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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安全與合理使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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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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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3-1 資訊安全簡介 P.118

實體安全、軟體安全、網路安全

3-2 個人資料保護 P.124

認識個資法、保護個資的作法

3-3 資訊的合理使用 P.130

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

3-4 創用 CC 的應用 P.139

什麼是創用 CC、6 種授權條款、

創用 CC 宣告

本章概念

資訊安全

與合理使用

3

116

(2)

網路世界雖然看似一個虛擬社會,但卻是現實社會的延伸,我們必須學習保護個 人的資訊安全,同時也必須遵守法律規範,在撰寫報告、下載或分享網路資源時,

都要特別留意,以免觸法。

117

(3)

資訊安全簡介

3-1

隨著科技的發展,我們的工作、學習、生活都與資訊科技密不 可分,然而資訊安全的問題也伴隨而來,可能因為一時大意就會造 成損失。所以,我們平時要做好各項資訊安全防護,才能安心地享 受資訊科技帶來的便利。

想一想,你曾經發生過下列情形嗎?對你造成了什麼影響?有什麼 方法可以避免或解決呢?

1. 使用電腦時,因為臨時停電,造成資料遺失或損壞。

2. 光碟或隨身碟損壞,導致資料無法讀取。

3. 電腦中毒,造成系統無法正常運作。

4. 電腦或手機裡的私人檔案被他人偷看。

5. 社群網站的帳號被盜用,亂發垃圾訊息或造成其他危害。

手腦並用

為了保護個人或組織的資訊不因竊取、竄改或破壞而造成損 害,我們應依「資訊安全三原則」妥善規畫並確實執行資訊安全的 工作(圖 1-3-1),還要持續不斷的檢討與修正,以確保隨著時間 的演進,仍可以維持資訊的安全性。

圖 1-3-1 資訊安全三原則。

資訊安全三原則(CIA)

機密性 Confidentiality 確保資料不被未 授 權 者 取 得 或 揭露。

1

可用性

Availability 確保使用者可以 在需要時取得所 需資料。

3

完整性 Integrity 保障資料的完整 性,不被竄改或 破壞。

2

118 資訊科技篇

(4)

影響資訊安全的因素有很多,在此概分為實體、軟體及網路應 用三個層面加以說明。

1 實體安全

資訊設備可能會受天然災害(如水災、地震)或其他因素(如 斷電、人為因素)影響而造成設備故障與資料損毀,因此裝設的環 境與使用方法均應特別留意,以維護實體的資訊安全(圖 1-3-2)。

圖 1-3-2 維護實體安全的方法。

注意擺放位置

A

設備應避免放置地上或低窪處,以免因淹水 而毀損。

注意環境溫度

C

設備應避免裝置於高溫的環境中,且應注意 散熱效果,避免設備因過熱而損壞。

定期備份資料

D

為了避免設備損毀而造成資料遺失,應定期 備份資料並存放於不同場地,以便需要時可 迅速回復運作。

使用不斷電系統

B

使用不斷電系統,可避免因臨時斷電而造成 設備故障或資料損壞。

3-1 資訊安全簡介 119

資 訊 安 全 3

與 合 理 使 用

3-1 3-2 3-3 3-4

(5)

2 軟體安全

1 惡意程式

有許多惡意程式會危害資訊安全,包括電腦病毒、電腦 蠕蟲、特洛伊木馬程式等,這些惡意程式可能會讓電腦無法 正常運作,進而危害其他電腦。

電腦病毒

電腦病毒 是一種依附在檔案或程式中的惡意程式,當 使用者開啟檔案或執行程式時,電腦病毒就會自我複製並感 染其他檔案,或執行特定的惡意功能,使電腦及網路無法正 常運作。

電腦蠕蟲

電腦蠕蟲與電腦病毒不同,它無須人為操作就有自我複 製、散播的能力,主要透過系統或程式的漏洞入侵,會影響電 腦的執行效能,同時也會主動散播到網路上,攻擊其他電腦。

特洛伊木馬程式(簡稱木馬程式)

木馬程式雖不會自我複製,但會在電腦中開啟「後門」,

讓惡意使用者可以存取或監視我們的電腦,造成資訊安全的 危害。木馬程式具有很強的隱密性,通常會偽裝成其他程式 或圖片,經由下載或複製潛伏於電腦中,伺機執行惡意行為。

知識快遞 常見電腦病毒類型:

1. 開機型病毒:主要 會感染硬碟的開機 區,電腦開機時,

病毒就會載入記憶 體,伺機感染其他 檔案。

2. 檔案型病毒:通常 寄生在可執行的檔 案 中( 如 .com、

.exe 等),當使用 者執行檔案時,就 會傳染病毒或執行 特定功能。

3. 巨集型病毒:利用 軟 體( 如 Word、

Excel 等 ) 本 身 提 供的巨集功能來傳 遞病毒。

古希臘城邦在一次攻打特洛伊城的戰役中,雙方僵持不 下,後來希臘軍隊佯裝戰敗撤兵,並留下一隻巨大的木馬,

讓特洛伊人帶回城內作為戰利品。

夜裡,潛伏在木馬中的希臘士兵偷偷打開特洛伊城門,

讓希臘軍隊攻入城中,順利拿下特洛伊城。

延伸學習 希臘神話的特洛伊木馬

120 資訊科技篇

(6)

2 維護軟體安全的使用習慣

為了防範惡意程式的入侵或檔案資料被有心人士竊取,

我們應該養成維護軟體安全的使用習慣(圖 1-3-3)。

圖 1-3-3 維護軟體安全的使用習慣。

知識快遞

市面上有些免費的防毒軟體,提供個人在非商業用途上使用:

名稱 下載網址

Avast https://www.avast.com/zh-tw/index#pc

Avira Antivirus https://www.avira.com/zh-tw/free-antivirus-windows AVG AntiVirus https://www.avg.com/zh-tw/free-antivirus-download

安裝防毒軟體

A

電腦、行動裝置均應安裝防毒軟體 ,定期 更新並掃描系統,以防止惡意程式的危害。

您的電腦已受到保護

電腦 網頁 電子郵件

掃描電腦

定期更新作業系統

D

定期更新作業系統,修正系統漏洞,避免受 到惡意程式攻擊。

不隨意下載檔案或軟體

C

不要任意下載來路不明的檔案與軟體,避免 受到惡意程式的危害。

小心使用隨身碟

B

不使用來路不明的隨身碟;使用隨身碟前應 先掃毒。

3-1 資訊安全簡介 121

資 訊 安 全 3

與 合 理 使 用

3-1 3-2 3-3 3-4

(7)

3 網路安全

隨著網路的普及,我們日常生活、學習、社交等活動漸漸 與網路密不可分,網路安全也顯得更加重要。

1 防火牆

為了維護系統安全、抵禦外來的威脅,我們可以利用防火 牆來提升電腦的防護能力,所有想要進出電腦的資料都必須經 過防火牆的檢驗,驗證通過的才能放行(圖 1-3-4、1-3-5)。

內部網路 內部網路 防火牆

防火牆

圖 1-3-4 防火牆的功能如同古代城堡的四周有城牆保護,所有人、車、

物品都必須經過衛兵查驗,才能進出城門。

圖 1-3-5 以 Windows10 為例,可以在「開始/搜尋」中搜尋「防火牆」,

開啟防火牆的設定。

122 資訊科技篇

(8)

2 維護網路安全的使用習慣

俗話說「防人之心不可無。」為了確保資訊安全,應培 養良好的網路使用習慣(圖 1-3-6),避免權益受到損害。

圖 1-3-6 維護個人資訊安全的使用習慣。

想一想,如果我們的使用者帳號、密碼等資料被竊取了,可 能會受到什麼影響?

手腦並用 隨時更新瀏覽器

A

更新瀏覽器可確保瀏覽器使用最新的安全功 能,防範惡意程式的威脅。

設定方式:(以 Google Chrome 為例)

「 … /說明/關於 Google Chrome」

設定高強度的密碼

B

不同的網站應設定不同的密碼,並避免使用 生日、電話等容易被猜到的資料作為密碼。

密碼最好由 8 個以上,不同大小寫的英 文、數字混合而成。

避免使用開放網路

C

避免使用公共或開放的無線網路進行交易、

傳遞重要訊息,以免使用者的帳號、密碼等 資料被有心人士竊取。

選擇網路連線

myHome

安全

freeWi-Fi

開放

YT-coffee

開放

小心不明連結

D

不隨意開啟不明郵件或連結;點擊連結前,

先檢查訊息來源與連結是否可靠,以免受到 惡意程式的侵害。

3-1 資訊安全簡介 123

資 訊 安 全 3

與 合 理 使 用

3-1 3-2 3-3 3-4

(9)

個人資料保護

3-2

1 認識個資法

為了保障國人權益、確保個人資料不被濫用,政府訂定《個人資料保護法》(簡 稱《個資法》 ),用以規範公務機關、企業、個人:

1. 限制個資的蒐集、處理、利用方式。

2. 公務機關、企業若洩露或濫用消費者個資,需進行賠償。

3. 個人若透露別人的個資、進行人肉搜索等,都可能觸法。

除此之外,當事人可要求閱覽、補充或修正自己的個人資料,甚至是要求對方刪 除、停止蒐集、處理、利用等。

知識快遞

《個資法》保護的個人 資料包括:姓名、出生 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 一編號、護照號碼、特 徵、指紋、婚姻、家庭、

教育、職業、病歷、醫 療、基因、性生活、健 康檢查、犯罪前科、聯 絡方式、財務情況、社 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 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 之資料。

在網站上註冊會員時,

往往都有「會員條款」,要 打勾才能完成註冊,而條款 中一般都會有「個資使用聲 明」,你仔細閱讀過這些條款嗎?

依據《個資法》規定,企業在運用個人資料時,必須取得 當事者的同意,而這些細節,都隱藏在小小的勾選框之後。

下次在勾選同意框前,記得先看清楚條款內容,才能保障 自己的權益喔!

延伸學習 會員條款

新會員註冊申請

我已詳細閱讀,瞭解並接受 會員服務條款

確定送出 重新填寫

會員服務條款

※ 個人資料及隱私權保護

1. 請提供您本人正確的資料。若資料不實,本網站得拒絕提供服務。

2. 在下列的情況下,本網站有可能會查看或提供會員的個人資料給相 關機構:

(1) 依法令規定或政府機關的命令。

(2) 會員涉及違反法令、侵害第三人權益,或違反本使用條款。

(3) 為維護本系統的正常運作。

(4) 其他與本網站有業務往來之機構。

124 資訊科技篇

(10)

案例 1 :詐騙恐嚇與勒索

【想一想】

1. 陌生男子打這通電話的目的是什麼?

2. 陌生男子為什麼會知道小潔家的資料?

3. 個人資料外洩還可能造成什麼後果?

喂?

可是小潔今天發燒,

正在家裡休息耶~

你女兒小潔在 我手上,想要 他的命,就準 備 20 萬…

媽~

快來救我~

個資外洩的危害

當個人資料外洩時,可能會受到詐騙集團的恐嚇騷擾,造成恐慌 及 金 錢 損 失; 也 可 能 不 斷 收 到 行 銷 廣 告 的 推 銷 訊 息, 讓 人 不 勝 其擾。

因此,無論是在生活上或網路上,都應該特別謹慎,除非必要,

不輕易提供姓名、電話、地址等個人資料,以免權益受到侵害。而班 級或社團通訊錄上往往含有多人的個資,也應妥慎運用,避免被不肖 人士濫用。

3-2 個人資料保護 125

資 訊 安 全 3

與 合 理 使 用

3-1 3-2 3-3 3-4

(11)

案例 2 :信用卡盜刷

【想一想】

1. 信用卡資料為什麼會外洩?

2. 平時該如何保護個人資料?

個人基本資料

信用卡

網咖的網路比較快,

搶演唱會的票超有用。

老婆,我搶到票,

線上刷完卡了!

有沒有好棒棒!

嘿嘿~

被盜刷了!!

個資外洩的途徑

我們在網路上從事過的活動,例如瀏覽、搜尋、購物、輸入資料 等,都會在雲端留下紀錄,稱為「數位足跡」。透過數位足跡,可以 得知使用者去過什麼網站、輸入過哪些資料。如果這些資料落入犯罪 集團的手中,將對我們造成不利的影響,因此必須養成良好的資訊使 用習慣,確保安全:

1. 在填寫個人基本資料前,應審慎思考必要性與安全性。

2. 使用公共電腦時,勿讓電腦記錄個人帳號、密碼等資料,或使用 無痕模式的瀏覽器,離開時將瀏覽資料清除。

126 資訊科技篇

(12)

案例 3 :購物詐騙

【想一想】

1. 詐騙集團為什麼會知道王小姐的購物資料?

2. 當接到疑似詐騙電話時,應該怎麼做呢?

我的存款都 不見了!!

對啊。

啊!蝦米!

王小姐您好,

您昨天是不是 在拍賣網買了 1 件外套?

好,你一邊說,

我一邊操作…

您因為操作錯誤,

設成分期付款了,

會多扣錢哦!

別擔心,只 要到ATM 設定取消 就好了。

小心詐騙電話!

網路購物便利快速,但必須留下真實資料才能完成交易,因此個 資外洩、消費者受到詐騙的新聞時有所聞;即使是具有信譽的知名購 物網站,也曾發生資訊安全問題,讓人防不勝防。

在接到「更改消費內容」的電話時,不可輕信來電指示而進行動 作,亦不可經由對方轉接電話進行相關處理。此時應掛斷電話,直接 經由官方網站提供的聯絡方式主動求證。若接到疑似詐騙電話時,可 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求助,避免受到詐騙。

3-2 個人資料保護 127

資 訊 安 全 3

與 合 理 使 用

3-1 3-2 3-3 3-4

(13)

案例 4 :人肉搜索

【想一想】

1. 「公布擋道司機的姓名」是否違反《個資法》?

2. 「留言提供司機的電話」是否違反《個資法》?

3. 若「將別人的發文內容、司機姓名、電話等資料整理成懶人包,

轉發到網路上」是否違反《個資法》?

我認得他!

畫面經馬賽克處理

「人肉搜索」違法嗎?

發生群情激憤的新聞事件時,常會有人發起「人肉搜索」並分享 搜尋的資訊,還會有網友將事件經過與相關資料彙整成「懶人包」,

讓人能迅速的了解事件始末。但即使都是網路上蒐集到的資料,只要 是將「當事者未主動公開的個人資料」整理並發布(或轉貼)到網路 上,依然會觸犯《個資法》喔!

128 資訊科技篇

(14)

2 保護個資的作法

由前面的案例可知,自己的個資外洩時,可能造成 生命財產的危害;而洩漏他人的個資,則可能違反《個 資法》。我們必須小心謹慎,才能保護自己與他人。

1 保護自己的個資

1. 不輕易提供個人資料

「註冊即可抽獎」、「加入好友贈送貼圖」等活動可 能有安全上的疑慮,提供資料時須謹慎評估其必要性,

並避免提供個人資料給陌生人,以策安全。

2. 社群網站的隱私設定

我們在社群網站上的行為(按讚、留言等),都會被 記錄並展示給好友或其他用戶;因此,應避免隨意將陌生 人加為好友,並應檢視社群網站的隱私設定,以免遭受有 心人士的窺視。

3. 電腦、手機設定密碼

電腦、手機應設定開機密碼,避免裝置遺失時,造成 私密檔案內容外洩的問題。

2 保護他人的個資

1. 避免公開提及他人個資

不可在公開的網路聊天室、社群網站上,提及自己、

家人或朋友的真實姓名、電話、地址等個資,以避免這些 資料被不肖人士蒐集、利用。

2. 妥善保管通訊錄

通訊錄中含有大量他人個資,應妥善保管,不可輕易 外流。

3. 不違法收集、利用他人個資

未取得當事人同意時,不可蒐集或利用他人個資,以 免觸法。

3-2 個人資料保護 129

資 訊 安 全 3

與 合 理 使 用

3-1 3-2 3-3 3-4

(15)

資訊的合理使用

3-3

1 著作權

為了保障創作者的心血結晶,我國訂定《著作權法》

來保護創作者的權益不受他人侵害(表 1-3-1)。《著作 權法》保障範圍涵蓋了文學、科學、藝術等領域不同形 式的創作(圖 1-3-7)

1

,且創作完就自動受到保護,

不須經過申請。

1-3-1 著作權法保障的權利

種類 著作人格權 著作財產權

說明

保護作者的名譽、人格 利益,此項權利不可轉 讓、繼承。

保障利用創作物獲得經 濟報酬的權利。

保護期限 永久保護。 直到創作者死亡後50 年。

相關權利 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 權、禁止不當變更權 2

重製權、公開傳輸權、

改作權、散布權等。

電腦程式

You Win!

語文

圖形

音樂

視聽

戲劇、舞蹈

錄音

美術

建築

攝影

圖 1-3-7 《著作權法》保障的著作種類。

知識快遞

1. 法律、公文、標語、通用 符號等,不屬於《著作權 法》保護的對象。

2. 著作人格權的相關權利:

(1) 公開發表權:創作者 有權利決定是否要將 創作公諸於世。

(2) 姓名表示權:創作者 有權利要求在作品上 標示或不標示其名稱。

(3) 禁止不當變更權:創作 者有權利禁止他人歪 曲、竄改其著作內容。

130 資訊科技篇

(16)

引用資料不行嗎?

如果原封不動的「剪貼」、「抄錄」他人作品中的文句或圖表,

將可能違反《著作權法》,侵害著作權人的「重製權」。

要引用他人的作品時,只能節錄部分段落,並註明資料出處,作 為自己觀點的佐證或評論用;而在扣除抄錄的部分後,自己的著作仍 然必須是完整的創作,才不會有「抄襲」之嫌!

「重製權」指的是著作權人擁有其著作的重製權利,包括複製、

下載、轉貼等,他人若未經授權,不得侵犯。

案例 1 :論文寫作

【想一想】

1. 直接剪貼他人的文章當作自己的報告,是否違反《著作權法》?

2. 如何在不違反著作權的情況下,引用他人的著作?

你好厲害,

拿到全班最 高分耶!

又要交報告,

完全沒靈感…

Google 看 看 有沒有人寫過!

寫得真好~

就決定是你了!

整篇拿來用 比較快…

嘿嘿…

3-3 資訊的合理使用 131

資 訊 安 全 3

與 合 理 使 用

3-1 3-2 3-4 3-3

(17)

案例 2 :影印書籍

【想一想】

1. 借了同學的課本、筆記去影印,是否違反《著作權法》?

2. 影印店老闆幫忙影印課本及筆記,是否違反《著作權法》?

天哪!要考試了!!都沒看書! 小美可以借我課本

和筆記本嗎? 好啊!

嘿嘿~多印幾份 賣給隔壁班的!

影印別人的著作是否違法?

如果未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私自影印課本或筆記等書籍,都可 能違反《著作權法》,侵害著作權人的「重製權」及「散布權」。

依據《著作權法》規定,只能在「非營利目的的合理範圍內」,

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的機器重製他人的著作,且僅能部分重 製,不可以整本影印喔!

「散布權」指的是著作權人可以銷售、贈與或出租著作,擁有讓 著作在市場上交易或流通的權利。假如要散布他人的著作或其重 製物,必須先徵得著作人的同意才行喔!

132 資訊科技篇

(18)

案例 3 :好歌分享

【想一想】

1. 下載網路影片再上傳到自己的部落格,是否違反《著作權法》?

2. 如果貼在部落格中的歌詞是自己打字的,是否享有著作權?

這首歌真好聽! 下載下來,再上傳

到我的部落格!

順便把歌詞 打上來~

分享影片違法嗎?

影片及歌詞都屬於著作的一種,在部落格上分享影片及歌詞,涉 及侵害著作財產權的「重製權」與「公開傳輸權」,可能會被著作權 人請求賠償。

分享影片時,可採用YouTube 嵌入官方發布的影片,歌詞亦採用 提供官方連結的方式分享,以避免侵害著作權。

「公開傳輸權」指的是著作權人可以透過網路或其他通訊方法,

將著作傳送給公眾瀏覽、觀賞的權利。換言之,若未經他人同意 就將其著作張貼在網路上,會侵害到他人的公開傳輸權喔!

3-3 資訊的合理使用 133

資 訊 安 全 3

與 合 理 使 用

3-1 3-2 3-4 3-3

(19)

案例 4 :影片散布

【想一想】

1. 利用自己購買的正版 DVD 剪輯影片是否合法?

2. 將剪輯過的電影分享至網路上是否合法?

我來剪接成精華版,

分享給網友看!

這部電影真好看,買 正版DVD 很值得~

剪輯影片不行嗎?

由於數位檔案容易複製與散布的特性,造成侵害著作權的事件層 出不窮。若未經授權就剪輯他人的影片並上傳到網路上,會侵害到著 作權人的「重製權」、「改作權」、「公開傳輸權」。

除了不使用盜版、違法的多媒體之外,即使是合法取得的資源,

在使用上仍然要注意是否會侵犯原作者的著作財產權,以免觸法!

「改作權」指的是將原著作另外創作,包括翻譯、編曲、改寫、

拍攝等都是改作的行為。若要修改他人著作,必須先取得著作人 的同意才可以喔!

134 資訊科技篇

(20)

案例 5 :註明出處

【想一想】

1. 把整本書的內容放在網路上,是否違反《著作權法》?

2. 若詳細註明作者和出版社等資料,是否可以合法上傳?

這本書真棒!

我要分享給 其他人~

整本都打出來 好了。

「註明出處」就好了嗎?

將圖片、文字上傳到網站上,網友們瀏覽後就不會去購買正版書 籍,會造成書籍著作財產權人的損失,違反了《著作權法》。

「註明作者、出處」是引用他人著作時,依法所須負擔的義務,

但並不是只要註明作者、出處就可以隨意利用他人著作。

網路的傳播力量無遠弗屆,要將他人的著作上傳到網站上時,必 須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

3-3 資訊的合理使用 135

資 訊 安 全 3

與 合 理 使 用

3-1 3-2 3-4 3-3

(21)

案例 6 :軟體授權

【想一想】

1. 電腦軟體是否也有著作權?

2. 若是自己修改別人的軟體,是否可以合法上傳?

3. 所有軟體都要付費才能合法使用嗎?

蝦米!!

試用過期了!

不能存檔!

嘿嘿~我電腦 不是白學的!

佛心來著,分享給其他人~

修圖之後,我更加明艷 動人了,呵呵!

軟體到處都能下載使用,不是嗎?

電腦軟體也是《著作權法》所保障的範圍,在取得、使用或散布 時,都應留意以免觸法。電腦軟體一般可以分為下列3 種:

類別 使用規範

商業軟體 以營利為目的,必須付費購買才能使用。

免費軟體 不以營利為目的,作者保有著作權,但允許他人免費使用。

自由軟體

可以自由的使用、複製、修改、散布等,通常會要求姓名 標示或須維持相同授權。

自由軟體可以免費使用,也可以販售。

136 資訊科技篇

(22)

2 合理使用原則

1 著作的合理使用

偉大的科學家牛頓曾說過:「如果說我能看得更遠 一些,那是因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這句話說明了,

偉大的成就必須奠基在前人努力的成果之上,如果過度 保護個人的知識成果,可能不利於文化發展與社會進 步。然而,如果所有人的心血成果都必須無償開放使用,

又會降低創作者的創作意願,也會造成進步的停滯。

為了公共利益及促進人類文化、藝術、科技進步,

在保障著作權的同時,法律上訂有「合理使用原則」,

讓我們可以在合理的限制範圍內,不經著作權人同意而 進行重製、改編及散布行為,兼顧原創者的利益,同時 又鼓勵新的創作。

《著作權法》第 65 條:

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應注意 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

一、 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 育目的。

二、著作之性質。

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3-3 資訊的合理使用 137

資 訊 安 全 3

與 合 理 使 用

3-1 3-2 3-4 3-3

(23)

2 合理使用的判定

依據《著作權法》第 65 條,「合理使用原則」並 沒有統一的標準,而必須依據下列事項進行判斷:

依據「引用的目的」判斷

1 依據「著作的性質」判斷 2

在作品中引用他人的著作時,引用的內容 只能作為輔佐,若引用的份量過多而成為 作品主體時,就會違背合理使用原則。

若為了教學、撰寫學校的報告等非營利目 的,可在合理的範圍內引用他人的著作。

一般而言,學術論文、時事新聞、公開演 說的內容較能主張合理使用。

即使以非營利為目的,但若重製了他人的 著作,對其市場價值造成影響,就不符合 合理使用原則。

未取得授權時,為了商 業目的引用或重製他人 著作,可能會違反《著 作權法》。

寫報告時,在自己的想 法之外,可適度節錄他 人的著作當作佐證、注 釋或評論,但不能全篇 都是抄來的內容哦!

若引用別人的「商業著 作」,可能會違反《著 作權法》。

剪輯電影精華版上傳 網路,將會造成電影 票房的損失,可能會 違反《著作權法》。

依據「引用的份量」判斷

3 依據「價值的影響」判斷 4

138 資訊科技篇

(24)

創用 CC 的應用

3-4

1 什麼是創用 CC

在《著作權法》的保護下,我們若要引用或改作別 人的作品前,都必須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以免造成侵 權行為。然而,有一群創作者卻希望自己的作品可以被 流通應用,因此允許他人在特定的條件下,可以自由運 用自己的創作,這樣的授權方式,在臺灣稱為「創用 CC」 。

創用 CC 是透過 4 大授權要素(表 1-3-2)的排列組 合,讓創作者可以選擇適合的授權條款標示在作品上,

將作品釋出給大眾使用。

1-3-2 創用 CC 的 4 大授權要素

圖示 授權 說明

姓名標示

(BY)

必須按照著作人或授權人指定的 方式,標示其姓名。

非商業性

(NC)

不得利用著作來獲取商業利益或 私人報酬。

禁止改作

(ND)

僅可重製作品不得變更、變形或 修改。

相同方式 分享

(SA)

改作自原著作的衍生作品,必須 採用相同創用CC 授權條款分享。

知識快遞

Creative Commons 在臺 灣稱作「創用CC」,取其 便 於「 創 作 」 與「 使 用 」 之意。

創用CC 是西元 2001 年 由美國法律學者勞倫斯.雷 席格所提出的模組化的授權 方 式, 利 用「 保 留 部 分 權 利」的許可制度,替代傳統 的版權制度,以促進知識共 享和技術創新。

▲ 勞倫斯.雷席格

(Lawrence Lessig,西 元 1961 年~)

3-4 創用CC的應用 139

資 訊 安 全 3

與 合 理 使 用

3-1 3-2 3-4 3-3

(25)

2 6 種授權條款

在 4 個授權要素中,「禁止改作」與「相同方式分 享」恰好相反,不能同時使用,所以共可以組成 6 種授 權條款(圖 1-3-8),讓使用者可以依照自己的需求,引 用適合的授權資源進行創作。

 

姓名標示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相同方式分享

 

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圖 1-3-8 創用 CC 的 6 種授權條款

試試看,利用「台灣創用CC 計畫」網 站的「素材搜尋」,搜尋撰寫報告時可以利 用的素材。

(網址 http://creativecommons.tw/search)

手腦並用

140 資訊科技篇

(26)

3 創用 CC 宣告

依據《著作權法》規定,著作完成時即受到《著作 權法》的保護;而作者只要在作品明顯處標示所採用的 條款,就可以將著作以創用 CC 授權釋出給其他人使用,

不需要再額外申請或登記(圖 1-3-9)。

小叮嚀

我們可以利用前一頁介紹 的「台灣創用CC 計畫」網 站中的「授權精靈」,選擇 要採用的授權條款,再將系 統自動產生的授權圖示與說 明,放置於作品中即可。

圖 1-3-9 只要在作品上標 示所採用的條款,就能以創 CC 授權條款釋出作品。

創作者使用創用CC 授權條款時,可選擇保留部分權利,例如「非商業性」授權要素可 以保留作品獲取商業利益的權利。有別於此,「CC0 公眾領域貢獻宣告」(以下簡稱 CC0)

是一種「不保留權利」的授權方式。

CC0 提供作者在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內,拋棄其權利的管道,一旦作者對作品採用 CC0 時,在《著作權法》上就不再擁有該作品了。因此任何人都可以任何方式、為任何目的 使用該著作(包含商業目的)。

延伸學習 CC0 公眾領域貢獻宣告

3-4 創用CC的應用 141

資 訊 安 全 3

與 合 理 使 用

3-1 3-2 3-4 3-3

(27)

第 3章 學習重點

3-1 資訊安全簡介

1. 資訊安全三原則:機密性、完整性、可用性。

2. 維護實體安全:注意設備的擺放位置、使用不斷電系統、定期備份資料等。

3. 維護軟體安全:安裝防毒軟體、不隨意下載檔案或軟體、定期更新作業系統等。

4. 維護網路安全:隨時更新瀏覽器、設定高強度的密碼、小心不明連結等。

3-2 個人資料保護

1. 《個資法》規範公務機關、企業、個人,不得違法蒐集、處理、利用他人個資。

2. 公務機關或企業必須取得當事人同意才能利用其個資,相關內容通常記載於會員條款中。

3. 無論是在生活上或網路上,不要輕易提供姓名、電話、地址等個人資料,以免權益受到 侵害。

4. 若將他人未主動公開的個人資料發布到網路上,會違反《個資法》。

5. 接到疑似詐騙電話時,可撥打 165 反詐騙專線求助,避免受到詐騙。

3-3 資訊的合理使用

1. 經由思想、利用智慧創作而成的無形產物就是「智慧財產」,包含語文、音樂、戲劇、

舞蹈、美術、攝影、圖形、視聽、錄音、建築、電腦程式等。

2. 只要創作完成就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無須申請。

3. 著作權的期限到著作人死後 50 年。

4. 引用他人作品時,必須在合理的使用範圍內,且只能節錄部分段落並註明出處,作為自 己觀點的評論或佐證。

5. 若未取得授權,私自影印書籍會違反《著作權法》。

6. 電腦軟體也是《著作權法》所保障的範圍:

(1) 商業軟體:須購買才能使用。

(2) 免費軟體:可免費使用,但作者保有著作權。

(3) 自由軟體:可自由使用,但可能有姓名標註或授權方式限制。

3-4 創用 CC 的應用

1. 透過創用 CC 的授權方式,我們可以讓作品更廣泛流通。

2. 創用 CC 包含 4 種授權方式: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相同方式分享。

3. CC0 公眾領域貢獻宣告是一種「不保留權利」的授權方式,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142 資訊科技篇

(28)

分類 《著作權法》條文內容 條文

被引用的著作種類

論文、

研究報告 之摘要

中央或地方機關、依法設立之教育機構或供公眾使用之圖 書館,得重製下列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所附之摘要:

一、 依學位授予法撰寫之碩士、博士論文,著作人已取得 學位者。

二、 刊載於期刊中之學術論文。

三、 已公開發表之研討會論文集或研究報告。

第48-1 條

公家機關 之著作

以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公法人之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在合

理範圍內,得重製、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 第50 條

時事論述

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 事問題之論述,得由其他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 視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輸。但經註明不許轉載、

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在此限。

第61 條

公開演說

政治或宗教上之公開演說、裁判程序及中央或地方機關之 公開陳述,任何人得利用之。但專就特定人之演說或陳 述,編輯成編輯著作者,應經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

第62 條

引用的目的

時事報導

以廣播、攝影、錄影、新聞紙、網路或其他方法為時事報 導者,在報導之必要範圍內,得利用其報導過程中所接觸 之著作。

第49 條

教學研究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

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52 條

非營利

非以營利為目的,未對觀眾或聽眾直接或間接收取任何費 用,且未對表演人支付報酬者,得於活動中公開口述、公 開播送、公開上映或公開演出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55 條

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

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51 條

合理使用的相關條文

第3章 資訊安全與合理使用 143

(29)

科技廣角 科技廣角

專利案例

當我們發明或創作出一種新的物品或方法,而且可以重複生產或製造,就可以提 出專利權的申請;在專利權保障期間內,其他人未經同意,不可製造、販賣、進口;

其他人若想要販賣此產品,則須向發明人購買專利或申請授權。由於專利權賦予壟斷 性的法律保障,因此許多大企業都會積極研發、申請各項專利,以獲取市場競爭力。

一般我們所說的「財產」是指房屋、金錢等有形的物品,而

「智慧財產」則是指利用智慧創作而成的無形產物。「智慧財產權」

是保障智慧創作法規的統稱,但我國並沒有「智慧財產權法」,

而是依據不同目的,分別制定不同的法律來進行保障;例如課本 3-3 節提到的《著作權法》,還有《專利法》、《商標法》等。

早期的相機拍照後,底片要經過沖洗才能產出相片。

西元1965年,美國寶麗來公司研發出拍攝後可立刻取得照 片的「拍立得」相機,並擁有多項專利。西元1976年,伊 士曼柯達公司也發行了一系列原理雷同的相機,因而被控告 違反專利。最後,柯達公司敗訴,必須支付9.25億美元的賠 償金,迫使柯達退出拍立得市場。

專利

隨拍即得的拍立得相機。

智慧財產權

我們常常聽到「尊重智慧財產權」,

什麼是智慧財產權呢?

144 資訊科技篇

(30)

隨著經濟活動及行銷市場的多元化,具有辨識功能的顏色、聲音及立體形狀,甚至嗅 覺、觸覺、味覺等,也可以註冊作為商標。若他人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就會構成 侵權行為。

商標保護可阻止仿冒,避免競爭者用相同或相似的標記來推銷劣質或不同的產品 服務,以免造成消費者的混淆。

本章介紹了《著作權 法 》 、 《 專 利 法 》 以 及

《商標法》,我們可以簡單 比較,看出三者的差異:

智慧財產權的分類

依目的分類 依保護方式分類 1. 促進文化發展。

《著作權法》。

2. 鼓勵技術創新。

《專利法》。

3. 保障正當競爭。

《商標法》。

1. 創作保護主義:

創作完成就自動受到保護。

著作權。

2. 註冊保護主義:

要申請註冊,才會受到保護。

專利權、商標權。

1. 顏色:即使沒看到店名,也 能從「白色底橘綠紅條紋」

判斷這是7-11便利商店。

(註冊第 1647643 號商標)

2. 立體形狀:可口可樂的曲線 瓶具有特殊的外型設計,極 具識別度,因而註冊成商標。

(註冊第 1234979 號商標)

3. 聲音:聽到清脆的「叮-咚」

聲,就知道有人傳來LINE的 訊息。

(註冊第 1669640 號商標)

非傳統商標

第3章 科技廣角 145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第 十六 條:新進勞工到職時均須填寫個人資料簿(卡)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

(3) 居住海外之中華民國國民申請數位借閱證時,如無身分證影本,可利 用郵寄或電子郵件提供個人身分證字號、中文名字暨中華民國護照影 本或影像檔

建置門診個人健康紀錄:整 合醫療科室、品管中心、醫 企部及資訊室,提供結合預 約掛號及就醫前病人個人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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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編號 PIMS-4-005 文件名稱 業務委外服務個人資料保護作業補充規範範本 版 本 1.0 機密等級 □機密性 □敏感性 一般性. 附件

1.名冊各欄位如申請單位名 稱、編號、姓名、性別、國 籍或地區、出生日期、護照 號碼、申請聘僱期間、最高 學歷、每月薪資或酬勞、職

一、申請人、出口人及貨品 製造廠商之姓名、住 所、身分證字號;如 係廠商,其名稱、住 所及統一編號。.

四、學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依該法行使之權利,將不因報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