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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輔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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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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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實習輔導處

(2)

目 錄

壹、實習輔導處組織與成員 貳、實習輔導處工作內涵 參、技藝(能)競賽成果(近期) 肆、技能檢定

伍、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工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要點(摘錄)

陸、全國技能競賽計畫(摘錄) 柒、技術士技能檢定(摘錄)

捌、國立彰化師大附工學生在校三年期間參加技能檢定資訊一覽表

玖、高級中等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實施要點

(3)

壹、實習輔導處組織與成員

一、組織

二、成員

學校總機:(04)7252541 職稱 姓 名 分機(總機轉

接)

管理員(技士佐)

實習輔導主任 龍智毫 227 或 269

林浩明技士 實習組長 王弘明 227 或 269

就業輔導組長 曹昌偉 227 或 269 技能檢定組長 吳忠信 227 或 269

機械科主任 侯明賢 238 或 268 紀春榮技佐 汽車科主任 周照棠 239 林金生技士 鑄造科主任 陳祈宏 240 林浚彬技士 機模科主任 施硯元 241 盧英傑技士 製圖科主任 劉家明 244 謝秀珍技士 機電科主任 曹昌偉 203 許銘峰技佐 電機科主任 廖鴻銘 242 凃進三技佐 控制科主任 吳孟賢 251 劉文雄技士 電子科主任 蔡文欽 243 蔡良通技士 建築科主任 張盛進 245 陳凱勛技士

資訊科主任 吳志文 278

校務會議

實習輔導會議

實習輔導主任

實習組長

就業輔導組長 各科科主任

各科技士、

佐 實習處管理員

(4)

貳、實習輔導處工作內涵

ㄧ、主要工作內涵

(一)實習教學 (二)技藝競賽 (三)技能檢定 (四)工安衛生 (五)國中技藝教育 (六)就業輔導 (七)職涯探索 (八)校友聯繫 (九)專案計畫

技能檢定 技藝競賽 實習教學

1.校內技能競賽

2.全國技能競賽分區賽 3.全國技能競賽決賽

4.工業類科技能競賽(工科賽) 5.國際技能競賽(每2年辦理)

6.其他技藝競賽(團隊創作力、專題製作、等)

1.在校生丙級專案檢定(每年1梯次)

2.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不同職類分3梯次) 1.專業工場實習(分組教學) /工場實習日誌 2.實習報告 /校外參訪

3.暑期技能訓練營

(5)

國中技藝教育

職涯探索

工安衛生

1.109學年度國中技藝教育學程班,共計:5職 群、19班

2.合作國中有:和美高中、鹿港國中、彰德國 中、和群國中、陽明國中、彰安國中、彰興國 中、彰泰國中、線西國中及蘆壇國中(計10校)。

3.每年參加國中技藝班技能競賽,成績優異。

1.國中學生職涯探索及蒞校參訪

2.配合專案計畫辦理「國中學生職涯探索學習 營」

3.配合專案計畫辦理「國中老師職涯探索研習」

1.工場佈置與整潔檢查。

2.實習場所(實驗室) / 實習日誌。

3.工業安全系統填報。

校友聯繫

1.彰化縣彰工校友會

(台北市彰工校友會、高雄市彰工校友會) 2.彰工獅子會

3.校友返校服務

就業輔導

專案計畫

1.就業輔導資訊(學校網站)

2.每年統計畢業生升學及就業資訊

1.申辦教育部「優質化」計畫

子計畫四:實務增能.有效學習計劃(實習處)

2.申辦教育部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均質化」計畫

彰化縣北區學校(9校) 、總召學校:彰藝高中 3.教育部委辦「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

就業導向課程專班」專案計畫推動工作

(6)

二、工作職掌

(一)實習輔導主任:

1.秉承校長之指示,處理有關實習輔導業務。

2.擬定全校實習業務之長程,短程發展計劃。

3.協調公民營機構辦理建教合作或委託代辦之各項業務。

4.協調各科相互支援製作或修繕全校各項有關教學設備。

5.會同教務處擬定專業教師之進修計劃與實施。

6.審核各科實習教學設備及實習材料之申購。

7.執行實習處各項業務經費之支配與使用。

8.協同教務處督導各科主任推動各科實習教學事宜。

9.主持實習輔導會議。

10.督導考核實習處有關工作人員服務狀況。

11.處理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二)實習組長:

1.秉承實習輔導主任之指示,辦理有關實習業務。

2.擬定實習處行事曆及業務工作計劃。

3.協助各科擬定校內外實習教學計劃並輔導實施。

4.各科實習教學設備之保養維護及工業安全衛生教育之督導。

5.各科實習報告及工場實習日誌之查閱。

6.會同有關單位編列實習預算及經費安排運用。

7.督導評鑑準備工作及有關職業教育資料之蒐集整理。

8.實習組有關業務之研究改進及發展事項。

9.處理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三)就業輔導組長:

1.秉承實習輔導主任之指示,辦理有關就業輔導業務。

2.開拓就業機會輔導本校畢業生,技術結業生就業。

3.學生校外實習場所之提供與安排。

4.配合各單位執行本校有關職業輔導之決議事項。

5.學生參觀校外工廠、展覽之安排連絡事項。

6.建立畢業生就業,升學之追蹤輔導及校友動態資料。

7.建立與相關廠商、職訓機構及友校之聯繫資料。

8.就業輔導組業務之研究發展事項。

9.處理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7)

(四)技能檢定組長:

1.秉承實習輔導主任之指示,辦理有關技能檢定業務。

2.辦理工業類科技藝競賽業務。

3.辦理全國技能競賽業務。

4.辦理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業務。

5.辦理優質化業務。

6.處理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五)科主任:

1.秉承教務主任、實習輔導主任之指示,綜理科務。

2.負責本科教學正常指導事項,並擬定各項科務發展計劃及執行事項。

3.與教務處協調安排本科教師任課事宜。

4.協同本處實習組、就業輔導組共同推動各組與本科有關之業務。

5.與總務處協調定期清點本科財產。

6.本科實習教學設備及實習材料之申購事項。

7.本科實習場房佈置規劃、安全維護措施及設備器材維護保管之督導。

8.分配本科教職員工作及考核服務績效。

9.主持科務會議。

10.處理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六)各科技士(佐):

1.秉承科主任之指導,協助辦理科務、管理實習廠房。

2.本科各項機具設備、材料之請購,會驗等事項。

3.本科財產之保管及各項安全措施之維護及檢查事項。

4.本科實習設備器材之定期保養修復,借用收回事項。

5.本科工具室、材料室、科辦公室等處物品之存放管理及環境整潔。

6.本科財產之定期盤點,送修及報廢事項。

7.本科一般行政業務之處理及各項教學資料之整理保管事項。

8.實習場房大門、進出口之關閉及鑰匙保管事項。

9.工廠日誌之填寫呈閱指導。

10.其他實習教學之協助事項。

11.處理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8)

實習輔導處 各群科位置

機械館 教資館

學生活 動中心

鑄模館

運動場 學生宿舍

電機、

電子館

汽 車 館 教學暨行政大樓

大門

思 慧 樓 教 室

控制科 電機科 電子科 建築科

汽車科 製圖科

機電科 機械科

機模科 鑄造科 資訊科

實習處 (二樓)

(9)

參、技藝(能)競賽成果(近期)

(一)第 50 屆全國技能競賽訂於 109 年 9 月 17 日~21 日在南港展覽館舉行;本校今年 計有 34 位選手將代表參賽。感謝指導教練的辛勞,參賽名單如下:

序號 職類 職類

代號 班級 姓名 指導老師 指導老師

1 集體創作 3 機電一孝 施茗翔 曹昌偉 吳志文

2 集體創作 3 資訊二忠 黃柏瑋 曹昌偉 吳志文

3 集體創作 3 機電二忠 李家勝 曹昌偉 吳志文

4 機電整合 4 電機二忠 黃柏凱 曹昌偉

5 機電整合 4 電機二忠 黃菁苓 曹昌偉

6 資訊技術(軟體設計) 9 資訊二忠 錢士朋 劉冠辰 7 資訊技術(軟體設計) 9 資訊二忠 江秉逢 劉冠辰 8 網頁技術(網頁設計) 17 資訊二忠 朱俊愷 盧佳信 9 資訊與網路技術 39 資訊二忠 李承宗 黃正誼

10 外觀模型創作 11 機模二忠 呂坤瑺 林清培 施硯元 11 外觀模型創作 11 機模二忠 楊芷儀 林清培 施硯元 12 外觀模型創作 11 機模科 蔡明哲 施硯元 林清培 13 電子(工業電子) 16 電子二忠 邱彥銘 王玉燕

14 電子(工業電子) 16 電子二忠 邱韋勛 王玉燕 15 電子(工業電子) 16 電子二孝 吳畯杰 王玉燕 16 電子(工業電子) 16 電子二忠 陳秉睿 王玉燕 17 石膏技術與乾牆系統 23 建築二忠 吳木菻 翁麗敏 18 石膏技術與乾牆系統 23 建築一忠 戴家畯 翁麗敏 19 石膏技術與乾牆系統 23 建築科 陳冠宇 翁麗敏

20 汽車技術 33 汽車科 詹許堃 蘇俊榮 邱春根

21 汽車技術 33 汽車二忠 蕭甯中 蘇俊榮 邱春根

22 汽車技術 33 汽車三 王得和 蘇俊榮 邱春根

23 汽車技術 33 汽車科 張育翰 粘書豪 李承弦

24 電器裝配(室內配線) 18 電機科 尤菖逸 王弘明 王俞婷

25 鑄造 74 鑄造二忠 陳奕賢 陳祈宏 周清峰

26 鑄造 74 鑄造科 高栢源 陳祈宏 周清峰

27 工業機械修護 48 機械二忠 徐瑋呈 侯明賢 張晉瑀

28 機器人 23 機電二孝 葉家豪 陳智泓 吳孟賢

29 機器人 23 機電二孝 黄泰翔 陳智泓 吳孟賢

(10)

30 CAD 機械設計製圖 J5 製圖科 黃湘媄 黃郁婷 31 資訊技術(軟體設計) J9 資訊科 王怡茹 劉冠辰

32 電氣裝配(室內配線) J18 電機科 趙晟勛 王弘明 王俞婷 33 電氣裝配(室內配線) J18 電機科 黃以丞 王俞婷 王郁翔 34 電氣裝配(室內配線) J18 電機科 林佑軒 王弘明 王俞婷

(二)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9 學年度工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將於 109 年 11 月 24 日(星 期二)至 11 月 27(星期五)在本校舉行,本次競賽計有:18 職種,27 名選手(日校 21,進修學校 6)。

(三)本校參加 108 學年度(109 年度)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決賽),榮獲 1 件第 3 名,5 件優勝恭喜獲獎同學及感謝指導老師的辛勞。獲獎名單如下:

競賽分

組 群別 決賽 班級 參賽學生 指導老師

創意組

土木建

築群 第三名 建築三孝 李彥辰、張元駿、陳炫辰 張盛進 翁麗敏 機械群 佳作 機械三忠 陳廷峻 吳滄欽 侯明賢

專題組

動力機 械群

佳作 汽車三忠 邱 瑜、王利翔、范正威

張智皓、蔡駿成 周照棠 江旺達 佳作 汽車三忠 賴宙和、陸聖威、蘇 緯

吳易澄、賴品潔 周照棠 江旺達 佳作 汽車三忠 鄭宇晟、鄭楷澤、張帛騰

白恩証、王敦楷 周照棠 江旺達 機械群 佳作 製圖三忠 黃昱慈、陳彥碩、柯羽宸 黃郁婷

(11)

肆、技能檢定

一、109 年度技職學校在校生丙級專案檢定術科測驗已於 7 月底全部辦理完畢,各班合 格率統計表如下所示。

職類 班級 報檢人數 合格人數 合格率 備註 鑄造 鑄造一忠 35 31 88.6%

工業配線 電機一忠 40 37 92.5%

工業配線 電機一孝 39 31 79.5%

機器腳踏車修護 汽車一忠 30 26 86.7%

機器腳踏車修護 汽車一孝 26 25 96.2%

工業電子 電子一忠 37 36 97.3%

工業電子 電子一孝 38 38 100%

電腦硬體裝修 資訊一忠 38 35 92.1%

工業電子 控制一忠 38 30 78.9%

機械加工 機械一忠 37 34 91.9%

機械加工 機械一孝 31 30 96.8%

機械加工 機電一忠 36 35 97.2%

機械加工 機電一孝 36 30 83.3%

銑床 機械二忠 26 24 92.3%

機電整合 機電二忠 17 17 100%

機電整合 機電二孝 4 4 100%

機器腳踏車修護 汽車二忠 13 12 92.3%

機器腳踏車修護 汽車二孝 21 21 100%

電腦輔助立體製圖 製圖二忠 38 22 57.9%

電腦硬體裝修 資訊二忠 39 39 100%

建築製圖-電繪 建築二忠 34 31 91.2%

建築製圖-電繪 建築二孝 36 35 97.2%

工業電子 電機二忠 35 33 94.3%

術科測試日期:109 年 5 月至 7 月

(12)

國立彰化師大附工 106-108 學年度學生取得技能檢定證照統計表(不含進修學校)

證照

種類 技能檢定職類名稱 106 學年度 107 學年度 108 學年度 獲得證照人次 獲得證照人次 獲得證照人次

乙級

工程測量 12 16 39

工業配線 20 12 22

室內配線 1

銑床-CNC 銑床 55 90 104

電腦輔助機械設計製圖 10 27 32

鑄造 34 37 35

數位電子 41 86 67

機電整合 1 1 1

汽車修護 2 5

電腦軟體應用 15 0

電腦硬體裝修 1 2 22

合計 191 271 328

畢業學生人數(高職及綜

中專門學程) 560 645 658 百分比 34.1% 42% 49.8%

丙級

車床 5 4 5

鑄造 37 41 38

汽車修護 38 77 72

電腦軟體設計 7 35 40

工業配線 61 72 77

工業電子 92 178 185

建築製圖-手繪 38 75 71

測量 38 71 72

機電整合 18 43 48

電腦輔助立體製圖 34 19 22

電腦輔助機械設計製圖 31 38 39

電腦軟體應用 73 58 17

室內配線 20 29 26

銑床-CNC 銑床 12 1 22

網頁設計 18 1 4

氣壓 24 1 0

機械加工 91 152 139

建築製圖-電繪 38 67 70

砌磚 3 22 0

機器腳踏車修護 39 10

合計 678 1026 957

畢業學生人數(高職及綜

中專門學程) 560 645 658 百分比 121.1% 158.6% 145.4%

註:獲得證照人次計算僅計入該屆畢業生中取得該證照項目之人次,非該屆畢業學 生取得證照不列入計算。

(13)

伍、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工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要點(摘錄)

ㄧ、參加對象:

(一)設有工業類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實用技能學程、建教合作班或綜合高中 專門學程)應屆畢(結)業學生(包括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取得學籍者),不含延 修生。

(二)設有工業類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或附設進修部)應屆畢(結)業學生。

(三)設有工業類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夜間部應屆畢(結)業學生。

(四)實驗教育學校應屆畢(結)業學生。

(五)相當於前項教育階段,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 籍,其實驗教育計畫課程所屬類型為技術型之學生(下稱未取得學籍實驗教育 學生)。

二、競賽職種:

編 號 職 種 名 稱 備 註 編 號 職 種 名 稱 備 註 01 應用設計 15 建築製圖

02 冷凍空調 16 板金 03 電腦輔助機械製圖 17 建築

04 機械製圖 18 室內空間設計 05 電腦軟體設計 19 鑄造

06 電腦修護 20 模具

07 化驗 21 圖文傳播

08 工業電子 22 測量 09 數位電子 23 機電整合 10 工業配線 24 飛機修護 11 室內配線 25 家具木工 12 汽車修護 26 汽車噴漆 13 鉗工 27 機器人 14 車床 28 配管

三、獎勵:

(一)優勝學生除由大會頒獎外,並依據「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 送入學辦法」及「高級中等學校技(藝)能優良學生甄試及甄審保送入學實施要 點」辦理甄選及保送入學。凡新增之競賽職種,未經教育部核定者,不得列為 保送甄試。各競賽職種名稱與全國技能競賽職種相同者,前三名優勝學生由承 辦學校按名次順序繕造名冊,函報行政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參辦,且得報名 參加全國技能競賽決賽。

(二)錄取名額:各職種錄取 5 至 50 名(視參加人數而定),其標準如下表:

參賽人數 優勝錄取人數 金手獎人數 備 註 220 人以上 76 人 17 名

190-219 人 72 人 16 名

(14)

160-189 人 64 人 15 名 140-159 人 56 人 14 名 120-139 人 50 人 13 名 100-119 人 44 人 12 名 80 至 99 人 38 人 11 名 70 至 79 人 32 人 10 名 60 至 69 人 28 人 9 名 50 至 59 人 24 人 8 名 40 至 49 人 20 人 7 名 30 至 39 人 16 人 6 名 20 至 29 人 12 人 5 名 10 至 19 人 8 人 4 名 9 人以下 5 人 3 名

四、詳細內容請參閱「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工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計畫」。

(15)

陸、全國技能競賽計畫(摘錄)

一、對象:

選手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出生日期符合當年度競賽規範者。

二、競賽職類:

(一)青年組:

綜合機械、資訊網路布建(電訊布建)、集體創作、機電整合、CAD機械設計製圖、

CNC車床、CNC銑床、資訊技術(軟體設計)、銲接、建築舖面、汽車板金(打型板 金)、飛機修護、配管與暖氣、電子(工業電子)、網頁技術(網頁設計)、電氣裝配 (室內配線)、工業控制(工業配線)、砌磚、石膏技術與乾牆系統(粉刷) 、油漆裝潢(漆 作)、機器人、家具木工、門窗木工、珠寶金銀細工、花藝、美髮(男女美髮) 、美容、

服裝創作、西點製作、汽車技術、西餐烹飪、餐飲服務、汽車噴漆、造園景觀、冷 凍空調、資訊與網路技術、平面設計技術、健康照顧、冷作(金屬結構製作)、模具 (塑膠模具)、外觀模型創作、麵包製作、工業機械修護、3D數位遊戲藝術、雲端運 算(雲端計算)、網路安全、旅館接待(旅館服務)、中餐烹飪、國服、板金、鑄造及應 用電子等52職類。

(二)青少年組:

CAD機械設計製圖、資訊技術(軟體設計)、電子(工業電子)、網頁設計(製作)、電氣 裝配(室內配線)、工業控制(工業配線)、油漆裝潢(漆作)、機器人、花藝、美髮(男女 美髮)、餐飲服務、平面設計技術及3D數位遊戲藝術等13職類。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勞動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二)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四、競賽方式:

(一)採分區技能競賽及全國技能競賽二階段方式,先行於北、中、南區進行分區 技能競賽,再推薦優勝選手參加全國技能競賽。

(二)當年度分區技能競賽各區承辦單位推薦每一職類之前 5 名,參賽人數不足 10 人(組)時,推薦人數取參賽人數二分之一比例(無條件進位)。如三區合併 一區辦理之職類,逾 10 人(組)時,則不受名額限制,擇優推薦。但選手 成績不及格者不列入名次,且不予推薦。

(三)教育部推薦上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相關職類之前 3 名參加青 年組競賽;推薦當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國民中學學生技藝競賽相關職類 之前 3 名參加青少年組競賽。但有 2 個以上職類相關於全國技能競賽單 1 職 類時,2 個職類得各推薦前 2 名、3 個職類得各推薦前 1 名。

五、全國分區技能競賽每ㄧ職類優勝前 5 名選手且競賽成績及格者,獎勵如下:

(一)第 1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 2 千元、金牌 1 面、獎狀乙幀。

(二)第 2 名:獎金新臺幣 6 千元、銀牌 1 面、獎狀乙幀。

(三)第 3 名:獎金新臺幣 4 千元、銅牌 1 面、獎狀乙幀。

(四)第 4 名:獎狀乙幀。

(16)

(五)第 5 名:獎狀乙幀。

六、全國技能競賽決賽每ㄧ職類優勝前 5 名選手且成績及格者,獎勵如下:

(一)第 1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 2 千元、金牌 1 面、獎狀乙幀。

(二)第 2 名:獎金新臺幣 6 千元、銀牌 1 面、獎狀乙幀。

(三)第 3 名:獎金新臺幣 4 千元、銅牌 1 面、獎狀乙幀。

(四)第 4 名:獎狀乙幀。

(五)第 5 名:獎狀乙幀。

七、其他規定依「全國技能競賽計畫」辦理。

(17)

柒、技術士技能檢定(摘錄)

一、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

(一) 目的:推動職業證照制度、提昇技能水準。

(二) 對象:學生及社會人士符合簡章訂定之資格者。

(三) 每年分三梯次舉行,第一梯次報名日期每年元月中旬,第二梯次報名日期每 年四月底,第三梯次報名日期每年九月中旬,詳細日期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 署技能檢定中心每年公告之簡章而定;彰化地區報名地點-國立彰化高商及 本校。

(四) 學科測驗時間、地點,准考證上皆有詳載;術科測驗地點統一由勞動部勞動 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安排,測驗時間由各承辦單位另行書信通知。

(五) 每年分三梯次排定檢定職類、級別,簡章內皆會詳載,一、二年級學生僅能 報檢丙級,三年級學生取得丙級證照後,得報名相同職類乙級檢定。

(六) 第一次報名者,學科、術科均須報名,學、術科均及格時,由勞動部勞動力 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製發證照;只有術科及格時,得於隔年以「免術」身分 再報檢。

(七) 術科成績及格者,得保留三年。

二、技職學校學生丙級專案技能檢定:

(一) 目的:為使技職體系學生,於畢業時能兼領畢業證書及丙級證照,特成立本 案。

(二) 對象:技職院校學生均可報檢。

(三) 全國分成若干區域舉辦,本校屬於「彰投」分區,主辦學校為「國立秀水高 工」;每年元月份報名,四月份學科測驗,五月至七月底術科測驗,各項時程 由國立秀水高工統一訂定。

(四) 本校學生學科測驗,固定於校內舉行;術科測驗於本校設有合格術科測驗場 地之科別舉行。本校未設有合格術科測驗場地者,由秀水高工安排至他校參 檢。

(五) 第一次報名者,學科、術科均須報名,學、術科均及格時,由國立秀水高工 製發證照;只有術科及格時,得於隔年以「免術」身分再報檢。

(六) 術科成績及格者,得保留三年。

(七) 丙級學、術科題目與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題目相同。

三、即測即評即發證:

行政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為使應檢人快速取得丙級證照,擬訂

『即測即評即發證』業務委託全國若干單位辦理,請上 http://www.cvtc.gov.tw 查 閱相關資訊。

(18)

捌、國立彰化師大附工學生在校三年期間參加技能檢定資訊一覽表

科 別 參 檢 職 類 備 註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機械科 機械加工(丙) 電腦輔助立體製圖(丙)、車

床(丙)、銑床(丙) 電腦數值控制銑床(乙) 汽車科 汽車修護(丙) 機車修護(丙)

鑄造科 鑄造(丙) 鑄造(乙)

機模科

製圖科 機械製圖(丙) 電腦輔助機械製圖(丙)

電腦輔助立體製圖(丙) 電腦輔助機械製圖(乙) 機電科 機械加工(丙) 機電整合(丙)

電機科 工業配線(丙) 室內配線(丙)

電腦軟體應用(丙) 網頁設計(丙) 工業電子(丙) 硬體裝修(丙)

工業配線(乙) 電腦軟體應用(乙) 數位電子(乙) 電子科 工業電子(丙)

資訊科 工業電子(丙)

控制科 視聽電子(丙) 電腦相關職類(丙) 電腦相關職類(乙)

建築科 測量(丙) 建築製圖(丙)

砌磚(丙)

電腦輔助建築製圖(丙)

建築製圖(乙)

電腦輔助建築製圖(乙) 砌磚(乙)

工程測量(乙) 附註:

一、在校生專案丙級技能檢定:

1.本校屬彰投區,主辦學校為國立秀水高工。

2.每年十二月底至隔年元月初,以團體報名,不得個別報名。

3.學測時間為每年四月中旬,測驗地點在本校。

4.術測時間為每年四月中旬至七月底,由本校各科自行排定時間並公告。

二、全國技能檢定:每年底由行政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召開會議,排 定各職類檢定梯次,並於該單位網站公告。

三、全國技能檢定各梯次報名日期:

第一梯次:每年一月中旬至一月下旬。

第二梯次:每年四月中旬至四月下旬。

第三梯次:每年九月上旬至九月中旬。

(正確日期須俟每年底行政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召開會議定案後公 告為準)

*報名承辦單位: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

*報名表購買:開放於各地 7-11 超商及報名地點販售

*學測日期:簡章內有公告各梯次測驗日期。

(19)

*術測日期:學測結束後,由行政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召開會議,

分配予全國各有關檢定場合格之機關、團體辦理,再由各承辦單位個 別通知考生應檢。

四、即測即評即發證:

行政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為使應檢人快速取得丙級證照,擬訂

『即測即評即發證』業 務委託全國若干單位辦理,請上 http://www.cvtc.gov.tw 查閱相關資訊。

(20)

玖、高級中等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實施要點

民國 95 年 11 月 20 日修正 民國 97 年 5 月 7 日修正第五點 民國 98 年 10 月 29 日修正第 4 點、第 5 點

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鼓勵及輔導高級中等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適性發展,落 實技專校院多元入學方案,強化技術及職業教育之發展,特訂定本要點。

二、高級中等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由各四技二專及大學校院聯合或 自行組成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依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 入學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及本要點規定訂定招生辦法或簡章,報主管教育行政機 關核定後辦理。

三、依本要點辦理甄審及保送入學之時間,以每年三月至五月辦理為原則。

四、依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申請甄審或保送入學之畢(結)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之學生,其 在學平均成績應及格。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獲各職種優勝名次學生得參加甄審之名額,分配如 附表。

五、本要點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優待基準如下:

(一)國際技能競賽或國際科技展覽獲第一名至第三名者,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 五十五;獲優勝者,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五十。

(二)獲選為國際技能競賽國手者,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四十五。

(三)全國技能競賽獲第一名,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四十;第二名增加甄審實得 總分百分之三十五;第三名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三十;第四名及第五名增 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二十五。

(四)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各職種個人競賽獲第一名至第三名者,增加甄審實 得總分百分之三十;第四名至第十五名者,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二十五;

第十六名至第三十名者,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二十;第三十一名至第五十 名者,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十五;第五十一名以上者,增加甄審實得總分 百分之十。

(五)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或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獲第一名,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 之二十五;第二名至第三名者,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二十;佳作增加甄審 實得總分百分之十五。

(六)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主辦之全國性各項技藝技能競賽獲第一名至第三名 者,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二十;其餘得獎者,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十 五。

(七)領有甲級技術士證者,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二十五;領有乙級技術士證者,

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十五。

(八)其他參加國際性特殊技藝技能競賽,獲相關競賽優勝名次者,甄審實得總分加 分比率為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五十,由當學年度入學委員會依其所參與競賽辦 法及表現等相關證明資料認定。

六、符合甄審及保送入學資格學生,於取得資格證件之日起,由原肄業學校或主辦機關 於競賽完畢後,按名次先後順序繕造申請甄審及保送入學名冊一式二份,並檢具在 學成績單、學生證(或畢業證書)等證明文件及獲獎證件,循行政程序報送委員會,

申請參加甄審及保送入學。

(21)

七、各四技二專及大學校院各系科甄審及保送名額,應列入簡章中辦理之,其名額不占 年度各系科核定招生名額。

甄審及保送錄取生於報到後,不得再參加其後當年度各四技二專及大學校院之 招生,違反者,廢止其錄取資格。

八、委員會應於招生簡章明定甄審及保送錄取之學生無論已否註冊入學,均不得再以同 一證件或競賽、展覽獎項參加四技二專及大學校院相關學系甄審及保送入學及有關 違反時之處理原則。

九、委員會應於招生簡章明定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前取得之證件或競賽、展覽獎項或各種 特殊身分考生之加分優待,不適用本要點之規定。

附表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各職種技藝競賽優勝學生參加甄審分配一覽表

參賽人數 優勝錄取人數 220人以上 76

190-219人 72 160-189人 64 140-159人 56 120-139人 50 100-119人 44 80-99人 38 70-79人 32 60-69人 28 50-59人 24 40-49人 20 30-39人 16 20-29人 12 10-19人 8 9名以下 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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