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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釋》CBETA 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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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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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釋》CBETA 電子版

版本記錄: 1.1

完成日期: 2002/11/04

發行單位: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CBETA) cbeta@ccbs.ntu.edu.tw 資料底本: 大正新脩大正藏經 Vol. 31, No. 1597

No. 1597 [Nos. 1595, 1596; cf. Nos. 1592-1594, 1598]

攝大乘論釋卷第一

世親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總標綱要分第一

 諸破所知障翳暗  盡其所有如所有   諸法真俗理影中  妄執競興於異見   斯由永離諸分別  無垢清淨智光明   獲得最勝三菩提  惑障并習斷常住   能無功用於十方  隨諸有情意所樂   開示殊勝極廣大  三種解脫等方便   由無分別有大悲  生死涅槃俱不住   由攝妙慧巧方便  究竟至極自他利   如是世尊等所覺  等所開示微妙法   若能於此善修行  必獲寂然甘露迹   誹謗決定沒無底  甚久無能大苦海   學無學僧居道果  普勝一切所餘僧   善逝無垢功德河  真實於中而沐浴   為世無上良福田  雖復投於微少善   而便廣大如地空  慧者由斯得解脫   故我至誠身語思  頻修無倒歸命禮   軌範諸師今減少  真法正理多渾濁   皆由聰叡邪慢人  依自尋思失教證   我師於此非前後  逢事聖者大慈尊   依止無動出世間  放大法光三摩地   闡揚妙法流清譽  如日舒光遍十方   文光無垢最甚深  諸了義經所隨順   廣大句義皆微妙  悉以綺飾自莊嚴   能令聰敏者融心  無諂無憍生愛敬 

(2)

 於樂常無染著心  故名決定稱自德   諸賢聖者常親近  一切世間無不知   無著名稱普皆聞  功德顯然同所讚   無盡辯者等所雨  甘露文義微妙法   多從彼聞自力微  少受猶如乞雨鳥   從廣決擇集少分  以言略釋攝大乘   願此所作遍饒益  怖於極大文海者 

  論曰。阿毘達磨大乘經中。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薩。為顯大乘體大故說謂依 大乘。諸佛世尊有十相殊勝殊勝語

  釋曰。依止何義從何所因而作是說。廣博所知深大法性。若離諸佛菩薩威力。誰 於此中能造釋論。復由何義於此論初說如是事由。若離舉阿毘達磨大乘經言。則不了 知論是聖教為此義故。又為顯經名如言十地經。故說如是阿毘達磨大乘經言。復有餘 義。為顯彼經是聖教故。初說如是阿毘達磨大乘經言。今造此論有所用者。為欲開曉 無知者故。為顯法門別名故。舉阿毘達磨。為顯通名故。舉經言。為簡聲聞阿毘達磨 復舉大乘。由今亦有非聖所說阿毘達磨。如現有人自尋思慧。謂是佛說阿毘達磨。或 聲聞說或世智造。又言大乘素怛纜者。為欲顯示異聲聞等。為欲顯示菩薩藏攝故。復 舉其阿毘達磨。又藏攝者。謂入自宗素怛纜藏現滅自惑。毘奈耶藏即大乘中菩薩煩惱

。以諸菩薩種種分別為煩惱故。不違最勝阿毘達磨。廣大甚深為其相故

  此中三藏者。一素怛纜藏。二毘奈耶藏。三阿毘達磨藏。如是三藏下乘上乘有差 別故則成二藏。一聲聞藏。二菩薩藏。此三及二何緣名藏。由能攝故。謂攝一切所應 知義

  復由何緣建立三藏。由九種緣。謂為對治疑惑立素怛纜藏。若於彼彼義中有疑惑 者。即為決定宣說彼彼義故。為對治二邊受用立毘奈耶藏。謂遮有罪著欲樂邊受用故

。及開無罪不自苦邊受用故。為對治自見取執立阿毘達磨藏顯照諸法無倒相故。又能 說三學故立素怛纜藏。能成辦增上戒增上心故立毘奈耶藏。謂具尸羅即無悔等。漸次 能得三摩地故。能成辦增上慧故立阿毘達磨藏。謂能決擇無倒義故。又能說法義故立 素怛纜藏。能成滿法義故立毘奈耶藏。謂為調伏煩惱勤修行者。便於此二能通達故。

能於法義決擇善巧故立阿毘達磨藏。由此九緣許立三藏。又此皆為解脫生死。此復云 何能得解脫。熏覺寂通故得解脫。謂由聞熏習心故。由思覺悟故。由修奢摩他寂靜故

。由證毘鉢舍那通達故。能得解脫。又若略說此素怛纜毘奈耶阿毘達磨藏各有四義。

菩薩於此若具了知則能證得一切智性。聲聞於此雖但解了一伽他義亦得漏盡。云何此 三各有四義。謂能貫穿。依故相故法故義故名素怛纜。此中依者。謂於是處由此為此 而有所說。相者。謂世俗諦相勝義諦相。法者。謂蘊界處緣起諦食靜慮無量無色解脫 勝處遍處菩提分無礙解無諍等。義者。謂隨密意。對故數故伏故通故。應知名阿毘達 磨。謂阿毘達磨亦名對法。此法對向無住涅槃能說諦菩提分解脫門等故。阿毘達磨亦

(3)

名數法。於一一法數數宣說訓釋言詞自相共相等無量差別故。阿毘達磨亦名伏法。由 此具足論處所等能勝伏他論故。阿毘達磨亦名通法。由此能釋通素怛纜義故。犯罪故 等起故還淨故出離故。應知名毘奈耶。此中犯罪者謂五眾罪。等起者。謂無知故放逸 故煩惱盛故不尊敬故而犯諸罪。還淨者。謂由意樂不由治罰如受律儀。出離者。有七 種。一各各相對說悔所犯。二誓受治罰謂授學等。三等有妨害先制學處後由異門還復 開許。四別更止息謂僧和合還捨所制。五轉依謂苾芻苾芻尼轉男女形故捨不共罪。六 由真實觀謂作殊勝法嗢柁南諸行相觀。七由法爾得謂由見諦法爾得無小隨小罪。應知 毘奈耶復有四義。一補特伽羅故。世尊依彼制所學處。二制立故。謂告曰彼補特伽羅 所犯過已大師集僧制所學處。三分別故。謂制學處。已更廣解釋。先所略說四決擇故

。謂於此中決判所犯。云何有罪云何無罪

  今當釋本文。薄伽梵前者。顯有所敬故無異言。善入大乘者。是由已得陀羅尼等 勝功德義。顯已得此諸功德故。於義於文能正任持能正開示。如是名菩薩。為何義故 說。為顯大乘體大故說。所言顯者。開發大乘實有大體。依大乘者。依止大乘而起所 說。有十相殊勝殊勝語者。謂即由彼十種殊勝所殊勝語。名十相殊勝殊勝語。此殊勝 言是差別義。兩互相待。如言此義殊勝於彼。又最上義是殊勝義。或是異類。謂義因 殊勝故。語果是殊勝。今當說此十種別相

  論曰。一者所知依殊勝殊勝語。二者所知相殊勝殊勝語。三者入所知相殊勝殊勝 語。四者彼入因果殊勝殊勝語。五者彼因果修差別殊勝殊勝語。六者即於如是修差別 中增上戒殊勝殊勝語。七者即於此中增上心殊勝殊勝語。八者即於此中增上慧殊勝殊 勝語。九者彼果斷殊勝殊勝語。十者彼果智殊勝殊勝語。由此所說諸佛世尊契經諸句

。顯於大乘真是佛語

  釋曰。此中所知依殊勝殊勝語者。所應可知故名所知。所謂雜染清淨諸法即三自 性。依是因義此所知依即是殊勝故名所知依殊勝。由此殊勝故語殊勝。此依即是阿賴 耶識。如是持業釋。乃至彼果智殊勝亦爾。謂彼果智即是殊勝故名彼果智殊勝等。所 知相者。是所知自性義。所知即是相故名所知相。謂三自性入所知相者。謂於所知相 若能入若正入即唯識性。彼入因果者。謂能入彼故名彼入。即是悟入唯識理性。因謂 加行時。世間施等波羅蜜多。果謂通達時。出世施等波羅蜜多。彼因果修差別者。即 彼因果故名彼因果。即於此中修之差別。修謂數習。即此數習於諸地中展轉殊勝故名 差別即是十地。即於如是修差別中。增上戒者。謂十地中依戒而學故名增上戒。即諸 菩薩所有律儀於諸不善無復作心。增上心者。謂在內心或即依心而學故名增上心。即 諸三摩地。增上慧者。謂趣證慧故名增上慧。或依慧而學故名增上慧。即是無分別智

。斷殊勝者。謂最勝品別自內棄捨煩惱及所知障。即是無住涅槃。智殊勝殊勝語者。

謂無障智名智殊勝。彼無分別智有所對治。今此佛智已離一切障及隨眠。是名於彼無 分別智佛智殊勝

(4)

  論曰。復次云何能顯由此所說十處。於聲聞乘曾不見說。唯大乘中處處見說。謂 阿賴耶識說名所知依體。三種自性。一依他起自性。二遍計所執自性。三圓成實自性

。說名所知相體。唯識性說名入所知相體。六波羅蜜多說名彼入因果體。菩薩十地說 名彼因果修差別體。菩薩律儀說名此中增上戒體首楞伽摩虛空藏等諸三摩地說名此中 增上心體。無分別智說名此中增上慧體。無住涅槃說名彼果斷體。三種佛身。一自性 身。二受用身。三變化身。說名彼果智體。由此所說十處顯於大乘異聲聞乘。又顯最 勝世尊但為菩薩宣說。是故應知但依大乘。諸佛世尊有十行相殊勝殊勝語

  釋曰。云何能顯者。是問何緣義。六波羅蜜多說名彼入因果體者。謂由唯識性入 三自性時。世間施等波羅蜜多名清淨因。由能引發出世間故。入地已去即彼施等波羅 蜜多成出世間。名清淨果。菩薩十地說名彼因果修差別體者。謂菩薩十地是前所說波 羅蜜多。因果二位修差別性。無分別智說名此中增上慧體者。若諸聲聞離四顛倒分別 名無分別。若諸菩薩離一切法分別名無分別。二無分別差別如是。無住涅槃說名彼果 斷體者。謂三學果故名彼果。彼果即斷名彼果斷。此性名為彼果斷體。即是煩惱所知 二障斷義三種佛身說名彼果智體者彼三學果故名彼果。彼果即智名彼果智。此性名為 彼果智體。此中若無自性身應無法身。譬如眼根。若無法身應無受用身。譬如眼識。

應知此中所依能依為同法喻。若無受用身。已入大地。諸菩薩眾應無受用法樂。若無 受用法樂。菩提資糧應不圓滿。譬如見色。若無化身勝解行地諸菩薩眾。諸聲聞等劣 勝解者。最初發趣皆不應有是故決定應有三身。顯於大乘異聲聞乘者。聲聞乘中不說 此故。又顯最勝者。顯大乘中此亦最勝

  論曰。復次云何由此十相殊勝殊勝如來語故。顯於大乘真是佛語。遮聲聞乘是大 乘性。由此十處於聲聞乘曾不見說。唯大乘中處處見說。謂此十處是最能引大菩提性

。是善成立隨順無違。為能證得一切智智。此中二頌  所知依及所知相  彼入因果彼修異 

 三學彼果斷及智  最上乘攝是殊勝   此說此餘見不見  由此最勝菩提因   故許大乘真佛語  由說十處故殊勝 

  釋曰。此復云何謂復顯此所說十處。是最能引大菩提性。是善成立隨順無違。是 最能引大菩提性者。是大菩提能引因義。是善成立者。謂由正理等量思擇如見導師所 說道相。言隨順者。謂為證得勤修行時隨順住故。如隨導師所說正道隨順而住。言無 違者。謂諸地中無障礙因。如隨導師所說道中無劫賊等所有障難。或復生死涅槃二種 互不相違。復有異門。是最能引大菩提性者。謂此能引無戲論無分別智故。是善成立 者。謂與四理不相違故。言隨順者。謂與三量不相違故。言無違者。非先隨順後相違 故。如有頌言

(5)

 初任持愛悲  後隨順不善   非黑白我見  有益亦有損 

  為能證得一切智智者。謂於一切法中發生無上無間一切行相智故。善成立等復有 餘義。謂善成立隨順無違展轉標釋。云何善成立。謂能隨順故。云何能隨順。謂無違 轉故

  論曰。復次云何如是次第說此十處。謂諸菩薩於諸法因要先善已。方於緣起應得 善巧。次後於緣所生諸法應善其相。善能遠離增益損減二邊過故。次後如是善修菩薩 應正通達善所取相令從諸障心得解脫。次後通達所知相已。先加行位六波羅蜜多。由 證得故應更成滿增上意樂得清淨故。次後清淨意樂所攝六波羅蜜多。於十地中分分差 別。應勤修習謂要經三無數大劫。次後於三菩薩所學應令圓滿。既圓滿已彼果涅槃及 與無上正等菩提。應現等證故說十處如是次第

  釋曰。云何如是次第說者。問謂諸菩薩於諸法因要先善已廣說。乃至彼果涅槃及 與無上正等菩提應現等證故者。答要先了知諸法因已。後於緣起方得善巧。必有因故 果得生起非自在等。由此能得因果兩智。次後於因所生諸法應了其相。何等為相。謂 實無有遍計所執。定執為有名為增益。增益無故損減實有圓成實性。遠離如是二邊過 失故名善巧。次於如是所取諸相。由唯識性應正通達得無障礙。次於隨順入唯識性。

世俗所證世間六種波羅蜜多。由勝義故應更證得。是應修作清淨增上意樂攝義。次於 十地分分差別應勤修習。謂要經三無數大劫。非如聲聞極疾三生。勤修對治便證解脫

。次後即於如是修中增上戒等。菩薩三學應令圓滿。最後於彼學果涅槃。煩惱水斷及 與無上正等菩提。三種佛身應現等證故。說十處如是次第

  論曰。又此說中一切大乘皆得究竟

  釋曰。一切大乘齊此究竟。何以故。若欲說緣起即入阿賴耶識攝。若欲說諸相即 入三自性攝。若欲說證得即入唯識性攝。若欲說波羅蜜多即入波羅蜜多攝。若欲說諸 地即入諸地攝。若欲說諸學即入諸學攝。若欲說斷及智即入無住涅槃及三種佛身攝。

齊是名為一切佛語。是故但說如此次第

攝大乘論釋所知依分第二之一

  論曰。此中最初且說所知依。即阿賴耶識。世尊何處說阿賴耶識名阿賴耶識。謂 薄伽梵於阿毘達磨大乘經伽他中說

 無始時來界  一切法等依   由此有諸趣  及涅槃證得 

  釋曰。此中能證阿賴耶識。其體定是阿賴耶識。阿笈摩者。謂薄伽梵即初所說阿 毘達磨大乘經中說如是頌。界者謂因。是一切法等所依止。現見世間於金鑛等說界名 故。由此是因故一切法等所依止因。體即是所依止義。由此有者由一切法等所依有。

諸趣者。於生死中所有諸趣。趣者謂異熟果。由此果故或是頑愚瘖瘂種類。或有勢力

(6)

煩惱。如是四種異熟差別所依止故。無有堪能。應知翻此名有堪能。非唯諸趣由此而 有。亦由此故證得涅槃。要由有雜染方得涅槃故

  論曰。即於此中復說頌言  由攝藏諸法  一切種子識   故名阿賴耶  勝者我開示 

  釋曰。已引阿笈摩證阿賴耶識。是所知依體。復引阿笈摩證阿賴耶識名阿賴耶識

。於此頌中由第二句釋第一句。勝者即是諸菩薩眾

  論曰。如是且引阿笈摩證復何緣故此識說名阿賴耶識。一切有生雜染品法。於此 攝藏為果性故。又即此識於彼攝藏為因性故。是名說名阿賴耶識。或諸有情攝藏此識 為自我故。是故說名阿賴耶識

  釋曰。今訓此識阿賴耶名。一切有生者。諸有生類皆名有生。雜染品法者。是遮 清淨義於中轉故名為攝藏。或諸有情攝藏此識為自我者。是執取義

  論曰。復次此識亦名阿陀那識。此中阿笈摩者如解深密經說  阿陀那識甚深細  一切種子如瀑流 

 我於凡愚不開演  恐彼分別執為我 

  釋曰。復引解深密經。即此阿笈摩中。佛告廣慧菩薩摩訶薩曰。廣慧當知。於六 趣生死。彼彼有情墮彼彼有情眾中。或在卵生。或在胎生。或在濕生。或在化生。身 分生起。於中最初一切種子心識成熟。展轉和合增長廣大。依二執受。一者有色諸根 及所依執受。二者相名分別言說戲論習氣執受。有色界中具二執受。無色界中不具二 種。廣慧。此識亦名阿陀那識。何以故。由此識於身隨逐執持故。亦名阿賴耶識。何 以故。由此識於身攝受藏隱同安危義故。亦名為心。何以故。由此識色聲香味觸等積 集滋長故。廣慧。阿陀那識為依止為建立故。六識身轉謂眼識耳鼻舌身意識。此中有 識眼及色為緣生眼識。與眼識俱隨行。同時同境有分別意識轉。有識耳鼻舌身及聲香 味觸為緣生。耳鼻舌身識與耳鼻舌身識俱隨行。同時同境有分別意識轉。廣慧。若於 爾時一眼識轉即於此時唯有一分別意識。與眼識同所行轉。若於爾時二三四五諸識身 轉。即於此時唯有一分別意識。與五識身同所行轉。廣慧。譬如大瀑水流。若有一浪 生緣現前唯一浪轉。若二若多浪生緣現前有多浪轉。然此瀑水自類恒流無斷無盡。又 如善淨鏡面。若有一影生緣現前唯一影起。若二若多影生緣現前有多影起。非此鏡面 轉變為影。亦無受用減盡可得。如是廣慧。由似瀑流阿陀那識為依止為建立故。若於 爾時有一眼識生緣現前。即於此時一眼識轉。若於爾時乃至有五識身生緣現前。即於 此時五識身轉。廣慧如是菩薩雖由法住智為依止為建立故。於心意識祕密善巧。然諸 如來不齊於此施設彼為於心意識一切祕密善巧菩薩。廣慧。若諸菩薩於內各別如實不 見阿陀那不見阿陀那識。不見阿賴耶不見阿賴耶識。不見積集不見心。不見眼色及眼 識。不見耳聲及耳識。不見鼻香及鼻識。不見舌味及舌識。不見身觸及身識。不見意 法及意識。是名勝義善巧菩薩。如來施設彼為勝義善巧菩薩。廣慧。齊此名為於心意

(7)

識一切祕密善巧菩薩。如來齊此施設彼為於心意識一切祕密善巧菩薩。此伽他中重顯 彼義。阿陀那識者。所釋異名。甚深細者。難了知故。一切種子如瀑流者。次第轉故 一切種子剎那展轉如瀑水流相續轉故。恐彼分別執為我者。一行相轉故分別執可得   論曰。何緣此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執受一切有色根故。一切自體取所依故。所 以者何。有色諸根由此執受。無有失壞盡壽隨轉。又於相續正結生時。取彼生故。執 受自體。是故此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

  釋曰。執受一切有色諸根故者。所以者何。有色諸根由此執受。盡壽隨轉用此為 釋。謂由眼等有色諸根阿賴耶識所攝受故。非如死身青瘀等位。若至死時此捨離故。

彼即便有青瘀等位。是故定知此執受故乃至壽限彼不失壞。一切自體取所依故者。又 於相續正結生時取彼生故。執受自體。用此為釋。謂由此識是相續識故。於相續正結 生時能攝受生一期自體。亦為此識之所攝受。由阿賴耶識中一期自體熏習住故。彼體 起故說名彼生。受彼生故名取彼生。由能取故執受自體。以是義故阿賴耶識。亦復說 名阿陀那識

  論曰。此亦名心。如世尊說心意識三。此中意有二種第一與作等無間緣所依止性

。無間滅識能與意識作生依止。第二染污意與四煩惱恒共相應。一者薩迦耶見。二者 我慢。三者我愛。四者無明。此即是識雜染所依。識復由彼第一依生。第二雜染了別 境義故。等無間義故思量義故。意成二種

  釋曰。此亦名心者。阿賴耶識即是心體。意識二義差別可得。當知心義亦有差別

。顯示此故此中與作等無間緣因性。謂無間滅識與意識為因是第一意。由四煩惱常所 染污

  是第二意。此中薩迦耶見者。謂執我性。由此勢力便起我慢。恃我我所而自高舉

。於實無我起有我貪。名為我愛。如是三種無明為因。言無明者。即是無智識。復由 彼第一依生。第二雜染者。謂無間滅識說名為意。與將生識容受處所故作生依。第二 染污意為雜染所依。以於善心中亦執有我故。了別境義故。等無間義故思量義故。意 成二種者。謂於此中由取境義說名為識。由與處義名第一意。由執我等成雜染義名第 二意

  論曰。復次云何得知有染污意。謂此若無不共無明則不得有成過失故。又五同法 亦不得有。成過失故。所以者何。以五識身必有眼等俱有依故。又訓釋詞亦不得有成 過失故。又無想定與滅盡定差別無有成過失故。謂無想定染意所顯非滅盡定。若不爾 者此二種定應無差別。又無想天一期生中應無染污成過失故。於中若無我執我慢。又 一切時我執現行現可得故。謂善不善無記心中。若不爾者唯不善心彼相應故。有我我 所煩惱現行非善無記。是故若立俱有現行。非相應現行無此過失。此中頌曰

 若不共無明  及與五同法   訓詞二定別  無皆成過失 

(8)

 我執恒隨逐  一切種無有   雜染意無有  二三成相違   無此一切處  我執不應有   真義心當生  常能為障礙   俱行一切分  謂不共無明 

  此意染污故有覆無記性。與四煩惱常共相應如色無色二纏煩惱。是其有覆無記性 攝。色無色纏為奢摩他所攝藏故。此意一切時微細隨逐故

  釋曰。此文復以餘道理成立染污意。何等名為成立道理。謂此若無不共無明即不 得有。不共無明。其相云何。謂未生對治能障真智愚。此於五識理不相應。是處無容 能為障故。若處有能治此處有所治。亦不得在染污意識此非有者。餘惑現行名不成故

。若立此煩惱在染污意識。即應畢竟成染污性。云何施等心得成善。與此煩惱恒相應 故。若說有意識與善法俱轉。此即與彼煩惱相應。是染意識引生能治。不應道理。若 說染污意俱轉有善心。即此善心引生能治此生彼滅即無過失。又五同法故。所以者何

。譬如眼等五識。必有眼等五根為俱有依。如是意識亦應決定有俱有依。又訓釋詞故

。所以者何。能思量故說名為意。此訓釋詞何所依止。非彼六識與無間識作所依止。

應正道理。已謝滅故。又二定別故。所以者何。若定說有染污意者。無想定中即有此 意。餘定中無故有差別。若異此者。於二定中第六意識並不行故。應無差別。又無想 中生應無我執故。所以者何。若彼位中無染污意。彼一期生應無我執。若爾不應聖所 訶厭。既被訶厭。是故定知彼有我執。又我執隨故。所以者何。施等位中亦決定有我 執隨故。此我執隨若離無明不應道理。非此無明離所依止。此所依止離染污意無別體 故。故定應許有染污意。若不許者有上過失。重顯彼故說四伽他若不共無明等。乃至 廣說。此中不共無明者。謂於一切善不善無記煩惱隨煩惱位中。染污意相應俱生無明

。彼若無者成大過失。常於苦等障礙智生。是其業用。此即顯無業用過失。五同法者

。第六意識與五識身有相似法。彼有五根阿賴耶識為俱有依。此亦如是有染污意。阿 賴耶識為俱有依。此五同法離染污意決定無有。此則顯無自性過失。訓詞若無成過失 者。取所緣相而思量故。無間滅時能取境故。說名為意。過去已滅無所思量。云何當 有能思量性。訓詞無故成大過失。二定別者。滅盡定中無染污意。無想定中有染污意

。此若無者。如是二定差別應無。成大過失。又染污意若無有者。無想身中應無我執

。非異生者。於相續中暫離我執應正道理。如是諸過離染污意皆定應得。故應定許有 染污意。為顯此義故復說言無有二等。二者即是不共無明五相似法。三相違者。謂訓 釋詞二定差別。無想生中我執恒隨離染污意。如是三事皆成相違。無此一切處我執不 應有者。離染污意於一切種善等位中。我執恒隨不應得有。故應定許有染污意。餘文 易了不復須釋

(9)

  論曰。心體第三若離阿賴耶識無別可得。是故成就阿賴耶識以為心體。由此為種 子意及識轉

  釋曰。心體第三若離阿賴耶識無別有性。由此為因意及轉識皆得生起。見取轉識 當知亦即取第二意。所以者何。彼將滅時得意名故

  論曰。何因緣故亦說名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

  釋曰。復欲釋名故作此問。由種種法者。由各別品類法。熏習種子者。功能差別 因。所積集故者。是極積聚一合相義

  論曰。復次何故聲聞乘中不說此心。名阿賴耶識。名阿陀那識。由此深細境所攝 故。所以者何。由諸聲聞不於一切境智處轉。是故於彼雖離此說。然智得成解脫成就

。故不為說。若諸菩薩定於一切境智處轉。是故為說。若離此智不易證得一切智智   釋曰。由此深細境所攝者。謂此境界即深細故名深細境。此即深細境界中攝難了 知故。非諸聲聞為求一切境界智。故正勤修行。唯正希求自義利故。彼由麁淺苦等正 智。便能永斷煩惱障故。若諸菩薩為利自他求斷煩惱及所知障正勤修行。是故為說

攝大乘論釋卷第一

(10)

攝大乘論釋卷第二

世親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所知依分第二之二

  論曰。復次聲聞乘中亦以異門密意已說阿賴耶識。如彼增一阿笈摩說。世間眾生 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憙阿賴耶。為斷如是阿賴耶故。說正法時恭敬攝耳

。住求解心法隨法行。如來出世如是甚奇希有正法出現世間。於聲聞乘如來出現。四 德經中由此異門密意。已顯阿賴耶識。於大眾部阿笈摩中亦以異門密意說此名根本識

。如樹依根。化地部中亦以異門密意說此名窮生死蘊。有處有時見色心斷。非阿賴耶 識中彼種有斷

  釋曰。世間眾生愛阿賴耶者。是總標句。如其次第復以餘句約就現在過去未來三 時別釋。復有別義。謂於現在愛阿賴耶。於過去時樂阿賴耶。由先世樂阿賴耶故。復 於今世欣阿賴耶。由樂由欣阿賴耶故。於未來世憙阿賴耶。法隨法行者如教行故。大 眾部中名根本識。如樹依根者。謂根本識為一切識根本因故。譬如樹根莖等總因。若 離其根莖等無有。阿賴耶識名根本識。當知亦爾。化地部中異門說為窮生死蘊。為釋 此因說有處等。言有處者。謂無色界無有諸色。言有時者。謂無想等諸定位中無有諸 心。非阿賴耶識中彼種有斷者。謂阿賴耶識中色心熏習。由此為因色心還有

  論曰。如是所知依說阿賴耶識為性。阿陀那識為性心為性。阿賴耶為性根本識為 性窮生死蘊為性等。由此異門阿賴耶識成大王路

  釋曰。由此異門阿賴耶識成大王路者。是極廣義

  論曰。復有一類。謂心意識義一文異。是義不成。意識兩義差別可得。當知心義 亦應有異。復有一類。謂薄伽梵所說眾生愛阿賴耶。乃至廣說。此中五取蘊說名阿賴 耶。有餘復謂貪俱樂受名阿賴耶。有餘復謂薩迦耶見名阿賴耶。此等諸師由教及證愚 阿賴耶故作此執。如是安立阿賴耶名。隨聲聞乘安立道理亦不相應。若不愚者取阿賴 耶識安立彼說。阿賴耶名如是安立則為最勝。云何最勝。若五取蘊名阿賴耶。生惡趣 中一向苦處最可厭逆。眾生一向不起愛樂。於中執藏不應道理。以彼常求速捨離故。

若貪俱樂受名阿賴耶。第四靜慮以上無有。具彼有情常有厭逆。於中執藏亦不應理。

若薩迦耶見名阿賴耶。於此正法中信解無我者。恒有厭逆。於中執藏亦不應理。阿賴 耶識內我性攝。雖生惡趣一向苦處。求離苦蘊。然彼恒於阿賴耶識。我愛隨縛未嘗求 離。雖生第四靜慮以上於貪俱樂恒有厭逆。然彼恒於阿賴耶識。我愛隨縛。雖於此正 法信解無我者厭逆我見。然於藏識我愛隨縛。是故安立阿賴耶識。名阿賴耶成就最勝   釋曰。不愚者者。謂諸菩薩彼所宣說。阿賴耶識理成立故。惡趣中者。謂餓鬼傍 生及那落迦諸惡趣中。一向苦處者。謂一向受非愛業果處。於彼有時樂受生者是等流 果。生彼所受異熟果者。唯是其苦。第四靜慮以上無有者。謂即第四靜慮及上諸地。

具彼有情者。謂生所得。阿賴耶識內我性攝者。謂諸眾生攝取此識。為內我性。求離 苦蘊者。求離苦受。然於藏識我愛隨縛者。謂於阿賴耶識執我起愛隨縛不離

(11)

  論曰。如是已說阿賴耶識安立異門安立。此相云何可見安立。此相略有三種。一 者安立自相。二者安立因相。三者安立果相。此中安立阿賴耶識自相者。謂依一切雜 染品法。所有熏習為彼生因。由能攝持種子相應。此中安立阿賴耶識因相者。謂即如 是一切種子阿賴耶識。於一切時與彼雜染品類諸法現前為因。此中安立阿賴耶識果相 者。謂即依彼雜染品法。無始時來所有熏習。阿賴耶識相續而生

  釋曰。如是已說阿賴耶識安立異門。非說異門即了其相。是故次說此識自性因性 果性。此中安立自相者。謂緣一切雜染品法所有熏習。能生於彼功能差別識為自性。

為欲顯示如是功能。故說攝持種子相應。謂依一切雜染品法所有熏習。即與彼法為能 生因。攝持種子者。功能差別也。相應者。是修義。是名安立此識自相。此中安立因 相者。謂即次前所說品類一切種子。阿賴耶識由彼雜染品類諸法熏習。所成功能差別 為彼生因。是名安立此識因相。此中安立果相者。謂即依彼雜染品法無始熏習。此識 續生而能攝持無始熏習。是名安立此識果相。此中自相是依一切雜染品法。無始熏習 為彼生因。攝持種子識為自性。果性因性之所建立。此中因相。是彼雜染品類諸法熏 習所成。功能差別為彼生因。唯是因性之所建立。此中果相。是依雜染品類諸法無始 熏習。阿賴耶識相續而生。唯是果性之所建立。是三差別

  論曰。復次何等名為熏習。熏習能詮。何為所詮。謂依彼法俱生俱滅。此中有能 生彼因性。是謂所詮。如巨勝中有花熏習。巨勝與花俱生俱滅。是諸巨勝帶能生彼香 因而生。又如所立貪等行者。貪等熏習依彼貪等俱生俱滅。此心帶彼生因而生。或多 聞者多聞熏習。依聞作意俱生俱滅。此心帶彼記因而生。由此熏習能攝持故。名持法 者。阿賴耶識熏習道理。當知亦爾

  釋曰。謂依彼法俱生俱滅。此中有能生彼因性。是謂所詮者。謂即依彼雜染諸法 俱生俱滅。阿賴耶識有能生彼。諸法因性是名熏習

  論曰。復次阿賴耶識中諸雜染品法種子。為別異住為無別異。非彼種子有別實物

。於此中住亦非不異。然阿賴耶識如是而生。有能生彼功能差別。名一切種子識   釋曰。阿賴耶識中雜染法種子。為異為不異。若爾何失。若有異者彼諸種子應分 分別。阿賴耶識剎那滅義亦不應成。有別異故由善不善熏習力故。種子應成善不善性

。然許無記。若不異者云何有多。此不應理。是故二說俱有過失。非彼種子有別實物

。於此中住亦非不異。乃至名一切種子識者。為避如前所說過失。故不定取異及不異

。如是而生者。謂由如是品類而生。有能生彼功能差別者。謂有能生雜染品法。功能 差別相應道理。由與生彼功能相應故。名一切種子識。於此義中有現譬喻。如大麥子 於生自芽有功能故有種子性。若時陳久或火相應。此大麥果功能損壞。爾時麥相雖住 如本。勢力壞故無種子性。阿賴耶識亦復如是。有生雜染諸法功能。由此功能相應故

。說名一切種子識

(12)

  論曰。復次阿賴耶識與彼雜染諸法同時更互為因。云何可見。譬如明燈焰炷生燒 同時更互。又如蘆束互相依持同時不倒。應觀此中更互為因道理亦爾。如阿賴耶識為 雜染諸法因。雜染諸法亦為阿賴耶識因。唯就如是安立因緣。所餘因緣不可得故   釋曰。復次阿賴耶識與彼雜染諸法同時更互為因云何可見者。欲以喻顯。故為此 問。譬如明燈焰炷生燒同時更互者。謂一剎那燈炷為依發生燈焰。是則燈炷為焰生因

。即此剎那焰復能燒所依燈炷。是則燈焰為炷燒因。餘喻亦爾。如是顯示有俱有因。

由因現在住即見果生故。從如阿賴耶識為雜染諸法因。乃至所餘因緣不可得故者。此 言顯示阿賴耶識與雜染法更互為因即是因緣

  論曰。云何熏習無異無雜。而能與彼有異有雜諸法為因。如眾纈具纈所纈衣。當 纈之時雖復未有異雜。非一品類可得入染器後。爾時衣上便有異雜。非一品類。染色 絞絡文像顯現。阿賴耶識亦復如是。異雜能熏之所熏習。於熏習時。雖復未有異雜可 得。果生染器現前已後。便有異雜無量品類諸法顯現

  釋曰。云何熏習無異無雜而能與彼有異有雜諸法為因者。欲以譬喻顯斯道理。故 為此問。如眾纈具纈所纈衣。當纈之時。雖無異雜文像可見。入染器後。便有異雜文 像可見。阿賴耶識如所染衣。果生即染器。故名果生染器。入者即是緣所攝義。於熏 習時雖無異雜。至果熟位便有非一品類諸法因性顯現如已染衣

  論曰。如是緣起於大乘中極細甚深。又若略說有二緣起。一者分別自性緣起。二 者分別愛非愛緣起。此中依止阿賴耶識諸法生起。是名分別自性緣起。以能分別種種 自性為緣性故。復有十二支緣起。是名分別愛非愛緣起。以於善趣惡趣能分別愛非愛 種種自體為緣性故

  釋曰。如是緣起於大乘中極細甚深者。異生覺慧難了知故名為極細。阿羅漢等難 窮底故名為甚深。又若略說有二緣起者。舉數。一者分別自性緣起。二者分別愛非愛 緣起者。列名。此中依止阿賴耶識者。謂阿賴耶識為因諸法生起。是名分別自性緣起

。由能分別異類自性為因性故。若無明等是名分別愛非愛緣起。由能分別愛非愛種種 自體為因性故

  論曰。於阿賴耶識中。若愚第一緣起。或有分別自性為因。或有分別宿作為因。

或有分別自在變化為因。或有分別實我為因。或有分別無因無緣。若愚第二緣起。復 有分別我為作者我為受者。譬如眾多生盲士夫未曾見象。復有以象說而示之。彼諸生 盲有觸象鼻。有觸其牙。有觸其耳。有觸其足。有觸其尾。有觸脊梁。諸有問言。象 為何相。或有說言。象如犁柄。或說如杵。或說如箕。或說如臼。或說如箒。或有說 言。象如石山。若不解了此二緣起。無明生盲亦復如是。或有計執自性為因。或有計 執宿作為因。或有計執自在為因。或有計執實我為因。或有計執無因無緣。或有計執 我為作者我為受者。阿賴耶識自性因性及果性等。如所不了象之自性

(13)

  釋曰。或有分別宿作為因者。謂彼不許有士用因故成邪執。為顯此等說生盲喻。

無明生盲者。謂由無明故成生盲。阿賴耶識自性因性及果性等如所不了象之自性者。

謂前所立此識自相說名自性。所立因相說名因性。所立果相說名果性。由無明力不了 此等。於阿賴耶識。分別自性緣起不解了故。執自性等為諸法因。於第二分別愛非愛 緣起不解了故。執有我為作者受者。此中因謂阿賴耶識。諸法熏習於中持故。果者即 是阿賴耶識即彼諸法所熏習故

  論曰。又若略說阿賴耶識用。異熟識一切即種子為其自性。能攝三界一切自體一 切趣等

  釋曰。阿賴耶識用異熟識一切種子為自性者。謂得自體異類熟故。諸法種子熏在 中故。一切趣等者。謂五趣等。一切自體者。謂趣趣中同分異分種種差別

  論曰。此中五頌

 外內不明了  於二唯世俗   勝義諸種子  當知有六種   剎那滅俱有  恒隨轉應知   決定待眾緣  唯能引自果   堅無記可熏  與能熏相應   所熏非異此  是為熏習相   六識無相應  三差別相違   二念不俱有  類例餘成失   此外內種子  能生引應知   枯喪由能引  任運後滅故    為顯內種非如外種。復說二頌  外或無熏習  非內種應知   聞等熏習無  果生非道理   作不作失得  過故成相違   外種內為緣  由依彼熏習 

  釋曰。如是已說阿賴耶識。為一切法真實種子。復欲顯示彼種子體說斯五頌。此 中外者。謂稻穀等。內者。即是阿賴耶識。不明了者。謂外種子是無記義。言於二者

。阿賴耶識於善不善二性。明了通有記故。復有別義。謂於雜染清淨明了。唯世俗者

。謂外種子唯就世俗說為種子。所以者何。彼亦皆是阿賴耶識所變現故。勝義即是阿 賴耶識。所以者何。是一切法真種子故。應知如是一切種子復有六義。剎那滅者。謂 二種子皆生無間定滅壞故。所以者何。不應常法為種子體。以一切時其性如本無差別 故。言俱有者。謂非過去亦非未來。亦非相離得為種子。何以故。若於此時種子有。

即於爾時果生故。恒隨轉應知者。謂阿賴耶識乃至治生。外法種子乃至根住。或乃至

(14)

者。謂此種子待自眾緣方能生果。非一切時能生一切。若於是處是時遇自眾緣。即於 此處此時自果得生。唯能引自果者。謂自種子但引自果。如阿賴耶識種子唯能引生阿 賴耶識。如稻穀等唯能引生稻穀等果。如是且顯種果生義。今當更示熏習異相。堅者

。堅住方可受熏。非如動風。所以者何。風性踈動不能任持。所有熏氣一踰膳那。彼 諸熏氣亦不隨轉。占博迦油能持香氣百踰膳那。彼諸香氣亦能隨轉。言無記者。是不 可記極香臭義。由此道理蒜不受熏。以極臭故。如是香物亦不受熏。以極香故。若物 非極香臭所記即可受熏。言可熏者。謂應受熏方可熏習。非不受熏如金石等。不應受 熏名不可熏。若於此時能受熏習。即於爾時名為可熏。如可熏物。與能熏相應者。能 熏相應方名可熏。非不相應。當知即是無間生義。言所熏者。阿賴耶識具上四德。應 受熏習故名所熏。非轉識等。非異此者。謂若離此阿賴耶識餘非所熏。是故所熏即此 非異。是為熏習相者。謂阿賴耶識有剎那滅等。是熏習相剎那滅故。與諸轉識俱時有 故。乃至對治恒隨轉故。或窮生死恒隨轉故。定與善等為因性故。待福非福不動行緣

。於善惡趣異類熟故。如是等義於轉識中。一切異法皆應成立。是故唯此阿賴耶識。

與如是等勝德相應可受熏習。六識無相應者。謂彼諸識有動轉故。三差別相違者。謂 彼諸識別別所依。別別所緣別別作意。復有餘義。別別行相一一轉故。譬喻論師欲令 前念熏於後念。為遮彼故。說言二念不得俱有。無二剎那一時而有。俱生俱滅熏習住 故。若謂此識種類如是雖不相應。然同識類亦得相熏。如是例餘應成過失。謂餘種類 例亦應爾。以眼等根同淨色類。亦應展轉更互相熏。此意說言眼耳兩根同有淨法。二 淨展轉應互相熏。餘亦如是。然汝不許。雖同淨法異相續故不得相熏。識亦應爾。雖 同識法何得相熏。如是所說二種種子。謂外及內。應知皆有能生能引。此中外種乃至 果熟。為能生因。內種乃至壽量邊際。為能生因。外種能引枯後相續。內種能引喪後 屍骸。由引因故多時續住。若二種子唯有生因。此因既壞果即應滅。應無少時相續住 義。若謂剎那展轉相續。前念為因後念隨轉。是則後邊不應都滅。由此決定應有引因

。此二種子。譬如放弦彎弓為因。箭不墮落遠有所至

  論曰。復次其餘轉識。普於一切自體諸趣。應知說名能受用者。如中邊分別論中 說伽他曰

 一則名緣識  第二名受者   此中能受用  分別推心法 

  釋曰。此中受用是生起義。受用中有名受用者。為顯此義故。引中邊分別論頌為 阿笈摩

  論曰。如是二識更互為緣。如阿毘達磨大乘經中說伽他曰  諸法於識藏  識於法亦爾 

 更互為果性  亦常為因性 

(15)

  釋曰。阿賴耶識與一切法。於一切時互為因果。展轉相生。若於此時阿賴耶識為 諸法因。即於爾時諸法為果。若於此時阿賴耶識為諸法果。即於爾時諸法為因

  論曰。若於第一緣起中。如是二識互為因緣。於第二緣起中。復是何緣。是增上 緣如是六識幾緣所生。增上所緣等無間緣。如是三種緣起。謂窮生死愛非愛趣。及能 受用具有四緣

  釋曰。此中第一緣起。謂阿賴耶識中所有習氣。與彼諸法互為因緣。第二緣起。

謂無明等為增上緣。由無明等增上勢力行等生故。又六轉識名受用緣起。三緣所生。

謂眼識以眼為增上緣。以色為所緣緣。等無間緣。謂彼無間此識生起。所以者何。若 彼不與容受處者此不生故。餘識亦爾

  論曰。如是已安立阿賴耶識異門及相。復云何知如是異門及如是相。決定唯在阿 賴耶識非於轉識。由若遠離如是安立阿賴耶識。雜染清淨皆不得成。謂煩惱雜染。若 業雜染。若生雜染。皆不成故。世間清淨出世清淨。亦不成故

  釋曰。如是已說阿賴耶識。安立異門及安立相。今當顯示。此二唯在阿賴耶識應 正道理。非於餘處。以理決擇

  論曰。云何煩惱雜染不成。以諸煩惱及隨煩惱熏習所作。彼種子體於六識身不應 理故。所以者何。若立眼識。貪等煩惱及隨煩惱俱生俱滅。此由彼熏成種非餘。即此 眼識若已謝滅。餘識所聞如是熏習。熏習所依皆不可得。從此先滅餘識所聞現無有體

。眼識與彼貪等俱生不應道理。以彼過去現無體故。如從過去現無體業。異熟果生不 應道理。又此眼識貪等俱生。所有熏習亦不成就。然此熏習不住貪中。由彼貪欲是能 依故。不堅住故。亦不得住所餘識中。以彼諸識所依別故。又無決定俱生滅故。亦復 不得住自體中。由彼自體決定無有俱生滅故。是故眼識貪等煩惱。及隨煩惱之所熏習 不應道理。又復此識非識所熏。如說眼識。所餘轉識亦復如是。如應當知

  釋曰。此中此者。即此眼識由彼熏者。由貪等熏。言成種者。謂成因性。言非餘 者。非耳識等。餘識所聞者。耳等識所聞。如是熏習者。貪等熏習。熏習所依者。謂 即眼識。眼識與彼貪等俱生等者。謂從過去現無體因。眼識與彼貪等俱生不應道理。

如從過去現無體業異熟果生不應道理者。如彼果生不應道理。此亦如是不應道理。復 有餘師執彼有體。謂異論師欲令過去是實有性。然過去能詮所詮不可得。所以者何。

若法是實有。云何名過去。是故從彼異熟果生不應道理。熏習無故。又此眼識者。謂 與貪等俱生眼識。所有熏習亦不成就者。謂彼熏習尚不成就。何況從彼後時眼識。與 貪俱生而當得成。然此熏習不住貪中者。謂眼識熏習在貪欲中不應道理。何以故。由 彼貪欲依眼識故。不堅住故亦不得住所餘識中者。謂此熏習不得在於耳等識中。何以 故。以彼諸識所依別故。由所依別無有決定。俱生滅義。謂眼識依眼。耳識依耳。如 是乃至意識依於未那。所依遠故。所餘熏習在所餘處不應道理。亦復不得住自體中者

。謂此眼識亦復不得熏習眼識。無二眼識俱時起故。以無二故決定無有俱生滅義。由

(16)

  論曰。復次從無想等上諸地沒來生此間。爾時煩惱及隨煩惱所染初識。此識生時 應無種子。由所依止及彼熏習。並已過去現無體故

  釋曰。所染初識者。謂來此間最初生識。此識生時應無種子者。謂初生識應無因 生。所依止者謂所依止。彼熏習者。煩惱熏習

  論曰。復次對治煩惱識若已生。一切世間餘識已滅。爾時若離阿賴耶識。所餘煩 惱及隨煩惱種子。在此對治識中不應道理。此對治識自性解脫故。與餘煩惱及隨煩惱

。不俱生滅故。復於後時世間識生。爾時若離阿賴耶識。彼諸熏習及所依止。久已過 去。現無體故。應無種子而更得生。是故若離阿賴耶識。煩惱雜染皆不得成

  釋曰。對治煩惱識若已生一切世間餘識已滅者。謂六識已滅。所餘煩惱及隨煩惱 種子在此對治識中不應道理者。謂對治識非後世間識生起因。復於後時者。謂復從此 出世心後。彼諸熏習者。謂餘煩惱及隨煩惱所有熏習。及所依止者。謂所依識。應無 種子而更得生者。謂若無有阿賴耶識。彼應無因而更得生。此中煩惱即是雜染。是故 說名煩惱雜染。由上道理。煩惱雜染皆不得成

  論曰。云何為業雜染不成。行為緣識不相應故。此若無者。取為緣有亦不相應   釋曰。為辯業雜染不得成因緣故。次問云何業雜染不成業為緣識不相應故者。謂 福非福及不動行生已謝滅。若不信有阿賴耶識。當於何處安立熏習。如六識身。不能 任持所有熏習。於諸煩惱雜染事中已具顯示。此若無者。謂若無有行為緣識。取為緣 有亦不相應者。謂亦無有取為緣有。此復何緣。謂前諸行所熏習識。由取力故。熏習 增長轉成有故。此中即業是雜染性。名業雜染或依於業而有雜染。名業雜染。若不信 有阿賴耶識。此業雜染亦不得成

攝大乘論釋卷第二

(17)

攝大乘論釋卷第三

世親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所知依分第二之三

  論曰。云何為生雜染不成。結相續時不相應故

  釋曰。若不信有阿賴耶識。如生雜染亦不得成。今當顯示。結相續時不相應故者

。謂得自體不相應故

  論曰。若有於此非等引地。沒已生時。依中有位意起。染污意識結生相續。此染 污意識。於中有中滅。於母胎中。識羯羅藍更相和合。若即意識與彼和合。既和合已 依止此識。於母胎中有意識轉。若爾即應有二意識。於母胎中同時而轉。又即與彼和 合之識。是意識性不應道理。依染污故。時無斷故。意識所緣不可得故。設和合識即 是意識。為此和合意識。即是一切種子識為依止。此識所生餘意識。是一切種子識。

若此和合識是一切種子識。即是阿賴耶識。汝以異名立為意識。若能依止識是一切種 子識。是則所依因識。非一切種子識。能依果識是一切種子識。不應道理。是故成就 此和合識。非是意識但是異熟識是一切種子識

  釋曰。非等引地。即是欲界。沒者死也。染污意識。即是煩惱俱行意識。結生相 續者。謂攝受自體。此染污意識。緣生有為境。於中有中滅。言和合者。識與赤白同 一安危。若和合識即是意識。依此復生所餘意識。是則一時二意識轉。謂所依止和合 意識。及能依止所餘意識。又和合識是意識性。不應道理。何以故。依染污故。時無 斷故。謂此意識貪等煩惱所染污。意為所依止。緣生有境故。是染污即此為依。名依 染污。於此位中所依異熟不容染污。是無記故。此和合識常無間斷。任業轉故。意識 所緣不可得故者。意識所緣明了可得。所謂諸法。此和合識無有如是明了所緣。是故 此識是意識性。不應道理

  論曰。復次結生相續已。若離異熟識。執受色根亦不可得。其餘諸識各別依故。

不堅住故。是諸色根不應離識

  釋曰。結生相續已者。謂已得自體。若離異熟識者。謂離阿賴耶識。其餘諸識各 別依故。不堅住故者。謂餘六識各別處故。易動轉故。且如眼識眼為別依。如是其餘 耳等諸識。耳等色根為各別依。由此道理。如是諸識但應執受自所依根。又此諸識易 動轉故。或時無有。若離阿賴耶識。爾時眼等諸根無能執受。便應爛壞

  論曰。若離異熟識。識與名色更互相依。譬如蘆束相依而轉。此亦不成

  釋曰。若離異熟識者。謂離阿賴耶識如不得成。今當顯示。謂世尊言識緣名色。

名色緣識。此中識緣名者。謂六識中非色四蘊。識緣色者。謂羯邏藍。若不說有阿賴 耶識。何等名為名色緣識。由依名色剎那展轉。相似相續流轉不絕

  論曰。若離異熟識。已生有情識食不成。何以故。以六識中隨取一識。於三界中 已生有情。能作食事不可得故

(18)

  釋曰。此言顯示識食不成。如世尊說。食有四種。一者段食。二者觸食。三者意 思食。四者識食。此中段食者。是能轉變。由轉變故饒益所依。觸食者是能取境。由 暫能見色等境界。便令所依饒益生故。意思食者。是能悕望。由希望故饒益所依。如 遠見水雖渴不死。識食者。是能執受。由執受故所依久住。若不爾者應同死屍。不久 爛壞。是故應許識亦是食。能作所依饒益事故。此中觸食屬六識身。意思食者屬悕望 意。有何別識可說為食。又若無心睡眠悶絕。入滅定等。六識身滅。誰復有餘能執受 身令不爛壞。若有棄捨阿賴耶識。身必爛壞

  論曰。若從此沒。於等引地正受生時。由非等引染污意識。結生相續。此非等引 染污之心。彼地所攝。離異熟識。餘種子體定不可得

  釋曰。如是已說非等引地結生相續。離異熟識不可得成。如等引地亦不得成。今 當顯示。謂於此處由染污識結生相續。於等引地。由非等引染污意識結生相續。言染 污者。彼地煩惱之所染污。彼地煩惱者。謂飡定味等。此染污心在不定地。不定地沒 從此沒已。即彼地心云何現前。既不現前。云何當得結生相續。由此道理。定應許有 阿賴耶識。無始時來。恒有彼地此心熏習。由此熏習此心現行。由此心故結生相續   論曰。復次生無色界。若離一切種子異熟識。染污善心應無種子。染污善心應無 依持

  釋曰。生無色界者。謂已解脫。色染污善心者。謂能愛味及三摩地。應無種子者

。謂應無因。應無依持者。謂應無依。復有別義。謂此二心若無種子從何而生。若無 依持依何而轉。阿賴耶識所攝受故。從自種生為所依故。令此能依相續而轉

  論曰。又即於彼若出世心正現在前。餘世間心皆滅盡故。爾時便應滅離彼趣   釋曰。即於彼界若出世心現在前時。除此所餘是世間心。彼世間心爾時皆滅。如 是彼趣便應永斷。不由功用自然證得無餘涅槃。既無此理。不應撥無阿賴耶識

  論曰。若生非想非非想處無所有處。出世間心現在前時。即應二趣悉皆滅離。此 出世識不以非想非非想處為所依趣。亦不應以無所有處為所依趣。亦非涅槃為所依趣   釋曰。若生非想非非想處。或時起彼無所有處出世間心。令現在前。由彼處心極 明利故。又由非想非非想處心闇鈍故。住於彼處極明利心起出世心。令現在前。此出 世心不應以彼第一第二為所依趣。由彼二地皆世間故。又生餘地起餘地心現在前故。

二所依趣俱不應理。又即此心不應涅槃為所依趣。有餘依故。如是三種為所依趣既不 得成。若不信有阿賴耶識。此出世心何所依趣

  論曰。又將沒時造善造惡。或下或上所依漸冷。若不信有阿賴耶識皆不得成。是 故若離一切種子異熟識者。此生雜染亦不得成

  釋曰。將捨命時造善造惡。或下或上身分漸冷。以造善者必定上昇。若造惡者必 定下墜。若不許有阿賴耶識為能執受。云何得有所依漸冷。阿賴耶識能執受故。或下 或上如其次第。隨所捨處身即有冷

(19)

  論曰。云何世間清淨不成。謂未離欲纏貪。未得色纏心者。即以欲纏善心。為離 欲纏貪故勤修加行。此欲纏加行心。與色纏心不俱生滅故。非彼所熏。為彼種子。不 應道理。又色纏心過去多生餘心間隔。不應為今定心種子。唯無有故。是故成就色纏 定心。一切種子異熟果識。展轉傳來為今因緣。加行善心為增上緣。如是一切離欲地 中如應當知。如是世間清淨。若離一切種子。異熟識理不得成

  釋曰。如世間清淨理不得成。今當顯示。謂為遠離欲纏貪故。以欲纏善心修加行 時。即此欲纏加行善心。未曾為彼色纏善心之所熏習。不俱生滅故。今色纏心應無種 子自然而生。又過去世色纏善心。多生所間餘識所隔。唯無有故。已過去故。不得為 今定心種子。展轉傳來為今因緣者。阿賴耶識持彼種故。今色纏心從自種生。加行善 心非無功力。言功力者。但增上緣。非是因緣。由彼增上力生此色纏心。如是遠離色 纏貪等。如應當知

  論曰。云何出世清淨不成。謂世尊說依他言音。及內各別如理作意。由此為因正 見得生。此他言音如理作意。為熏耳識。為熏意識。為兩俱熏。若於彼法如理思惟。

爾時耳識且不得起。意識亦為種種散動餘識所間。若與如理作意相應生時。此聞所熏 意識與彼熏習久滅過去。定無有體。云何復為種子。能生後時如理作意相應之心。又 此如理作意相應。是世間心。彼正見相應是出世心。曾未有時俱生俱滅。是故此心非 彼所熏。既不被熏。為彼種子不應道理。是故出世清淨。若離一切種子。異熟果識亦 不得成。此中聞熏習。攝受彼種子不相應故

  釋曰。如出世間清淨不成。今當顯示。此他言音如理作意者。謂與言音相應作意

。意識亦為種種散動餘識所間者。是與正見相應。出世間心被間隔義。若與如理作意 相應生時者。謂於後時。此聞所熏意識與彼熏習久滅過去定無有體者。謂經長時已謝 隔越。決定無體。云何復為種子能生後時如理作意相應之心者。謂彼久滅現無有體不 能為因。此中聞熏習攝受彼種子不相應故者。謂在世間意識之中故。言此中聞熏習者

。依他言音正聞熏習。攝受彼種子者。在意識中攝受出世清淨。種子不相應故者。謂 彼所計不應理故。云何可說此從彼生

  論曰。復次云何一切種子。異熟果識為雜染因。復為出世能對治。彼淨心種子。

又出世心昔未曾習故。彼熏習決定應無。既無熏習從何種生。是故應答從最清淨法界 等流正聞熏習種子所生

  釋曰。云何等者。謂異熟識是所治因。為能治因不應道理。又出世心昔未曾習者

。謂先未生故。彼熏習決定應無者。由此因故。彼出世心無有熏習。決定無疑。從最 清淨法界等流正聞熏習種子所生者。為顯法界異聲聞等。言最清淨。由佛世尊所證法 界。永斷煩惱所知障故。從最清淨法界所流經等教法。名最清淨法界等流。無倒聽聞 如是經等故名正聞。由此正聞所起熏習。名為熏習。或復正聞即是熏習。是故說名正 聞熏習。即此熏習相續住在阿賴耶識。為因能起出世間心。是故說言從最清淨法界所

(20)

  論曰。此聞熏習為是阿賴耶識自性。為非阿賴耶識自性。若是阿賴耶識自性。云 何是彼對治種子。若非阿賴耶識自性。此聞熏習種子所依云何可見。乃至證得諸佛菩 提。此聞熏習。隨在一種所依轉處。寄在異熟識中。與彼和合俱轉。猶如水乳。然非 阿賴耶識。是彼對治種子性故

  釋曰。此聞熏習為是阿賴耶識自性為非阿賴耶識自性。若爾何過。若是阿賴耶識 自性。云何即為阿賴耶識對治種子。若非阿賴耶識自性。此聞熏習種子即應別有所依

。乃至證得諸佛菩提者。謂乃至得諸佛所證無上菩提。此聞熏習者。即是最清淨法界 等流正聞熏習。隨在一種所依轉處者。謂隨在一相續轉處。寄在異熟識中與彼和合俱 轉猶如水乳者。此聞熏習與異熟識。雖不同性而寄識中。猶如水乳和合俱轉。然非阿 賴耶識等者。雖復和合似一性轉。然非即是阿賴耶識。是能對治阿賴耶識。種子性故   論曰。此中依下品熏習成中品熏習。依中品熏習成上品熏習。依聞思修多分修作

。得相應故

  釋曰。此中下中上品者。應知依聞思修所成慧說。由彼一一有三種故。復有別義

。聞所成慧是下品。思所成慧是中品。修所成慧是上品。依聞思修多分修作得相應故 者。謂依聞等數數猛利而修作故。又於此中下品為因。得成中品。中品為因得成上品   論曰。又此正聞熏習種子。下中上品應知。亦是法身種子與阿賴耶識相違。非阿 賴耶識所攝。是出世間最淨法界等流性故。雖是世間。而是出世心種子性。又出世心 雖未生時。已能對治諸煩惱纏。已能對治諸嶮惡趣。已作一切所有惡業朽壞對治。又 能隨順逢事一切諸佛菩薩。雖是世間。應知初修業菩薩所得。亦法身攝。聲聞獨覺所 得。唯解脫身攝。又此熏習非阿賴耶識。是法身解脫身攝如如熏習下中上品次第漸增

。如是如是異熟果識次第漸減。即轉所依。既一切種所依轉已。即異熟果識。及一切 種子。無種子而轉。一切種永斷

  釋曰。已能對治諸煩惱纏者。謂是能斷增上貪等現起轉因。已能對治諸嶮惡趣者

。謂若能斷諸煩惱纏。即能對治諸嶮惡趣。已作一切所有惡業朽壞對治者。謂若雖有 順後受業應墮惡趣。而能為彼作朽壞因。舉要言之此聞熏習能治一切過去未來現在惡 業。又能隨順逢事一切諸佛菩薩者。謂是當來逢事善友自身得因。雖是世間應知初修 業菩薩所得亦法身攝者。謂諸異生菩薩名初修業菩薩。亦是法身種子故。說亦法身攝

。聲聞獨覺所得唯解脫身攝者。謂聲聞等正聞熏習。唯是解脫因。唯得解脫身不得法 身故

  論曰。復次云何猶如水乳。非阿賴耶識。與阿賴耶識同處俱轉。而阿賴耶識一切 種盡。非阿賴耶識一切種增。譬如於水鵝所飲乳。又如世間得離欲時。非等引地熏習 漸減。其等引地熏習漸增。而得轉依

  釋曰。非阿賴耶識與阿賴耶識。雖同處俱轉。而阿賴耶識盡。非阿賴耶識在。還 即以前水乳和合。鵝所飲時乳盡水在。譬喻顯示。又如世間得離欲時。於一阿賴耶識 中。非等引地煩惱熏習漸減。其等引地善法熏習漸增。而得轉依。此中轉依當知亦爾

(21)

  論曰。又入滅定識不離身。聖所說故。此中異熟識應成不離身。非為治此滅定生 故

  釋曰。引入滅定識不離言。為成定有阿賴耶識。世尊說識不離身者。除異熟識餘 不得成。以滅定生對治轉識。故觀此定為極寂靜

  論曰。又非出定此識復生。由異熟識既間斷已。離結相續無重生故

  釋曰。若執出定此識還生。由此意故識不離身。此不應理。以從定出識不復生異 熟果識既間斷已。離結相續更託餘生。無重生故

  論曰。又若有執。以意識故滅定有心。此心不成。定不應成故。所緣行相不可得 故。應有善根相應過故。不善無記不應理故。應有想受現行過故。觸可得故。於三摩 地有功能故。應有唯滅想過失故。應有其思信等善根現行過故。拔彼能依令離所依不 應理故。有譬喻故。如非遍行此不有故

  釋曰。又若有執以意識故滅定有心此心不成者。若有欲離前說自相阿賴耶識。以 餘轉識滅定有心。此不應理。何以故。定不應成故。未曾見心離心法故。如餘心法想 受亦爾。俱應不滅。然此滅定俱滅所顯。是故應至定不應成。若立唯有阿賴耶識。則 無此過。求靜住者為治彼怨。餘心心法故生。此定不為對治不明了性阿賴耶識。又此 定內無有餘心。何以故。所緣行相不可得故。諸心心法相續不斷。必不遠離所緣行相

。此滅定中若有心者。亦應不離所緣行相。然此二種俱不可得。是故此定無有餘心。

若唯立有阿賴耶識無此妨難。執受所依之所顯故。又此定中若有轉識。此識必有善等 差別。謂或是善。或是不善。或是無記。然此中識且非是善。應有善根相應過故。此 則相違亦非此識。是自性善。由此不離善根相應。成善性故。由立定心是善性故。至 所不欲與無貪等善根相應。此不應許與餘善心無差別故。遍一切處應成此過。又於此 中亦不得有不善無記。不善無記不應理故。於離欲時。諸不善根皆永斷故。不成不善 亦非無記。此定善故。又不可立此心是善。應有想受現行過故。若離善根善心不有。

是故應至善根現行。此中如有善根現行。想受亦爾。應至現行無別因故。然不應理。

所治現行能治無故。譬如貪等正現行時。不淨觀等決定無有。又此定中離阿賴耶識餘 心不容有。必應有觸可得過故。如住餘定決無有疑。謂餘定中善根相應。餘識轉時決 定有觸。以定所生輕安為相。或順樂受。或有隨順非苦樂受。此觸為緣或生樂受。或 復生於非苦樂受。何以故。於餘三摩地有此功能故。於餘定中見此二觸於生二受必有 功能此亦應爾。無障因故。觸為緣受此中應至然不應理。何以故。應有唯滅想過失故

。若許此觸為緣生受。於此定中唯應想滅。然不應許想受俱滅。聖所說故。又此定中 若有餘識。必與其觸俱有相應。此不應理。何以故。若有觸者應有其思信等善根現行 過故。若有其識觸相應轉。必有與此俱生思等。聖所說故。此中應至有思現行。若此 定中有思現行造作善心。必有信等善根現行。然不應許若有欲避如前所說種種過失。

及阿笈摩相違過失。由但厭離諸心法故。唯拔心法。於此定中唯立有心無有心法。此

(22)

心與心法。無始生死來更互不相離。由此相引。是故定應與無貪等善根相應。若言此 定及定方便。與無貪等善根相違故。於定中善根不轉。唯善心轉。此於餘處都未曾見

。若於因時。彼法相應等流果時。亦有相應故不應理。又不應理。有譬喻故。謂世尊 說。諸身行滅。諸語行滅。諸意行滅。此中身行。謂入出息。其語行者。謂尋與伺。

其意行者。謂思想等。如尋伺滅語必不起。意亦如是。若意行滅亦應不起。若汝意謂

。如身行滅安住定中。身在不滅意亦如是。雖意行滅應在不滅。此亦不然。何以故。

如非遍行此不有故。如世尊說。離身行外有身住因。所謂飲食命根識等。由此雖無入 息出息。而身安住。意即不爾。離意行外更無別因持心令住。由此應至無意識故名無 心定。異熟果識此中有故。世尊說識不離於身。即從此識一切種子後出定時轉識還生

。故知定有阿賴耶識

  論曰。又此定中。由意識故執有心者。此心是善不善無記。皆不得成故不應理   釋曰。已廣廢立滅定有心。今當略顯第二頌義。若有欲除阿賴耶識。以意識故滅 定有心。此心是善不善無記皆不得成故不應理。何以故。由此滅定是善性故。且非不 善無記亦爾。威儀工巧變化無記。定不得有。若說此是異熟無記。理即應至阿賴耶識

。除此更無第五無記。又此定中心若是善。應無貪等善根相應。染污意滅唯善心在。

爾時善心所依所緣。皆悉是有三事和合。云何此中不生其觸。既有其觸。受等心法何 得不生。如是滅定應不得成。諸心心法皆不滅故。又若有執此定是善。由心所引定前 方便。能引善心力所引故定中善心非無貪等善根相應。又三和合若有堪能亦能生受。

若三和合無有堪能。唯生其觸。是故定中雖有善心。非無貪等善根相應。亦無受等。

此義不然。方便善心既無貪等善根相應。從此所引等流果心。何故不爾。又從所依拔 除能依不應理故。心與心法無始已來。於一切時互不相離。今拔能依令離所依必不可 得。何以故。有譬喻故。謂於世間從生至壞。於一切時互不相離。無有道理。拔除能 依令離所依。譬如大種與所造色。無有道理。令其所造離於能造。心法亦爾。不可令 其離所依心。是故於此無心定中。無有心法。但有善心不應道理。若有復謂。令拔能 依令離所依。雖不應理。然想及受能障此定。於方便中厭患彼故。唯二不行餘法不爾

。亦得現行不應道理。何以故。如非遍行此不有故。非遍行者。此中可滅。二是遍行 故不可滅。遍行若滅心亦隨滅。無別因故。是故此中言有心者。是異熟識定非意識   論曰。若復有執色心無間生。是諸法種子此不得成。如前已說。又從無色無想天 沒。滅定等出不應道理。又阿羅漢後心不成。唯可容有等無間緣

  釋曰。若復有執色心無間生。是諸法種子者。謂若有執前剎那色能為種子。後剎 那色因彼而生。前識後識相望亦爾。此前已破。又無色沒色復生時。色久斷滅何有種 子。無想天沒。或復從於滅定等出。心復生時。心久斷滅何有心因。若如是者。諸阿 羅漢終不應得無餘涅槃。色心兩因永無盡故。前剎那色望於後色。前剎那識望於後識

。應知容有等無間緣。無有因緣

(23)

  論曰。如是若離一切種子異熟果識。雜染清淨皆不得成。是故成就如前所說相。

阿賴耶識決定是有

  釋曰。由前所說無量道理。是故成就阿賴耶識決定是有   論曰。此中三頌

 菩薩於淨心  遠離於五識   無餘心轉依  云何汝當作   若對治轉依  非斷故不成   果因無差別  於永斷成過   無種或無體  若許為轉依   無彼二無故  轉依不應理 

  釋曰。如住轉識轉依不成。三頌顯示。菩薩於淨心者。是於出世對治相應善意識 義。遠離於五識者。謂此遠離眼等五識。言無餘者。無善有漏雜染意識。已舉淨心復 舉無餘。為欲遮遣善有漏識。言心轉依云何作者。若汝信有阿賴耶識可作一切雜染種 子。無種子義名心轉依。若不爾者云何當作。若對治生名為轉依。此不應理。何以故

。若對治轉依非斷故。不成雜染。永斷故名轉依。非能對治即是永斷。由此但是永斷 因故。若必爾者便至果因無差別過。果是永斷說名涅槃。因是對治說名聖道。若能對 治即是永斷。應至果因一體之過。纔生對治應即涅槃。無種或無體若許為轉依者。若 於轉識作無種子。或即無體許為轉依。無彼二無故轉依不應理。雜染轉識。此定位中 不得有故。亦無種子可令作無。無二可無而名轉依。不應道理。若決定有阿賴耶識。

雜染轉識。此定位中雖不得有。而彼種子一切住在阿賴耶識。可能作其無種無體。由 汝轉依不應道理。故應信有阿賴耶識

  論曰。復次此阿賴耶識差別云何。略說應知。或三種或四種。此中三種者。謂三 種熏習差別故。一名言熏習差別。二我見熏習差別。三有支熏習差別。四種者。一引 發差別。二異熟差別。三緣相差別。四相貌差別

  釋曰。如是已成立阿賴耶識。今當顯此品類差別。於三種熏習差別中。名言熏習 差別者。謂眼名言熏習。在異熟識中為眼生因。異熟生眼從彼生時。用彼為因。還說 名眼。如是耳等一切名言差別亦爾。我見熏習差別者。由染污意薩迦耶見力故。於阿 賴耶識中我執熏習生。由此為因。謂自為我異我為他。各有差別。有支熏習差別者。

由善不善不動行力故。於諸趣中流轉差別。此三如後所知相初當廣分別

  論曰。此中引發差別者。謂新起熏習。此若無者。行為緣識。取為緣有。應不得 成

  釋曰。引發差別者。謂能引發品類差別。謂新起熏習者。謂彼最先所起熏習。若 此能引阿賴耶識差別無者。諸行生滅熏習成識。由取攝受生有現前。此所作有應不得 成。能有後生故名為有。此所說取或善不善是串習果

(24)

  論曰。此中異熟差別者。謂行有為緣。於諸趣中異熟差別。此若無者則無種子。

後有諸法生應不成

  釋曰。異熟差別者。謂行有為緣。於諸趣中所引異熟。若此所引阿賴耶識差別無 者。則無有因。後有諸法眼等色根。此等異熟生應不成。當知此則是異熟果

  論曰。此中緣相差別者。謂即意中我執緣相。此若無者。染污意中我執所緣應不 得成

  釋曰。緣相差別者。謂此阿賴耶識。即是染污意中能依我見我執緣相。若此緣相 阿賴耶識差別無者。染污意中薩迦耶見為因我執。此所緣境應不得成。當知此則是等 流果

  論曰。此中相貌差別者。謂即此識有共相。有不共相。無受生種子相。有受生種 子相等

  釋曰。相貌差別有多品類。謂於此中。有共相有不共相。無受生種子相有受生種 子相等者。是略標舉。後當廣釋

  論曰。共相者。謂器世間種子。不共相者。謂各別內處種子。共相即是無受生種 子。不共相即是有受生種子。對治生時。唯不共相所對治滅。共相為他分別所持。但 見清淨。如瑜伽師。於一物中。種種勝解。真種所見。皆得成立。此中二頌

 難斷難遍知  應知名共結   瑜伽者心異  由外相大故   淨者雖不滅  而於中見淨   又清淨佛土  由佛見清淨 

  復有別頌對前所引。種種勝解種種所見皆得成立  諸瑜伽師於一物  種種勝解各不同 

 種種所見皆得成  故知所取唯有識 

  此若無者。諸器世間。有情世間。生起差別應不得成

  釋曰。此中若阿賴耶識。為一切有情共器世間因體。即是無受生種子。若阿賴耶 識。為不共各別色等諸處因體。即是有受生種子。若離如是品類共相阿賴耶識。一切 有情共受用因。諸器世間應不得成。如是若離第二不共阿賴耶識。有情世間亦應不成

。由此應如木石等生

  論曰。復有麁重相及輕安相。麁重相者。謂煩惱隨煩惱種子。輕安相者。謂有漏 善法種子。此若無者。所感異熟無所堪能有所堪能。所依差別應不得成。復有有受盡 相無受盡相。有受盡相者。謂已成熟異熟果善不善種子。無受盡相者。謂名言熏習種 子。無始時來種種戲論流轉種子故。此若無者。已作已作善惡二業。與果受盡應不得 成。又新名言熏習生起。應不得成。復有譬喻相。謂此阿賴耶識。幻炎夢翳為譬喻故

。此若無者。由不實遍計種子故。顛倒緣相應不得成。復有具足相不具足相。謂諸具 縛者。名具足相。世間離欲者。名損減相。有學聲聞及諸菩薩。名一分永拔相。阿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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