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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校務會議教務處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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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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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校務會議教務處書面報告

107.01.19.

壹、工作概況:

一、本校於 105 學年度提出增設普通科美術藝才班的申請,教育局已核定准予設立,

並可於 108 學年度始招生,感謝陳宗慶組長及設計群科於申辦時的協助。

二 、大學學測考試日期為 1 月 26、27 日,輔導室設有考生服務隊,三年級相關任課 老師已排至考場安定學生的心,並為學生加油,家長會也傾全力相助,謝謝老師 的配合。

(一)臺北市私立泰北高級中學 107 大學學力測驗 考場服務 日 期 考試時間

科目

到場加油

時間 家長會 師 長 服務學生

107.1.26

(星期五)

08:20 09:20 ~

林朝聰、何芝華、王琮美、

連淑蕙、李信億、陳怡樺、

吳漢宗、粘壽星、賴沛羚 09:20

11:00 ~ 社會

11:00 13:30 ~

洪玉珍、陳俊勇、王琮美、

涂孝臣、藍邦偉、尤寬宏、

江雅雯、林佑彥、

【提供便當】

13:00

~ 14:40

數學

14:30 15:30 ~

羅晨銨、許益誠、王琮美、

劉如玲、林靜微、潘麗琳

15:20 16:40 ~ 國文選擇

107.1.27

(星期六)

08:20 09:20 ~

卲士原、王琮美、詹升興、

邱瑞慧、陳麗惠、許安莉、

孫榆婷、朱郁珍、梁玉華、

許力文 09:20

11:00 ~ 英文

11:00 13:30 ~

陳美倫、葉慶豪、王琮美、

王美珍、王建彬、孫禮成

【提供便當】

(2)

13:00 14:40 ~ 自然

14:30 15:30 ~

顏孝竹、王琮美、陳敏雄、

林紹萍、黃雅銘、林秋伶

15:20 16:40 ~ 國文寫作 考生服務項目:

1.考試當天 09:00 前接受繳費代訂便當。

2.將惠請家長會提供學生溫馨小點心及是日同仁、協助同學誤餐。

(二)北北基區 105 至 115 學年度高中職入學人數推估統計表

高中職 入學年度

基北區 合計 差異

臺北市 差異 新北市 基隆市

106 23,215 -3533 37,661 3,681 64,557 -9,604 107 22,339 -876 35,648 3,429 61,416 -3,141 108 20,469 -1871 33,648 3,133 57,250 -4,166 109 20,468 -1 32,530 3,065 56,063 -1,187 110 19,575 -893 31,733 2,823 54,131 -1,932 111 20,219 +644 31,236 3,171 54,626 +495 112 19,758 -461 30,529 3,101 53,388 -1,238 113 19,297 -461 29,819 3,028 52,144 -1,244 114 17,492 -1805 27,037 2,747 47,276 -4,868 115 18,474 +982 28,531 2,897 49,902 +2,626 資料來源:教育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107 學年度預定招生班數共 19 班,於 106 年 12 月 1 日招生委員會中議決如 下:

部 別 科別

107 學年 度報局之 各科班數

107 學年度 優先免試各 科入學招生

名額

107 學年度 免試入學各科招

生名額 日 間 部

普通科 2 30 70

資料處理科 1 5 45

應用外語科日文組 2 40 60

電機科 2 40 60

資訊科 1 5 45

美工科 1 15 35

(3)

廣告設計科 2 30 70

多媒體設計科 1 15 35

室內空間設計科 2 30 70

表演藝術科 2 30 70

小計 16 240 560

進 修 部

應用外語科日文組 1 15 35

電機科 1 15 35

廣告設計科 1 15 35

小計 3 45 105

總計 19 285 665

(四)107 學年度國中教育會考暨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適性入學重 要日程表(摘錄)

1.國中教育會考

日期 星期 行 事

3 15-17 四至六 國中教育會考報名

4 13 寄發國中教育會考准考證

5 19-20 六至日 國中教育會考

6 8 寄發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單並開放網路查詢

6 21 基北區公告免試入學實際招生名額、

開放個人序位查詢及志願選填

7 3 各就學區國中集體報名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

7 10 各就學區免試入學放榜

7 13 各就學區免試入學報到

7 16 各就學區免試入學報到後聲明放棄錄取資格截止 2.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

日期 星期 行 事

3 19-23 一至五 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報名

4 28.29 六或日 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術科測驗

5 21 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術科測驗成績公告

6 12 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放榜

6 13 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報到

6 15 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報到後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遞補截止日

7 11 公告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續招學校名單 3.技優甄審入學

日期 星期 行 事

5 23-24 三至四 技優甄審入學報名

6 12 技優甄審入學放榜

(4)

6 13 技優甄審入學報到

6 15 技優甄審入學報到後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五)臺北市優先免試入學

1.第一類

工作項目 日期

優先免試入學與報名 5 月 21 日(一)9 時至

5 月 22 日(二)12 時

優先免試入學集體報名作業(國中至承辦學校送件) 5 月 23 日(三)10 時至 13 時 公告優先免試入學報名結果 5 月 24 日(四)11 時

優先免試入學登記 5 月 25 日(五)9 時-10 時

優先免試入學公開抽籤、撕榜、報到 5 月 25 日(五)10 時

優先免試入學報到學生聲明放棄錄取資格申請 6 月 11 日(一) 8 時至 12 時 備註:實際辦理日程以簡章公告為準。

2.第二類

工作項目 日期

寄發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單並開放網路查詢(上午)

(時間以 107 學年度國中教育會考簡章公告為準) 6 月 8 日(星期五)

優先免試入學報名 6 月 4 日(星期一)至

6 月 11 日(星期一)

優先免試入學集體報名作業(國中至承辦學校送件) 6 月 13 日(星期三)

優先免試入學高中職資料檢核與審查作業 6 月 14 日(星期四)13 時

優先免試入學公告分發序 6 月 15 日(星期五)11 時

優先免試入學登記、撕榜、報到 6 月 19 日(星期一)9 時 優先免試入學報到後聲明放棄錄取資格截止 6 月 19 日(星期一)15 時

備註:實際辦理日程以簡章公告為準。

3.五專優先免試入學

工作項目 日期

國中集體通訊

完成網路資料輸入及繳費

5 月 21 日(一)10 時至 5 月 25 日(五)15 時 選填登記志願系統操作練習 5 月 30 日(三)10 時至

6 月 4 日(一)17 時

開放免試生志願選填登記 6 月 7 日(四)10 時至

6 月 11 日(一)17 時 網路錄取公告及分發結果查詢 6 月 13 日(三)10 時

錄取報到及放棄錄取截止 6 月 15 日(五)

三、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末及寒假預定行事曆(如附件)。

(5)

貳、教務處各組報告:

一、教學組:

(一)107/1/22 至 107/1/24 三天為補 106 學年度度第二學期 107/2/12 至 107/2/14 三 天的課程。請各位老師仍依這學期的課表上課,但課程內容請上第二學期之 課程。

(二)107/1/24 星期三第七節彈性課程,請本學期老師繼續上課,只上第七節課。

並請當天授課老師的名單向教學組告知,以便核發鐘點費。

(三)106 學年度第二學期期初教學研究會日期為 107/1/29 13:10,會議地點:重 光樓 2 樓圖書館,請全校專兼任教師務必出席。

二、註冊組:

(一)請務必於 1 月 22 日(星期一)以前完成上網登錄學期成績,以免耽誤 公布學期補考科目/名單(1 月 25 日星期三)。

●請以整數登錄,勿有小數點。

●請勿將學期成績登錄成期考成績。

●配科科目請勿漏登。

(二)期考考完之試卷請務必繳回(包括答案卷、答案卡),以便查詢。且試卷上 應有成績計算比例;若有特殊計分方式,考前請務必告知學生。

(三)請務必在補考當天(1 月 29 日星期一 16:00 前)改完補考考卷並交出成績 及考卷。

(四)為因應 108 課綱實施,國教署建置「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資料庫」,

以彙整分析學生各階段「學業」及「非學業」表現,作為升學採認的重要方 式。因此配合政策,本學期與去年相同各項成績評量(含第一段考、第二段 考、期考、平時考皆須輸入成績) ,成績冊範例請於學校首頁處室文件下載 區/註冊組下載(含國中部)。成績冊也請於 1/22(星期一)放學前繳交,謝 謝老師配合!!

(6)

附件 107.01.19

臺北市私立泰北高級中學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末及寒假預定行事曆 月 日 星期 預 定 行 事

1

10 三 1.行政會議

2.一年級期末德行評量審查會議 16 二 大學學測考場服務隊籌備會議 17 三 學期考試(第一天)

18 四 1.學期考試(第二天)

2.蘭雅國中 8 年級職業試探

19 五

1.學期考試(第三天) 2.休業式 (09:50) 3.自主投資平台說明會(10:30)

4.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全校教學研究會(11:30) 5.校務會議(13:30 松鐸樓 7 樓會議廳)

6.士林國中 8 年級職業試探

20 六 臺北市高職技職博覽會(板橋府中站前廣場)

22 一 22~24 補行 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2/12~14)上課 24 三 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工作小組研習(09:20)

25 四 1.寒假開始、公布學期補考科目及名單、轉學考試報名 2.國中生寒假職業輔導研習營

26 五 1.大學學科能力測驗(第一天)

27 六 1.大學學科能力測驗(第二天)

29 一

1.返校日(7:50)發學期成績單、繳費三聯單 2.學期補考:(1)09:10 至 12:00

普通科、商科、工科——學科學期補考 設計群科——學、術科學期補考 (2)12:00 至 13:00

商科、工科——術科學期補考 3.106 學年度 2 學期第 1 次全校教學研究會(13:10) 4.性平教育研習(15:10)

30 二 1.1/30~2/1 青年成長營 2. 轉學生考試

31 三 公布轉學考錄取名單(11:00)

2

1 四 1.轉學生報到(套量制服、發三聯單)(9 : 00) 2.行政會議(13:30 松鐸樓 7 樓會議廳)

2 五 辦理就學貸款各項事宜(08:00~12:00) 5 一 註冊

12 一 12~20 行政人員全休(15 除夕 16~20 春節)

【2/12~2/14 為 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週】

21 三

1.開學典禮(08:00)

2.校務會議(13:30 松鐸樓 7 樓會議廳)

【2/21~2/24 為 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週】

22 四 正式上課

(7)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校務會議學務處書面報告

107.01.19.

壹、工作概況:

一、感謝各處室、各科的配合,更感謝學務處、教官室及各導師等全體教職同仁的努 力,使本學期各項學務工作及學生活動均能依原訂計畫順利推展。

二、期末檢討:

(一)本學期以記警告及記過的方式,作為輔導管教的主要方式的狀況,已有改善。

爾後將續配合導師會議、辦理教師輔導與管教知能研習等方式,增強教師輔 導管教的能力,減少以記過當作懲罰唯一手段的狀況。

(二)各班級導師均能主動關懷,發揮教育愛心,協助家中突陷困境或經濟弱勢的 同學提報申請相關救助,使其能安心就學。

(三)針對學生在上課中或是課間違規使用手機情形,檢討修訂本校行動電話管理 辦法,自 106 學年度入學新生開始,一律以班級為單位集中保管行動電話,

並且依此訂定班級生活公約。

(四)防範疑似校園性騷擾、性侵害及性霸凌事件,落實校園安全巡檢及通報程序,

並教導正確兩性人際互動。

(五)對吸菸、交通違規學生實施以假日生活輔導與公共服務的「生活再教育」,

已經逐漸顯現成效,預計下學期增加為每月辦理一次,全學期四次為原則。

三、生活教育競賽為重要的班級經營成果展現,但其各項評分及比賽項目與內容,有 其檢討與改進的必要,以維持該項比賽的公平性與效用性。

四、10 月 14 日上午臺北市 106 學年度教育盃聯合開幕暨體育嘉年華會開幕表演,由 本校龍獅戰鼓社、表藝科、儀隊同學擔任開場表演,本校設計群科負責活動 Logo 的設計,圓滿落幕。

五、積極規劃辦理 102 年週年校慶,預計在 107 年 4 月 21 日舉行慶祝大會以及體育 競賽活動。

貳、學務處各組報告:

一、訓育組:

(一)本學期全校共開設 45 個社團,9 月 9~11 日一年級社團選課;自 9 月 21 日 一、二、三年級社團活動開始,至 107 年 1 月 11 日止。

(二)9 月 18~19 日辦理一年級公民訓練暨各群科迎新活動

(三)10 月 27 日辦理 106 學年度優良學生選舉,第一至五名當選名單依序為:廣 二甲 周秉樺、日三甲 江妤萱、美二甲 高野千晴、高二忠 阮柏翰、貿三甲 汪佳和

(四)12 月 6 日辦理日本富士市立高校交流活動圓滿順利完成。

(五)12 月 22 日冬至團圓感恩惜福活動圓滿順利完成。

(六)辦理本學期全校生活週記、週聯絡簿抽查

一年級:10 月 24 日、二年級:11 月 14 日、三年級:12 月 5 日

(8)

(七)106 學年度二年級教育旅行訂於 107 年 3 月 13 日到 3 月 16 日。

目前統計人數為 429 人,不去的有 42 人,參加比例達 91%。

(八)目前積極辦理暑假期間赴日本姊妹校愛知高校交流活動,日期暫定為 7 月 20 日至 26 日(七天六夜)。

二、生輔組:

(一)輔導管教:

1.本學期截至 106 年 12 月 29 日止,各類獎懲總計達人次。

年級 嘉獎 小功 大功 警告 小過 大過 留校察看 一年級 2137 450 0 1495 104 2 14 二年級 2575 954 0 1969 91 6 28 三年級 2208 923 1 1861 121 8 13 合計 6920 2327 1 5325 316 16 55

2.懲罰存記及改過銷過申請:本學期申請改過銷過共 1 人次(警告)申請,懲罰 存記,共 10 人次(含警告 5 人次、小過 5 人次)。

(二)生活教育競賽優勝班級(至 12/29 日止):

三年組:第一名貿三甲、第二名電三甲、第三名廣三甲。

二年組:第一名日二甲、第二名高二忠、第三名電二甲。

一年組:第一名室一甲、第二名高一忠、第三名廣一乙。

(三)友善校園:

1.8 月 30 日至 9 月 5 日「友善校園週」期間,配合教育局主題「性別平等手 牽手,校園友善齊步走」並結合「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防制校園霸凌」及

「杜絕復仇式色情」等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重點,並於校務會議及開學典禮 時向全校師生宣導。

2.10 月 27 日辦理本校麒麟社幹部交接暨動員大會,有效處理交通、秩序、衛 生糾察各項勤派運作情形;另於 11 月 24 日舉行麒麟社新進社員結訓典禮,

對於麒麟社愛校服務工作具重要傳承意涵。

(四)校園安全:

1.9 月 20 日在各班級導師協助下完成「疑似涉入幫派人員清查」,並於 10 月 1 日將清查成果發函報局。

2.9 月 15 日在各班級導師協助下完成教育局校園生活問卷記名調查,調查結 果統計表於 9 月 28 日函送教育局辦理。

3.9 月 21 日辦理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地震避難掩護疏散演練,演練發生強烈 地震後之避難動作、各班疏散及集合回報情形等成效良好。

(五)交通安全:

1.對於無照駕駛、有駕照但未申領機車證、違規停放機車同學、未依規定行走

(9)

斑馬線、人行道同學,加強取締,本學期因無照駕駛遭到糾舉受到大過處分 共計 9 人次。

2.教育部轉頒交通部之各項交通安全要項、標語等,均透過川堂跑馬燈、學校 網頁及班會通報之宣導,供家長及學生知悉。

(六)春暉專案宣導:

1.本學期配合教育局宣導行程,特邀請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醫師於 10 月 19 日(星 期四)到校針對「防制藥物濫用」進行專題講演,並分享臨床相關經驗,參 與對象為一、二年級同學,辦理成效良好。

2.本學期加強校內、校外巡查,積極取締並且糾正校內、外吸菸同學,共計 25 人次。本學期戒菸教育配合「生活再教育」輔導課程辦理,共辦理 2 場 次(10 月 21 日及 12 月 2 日),共計 20 人次接受戒菸教育。

(七)寒假期間學生應注意事項:

生輔組將於 1 月 12 日前完成寒假聯絡網之安全編組,並印發寒假期間注意 事項,向同學宣導寒假期間應從事有益身心健康之活動,注意水上活動、登 山、交通、電腦網路、工讀等安全、勿進出不良場所,注意詐騙防制,並請 家長共同督促學生在寒假期間的行為。

(八)青年成長營德行輔導課程:

本學期將於 107 年 1 月 8-10 日辦理學務會議(德行成績審查會議),並預訂 於 1 月 30、31 日及 2 月 1 日為期三天實施 106 學年度第 1 梯次「青年成長 營」德行輔導課程,參加人員為本學期德行評量為亟待改進之學生,課程內 容包含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品格教育體驗、基本儀態訓練、公共服務、心 得寫作等,期能給予學生德行評量提升的機會。

三、體衛組:

(一)106 年小田園獲得台北市高中職組小小神農獎優等,持續辦理 107 年小田園 計畫並新增國中部分。

(二)106、105 年連續兩年優良公廁獲得高中大學組優等,持續辦理。

(三)依環境教育法持續辦理 107 年環境教育法。

(四)配合國中部成立,修訂食安委員會組織章程。

(五)規劃向教育局體育科申請辦理 108 學年重點運動項目,並恢復運動代表隊。

(六)106、105 學年度連續兩年獲得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各級學校防溺宣導執行成 果高中大學組優等,持續辦理。

(七)持續向教育部體育署和臺北市教育局體衛科,爭取相關體育設施修繕經費。

(10)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校務會議教官室書面報告

107.01.19.

壹、工作執行概況:

一、輔導管教:

每班級排定輔導教官,以「勸導代替處罰、溝通代替責罵」為原則,協助導師 實施學生生活輔導管教,對不經意犯錯且有心改過學生,配合生輔組給予輔導 銷過機會。

二、校園安全:

(一)排定教官輪值「校安中心」勤務,反映及處置各類緊急事故,本學期計處 置 18 件校安通報事件。

(二)編組教官實施校內、外巡查工作,以預防意外事件發生及處置緊急事件。

(三)不定期實施安全檢查以取締違禁物品,以維校園安全。

三、反毒春暉專案教育宣導:

(一)106 年 10 月 19 日邀請張仁民藥師到校,對學生實施「藥物濫用」專題演講。

(二)106 年 10 月 26 日邀請宅神朱學恒到校,對學生實施「藥物濫用」專題演講。

(三)106 年 10 月 5 日至蘭雅國小實施反毒宣教。

(四)依規定辦理「春暉專案」學生尿液篩選,共計 2 人次。

四、全民國防教育宣導:

(一)本學期辦理全民國防探索教育計 5 場次 216 人次。

(二)106 年 11 月 13 至 17 日邀請國軍北部地區人才招募中心到校 實施當前國防政策及從軍管道說明。

五、軍訓教官轉型:

教育部於 106 年起已暫停招考新任軍訓教官,目前各校遇缺不 補,現有教官採自願遷調方式輪調,將逐步規劃以學務創新人 力接替。

貳、近期工作重點:

一、寒假安全宣導(防詐騙、網路交友陷阱、不涉足不正當場所、反飆車、反簽賭、

從事正當休閒)。

二、辦理「反毒運動」工作相關事宜。

三、防制校園霸凌情事發生。

四、執行校、內外巡查工作,端正學生品德。

五、持續宣導手機使用警語「低頭滑手機,危險就會來;上課滑手機,成績慘兮兮。

(11)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校務會議總務處書面報告

107.01.19.

一、106 年度各項政府獎補助款於年底前完成採購、招標、驗收、核銷。

計 畫 名 稱 總金額(元) 教育部補助 教育局補助 學校自籌

教育部 國教署

高級中等學校適性學習社區 教育資源均質化實施方案

經常門540,000

資本門790,000

270,000 395,000

270,000 395,000

教育部 國教署

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設備更新 計畫充實基礎設備

900,000 717,000 183,000

教育部 體育署

高爾夫運動基層扎根輔導計畫 256,900 230,000 26,900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私立學校獎勵補助經費 4,972,350 3964,686 1,007,66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學校改善運動設施設備 399,000 399,000 0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小田園暨綠屋頂計畫 110,000 110,000 0

合 計 (元) 7,968,250 1,612,000 4,473,686 1,882,564

二、文忠樓國中部宿舍裝修工程已於 106 年 12 月取得「變更使用執照」。文忠樓國中 部宿舍裝修暨外牆美化工程,尚有部份缺失將於寒假期間完成改善。

三、辦公室第一期的搬遷及裝修工程已於 9 月底完成驗收。第二期(學務處、教官室、

輔導室)的搬遷及裝修工程將配合「非營利幼兒園」裝修工程,於補助經費核定 後施作。

四、「非營利幼兒園」裝修工程經費已陳報教育局核定,審查核定後將進行工程的招標 及施工等事宜。

五、感謝台北市錫瑠環境綠化基金會贊助本校自強樓一樓走廊、文忠樓後方花圃的綠 美化工程,以及重光樓後方空地小田園整地。

六、文忠樓及向榮樓無障礙電梯的設置,建築師及結構技師尚在規劃中。

七、寒假預定之總務工作:

(一)各棟教學大樓之建築結構的耐震初評。

(12)

(二)學務處臨時辦公室(文忠樓 103 教室)的搬遷。

(三)重光樓中央空調系統的頂樓冷卻水塔斷損之更新工程。

(四)全校的水塔及水池清洗,並完成水質檢驗。

(五)飲水機的汰舊換新。

(六)開學前將完成校園消毒,實施校園水溝、花圃的積水處理及藥劑噴灑,以維 環境衛生。

(七)校園監視系統調整、維修或更換老舊的 CCD 監視器。

(八)督導春節期間的門禁安全管理和夜間保全校園巡邏勤務。

(九)各單位保管財產之總盤點。

八、開放場地租借,增加學校知名度和收入:

(一)106 年 12 月 9 日福智文教基金會天母及士林教室租借重光樓禮堂辦理「美好 時光音樂分享會」。

(二)106 年 12 月 17 日中華民國紳士協會租借松鐸樓 7 樓多功能會議廳舉辦 106 年度會員代表大會。

(三)106 年 12 月 24 日星宿海童軍團租借重光樓 5 樓禮堂及操場辦理歲末聯歡活 動。

(四)107 年 1 月 20、21 日福智文教基金會桃園青少年廣論班租借重光樓圖書館、

禮堂及文忠樓宿舍辦理兩天一夜的「福智 2018 年大專營志工培訓」。

(五)107 年 1 月 27、28 日福智文教基金會租借重光樓禮堂辦理「2018 年廣論提 升營」。

(六)107 年 1 月 29~31 日謙德文教公司租借重光樓圖書館、禮堂及文忠樓宿舍辦 理冬令營-「奇蹟少年潛能發現」。

九、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向學生收取費用核定項目及標準」,經「向學生收取費用」

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後,於本校網頁公告。第 2 學期學雜費及各項代收款,將依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之收費標準製發繳費單據,於寒假返校日發給各生攜回,

以便繳交。

十、節約用水用電,降低學校財物負擔:

(一)105 年度及 106 年度水電費比較表如下表所示:

(13)

【105 年度及 106 年度全年度水電費比較表】

月 份

105 年度 106 年度 105 年度 106 年度

用電度數 電費 用電度數 電費 用水量 水費 用水量 水費 1 89,100 367,890 87,900 316,158 686 8,781 575 10,651 2 71,400 305,129 69,200 259,360 2,625 32,928 2,284 40,505 3 59,200 248,067 58,400 234,788 448 5,897 352 6,302 4 84,900 333,628 82,000 300,817 2,882 39,049 2,681 48,246 5 113,600 375,714 96,900 335,258 630 11,723 491 9,013 6 150,600 516,654 134,700 437,393 3,081 56,046 2,763 49,836 7 155,100 553,964 146,600 527,602 678 12,659 594 11,018 8 111,300 417,739 118,500 439,864 2,293 40,680 2,038 35,699 9 115,600 439,022 109,400 428,368 591 10,963 662 12,344 10 154,100 588,123 177,200 675,040 2,754 49,670 2,447 43,674 11 154,100 497,076 132,400 476,325 590 10,943 758 14,126 12 109,900 377,556 115,600 397,539 3,381 61,897 3,333 60,951 合計 1,368,800 5,020,562 1,328,800 4,828,512 20,639 341,236 15,645 281,414

(二)水費計價包含:用水費、水源保育費、污水處理費等。水費自 105 年 3 月份 起調漲,水表的累進度數如超過 1,000 度以上時,由每度 7.6 元變為 20 元。

已實施廁所洗手台減壓供水,並加強全校師生節約用水宣導,擬規劃雨水和 地下室廢水儲存再利用做為校園植栽的澆灌,以降低用水的負擔。

(三)本校附設國中部宿舍啟用,20 間寢室均個別設置冷暖氣機,以使用者付費方 式設置「儲值刷卡管制系統」。公共浴室各裝設 20 加侖 4KW 貯備型電熱水器 共 16 組、1.7KW 暖風乾機共 6 組。擬再增設「定時控制器」於夜間開放使用,

以達到節能省電的目的。

(四)班級教室及專業教室的冷氣機已向教育部申請「107 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上 學校校園能資源管理及環境安全衛生計畫」,擬設置「儲值刷卡管制系統」,

以達到節能省電的目的。

(14)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校務會議輔導室書面報告

107.01.19.

一、感謝各處室對輔導室的協助與支持。

二、工作報告

(一)舉辦 106 學年度「學校日」班級家長會及親師座談活動。

(二)召開本學期輔導室各相關「委員會」會議

「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大學繁星推薦委員會」、「科技校院繁星推薦 委員會」、「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家庭教 育委員會」,擬定及通過實施計畫,據以推展本校學生輔導工作。

(三)生命教育宣導及相關活動之實施

1.全校各班學生「青少年憂鬱量表」自我檢視。

2.學生生命教育專題講座「生命鬥士–慢飛天使 生命音樂會」。

(四)兒少保護及性別平等教育宣導及相關活動

1.教師知能研習-「教師關懷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晤談指引」。

2.學校日辦理家長知能研習「性別平等教育-青少年交友,父母仍有權過 問」、「特殊教育-當孩子溫柔的感應燈,不做歇斯底里的警報器」。

3.生涯輔導課中融入「熟人與假宗教名義性侵害防範」宣導活動。

4.家庭教育委員會議舉辦「兒少高風險暨特殊生家庭個案通報及輔導資源知 能」研習。

5.結合勵馨基金會、北安扶輪社及社會科教學研究會,舉辦「美人魚微電 影」-青少女懷孕預防宣導,針對學生進行宣導。

(五)實施生涯輔導

1.教育與心理測驗:

高中新生實施「語句完成測驗」、「賴氏人格測驗」、「大考中心興趣量 表」之測驗及解析,國中部新生實施「國中學校能力測驗」。

2.指導製作學習檔案夾。

(六)升學輔導及親職教育相關活動

1.舉辦「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四技二專多元入學方案」之班級說明會及 家長說明會及「身心障礙學生升學管道」家長說明會。

2.舉辦「107 大學及科技校院博覽會」,共有大學校院 54 校參展,全三年級

(13 個班級,共 522 名學生)到場。家長會及多位委員及家長亦共襄盛 舉,圓滿完成。

3.結合本校家長會共同辦理親職教育-「No more 22k 大學校系變化與職場 變化」。

4.加強與大學校系聯絡。

5.因大學校系眾多且招生及優惠條件不一,輔導室已發文至各大專院校,請

(15)

各校提供招生及優惠條件資料,根據回報做成彙總表,此彙總表近日會影 印給三年級各班導師,請導師影印供同學參考。

(七)諮商輔導(含高關懷學生輔導)及通報

1.一般生(生活、學習、情緒、人際、情感、親子及升學等)諮商輔導。

2.高關懷學生及家長(含兒少年保護、家庭暴力(目睹)、高風險家庭、

性別事件、中離之虞學生等)諮商輔導及通報(中途離校、轉銜)。

(八)認輔制度、個案會議

1.計 7 位老師參與認輔工作。

2.舉辦認輔教師座談會–研討「心之谷-12 個學習傾聽的方法」。

3.召開個案會議,與輔諮中心駐校心理師討論,固定安排學生心理諮商。

4.駐校社工師於每週二下午到校服務,討論學生狀況,安排家訪服務。

(九)特殊教育推行及相關宣導活動 1.召開特殊需求學生 IEP 會議。

2.辦理特殊教育知能研習,主題為「特殊需求學生的認識與輔導」、「淺談 憂鬱症」、「慢飛天使生命音樂會」。

3.辦理本學期校內需先重新鑑定學生評估報告,並陳報送件。

4.「特殊教育方案課程」資料彙整及「專案補助」經費核銷報局。

5.「班級家長代表大會」辦理特殊教育宣導-認識特殊教育。

(十)配合設置「非營利幼兒園」搬遷輔導室,營造更理想的輔導環境。

(十一)引進心理師、社工師及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諮商心理學組學生(上 學期五位、下學期六位),由本校資深輔導老師指導,遴選適合的學生協 請進行個別及團體諮商輔導。

(十二)輔導室常利用午休時間舉行會議會提供便當,同仁如因故不能參加,敬請 一定要事先告知以取消訂單,否則多出便當既浪費經費,也造成處理之困 擾。

(16)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校務會議實習處書面報告

107.01.19.

一、實習工作:

(一)執行完成教育部、局相關計畫補助:

1.教育部「二期技職再造」計畫(補助基礎設備、提升實習實作能力、業師協同 教學)、共計約 1730,000 元。

2.教育部社區均質化計畫,本學期已辦理研習共計 23 場,經常門、資本門設備補 助共計 1,800,000 元,感謝各科主任、科召與計畫提出教師的大力協助。

(二)全國技藝競賽 106 年度設計群獲得一金兩優勝,感謝指導教師:蔡須全、姚書 瑋、李聰祺。

(三)辦理國中技藝課程:

1.感謝工科與設計群科教師協助,106 學年第 1 學期開設電機電子群 1 班,設計 群 3 班,共計 86 位學生,於 106 年 12 月 26 日圓滿結訓。下學期開設設計群 2 班,電機電子群 1 班,合計 49 位學生。

2.配合關渡國中,首次辦理技藝班專班,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設計群課程於 107 年 1 月 10 日課程結束;第 2 學期商業與管理群課程,於 2 月 21 日開始上課,

上 15 週。

3.與國中友校輔導室配合,國中寒輔營共開 7 個課程,人數 157 位,各班人數均 達教育局補助標準,於 107 年 1 月 25 日(星期四)辦理;敬請各科主任提醒任 課教師,提前備課,增加國中生對本校認同。

(四)辦理教育局專案活動:

1.11 月 09 日完成北市國中教師技職教育宣導近百位國中輔導教師到校研習,並 參觀各職科,感謝各科協助。

2.明天 1 月 20 日(星期六)在板橋捷運府中站前廣場辦理臺北市 107 年技職教育 博覽會。

3.協助青少年發展處順利完成 11 月 16、17 日 106 年高中職技職群科體驗活動,

感謝工科、設計群科的協助。

(五)全國106 年第 3 梯次技能檢定術科印前製程辦理順利完成,感謝設計群協助。

(六)各科務必建立領用登記紀錄及材料管控。申請材料檢視庫存量,以樽節支出,

用在需要的地方。

二、資訊工作:

(一)資訊設備更新汰舊:

1.配合均質化計畫進行設備採購,完成聲優設備建置,金額共計 373,700 元。

2.配合私校獎補助款,更新教 8、教 10、教 11 三間電腦教室的數位廣播系統。

3.配合教育局補助經費,完成校園無線 AP 整合與機房部份設備汰舊換新工程。

(17)

4.校園 wifi 除了原有的 wireless,另新增「TPSH」,兩者皆能使用。

5.資訊講桌設備因筆電數量有限,專業教室的資訊講桌仍配置桌機,一般教室資 訊講桌則配置筆記型電腦。

6.目前無人使用且未排課之空教室,筆電皆先暫回收至實習處保管,以彈性支援 學校各項活動。

7.網路伺服器機房因老舊及停電等多重原因,設備零件損壞次數增加,未來視經 費將老舊設備加以更新。

(二)106 學年度成人教育班秋季班、郭錫瑠基金會研習秋季班圓滿結束,共計 9 個 班次 134 學員人次參與。預計三月份開辦成人教育春季班、郭錫瑠基金會研習 春季班,招生簡章初稿(部分還會修正)已在學校網站「推廣教育」公告,歡 迎本校老師踴躍參加。

(三)請各單位養成定期更換密碼與資料備份之資訊安全習慣。

(18)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校務會議研發室書面報告

107.01.19.

一、106 學年度第一學期各項招生工作統計:

1.支援 21 所國中升學博覽會或其他活動,共派出 29 位老師(含行政主管):

設計群 一般科目 電機電子群 商管群 外語群 藝術群 進修部 合計 11 人 10 人 3 人 2 人 2 人 1 人 0 人 29 14 次 12 次 3 次 2 次 2 次 2 次 0 次 35

2.106 學年度第一學期 22 所國中到校職業試探安排了 42 位老師開設 102 次課程

設計群 一般科目 電機電子群 外語群 商管群 藝術群 合計 51 門課 11 門課 11 門課 11 門課 11 門課 7 門課 102 次

24 人 3 人 5 人 3 人 5 人 2 人 42 人

3.支援 15 所國中外派 23 位教師支援課程

國中 支援教師 支援教師 支援教師 支援教師 支援教師 支援教師

新興 顏孝竹 葉慶豪 粘壽星 洪敏傑

陽明 王涵薇(2*2) 張乃懿 1*1 郭舒芹 1*1 至善 陳宗慶(18 *1) 葉慶豪(18 *1) 許益誠(18 *1) 北投 郭舒芹(18*5)

正德 粘壽星(9*7) 鄭旺才(9*7) 關渡 胡桂珠(14*2)

內湖 陳敏雄(18*3)

北安 施依惠(18*3) 金裕文(18*1) 蘭州 詹升興(14*4) 百鹷 詹升興(18*2) 許益誠(18*2) 施依惠 6*3) 石牌 詹升興(18*2) 王俐婷(18*2)

福安 連淑惠 2*4 林紹萍 1*4 賴怡君 2*4 李聰祺 18*4 胡桂珠 2*4 王美珍 2*4

長安 鄭順福(2*7)

新民 王美珍(18*1) 士林 葉慶豪(18*3)

二、新聞媒體曝光數統計

8 月份 9 月份 11 月份 12 月份

1 3 1 3

日本遊學報導 中時電子報、

經濟日報、

工商時報

設計群畢業校友費詩 懷:自由、蘋果等報。

表藝科招生:聯合報、

大愛電視台

日文科配音比賽:經濟 日報、中時電子報、工 商時報

學校辦學成果:中國廣 播公司-技職教育躍龍

冬至活動::經濟日報 普通科學測準備:大愛 電視台

設計群畢業展:經濟日

三、臺北市公私立高中職課程與教學前瞻計畫紮根協作

(19)

1.106 學年度第一學期召開 3 次學校願景工作坊,完成學校願景圖。

2.召開校本特色課程發展工作坊,邀請臺北市課程與教學協作中心 4 位教師 到校協助課程發展。

3.106 年 12 月 27 日完成經費核銷。

4.元月 9 日繳交成果報告書。

四、107 年臺北市公私立高中高職博覽會:

1.106 年 10 月 2 日第一次籌備會議。

2.106 年 11 月 29 日第二次籌備會議 3.106 年 11 月、12 月拍籌活動宣傳影片

4.107 年元月 4 日集合 21 校一百多位學生,完成影片最後宣傳拍攝。

5.截至 1 月 15 日為止,共有 16 所學校提供抽獎獎品、16 校提供表演節目。

圖書管理組:

一、感謝先進們支持配合圖書館各項閱讀推廣活動,若有服務不周之處,懇請見諒並 不吝指導。

二、本學期已推動之各項閱讀活動,茲列如下:

1. 106 年 9/18~9/30 辦理一年級新生暨國中部導覽、10/16~10/27 辦理二年級圖書館 再利用活動,感謝一、二年級導師協助辦理。

2.週三晨讀活動共計五次,感謝一、二年級導師協助導讀及國文老師協助評選各班 書寫優良同學,並已敘獎鼓勵之。

3.全國中學生網站 1061031 梯次閱讀心得比賽獲獎同學如列,感謝國文老師指導:

特優:高二忠蔡景慧同學

優等:廣二甲王琬淳同學、廣三乙黃心怡同學

甲等:高一忠楊鈞樺同學、廣三甲李千本、林家淇同學

4.教師讀書會活動:106 年 11/16(四)邀請品學堂閱讀理解總編輯黃國珍老師蒞校演 講。

5.校園書展活動:106 年 10/30(一)~11/3(五)舉行,感謝各位先進蒞臨指導。

6.106/12/28(四)校園閱讀代言人廣二甲班周秉樺同學、日二甲班江姸瑾同學及訊二 甲班宋依綾同學至松山家商報告期中閱讀推動成果,榮獲優等獎。

(20)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校務會議人事室書面報告

107.01.19.

壹、報告事項:

一、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私校被保險人依精算平準保險費率(13.4%)自 105 年 1 月 1 日起分 3 年逐步調整;其第 1 年及第 2 年各調高 2%;第 3 年再調高 1.15

%,即至 107 年調為 13.4%。

二、106 學年度起約僱人員納入考核,作為調薪及續約之依據。

三、【政令宣導】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為因應 107 年亞太洗錢防制組織相互評鑑,

持續執行全國性防制洗錢宣導工作,文宣資料請至全校公告查詢。

四、107 年 1 月辦理行政助理 2 名、校安教官 1 名及宿舍生活輔導員 1 名甄試。

(21)

四、本學期人事異動:

異動別 新任單位 職 稱 姓 名 原任單位 生效日 備註

資遣 專任教師 連曾富 電機電子

群科 106.09.09 聘用 電機電子

群科 兼任教師 姚復均 106.09.12

聘用 進修部 兼任教師 林銘君 106.09.15 電機科

聘用 進修部 兼任教師 許益誠 電機電子

群科 106.09.19 電機科 聘用 電機電子

群科 兼任教師 王偉國 106.09.29

退休 專任教師兼

群科科主任 楊秀珍 商管群科 106.10.16 聘用 商管群科 兼任教師 陳昭憲 進修部 106.10.16

辭職 兼任教師 林銘君 進修部 106.10.20 電機科

聘用 進修部 兼任教師 林忠榮 106.10.27 電機科

辭職 校安教官 劉振福 教官室 106.11.01

派任 教官室 校安教官 陳敬忠 106.10.31

辭職 校安教官 陳敬忠 教官室 107.01.16

免兼 學務處 國中部組長

兼導師 林裕晉 教務處 107.02.01

派任 教務處 國中部組長 王芳蕙 107.02.01 約僱職員

退休 幹事 呂國瑜 總務處 107.02.01

退休 幹事 管小美 研發室 107.02.01

改派 研發室 幹事 雷敏僡 學務處 107.02.01 改派 學務處

生輔組 幹事 張慧萍 學務處

訓育組 107.02.01

改僱 進修部 行政助理 朱梅君 總務處

文書組 107.02.01 約僱職員

(22)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校務會議會計室書面報告

107.01.19.

一、為更了解學校各項物品申請(白色)及修繕(綠色)事項,修改相關申請書格式,

於 107 年 1 月 8 日開始使用新表格。增加「經費來源」、「預算金額」、「保管單位 及存放地點」,另「原因說明」請各單位務必稍加敘述說明。

二、為統一各計畫中針對講師鐘點費補助學校補充保費之核銷工作,請依會計室所設 計表格,由業務單位完成表格後,做為後續核銷之憑證。範例一

三、為統整及了解學校資源之運用,各補助計畫中「辦公用品費」、「業務行政費」或

「雜支」項目之核銷,除執行計畫過程所需的文具等相關用品之外,其餘應由業 務單位及總務處共同討論採購符合核銷要件之物品或文具,並置於總務處供全校 備用。範例二

四、各處室對內或對外的各項活動計畫之相關公文及預算或核定經費明細表,請務必 送一份至會計室留存,請各主要承辦單位能掌計畫執行情形及進度,並預留會計 室審核單據及對外辦理核銷的時間。

五、請各位同仁協助控管 106 學年度預算執行,達到會計室與各單位互相稽核之目的,

並以「量入為出」為原則,撙節支出。會計室整理出各單位截至 12/25 日止,已 開列傳票之各項申請項目及金額,已請主管轉發。(希望各處室能對自己單位內的 預算加以記錄,及時掌握預算支應狀況)

(23)

臺北市私立泰北高級中學

專案補助款-補助學校全民健保補充保費明細表

日期: 年 月 日 業務單位 實習處實習就業組

專案補助名稱 106 年度中等學校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均質化-經常門

*請檢附原專案補助經費預算或明細表影本。

1.91%

姓名 鐘點費 補充保費(1.91%) 備註

王一二 4,800 92 106-6-1 計畫

王三二 3,200 61

王二 4,800 92 106-6-2 計畫

王三二 4,800 92 106-6-3 計畫

王二 1,600 31

合計 19,200 368

業務承辦人員 出納組長 會計主任 校 長

業務單位主管 總務主任

範例一

(24)

臺北市私立泰北高級中學

專案補助款-補助學校辦公用品明細表

日期: 年 月 日 業務單位 ○○(處)室

專案補助名稱 106 上中等學校○○○○補助經費

*請檢附原專案補助經費預算或明細表影本。

預算名稱項目 預算金額 專案使用金額 實際補助學校文具用品 備註 辦公(事務)用品 94,500 72,500 22,000 雜支 800 800 -

合計 95,300 73,300 22,000

採購項目 單價 數量 金額 備註

A4 影印紙 150 80 12,000 B4 影印紙 50 120 6,000 A3 影印紙 25 160 4,000 - 合計 22,000

*本表由業務單位及庶務組協商"物品請購單"之填寫,並進行後續採購事項。

*除專案執行中已採購之物品之外,其餘採購之物品由庶務組管控,留至學校備用。

業務承辦人員 庶務組長 會計主任 校 長 業務單位主管 總務主任

範例二

(25)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校務會議進修部書面報告

107.01.19.

一、 各班人數:

班 級 人數 導 師 班 級 人數 導 師 班 級 人數 導 師 合計 資三忠 18

莊旺昇 資二忠 17 陳昭憲 資處 35 電三忠 19 電二忠 17 張雅萍 電機 36 廣三忠 23 吳麗蘋 廣二忠 16 張雅萍 廣設 39 日三忠 39 王俐婷 日二忠 25 陳昭憲 日一忠 43 林秀雅 日文107

三年級 99 二年級 75 一年級 43 217 合計 6 班共 217 人,平均人數 36.1 人/班 二、 寒假將繼續招收各校一至三年級的轉學生,1/24-25 轉學生報名,1/30 考試、1/31

報到。

三、 主動網路上傳進修部相關訊息,強化資訊行銷,網路招生持續上傳生活花絮與檢 定合格資料。

四、 本學期依學生缺曠問題已陸續通知家長到校,並請各導師針對缺曠較多同學持續 加強輔導。

五、 教務組工作方面:

(一) 日文科共 4 人通過 4 級日文檢定,2 人通過 5 級日文檢定。

(二) 為提升日文科學生專業能力,本部於 12 月 14 日舉辦日文能力競試,均已選出前 三名,將於休業典禮時頒獎,對學生是莫大鼓勵。

(三) 三年級學生報名 105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共有 3 人,「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 驗」共 25 人。

(四) 本學期提供日間部跨部鐘點包括:數學 10 節。

六、 學務這學期工作重點:

(一) 完成學生缺曠管制工作,同學們盡力配合,期末達到收斂目標。

(二) 推動管、教一體化,以「勤宣導」的方式,達到最佳的效果。

(三) 改變眾人刻板印象,從改變自己做起。

(四) 從生活細節著手,從做事態度討論,從做人處事要求,去掉不良習慣,培養良好 氣質。

七、 輔導工作項目:

(一) 一年級新生入學狀況至今大致良好,目前已施測過畫人測驗、語句完成測驗、青 少年憂鬱量表等,並進行自我探索相關課程,僅少數幾位同學有出現焦慮和社交 問題,目前已進入輔導系統中,二三年級高關懷學生亦定期追蹤關懷,輔導其穩 定就學。

(二) 三年級同學於 11 月 29 日至進行大學校園參訪,依往年經驗,學生於參訪後升學 動機提升許多,將與導師共同鼓勵同學繼續進修,目前已將甄試書審資料部份 (如:自傳、作品集)融入輔導課程,並針對個別同學進行升學相關輔導。

(26)

(三) 以 Line 訊息方式將工作機會公告給各班導師,再由導師轉傳至各班群組,提升 訊息閱覽率,暢通進修部學生的就業管道,藉由輔導老師積極尋求畢業校友及廠 商資源,提供更多工讀機會,建立進修部求才資訊聯絡網協助就業。

(四) 進修部預計將舉辦 6 場教師研習活動與專題演講活動,以充實同仁的相關專業知 能,詳細如下表:

八、 本部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末、寒假行事曆,如附件,請參考。

時間 實施方式 題目 講師 參加人 106/09/13 教師研習 身心障礙學生的輔導策略 蔡雨蓁 教職員工 106/11/08 教師研習 中離生通報系統填報操作 蔡雨蓁 教職員工 106/11/15 專題演講 菸害、毒品防治講座 郝致祥 教職員、學生 106/12/16 教師研習 年末環境教育活動 郝致祥 教職員、學生 106/12/18 教師研習 認識憂鬱症 蔡雨蓁 教職員工 106/12/22 教師研習 冬至團圓活動 郝致祥 教職員、學生

(27)

泰 北 高 中 進 修 部 1 0 6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期 末 、 寒 假 行 事 曆

月份 日期 星期 預 定 行 事

1 月

10 三 行政會議

11 四 1.上課最後一天

2.交齊電腦及其他專業科目學期成績

12 五 期考第一天,交齊隨堂考(國防、體育)之學期成績及試卷 15 一 學務會議 (晚上 6:30 向榮樓會議室)

16 二 期考第二天,交齊第一天考試科目之學期成績及試卷 18 四 1.期考第三天,交齊第二天考試科目之學期成績及試卷

2.晚上 8:00 圖書館休業式(分發寒假生活須知) 19 五

1.校務會議 (下午 1:30 松鐸樓會議廳,無法參加者請事先請假) 2.交齊第三天考試科目之學期成績及試卷

3.補 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一週課程(上星期五課程) 22 一 補 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一週課程(上星期一課程) 23 二 補 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一週課程(上星期二課程) 24-25 三四 轉學生報名

26-27 五六 大學學科能力測驗 29 一

1.返校日(晚上 7:00 返校)分發成績單、書單、註冊須知、繳費三聯單 2.導師請於晚上 6:15 到校召開臨時導師會報

3.辦理轉學申請(晚上 8:30 以後)

30 二 轉學生考試(晚上 6:30)、放榜(晚上 10:00 網路公告)

31 三 轉學生報到 (晚上 6:30~8:30,套量制服、領取註冊資料)

2 月

1 四

1.行政會議 (下午 1:30 松鐸樓會議廳) 2.辦理就學貸款(晚上 6:15~9:00)

3.辦理低收入戶子女學雜費減免(晚上 6:30~9:00)

4.辦理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生)及原住民學雜費減免(晚上 6:30~9:00) 2 五 註冊 (晚上 6:15)

12 一 行政人員全休(2/12~2/20 春節假期全休)

15 四 除夕 16 五 春節

20 二 行政人員全休(2/12~2/20 春節假期全休)

21 三 校務會議 (下午 1:30 松鐸樓會議廳)。

22 四 開學典禮 (晚上 7:00 圖書館) 23 五 正式上課

[注意事項]※請同仁預先依行事曆日期安排假期活動,重要行程項目,包括:校務會議、返校日、註 冊、開學等重要行程,請同仁能準時與會。

(28)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校務會議書面提案單

提案一: 提案單位:輔導室 案由:修訂「臺北市私立泰北高級中學學生申訴案件補充規定」部分條文,請討論。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04 年 9 月 14 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法綜字第 10433058500 號令修正發布「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案件處理辦法」第十四條辦理。

二、本補充規定修正案於 107 年 1 月 11 日經本校 106 學年度申訴評議委員會第四次 會議討論通過。

三、本校「臺北市私立泰北高級中學學生申訴案件補充規定」相關修訂條文,對照表 如下,請審議:

修訂條文 原條文 備註

三、本校在學學生(指學校對其 為懲處、其他措施或決議 時,具有學籍之受教者)

或學生自治組織(上述兩者 以下簡稱申訴人)對學校影 響其權益之懲處、其他措施 或決議不服者,得於通知書 送達之次日起二十日內,以 書面向學校提起申訴。

本校在學學生之法定代理人 或其受託人,得為學生之代理 人提起申訴。

學生自治組織提起申訴時,

應以該組織之名義為之。

申訴人向學校提起申訴,同 一案(事)件以一次為限。

申訴提起後,於評議決定書送 達前,申訴人得撤回申訴。

申訴經撤回後,不得就同一案 (事)件再提起申訴。

三、本校在學學生(指本校對其 為懲處、或其他措施時,具 學生身分者)或學生自治組 織(以下簡稱申訴人)對學 校影響其權益之懲處、其他 措施或決議不服者,得於通 知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十日 內,以書面向學校提起申 訴。

本校在學學生之父母、監護 人或其受託人,得為學生之 代理人提起申訴。

學生自治組織提起申訴時,

應以該組織之名義為之。

申訴人向學校提起申訴,同 一案(事)件以一次為限。

申訴提起後,於評議決定書 送達前,申訴人得撤回申訴。

申訴經撤回後,不得就同一 案(事)件再提起申訴。

修訂

五、申評會應依下列原則及程序 評議申訴案件:

(一)本校在學學生、學生之法 定代理人或其受託人,對 學校所為之懲處、其他措 施或決議,如有不服,經 行政程序仍無法解決者,

得以書面向申評會提起申 訴。

(三)申評會會議以不公開及 書面審理為原則。評議 時,得通知申訴人、法 定代理人或其受託人到 會說明;必要時並得通

五、申評會應依下列原則及程序 評議申訴案件:

(一)本校在學學生、學生之父 母、監護人或其受託人,

對學校所為之懲處、其他 措施或決議,如有不服,

經行政程序仍無法解決 者,得以書面向申評會提 起申訴。

(三)申評會會議以不公開及 書面審理為原則。評議 時,應通知申訴人、或 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或 其受託人到會說明;必

修訂

(29)

知關係人到會說明。 要時並得通知關係人到 會說明。

六、評議決定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 申訴人姓名、出生年月日 、住(居)所及身分證文 件字號。

(二)有代理人者,其姓名、出 生年月日、住(居)所及身

分證明文件字號。

六、評議決定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 申訴人姓名、出生年月日 、住、居所及身分證文件

字號。

(二)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 名、出生年月日、住、居 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

修訂

七、受輔導轉學、休學或類 此處置之學生於申評會作成 評議決定前,學校應以彈性 輔導方式安排其繼續留校就 讀,並書面載明學籍相關之 權利與義務。

評議決定如維持原輔導轉學 處置,學校及家長應視學生 之學習狀況,於輔導期限內 協助申訴人轉學,辦理情形 應作成書面紀錄存查。

前項輔導期限至少十四日。

七、受輔導轉學安置、休學或類 此處置之學生於申評會作成 評議決定前,學校應以彈性 輔導方式安排其繼續留校就 讀,並書面載明學籍相關之 權利與義務。

評議決定如維持原輔導轉學 處置,學校及家長應視學生 之學習狀況,於輔導期限內 協助申訴人轉學,辦理情形 應作成書面紀錄存查。

前項輔導期限至多十四日。

修訂

八、對於申評會之評議,如原處 分單位認有與法令牴觸或 事實上窒礙難行者,應於七 日內列舉具體理由,依行政 程序陳報校長,校長如認為 理由充分,得交付申評會再 議。否則,評議書經校長核 定後,應即採行。

刪除

八、申評會作成評議決定書,應 即以學校名義送達申訴人或 其代理人。其無法送達者,

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處 理。

九、申評會作成評議決定書,應 即以學校名義送達申訴人或 其代理人。其無法送達者,

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處 理。

修訂

九、本規定經校務會議通過,陳 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 同。

十、本規定經校務會議通過,陳 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 同。

修訂

(30)

提案二: 提案單位:輔導室 案由:訂定「臺北市私立泰北高級中學國中部學生申訴案件處理辦法」,請討論。

說明:

一、依「國民教育法第二十條之一第三項規定」、「臺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申訴及再申 訴案件處理辦法」訂定之。

二、本處理辦法於 107 年 1 月 12 日經本校國中部申訴評議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討論通 過。

臺北市私立泰北高級中學國中部學生申訴案件處理辦法(草案)

第一條 本辦法依「國民教育法第二十條之一第三項規定」、「臺北市國民中小學學 生申訴及再申訴案件處理辦法」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 學校:指臺北市私立泰北高級中學國中部(以下簡稱本校)。

二 學生:具本校學生身分者。

三 管教措施:指本校或教師對學生所實施之各種教育處置。

第三條 學生對本校有關其個人之管教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 於其法定代理人知悉管教措施作成或以書面方式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

由其法定代理人以書面代為向本校提出申訴。但自管教措施作成後,已逾 一年者,不得提出。

前項申訴之提出,同一案件以一次為限。

申訴提出後,於申訴評議決定書送達前,申訴人得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撤 回之。申訴經撤回後,不得復提出同一之申訴。

第四條 本校為處理學生申訴案件,應設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以下簡稱申評會)。

申評會置委員五人至十五人,任期一年,均為無給職,由校長就下列人員聘

(派)兼之:

一 學校行政人員代表,一人至三人。

二 學校教師會代表或教師代表,一人至三人。

三 家長代表,一人至三人。

四 校外之教育、心理、法律等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或社會公正人士,一人 至三人。

五 學生代表一人至三人。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委員之人數應相等,委員因故出缺時,其繼任委員任 期至原任期屆滿日。

第二項委員任一性別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第二項第三款之家長代

(31)

表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五分之一。

遴聘學生代表擔任委員時,應先取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申評會置召集人一人並擔任主席,由校長指定或委員互選一人擔任之。召 集人不克出席時,由委員互選一人擔任主席。

委員於任期中無故缺席達二次或因故無法執行職務者,得由校長解除其委 員職務,並依第二項規定補聘之,其繼任委員任期至原任期屆滿日。

第五條 申訴應具申訴書,載明下列事項,由申訴人之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一 申訴人及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址及申訴人與該法定代理人之關係。

二 作為申訴標的之管教措施。

三 申訴之事實及理由。

四 收受或知悉管教措施之年、月、日。

五 提出申訴之年、月、日。

委任代理人提出申訴者,應出具代理人之委任書。

第六條 申訴書不合前條所定之程式,而其情形可補正者,本校應通知申訴人之法 定代理人於十日內補正。

第七條 申評會會議以不公開及書面審理為原則。

申評會評議前,應通知申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到場陳述意見;必要時得通 知關係人到場陳述意見。

申評會之評議決定,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為之,其評議過程及個別委員 意見應予保密。

第八條 申評會會議評議時,委員應親自出席,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出席。

申訴評議決定應經申評會會議之決議,其決議以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

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行之。

第九條 申評會處理申訴案件,關於委員之迴避,依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 三條規定。

第十條 申訴案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為不受理之決定:

一 申訴書不合程式不能補正,或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

二 提出申訴逾第三條所定期間。但因不可歸責於申訴人之法定代理人之 事由致逾越期限,並提出具體證明者,不在此限。

三 申訴人不適格。

四 原管教措施已不存在。

五 對已決定或已撤回之申訴案件重行提出申訴。

六 對於非屬本辦法所定管教措施之事項提出申訴。

(32)

第十一條 申訴無理由者,申評會應以決定駁回之。

第十二條 申訴有理由者,申評會應以決定撤銷原管教措施之全部或一部,並得視事 件之情節,逕為由本校另為處置之決定。

第十三條 申訴評議決定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 申訴人及法定代理人姓名、出生日期、住址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二 主文、事實及理由;其係不受理決定者,得不記載事實。

三 申評會主席署名。決定作成時主席因故不能執行職務者,由代理主席 署名,並記載其事由。

四 評議決定書作成之年、月、日。

申訴評議決定書應附記,如不服申訴評議決定,得於申訴評議決定書送 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提出 再申訴。

申評會作成申訴評議決定書,應即以學校名義送達申訴人之法定代理 人。

第十四條 申訴之評議決定,自收受申訴書之次日起,應於二個月內為之;必要時,

得予延長,並通知申訴人之法定代理人。延長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逾一 個月。

前項期間,於依第六條規定通知補正者,自補正之次日起算,未為補正者,

自補正期間屆滿之次日起算。

第十五條 本校應指定專人或專責單位負責申評會相關行政作業事宜。

第十六條 申訴人不服申訴評議決定,得於申訴評議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由 其法定代理人以書面代為向教育局提出再申訴。

第十七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之處,悉依「臺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申訴及再申訴案件處理 辦法」辦理。

第十八條 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33)

臺北市私立泰北高級中學國中部學生申訴書

106 年 8 月 17 日北市教中字第 10638047500 號函訂定

【申訴人(學生)資本資料】

申訴人(學生)姓 名

(請親自簽章)

年級

班別 年 班

性 別

出生 日期

身分證號碼 通訊地址

【申訴人之法定代理人基本資料】

法定代理人姓名

(請親自簽章)

與申訴人 關係

性 別

出生 日期

身分證號碼 通訊地址

有無委任申訴代理人:無 有,請檢附代理人之委任書,並續填下列欄位 申訴代理人姓名

(請親自簽章)

別 出生日期

國民身分證號碼 通訊地址

管教措施 (申訴標的) 收受或知悉管教措

施時間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申訴事實及理由

提起申訴日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受理申訴之單位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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