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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的頭,日文正確發音是 atama,但在日本有些地區的念法為 ad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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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第一節 資本資料與背景描述

本研究以質性研究的深度訪談來進行資料之蒐集與分析,並以教育部公佈之校 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人才資料庫中第一類「具有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專業素 養之人才」為主要訪談選取對象。因此依據本研究之目的,本研究共訪談九位受訪 者,均具有至少三次以上53的校園性騷擾或性侵害案件調查或處理的經驗,所參與 的調查或處理案件學校層級由大專校院、高中、國中、國小均有,且均隸屬於教育 部或地方縣市所公佈的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專業調查人才庫。

本研究之訪談,原則上以一次為主,並於訪談進行前,提供訪談大綱以讓受訪 者瞭解訪談的目的及方向,以利受訪者在受訪之前可以先做準備。訪談期間為 2007 年 2 月 12 日至 3 月 31 日,並於訪談逐字稿謄寫完畢後,交由受訪者進行核對,以 進行研究之分析與討論。

若由受訪者的基本資料來看,在性別方面,女性共有七位,男性兩位,符合目 前所公佈的人才資料庫中的男女性別比例。學歷科系部分,法律背景者一位,其餘 均為社會學、教育、心理或社工等領域。任職單位部分,大專校院教師共有七位,

兩位曾任職於中學,但其中一位目前轉任民間教育團體。就上述基本資料,非常符 合目前教育部所公佈的校園校侵害或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庫。在此人才庫中,不論 是第一類的具有專業經驗或素養者或是第二類經由兩階段培訓者,大多為女性,且 服務於大專校院居多54,且其領域也以社會、教育、心理或社工領域者居多。受訪 者的基本資料整理如表 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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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訪談時,曾請受訪者回憶參與過調查或處理的案件次數,但大多數受訪者表示,雖然性平法通 過只有短短近三年,但因為各級學校的性侵害或性騷擾案件均有參與,很難真正去計算出來。不過 在性平法草擬、通過之後,參與調查及處理的案件,每位受訪者均至少均有三次以上的經驗。

54

教育部的人才庫中會以大專校院居多,是因為當初教育部為大專校院之主管機關,依據性平法及

防治準則的規定,必須要進行大專校院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人才的培訓,因此人才庫中屬於培

訓為成者,才會大多為大專校院的人員。小學或國中部分的調查人才則應由縣市政府教育局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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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1 受訪者基本資料

編號 性別 服務單位 學歷科系 隸屬人才庫 訪談日期 V01 男 大專院校 法律 教育部 2007.2.12 V02 女 高中 教育 教育部 2007.2.13 V03 男 大專院校 社工、犯罪 教育部 2007.2.15 V04 女 大專院校 教育、文學 教育部 2007.3.2 V05 女 大專院校 社工、心理 教育部 2007.3.4 V06 女 大專院校 教育 教育部 2007.3.9 V07 女 民間團體 教育 縣市政府 2007.3.23 V08 女 大專院校 教育 教育部 2007.3.30 V09 女 大專院校 社會學 教育部 2007.3.31

由表 4-1-1 中可以呈現受訪者的背景,但為了更真實呈現受訪者開始參與性侵 害或性騷擾防治與調查的緣由,以便能更貼近受訪者的想法,瞭解受訪者在後面分 享其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經驗時,對於程序正義的主張與想法,因此在此將整理受 訪者進入此領域的緣由。談到當初會接觸性別、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等領域的緣 由,九位受訪者的當初參與的歷程雖不盡相同,但也有類似之處。而由他們當初接 觸或開始參與性別議題或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的緣由中,也可以觀察到他們對 這些議題的態度與看法。

一、被潮流推動的推動者

本研究中受訪的兩位男性雖然在學歷科系領域不同,但卻均因為其專長,在所 處的環境或因緣際會之下,而使他們有機會參與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措施或規 範的制訂;也在參與相關法規的制訂後,擔任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的調查人員。V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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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當初是因為法規的制訂而接觸到性別平等這一個領域,在參與後,卻也發現 法律人參與在這一個領域的相當的少,加上在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過程中,仍 有許多問題需要法律人協助解決,因此目前還無法輕言退出。V03 則提到因服務學 校的環境很少有人願意投身參與,加上自己的專長,因此很早便投入為服務學校制 訂相關的法規。

在這個領域裡面因為一開始羅燦煐教授要我們起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防 治準則,那時就一頭栽進去,沒有辦法。因為法律人投入性騷擾這一塊的 不多,就變成說不得不去承擔起這個責任。那後來當然…應該怎麼講,非 我所願,但是就變成說,你就是被整個性平法推動的潮流被推著走的人。

我不敢講說我是推動潮流的人,但是我是不得不為,也因為不做的話,就 沒辦法找到替代的或接棒的。當然,另外還有持續不斷有問題發生。你會 覺得說這始終是一個問題。但我也不會覺得說,非我不行。但因為目前這 個法它還在很多觀念上有很多要釐清的,或是這個制度還有待改。(V01)

我是在八十六年,因為我是輔導中心的輔導老師,那時後教育部都還沒有 這類的規定,我們比教育部還早就成立一個性侵害和性騷擾的處理小組,

教育部都還沒有規定我們要成立,我們就成立了。召集人是我們副校長,

那時後我就跟另一位委員,是我們法律系的教授,我們就負責起草校內的 條文,就組成這個委員會。就因為我是輔導老師,也是第一屆的委員,那 時後還沒有性別比例的規定,後來有的時候,我們是用院代表,教育學院 有其他的女教授,我們就由其他的女教授代表我們教育學院,我就退出來 了。(V03)

二、求學經歷的影響

幾位受訪者都在其求學過程中,均曾經接觸過校園性騷擾或性侵害或性別等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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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不論是因為主修科系或領域,或是所進行的研究主題。V03 本身所學及服務的 系所使其認為性侵害、性騷擾事件是需要投入、關懷。V09 則提到在其至國外求學 的過程中,因擔任性侵害議題的研究助理,帶給他相當大的震撼,也使他在後來的 研究主題便以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為主。V06 則提到性別為其所求學時的主修及研 究主題,加上指導教授曾申請性騷擾的調查,而讓他對校園性騷擾的議題開始關 心。。V05 在國外求學時,便是以性侵害防治與輔導為主修。

因為我自己是學社工的,我們又在犯防系,會覺得說這是一個所謂的不公 平的社會事件嘛!因為大多數的被害人都是在權勢的壓迫之下被害的。譬 如說,老師對學生、或是男生對女生、或是一個有力的人對一個沒有力的 人,我一直覺得說這是很不公平的事情。因為我自己是學社工的,我們又 在犯防系,會覺得說這是一個所謂的不公平的社會事件嘛!因為大多數的 被害人都是在權勢的壓迫之下被害的。譬如說,老師對學生、或是男生對 女生、或是一個有力的人對一個沒有力的人,我一直覺得說這是很不公平 的事情。(V03)

我在念博士班的時候,我幫助我在美國學校的一個老師做不同族群的性侵 害受害人的心理創傷,一個美國聯邦政府的長期的五年計畫的研究助理。

助理剛剛進去都是做一些 coding 的工作,所以我就讀了很多案例。那些 案例裡面給我太多的衝擊了。你會很難想像,人怎麼可能對其他人做那樣 的事情。那也因為那樣子,所以我會讀一些相關的文獻,那就讀出一些心 得出來了。我會把我成長的經驗,和對台灣的觀察,因為我們對於性侵害 受害人,至少在我離開台灣去美國唸書之前,我們充滿了強暴迷思呀!責 備受害人,這是理所當然的;所有的受害人都是要羞愧得要自殺的狀況之 下。那到美國讀到那些文獻之後,就突然看到不同的世界了。所以後來我 自己的博士論文就寫那個校園性騷擾跟性侵害,我在美國的校園裡面去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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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學生他們的校園性騷擾跟性侵害的態度跟他們的經驗。這個就變成我後 來的一個研究主題。(V09)

我本來就做性別…應該是說那時後我就一直都是在做性別。(V06)

我在英國的時候,我就主修性侵害。我也是社工背景的,所以那時後我是 跨兩個系所,一個是諮商、一個是社工。那剛好我在社工的那個督導,就 在當地社會局辦理所有訓練的老師,所以反正就跟著督導就對了。(V05)

三、教育改革的引發

V02 受訪者因是學校的高階行政主管,加上在教育領域中是少數的教育資歷與 經驗豐富的女性領導者,因此從教育改革、九年一貫、性別平等教育立法推動、教 育部的性別委員會成立等過程,常被聘請擔任委員。在最初參與教育改革時,受到 婦運團體的影響與感動,在他們的教育之下,接觸到性別平等與婦女人權的概念,

加上自己對教育及課程的投入,因此在擔任委員個過程中,努力將性別平等的概念 一一納入教育改革的報告書、各層級教育課程綱要中。因為他認為,只有將性別平 等納入課程綱要中,整個性別平等教育的目標方能實現。

我在教改會,那 OOO 等人當時他們跟婦女新知的,他們覺得…因為大家 對教改會的期待就是說,它是未來教育改革的藍圖,但是在這裡面應該提 出婦女與人權,但是以它的組織規定就是說,必須要是教改委員才可以提 案,那綜觀所有的委員,就是覺得我才可能提,因為他們認識我比較久。

那時女性委員不只我一個啦!但是大家都很忙,或者是因為觀念的問題、

傳統的儒家思想,他們也沒比較跟民間互動。所以他們就找我。我完全沒

(性別或婦女的)概念,(他們)就拿了一些論文啊叫我讀啊!從那個時 候,那個諮議報告書,是我起草的。那時候我就是被這些人感動,然後三 不五時就會被灌輸。然後剛好教改會結束,結束的時候,九年一貫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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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國中的召集人。我這個人就是有這個個性就是說,當召集人我就很快 聯想很多東西,因為事實上,課程是我在教育這個領域上很 natural 的東 西,比我對性別還要專注。我現在還是國立編譯館的教科書委員。事實上,

我比較喜歡教材這個部分,教育改革我從來不做老師權利、那個教師會 啊、校長一些有的沒有的,我一直是做教材。所以我知道要把帶性別進去,

唯有進入課程綱要!…我大概是參與推動以來唯一最長而連續的人。…那 我現在積極在做什麼?在做高中的指標,那我現在就是希望就是說在高中 的課程綱要,再把它(性平)推進去就可以安心了。那接著就去看他落實 教科書的審查委員、編書的人的訓練,比如說將來要求編書委員他的職 責,那這樣就慢慢的更清楚教育性了。(V02)

四、工作經歷的影響

所有的受訪者均曾經或目前正在各級學校服務,但有兩位受訪者提到,他們在 學校以外的工作經驗,也影響他們對於性別議題或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議題的參 與。V04 提到,在進入大學校園服務前,他曾經在某基金會工作,而因該基金會對 於在職場、學校的性別平等相關法案投入許多心力並進行推動,也使得他對於這一 個領域的議題有所認識及瞭解,也進一步投入參與。V07 則是由教師轉職到目前的 基金會,該基金會其主要推動或關注的議題即是校園中不平等的事件及教育改革的 推動,也因此讓他有機會參與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議題。

我因很早就參與了婦女新知基金會,在基金會中比較多機會可以參與接觸 到案件或是一些法案的推動都會接觸到這塊,例如兩性平等法就會包含到 性騷擾,個案有長庚護士、北科大的案子,學校的更是,一定會接觸到這 塊,所以必然會碰觸到。做為這個部分的社運人士,又是教育人士、又是 這個議題的專業人士,那不管從那個角度都一定要對這個部分要有所學習 的!(V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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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為我們做這個工作啊!…我以前當老師就跟一般人不大一樣,我教的 學生也比較大是高中。…我也很雞婆,像是學校有人被記過,我就會去看 他為什麼被記過。如果記過很合理,我就會去看是哪一班的學生,跟他聊 一聊、鼓勵鼓勵。但是如果記過不合理,我就會在開校務會議時候講說為 什麼會這樣。…然後就開始接觸基金會,定期一起讀書、做一些事情。後 來就成立辦公室,一開始我們兩個都是沒有領錢、當義工,一直當了三年、

四年,台北那邊就說不可以一直這樣,要讓我們對家裡有交代,就給我們 車馬費。會決定辭職是因為,一個是投資自己,其實就是在投資家庭跟小 孩,因為眼光不一樣,看孩子的行為就會不一樣。再來是,也不知道耶,

我覺得在基金會可以學到在外面很多沒有的。(V07)

五、性騷擾申訴案件或重大事件的影響

V06 和 V03 兩位受訪者都提到了參與校園性騷擾事件是影響他們參與校園性侵 害或性騷擾議題的原因之一。V06 的指導教授甚至有提出性騷擾案件的申訴。而 V03 的第一個案件的調查,也讓他有機會去檢視學校相關法規的不足。V07 則是在葉永 誌事件的陪伴過程中,讓他去觀察到司法中對性別的態度。

在國外我也有調查過一些事件,一兩件的性騷擾事件,也發生在我自己的 指導教授身上,就是我指導教授有提起這樣的一個調查。(V06)

那一年我們就調查了第一個案件,這個案件是學生對學生的。委員會的成 立和案件幾乎是同時啦!我們在處理那個案件的時候,發現學校裡面依據 的法規是不足的,所以我們同時處理那個案件,同時來草擬校內的法規,

後來提校務會議通過,變成學校內部的內規。當然後來教育部有一個通行 全國的規定出來後,就依照那個範本再去進行修訂。那性平法也是民國九 十四年以後的事情。所以我們學校在這方面算是走得蠻早的。(V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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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為什麼會走到這邊,包括葉永誌,我們走了六年半,和台灣性別教育 協會。為每次葉媽媽出庭,協會跟基金會都會派人陪他們出席。剛開始那 個法官,真的讓我跟看電視的形象都破滅。…可是到後面你就知道法官對 人權、對性別還是有概念的。(V07)

六、小結與討論

從受訪者的基本資料及當初開始接觸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議題的緣由,可以發 現,過去所學及經歷可能會影響其在面對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議題時的觀點。探究 受訪者及人才庫中成員的背景,雖有法律方面的人才,但卻不多,且大多是第一類 由教育部所認可的專家;不過,也因為在此領域中有關法律人才的缺乏,研究者在 參與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專業調查人才培訓的過程中,也觀察到常會發生參訓者對 於法律的內容、基本精神及相關程序一知半解甚至誤解的情形。不過也未必法律方 面背景的人員,便對於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中的程序正義有所瞭解。以 V01 受訪者 為例,其本身的專業在行政法的領域,因此其所主張或認定的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 調查,在標準上便強調與行政法相同即可,與專業領域在刑事方面的專家學者等的 觀點便有所不同。因此他也同意,在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中,仍有許多法律的 觀點,包含程序正義的維護,以及如何在保護受害人的同時,也能夠維護行為人的 權益方面,仍有許多需要再釐清的部分。

教育、社會、心理與社工領域,為調查人才庫中佔相當多數的比例。這或許與 許多大學校院中,承辦性別平等的行政業務單位大多為學務處或學生輔導、諮商單 位,而在這些單位服務者的學歷背景也以教育、社會、心理與社工為主有關。不過,

教育、社會、心理與社工領域的學習過程中,對弱勢的關懷與協助、對性別等議題 的省思,原本便是在該類系所養成教育中的主要學習議題之一,這可能也會使得這 些領域中的人,對於性別議題或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較為關懷或願意參與。

例如 V03 受訪者,即提到其認為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是一個侵犯受害人權益的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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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中的受害人較為關懷,而忽略了在調查過程中應公平對待受害人與行為人,可 能需要再進一步比較與觀察。

另外,不論是校園內性騷擾等申訴案件的發生,或是重大社會事件如葉永誌事 件,或是參與教育改革或法規的制訂等,均有可能是一個引發對性別議題注意、關 懷、投身參與的契機。也使多位受訪者有機會開始參與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的調 查,對於他們來說,這些事件也讓他們看見及接觸了另一個領域。例如,以 V01 與 V02 兩位受訪者為例,均是在參與政策、法規的規劃和制訂中,方才接觸校園性侵 害或性騷擾防治的領域,透過他人所提供的資料或參與相關活動,才瞭解何謂性別 平等。雖然他們並不認為自己是性別平等方面的專家,但是 V01 以法律方面的專 業,協助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的調查能具有程序正義的精神,以期能得到實質正義 的結果;而 V02 更自詡以人權的角度來擔任調查委員期望可以真正落實程序正義。

V03 則是在服務學校發生第一件校園性騷擾申訴案件時,與一同處理的校內人士發 現到相關法規不足,而使得學校的調查依法無據,如此將使得學校的處理無公平正 義可言,因此也投入該校相關法規的擬定。V04、V05、V07 等受訪者則是在其工作 經歷中,接觸到性侵害或性騷擾案件的受害人,對於其權益的受損以及因性侵害或 性騷擾所受到的傷害有所觀察與感觸,認為不論是自己或校園中的相關人士,對於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議題仍有許多需要學習之處。這些不同的經驗,是否會影響受 訪者在調查過程中,無法兼顧受害者保護和行為權益,或是使受訪者會偏向對行為 人權益的維護或偏向受害者的保護,本研究雖然無法像量化研究以統計結果來進行 假設考驗,但若依據程序正義的原則與精神,調查人員的預設立場或偏見,將可能 會影響程序的公正、客觀,怎麼樣破除可能的偏見,將在後面藉由受訪者的經驗與 分享中,來進行分析與討論。

另外,在教育部所公佈的人才資料庫中,男性也是比女性少。在人才庫中,男 性共有 68 位,佔 21.4%;本研究中九位受訪者男性共有二位,恰符合此比例。不 過人才庫中男性比例偏低,或許與性平法中規定性平會和調查小組中,女性成員需 佔二分之一有關,也使得學校在派員參加培訓時,可能以女性為優先考量。不過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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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 2005 年完成培訓及 2006 年完成培訓的男性人數及所佔比例來看,2005 年完 培訓的男性共計 33 位,佔 22.3%;2006 年卻只有 23 位,佔 18.8%,似有下降之 趨勢。性別的平等雖然不應以性別比例來判斷,但不論是校園或職場中,性侵害或 性騷擾案件大多數受害人為女性、加害人為男性,調查小組成員及性平會等委員會 的委員性別比例的規定,雖不違背比例原則,且女性委員未必便會偏袒女性受害 者,但在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也需要有多元背景且具性別概念的人來加入性別 平等推動的行列,否恐將造成只是少數領域或性別族群的責任。

第二節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的技巧與原則

對於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案件的調查,藉由多位受訪者的調查經驗,歸納他們 的調查技巧與原則,包括一定要照法規進行、要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在調查之前 要進行準備、對自己擔任調查人員一事要保持正向的心態、多方查證與考量、同理 心等輔導技巧的應用、勿情緒化、委員意見不同的表達時機、找有經驗的人擔任顧 問或督導、找到持續的動力。

一、一定要按照法規來進行

所有的調查均必須要依照性平法、防治準則等相關法令規定來進行,是 V09 受 訪者所極力強調的。調查是依法賦予給學校的責任與權利,學校在進行過程中,若 未依法規的規定進行,將可能會被認定為不符合程序或有程序瑕疵,如此一來對於 投注時間與人力所做的調查結果甚至懲處,都可能會必須重來。

所以我現在經常對學校講,尤其是對公立學校講,因為感覺上這樣跟公立 學校講會他們最有影響力,就是說,「你那麼用心想這麼多,但是事實上 人家可能會反過來咬你一口,你組織不適法呀!」所以我都會跟學校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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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法不好我們來改沒有關係,可是法沒改之前,你不要去違法!

(V09)

二、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則

調查委員的態度,將會影響雙方當事人對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的信任度與 看法,也可能會影響雙方當事人對調查程序的配合度。V06 及 V08 在數次的調查經 驗中體會到,若是委員表現出公正、公平的態度,將有助於調查的進行,可以收集 到更多的資訊。

幾次的經驗下來,我發現只要是調查委員表現得很公正,他們就會說得很 多。(V06)

基本上我們在處理的時候都會考慮到所謂的公平這個原則,還有在調查的 過程當中是不是去查證,多方查證,是不是讓雙方或三方都講清楚。(V08)

三、調查前的準備

在調查之前,必須要先收集該事件的基本資訊,並且要熟讀相關的法律與規 定,以便做好準備。

(一)基本資訊的收集

由於有些時候,調查委員未必是同一學校的委員,因此在正式開始調查前,可 以先透過學校負責協助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的行政單位,瞭解申訴的內容,並 也可以自行閱讀相關的法規或文獻,以便能做好準備。

我們在跟兩造當事人調查接觸之前,都會先做一個必要的資訊收集,跟文 獻的閱讀。包含像是那個…因為都會有像被害人的檢舉或是他的口頭聲 明,才可能會變成一個案子。所以我們會先瞭解一下,被害人他所指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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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麼、他的自述、他遭遇到的經驗是什麼,現做一個全面性的瞭解,而 且先做一個初步的判定,很可能的加害人是誰,因為有些案件我們並不一 定很清楚加害人在什麼地方。如果他(受害人)知道是誰的,什麼系的,

說得很明白的話,那當然我們就可以先收集一些他(加害人)的資料,先 做一個瞭解。就是先做一個一般性的旁邊資料的收集。(V03)

我還是都會先看他們的輔導紀錄、個案紀錄,還有就是要求他們至少要讓 我知道一下他們的社會關係。(V02)

(二)熟讀相關法律及規定

多位受訪者均強調,在調查之前,一定要熟讀相關的法律及規定,以便能夠因 應調查所需,並且也能再一次熟悉調查的程序,避免在調查過程中,手忙腳亂或搞 不清楚相關的規定,造成調查進行的阻礙。

先去熟讀這個法律,接著要去找資料。我覺得國內已經累積了蠻多有關性 騷擾的資料,甚至教育部的網站上也有很多研習資料。就是讓自己在知識 上有所準備。因為知識就是力量。(V08)

法規一定要讀清楚一點,因為才知道。就以我自己的第一次調查經驗,我 會把所有的法都研讀一遍。(V07)

如果這些人不太有概念,就是不是人才庫的人的話,或者他是縣市培育出 來得人才庫的人的話,也就是我不太有把握的話,我會先把我自己的講義 寄給他們看,有關調查的部分、還有整個程序的部分。我會把我能夠拿到 的書面講義給他們看,因為你沒有辦法期待我可以幫他們上課;所以我會 把書面資料給他們看,請他們一定要看。(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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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對於性平法、對於性別平等教育的一個意涵,以及真正的意義到底是什 麼,他能夠知道,這樣他就不會太擔心。(V06)

如果你第一次去做這件事情,當然你對法律不管有多熟悉,你都要去看一 遍。我都有這個習慣,所以我都把法條記得很清楚。(V02)

四、對自己擔任調查人員一事建立正向的心態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是一件辛苦且要花費許多時間和精力的事情,且也可 能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本研究的受訪者透過多次調查經驗的參與,建議欲參 與調查的人要保持平常心,保持或找尋對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的使命感或正義 感,將參與調查當作是一個學習的機會,並對自己的付出要能夠自我肯定。

第一個就是平常心。先不要把它當作是苦差事。真的依法慢慢做,沒有你 想像中的那麼難。…希望大家把他當作那個積公德也好啦、或是覺得說我..

也不是說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那麼偉大啦,但是終究這事情還是要有人 做,還是要有人完成嘛!(V01)

我常這樣比擬,法律像是過濾水的水閘門,他只是一個水閘門而已,水閘 門只是一根一根的木條,水流過去,他會擋掉一部份的垃圾,可是他沒有 辦法全部擋到嘛!法律只是這樣的一個東西。所以要靠法律條文去完全保 障當事人,是不太可能的;應該是靠我們的態度、用心,才能夠保障。(V03)

我覺得一個很重要的關鍵就是心態。如果他的心態就是抱持一個正面的、

我是來協助的,然後我是希望透過這個事件,以後學校能夠注意到校園中 的性別。(V06)

基本上有一種正義感跟使命感,因為你如果沒有正義感或使命感,你要來

(14)

做這件事情,你是做不下去的。因為這要花掉太多的時間,也要遭遇到太 多的風險。所以基本上,使命感、正義感還有性別平等的意識跟概念是需 要具備的。這是很重要的基礎。(V03)

也不要把它當作說,那種來開會,反正有人啦、有經驗帶的,我只是來簽 個名的。有這樣的機會,無疑是希望你能夠學習,將來,尤其是很多第一 次參與的本校的委員,外校委員帶的,是希望將來你也可以是這個學校裡 面的種子。(V01)

即使這是一件辛苦的,而別是我的本職之內的,我還是非常感謝有這樣的 機會,因為他讓我覺得說,我活著是沒有浪費國家資源的、我活著是沒有 負面的去耗損社會資源的。因為做這些事情,讓我看到正義得以彰顯。我 覺得這個是重要的。這個重要性,當然對於當事人是重要的。第二個我覺 得對整個社會的氛圍,或是整個人類的 energy 來講,他是正面的。就是 你的善的事情做得越多的話,整個能量就會好很多。此外,對我個人來說,

我知道我多做了很多事情。可是我很感謝有這些機會讓我多做事。我經常 要鼓勵我自己,這有點阿 Q 啦!就是說,「你要知道喔,別人想做不見得 有機會做喔!所以要在你活著的時候、有健康的時候、有能力的時候、在 你有生命的時候,你要盡量的去做。」因為老實說,我們都不曉得明天還 會不會醒得過來。所以在我活的每一分每一秒,我會告訴我自己,我盡力 去做,做多少、算多少。我相信走過必留下痕跡。我覺得我的專業知識,

讓我在這件事情、對人類社會都有正面的幫助。(V09)

五、多方查證與考量

由於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的證據收集較為不易,尤其是性騷擾事件,所謂的證 據可能是雙方當事人的說辭。因此如何從更多方面來收集資訊,並且從相關的說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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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的專業知識與能力。V01、V03 和 V04 提醒調查委員必須要多方推敲、交叉比 對,怎樣的說法比較接近事實。

調查技術上面、或是各說各話啦,我們會覺得說這好像有那個,但是那個 的話其實是很正常的,人證物證情況之下,雙方當然會各說各話。我們當 然要去推敲誰講的話才是接近事實的,這個不能視為當然的證據。(V01)

所謂性騷擾或性侵害的證據,有些時候真的很難收集。證據包含直接證據 和間接證據。大部分的證據目前都是間接證據。什麼叫做直接證據,例如 像是柯林頓的性騷擾案,他們有什麼精斑;或是像性侵害案件中有一團衛 生紙團,這些也都只能證明他們有發生性行為;但強制性交、猥褻、性騷 擾也是一種強制的過程,他要證明是強制的,證據就沒有。或是被害人是 自願接受的或是被迫接受的,像這些部分就很難直接證明,說直接證據就 非常的模糊、難以辨別,所以到目前為止我們看到的大多數是間接證據。

直接證據例如說,一個老師在走廊上突然抱住他的學生或是摸他的胸部,

如果走廊上有一個監視器,錄下來了,時間、地點都有,人的臉孔很清楚,

那是 ok 的,這叫做直接證據。可是目前我們碰到的情況可能都事件間接 證據,譬如說這女學生哭訴,他的陳述說我哪天被那個老師怎樣。那老師 說,沒有呀!那一天怎樣怎樣。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各說一套,那 我們就要從其他的間接證據來做為佐證。或是談到後來他(老師)可能說,

的確我可能在指導他功課時,不小心碰觸到他的胸部了,但他沒有認為說 他是在性騷擾。那等於是說兩造說的是一個很大的落差,這裡面就可能要 經過很多的旁敲側擊。(V03)

在調查的當中會有一些比較周延的考慮,譬如說找很多人證,盡可能把一 些人證調過來調查詢問,另外就是用詢問技巧來前後搭配,看看行為人的 說詞是否前後有符合,所以可以使用一些這種詢問技巧。…不論在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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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證人那邊去瞭解掌握一些資訊,可能這時候就用一些比較讓他不提 防,不著痕跡的方式,看他當場的反應,並且在做調查的時候,當事者對 於事件形容一定會非常精緻,我們可以從這之中再做一個確認,另外若這 事件當中有一些別人的話,我們會去一一衡量那些參與者或旁觀者和當事 者的關係,例如我是你的朋友會幫你講話之類,從那些被約談人的身分和 雙方當事者的關係去確認其中的可信度。…那就是為什麼用合議的原因,

不論透過三人或五人一起討論,一定會挑裡面的一些關鍵去詢問,做交叉 的比對。(V04)

由 V06 和 V09 的調查經驗中,示範了如何詢問雙方當事人的問法。例如詢問當 事人對事件或被申訴的看法,並且由當事人表達的資訊中,再去收集相關的事證來 加以比對。

通常加害人會去提出一些…嚴格來講,他們不會對調查委員提出請求,但 是唯一、比較多的請求就是他們會想要知道對方的說法,來進行反駁。那 我們通常會說,「他(受害人)做他的陳述,那我們站在一個公正的立場,

我們也會聽聽你的陳述。那你就你的部分,你可以提供一些有利於你的物 證、人證,或是你認為你有什麼樣的資訊可以提供給我們。」…我們會以 被害人講的話來詢問加害人。例如我們會說,「他說你曾經有躲在他家的 門口等他」,然後問對方有沒有;或是說,「你曾經寄一些猥褻的信件給 他」、或是「你常常打一些無聲的電話給他,從電話單上面可以看到你的 電話號碼」。也就是說我們會舉出一些例子或是事證。如果他說他忘記了,

那像是我們會跟他說我們手邊的確有這樣的通聯紀錄,如果說他忘記了,

我們可以提醒他。(V06)

假設你是行為人,我問你是不是有這樣的事情,因為人家有指控,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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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很多的新手就不知道怎麼辦了,因為沒有啊!我的做法就會說,如 果沒有的話,你覺得對方為什麼要指控你,對方為什要不說真話,那你給 我一個理由,這時候你就可以看他怎麼交代這件事情,或者看看他講的會 不會有道理,因為他可能會說:因為那個學生在我班上成績很不好,他覺 得我太嚴格,或者是他希望我給他好一點的成績,我不理會,他就挾怨報 復。如果他這樣說,我們就可以教務處的成績調一調,來看到底學生成績 怎麼樣,如果發現學生成績很好阿,或許是當下他沒有預期你會這麼問,

他隨便掰,最容易掰就是挾怨報復,學生挾怨報復就是成績,他就隨便掰,

一掰就就很清楚,一査成績學生成績都很好阿,完全沒有他所說的狀況,

這我覺得在技巧上面是很多可以傳授的。(V09)

六、同理心等輔導技巧的應用

V02 認為,調查委員最好具有基本的輔導素養,對於調查的進行會比較有幫助。

V03 和 V09 認為輔導助人技巧是可以應用在調查過程中,與雙方當事人的互動裡。

因為調查時不可以未審先判,而同理心等輔導技巧的應用正可以讓當事人能站在他 們的立場敘述他們的想法。V07 則在調查開始前,在說明相關程序時,便已經開始 運用輔導的技巧,能夠讓調查委員收集更多的資訊,並且有助於調查中信任關係的 建立與調查程序的進行。

學校的處理委員就是說,你要去做調查的,你要有輔導的基本素養。第一 個你會傾聽你們聽不到的東西,這樣就比較容易去感受到他是不是受到傷 害,所以這個東西我是覺得要訓練。像我們就是因為輔導做久了,個案晤 談也多了,所以大概從他的語言然後我們會趕快移過去,他又講這個講那 個的,結果很快就出來了。這問話的技巧我是覺得要訓練。(V02)

在調查中有些輔導技巧會更好,因為你會同理、傾聽、接納、溫暖等等,

這些東西是非常重要的技術。而不是硬梆梆的法庭上面,很多法官跟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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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被詬病最多的是,他們沒有同理心,他們會問被害人一些非常難堪的問 法,這個東西當然是一個調查人員要盡量避免的。(V03)

我們現在的調查知能裡面,還會要求我們調查小組的人員要能夠有輔導的 技巧,同理心的方式來問當事人,尤其是行為人的部分。可是檢察官他不 見得要同理心呀!你用同理心來處理行為人這件事,有很多的小中高老 師,大專院校老師我不知道,因為他們不太有反應,可是小中高老師就覺 得,「他做壞事,我為什麼要同理他?」可是同理心這是一個重要的調查 技巧,此外我們剛剛講的無罪推論嘛!他的權益啊!所以你還是要讓他站 在他的角度來說他的故事嘛!(V09)

不管是對加害行為人或是受害人,通常我也會說,「我問的問題是為了協 助調查委員更釐清事情的真相,但有些問題可能會讓你覺得不舒服,你也 可以反應。」比如說我們問受害人一個問題,他描述一個情形,我們可能 還要再追問,有可能他會覺得說,你是不相信嗎?所以一開始先講說,我 們如果有一些追問,只是純粹為了協助我們更釐清案情,而不是故意要造 成他的不舒服;只是如果他真的有不舒服,他是可以告訴我們的。我會在 一開始訪談的時候先這樣說。要不然他可能會覺得說,你們調查委員為什 麼要一直追問細節?為什麼你們問得這麼冷靜?你們還有人性嗎?所以 寧可一開始很誠懇的告訴他,這樣他也比較會有準備,後面在談的配合度 也會比較順暢。(V07)

七、勿情緒化

對於調查委員在調查過程中,在傾聽雙方說法時,可能會有個人情緒的涉入,

V09 建議,調查委員必須要瞭解自己扮演的角色,勿將個人情感或情緒帶入調查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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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當中。

譬如說你在調查過程當中,你不要跟對方抱怨、也不要責罵對方,你基本 上就是盡量的收集資料,因此不要情緒化,即使你知道對方在說謊,也不 要一巴掌就打過去了。(V09)

八、委員意見不同的表達時機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是採用合議制度,因此對於所調查的申訴案件,是否 屬實等,調查委員可能有不同的意見或看法。V09 認為,調查委員有不同的意見,

都是可以再討論的,但盡量不要在當事人面前討論或辯論,以免影響調查程序;應 該要在事後再進行討論。

還有就是內部的話,就算我們有不同的意見也不能在他面前吵架,這一類 的事情,要等他們走了再討論。如果有什麼狀況的話,就算你叫暫停都沒 有關係。(V09)

九、找有經驗的人擔任顧問或督導

由於每一件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案件均有其獨特之處,因此若調查小組在調查 過程中有疑惑之處或遭遇到盲點,在小組內討論仍無法得到共識,可以在不違反保 密原則的情況下,請教有處理經驗或瞭解法律規定的專家;或在調查初期請有調查 經驗者擔任顧問或督導,以便使調查小組中的成員能夠獲得支援,並且也能夠讓調 查符合法律規定,並且達到調查的目的。

如果說這個過程中真的有疑慮,比方說 00 老師呀、00、還有那個 000,

這些人很有經驗,你可以去請教這些專家。真的不懂,卡在那邊沒有關係,

而不是就很草率的結束;就針對那個不懂,調查小組自己開會、去請教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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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V07)

比如說,像我在處理有些事情的比方說懊惱或要怎樣突破這個困境的時候 我也會私底下,不會特別去深入這個內情,把議題拉出來,然後去請教有 處理經驗的別的學校老師,甚至打電話去問一些學法律的人,我都覺得這 蠻好。(V08)

我就覺得說準備是很重要的,需要準備的,包括就是說找人談一談,我就 覺得很重要。…如果你是第一次,我覺得你應該找一兩位有過經驗的人,

談一下話,就打個電話談一下,這案子我要注意什麼,也把自己裡面的焦 慮也講出來。(V02)

十、在調查過程中,不斷自我挑戰與對話

即使是有經驗的受訪者,在每一次的調查過程中,仍有可能會挑戰其想法或概 念。因此受訪者也建議欲擔任調查委員者,能夠在訓練過程中或調查過程中,不斷 挑戰自己的性別概念與認知,並與自我對話,來澄清自己的想法;也使自己能由主 觀,轉換到客觀的角度來看待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

在訓練的過程,或是在調查的過程,真的要不斷的挑戰自己一些當我看到 這個案子的時候,我第一個反應是什麼?譬如說,我們看到這個案子,第 一個反應可能是,「這個女生怎麼那麼笨!」、「為什麼不會說不?」、「怎 麼念到大學、或念到研究所,怎麼還會這樣?」或者是我們可能看行為人 的時候,會想,「這個老師怎麼這麼離譜?他會不會是 adama55 short56」 我會覺得,我們身為一個人的第一個反應那是危險的。雖然我們都受過訓 練。可是當我們看到的第一個反應是重要的,也是危險的。我覺得一個調

55

日語的頭,日文正確發音是 atama,但在日本有些地區的念法為 ad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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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委員需要一些機會,去跟一個人對話這種自己的反應。因為如果沒有透 過這樣的對話,我們就會帶著這些身為人的最原始的反應,進到這一個調 查情境,那這個就會失了那個客觀。(V05)

試著跳到那個人的立場去想,就是很努力要讓自己內在有一個對話,就是 我自己要問問題,自己要答問題,盡可能也是去考量到這個行為加害人的 立場。只有這樣我比較可以在交出調查報告時,是對他對我來講都是過得 去的。(V07)

十一、 找到持續的動力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過程中,常會使參與調查的人員遭遇挑戰與困難,也 使得曾經參與調查者有不少人紛紛打退堂鼓。因此找到能夠讓自己持續下去的動力 是相當重要的。受訪者建議可以建議支持網絡、瞭解「成敗不在自己」的道理、分 散精力等方法,可以讓自己能持續投入校園性侵和或性騷擾的調查或防治中。

1. 支持網絡的建立

支持網絡的建立是多位受訪者認為可以讓自己持續投入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 的調查或防制工作的動力之一。因為如果可以找到志同道合的伙伴,便不會有孤軍 奮鬥的感覺。因此可以在校內外找尋支持的網絡,為同一目標而努力。

我覺得學校裡有一群老師在共同參與,就不會覺得走的孤單,在別的學校 有些老師也許覺得很寂寞,跨校的支持。(V08)

可是大家覺得這是重要的事情,大家願意一起來做。這種事情如果沒有貴 人來相助,你也不可能完成嘛!那當有貴人願意一起來做的時候,我就覺 得我們一定要非常努力的來做,不要辜負他們的好意。我一直覺得說,在 這個領域做事情你會碰到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這些人做這些事情,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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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私心。可是目的是什麼?希望能夠提昇性別正義。(V09)

找人訴苦(大笑),OOO 啦!OOO 啦!OOO 啦!對呀!就找他們訴苦呀!

有時候就真的會很悶呀!因為那個案件你有保密之責嘛!又不能講,又很 生氣。所以有支持的人真的非常重要。(V06)

2. 盡其在我,成敗不在我

V09 曾經參與非常多次的調查,他坦承在一開始時,他也非常在意調查以及之 後的懲處結果,並且常將這些結果當作是自己成敗的判斷。但在多次的經驗中讓他 體會到,只要自己盡力、投入就夠了,畢竟成功或失敗,都不是他一個人的關係。

V07 則認為只要秉持信念,持續努力、盡力去做,終究會影響環境或他人。

因為很多事情你的理想跟現實之間會有一些落差。我後來學會一種態度,

就是說,盡其在我,成敗也不必在我。就是說,我今天努力做了,那他的 結果已經不是我可以控制的了。我可以控制我的努力程度,我通常是把他 弄到最高,我就是盡力、盡量 do my best。這是我的人生態度跟工作態度,

我做任何事情我都盡量把他做到最好的。結果,我以前還會很在乎結果,

就覺得我這麼努力不應該讓我失望。但現在年紀大了,開始會瞭解到說,

你可以控制你努力的程度,但是你沒有控制自己的結果。所以我只要盡力 了、盡其在我了,那結果怎樣,跟整個環境有關係。我只是一個學校的老 師,很多東西不是我能控制的。所以不要為那個責任那樣的在乎。但是在 我個人能夠做的,我的專業、我能夠貢獻的,我都貢獻出去。這樣子我就 問心無愧,即使今天晚上我就掛了,我也會覺得我問心無愧,因為在我活 的每一分每一秒我都盡力了。就算事情成功了,功勞也不是在我呀,是因 為有一個整體的環境,還有很多大家一起的努力嘛!相對而言,如果不成 的話,也不是我個人的責任嘛!你必須要這樣子,你才能夠走下去。否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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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V09)

所有的只要是學校申報上來的案子,我們一定會追到底;那個督學如果沒 有盡責的話,我們就一直盯他、去拜訪他、打電話給他。有一次要開會了,

有一個督學就請特休;我們就當場追他回來。因為他早就知道今天要開會 呀,如果他不回來,我們今天就不開會,所以教育局只好去把那個督學找 來。就是說我們對每一個案子,不是我們自己的案子喔!是學校曾經通報 的案子,我們一定追到底。(V07)

3. 分散精力

V05 則認為,如果我們只是一味的投入單一件事情,很快就會感覺到疲憊,或 是因為挫折而想要放棄、逃避。因此他就他自己的經驗建議願意持續投入參與校園 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或防制工作者,可以找到其他的重心,讓自己有機會轉換心 境,並且藉此培養熱誠與動力,才會有力氣,再繼續從事調查或防治的工作。

那時後我就很清楚的知道我不能所有的精力都做這一個。所以教書就不一 樣。所以要持續做這個,就是不能把所有的熱情都投入在一件事情上,要 分散,這樣就會比較平衡。要不然其實蠻多不舒服的。(V05)

十二、小結與討論

在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的調查中,最重要的就是要依法進行,也因此在展開調 查之前,必須要再次熟讀相關的法令規定,以避免在程序上有違反法規之處,造成 程序瑕疵,而導致整個調查結果可能必須要重新進行。而受訪者也提醒調查過程 中,必須要秉持公正、客觀的態度來面對行為人與受害人,避免偏頗。而在調查過 程中,因為性侵害或性騷擾案件中,可能直接證據較少,或是流入行為人與受害人 各說各話的情境,因此必須要多方面加以考量和收集相關證據、資訊,加以檢驗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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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人的證詞之可信度,以便認定性侵害或性騷擾的事實是否成立 。在調查過程中,

可以使用同理心等輔導技巧,讓行為人與受害人能夠受到尊重,並願意詳細的說明 與該事件有關的資訊;在傾聽的過程中,更忌情緒化的表現或調查小組在訪談調查 過程中,在雙方當事人或相關證人面前發生爭執。在調查過程中,可以進行自我對 話或挑戰自己的觀點;若有任何疑惑,也可以向有調查經驗或專業知能的人士來請 教。

對於擔任調查委員一事,受訪者也瞭解許多人可能對此事相當抗拒,因畢竟參 與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並非學校教職員工生的本職,調查也未必是其專業;因 此對於擔任調查委員一事,受訪者建議能以平常心看待,將參與調查視為學習的機 會,並且以正向的心態來看待。也期望有參與調查經驗者以及接受過專業培訓的人 才庫中的人員,能夠找尋到持續參與的動力。

受訪者對於調查應注意的原則及技巧的建議,不僅可以提供曾經接受過調查專 業知能培訓的人員作為提醒,也適用於未曾接受過訓練的新手調查委員。由於目前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的調查進行,已有性別平等教育法和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處理 防治準則來進行規範,因此各校在進行調查的過程中,是一定要依照此二法規的規 定來進行的;即使法規有不完善或不妥的地方,在法規未修訂之前,也都必須要依 照法規進行。調查委員也必須要在調查前,熟讀法令規定,才能完全符合法規來進 行調查。受訪者的提醒中,有些是法規中無法規範的,例如對擔任調查委員一事要 保持正向的心態、找尋持續進行的動力等等。不過,受訪者所提到的建立支持網絡 或在調查過程中可以尋找顧問或督導的諮詢等,可能必須要符合保密的規定,不可 讓雙方當事人的個人資訊洩漏,以避免違反性平法等法規的規定。

不過受訪者所提出的調查的原則,對於受害者保護與行為人權益的兼顧方面,

仍有需要再進一步討論或釐清之處。在依法規來執行極強調熟讀法規的部分,雖然 這樣的原則確實是程序正義中所重視的原則與基礎,但是強調依法執行,是否等同 於瞭解程序正義?因為性平法及防治準則等法規對於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的調查 中,雖有所規範,但不見得便能完全將調查過程中,可能會面臨的狀況,全部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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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當中。例如在調查過程中,要如何詢問雙方當事人,性平法中僅強調要給予雙 方當事人充分的陳述與辯解,並提醒注意權力的影響,而防治準則中則規定在權力 不對等下避免對質。但何謂權力?以及如何充分陳述?這些並沒有更進一步的規 定,因此調查過程中,在程序正義的拿捏,仍有待在進一步瞭解。另外,公正、客 觀的態度與原則,是法規即明訂的,不過委員要如何展現出公正的態度?V08 提出 要多方查證的方法,但是在多方查證過程中,會不會面臨行為人權益與受害者保護 的衝突或兩難?而多位受訪者也認為,調查人員必須要有正確的心態,要能對校園 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保持或找尋使命及正義感。所謂的正義感,也應必須在遵守相 關法律的前提下,否則可能會因為個人自認的正義感,反而造成偏頗或違反法規。

且調查人員在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中所扮演的角色,將影響該事件是否屬實以 及之後對行為人可能的懲處依據,對於行為人及受害者來說,均是影響其生命的重 要的角色,因此是必須要謹慎小心,謹守法規及維護程序正義,方能使結果達到正 義;否則若僅追求最後結果的正義,在調查程序中,卻不遵守法規或程序正義的話,

那麼最後的結果即使看似正義,也並非真正的正義。

而有關調查前的準備部分,V03 及 V02 提到可以先瞭解雙方當事人的狀況,以 利對案情的瞭解及調查的進行。若是對於與申訴案件有關的瞭解,確實可能會有助 於調查小組的調查,也避免重複詢問對受害者的傷害。但是這些有關雙方當事人個 人資料的收集,會不會造成調查小組對該案件的偏見反而使得程序正義無法維護?

或是應該由誰來收集這些資訊,這收集者在收集的過程中,有沒有可能也有其主觀 的認知,而影響了之後調查小組閱讀相關資料後的看法?以及收集者究竟應該要收 集什麼樣的資料才是比較公平、客觀,而非片面的資訊?

多方面訪談雙方當事人及相關證人,是讓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可能得以較清楚 呈現的方式。但是在性侵害或性騷擾案件中,尤其是性騷擾案件,通常以相關人士 的說辭為主要的依據,調查委員在訪談這些人士時,如何區分他們的意見是屬於客 觀事實的描述或是個人主觀感受的陳述,將也可能是影響程序正義的一部份。另 外,調查委員如何正確去理解受調查者的言詞,而不過度的詮釋或加以揣測,並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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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個人的成見或偏見來聽取相關的證詞,將會是維持調查程序公平、正義、客觀 的關鍵之一。

在詢問技巧方面,受訪者提出應以雙方所提出的證據或證詞來詢問另一方是否 有事的發生,並且可以藉助輔導技巧中的同理、傾聽等。但是在調查詢問過程中,

如何避免對行為人的誘導式詢問,設計隱含行為人是有罪的問題,來引導行為人;

另一方面又要如何保護受害者,對於涉及受害者過去的性或性別的相關經驗應排除 於對受害者的詢問問題中,避免以受害者過去的經驗來認定該次的事件,同時對於 遭受性侵害或性騷擾的經過,為避免受害者受到二度傷害,更可能必須要一而再的 重複詢問。對於輔導技巧是否適合應用於調查過程當中,可能是可以再進一步討論 的議題。若是以輔導技巧,用以同理和尊重雙方當事人,並且認真且積極的聽取雙 方的證詞,而不感到厭煩,或避免以調查者個人的價值觀、情緒或偏見來看待及評 價雙方當事人行為的話,那麼或許是可以應用在調查過程之中。但若是期望以輔導 的技巧或方法中,在與雙方當事人建立信任關係後,用以求取行為人的信任,讓行 為人「認罪」的話,則可能反而會破壞輔導中信任關係的意義,反而使得當事人真 正接觸輔導系統的協助時,可能會對輔導產生抗拒、排斥、不願意配合等反效果,

則應加以避免。

避免偏見是程序正義中相當重要保持客觀與公正的根本。受訪者也建議在調查 時,必須要澄清自己對該事件的反應,藉由自我對話、反思的方式來探索自己的想 法。不過這些各自的自我對話,可能還是要在調查小組內,讓大家有機會各自提出 想法與意見,以便有機會澄清個人的成見、所投射在當事人身上的情緒或因過去的 經驗、價值觀等所影響的對該事件的看法;因為若僅是個人自己進行反思,可能無 法破除自己既定的迷思或刻板觀點,透過小組的討論,或許可以幫助自己有機會跳 脫迷思或刻板觀點。不過上述的討論可能必須要在調查小組內部進行,在訪談雙方 當事人及相關證人時,必須要理性、客觀的傾聽其陳述,而不要在當事人面前各自 表述或評論、甚至對當事人發洩情緒。否則可能會使調查的公正、客觀受到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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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中程序正義的實踐~受害人保護與行為人權益 的兼顧

本研究對九位受訪者所進行的深入訪談,對於要如何兼顧受害人保護與行為人 權益,以達到並落實校園信侵害或性騷擾中的程序正義,受訪者認為應該要以教育 為核心、程序正義的追求以符合行政程序為主、秉持公正及避免預設立場,而在調 查程序中落實程序正義的做法有告知雙方的權利及相關資訊、保密、提供雙方充分 陳述的機會、避免對質、迴避、禁止調查委員與雙方當事人有私下接觸、申復與救 濟制度的提供。另外受害人與行為人則各有其基本權益要給予維護與保護。

一、以教育為核心

幾位受訪者強調,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的調查的法規依據,主要是性別平等教 育法,而性別平等教育法的核心精神則是強調教育。因此在進行調查時,也必須以 教育為核心、前提,方能展現程序正義。

在校園中的行政程序,他是具有很多的教育意涵的。所以這邊你不能用刑 法或民法的證據法則來做一個判斷的標準。這邊我們就要準備面對一個狀 況就是,我在校園行政程序中所認定的性騷擾或性侵害,那到了刑事或民 事,可能是不成立的。那不成立就不成立,那只是他在刑事的標準不成立、

民事上不成立,可是我有一個教育的意涵裡面。或者說今天是一個老師被 告,那個老師還有師道這件事情,民事跟刑事不處理師道呀!(V09)

性別平等教育法其實最重要的是一個教育的意義、教育的精神。我們只是 希望藉由這樣的事件,能夠給雙方當事人一些教育。給受害人一個正義的 展現,回歸給他一個校園正義。給加害人我們給他一個教育的機會,接受

(28)

性別平等再教育的機會。(V06)

可是性別平等教育法本身是一個教育法,他是獨立於司法的。司法要怎麼 判、要怎麼走,那是司法的部分。我們就依照我們自己的權責走。(V07)

我是覺得調查最重要的,這個過程本身就是一個教育和輔導的過程!

(V02)

二、符合行政法上的程序正義

有關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過程中,程序正義應符合的標準為何,多位受訪 者認為依據性平法的規定,以及學校非法院,因此僅符合行政上的程序正義即可。

例如,V06 即提到,我們所依據的法規是準用行政法,且也非損害其生命或人權的,

因此是合情合理的,而非司法上的程序正義。

我們只是行政程序而不是司法的程序正義。所以我曾在調查小組裡面,也 有遇過一個委員他是律師,我這樣跟他講,你的正義是司法的程序正義;

我們依據的是行政的程序正義。我今天依據行政法、行政的東西,我還你 一個清白。還有道德跟價值,那個東西就會在我們的考量裡面。法理之外,

我們在學校也是一樣,法理,還有一個合情合理的推斷呀!我們這個部分 只要有依照行政的程序正義的話,我們這麼做就是合理的。那我們做的懲 處建議,也是根據事實嘛!所以也符合行政的程序正義;第二個他也符合 教師法,你的犯行到哪裡。我們沒有損害他的人權、沒有損害他的生命。

(V06)

三、秉持公正

秉持公正是維護程序正義所必須具有的基本原則,也是調查委員的基本態度,

(29)

基本上我們在處理的時候都會考慮到所謂的公平這個原則。(V08)

如何真正秉持公正或給予當事人應有的尊重呢?V02 認為除了委員的態度外,

言行更是要注意。V02 發現許多老師可能在擔任調查委員時,當面對行為人是學生 時,常會習慣用「嚇」的方式來希望套出行為人的「實話」。但這樣恐嚇的方式便 已經違反了公正、客觀的態度。

你在調查晤談當中,你的語言,不管是肢體的或是你實際散發的感覺,我 覺得也很重要,不管你支持的是什麼,實際上的對當事人最基本的尊嚴。

不只是認定,你在調查過程中所使用的語言,我都覺得要給人尊嚴跟尊 重,那個也是一個正義。我們常常調查的時候,因為他(委員)是老師,

調查的是學生,就用恐嚇,把他嚇出來!老師有個習慣,就是會用恐嚇,

把他嚇出來。所以調查委員的基本素養、他所使用的語言、他的態度、他 的尋求的過程當中的中立跟客觀,這個都很重要。(V02)

四、避免預設立場

雖然目前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的調查屬實的機率頗高,但也不代表有申訴的提 出,一定便是有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實情。因此多位受訪者(如 V01、V02、V03、V04、

V09 等)均強調,調查委員必須要以避免預設立場的原則和精神來看待調查的案件,

方能維持程序正義。V03 強調,調查委員的必備專業素養之一,便是不可以先入為 主。

通常我們一開始是不會去預設立場去說,這是不是一個性侵害或是性騷 擾。我覺得這是一個調查委員必須要具備的素養。因為你不夠先入為主的 認為這是不是一個成立的案子。例如一個女生哭得很傷心就一定是被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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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或是這個當事人本身過去有這個所謂不好的人際關係或互動的方式,

就認為他一定是去誣賴人家。所以這個部分一定要先保持一個不先預判、

不先入為主的判斷的態度。就事實的認定來做一個認定。…要先具備兩性 平等這樣的知識,然後不能有先入為主的預判或者是未審先判的一面倒的 態度,應該要對於兩造不論是有利或不利的都要去考量。…無罪推定是一 定要有,除非你能證明他有罪,否則你要說他沒有。所以我想,出來指控 的人應該要很清楚的去舉證,舉證責任在指控的人身上。(V03)

基本上我還是用人權的觀點,不能因為他犯錯或是怎麼樣,然後就可以羞 辱他。…然後就是說,在沒被認定之前,他都是無罪的,這個最高原則,

這個一定要維護到。(V02)

五、權利及相關資訊的告知

在程序正義中,當事人雙方均有受告知權。V04 和 V07 兩位受訪者表示,在受 害人提出申訴後,行政聯繫窗口和調查小組均要不厭其煩的將所有調查有關的程 序、法規、原則,以及雙方當事人享有的權益說明清楚。

從一開始做聯繫,譬如他做申請調查,我們去學校的時候,調查小組會將 調查原則和程序跟他說清楚,譬如錄音等等,這都可以做到,我們會讓當 事人知道其中的必要程序和時間,時間的期待跟作業程序一定會有落差,

也可以請學校的輔導室適時的幫忙輔導,若可以把這之間的分工做好,可 以減少一些問題,當事人的焦急等待心情這都是可以預期,調查小組也希 望事情可以有水落石出,沒人希望拖延。(V04)

至於兩方的權利,不管是加害行為人也好、受害人也好,我們都會在一開 始的時候,兩方都講清楚,包括他們的應有的權利也都會告訴他們。比方

(31)

除了騷擾,還涉及刑法上的強制罪。那我有跟他說,性騷擾是告訴乃論,

就是他如果願意告的話,他在法律上有這個權利,那我們在性平會這裡跟 性平會的功能,和司法是獨立的。那如果說我們的調查是說這個教授有強 制的行為,不只是性騷擾而已,我們必須要通報的責任。像這些都告訴他。

當然我們也告訴他,我們負責調查,然後做出調查報告、結果給學校參考,

那可以建議懲處,可是最後的決定權並不在我們。這些都會先講清楚,他 的權利、我們可以做的、其他相關的資源。至於兩方的權利,不管是加害 行為人也好、受害人也好,我們都會在一開始的時候,兩方都講清楚,包 括他們的應有的權利也都會告訴他們。(V07)

六、保密

保密是目前性別平等教育法相當強調的學校及調查小組所應盡的義務。保密除 可以避免受害人遭受二度傷害外,對於行為人而言,在其性侵害或性騷擾行為未被 調查確認屬實之前,也是一項保障的措施。因此是落實程序正義的重要方式。

我覺得第一個就是保密吧..對..原則上就是保密。到最後個案全都不會出 現,用這個代號這樣子。行為人的姓名要等到最後懲處,才有必要出現。

但是那個對他來講,是一個很大的保障。…比如說學校在整個過程中應該 保密啦、不公開啦,我想這個對行為人來講也非常重要,不是說被害人在 乎,行為人也非常在乎啦!(V01)

我覺得保密,對雙方就是一個很好的保障。(V07)

不過保密對學校來說,也是一個挑戰。例如要如何保密、保密到什麼地步,

都還需要再加以澄清的部分。

(32)

如何保密?比如說:現在你面對學校有性侵,那你處理的時候,能夠保密 嗎?那你就要分清楚,是要保什麼密,或是誰要保密。那個保密也是非常 難的,在調查過程當中,我不告訴你,你怎麼調查?那我告訴你,算不算 洩密?保密也是一個需要有技巧的,就是說你保什麼密、或是說哪一個 人、還有他發生的性侵害性騷擾的樣態,這些我要保密,但是我去處理的 時候,我還是要對於什麼是性侵這個程序要保密,所以這種東西要慢慢成 熟啦!(V02)

另外一個挑戰是,在目前媒體對於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極度關懷的狀況 下,很有可能會使相關事件造成無法保密的狀況。

當然學校要給的保障是所謂的保密保障,可是弄到後來很多人真的很難被 保密。因為在同一個學校裡面在做調查,多多少少都會被人家知道可能是 誰。…現在媒體非常厲害,他們會從學生裡面去找線索,而且現在網路非 常發達,學生在網路上寫的東西,很多訊息他們(媒體)去拼湊,就可以 identify 出到底是誰,然後可能會有一些私底下的接觸,私下跟學生接觸 啦、去訪問,收集一些資訊就可以推敲出來是誰。媒體就是喜歡搞這些東 西,當然他們不會去報導他的姓名,可是那學生會受到一些騷擾。(V03)

七、提供充分陳述的機會

提供雙方當事人均有充分陳述意見的機會,也是落實程序正義的重要做法。尤 其對行為人,更是其基本的權益。陳述意見的方式可以以口頭,亦可以書面方式為 之。V01、V04 和 V07 等位受訪者均強調要盡量讓行為人和受害人都有陳述意見的 機會。

要能夠就是讓他盡量有陳述意見的機會。(V01)

(33)

通常我們會給兩方最適合的時間去表達兩方他們想講的,若是日後回去後 想要補充的,可以隨時跟我們的人聯繫。(V04)

雙方你都要有機會讓他們談。(V07)

八、避免對質

在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第十七條中規定,在調查過程中,若行為人與 被害人、證人等有權力不對等狀況下,應避免對質。V03 即提到,避免對質的主要 考量在於權力關係的不平等,以及保護受害人。而 V01 亦有類似的看法,且根據其 對目前實務運作的觀察發現,即使權力對等,也很少使用對質。

以師生之間的關係來講,對質對學生來講是非常不公平的。尤其是被性侵 害的小孩子,那包括對大學的女學生也一樣,他面對老師的時候也都是會 畏懼三分。(V03)

如果當事人有要求的時候,譬如說所謂對質的機會的時候;但是這個當然 就是現在學校、或是被害人最抗拒的一點。那我們現在防治準則是說,權 力不對等的時候要避免對質。但學校現在實務的運作狀況下,權力對等,

不要說師生啦,說是學生之間,我們也很少聽聞對質。(V01)

對質雖然是在一般司法制度中常見的方式,一方面是保障當事人(尤其是被 告)的權益,另一方面也是透過對質的方式,來使事情可以越辯越清楚。但是 V01 認為校園並不是法庭,也不向司法審查制度對證據力的要求如此之高。因此在考量 校園內的權力關係下,對質應該是要避免的。而 V08 和 V04 他們也認為,對質在校 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中,應該要避免;但相對來說,調查委員也必須要給予雙方 當事人充分的說明機會,以補充當事人無法對質的權益損失;並且也需要更仔細、

(34)

謹慎的多方考驗與查證事實。

我們畢竟不是法庭,法庭上面講究那個證據力這麼樣的高,而且要給當事 人所謂對質、詰問這樣的機會。那我們這邊的話,就是盡量避免。我們畢 竟不是法庭,法庭上面講究那個證據力這麼樣的高,而且要給當事人所謂 對質、詰問這樣的機會。那我們這邊的話,就是盡量避免。(V01)

我們在委員會裡面我們的立場不輕易的讓他們有機會對質,我們非常清楚 這裡面權力的關係,所以我覺得這是考驗這個委員會裡面的調查委員有沒 有辦法多方的管道去查證這個事情。(V08)

雙方當事人對質碰面一定要盡量避免,因為這不是一個用辯論或是吵可以 釐清的,這裡頭不談情緒要基於瞭解真相,若是有某一方急於撇清或是急 於要瞭解真相就會造成情緒上會有大起大落,所以並不是一個很好的方 式,避免對質並不是代表傷害兩方的權利,我們會有足夠的時間給當事人 說明和表達,儘可能將資料蒐集到的。(V04)

九、迴避

迴避的主要目的是希望調查委員能秉持公正、客觀來調查案件,因此為避免調 查委員與雙方當事人有足以偏頗的雙重關係,應該要依照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三條加 以迴避。不過 V04 認為,如果被調查人是校內教師、資深教師或行政高層主管,學 校教師委員應迴避擔任調查委員,聘請校外人士來擔任會使調查更有公信力。V06 認為,輔導人員更應該要確實落實防治準則第 15 條的規定,必須要迴避擔任調查 人員,以避免影響其輔導的專業判斷與接案。

應該委員會要去斟酌,依實情去斟酌。因為我們是準用行政程序法第三十

(35)

三條,有具體事實,足認為其執行職務時有偏頗之虞者。(V01)

如果牽涉到學校的老師或是資深老師,甚至牽涉更高層的,為避免引起爭 議,通常都會建議全部用校外人士來調查,這樣比較會有公信力。(V04)

輔導人員是不得介入調查的。…因為輔導雙方當事人的這個輔導是一個專 業,那調查也是另外一個專業。輔導的專業是針對他們今天提出的問題,

不管是一個人際的問題或是因為這件事情所帶來的一個創傷的問題,他們 處理的是這個部分。但是對一個調查的過程當中,因為調查總是會流於一 個各說各話,然後調查的一些細節,我有一個擔心他會不會影響到輔導的 專業判斷?(V06)

十、禁止私下與雙方當事人接觸

在行政程序法中有禁止私下接觸的規定。V04 受訪者也認為,在進入調查之前 或是調查過程中,應該要盡量避免與雙方當事人有私下的接觸,以保持客觀與公 正;若雙方當事人有需要在補充說明的,則應和行政窗口聯繫,而非直接與委員互 動。

在沒有進入真正調查之前要先保持一定距離和客觀,這就是為什麼規定調 查人員和受害人或其他當事人不可以有接觸,這是一個調查人員該有的專 業能力和素養…若是日後回去後想要補充的,可以隨時跟我們的人聯繫,

其實大概主要就是保持一個距離是必要的。(V04)

十一、申復和救濟的機制

目前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的調查處理機制中,均明確規定申復與救濟的機制,

以提供雙方當人若不滿意性平會對事實的判定,可以透過申復的方式再次爭取自己

數據

表 4-1-1 受訪者基本資料  編號  性別  服務單位  學歷科系  隸屬人才庫  訪談日期  V01  男  大專院校  法律  教育部  2007.2.12  V02  女  高中  教育  教育部  2007.2.13  V03  男  大專院校  社工、犯罪 教育部  2007.2.15  V04  女  大專院校  教育、文學 教育部  2007.3.2  V05  女  大專院校  社工、心理 教育部  2007.3.4  V06  女  大專院校  教育  教育部  2007.3.9  V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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