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資訊安全簡介 P.118
實體安全、軟體安全、網路安全
3-2 個人資料保護 P.124
認識個資法、保護個資的作法
3-3 資訊的合理使用 P.130
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
3-4 創用 CC 的應用 P.139
什麼是創用 CC、6 種授權條款、
創用 CC 宣告
本章概念
資訊安全
與合理使用
3
116
網路世界雖然看似一個虛擬社會,但卻是現實社會的延伸,我們必須學習保護個 人的資訊安全,同時也必須遵守法律規範,在撰寫報告、下載或分享網路資源時,
都要特別留意,以免觸法。
117
資訊安全簡介
3-1
隨著科技的發展,我們的工作、學習、生活都與資訊科技密不 可分,然而資訊安全的問題也伴隨而來,可能因為一時大意就會造 成損失。所以,我們平時要做好各項資訊安全防護,才能安心地享 受資訊科技帶來的便利。
想一想,你曾經發生過下列情形嗎?對你造成了什麼影響?有什麼 方法可以避免或解決呢?
1. 使用電腦時,因為臨時停電,造成資料遺失或損壞。
2. 光碟或隨身碟損壞,導致資料無法讀取。
3. 電腦中毒,造成系統無法正常運作。
4. 電腦或手機裡的私人檔案被他人偷看。
5. 社群網站的帳號被盜用,亂發垃圾訊息或造成其他危害。
手腦並用
為了保護個人或組織的資訊不因竊取、竄改或破壞而造成損 害,我們應依「資訊安全三原則」妥善規畫並確實執行資訊安全的 工作(圖 1-3-1),還要持續不斷的檢討與修正,以確保隨著時間 的演進,仍可以維持資訊的安全性。
圖 1-3-1 資訊安全三原則。
資訊安全三原則(CIA)
機密性 Confidentiality 確保資料不被未 授 權 者 取 得 或 揭露。
1
可用性Availability 確保使用者可以 在需要時取得所 需資料。
3
完整性 Integrity 保障資料的完整 性,不被竄改或 破壞。
2
118 資訊科技篇
影響資訊安全的因素有很多,在此概分為實體、軟體及網路應 用三個層面加以說明。
1 實體安全
資訊設備可能會受天然災害(如水災、地震)或其他因素(如 斷電、人為因素)影響而造成設備故障與資料損毀,因此裝設的環 境與使用方法均應特別留意,以維護實體的資訊安全(圖 1-3-2)。
圖 1-3-2 維護實體安全的方法。
注意擺放位置
A
設備應避免放置地上或低窪處,以免因淹水 而毀損。
注意環境溫度
C
設備應避免裝置於高溫的環境中,且應注意 散熱效果,避免設備因過熱而損壞。
定期備份資料
D
為了避免設備損毀而造成資料遺失,應定期 備份資料並存放於不同場地,以便需要時可 迅速回復運作。
使用不斷電系統
B
使用不斷電系統,可避免因臨時斷電而造成 設備故障或資料損壞。
3-1 資訊安全簡介 119
資 訊 安 全 3
與 合 理 使 用
第 章
3-1 3-2 3-3 3-4
2 軟體安全
1 惡意程式
有許多惡意程式會危害資訊安全,包括電腦病毒、電腦 蠕蟲、特洛伊木馬程式等,這些惡意程式可能會讓電腦無法 正常運作,進而危害其他電腦。
●
電腦病毒
電腦病毒 是一種依附在檔案或程式中的惡意程式,當 使用者開啟檔案或執行程式時,電腦病毒就會自我複製並感 染其他檔案,或執行特定的惡意功能,使電腦及網路無法正 常運作。
●
電腦蠕蟲
電腦蠕蟲與電腦病毒不同,它無須人為操作就有自我複 製、散播的能力,主要透過系統或程式的漏洞入侵,會影響電 腦的執行效能,同時也會主動散播到網路上,攻擊其他電腦。
●
特洛伊木馬程式(簡稱木馬程式)
木馬程式雖不會自我複製,但會在電腦中開啟「後門」,
讓惡意使用者可以存取或監視我們的電腦,造成資訊安全的 危害。木馬程式具有很強的隱密性,通常會偽裝成其他程式 或圖片,經由下載或複製潛伏於電腦中,伺機執行惡意行為。
知識快遞 常見電腦病毒類型:
1. 開機型病毒:主要 會感染硬碟的開機 區,電腦開機時,
病毒就會載入記憶 體,伺機感染其他 檔案。
2. 檔案型病毒:通常 寄生在可執行的檔 案 中( 如 .com、
.exe 等),當使用 者執行檔案時,就 會傳染病毒或執行 特定功能。
3. 巨集型病毒:利用 軟 體( 如 Word、
Excel 等 ) 本 身 提 供的巨集功能來傳 遞病毒。
古希臘城邦在一次攻打特洛伊城的戰役中,雙方僵持不 下,後來希臘軍隊佯裝戰敗撤兵,並留下一隻巨大的木馬,
讓特洛伊人帶回城內作為戰利品。
夜裡,潛伏在木馬中的希臘士兵偷偷打開特洛伊城門,
讓希臘軍隊攻入城中,順利拿下特洛伊城。
延伸學習 希臘神話的特洛伊木馬
120 資訊科技篇
2 維護軟體安全的使用習慣
為了防範惡意程式的入侵或檔案資料被有心人士竊取,
我們應該養成維護軟體安全的使用習慣(圖 1-3-3)。
圖 1-3-3 維護軟體安全的使用習慣。
知識快遞
市面上有些免費的防毒軟體,提供個人在非商業用途上使用:
名稱 下載網址
Avast https://www.avast.com/zh-tw/index#pc
Avira Antivirus https://www.avira.com/zh-tw/free-antivirus-windows AVG AntiVirus https://www.avg.com/zh-tw/free-antivirus-download
安裝防毒軟體
A
電腦、行動裝置均應安裝防毒軟體 ,定期 更新並掃描系統,以防止惡意程式的危害。
您的電腦已受到保護
電腦 網頁 電子郵件
掃描電腦
定期更新作業系統
D
定期更新作業系統,修正系統漏洞,避免受 到惡意程式攻擊。
不隨意下載檔案或軟體
C
不要任意下載來路不明的檔案與軟體,避免 受到惡意程式的危害。
小心使用隨身碟
B
不使用來路不明的隨身碟;使用隨身碟前應 先掃毒。
3-1 資訊安全簡介 121
資 訊 安 全 3
與 合 理 使 用
第 章
3-1 3-2 3-3 3-4
3 網路安全
隨著網路的普及,我們日常生活、學習、社交等活動漸漸 與網路密不可分,網路安全也顯得更加重要。
1 防火牆
為了維護系統安全、抵禦外來的威脅,我們可以利用防火 牆來提升電腦的防護能力,所有想要進出電腦的資料都必須經 過防火牆的檢驗,驗證通過的才能放行(圖 1-3-4、1-3-5)。
內部網路 內部網路 防火牆
防火牆
圖 1-3-4 防火牆的功能如同古代城堡的四周有城牆保護,所有人、車、
物品都必須經過衛兵查驗,才能進出城門。
圖 1-3-5 以 Windows10 為例,可以在「開始/搜尋」中搜尋「防火牆」,
開啟防火牆的設定。
122 資訊科技篇
2 維護網路安全的使用習慣
俗話說「防人之心不可無。」為了確保資訊安全,應培 養良好的網路使用習慣(圖 1-3-6),避免權益受到損害。
圖 1-3-6 維護個人資訊安全的使用習慣。
想一想,如果我們的使用者帳號、密碼等資料被竊取了,可 能會受到什麼影響?
手腦並用 隨時更新瀏覽器
A
更新瀏覽器可確保瀏覽器使用最新的安全功 能,防範惡意程式的威脅。
註 設定方式:(以 Google Chrome 為例)
「 … /說明/關於 Google Chrome」
註
設定高強度的密碼
B
不同的網站應設定不同的密碼,並避免使用 生日、電話等容易被猜到的資料作為密碼。
註 密碼最好由 8 個以上,不同大小寫的英 文、數字混合而成。
避免使用開放網路
C
避免使用公共或開放的無線網路進行交易、
傳遞重要訊息,以免使用者的帳號、密碼等 資料被有心人士竊取。
選擇網路連線
myHome
安全
freeWi-Fi
開放
YT-coffee
開放
小心不明連結
D
不隨意開啟不明郵件或連結;點擊連結前,
先檢查訊息來源與連結是否可靠,以免受到 惡意程式的侵害。
3-1 資訊安全簡介 123
資 訊 安 全 3
與 合 理 使 用
第 章
3-1 3-2 3-3 3-4
個人資料保護
3-2
1 認識個資法
為了保障國人權益、確保個人資料不被濫用,政府訂定《個人資料保護法》(簡 稱《個資法》 ),用以規範公務機關、企業、個人:
1. 限制個資的蒐集、處理、利用方式。
2. 公務機關、企業若洩露或濫用消費者個資,需進行賠償。
3. 個人若透露別人的個資、進行人肉搜索等,都可能觸法。
除此之外,當事人可要求閱覽、補充或修正自己的個人資料,甚至是要求對方刪 除、停止蒐集、處理、利用等。
知識快遞
《個資法》保護的個人 資料包括:姓名、出生 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 一編號、護照號碼、特 徵、指紋、婚姻、家庭、
教育、職業、病歷、醫 療、基因、性生活、健 康檢查、犯罪前科、聯 絡方式、財務情況、社 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 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 之資料。
在網站上註冊會員時,
往往都有「會員條款」,要 打勾才能完成註冊,而條款 中一般都會有「個資使用聲 明」,你仔細閱讀過這些條款嗎?
依據《個資法》規定,企業在運用個人資料時,必須取得 當事者的同意,而這些細節,都隱藏在小小的勾選框之後。
下次在勾選同意框前,記得先看清楚條款內容,才能保障 自己的權益喔!
延伸學習 會員條款
新會員註冊申請
我已詳細閱讀,瞭解並接受 會員服務條款
確定送出 重新填寫
會員服務條款
※ 個人資料及隱私權保護
1. 請提供您本人正確的資料。若資料不實,本網站得拒絕提供服務。
2. 在下列的情況下,本網站有可能會查看或提供會員的個人資料給相 關機構:
(1) 依法令規定或政府機關的命令。
(2) 會員涉及違反法令、侵害第三人權益,或違反本使用條款。
(3) 為維護本系統的正常運作。
(4) 其他與本網站有業務往來之機構。
!
124 資訊科技篇
案例 1 :詐騙恐嚇與勒索
【想一想】
1. 陌生男子打這通電話的目的是什麼?
2. 陌生男子為什麼會知道小潔家的資料?
3. 個人資料外洩還可能造成什麼後果?
喂?
可是小潔今天發燒,
正在家裡休息耶~
你女兒小潔在 我手上,想要 他的命,就準 備 20 萬…
媽~
快來救我~
個資外洩的危害
當個人資料外洩時,可能會受到詐騙集團的恐嚇騷擾,造成恐慌 及 金 錢 損 失; 也 可 能 不 斷 收 到 行 銷 廣 告 的 推 銷 訊 息, 讓 人 不 勝 其擾。
因此,無論是在生活上或網路上,都應該特別謹慎,除非必要,
不輕易提供姓名、電話、地址等個人資料,以免權益受到侵害。而班 級或社團通訊錄上往往含有多人的個資,也應妥慎運用,避免被不肖 人士濫用。
3-2 個人資料保護 125
資 訊 安 全 3
與 合 理 使 用
第 章
3-1 3-2 3-3 3-4
案例 2 :信用卡盜刷
【想一想】
1. 信用卡資料為什麼會外洩?
2. 平時該如何保護個人資料?
個人基本資料:
●
●
信用卡:
●
●
網咖的網路比較快,
搶演唱會的票超有用。
老婆,我搶到票,
線上刷完卡了!
有沒有好棒棒!
嘿嘿~
被盜刷了!!
個資外洩的途徑
我們在網路上從事過的活動,例如瀏覽、搜尋、購物、輸入資料 等,都會在雲端留下紀錄,稱為「數位足跡」。透過數位足跡,可以 得知使用者去過什麼網站、輸入過哪些資料。如果這些資料落入犯罪 集團的手中,將對我們造成不利的影響,因此必須養成良好的資訊使 用習慣,確保安全:
1. 在填寫個人基本資料前,應審慎思考必要性與安全性。
2. 使用公共電腦時,勿讓電腦記錄個人帳號、密碼等資料,或使用 無痕模式的瀏覽器,離開時將瀏覽資料清除。
126 資訊科技篇
案例 3 :購物詐騙
【想一想】
1. 詐騙集團為什麼會知道王小姐的購物資料?
2. 當接到疑似詐騙電話時,應該怎麼做呢?
我的存款都 不見了!!
對啊。
啊!蝦米!
王小姐您好,
您昨天是不是 在拍賣網買了 1 件外套?
好,你一邊說,
我一邊操作…
您因為操作錯誤,
設成分期付款了,
會多扣錢哦!
別擔心,只 要到ATM 設定取消 就好了。
小心詐騙電話!
網路購物便利快速,但必須留下真實資料才能完成交易,因此個 資外洩、消費者受到詐騙的新聞時有所聞;即使是具有信譽的知名購 物網站,也曾發生資訊安全問題,讓人防不勝防。
在接到「更改消費內容」的電話時,不可輕信來電指示而進行動 作,亦不可經由對方轉接電話進行相關處理。此時應掛斷電話,直接 經由官方網站提供的聯絡方式主動求證。若接到疑似詐騙電話時,可 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求助,避免受到詐騙。
3-2 個人資料保護 127
資 訊 安 全 3
與 合 理 使 用
第 章
3-1 3-2 3-3 3-4
案例 4 :人肉搜索
【想一想】
1. 「公布擋道司機的姓名」是否違反《個資法》?
2. 「留言提供司機的電話」是否違反《個資法》?
3. 若「將別人的發文內容、司機姓名、電話等資料整理成懶人包,
轉發到網路上」是否違反《個資法》?
我認得他!
畫面經馬賽克處理
「人肉搜索」違法嗎?
發生群情激憤的新聞事件時,常會有人發起「人肉搜索」並分享 搜尋的資訊,還會有網友將事件經過與相關資料彙整成「懶人包」,
讓人能迅速的了解事件始末。但即使都是網路上蒐集到的資料,只要 是將「當事者未主動公開的個人資料」整理並發布(或轉貼)到網路 上,依然會觸犯《個資法》喔!
128 資訊科技篇
2 保護個資的作法
由前面的案例可知,自己的個資外洩時,可能造成 生命財產的危害;而洩漏他人的個資,則可能違反《個 資法》。我們必須小心謹慎,才能保護自己與他人。
1 保護自己的個資
1. 不輕易提供個人資料
「註冊即可抽獎」、「加入好友贈送貼圖」等活動可 能有安全上的疑慮,提供資料時須謹慎評估其必要性,
並避免提供個人資料給陌生人,以策安全。
2. 社群網站的隱私設定
我們在社群網站上的行為(按讚、留言等),都會被 記錄並展示給好友或其他用戶;因此,應避免隨意將陌生 人加為好友,並應檢視社群網站的隱私設定,以免遭受有 心人士的窺視。
3. 電腦、手機設定密碼
電腦、手機應設定開機密碼,避免裝置遺失時,造成 私密檔案內容外洩的問題。
2 保護他人的個資
1. 避免公開提及他人個資
不可在公開的網路聊天室、社群網站上,提及自己、
家人或朋友的真實姓名、電話、地址等個資,以避免這些 資料被不肖人士蒐集、利用。
2. 妥善保管通訊錄
通訊錄中含有大量他人個資,應妥善保管,不可輕易 外流。
3. 不違法收集、利用他人個資
未取得當事人同意時,不可蒐集或利用他人個資,以 免觸法。
3-2 個人資料保護 129
資 訊 安 全 3
與 合 理 使 用
第 章
3-1 3-2 3-3 3-4
資訊的合理使用
3-3
1 著作權
為了保障創作者的心血結晶,我國訂定《著作權法》
來保護創作者的權益不受他人侵害(表 1-3-1)。《著作 權法》保障範圍涵蓋了文學、科學、藝術等領域不同形 式的創作(圖 1-3-7)
1,且創作完就自動受到保護,
不須經過申請。
表1-3-1 著作權法保障的權利
種類 著作人格權 著作財產權
說明
保護作者的名譽、人格 利益,此項權利不可轉 讓、繼承。
保障利用創作物獲得經 濟報酬的權利。
保護期限 永久保護。 直到創作者死亡後50 年。
相關權利 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 權、禁止不當變更權 2。
重製權、公開傳輸權、
改作權、散布權等。
電腦程式
You Win!
語文
圖形
音樂
視聽
戲劇、舞蹈
錄音
美術
建築
攝影
圖 1-3-7 《著作權法》保障的著作種類。
知識快遞
1. 法律、公文、標語、通用 符號等,不屬於《著作權 法》保護的對象。
2. 著作人格權的相關權利:
(1) 公開發表權:創作者 有權利決定是否要將 創作公諸於世。
(2) 姓名表示權:創作者 有權利要求在作品上 標示或不標示其名稱。
(3) 禁止不當變更權:創作 者有權利禁止他人歪 曲、竄改其著作內容。
130 資訊科技篇
引用資料不行嗎?
如果原封不動的「剪貼」、「抄錄」他人作品中的文句或圖表,
將可能違反《著作權法》,侵害著作權人的「重製權」。
要引用他人的作品時,只能節錄部分段落,並註明資料出處,作 為自己觀點的佐證或評論用;而在扣除抄錄的部分後,自己的著作仍 然必須是完整的創作,才不會有「抄襲」之嫌!
註 「重製權」指的是著作權人擁有其著作的重製權利,包括複製、
下載、轉貼等,他人若未經授權,不得侵犯。
案例 1 :論文寫作
【想一想】
1. 直接剪貼他人的文章當作自己的報告,是否違反《著作權法》?
2. 如何在不違反著作權的情況下,引用他人的著作?
你好厲害,
拿到全班最 高分耶!
又要交報告,
完全沒靈感…
來Google 看 看 有沒有人寫過!
寫得真好~
就決定是你了!
整篇拿來用 比較快…
嘿嘿…
3-3 資訊的合理使用 131
資 訊 安 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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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章
3-1 3-2 3-4 3-3
案例 2 :影印書籍
【想一想】
1. 借了同學的課本、筆記去影印,是否違反《著作權法》?
2. 影印店老闆幫忙影印課本及筆記,是否違反《著作權法》?
天哪!要考試了!!都沒看書! 小美可以借我課本
和筆記本嗎? 好啊!
嘿嘿~多印幾份 賣給隔壁班的!
影印別人的著作是否違法?
如果未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私自影印課本或筆記等書籍,都可 能違反《著作權法》,侵害著作權人的「重製權」及「散布權」。
依據《著作權法》規定,只能在「非營利目的的合理範圍內」,
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的機器重製他人的著作,且僅能部分重 製,不可以整本影印喔!
註 「散布權」指的是著作權人可以銷售、贈與或出租著作,擁有讓 著作在市場上交易或流通的權利。假如要散布他人的著作或其重 製物,必須先徵得著作人的同意才行喔!
132 資訊科技篇
案例 3 :好歌分享
【想一想】
1. 下載網路影片再上傳到自己的部落格,是否違反《著作權法》?
2. 如果貼在部落格中的歌詞是自己打字的,是否享有著作權?
這首歌真好聽! 下載下來,再上傳
到我的部落格!
順便把歌詞 打上來~
分享影片違法嗎?
影片及歌詞都屬於著作的一種,在部落格上分享影片及歌詞,涉 及侵害著作財產權的「重製權」與「公開傳輸權」,可能會被著作權 人請求賠償。
分享影片時,可採用YouTube 嵌入官方發布的影片,歌詞亦採用 提供官方連結的方式分享,以避免侵害著作權。
註 「公開傳輸權」指的是著作權人可以透過網路或其他通訊方法,
將著作傳送給公眾瀏覽、觀賞的權利。換言之,若未經他人同意 就將其著作張貼在網路上,會侵害到他人的公開傳輸權喔!
3-3 資訊的合理使用 133
資 訊 安 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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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章
3-1 3-2 3-4 3-3
案例 4 :影片散布
【想一想】
1. 利用自己購買的正版 DVD 剪輯影片是否合法?
2. 將剪輯過的電影分享至網路上是否合法?
我來剪接成精華版,
分享給網友看!
這部電影真好看,買 正版DVD 很值得~
剪輯影片不行嗎?
由於數位檔案容易複製與散布的特性,造成侵害著作權的事件層 出不窮。若未經授權就剪輯他人的影片並上傳到網路上,會侵害到著 作權人的「重製權」、「改作權」、「公開傳輸權」。
除了不使用盜版、違法的多媒體之外,即使是合法取得的資源,
在使用上仍然要注意是否會侵犯原作者的著作財產權,以免觸法!
註 「改作權」指的是將原著作另外創作,包括翻譯、編曲、改寫、
拍攝等都是改作的行為。若要修改他人著作,必須先取得著作人 的同意才可以喔!
134 資訊科技篇
案例 5 :註明出處
【想一想】
1. 把整本書的內容放在網路上,是否違反《著作權法》?
2. 若詳細註明作者和出版社等資料,是否可以合法上傳?
這本書真棒!
我要分享給 其他人~
整本都打出來 好了。
「註明出處」就好了嗎?
將圖片、文字上傳到網站上,網友們瀏覽後就不會去購買正版書 籍,會造成書籍著作財產權人的損失,違反了《著作權法》。
「註明作者、出處」是引用他人著作時,依法所須負擔的義務,
但並不是只要註明作者、出處就可以隨意利用他人著作。
網路的傳播力量無遠弗屆,要將他人的著作上傳到網站上時,必 須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
3-3 資訊的合理使用 135
資 訊 安 全 3
與 合 理 使 用
第 章
3-1 3-2 3-4 3-3
案例 6 :軟體授權
【想一想】
1. 電腦軟體是否也有著作權?
2. 若是自己修改別人的軟體,是否可以合法上傳?
3. 所有軟體都要付費才能合法使用嗎?
蝦米!!
試用過期了!
不能存檔!
嘿嘿~我電腦 不是白學的!
佛心來著,分享給其他人~
修圖之後,我更加明艷 動人了,呵呵!
軟體到處都能下載使用,不是嗎?
電腦軟體也是《著作權法》所保障的範圍,在取得、使用或散布 時,都應留意以免觸法。電腦軟體一般可以分為下列3 種:
類別 使用規範
商業軟體 以營利為目的,必須付費購買才能使用。
免費軟體 不以營利為目的,作者保有著作權,但允許他人免費使用。
自由軟體
可以自由的使用、複製、修改、散布等,通常會要求姓名 標示或須維持相同授權。
註 自由軟體可以免費使用,也可以販售。
136 資訊科技篇
2 合理使用原則
1 著作的合理使用
偉大的科學家牛頓曾說過:「如果說我能看得更遠 一些,那是因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這句話說明了,
偉大的成就必須奠基在前人努力的成果之上,如果過度 保護個人的知識成果,可能不利於文化發展與社會進 步。然而,如果所有人的心血成果都必須無償開放使用,
又會降低創作者的創作意願,也會造成進步的停滯。
為了公共利益及促進人類文化、藝術、科技進步,
在保障著作權的同時,法律上訂有「合理使用原則」,
讓我們可以在合理的限制範圍內,不經著作權人同意而 進行重製、改編及散布行為,兼顧原創者的利益,同時 又鼓勵新的創作。
《著作權法》第 65 條:
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應注意 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
一、 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 育目的。
二、著作之性質。
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3-3 資訊的合理使用 137
資 訊 安 全 3
與 合 理 使 用
第 章
3-1 3-2 3-4 3-3
2 合理使用的判定
依據《著作權法》第 65 條,「合理使用原則」並 沒有統一的標準,而必須依據下列事項進行判斷:
依據「引用的目的」判斷
1 依據「著作的性質」判斷 2
在作品中引用他人的著作時,引用的內容 只能作為輔佐,若引用的份量過多而成為 作品主體時,就會違背合理使用原則。
若為了教學、撰寫學校的報告等非營利目 的,可在合理的範圍內引用他人的著作。
一般而言,學術論文、時事新聞、公開演 說的內容較能主張合理使用。
即使以非營利為目的,但若重製了他人的 著作,對其市場價值造成影響,就不符合 合理使用原則。
未取得授權時,為了商 業目的引用或重製他人 著作,可能會違反《著 作權法》。
寫報告時,在自己的想 法之外,可適度節錄他 人的著作當作佐證、注 釋或評論,但不能全篇 都是抄來的內容哦!
若引用別人的「商業著 作」,可能會違反《著 作權法》。
剪輯電影精華版上傳 網路,將會造成電影 票房的損失,可能會 違反《著作權法》。
依據「引用的份量」判斷
3 依據「價值的影響」判斷 4
138 資訊科技篇
創用 CC 的應用
3-4
1 什麼是創用 CC
在《著作權法》的保護下,我們若要引用或改作別 人的作品前,都必須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以免造成侵 權行為。然而,有一群創作者卻希望自己的作品可以被 流通應用,因此允許他人在特定的條件下,可以自由運 用自己的創作,這樣的授權方式,在臺灣稱為「創用 CC」 。
創用 CC 是透過 4 大授權要素(表 1-3-2)的排列組 合,讓創作者可以選擇適合的授權條款標示在作品上,
將作品釋出給大眾使用。
表1-3-2 創用 CC 的 4 大授權要素
圖示 授權 說明
姓名標示
(BY)
必須按照著作人或授權人指定的 方式,標示其姓名。
非商業性
(NC)
不得利用著作來獲取商業利益或 私人報酬。
禁止改作
(ND)
僅可重製作品不得變更、變形或 修改。
相同方式 分享
(SA)
改作自原著作的衍生作品,必須 採用相同創用CC 授權條款分享。
知識快遞
Creative Commons 在臺 灣稱作「創用CC」,取其 便 於「 創 作 」 與「 使 用 」 之意。
創用CC 是西元 2001 年 由美國法律學者勞倫斯.雷 席格所提出的模組化的授權 方 式, 利 用「 保 留 部 分 權 利」的許可制度,替代傳統 的版權制度,以促進知識共 享和技術創新。
▲ 勞倫斯.雷席格
(Lawrence Lessig,西 元 1961 年~)
3-4 創用CC的應用 139
資 訊 安 全 3
與 合 理 使 用
第 章
3-1 3-2 3-4 3-3
2 6 種授權條款
在 4 個授權要素中,「禁止改作」與「相同方式分 享」恰好相反,不能同時使用,所以共可以組成 6 種授 權條款(圖 1-3-8),讓使用者可以依照自己的需求,引 用適合的授權資源進行創作。
❶
姓名標示
❹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❷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❺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相同方式分享
❸
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❻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圖 1-3-8 創用 CC 的 6 種授權條款
試試看,利用「台灣創用CC 計畫」網 站的「素材搜尋」,搜尋撰寫報告時可以利 用的素材。
(網址 http://creativecommons.tw/search)
手腦並用
140 資訊科技篇
3 創用 CC 宣告
依據《著作權法》規定,著作完成時即受到《著作 權法》的保護;而作者只要在作品明顯處標示所採用的 條款,就可以將著作以創用 CC 授權釋出給其他人使用,
不需要再額外申請或登記(圖 1-3-9)。
小叮嚀
我們可以利用前一頁介紹 的「台灣創用CC 計畫」網 站中的「授權精靈」,選擇 要採用的授權條款,再將系 統自動產生的授權圖示與說 明,放置於作品中即可。
圖 1-3-9 只要在作品上標 示所採用的條款,就能以創 用CC 授權條款釋出作品。
創作者使用創用CC 授權條款時,可選擇保留部分權利,例如「非商業性」授權要素可 以保留作品獲取商業利益的權利。有別於此,「CC0 公眾領域貢獻宣告」(以下簡稱 CC0)
是一種「不保留權利」的授權方式。
CC0 提供作者在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內,拋棄其權利的管道,一旦作者對作品採用 CC0 時,在《著作權法》上就不再擁有該作品了。因此任何人都可以任何方式、為任何目的 使用該著作(包含商業目的)。
延伸學習 CC0 公眾領域貢獻宣告
3-4 創用CC的應用 141
資 訊 安 全 3
與 合 理 使 用
第 章
3-1 3-2 3-4 3-3
第 3章 學習重點
3-1 資訊安全簡介
1. 資訊安全三原則:機密性、完整性、可用性。
2. 維護實體安全:注意設備的擺放位置、使用不斷電系統、定期備份資料等。
3. 維護軟體安全:安裝防毒軟體、不隨意下載檔案或軟體、定期更新作業系統等。
4. 維護網路安全:隨時更新瀏覽器、設定高強度的密碼、小心不明連結等。
3-2 個人資料保護
1. 《個資法》規範公務機關、企業、個人,不得違法蒐集、處理、利用他人個資。
2. 公務機關或企業必須取得當事人同意才能利用其個資,相關內容通常記載於會員條款中。
3. 無論是在生活上或網路上,不要輕易提供姓名、電話、地址等個人資料,以免權益受到 侵害。
4. 若將他人未主動公開的個人資料發布到網路上,會違反《個資法》。
5. 接到疑似詐騙電話時,可撥打 165 反詐騙專線求助,避免受到詐騙。
3-3 資訊的合理使用
1. 經由思想、利用智慧創作而成的無形產物就是「智慧財產」,包含語文、音樂、戲劇、
舞蹈、美術、攝影、圖形、視聽、錄音、建築、電腦程式等。
2. 只要創作完成就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無須申請。
3. 著作權的期限到著作人死後 50 年。
4. 引用他人作品時,必須在合理的使用範圍內,且只能節錄部分段落並註明出處,作為自 己觀點的評論或佐證。
5. 若未取得授權,私自影印書籍會違反《著作權法》。
6. 電腦軟體也是《著作權法》所保障的範圍:
(1) 商業軟體:須購買才能使用。
(2) 免費軟體:可免費使用,但作者保有著作權。
(3) 自由軟體:可自由使用,但可能有姓名標註或授權方式限制。
3-4 創用 CC 的應用
1. 透過創用 CC 的授權方式,我們可以讓作品更廣泛流通。
2. 創用 CC 包含 4 種授權方式: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相同方式分享。
3. CC0 公眾領域貢獻宣告是一種「不保留權利」的授權方式,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142 資訊科技篇
分類 《著作權法》條文內容 條文
被引用的著作種類
論文、
研究報告 之摘要
中央或地方機關、依法設立之教育機構或供公眾使用之圖 書館,得重製下列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所附之摘要:
一、 依學位授予法撰寫之碩士、博士論文,著作人已取得 學位者。
二、 刊載於期刊中之學術論文。
三、 已公開發表之研討會論文集或研究報告。
第48-1 條
公家機關 之著作
以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公法人之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在合
理範圍內,得重製、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 第50 條
時事論述
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 事問題之論述,得由其他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 視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輸。但經註明不許轉載、
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在此限。
第61 條
公開演說
政治或宗教上之公開演說、裁判程序及中央或地方機關之 公開陳述,任何人得利用之。但專就特定人之演說或陳 述,編輯成編輯著作者,應經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
第62 條
引用的目的
時事報導
以廣播、攝影、錄影、新聞紙、網路或其他方法為時事報 導者,在報導之必要範圍內,得利用其報導過程中所接觸 之著作。
第49 條
教學研究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
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52 條
非營利
非以營利為目的,未對觀眾或聽眾直接或間接收取任何費 用,且未對表演人支付報酬者,得於活動中公開口述、公 開播送、公開上映或公開演出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55 條
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
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51 條
合理使用的相關條文
第3章 資訊安全與合理使用 143
科技廣角 科技廣角
專利案例
當我們發明或創作出一種新的物品或方法,而且可以重複生產或製造,就可以提 出專利權的申請;在專利權保障期間內,其他人未經同意,不可製造、販賣、進口;
其他人若想要販賣此產品,則須向發明人購買專利或申請授權。由於專利權賦予壟斷 性的法律保障,因此許多大企業都會積極研發、申請各項專利,以獲取市場競爭力。
一般我們所說的「財產」是指房屋、金錢等有形的物品,而
「智慧財產」則是指利用智慧創作而成的無形產物。「智慧財產權」
是保障智慧創作法規的統稱,但我國並沒有「智慧財產權法」,
而是依據不同目的,分別制定不同的法律來進行保障;例如課本 3-3 節提到的《著作權法》,還有《專利法》、《商標法》等。
早期的相機拍照後,底片要經過沖洗才能產出相片。
西元1965年,美國寶麗來公司研發出拍攝後可立刻取得照 片的「拍立得」相機,並擁有多項專利。西元1976年,伊 士曼柯達公司也發行了一系列原理雷同的相機,因而被控告 違反專利。最後,柯達公司敗訴,必須支付9.25億美元的賠 償金,迫使柯達退出拍立得市場。
專利
隨拍即得的拍立得相機。
智慧財產權
我們常常聽到「尊重智慧財產權」,
什麼是智慧財產權呢?
144 資訊科技篇
隨著經濟活動及行銷市場的多元化,具有辨識功能的顏色、聲音及立體形狀,甚至嗅 覺、觸覺、味覺等,也可以註冊作為商標。若他人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就會構成 侵權行為。
商標保護可阻止仿冒,避免競爭者用相同或相似的標記來推銷劣質或不同的產品 服務,以免造成消費者的混淆。
本章介紹了《著作權 法 》 、 《 專 利 法 》 以 及
《商標法》,我們可以簡單 比較,看出三者的差異:
智慧財產權的分類
依目的分類 依保護方式分類 1. 促進文化發展。
例《著作權法》。
2. 鼓勵技術創新。
例《專利法》。
3. 保障正當競爭。
例《商標法》。
1. 創作保護主義:
創作完成就自動受到保護。
例著作權。
2. 註冊保護主義:
要申請註冊,才會受到保護。
例專利權、商標權。
1. 顏色:即使沒看到店名,也 能從「白色底橘綠紅條紋」
判斷這是7-11便利商店。
(註冊第 1647643 號商標)
2. 立體形狀:可口可樂的曲線 瓶具有特殊的外型設計,極 具識別度,因而註冊成商標。
(註冊第 1234979 號商標)
3. 聲音:聽到清脆的「叮-咚」
聲,就知道有人傳來LINE的 訊息。
(註冊第 1669640 號商標)
非傳統商標
第3章 科技廣角 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