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09 學年度碩士班考試招生
美術學系碩士班【面試及專業成果審查】試場分配及注意事項 考試日期: 109.03.01(星期日)
准考證號起迄 時 間 注意事項
第一梯次 考生報到 美術系系館大門
08:30
| 08:40
1. 複合媒材或裝置類(非平面類)考生,請於 2 月 29 日(星期六)筆試應試結束後 12:00 前至美術 系辦公室報到,未報到者視同平面類考生.一切 得依試務人員排序,不得異議。
2. 類別及應試時段名單,並於 2 月 29 日 (星期 六 )18:00 前 公 告 於 系 館 外 公 佈 欄 及 系 網 (http://arts.ntua.edu.tw/main.php)。
3. 考試當日考生應同時攜帶「准考證」、「身分證件 正本」(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卡、護照等貼 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有效證件正本),以備查 驗身份,並於規定報到時間辦理報到。
4.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疫措施,本系備有額溫 槍及酒精,請考生自備口罩及配合量測體溫。如 有發燒(≧37.5℃)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應主 動告知,並全程配戴口罩應試。
5. 複合媒材或裝置類(非平面類)考生一律於 3 月 1 日(星期日)第一批次在系館 2003、2004 教室 12:50 開始佈置 13:30 前完成,第二批次在系館 5003、5004 教室 15:00 開始佈置 15:40 前完成,
並遵循試務人員指示候審並於當日撤件完畢,嚴 禁非考試人員出入試場。
6. 原作品或研究成果審查分梯次進行,考生須於各 梯次規定報到時間至候考區報到,逾期未報到視 同棄權論。
7. 考生於報到後皆於候考區內等候唱名審查,考生 不得擅離候考區。
8. 原作品審查與面試同時進行,面試時間每人 10 分鐘,5 分鐘時響鈴一次,10 分鐘時響鈴兩次。
9. 審查原作品每人原作品5 件〈報考版畫組考生限 版畫作品,如有相關的研究成果亦可附加陳 列〉,並攜帶作品集3-5 本到場進行面試。
10. 現場佈置僅提供畫架,恕不提供延長線、電腦、
播放設備、掛線與掛勾等物品,考生若有需要請 自行準備。
11. 作品佈置場地嚴禁破壞、粉刷、鑽孔及懸吊等,
如有特殊狀況先行協調,若破壞場地者將由考評 會處裡。
12. 應考完畢,考生需依照試務人員指示於當日 17:00 前,隨即攜回原作品並恢復考場原貌,本 校概不負作品保管之責。
13. 聯絡人:劉彥沂助教/電話:02-2272-2181 轉 2021 第一梯次
平面類
09:00
| 10:30
美術系2003 教室/2004 教室 繪畫、版畫組
第二梯次 考生報到 美術系系館大門
10:10
| 10:20
第二梯次 平面類
10:40
| 12:00
美術系2003 教室/2004 教室 繪畫組
第三梯次 考生報到 (含裝置類考生) 美術系系館大門
12:40
| 12:50
裝置類考生 第一批佈展時間
12:50
| 13:30
第三梯次 複合媒材、裝置類佈
置(非平面類)
13:40
| 15:40
美術系2003 教室/2004 教室 複合媒材、裝置類
裝置類考生 第二批佈展時間
15:00
| 15:40
第三梯次 複合媒材、裝置類佈
置(非平面類)
15:50
| 16:50
美術系5003 教室/5004 教室 複合媒材、裝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