傳之報表,包括「表二、畢業生數及在學學 生年齡分組」、「表四、學生裸視視力」、「表五、原住民學生統計」、「表五 A、原住民籍校長及教師資料」、「表七、教師資料(含校 長,含專任輔導教師,不含幼兒園)」、「表十二、新住民子女就學統計」等表,藉由轉檔節省學校端登錄工作。資料匯入各表,請承 辦人進入各表,確認匯入資料無誤,填妥「填表人」及「聯絡電話」送出就可完成填報;「教育局(處)端」亦可將縣網現有資料,以 此「轉檔」功能,匯入各校表單,但仍需通知各校填表人進入各表,確認匯入資料無誤,填妥「填表人」及「聯絡電話」按送出後 才算填報完成。

流程說明

步驟 1、自表單目錄點選轉檔按鈕。

(10)

步驟 2、自系統 範例檔下載分別下載「學生 CSV 檔」、「老師 CSV 檔」格式。

【學生 CSV 檔】

A B C D E F G H I J

1 學年度 學校代號 性別 出生年月日 學生等級別 學生身分別 年級別 右眼裸視視力 左眼裸視視力 新住民子女 2 YEAR SCODE SEX BIRTH LEVEL SORTS YEARS RIGHT LEFT FOREIGN

3 109 011601 F 0990711 C 2E 5 0.8 1 7

【老師 CSV 檔】

A B C D E F G H I

1 學年度 學校代號 性別 出生年月 首次任教年月 主要任教領域 最高學歷 登記資格別 身分別 2 YEAR SCODE SEX BIRTH FIRST CATEGORY BKGRND QUALIFY SORTS

3 109 011601 M 6703 09208 15 2 1 2E

步驟 3、將學校既有系統之資料,依上述欄位名稱順序及格式,轉存成 CSV 檔。上傳時請點選「瀏覽」,選取該 CSV 檔案所在位置,

按下「送出」鍵即完成轉檔。若需要重新上傳檔案,請於再次轉檔處打勾,再依同樣程序進行檔案上傳。轉檔成功後,承辦

人須進入各表,針對轉入之資料作檢視或增修,無誤後填妥填表人姓名及聯絡電話,再按下「送出」鍵即完成填報工作;若

由教育局(處)針對轄內學校進行整批轉檔成功後,亦請各校承辦人進入學校端各表,依上述步驟完成填報作業。

(11)

◎範例檔欄位說明如下:

(1)學生 CSV 檔:

A:學年度(3 碼)

B:學校代號(6 碼)

C:性別(1 碼) M=男,F=女

D:出生年月日(7 碼)YYYMMDD ,如 95 年 7 月 11 日為 0950711 E:學生等級別(1 碼),C=國小,J=國中

F:學生身分別(2 碼),10=一般生,21=阿美族,22=泰雅族,23=排灣族,24=布農族,25=卑南族,26=鄒族,27=魯凱族,

28=賽夏族,29=雅美族(達悟族),2A=邵族,2B=噶瑪蘭族,2C=太魯閣族,2D=撒奇萊雅族,

2E=賽德克族,2F=拉阿魯哇族,2G=卡那卡那富族,20=尚未申報族籍,30=僑生

G:年級別(1 碼),國小/附設國小部:1=1 年級,2=2 年級,…,6=6 年級;國中/附設國中部:7=7 年級;8=8 年級;9=9 年級 H:右眼祼視視力(整數 1 位,小數點後 1 位),如:0.8,1.0,1.2 等

I:左眼祼視視力(整數 1 位,小數點後 1 位),如:0.8,1.0,1.2 等

J:新住民子女(2 碼),1=大陸地區,2=越南,3=印尼,4=泰國,5=菲律賓,6=柬埔寨,7=日本,8=馬來西亞,

9=美國,10=南韓,11=緬甸,12=新加坡,13=加拿大,14=其他,15=港、澳 (2)教師 CSV 檔(不含校長,請於轉檔完成後,再於填報畫面輸入校長資料):

A:學年度(3 碼)

B:學校代號(6 碼)

C:性別(1 碼) M=男,F=女

D:出生年月(4 碼)YYMM,如 67 年 3 月為 6703

E:首次任教年月(5 碼)YYYMM,如 92 年 8 月為 09208,如 102 年 8 月為 10208 F:主要任教領域(國小)(2 碼)

10=包班之級任老師,11=國語文,15=英語文/英語,40=數學,75=特殊教育,17=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20=健康與體育,

30=社會,50=藝術/藝術與人文,60=自然科學/自然與生活科技,65=生活課程,70=綜合活動,80=其他科目,90=專任輔 導教師,00=無

主要任教領域(國中)(2 碼)

11=國語文,15=英語文/英語,40=數學,75=特殊教育,90=專任輔導教師,91=健康教育,92=體育,93=歷史,94=地

理,95=公民與社會/公民,96=視覺藝術/美術,97=音樂,98=表演藝術,99=生物,9A=理化,9B=地球科學,9C=資訊

科技/自然與生活科技,9D=生活科技/自然與生活科技,9E=家政,9F=童軍,9G=輔導,80=其他科目,00=無

(12)

G:最高學歷(1 碼)

1=博士,2=碩士,9=學士,10=專科,8=其他

H:登記資格別(1 碼) 1=專任合格教師,6=長期代理教師(代理教師係指代理 3 個月以上者),5=其他

I:身分別(2 碼),10=一般,21=阿美族,22=泰雅族,23=排灣族,24=布農族,25=卑南族,26=鄒族,27=魯凱族,

28=賽夏族,29=雅美族(達悟族),2A=邵族,2B=噶瑪蘭族,2C=太魯閣族,2D=撒奇萊雅族,

2E=賽德克族,2F=拉阿魯哇族,2G=卡那卡那富族,20=尚未申報族籍 3.其他功能

(1)提供操作手冊、相關聯絡資料、異動申請表、補充資料及 Q&A 下載:

點選「學校端操作手冊」、「教育局(處)承辦人聯絡資料檔」、「填表說明」及「Q&A」按鈕可下載檔案,供使用者填報時參考,

以釐清統計欄位定義或需注意之處;若需申請 108 學年填報資料之修正,請點選「資料異動申請表」可下載空白表檔案,填妥 表單中所需資料並核章後連同手改修正之原填報畫面,傳真至教育部統計處(02)2397-6917 或 Email,經承辦人確認無誤後,

即可完成修正之行政程序,修正之資料將於今年填報作業完成後一併由統計處承辦人統一進填報系統中修改。

(13)

(2)更改密碼:

請依次輸入學校的舊密碼及符合資訊安全原則之新密碼,並再次輸入新密碼,最後按下「確認」,密碼即可更改完成。

密碼變更原則

8 碼以上,大寫英文+小寫英文+數字+特殊符號混合

(14)

貳、 、系 系統 統操 操作 作說 說明

一、系統登入

【操作說明】

1、輸入網址 https://jcstats.moe.gov.tw/schoollogin.aspx

2、輸入學校代號(6 碼,若忘記可請各縣市教育局處承辦人員重設密碼)

3、輸入密碼

4、選取 109 學年度(若欲查詢以前填報資料,請下拉選單點選欲查詢學年度)

(15)

二、國民小學及附設國小部應填表單目錄 1.國民小學

頁碼

P15 P17 P19 P20 P21 P22 P23 P24 P26 P27 P28 P29 P30 P31 P32 P33 P34

(16)

2.附設國小部

頁碼

P15 P17 P19 P20 P21 P22 P23 P24 P26 P30 P31 P32 P33 P34

(17)

學校代號

校長姓名

建校年份(西元)

學校網址

計 男 女 計 男 女 計 男 女

1.

2.

3.

計 男 女 計 男 女 計 男 女

1.

2.

3.

填表人:

附註:

填表說明:

行認定。

5.無論是否編制內,凡領有主管加給的主任、組長、幹事等均計入,惟不含國中小補校主任、組長及國中小附設幼兒園主任。

6.若對本表有疑義者,請逕洽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1.校長電子郵件請填公務使用之資料。

2.建校年份:請填實際開始招生年份;若某校於88年開始招生,則請鍵入1999;由分校獨立之建校年份請填獨立招生之年份;學校整併後之建校年份由學校自 3.學校聯絡電話需為代表號、總機或指定專人,請勿填列校長電話。

4.分班及分校欄位請填入分校及分班名稱。分班:是指由他校(可能已經停校)併班過來的班級數,這些班的上課地點和本校不同。若分校數或分班數為0(

無分校、無分班),分校名稱、分班名稱欄位必須空白,不可填「無」、「空格」或任何文數字。

送審原因:

(請填公務電話)聯絡電話:

(系統自行登錄)上次填表時間:

分班資料

分班名稱 班級數(班) 學生數(人) 原住民學生數(人) 上學年度畢業生數(人)

本校計有 分校 分班 校護(含保健員) 人 營養師 人 男性主任 人 女性主任 人 男性組長 人 女性組長 人

分校資料

分校名稱 班級數(班) 學生數(人) 原住民學生數(人) 上學年度畢業生數(人)

學校電話 學校地址

是否設有附設幼兒園 ○是 ○否

(區域碼) 分機 . □□□ 縣/市 鄉/鎮/市/區 村/里 路/街 段 巷 弄 號

國民小學:(表一)學校概況表

中華民國 109 學年度

校長性別 校長電子郵件

(18)

【注意事項】

1. 「建校年份」若與以前年度填報不符,請於「附註」說明原因,並提交人工審核。

(例)1.大明國小西元 2000 年開始籌備設校,2005 年開始招生,其「建校年份」請填 2005。

2.大明國小之忠明分校於 2010 年獨立招生,改制為忠明國小,忠明國小建校年份請填 2010。

3.大明國小、忠明國小整合為大忠國小,前者建校年份為 2005 年,後者為 2010 年,大忠國小之建校年份由學校自行認定。

2. (1)學校地址之「縣/市」、「鄉/鎮/市/區」、「村/里」、「路/街」請以下拉選單點選,勿輸入文字「鎮」、「路」…等。

(2)「段」僅能填中文字,「弄」僅能填數字。部分地址前面無「路/街」,為「xx 巷 xx 號」、「xx 號」,請參考下方範例。

地址 系統填報方式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 3 巷 2 弄 1 號 臺北 市 大安 區 里 忠孝東 路 四 段 3 巷 2 弄 1 號 臺中市和平區博愛里東關路一段松鶴三巷 10 號 臺中 市 和平 區 博愛 里 東關 路 一 段 松鶴三 巷 弄 10 號 新北市石碇區永定里蚯蚓坑 20 號 新北 市 石碇 區 永定 里 路 段 巷 弄 蚯蚓坑 20 號 3. 學校聯絡電話請填代表號、總機或指定專人,請勿填列校長電話。

4. 主任、組長以實際擔任該項職務之專(兼)任人員數計算,無論是否編制內,凡領有主管加給的主任、組長幹事等均計入,惟不含 國中小補校主任及國中小附設幼兒園主任。

(例)1.甲校有同 1 人兼主任及組長之情形,則請計列於主任,組長不計列。

2.甲校有主任及組長分別由乙校教師、鄉鎮公所職員兼任之情形,若領有甲校主管加給者則計入,未領者不計列。

5. 「本校計有 分校 分班」,其分校數、分班數若為 0 者(即無分校、無分班之學校),下方分校名稱、分班名稱欄位 必須空白,不可填「無」、「空格」或任何文數字。

6. 國中學校招生之性別,請以招收一般生之性別填列,不含體育班、藝術才能班、特教班、特殊安置方案及保護性個案之學生。

(例)1.甲校招生有限制一般生僅招收男同學,其藝術才能班雖有 1 位女同學,甲校仍填列為「男校」。

2.甲校一般生招生不限性別,雖該校學生皆為男同學,無女同學,甲校仍填列為「男女校」。

分校資料

分校名稱 班級數(班) 學生數(人) 原住民學生數(人) 上學年度畢業生數(人)

計 男 女 計 男 女 計 男 女

1. 無 2. 3.

(19)

其他

總計 7歲 8歲 11歲 12歲 14歲 15歲以上

101年9月2日 100年9月2日 97年9月2日 96年9月2日 94年9月2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02年1月1日 101年1月1日 98年1月1日 97年1月1日 95年1月1日 94年9月1日

-9月1日 -9月1日 -9月1日 -9月1日 -9月1日 以前出生

計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填表說明:

1.表一「學校概況表」填報完成,本表才能送出。

2.學生數以9月30日有學籍之學生為準,包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安置於中途學校」學生。

3.分校、分班之學生,請併入本校統計;國立科學工業園區高中、國立中科高級實驗中學及國立南科高級實驗中學之國小雙語部學生數,請併入國小部統計。

4.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2條,修業生係指修業期滿,成績未達畢業標準,學校發給「修業證明書」者。

6.若對本表有疑義者,請逕洽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上學年度修業生(領有修業證書者)

13歲 95年9月2日

-12月31日 96年1月1日

-9月1日

計 升學

上學年度畢業生(領有畢業證書者,不含修業生)

10歲 98年9月2日

-12月31日 99年1月1日

-9月1日

其他 升學

總計

9歲 99年9月2日

-12月31日 100年1月1日

-9月1日 -12月31日

103年1月1日 -9月1日

6歲

計 升學 其他

5.上學年度畢業生及修業生若兼具升學及就業二種身分,如半工半讀,請歸入「升學」;少數畢業生聯絡不上,無法得知現況者,請歸「其他」。

(系統自行登錄)上次填表時間:

送審原因:

未滿6歲 103年9月2日

以後出生 在學學生年齡

2年級 男 計

6年級

102年9月2日

1年級

國民小學:(表二)畢業生數及在學學生年齡分組(含集中式特教班資料)

學校代號 中華民國 109 學年度

總計

上學年度畢業生及修業生:

(請填公務電話)聯絡電話:

附註:

單位:人

3年級

填表人:

4年級 5年級

(20)

【注意事項】

1. 本學年停招學校仍需填報「上學年度畢業生數」、「上學年度修業生數」資料,裁撤之學校則請縣市教育局(處)代為填報。

2. 集中式「身障特殊教育班」、「中途/慈暉班」、「其他班」若有各年級學生集合於同一班上課,雖學校有固定將該班視為某年級,惟 本表填列時,仍應依學生實際年級填列,不可全計列於該年級。

(例)大忠國小有集中式身障特殊教育班:3 年級的大象班,班上有同學 3 名,分別為 2 年級之小明、3 年級的忠明、6 年級的大明,

本表年級別依學生個別情形,分別於 2、3、6 年級各填列 1 名學生,非計列 3 年級 3 名學生。

3. 本表學生數較上學年變動大之學校,確認無誤後請於「附註」欄說明原因。

(21)

總計 1年級 2年級 3年級 4年級 5年級 6年級

資優 身障 資優 身障

填表人:

填表說明:

1.表二「畢業生數及在學學生年齡分組」填報完成,本表才能送出。

2.國立科學工業園區高中、國立中科高級實驗中學及國立南科高級實驗中學之國小雙語部班級數,請併入國小部統計。

3.普通班係指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所成立之班級。

4.藝術才能班係指依藝術教育法成立者。體育班係指依國民體育法成立者。

5.集中式班級係指學生進入該班後一切的課程均在班級內進行者;資源班(分散式)係指來自各班級的學生,部分時間集中在一班上課;巡迴班係指由巡迴教師在 有特教學生的學校巡迴,對特教學生教學或對教師、家長提供諮詢等間接服務。

6.身障特殊教育班係指依特殊教育法成立者。

7.集中式身障特殊教育班、中途/慈暉班、其他班若各年級集合於同一班上課,其班級數計列在「學生人數最多」的那個年級;分散式資源班、巡迴班、中途/慈暉班、

其他班不分年級,請分別填列總計數。

8.若對本表有疑義者,請逕洽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國民小學:(表三)班級數

其他班  分校

中途/慈暉班 學校代號

普通班

中華民國 109 學年度 單位:班

總 計  本校

年級

班別 核定班級數總計 實際班級數

體育班

身障特殊教育班 集中式

送審原因:

中途/慈暉班 其他班 藝術才能班  分班

(請填公務電話)聯絡電話:

附註:

特殊教育資源班 分散式

(系統自行登錄)上次填表時間:

特殊教育巡迴班

(22)

總計 視力正常人數(兩眼均0.9以上) 視力不良人數(一或兩眼未達0.9) 視力不良率(%)

計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填表人:

(請填公務電話)聯絡電話:

填表說明:

1.表二「畢業生數及在學學生年齡分組」填報完成,本表才能送出。

2.請填報本學年第1學期檢查資料。

3.裸視視力指檢查學生未矯正(未戴眼鏡)之視力,無論是否有戴眼鏡(或隱形眼鏡)均需填報其裸視視力檢查資料。

4.若有無法測量視力者,如:因身心障礙或屬於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無法檢測,請於「附註」詳細說明→例如「因身心障礙或屬於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8名學生(2年級 3男、3年級2女、5年級1男2女)無法檢測」。

5.本表請於11月15日前填報完成。

總計

國民小學:(表四)學生裸視視力

學校代號 中華民國 109 學年度 單位:人;%

附註:

(系統自行登錄)上次填表時間:

1年級

2年級

3年級

4年級

5年級

6年級

送審原因:

(23)

上學年度畢業生 上學年度修業生 總計 男 女 總計 男 女 總 計

21 阿美族 22 泰雅族 23 排灣族 24 布農族 25 卑南族 26 鄒族 27 魯凱族 28 賽夏族

29 雅美族(達悟族) 2A 邵族

2B 噶瑪蘭族 2C 太魯閣族 2D 撒奇萊雅族 2E 賽德克族 2F 拉阿魯哇族 2G 卡那卡那富族

20 尚未申報族籍

填表說明:

1.表二「畢業生數及在學學生年齡分組」填報完成,本表才能送出。

2.原住民身分認定:以戶籍謄本、族籍證明或戶口名簿有所註記者為準。

3.分校、分班之原住民學生,請併入本校計列;國立科學工業園區高中、國立中科高級實驗中學及國立南科高級實驗中學之國小雙語部原住民學生數,請併入 4.「尚未申報族籍」欄位係指雖具原住民身分但尚未申報明確族籍者,而非學校中漢族學生數。

5.上學年度原住民畢業生及修業生升學人數係指109年6月原住民學生畢業及修業期滿後選擇繼續升學者。

6.若對本表有疑義者,請逕洽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女5 年級

(系統自行登錄)上次填表時間:

女3 年級

男4 年級

國小部統計。

附註: (請填公務電話)聯絡電話:

總計

送審原因:

女6 年級 男1

年級

填表人:

上學年度原住民畢業生及修業生升學人數男 ____ 人,女 ____ 人:原住民畢業生升學人數:男 ____ 人,女 ____ 人,原住民修業生升學人數:男 ____ 人,女 ____ 人。

男 女2 女

年級

男5 年級 學生

女1 年級

女4 年級

男6 女 年級

國民小學:(表五)原住民學生統計

中華民國 109 學年度 單位:人

男3 年級

上學年度畢業生及修業生 男2

年級 學校代號

總計 男

(24)

刪除

刪除

填表說明:

1.表七「教師資料(含校長,含專任輔導教師,不含幼兒園)」填報完成,本表才能送出。

2.教師數:編制內之現有教師人數,即包括教師兼行政職、教師兼導師、專任教師,不包含附設幼兒園之教師;另請假或全職借調在外三個月以上之教師不計列,

改計列代理教師資料。

3.學校若無具原住民身分之校長及教師,仍需填寫「填表人」及「聯絡電話」後按送出。若學校中有具原住民身分校長或教師,則各項分類均須點選資料。

4.若對本表有疑義者,請逕洽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國民小學:(表五A)原住民籍校長及教師資料

學校代號 中華民國 109 學年度 單位:人

一、原住民籍校長

族籍 性別 年齡分組統計 學歷別 資格別 累計服務年資

累計服務年資 教授族語課程 教授族語課程

二、原住民籍教師

族籍 性別 年齡分組統計 學歷別 資格別

(系統自行登錄)上次填表時間:

送審原因: 填表人:

附註: (請填公務電話)聯絡電話:

未滿25歲 55歲 25-29歲 56歲 30-34歲 57歲 35-39歲 58歲 40-44歲 59歲 45-49歲 60歲 50歲 61歲 51歲 62歲 52歲 63歲 53歲 64歲 54歲 65歲以上

專任教師

長期代理教師 未滿1年

1年至未滿5年 5年至未滿10年 10年至未滿15年 15年至未滿20年 20年至未滿25年 25年至未滿30年 30年以上 博士

碩士 學士 專科 其他 阿美族 雅美族(達悟族)

泰雅族 邵族 排灣族 噶瑪蘭族 布農族 太魯閣族 卑南族 撒奇萊雅族

鄒族 賽德克族

魯凱族 拉阿魯哇族 賽夏族 卡那卡那富族 尚未申報族籍

專任教師 其他

阿美族 邵族 泰雅族 噶瑪蘭族 排灣族 太魯閣族 布農族 撒奇萊雅族 卑南族 賽德克族 鄒族 拉阿魯哇族 魯凱族 卡那卡那富族 賽夏族 其他 雅美族(達悟族)

(25)

上學年度畢業生 上學年度修業生 總計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新生 舊生 總計 男 女 總計 男 女

填表說明:

1.表二「畢業生數及在學學生年齡分組」填報完成,本表才能送出。

2.本表以該年9月30日在學僑生數(含香港及澳門學生)為準。

3.「僑生」定義:海外出生連續居留迄今,或最近連續居留海外6年以上,並取得僑居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回國就學之華裔學生。「港澳生」定義:香港或澳門(以下簡稱 港澳)居民,取得港澳永久居留資格證件,且最近連續居留境外6年以上者,得申請來臺灣地區就學。

4.「新生」:指當學年學校新報到之學生(如1年級新生或新轉入之學生);「舊生」:指學籍本來就在該校之學生。

5.僑生身分認定,由僑務委員會為之;若對僑生之認定尚有疑義者,請洽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江奇晉先生(02)7736-6712或僑務委員會僑生處(02)2327-2640。

6.國立科學工業園區高中、國立中科高級實驗中學及國立南科高級實驗中學之國小雙語部僑生數,請併入國小部統計。

(請填公務電話)聯絡電話:

年級別

單位:人

女 中華民國 109 學年度

男 總計

學生總計 2年級

送審原因:

4年級 3年級

       其國家為 ,僑生計 人(男 人、女 人)

填表人:

(系統自行登錄)上次填表時間:

5年級

附註:

國民小學:(表六)僑生及港澳學生統計

僑居地若為「其他」者:其國家為 ,僑生計 人(男 人、女 人)

上學年度畢業生及修業生 學校代號

僑居地 新舊生別

1年級 6年級

刪除

香港 汶萊 美國

澳門 印度 瓜地馬拉

日本 孟加拉 哥斯大黎加

南韓 瑞典 哥倫比亞

越南 英國 巴西

印尼 法國 阿根廷

泰國 德國 巴拉圭

緬甸 義大利 烏拉圭 菲律賓 埃及 澳大利亞 新加坡 南非 紐西蘭 馬來西亞 加拿大 其他

(26)

學校代號

年齡別

總計 校長 教師 男教師 女教師

總計 校長 教師 男教師 女教師

總計 校長 教師 男教師 女教師

累計服務 年資別 總計 校長 教師 男教師 女教師

20年至未滿25年 25年至未滿30年 30年以上

總計 未滿1年 1年至未滿5年 5年至未滿10年 10年至未滿15年 15年至未滿20年

校長、教師累計服務年資(含長期代理教師) 校長、教師登記資格別(含長期代理教師)

資格別 總計 專任合格教師 長期代理教師

具合格教師證者 不具合格教師證者 其他

長期 代理教師

正式 教師

長期 代理教師

正式 教師

長期 代理教師 長期

代理教師

正式 教師

長期 代理教師

正式 教師

長期 代理教師

正式 教師 校長、教師學歷別(含長期代理教師)

學歷別

總計 博士 碩士 學士 專科 其他

計 正式

教師

61歲 62歲 63歲 64歲 65歲 55歲 56歲 57歲 58歲 59歲 60歲 以上

45-49

歲 50歲 51歲 52歲 53歲 54歲

國民小學:(表七)教師資料(含校長,含專任輔導教師,不含幼兒園)

中華民國 109 學年度 單位:人

校長、教師年齡分組統計(含長期代理教師)

總計 未滿

25歲 25-29

30-34 歲

35-39 歲

40-44 歲

(27)

學校代號

主要任教領域 總計 級任老師

(不含特教) 國語文 英語文

/英語 數學 特殊 教育

本土語文/

新住民 語文

健康與

體育 社會

藝術/

藝術與 人文

自然科學/

自然與 生活科技

生活 課程

綜合 活動

專任輔 導教師

其他

科目 無 總計

校長 教師 男教師 女教師

填表說明:

1.表三「班級數」填報完成,本表才能送出。

4.學歷別:博士、碩士、學士…等均包含代理教師人數,若教師有修40學分班,因學分班不計列學位,仍請以領有畢業證書的最高學歷計列。

5.累計服務年資按人事法令規定計算。

7.各項分類的男女教師「合計數」、「男教師計」、「女教師計」均須相同。

8.「專任輔導教師」係指主責學校二級輔導工作,負責執行發展性及介入性輔導措施,原則上不排課或比照「教師兼主任」授課節數排課。

11.國立科學工業園區高中、國立南科高級實驗中學及國立南科高級實驗中學之國小雙語部教師數,請併入國小部統計。

12.若對本表有疑義者,請逕洽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國民小學:(表七-續)教師資料(含校長,含專任輔導教師,不含幼兒園)

中華民國 109 學年度 單位:人

校長、教師主要任教領域(含長期代理教師)

109學年度新進教師計 人 上學年度退休教師計 人 上學年度離職教師計 人

本校核定教師員額編制(含專任輔導教師,不含校長及附設幼兒園教師)計 人

送審原因: 填表人:

附註: (請填公務電話)聯絡電話:

9.「新進教師」:當年度經教師甄試通過首次擔任正式編制專任教師(不含從A校到B校任教者)。

10.「退休教師」及「離職教師」:領有合格教師證之正式編制專任教師,依法核准退休及因故(非退休)離職(不含從A校離職到B校任教者)者。

(系統自行登錄)上次填表時間:

2.本表包含校長及編制內之現有教師人數,即包括校長、教師兼行政職、教師兼導師、專任教師、專任輔導教師,不含專任運動教練、專案增置國小教師員額、附設幼 兒園及學前特教教師之教師;另請假或全職借調在外3個月以上之教師不計列,改計列代理教師資料。

3.長期代理教師: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之課務者,時間達三個月以上並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

6.校長、教師之主要任教領域,請填目前實際任教領域,若任教數個科目,以時數最多者為準;若任教電腦課程,請填入「自然科學/自然與生活科技」欄,國小之班導 師請填入「級任老師」;如無法分類,請填入「其他科目」欄;無任教者,請填入「無」。

(28)

總計 未滿25歲 25-29歲 30-34歲 35-39歲 40-44歲 45-49歲 50-54歲 60歲以上 計

男 女 計 男 女

填表說明:

1.表三「班級數」填報完成,本表才能送出。

2.職員、工友人數以編制內現有人數計算。

4.工友含司機、技工、工友等。

5.年齡係以足歲計列。

6.國立科學工業園區高中、國立中科高級實驗中學及國立南科高級實驗中學之國小雙語部職員、工友人數統計,請併入國小部統計。

7.若對本表有疑義者,請逕洽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理人的資料,惟不包含附設幼兒園的教保員、助理教保員及幼兒園專任職員。

(系統自行登錄)上次填表時間:

送審原因: 填表人:

3.職員係指人事、會計、總務、幹事、校護等非屬教師之行政(公務)人員,不含專任運動教練,若該編制內職員缺現為身障控缺或由約僱人員代理中,則改計列該代

附註: (請填公務電話)聯絡電話:

工友

年齡分組 55-59歲

職員

國民小學:(表八)職員工友資料

中華民國 109 學年度 單位:人 學校代號

(29)

間數 面積 間數 面積 間數 面積 間數 面積 間數 面積 間數 面積 間數 面積

填表說明:

1.表三「班級數」填報完成,本表才能送出。

2.本表含該校附設幼兒園使用之校地校舍,請依表列項目填報。

3.國(中)小學校校地校舍(1)普通教室、(2)特別教室…(9)其他及游泳池,請以專屬國小使用之校地校舍資料填列,其他請填入國中報表;校地總面積、運動場地面積及現在使用廁所 坑位,若無法區分國中、國小資料,請以「國中小學生數比率」 設算。

4.本表間數勿以教室大小設算,請以實際間數填列。

5.(1)「普通教室」指一般之教室及集中式特教班教室﹔(2)「特別教室」指專科教室及其他有專門用途之教室,如:視聽教室、自然教室、英語教室、本土語言教室、學校課程特色發展教室 、資源班教室、美勞教室、音樂教室、資訊科技教室、桌球教室、課輔教室、E化教室、書法教室、圍棋教室及社團教室等﹔僅計算教室內面積,不含陽台、走廊及樓梯間面積。

6.(3)「辦公室」包括校長室、教職員辦公室、會客室、保健室(健康中心)、輔導室、諮商室、教職員休息室、哺乳室、會議室、警衛室、校史室、家長會辦公室、校友會辦公室、教師會辦公 室、印刷室、教師研究室及教學準備室等。

7.(4)「禮堂」含禮堂兼體育館及學生活動中心;(5)「圖書館(室)」包括資料室、資訊檢索區、閱覽室、陳列室及書庫等。若為整棟者,請填1間,面積則以整棟計算。(6)「餐廳」包括廚房。

8.(7)「教職員工宿舍」以學校自有者為限,員工自行租賃者不計。(8)「學生宿舍」數量請填床位數,面積則以整間或整棟計算。

9.(9)「其他校舍」係指(1)~(8)項以外之校舍,如:廁所、陽台、走廊、樓梯間、天井、體育器材室、桌球室、教具室、檔案室、儲藏室、地下室停車場、文康室、合作社、機電設備空間等。

10.校舍總延面積即總樓地板面積,為校舍各層樓面積之總和。校地總面積係指學校平面面積,含校舍基地面積。

11.「性別友善廁所」指沒有性別之分的廁所,其廁位計算以同一時間提供單人使用之一整組完整設施為基本單位。「現在使用的廁所(坑位)」 = 「男生廁所(大便器)」+「男生廁所 (小便器)」+「女生廁所」+「無障礙廁所」+「性別友善廁所」,含各校舍內教職員及學生正在使用之廁位數,以1人使用為1廁位計算。

12.「運動場地面積」包含田徑場、體育館(或風雨操場)、操場、各種球場面積、游泳池(含泳池更衣間及盥洗室),無論室內或戶外場地皆須列入。

13.游泳池含室內、外游泳池,面積請填「池面」面積,如:池面長寬為 25 x 20公尺,面積請填500平方公尺;游泳池取得使用執照後才計列(興建中暫不計列)。

14.校舍「興(新)建未使用」係指興建完成已取得使用執照,但尚未使用;「不堪使用」係指目前無法使用(含整修中);「閒置未用」則指目前堪用但停止使用,「其他使用狀況」則為 無法歸列於前4種使用情形者,如出租借給其他單位使用。向其他單位租借入者,請依據實際使用狀況分別計列於前4種情形。

15.無障礙設施或輔具指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之學習用具、輔助產品或相關設施,如語音教材、點字書、無障礙之室內外通路、升降設備、停車位、坡道或扶手...等。

國民小學:(表九)校地校舍概況

學校代號 單位:間;室;床位;

座;坑位;平方公尺 供師生使用狀況

其他使用狀況 校地校舍

總計 (不含其他使用狀況)

現在使用 興(新)建未使用 不堪使用 閒置未用

國小 幼兒園

(1)普通教室(間)

(2)特別教室(間)

(3)辦公室(間)

(4)禮堂(含活動中心)(座)

(5)圖書館(室)(間)

(6)餐廳(間)

(7)教職員工宿舍(間)

(8)學生宿舍(床位)

(9)其他校舍

校舍總延面積(平方公尺) 此欄位為自動加總不須登打

校地總面積(平方公尺)

座 平方公尺

現在使用廁所計 坑位:男生廁所(大便器) 坑位,男生廁所(小便器) 坑位,女生廁所 坑位,無障礙廁所 坑位,性別友善廁所 坑位 本表(2)特別教室(間)中含資訊科技教室 間

是否提供以下設施(備):a.供學生使用之教學用電腦○是 ○否;b.供學生使用之教學用網際網路(Internet)○是 ○否;

c.無障礙設施或輔具○是 ○否;d.基本洗手設施(須供應肥皂等手部清潔用品)○是 ○否 教室總面積(平方公尺)

運動場地面積(室內及戶外)(平方公尺)

中華民國 109 學年度

(系統自行登錄)上次填表時間:

送審原因: 填表人:

附註: (請填公務電話)聯絡電話:

游泳池(座/平方公尺)

(30)

學校代號

圖書館(室)數

一、圖書收藏冊數總計(冊) 二、報紙(種)

000總類

100哲學類 三、期刊、雜誌(種)

200宗教類

300科學類(自然科學類) 四、電子圖書及資源:

400應用科學類 (一)電子書(冊)

500社會科學類 (二)光碟(片)

600-700史地類 (三)其他(種)

800語言文學類(語文類)

900藝術類(美術類)

圖書閱覽座位數(位)

上學年圖書借閱人次(人次)

上學年圖書借閱冊次(冊次)

上學年購買圖書資料經費(元)

上學年捐贈列入編目之圖書冊數(冊)

圖書館(室)工作人員 專任管理人員 人,圖書志工 人

填表人:

附註:

填表說明:

1.館數、藏書冊數及閱覽座位數以109年9月30日資料填報;借閱人次、借閱冊次、購書經費及捐贈列入編目圖書以108學年資料填報。

3.本表依學校別填報,包括學校所有教職員及各學制學生使用圖書館之資料。

4.藏書冊數:係指圖書館現有列入編目之藏書冊數,依表列項目分別填列。

5.期刊、雜誌:係指定期出版之刊物,含定期贈閱之期刊、雜誌。

者,不計入光碟中。

7.若圖書閱覽區採無座位開放設計者,其「圖書閱覽座位數」以最高容量概估。

9.上學年購買圖書資料經費:108學年購買圖書資料實付數,含圖書、報紙、期刊、雜誌、電子書、光碟等所有館藏資料經費,不含贈書。

工作之志工,不含說故事志工及學生為取得服務學習時數而擔任之志工。

12.若對本表有疑義者,請逕洽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2.國(中)小、國中(小)學校若共用圖書館,且可以區分國中、國小資料者,請區分後分別填入國中、小報表;若無法區分,圖書館(室)數為避免重覆計算,

請計入國中,國小不計列,圖書館(室)數以外之欄位則請依「國中小學生數比率」設算,再分別填入國中、小報表。

6.電子圖書及資源:按電子書、光碟(含CD、VCD、DVD等)、其他(包括線上資料庫、微縮影片)等,分別填列。書籍所附送之電子檔案(光碟),其內容與書本相同

8.借閱人次:係指108學年借閱圖書之總人次,1人1次借閱數冊圖書,以1人次計算﹔借閱冊次;係指108學年借出之圖書總冊次,1人1次借出數冊,則以數冊次計算。

例如A學生於期間內至圖書館借書,第1次借3冊、第2次借3冊、第3次借4冊,共計10冊,則借閱人次為3人次,借閱冊次為10冊次。

10.上學年捐贈列入編目之圖書冊數:係指108學年度來自捐贈列入編目之圖書冊數,不包含電子書、光碟等電子圖書及資源。

11.專任管理人員:係指業務職掌為圖書館(室)行政工作的正式管理人員,不含由組長、教師或其他兼任者;圖書志工:係指幫忙處理借還書、圖書編目及上架等行政 送審原因:

(請填公務電話)聯絡電話:

(系統自行登錄)上次填表時間:

國民小學:(表十)圖書館統計

中華民國 109 學年度 單位:室;冊;位;人次;

冊次;元

(31)

學校代號

預算數(元)

公立學校:109年度 私立學校:109學年度

填表人:

(請填公務電話)聯絡電話:

填表說明:

1.公立學校預算數統計請填109年度資料;決算數統計請填108年度資料。

2.私立學校預算數統計請填109學年度資料;決算數統計請填108學年度資料。

3.代收代付款無需填列。

4.折舊、折耗及攤銷:校務基金學校必填,私立學校如有折舊、折耗及攤銷請依預、決算書填列。

5.國(中)小、國中(小)學校若無法分開經費,請以「國中小學生數比率」 設算經費,再分別填入國中、國小報表。

6.若對本表有疑義者,請逕洽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國民小學:(表十一)學校經費統計

單位:元 決算數(元)

經常支出小計

公立學校:108年度 私立學校:108學年度

(系統自行登錄)上次填表時間:

資本支出小計 送審原因:

附註:

2.退休撫卹

3.折舊、折耗及攤銷 4.其他

1.人事費 總計

(32)

學校代號

計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總計 大陸地區 港、澳 越南 印尼 泰國 菲律賓 柬埔寨 日本 馬來西亞 美國 南韓 緬甸 新加坡 加拿大 其他

送審原因: 填表人:

附註:

填表說明:

1.表二「畢業生數及在學學生年齡分組」填報完成,本表才能送出。

2.新住民子女:父或母為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等新住民者,若已入本國籍,或已死亡、失蹤、離婚,仍應計列;另父母雙方均為 外國籍者視為外國籍學生不計列。

3.國立科學工業園區高中、國立中科高級實驗中學及國立南科高級實驗中學之國小雙語部新住民子女統計,請併入國小部統計。

5.若對本表有疑義者,請逕洽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國民小學:(表十二)新住民子女就學統計

年級別 父或母來源

地區別

中華民國 109 學年度 單位:人

5年級 6年級

(請填公務電話)聯絡電話:

3年級 4年級

4.地區別若為「其他」者,請點選下拉選單,若下拉選單沒有您要的「其他」地區別,請填寫國家名稱及人數。

(系統自行登錄)上次填表時間:

總計 1年級 2年級

蒙古 丹麥 義大利 烏拉圭

寮國 荷蘭 埃及 澳大利亞

汶萊 英國 蘇丹 斐濟

印度 愛爾蘭 象牙海岸 紐西蘭 斯里蘭卡 法國 迦納 其他 孟加拉 德國 奈及利亞

尼泊爾 瑞士 南非 巴基斯坦 奧地利 墨西哥 阿富汗 捷克 貝里斯 烏茲別克 比利時 瓜地馬拉 伊朗 俄羅斯 哥斯大黎加 伊拉克 烏克蘭 委內瑞拉 約旦 保加利亞 巴西 以色列 馬其頓 阿根廷 土耳其 希臘 巴拉圭 巴林 西班牙 智利

(33)

學校代號

總計 1年級 2年級 3年級 5年級

總計 男 女

填表人:

填表說明:

1.依據「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下稱入臺許可辦法)第51條規定:

(1)依第21條附表1規定從事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服務者之隨行未成年子女。

(2)依第23條第3款規定,為臺灣地區人民之未成年子女。

(3)依第24條規定之未成年子女(陸配前婚姻子女)。

(4)依第21條附表1從事投資經營管理且已實行投資者之隨行未成年子女。

2.本表所指「大陸地區未成年人民」係依據入臺許可辦法第51條規定為大陸地區(不含港、澳)未滿 20 歲陸籍人民,經內政部移民署同意進入臺灣地區,

在臺停、居留期間經申請入學之學生。

3.本表以該年9月30日在學大陸地區學生數為準。

4.有關本表申請就學統計問題,請電洽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盧修敏小姐(02)7736-5623。

國民小學:(表十二A)大陸地區未成年人民在臺期間申請就學統計

中華民國 109 學年度 單位:人

(系統自行登錄)上次填表時間:

送審原因:

(請填公務電話)聯絡電話:

附註:

4年級 6年級

(34)

心理輔 導系所

(組)

教育大 學或教 育學院 一般系 所畢

大學校 院一般 系所畢

修輔導 40學分 以上

修輔導 20-39 學分

修輔導 19學分 以下

參加過 72小時 以上之 輔導知 能研習

參加過 36-71 小時之 輔導知 能研習

參加過 19-35 小時之 輔導知 能研習

參加過 18小時 以下之 輔導知 能研習

犯 案

中 輟

春 暉

自 傷

家庭 /人 際適

應 生涯 規劃

性侵 害/性 騷擾 /性霸 凌

高風 險家 庭關 懷

低成 就感

其他

填表說明:

1.表七「教師資料(含校長,含專任輔導教師,不含幼兒園)」填報完成,本表才能送出。

2.國立科學工業園區高中、國立中科高級實驗中學及國立南科高級實驗中學之國小雙語部認輔教師及受輔學生統計,請併入國小部統計。

4.認輔教師學歷:【單選】

5.認輔教師修讀輔導學分數:【單選,沒修過輔導學分者本組選項不計列】

6.認輔教師在職參訓輔導知能研習時數:【單選,沒參訓過輔導知能研習者本組選項不計列】。研習時數以近3學年(106學年-108學年)參訓之輔導知能研習時數加總 計列。

7.受輔學生:以學年度內曾接受過認輔之學生數為統計(含學年度內已結案之個案),同一個案學年度內不重複統計。

8.受輔學生問題類別:(可複選)

(1)犯案 (2)中輟

(3)春暉(濫用藥物)

(4)自傷(自傷傾向)

(5)創傷輔導(災後)

(6)家庭/人際適應(含退縮或暴力傾向)

(7)生涯規劃(升學/就業問題)

(8)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

(9)高風險家庭關懷:所稱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指因遭遇經濟、教養、婚姻、醫療等問題,致兒童及少年有未獲適當照顧之虞之家庭 (10)低成就感

(11)其他 附註:

(系統自行登錄)上次填表時間:

(請填公務電話)聯絡電話:

填表人:

男 3 4 7

送審原因:

2 3 4 非原 2

住民 中華民國 108 學年度

單位:人

修讀輔導學分數 在職參訓輔導知能研習時數 總 計

受輔學生

受輔學生問題類別 教師學歷

10 11

性別 身分

9 10 5 6

學校代號

認輔教師

7 8 1

性別 身分 教育輔導專業背景統計

生為原則。(詳請參閱「教育部推動認輔制度實施要點」)

國民小學:(表十三)認輔教師及受輔學生統計

8 9 女

創傷 輔導

3.認輔教師:係指由校內之合格教師中(不含專(兼)任輔導教師),遴選具有輔導熱忱,並以曾接受過輔導專業訓練者為優先,進行學生之認輔,每位老師以認輔1至2位學 5 6

原住

民 1

計 男 女 原住 民

(35)

學校代號

計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總計 男 女

總計 本國人 新住民 大陸地區 港、澳 越南 印尼 泰國 菲律賓 柬埔寨 日本 馬來西亞 美國 南韓 緬甸 新加坡 加拿大 其他

附註:

填表說明:

1.本表由公立學校填報。

3.新住民係指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為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若已入本國籍仍應計列。

國民小學:(表十五)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統計

(系統自行登錄)上次填表時間: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人次

總計 初級班

送審原因:

4.若對本表有疑義者,請電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莊元碩先生(02)7736-5703。

2.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依據「獎勵及補助成人教育活動實施要點」開設,培養失學國民具聽、說、讀、寫、算能力,教導失學國民及新住民識字,提升基 本生活知能。

年級別 地區別

高級班 上年度結業生

中級班

填表人:

(請填公務電話)聯絡電話:

(36)

學校代號

計 男 女 計 男 女

總計

未滿20歲

20歲(含)以上

送審原因: 填表人:

附註:

填表說明:

1.本表蒐集對象類別包含懷孕學生、曾懷孕之學生(墮胎、流產或出養)及育有子女之學生,全校學生均為統計對象,含請長假、輟學者。

2.提供校內輔導協助:包括成績考核彈性處理、校內諮商輔導、辦理多元適性教育,及提供合乎需要之設施(教室安排、課桌椅調整、如廁地點、母乳哺(集)相關設施)等校 內輔導協助措施。

3.轉介校外社會福利資源:係指學校透過「個案服務轉介單」或「衛生福利部『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線上求助平臺」或轉介至合法立案且依法執行社會福利相關事業 等單位提供相關輔導協助。

4.本表學年度係指同一學年度「最初」接受輔導協助年份為基準。倘同學年度學校提供同一學生輔導協助計2次,只算1人;惟學校同時提供「校內輔導協助」及「轉介校 外社會福利資源」輔導協助時,則兩邊均須計列人數。

5.若對本表有疑義者,請電洽國教署學務校安組胡薇倫小姐(04)3706-1311。

(請填公務電話)聯絡電話:

(系統自行登錄)上次填表時間:

國民小學:(表十六B)學生懷孕(含育有子女者)輔導協助概況

中華民國 108 學年度 單位:人

提供校內輔導協助人數 轉介校外社會福利資源人數

(37)

三、國民中學及附設國中部應填表單目錄 1.國民中學

頁碼 P37 P38 P39 P40 P41 P42 P43 P44 P46 P47 P48 P49 P50 P51 P52 P53 P54 P55

(38)

2.附設國中部

頁碼 P37 P38 P39 P40 P41 P43 P49 P51 P52 P53 P54 P55

(39)

學校代號

校長姓名

建校年份(西元)

學校網址

計 男 女 計 男 女 計 男 女

1.

2.

3.

計 男 女 計 男 女 計 男 女

1.

2.

3.

填表人:

附註:

填表說明:

認定。

5.無論是否編制內,凡領有主管加給的主任、組長、幹事等均計入,惟不含國中小補校主任、組長及國中小附設幼兒園主任。

6.若對本表有疑義者,請逕洽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國民中學:(表一)學校概況表

中華民國 109 學年度

校長性別 校長電子郵件

是否設有附設幼兒園 ○是 ○否

(區域碼) 分機 . □□□ 縣/市 鄉/鎮/市/區 村/里 路/街 段 巷 弄 號

學校電話 學校地址

本校計有 分校 分班 校護(含保健員) 人 營養師 人 男性主任 人 女性主任 人 男性組長 人 女性組長 人

分校資料

分校名稱 班級數(班) 學生數(人) 原住民學生數(人) 上學年度畢業生數(人)

(系統自行登錄)上次填表時間:

分班資料

分班名稱 班級數(班) 學生數(人) 原住民學生數(人) 上學年度畢業生數(人)

1.校長電子郵件請填公務使用之資料。

2.建校年份:請填實際開始招生年份;若某校於88年開始招生,則請鍵入1999;由分校獨立之建校年份請填獨立招生之年份;學校整併後之建校年份由學校自行 3.學校聯絡電話需為代表號、總機或指定專人,請勿填列校長電話。

4.分班及分校欄位請填入分校及分班名稱。分班:是指由他校(可能已經停校)併班過來的班級數,這些班的上課地點和本校不同。若分校數或分班數為0(無分 校、無分班),分校名稱、分班名稱欄位必須空白,不可填「無」、「空格」或任何文數字。

本校一般生招收 ○男女生 ○男生 ○女生 送審原因:

(請填公務電話)聯絡電話:

(40)

計 升學 就業 未升學未就業

計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填表說明:

6.若對本表有疑義者,請逕洽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1.表一「學校概況表」填報完成,本表才能送出。

2.學生數以9月30日有學籍之學生為準,包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安置於中途學校」學生。

3.分校、分班之學生,請併入本校統計;國立科學工業園區高中、國立中科高級實驗中學及國立南科高級實驗中學之國中雙語部學生數,請併入國中部統計。

4.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2條,修業生係指修業期滿,成績未達畢業標準,學校發給「修業證明書」者。

5.上學年度畢業生及修業生歸「就業」者係指:從事有酬工作或每週15小時以上無酬家屬工作者;少數畢業生聯絡不上,無法得知現況者,請歸「未升學未就業」。

(系統自行登錄)上次填表時間:

填表人:

(請填公務電話)聯絡電話:

送審原因:

附註:

9年級 8年級 7年級

-9月1日 以前出生

總計

92年1月1日 91年1月1日 90年9月1日 -9月1日 -9月1日 -9月1日 -9月1日 -9月1日 -9月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97年1月1日 96年1月1日 95年1月1日 94年1月1日 93年1月1日

93年9月2日 92年9月2日 91年9月2日 90年9月2日 以後出生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6歲 17歲 18歲 19歲以上 97年9月2日 96年9月2日 95年9月2日 94年9月2日

在學學生年齡分組 總計 未滿12歲 12歲 13歲 14歲 15歲 女

升學 就業

總計 上學年度畢業生(領有畢業證書者,不含修業生) 上學年度修業生(領有修業證書者)

升學 就業 未升學未就業 計 未升學未就業 計

7年級學生:其中係國小應屆畢業生 人,男生 人,女生 人 上學年度畢業生及修業生:

國民中學:(表二)畢業生數及在學學生年齡分組(含集中式特教班資料)

學校代號 中華民國 109 學年度 單位:人

7年級學生分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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