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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中風患者心路歷程之個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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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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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屏東教育大學體育學系 碩士學位論文. 長期照顧中風患者心路歷程之個案研究. 研 究 生:蔡月靜 撰 指導教授:林春鳳 教授. 中華民國一O三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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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謝誌 終於等到這一刻了!在寫論文的過程中,每每遇到瓶頸或感到疲 累時,總是會翻翻別人的謝誌,想像自己完成論文的喜悅,就又會開 始充滿動力勇往直前。現在終於不用想像了,我真的做到了,這段日 子帶給我的不只是得到碩士學位,更是訓練我獨立自主、培養邏輯思 考能力的機會,這對我來說是個難忘的經驗,也讓我能更有自信的迎 接下一個人生階段;當然,論文的完成絕對不是自己一個人做得來的, 很慶幸一路上有老師、家人、朋友的幫忙及支持,因為有你們讓我能 堅持到底,因為有你們讓我一路走來不孤單,謹以此篇謝誌表達我最 真誠的謝意! 此篇論文能夠順利完成,最要感謝的是我的指導老師林春鳳教授, 春鳳老師細心的指導是最重要的關鍵。從老師身上我學到身為一研究 者必須具備的精神與態度與風骨,於不斷的討論與對話中激發出新的 想法與思維。此外,特別感謝論文口試委員王建臺老師以及黃任閔老 師的不吝批評與指正,使得本論文能夠減少許多錯誤以更趨於嚴謹。 此外,感謝一路上陪伴著我及幫我加油打氣的好朋友們,如果不 是你們,我沒辦法享受其中,如果不是你們,我不會這麼勇敢。謝謝 一同奮鬥的 A6 飛母李 : 佑珊、玉笙、鴕鳥、堯堯,我永遠也不會忘 記我們為了抒解壓力,怒吃、怒唱、約小米吃飯的情景;也要特別謝 I.

(4) 謝劉菲、小兔姊、貞吟姊,因為有你們實質的幫忙,才能讓我的論文 順利完成。 最後,要感激的是我最摯愛的家人,因為有你們在背後默默的關 懷及支持,才能讓我無後顧之憂的完成論文。謝謝媽媽給我最大的自 由選擇我想走的路,並且無怨無悔的付出給我最好的生活;謝謝兩位 非常疼我的美珍、美菊阿姨,有妳們的幫助及鼓勵,讓我能更加用心 的在外打拼;另外也謝謝乾爹時常性的督促,希望我這個做女兒的沒 有讓你失望。 無盡的感恩,謹以此論文獻給我所愛的人及所有關心我的人!. 月靜. 謹致. 2014 年 7 月 II.

(5) 長期照顧中風患者心路歷程之個案研究 蔡月靜. 摘要 本研究的目的為了解長期照顧中風患者的心路歷程,當照顧者面 臨最親愛的父親被診斷出因中風而長期臥床的狀況下,其照護過程經 驗背後所隱含的意義。本研究希望能夠了解長期照顧者在長期照護中 的心理調適歷程的演變,以及探究宗教信仰對照顧者人生價值觀的影 響,進而探究照顧者如何克服長期照顧中的難關。 本研究以個案研究為方法,針對母親、其家庭成員及重要他人進 行資料蒐集、訪談與分析,來了解長期照顧中風患者艱辛的過程。結 果發現: 1. 長期照顧大都由其家人單獨承擔,其家人對於醫療專業知識略顯 不足。 2. 長期照護的費用,幾乎全由老人或其家人負擔。 3. 家中環境問題及醫療設備不足。 4. 面對高齡化、少子女化及疾病型態轉變的趨勢,未來長期照護的 需求只會增加不會減少。 最後,建議後期的研究可以往深入探討長期照護政策提供其改善 及推展,可滿足家庭的長期照護需求。並藉由長期照顧中風患者之心 III.

(6) 路歷程經驗之分享,讓社會大眾增加對長期照顧中風患者家庭成員的 了解、尊重、關懷和支持以及有關機構教學研究上與推廣上之參考。. 關鍵字 : 長期照顧、中風、心路歷程、個案研究. IV.

(7) A Case Study abut the Psychological Process of a Long-Term Caregiver Who Took Care of the Stroke Patient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explore the life stories of a mother who took care of her dearest father suffering from stroke, and to understand the significance of long-term care process. The study hoped to find out the change of psychological adjustment for a long-term caregiver, and to explore the influence of religion on the long-term caregiver’s values of life. Furthermore, to understand how the caregiver overcome the obstacles. The study was based on the case study, thought the in-depth interviews of the mother,family members and important others to collect and analysis the data and to findout the suffering of long-term caregivers. The findings were described as follows: 1.Family members were always the long-term caregivers and also lacked of medical expertise. 2.The patient and his family members always had to pay for the long-term care costs by themselves. 3.The problem of living environment and insufficient for medical equipment were serious. 4. Facing the trend of aging,low birth rate and changing disease patterns,the need of long-term care would be more and more in the future. The study intends to provide some suggestions for the future studies. V.

(8) First,explore the long-term care policy and provide ways to improve to meet the needs of long-term caregivers. Next,by sharing the life experience of long-term caregivers to make people more understand the family members of the stroke and respect,care and support them. Finally,give references for associated institutions to rsearch and spread.. Keyword: Long-Term Care. Stroke. Psychological Process. the Case Study.. VI.

(9) 目次 謝誌………………………………………………………………….…………………I 中文摘要……………………………………………………………………………..Ⅲ 英文摘要……………………………………………………………………………..Ⅳ 目次…………………………………………………………………………………..Ⅶ 表次…………………………………………………………………………………..Ⅸ 圖次………………………………………………………………………………….Ⅹ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背景………………………………………………………1 第二節 研究目的………………………………………………………………4 第三節 研究限制………………………………………………………………5 第四節 名詞釋義………………………………………………………………6 第二章 文獻探討……………………………………………………………………8 第一節 長期照顧之緣起與其演變……………………………………………8 第二節 國內實施長期照顧之法規…………………………………………..19 第三節 中風患者長期照顧個案研究相關文獻……………………………..26 第四節 心路歷程相關文獻…………………………………………………..28 第三章 研究設計…………………………………………………………………..33 第一節 研究方法……………………………………………………………..33 第二節 研究對象……………………………………………………………..34 第三節 研究架構……………………………………………………………..35 第四節 研究流程……………………………………………………………..37 第五節 資料分析與編碼……………………………………………………..38 第六節 研究的真實性與可靠性……………………………………………..40 第四章 研究結果…………………………………………………………………..41 第一節 關於照顧者…………………………………………………………..41 第二節 關於被照顧者………………………………………………..43 第三節 漫長的照護之路……………………………………………………..50 第四節 陪他走完最後一程…………………………………………………..58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61 第一節 結論…………………………………………………………………..61 第二節 建議…………………………………………………………………..62 第三節 省思………………………………………………………………….65 參考文獻……………………………………………………………………………..67 附錄………………………………………………………………………………….72 附錄一. 個案訪談大綱………………………………………………………..72 VII.

(10) 附錄二 附錄三. 重要他人訪談大綱…………………………………………………..73 研究參與者同意函…………………………………………………..74. VIII.

(11) 表次 表 2-1-1 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服務項目及補助內容……………………………14 表 2-2-1 我國長期照顧的發展階段………………………………………………...19 表 2-4-1 心路歷程之個案相關文獻-以長期照顧為例……………………………..28 表 2-4-1 心路歷程之個案相關書籍-以長期照顧為例……………………………..29 表 4-3-1 照護時間表………………………………………………... ………………52. IX.

(12) 圖次 圖 3-3-1 研究架構圖………………………………………………………………..35 圖 3-4-1 研究流程圖….…………………………………………………………….37. X.

(13) 第一章. 緒論. 在本章中,研究者先說明研究動機與研究背景,接著提出 研 究 目 的 與 欲 探 討 之 意 義,最 後再針對研究中所使用到的重要 名詞加以定義。.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背景. 我 國 於 1993 年 已 邁 入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所稱「老人國」, 人 口 快 速 老 化 將 促 使 長 期照護需求快速的成長 (楊志良,2010)。 根據內政部統計,由於國民平 均壽命逐年延長與生育率持續降 低,65 歲 以 上 老 年 人 口 占總人 口比率,將由 2005 年 9.37% 逐 年 增 加 至 2051 年 的 36.97%; 2005 年平均 7.4 位青壯人口扶 養 1 位老年人口,至 2051 年將成為 1.5 位青壯人口扶養 1 位 老年人口。臺灣 2009 年 底 老年人口已達 10.6%( 內政部,2009), 人 口 老 化 將 伴 隨 疾 病 型 態慢性化、健康問題障礙化、照護內 容 複雜化、照護時間長期化等問題,導致長期照護需 求與日俱增。 為 因 應 國 內 未 來 成 長 快 速 的長期照護需求,持續發展長期照 護 制度為重要施政方向。 需 長 期 醫 護 專 業 人 力照護之病人,此類病人以中風者居 多, 亦 有 因 其 他 慢 性 疾 病, 而 造成無法生活自理的病人,也需長期 照 護 服 務 (劉立凡,2001)。此類長期照護的病人及家屬往往在 出院前及出院後,為尋求適當的長期照護服務,而傷 透腦筋。 目前,各類型長期照護人力與服務普遍不足,大部份的病人只 好 留 置 家 中 , 接 受 非 正 式、非專業的家庭照護 ;必要時再另聘 照 護 工 , 進 而 形 成 醫 療 資源與家庭照護資源的雙重浪費 ;或將 1.

(14) 長 期 照 護 病 人 送 至 未 立 案之療養機構,接受不合品質與人性 的 照護。長期照護費用缺乏制度化之財務來源,目前我國長期照 護的主要財源,仍以家庭為主,全民健康保險僅針對部份慢性 病人,及需居家照禮之病人提供部份給付。社會福 利對長期照 護之病人,則 多 以 低 收 入 戶為主要的服務及補助對象 (楊志良, 2010)。 生 老 病 死 , 無 人 能 擋。 以前的人在家生育、在家終老,家 族 大 小 一 起 見 證 生 死, 經 由貼近的觀察與參與,讓人對生命有 一 種 打 從 心 底 的 敬 畏 , 進而養成珍惜、果敢、勇於承擔與豁達 的 人 生 態 度 。 俗 語 說:「 金窩 、銀窩不如自己的狗窩」,任何地 方 都 比 不 上 自 己 的 家 舒 適、溫馨。人人想回家,生命末期的人 更是如此,因為家有溫暖、有許多美好的回憶。當大限來臨時, 就能無憾、安詳的離去。 俗 語 說 :家 有 一 老 , 如有一寶。在我的個案研究中,主角 是 一 位 年 近 五 十 歲 之 婦 人,也就是研究者之母親。被照顧者是 她的父親,已中風 3 次、臥床長達 5 年,在生活上無法自理, 還 有 其 他 慢 性 疾 病 等 等;因我 的母親在經歷這個長期照顧的過 程中,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問題 存在,在生理、心理上是如何去 調 適 ?在 面 對 這 些 困 境 中,又如何一一去克服 ?常常聽人家在說, 久 病 無 孝 子 , 這 句 話 的 意思應該是說,當家中有一老人家,長 期 臥 病 、 需 要 家 人 的 照 顧時,在這照顧過程中,最辛苦、最累 的 就 是 照 顧 者 , 一 方 面 是收入上一定會減少,加上身、心、靈 的 疲 憊 , 往 往 會 讓 人 想 放棄;但是,在我的母親身上,我看見 了 這 些 過 程 , 且 她 並 沒 有放棄,這樣艱辛的過程,到底是甚麼 2.

(15) 樣 的 信 念 支 撐 著 她 堅 持 走下去,也讓我們晚輩看在眼裡,該如 何去學習這種精神。 在 這 看 似 簡 單 的 經 歷, 但其 過程 是歷盡千辛; 寫下來的意 義 何 在 ? 對 自 己 及 別 人 有何幫助?研究者 在別人的生命 故事 中,找到與此雷同的經歷,從他們的文章故事中得到同病相憐 的同理心,知道還有人比這個過程 遭遇到更 艱苦的經歷,而他 們 都 堅 強 走 過 來 了。 研 究者想藉由本論文中,將 這段長期照顧 心 路 歷 程 經 驗 分 享 出 來, 除了可以讓自己邊寫邊省思,重新勇 敢 面 對 自 己 母 親 的 生 命 困 境之外,也可以提供其他長期照顧 者 重新思維的空間,並期望一般社會大眾,能增加對 長期照顧 的 了 解 、 尊 重 與 關 懷 以 及 有關機構教學上的參考 。. 3.

(16)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本 研 究 希 望 能 藉 由 這段長期照顧中風患者之心路歷程,來 探 討 照 顧 者 對 於 長 期 照 顧的觀點,並提出在長期照顧過程中 所 遭遇的問題。因近年來長期照顧老人議題受到重視,故研究重 點 聚 焦 在 照 顧 者 身 上, 期 望對照顧者、其家庭和中風患者有更 進 一 步 瞭 解 。 因 此 本 研 究之目的為 : 一 、 探 討 長 期 照 顧 者 的 心理調適歷程的演變 。 二 、 探 究 宗 教 信 仰 對 照 顧 者人生價 值觀的影響。 三 、 探 究 照 顧 者 如 何 克 服長期照顧中的 難關。. 4.

(17) 第三節. 研究限制. 目 前 國 內 各 縣 市 實 施長期照顧老人的方式多有不同,加 上 影響長期照顧成效的相關因素相當複雜,在顧及人力、時間、 經 費 和 研 究 者 本 身 的 能 力的因素,本研究有以下限制 : 一、 研究層面 本 研 究 主 要 以 長 期 照顧者對中風患者長期照顧的經歷過 程 轉 變 為 研 究 重 點, 而 非整個在長期照顧。主要是因長期照顧 制 度 層 面 涉 及 政 治 、 法 律、經濟、長期照護組織及資源分配 等 因素,為研究者的人力及資源上所不能及。因此本研究結果僅 針 對 長 期 照 顧 中 照 顧 者 所 經歷的過程轉變方法提供多方建 議。 二、 研究範圍 由 於 各 縣 市 對 長 期 照顧實施的規範不完全一致,在考慮 政 府 組 織 架 構、 相 互 關 係 以及研究的人力等因素, 本研究僅以一 位 長 期 照 顧 中 風 患 者 的 照顧者為研究對象,地區在 屏東縣作 為 研究的範圍,因此本研究結果的解釋與推論,不適宜推論到其 他 地 區 。 因 此 本 研 究 結 果的解釋與推論須小心謹慎為宜。. 5.

(18) 第四節. 名詞釋義. 一、 長期照顧 長 期 照 護 是 指 對 失 能者或失智者,配合其功能或自我照 顧 能力,所提供不同程度之照顧 措施,使其保有自尊、自主及獨 立 性 或 享 有 品 質 之 生 活 (郭智芳, 2008)。其服務內容是以身心 功 能 異 常 程 度 為 基 準,也就是 身心功能異常之程度必須嚴謹評 估,以確定長期照護服務開始、停止期及提供服務內容增減的 情 形 (蔡淑鳳,2008)。本 研 究之長期照護服務是由家庭所提供, 當 一 個 家 庭 成 員 有 長 期 照護需求時, 是由家人提供照護 。. 二、 被照顧者 本 研 究 所 謂 的 被 照 顧者是指 年齡為八十 歲以上、身體功 能 障礙、或經醫師診斷領有身心 障礙手冊之失智症者達到無法自 理 日 常 生 活 , 得 以 在 家 接受家人的照看。. 三、 中風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定義 中 風 的 發 生 是 因 為 供 應 大 腦的血液突然中斷,通常是腦部的 血 管因阻塞缺血或破裂出血所造成。腦梗塞有腦血栓和腦塞栓。 腦 血 栓 是 指 腦 的 動 脈 內 部變得狹窄,礙及血液流動而言,腦塞 栓 則 為 從 身 體 的 其 他 部 位運送血塊或脂肪,而將腦動脈阻塞 的 症狀。因 大 腦 的 損 傷 導 致死亡 或存活後有神經後遺症狀之影響。 除 此 之 外 , 尚 有 因 天 生 的動脈瘤、腦血管畸型兒造成「蜘蛛 膜 下出血」等等。 6.

(19) 四、 心路歷程 本 研 究 所 謂 的 心 路 歷程是指照顧者在面對被照顧者時,為 排 除 障 礙 、 克 服 困 難 以 滿足需求時,所做的選擇工作 ,以及照 顧 者 在 反 映 時 所 產 生 的 態度和觀念等的改變歷程。. 7.

(20)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 章 針 對 主 題 進 行 相 關文獻查 閱,主要內容分為長期照 護 之緣起與其演變、國內實施長期照護之法規、 中風患者長期照 顧 個 案 研 究 及 心 路 歷 程 相 關文獻 等共四 節。. 第一節. 長期照顧之緣起與其演變. 一、長期照顧之緣起 台灣老人的照顧,從日據時代的貧困救濟,民間成立的救 濟 院 較 以 孤 苦 無 依、乏 人 照顧的長者為主;隨著國民政府遷台, 政府設置公立救濟院收容安置無人奉養的低收入戶老人為主; 另 外 為 戰 後 老 弱 傷 殘 戰 士的照顧,先後成立榮譽國民之家,以 照 顧 退 伍 老 兵 為 主 (吳 玉 琴,2012)。 依 內 政 部 (2008)資 料 ,國內平均壽命 男性為 75.5 歲,女 性 為 82.0 歲 , 男 性 與 女 性分別較上年增加。受惠於經濟之發 展 、 醫 療 科 技 進 步、 環 境 衛生改良、國民生活水準提升,國人 的 平 均 壽 命 不 斷 上 升, 老 年人口數亦因此不斷增加。人口老化 所 帶 來 的 衝 擊 是 每 個 國 家必須面對的衛生及社會議題,隨著 老 年人口的增加,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礙人口也隨之上升,而導致 長 期 照 護 需 求 的 提 高 (楊 惠 如, 2006)。 一般而言,老人由其子女奉養照護最為妥適,但隨著工業 化 與 都 市 化 的 結 果, 傳 統 大家庭逐漸瓦解,家庭結構轉變 為核 心 家 庭 為 主 , 傳 統 家 庭 照護老人的責任則委外經營。民國 94 年 台 灣 65 歲 以 上 老 人 之 經濟來源來自子女者,佔 53.37%;且 大 多 數 老 人 希 望 與 子 女 同住,佔 59.95%(黃源協,2007)。台 灣 8.

(21) 養 護 機 構 由 民 國 75 年 的 萌芽階段,累增至民國 97 年底幾進 1074 所 (黃惠璣,2010),這顯 示隨著高齡人口的增加,對於 養 護機構的需求亦增加。 台 灣 長 期 照 顧 的 發 展有其歷史背景,長期照顧法令制度 之 訂 定 , 是 由 多 種 因 素 交 互作用與變遷所形成,影響因素包括 : (一)民眾需要的變遷; (二)民眾對服務型態的偏好; (三)社會 對 長 期 照 顧 責 任 的歸屬; (四)民眾的付費能力與意願; (五)醫 療 照 護 及 輔 具 技 術 進 展 ; (六)家庭照顧的能力及意願等 (吳淑 瓊 、 陳 正 芬 , 2000)。 基 於 長 期 照 護 需 求 的快速成長,行政院衛生署於民國 87 年 10 月 20 日 核 定 , 執 行 「老人長期照護三年計畫」。其計 畫 內容重點之一在「建立整合性 服務網路,成立『長期照護管理 示範中心』,試辦『單一窗口 』制度,使長期照護個案經過專 業 評 估 及 『 個 案 管 理 』 能夠得到妥適之照護安排」 (行政院衛 生 署 , 1998)。. 二、長期照顧之演變 回 顧 台 灣 的 醫 療 保 健體系始於急性醫療,除少數醫院提 供 居家照護外,公共衛生護士深入社區中的各個角落,擔負起以 保 健 為 主 的 服 務 , 在 醫 療落後、社會福利資源匱乏的時代,扮 演 極 重 要 角 色 (王 怡 人 ,2008)。 1980 年 老 人 福 利 法 通過,老福法中針對長期照顧服務需求 的措施,僅規範機構式服務,其中療養機構係針對長期慢性疾 病 需 照 顧 老 人 為 收 容 對 象,設 立老人福利機構應辦理財團法人 9.

(22) 登記。老人照顧由家庭承擔完 全責任,政府介入角色極少。因 應 國 內 失 能 者 長 期 照 顧 需求,行政院勞委會於 1992 年開放家 庭 聘 雇 外 籍 監 護 工,提 供家庭 中有身心障礙 者或重大傷病者之 照 護 需 求 (劉 惠 賢 、 徐 亞 瑛,2005)。 長 期 照 護 專 業 協 會 在 1993 年則清楚的訂定長期照護對象 與 服 務 範 圍 :針 對 障 礙 或 老衰者及家庭照顧者提供生活照顧、 醫 療 (診 斷 、 預 防 與 醫 療)、護理、復健與社會支持等服務 (黃 惠 璣 , 2010)。 長 期 照 護 具有長時間、連續性、可負擔性、周 延性照護之概念,不只是醫療照護與生活照顧,亦是跨越衛生 行 政 與 社 會 福 利 行 政 領 域的照護。 在 1997 年 老 人 福 利 法第一次修法通過,機構也首度開放 小型機構只要不對外募捐、不接受補助或不享受租稅減免者, 得 免 辦 財 團 法 人 登 記,這樣的 改變是為了解決當時在社會上未 立 案 小 型 機 構 林 立 問 題 而做的開放條件 (吳玉琴,2012)。據 1997 年 當 時 業 者 宣 稱 台 灣未立 案老人機構約有 3000 家,但從 未 正 式 清 查 , 難 以 了 解 到底有多少家未立案機構,直到 1999 年 6 月 18 日 老 人 福 利 法 最後期限要求所有機構立案登記時, 當 時 政 府 全 面 清 查 並 列 管未立案機構數統計為 714 家,其服 務 人 數 約 13,000 餘 人(何 瓊 芳, 2010)。 內 政 部 社 會 司 經 過 三年 (1999 年--2002 年)清查與列管輔 導 714 家 未 立 案 老 人 福 利 機構,截至 2002 年 11 月已有 401 家 許 可 立 案 , 264 家 停 業 , 44 家轉型,未立案機構只剩 5 家(陳 靜 敏 , 2008)。 老 人 福 利 機構全面立案的過程,只是要求提供 老 人 一 個 基 本 的 居 住 安 全,但開放小型機構的設置,小型機構 10.

(23) 營利的本質,長期來在老人服務品質,一直呈現參差不齊的狀 況 , 未 獲 民 眾 普 遍 的 信 賴。 1997 年 修 法 後 至 2007 年老福法再次修法,歷經十年,期 間 老 人 長 期 照 顧 政 策 出 現各項方案的嘗試,呈現蓬勃發展。衛 生 署 於 1998 年提出「老人長期照護三年計畫」,以「充實 社區 化 照 護 設 施 , 普 及 機 構 式照護設施」為照護方向,並建立整合 性服務網絡,試辦「長期照護 管理示範中心」(譚開元,1999)。 2001 年接續推出「醫療網第四 期計畫:新世紀健康照護計畫」, 持 續 補 助 縣 市 成 立 「 長 期照護管理示範中心」,推動長期照 護 單 一 窗 口 。 於 1999 年 第 三次會議初擬「建構台灣長期護體系 十年計畫」,經多次研商討論 ,考量十年計畫歷程太長,修改 為「建構長期照護體系先導計 畫」為期三年計畫,並成立行政 院 社 會 福 利 推 動 小 組 長 期照護專案小組 ,此計畫自 2000 年 11 月 10 日 接 受 內 政 部 委 託 ,開始執行計畫 (行政院,2008)。 「 建 構 長 期 照 護 體 系先導計畫」(簡稱先導計畫)以「在 地 老化」做為總目標,參採世界主要國家長期照護經驗、評估全 國 各 地 長 照 服 務 需 要、 研 議人力資源發展策略、研議發展社區 照顧服務、研議照顧管理機制之建構策略、研議財務支持策略、 以 實 驗 社 區 獲 取 實 務 經 驗、製 作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教材等多項 內容,總投入經費 1 億 2,665 萬元 (含實驗社區 5,057 萬元 )(鄭 文 輝 , 2005)。 有 鑑 於 各 部 會 在 過 去陸續提出「加強老人安養服務方案」、 「 新 世 紀 健 康 照 計 畫 」、「 建構長期照護體系先導 計畫」、「照顧 服 務 福 利 及 產 業 發 展 方 案」各項方案,大多基於各部會權責業 11.

(24) 務需求自行推動,導致之間仍缺乏整合,形成所提供之照顧服 務是片斷不連續,服務對象或 有重疊或有需求卻處於條件邊緣 者 而 無 法 取 得 照 顧 措 施, 以致推動績效有限。因此內政部建議 在 行 政 院 社 會 福 利 推 動 委員會下設長期照顧制度規劃小組,成 立專案小組,以二至三年期間完成規劃「我國長期照顧政策整 合體系」,預定 2006 年 底 提出完整規劃報告陳行政院核定 (內 政 部 , 2004)。 長 照 十 年 計 畫 的 提 出,企圖整合相關政策及部會業務,並 因 應 高 齡 化 的 衝 擊 , 提 供老人多元連續服務、在地老化、全人 照顧的願景,2007 年 老 人福利法修法也在政策整合的氛圍,通 過 老 人 福 利 法 第 十 五 條 :「直 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對有接受 長 期 照 顧 服 務 必 要 之 失 能老人,應依老人與其家庭之經濟狀 況 及 老 人 之 失 能 程 度 提 供 經費補助。」依照顧需求者家戶經濟 能 力及失能程度,提供不同額度階梯式補助原則,也讓台灣對失 能老人的照顧由過去家庭負擔完全責任,走向由國家、社會、 家 庭 一 起 分 擔 照 顧 的 壓 力。 2008 年「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剛起步,隨著政 黨輪替,馬 英 九 總 統 競 選 政 見 主 張 :「推 動長期照護保險與立法,四年內 上 路 」(蔡 淑 鳳 ,2008)。在長期照顧體系未建構完善,若貿然 推動保險,恐造成供給創造需求的風險,服務供給容易走向財 團化、營利化、醫療化,偏遠地區長照資源不足,民眾繳了保 費得不到服務……等,劉兆玄院長又因八八風災下台等因素, 長 期 照 護 保 險 的 規 劃 進 度陷入停滯期 (陳靜敏,2010)。2009 年 底 衛 生 署 長 期 照 護 保 險 籌備小組按照進度,將長照保險草案 版 12.

(25) 本送入行政院,此法案版本至 今未在行政院長期照護保險推動 小 組 審 查 討 論 , 也 未 與 民間團體、社會大眾進行對話。 與此同時,行政院衛生署反倒積極推動「長期照護服務法」 的 法 制 工 作 , 2009 年 底 長 照服務法草案草擬完成, 2010 年 10 月 送 入 行 政 院 審 查,行 政院 2011 年 3 月底送立法院審查 (行政 院 , 2007)。 由 於 長 照 保 險 法 未 見蹤影,而行政院的長照服務法,內容 僅 是 對 長 照 人 員 及 機 構 的管理辦法,實無立法之必要性及急 迫 性,且社福團體多次反應意見 ,衛生署皆置之不理,因而民間 團 體 老 盟 、 殘 盟 、 智 總、 居盟、女人連線、稅改聯盟等團體 於 2011 年 3 月 發 起 組 成 「 長期照 顧推動聯盟」 (簡稱長推盟) 研 提相對版本,長推盟版以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為主體,強調服務 輸送體系及其權益保障。. 三、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運作現況 自從 1998 年 我 國 以 運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來推展長期照 顧服務以來,許多文獻指出目 前照管中心執行照顧管理相關業 務 有 下 述 主 要 的 問 題 :主 要 策略方案一再重覆與重疊,包括整 合 部 會 之 間 的 長 期 照 護 資源、建構多元化、多層級服務方案建 立 社 區 照 顧 服 務 體 系、 加 強照護人力培訓建立資源網路、建立 照 顧 服 務 管 理 機 制 、 研 議長期照護財務制度等 (張淑卿、許銘 能 、 吳 肖 琪 , 2010)。 因 現行長期照顧制度行政體系和法規分 歧,各縣市照顧管理體系發展 不一,在限於照管中心人力、經 費、物力與能力明顯不夠情形下,個案管理與整合轄區內資源 13.

(26) 訊 息 與 轉 介 的 功 能 無 法 發揮 (陳靜敏, 2008)。 為「建構完整之我國長期照顧體系,保障身心功能障礙者 能 獲 得 適 切 的 服 務 , 增 進獨立生活能力,提升生活品質,以維 持 尊 嚴 與 自 主 」 (劉 惠 賢 、徐亞瑛, 2005),行政院於 2007 年 核 定 「 我 國 長 期 照 顧 十 年計畫」。本計畫涵蓋的服務項目以 日 常 生 活 活 動 服 務 為 主 , 包括: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 服務;另為維持或改善個案之 身心功能,也將居家護理、居家 (社區)復健納入;其次為增進失能者在家中自主活動的能力, 故提供輔具購買、租借及住宅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而老人營 養 餐 飲 服 務 則 是 為 協 助 經濟弱勢失能老人獲得日常營養之補 充 ; 喘 息 服 務 則 用 以 支 持 家庭照顧者。如 下表 2-1 所示 。. 表 2-1-1 我 國 長 期 照 顧 十 年 計 畫 服 務 項 目 及 補 助 內 容 服務項目 (一)照 顧 服 務 ( 包 含 居 家 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 輔助內容 1.依 個 案 失 能 程 度 補 助 服 務 時 數 : 輕 度 : 每 月 補 助 上 限 最 高 25 小 時 ;. 顧 服 務 )。. 僅 IADLs 失 能 且 獨 居 之 老 人 , 比照此標準辦理。 中 度 : 每 月 補 助 上 限 最 高 50 小 時 。 重 度 : 每 月 補 助 上 限 最 高 90 小 時 。 2.補 助 經 費 : 每 小 時 以 180 元 計 ( 隨 物 價 指 數 調 整 )。 3.超 過 政 府 補 助 時 數 者,則 由 民 眾 全 額. 14.

(27) 自行負擔。 4.補 助 對 象 依 家 庭 經 濟 狀 況 提 供 不 同 補助標準。 (二 ) 居 家 護 理. 1.除 現 行 全 民 健 保 每 月 給 付 2 次 居 家 護理外, 經評定有需求者,每月最 高再增加 2 次。 2.補 助 居 家 護 理 師 訪 視 費 用 , 每 次 以 新 臺 幣 1,300 元 計 。 3.補 助 對 象 依 家 庭 經 濟 狀 況 提 供 不 同 補助標準。. (三 )居 家( 社 區 )復 健. 1.針 對 無 法 透 過 交 通 接 送 使 用 健 保 復 健 資源者,提供本項服務。 2.每 次 訪 視 費 用 以 新 臺 幣 1,000 元 計 , 每人最多每星期 1 次。 3.補 助 對 象 依 家 庭 經 濟 狀 況 提 供 不 同 補助標準。. (四 )輔 具 購 買、租 借. 1.每 10 年 內 以 補 助 新 臺 幣 10 萬 元 為 限,. 及住宅無障礙環境. 但 經 評 估 有 特 殊 需 要 者,得 專 案 酌 增 補. 改善服務. 助額度。 2.補 助 對 象 依 家 庭 經 濟 狀 況 提 供 不 同 補 助標準。. (五 ) 老 人 餐 飲 服 務 服 務. 1.對 象 為 低 收 入 戶 、 中 低 收 入 失 能 老 人 ( 含 僅 IADLs 失 能 且 獨 居 老 人 ); 每 人. 15.

(28) 每 日 最 高 補 助 一 餐,每 餐 以 新 臺 幣 50 元計。 (六)喘 息 服 務. 1.輕 度 及 中 度 失 能 者:每 年 最 高 補 助 14 天。 2.重 度 失 能 者 : 每 年 最 高 補 助 21 天 。 3.補 助 受 照 顧 者 每 日 照 顧 費 以 新 臺 幣 1,000 元 計 。 4.可 混 合 搭 配 使 用 機 構 及 居 家 喘 息 服 務。 5.機 構 喘 息 服 務 另 補 助 交 通 費 每 趟 新 臺 幣 1,000 元 , 一 年 至 多 4 趟 。 6.補 助 對 象 依 家 庭 經 濟 狀 況 提 供 不 同 補 助標準。. (七 ) 交 通 接 送 服 務. 1.補 助 重 度 失 能 者 使 用 類 似 復 康 巴 士 之 交 通 接 送 服 務,每 月 最 高 補 助 4 次( 來 回 8 趟 ), 每 趟 以 新 臺 幣 190 元 計 。 2.補 助 對 象 依 家 庭 經 濟 狀 況 提 供 不 同 補 助標準。. (八 ) 長 期 照 顧 機 構 服 務. 1.家 庭 總 收 入 未 達 社 會 救 助 法 規 定 最 低 生 活 費 1.5 倍 之 重 度 失 能 老 人 : 由 政 府全額補助。 2.家 庭 總 收 入 未 達 社 會 救 助 法 規 定 最 低 生 活 費 1.5 倍 之 中 度 失 能 老 人 : 經 評. 16.

(29) 估家庭支持情形,如確有進住必要, 亦得專案補助。 3.每 人 每 月 最 高 以 新 臺 幣 18,600 元 計 。 資 料 來 源 :內 政 部 社 會 司 , 2008, 我 國 長 期 照 顧 十 年 計 畫 摘 要 本 http://sowf.moi.gov.tw/newpage/tenyearsplan/ 長 照 十 年 計 畫 摘 要 本 .doc. 我國 長 期 照 顧 十 年 計 畫的目的是建構完整的台灣長期照顧 體系,而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的意涵就是在建立照顧管理機制, 以 確 保 長 期 照 顧 服 務 資 源分配之效率與效益 (邱啟潤、楊美賞、 陳 彰 惠 , 2004)。 為 滿 足 長期照護個案多元的需求,避免在獲 得 資 源 或 使 用 服 務 方 面 遭遇困難,目前所有縣市均已成立長 期 照 顧 管 理 中 心 以 提 供 居 家或社區復健服務,以維持或改善失 能 老 人 身 心 功 能 (楊 惠 如 、 呂桂雲、陳宇嘉、張永源, 2006)。 長 期 照 護 的 服 務 型 態相當複雜,涉及醫護與福利服務兩 大 類 , 在 人 力 類 別 的 需 求 上,亦較為複雜 (中華民國長期照護專 業 協 會 , 2003)。 考 量 長 期照護需求多元化的特質,在人力資 源的發展上,應擴大專業人員參與的層面,包含醫療、護理、 復 健 、 營 養 、 藥 事 等 (陳 淑 芬、鄧素文, 2010)。 因 應 未 來 長 期 照 護 需求將大幅增加,服務人力是建置完 整 長 期 照 護 服 務 輸 送 體 系 的關鍵因素,專業人力不足將會造成 有 需 求 無 人 服 務 的 現 象 (蔡淑鳳、王秀紅,2008)。行政院衛生署 除 持 續 辦 理 長 期 照 顧 管 理中心照顧管理人員訓練外,並將於 2010 年 起 展 開 長 期 照 護 專業人 力培訓計畫,以培訓足夠的儲 備 17.

(30) 人 力 (吳肖琪、周世珍,2006)。為使培訓計畫內容推動具一 致 性、連續性及完整性,行政院 衛生署多次邀請專家學者及相關 團體召開「長期照護專業人力 培訓規劃」會議,完成課程規劃 (曾 淑芬 、 張 志 娟 、 陳 厚 凱 ,2008)。 長 期 照 護 醫 事 人 力 課 程 規劃分為三個階段: (一) 共 同 課 程 :共 18 小時:使長照 領域之人員能先具備長照基 本知能,發展設計以基礎、廣泛之長照理念為 主。 (二)專 業 課 程 :共 32 小時:因 應各專業課程需求不同且列入服 務 場 域 考 量,強調專業照護能力,故在共同大 綱 及 課 程 規劃下,由各專業領域各自訂定規劃 原則、分項課程,以發展個別領域之長照專業。 (三)整 合 性 課 程 :共 24 小時:長期照護為跨專業、跨領域的服 務 , 相關專業人員應具備整合分析與評估的 能 力 ,並能在工作及服務品質增進的前提下 , 與 其他專業人員適時合作溝通,故此部 分 課 程 設計以強化跨專業及整合能力為主(行 政 院 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 2010)。 綜 觀 長 期 照 顧 的 目 標人口群在使用服務過程中經常面臨 兩 大 問 題: 一 是 個 案 本 身的照顧問題複雜,需要多種照顧服務 方 案 介 入 才 能 滿 足 需 求;另一 狀況則是個案在如何有效地獲得 資 源 或 使 用 資 源 方 面 有 特殊困難,需要專業人員協助整合服 務 資 源 (黃 源 協 ,2007)。 而 2006 年行政院院會通過的大溫暖社 會福利套案,在「強化老人安養」策略下將「建構長期照顧體 18.

(31) 系 10 年 計 畫 」 列 為 旗 艦 計畫,訂定了「建構完整之我國長 期 照顧體系,保障身心功能障礙者能獲得適切的服務,增進獨立 生活能力,提升生活品質,以 維持尊嚴與自主」之基本目標 (楊 培 珊 , 1999)。. 第二節. 國內實施長期照顧之法規. 長 期 照 顧 需 求 源 自 於疾病、衰老或身心障礙等原因,雖然 需 長 期 照 顧 的 人 口 群 係 以老人為主,惟實際上各年齡層及社 會 階層,只要有失能或失智等情 形,就有長期照顧的需求。一般 而言,家庭仍是提供照顧人力與經濟資源的第一線,由於我國 目 前 分 別 面 臨 人 口 快 速 老化、疾病型態轉變以及家庭照護功能 降 低 等 三 項 因 素 (杜敏世、陳麗華, 2010),致使家庭已不 足以 滿 足 其 成員的照護需求,而必須求助於社會與政府的介入,長 期 照 顧 責 任 不 再 是 家 庭 的責任,亦為國家社會的共同責任;若 未 能 適 時 發 展 完 善 的 長 期照顧體系,將難以滿足長期照顧者 多 元化的需求,所以長期照顧的發展是非常迫切、重要的議題。 線 就 我 國 長 期 照 顧 的 政 策、法規、資源發展分為四個階段詳述, 如 下 表 2-2 所 示。. 表 2-2-1 我 國 長 期 照 顧 的發展 階段 西元. 長 期 照顧 法 制 與 政 策. 萌芽期 1980. 1.老 人 福 利 法 正 式 公 布 實 施 。 2.老 人 福 利 法 施 行 細 則 公 布 實 施 。 19.

(32) 3.制 定 「 殘 障 福 利 法 」, 公 布 實 施 殘 障 福 利 機 構 。 1981. 1.內 政 部 成 立 兒 童 福 利 、 老 人 福 利 、 殘 障 福 利 促 進 委 員會。 2.老 人 福 利 機 構 設 立 標 準 公 布 實 施 。. 1986. 1.行 政 院 衛 生 署 推 動 「 醫 療 保 健 計 畫 ─ 籌 健 醫 療 網 計 畫」中,規畫建立中老年病防治工作體系,並將居 家照護列為重點工作。. 1987. 1.行 政 院 衛 生 署 以 實 驗 計 畫 方 式 委 託 台 北 市 護 理 師 護 士 公 會 , 推 展 「 居 家 護 理 服 務 」。 2.內 政 部 開 始 撥 款 補 助 縣 市 政 府 及 老 人 扶 養 機 構 辦 理 老人日間照顧服務,並免費照顧低收入戶者。. 1988. 1.台 灣 省 政 府 訂 定 「 台 灣 省 安 老 計 畫 ─ 關 懷 資 深 國 民 福 利 措 施 」,其 目 標 包 括 老 人 健 康、志 趣 、康 樂 、 服 務與安養。. 1990. 1.1 月 24 日 修 正 公 布 「 殘 障 福 利 法 」 全 文 31 條 。 2.公 布 「 殘 障 福 利 機 構 設 施 標 準 」 (民 國 88 年 修 正 名 稱為「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機構設施及人員配置標 準 」 )。 3.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建 立 「 全 國 醫 療 網 第 二 期 計 畫 」 續 訂 「 中 老 年 病 防 治 第 二 期 五 年 計 畫 」, 在 特 殊 醫 療 業 務 項 目 下,特 別 指 出「 加 強 復 健 醫 療 及 長 期 照 護 服 務 」 。. 1992. 1.「 護 理 人 員 法 施 行 細 則 」 公 布 。. 制度建構期. 20.

(33) 1994. 1.8 月 9 日 「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 制 定 公 布 。 2.衛 生 署 委 託「 中 華 民 國 胸 腔 暨 重 症 加 護 醫 學 會 」辦 理 「 呼 吸 長 期 依 賴 病 患 照 護 計 畫 」, 提 供 呼 吸 器 長 期依賴病患居家照護及機構式照護服務。. 1995. 1.修 正 「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醫 療 發 展 基 金 申 請 作 業 要 點 」 ,將醫院附設護理之家納入獎勵之對象。 2.3 月 1 日,全 面 實 施 全 民 健 康 保 險,將「 居 家 護 理 」 列入給付範圍。 3.公 布 實 施 「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居 家 照 護 作 業 要 點 」。 4.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訂 定 公 告「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慢 性 疾 病 範 圍 」。. 1996. 1.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在 台 大 等 十 家 醫 院 實 施「 安 寧 居 家 療 護 納 入 全 民 健 保 試 辦 計 畫 」。 2.護 理 之 家 比 照 居 家 護 理 納 入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給 付 。 3.內 政 部 實 施 「 推 動 社 會 福 利 社 區 化 」, 運 用 社 區 資 源,整合社會福利。. 資源快速發展期 1998. 1.3 月 25 日 ,「 老 人 福 利 法 施 行 細 則 」 修 正 公 布 。 2.4 月 8 日, 「 身 心 障 礙 者 保 護 法 施 行 細 則 」公 布 實 施。 3.6 月 17 日 ,「 老 人 福 利 機 構 設 立 標 準 」 修 正 公 布 。 4.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實 施 「 老 人 長 期 照 護 三 年 計 畫 」。 5.11 月 25 日, 「 老 人 福 利 機 構 設 立 許 可 辦 法 」公 布 實 施。. 21.

(34) 6.12 月 21 日 , 公 布 「 老 人 長 期 照 護 機 構 設 立 標 準 及 許 可 辦 法 」。 1998. 1.行 政 院 衛 生 署 擴 大 辦 理 醫 院 「 出 院 準 備 服 務 計 畫」 ,建 立 急 性 醫 療、慢 性 醫 療 與 長 期 照 護 間 良 好 的 轉 介 管 道 與 關 係,全 年 輔 導 41 家 醫 院 推 動 出 院 準備服務。 2.行 政 院 籌 組 社 會 福 利 推 動 小 組 。. 2000. 1.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召 開 「 因 應 九 二 一 震 災 導 致 重 傷 殘 者 照護計畫研商會議」 ,並 於 7 月 1 日 以 署 公 務 預 算 大 力推動災後整合性復健及長期照護服務。 2.行 政 衛 生 署 成 立「 長 期 照 護 諮 詢 委 員 會 」 ,規 劃 及 研 議署長期照護相關政策。 3.行 政 院 衛 生 署 研 訂「 新 世 紀 健 康 照 護 計 畫 」 ,將 長 期 照護列為重點工作。. 產業化時期 2002. 1.行 政 院 修 正 核 定「 加 強 老 人 安 養 服 務 方 案 」 ,加 強 推動老人保護相關工作。 2.行 政 院 核 定「 照 顧 服 務 福 利 及 產 業 發 展 方 案 」 ,期 結合民間力量,共同發展照顧服務支持體系。 3.內 政 部 召 開「 全 國 社 會 福 利 會 議 」 ,將「 建 構 完 整 之照顧服務體系」列為議題之一。. 2003. 1.內 政 部 與 衛 生 署 會 銜 公 告「 照 顧 服 務 員 訓 練 實 施 計 畫 」, 統 一 「 居 家 服 務 員 」 及 「 病 患 服 務 員 」 之 訓. 22.

(35) 練課程。 2004. 1.衛 生 署 全 面 推 展 地 區 教 學 以 上 醫 院,辦 理「 出 院 準 備 服 務 計 畫 」。 2.行 政 院 社 會 福 利 推 動 委 員 會 決 議 於 該 委 員 會 下 另 組 成 「 長 期 照 顧 制 度 規 劃 小 組 」, 就 長 期 照 顧 政 策 的相關具體內容詳加規劃。 3.7 月 13 日 內 政 部 修 正 原 「 非 中 低 收 入 失 能 老 人 及 身心障礙者補助使用居家服務試辦計畫」 ,發 布「 失 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補助使用居家服務試辦計畫」 。. 2005. 1.衛 生 署 規 劃「 特 殊 照 護 模 式 暨 失 智 老 人 居 家 照 護 模 式 試 辦 計 畫 」。 2.5 月 18 日 行 政 院 核 定 「 建 立 社 區 照 顧 關 懷 據 點 實 施 計 畫 」。 3.8 月 31 日 行 政 院 核 定「 加 強 老 人 安 養 服 務 方 案 」(建 議 社 區 照 顧 關 懷 據 點 實 施 計 畫、失 能 老 人 及 身 心 障 礙 者 補 助 居 家 服 務 計 畫 ...等 亦 屬 重 要 行 政 規 則 , 應 予 納 入 )。 4.行 政 院 推 動 「 台 灣 健 康 社 區 六 星 計 畫 」。. 2006. 1.內 政 部 召 開「 台 灣 經 濟 永 續 發 展 會 議 ─ 社 會 安 全 組 報 告 」。 針 對 有 關 高 齡 社 會 的 因 應 對 策 和 長 期 照 顧 議題建構完善老人長期照顧體系。. 2007. 1.3 月 14 日 , 行 政 院 通 過 「 我 國 長 期 照 顧 十 年 計. 23.

(36) 劃 」,規 範 服 務 對 象、服 務 模 式、補 助 原 則、人 力 養 成 、 照 顧 管 理 制 度 , 預 計 十 年 期 間 提 撥 817 億 元供長期照顧發展。 2.6 月 6 日 , 立 法 院 通 過 「 身 心 障 礙 者 保 護 法 」 修 訂 為「 身 心 障 礙 者 權 益 保 障 法 」 ,障 別 鑑 定 將 在 五 年後改採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 (ICF)。 2009. 1.9 月 23 日 「 護 理 機 構 設 置 標 準 」 修 正 並 更 名 「 護 理 機 構 分 類 設 置 標 準 」。. 資 料 來 源 :1.陳 惠 姿 等 (2002)。 長 期 照 護 實 務 。 台 北 :永 大 。 2.中 華 民 國 長 期 照 護 專 業 協 會 (2006)。 長 期 照 護 歷 史 軌 跡 。 取自 http://www.ltcpa.org.tw/。 3.內 政 部 (2004)。93 年 度 施 政 績 效 報 告 。 http://www.moi.gov.tw/upload/m_38526_4727430556.DOC 。 4.行 政 院 衛 生 署 (2005)。 衛 生 署 中 程 施 政 計 畫 。 http://www.doh.gov.tw/ufile/doc/200410_94 -97 中 程 施 政 計 畫 -4.pdf。. 目前,各類型長期照護人力與 服務普遍不足,國內目前針 對 長 期 照 護 特 定 人 力 的 培訓尚未建立制度,目前醫療網之當 事 人 員 組 組 教 育 課 程, 已 將 長期照護相關專業課程納入其中,以 提 高 醫 療 專 業 人 員 及 照 護人員的照護品質 (楊志良,2010)。但 如此方式人員培訓,成長速度緩慢,無法因應大量人力需求。 而 社 政 單 位 的 療 養 機 構,其醫 護及照護人員更因資源缺乏及人 24.

(37) 力不足,少有機會接受在職訓練,嚴重影響照護技術的提升與 照 護 品 質 (楊 惠 如 、 呂 桂 雲、陳 宇 嘉 、 張 永 源 , 2006)。 此 外 , 現 有 長 期 照 護 服 務 普 遍 不足,大部份的病人只好留置家中,接 受 非 正 式 、 非 專 業 的 家 庭 照護 ;或至急性醫療機構接受過度的 醫療照護,必要時再另聘看護工,進而形成醫療資源與家庭照 護 資 源 的 雙 重 浪 費 ;或 將 長 期 照 護 病 人 送 至 未 立 案 之 療 養 機 構 , 接 受 不 合 品 質 與 人 性 的 照護。 長 期 照 護 專 業 人 員 應分階段培訓,以強化照護能力,另透 過 建 置 人 力 資 料 庫, 以 方 便整合協調資源與提供人力。也可發 展認證機制,要求投入長照專 業領域人力應接受長照專業課程 訓 練 , 以 加 強 人 員 管 理 (楊志良, 2010)。 長 期 照 護 費 用 缺 乏 制度化之財務來源,目前我國長期照 護 的主要財源,仍以家庭為主,全民健康保險僅針對部份慢性病 人,及需居家照禮 之 病 人提供部份給付。社會福利對長期照護 之 病 人 , 則 多 以 低 收 入 戶為主要的服務及補助對象 (李 孟羲、 江 蕙 娟 、 胡 月 娟 , 2008)。 台 灣 長 期 照 護 的 財 務制度,尚未健全,有待社政與衛生 單 位共同研擬,並作整體性之規劃。固然全民健康保險已經給付 部 份 慢 性 醫 療 與 長 期 照 護的費用,但藉由健康保險給付,全面 給 付 長 期 照 護 服 務,並 非 良策;參考國外發展長期照護之實例, 仍 以 朝 向 結 合 年 金 與 健 康保險制度,或透過私人保險或附加 保 險,為主要發展趨勢。. 25.

(38) 第三節. 中風患者長期照顧個案研究相關文獻. 國 人 過 去 對 腦 中 風 的醫療多強調靜養,不可搬移病人,國 內 學 者 建 議 腦 梗 塞 病 人 可於發病後 2-3 日開始復健,腦出血 病 人 則 於 發 病 後 10 至 14 日開始復健,更有國外文獻報告主張 復 健 治 療 應 於 腦 中 風 後 第 1 天便介入。研究發現,早期進行復 健治療,可加速恢復病人的行走能力及日常生活的獨立性,並 降 低 住 院 天 數 ( 詹 瑞 棋 , 1993)。 腦 出 血 或 腦 梗 塞 中 風患者因大腦損傷的部份、範圍及中 風 的嚴重程度,經急性治療後,存活患者往往留下運動神經障礙、 感 覺 障 礙 、 語 言 障 礙、 智 力減低、認知障礙、情緒異常及運動 失 調 等 後 遺 症 問 題 而 需 接受復健治療 (許美慧, 1996)。 黃 鳳 珍 ( 2007) 個 案 研究發現一位 58 歲男性患者,經中 風 治 療 後 出 院 返 家, 但 因 個案無法接受自己身體的改變,而產 生 拒 絕 與 人 接 觸 及 返 院 繼續治療,導致肢體活動功能退步,日 常生活相當依賴家人。 腦 中 風 的 患 者 會 發 生身體行動上的障礙、意識認知上的 障 礙、語言表達上的障礙、心理情緒上的障礙及對家庭與社會造 成沉重的負擔(慈愛中風資訊 網,2008) 。腦中風患者高達 92.9% 出 院 後 會 返 回 住 家,轉 往一般 安養機構與呼吸照護機構的比率 為 6.4%與 0.7%,腦中風後一個月 76.7%的患者都已返家,但仍 有 18.5%持續住院,腦中風三個月時,持續住院的比率降為 3.5%, 由 此 顯 示 出 對 於 腦 中 風 患者於出院後的照護須更一步延伸至 社 區 層 面 ( 邱 弘 毅 , 2008)。 台 灣 目 前 的 復 健 治 療由復健科醫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 26.

(39) 療 師 及 語 言 治 療 師 來 互 相協助治療病患,有些患者只接受其 中 一項的專業治療,少數會同時接受三項的專業治療(吳瑞溱, 1998)。. 在 中 風 患 者 的 日 常 照護中,常需要將患者移動到不同的 位 置或行動輔具上,在轉移的過程,照顧者常須花費相當大的體 耐 力 來 協 助 患 者 安 全 移 位;患者轉位時,影響安全及順暢度的 因素有很多,照顧者可以依患者的動作能力狀況、開始轉位時, 患者的擺位姿勢是否良好、患者的生理狀況、認知理解能力、 患 者 情 緒 狀 態 及 照 顧 者 與患者的互動關係等這幾項因素,來 選 擇 協 助 轉 位 時 的 最 佳 策 略,不但安全,更能達到省力且具效能 的目標。. 在 長 期 照 護 領 域 中 ,家屬的照護意願、配合度、對個案的 關心程度,以及居家護理師與家屬良好的溝通及適時的變通, 往 往 會 影 響 居 家 護 理 的 決策及居家個案的穩定性(林秀純、楊 舒 琴 、 蘇 芳 玉 、 劉 淑 娟 , 2004)。台灣高齡化社會的來臨, 將 增 加 國 人 罹 患 腦 中 風 的 比率,可以預見未來將需投入更多醫療 在此。若能提升病患自我照顧的能力、協助家屬學習照護的技 巧、降低角色緊張,不僅可增加病患的控制感、自主性與參與 感 , 更 能 減 少 社 會 成 本 與家庭的負擔(蔡秋純、蔡麗雅、游顯 妹 , 2006)。 近 來 長 期 照 顧 的 議 題受到重視,中風患者被鼓勵提早出 院 接受居家治療及照護,以提升患者執行日常生活功能的能力、 27.

(40) 使 用 器 具 的 能 力 及 提 高 生活滿意度;而家庭照顧者的處境,也 開 始 受 到 相 當 程 度 的 重 視 (王怡人, 2008)。善於利用社會資源 及 周 邊 支 持 的 力 量, 可 讓 照顧者擁有適當的喘息時間、得以適 時 的 調 整 情 緒 及 自 己 的 生活步調;而善於利用良好的肢體協 助 技 巧 及 擁 有 正 確 的 人 體 力學概念,不但可以保護照顧者避免 累 積 性 傷 害 以 外 , 也 可 以 保護患者,提高安全性,更可以節省患 者 及 照 顧 者 能 量 的 消 耗,增進 患者在日常生活表現及復健治療 中 的 學 習 效 能 , 進 而 增 進雙方的互動關係 (郭智芳,2008)。. 第四節. 心路歷程相關文獻. 經 由 研 究 者 進 行 國 內照顧者心路歷程的相關 研究 發現,其 中 僅 有 3 篇 是 關 於 長 期 照 顧心路歷程的期刊論文,多數是以 書 籍為主。近年採用個案研究的方法已如雨後春筍般林立,漸漸 受 到 注 目 與 運 用 。 其 3 篇 論文及 10 本書籍經研究者分析、彙 整 成 表 , 如 表 2-4-1、 2-4-2 所示. 表 2-4-1 心 路 歷 程 之 個 案相關文獻 -以 長期照顧 為例 研 究 者 /年 代. 論文名稱. 摘要. 方恩真. 他走的很安詳,還在. 本個案研究主要目的在探討一. (2002). 微 笑 :一 位 母 親 經 歷 癌. 位母親經歷攝症兒童瀕臨末期. 症兒童瀕臨末期至死. 至 死 亡 後 之 心 路 歷 程,採 用 質 性. 亡後之心路歷程. 研 究 法,以 參 與 觀 察、長 期 追 蹤 訪談及醫院病歷參考來收集資. 28.

(41) 料,將 訪 談 互 動 過 程 寫 成 十 四 篇 的行為過程記錄。 戴郁庭. 推開另一扇門聽見. 研究旨在探討一位母親照顧自. (2007). 花開的聲音─照顧. 閉 兒 的 心 路 歷 程,經 由 回 顧 心 路. 自閉症兒童母親的. 歷 程 中,逐 漸 獲 得 自 我 療 癒,重. 心路歷程. 新 自 我 肯 定 生 命 的 價 值,用 自 我 敘說生命故事方式呈現。. 蘇以青. 護理人員照顧受虐. 研究目的在探討醫護人員在照. (2008). 老人經驗之心路歷. 顧受虐老人過程中所面對的挑. 程. 戰,及 跨 越 挑 戰 的 關 鍵 因 素。採 用 敘 述 研 究 法,共 訪 談 了 三 位 醫 護人員。. 表 2-4-2 心 路 歷 程 之 個 案 相關書籍 -以長期照顧為例 作 者 /年 代. 書籍名稱. 劉秀枝. 當父母變老. 摘要 希望讓照顧者對老年人神經方. (2000). 面 的 慢 性 疾 病 有 些 概 念;也 提 醒 中壯年人及早規畫自己的健康 生 活,將 來 才 能 過 有 尊 嚴、有 品 質 的 老 年 生 活,並 減 少 親 人 的 負 擔。. 吳曉玫. 陪 老 爸、老 媽 散 散. 年 老 並 不 是 黑 暗、痛 苦 的 一 件 事 29.

(42) (2000). 步. ,只 要 用 對 方 法,就 能 將 年 老 變 成 一 件 開 朗、快 樂 的 事 情。讓 讀 者知道年老期正是人生的成熟 期。. 陳光明. 寸 草 心 -一 位 神 經. 記述一家人照顧智力衰退之年. (2001). 科教授照顧年邁失. 老 母 親 最 後 四 年 的 經 歷。作 者 以. 智母親的心路歷程. 專家立場觀察入微地記述癡呆 症 在 他 母 親 身 上 發 展 的 經 過,又 能以成長於台灣而移民美國的 子 女 情 懷,道 出 長 年 照 顧 年 邁 母 親以盡孝道的感受。. 曾憲鴻. 照顧者十二首則. 教導每一位照顧者如何在照顧. (2001). 放 心,陪 他 一 段. 並 關 愛 他 人 的 同 時,也 能 照 顧 自 己 的 身 心 健 康;唯 有 保 持 自 身 的 堅 強 與 清 心,才 有 能 量 繼 續 走 完 這條照顧之路。. 許淑霞. 如何照顧年邁父母. 當年邁的父母需要成年的子女. (2005). 照 顧 時 , 該 怎 麼 做 ?面 對 照 顧 父 母 這 件 事,並 有 機 會 在 父 母 的 晚 年,回報當年他們的養育之情。. 周希諴. 好想再牽爸爸的大. 因 父 親 罹 患 癌 症 末 期,而 接 受 周. (2007). 手. 醫師所帶領的安寧療護團隊之 照 顧,所 譜 出 動 人 心 弦 的 生 命 記. 30.

(43) 事。 韋至信、彭月枝. 那一天我們去看. 匯 集了 7C 病 房 諸 多 感 人 故 事 。. (2008). 你 -人 生 最 後 旅 程. 篇 篇 是 愛 的 流 露,章 章 是 情 的 交. 的 31 篇 真 情 紀 事. 融,生 命 樂 章,永 恆 不 息,實 為 一 本 生 活 化、本 土 化 的 生 命 教 材. 趙可式. 安寧伴行. 透 過 每 個 生 命 故 事 的 述 說,傳 述. (2009). 多位臨終病人感人的生命故事, 這 些 故 事 帶 讀 者 走 入 痛 苦,體 驗 痛苦,學習痛苦。當機會來時, 方能掌握痛苦,改變痛苦。. 黃勝堅. 陪伴九旬父母安享. 母親 89 歲、父 親 94 歲,他 如 何. (2013). 天年. 讓老父簽下預立安寧緩和醫療 願 意 書 ?以 自 我 敘 說 照 護 過 程 方 式呈現。. 周貞利. 照顧重度失智的父. 台灣失智症協會家屬聯誼會會. (2013). 親 和 婆 婆,我 甘 願. 長 周 貞 利,以 家 屬 角 色 分 享 照 顧 失智症的經驗。他是怎麼做到 的?. 位 於 不 同 的 角 色 位 置,所欲探討的生命意義亦不同。 自我 發 聲 是 以 自 己 為 主 要 研 究參與者,由自己敘說其生命故事,探 討 本 身 之 障 礙 所 帶 來 不 同生活軌跡的影響;其次他人發聲是 以 探 討 其 他 人 的 生 命 經 驗 為主題,由他人為研究參與者,研究者 31.

(44) 只 是 輔 助 的 角 色 , 協 助 其敘說生命故事。 每 個 留 在 記 憶 中 的 事件都組成一個故事,各個故事組合 起 來 就 是 生 活 的 敘 事, 經 由 研究者分析發現,均以探討如何跨越 其過程為主,不論研究參與者為本身或他人,均描述長期照顧 為 其 於 不 同 階 段 及 不同 角 色 所 帶 來 之 困 惑 及 挑 戰 的 心 路 歷 程 , 真 實 美 妙 地 描 寫 著 人 生 的歷程 故事。 一 本 好 的 故 事 劇 本, 除了劇情豐富生動、主角細膩深 刻的 演出,配角也占其重要地位。但上述相關研究,均以研究參與 者的敘說為研究文本,未發現有其他與研究相 關人物的敘說, 因 此 本 研 究 依 研 究 目 的,為探 究家庭成員與重要他人對母 親的 影響,不僅僅只對主角進行訪談,更 必須對其重要的配角進行 相關訪談,以期呈現主角更完整豐富的長期照顧之心路歷程 。. 32.

(45) 第三章. 研究設計. 研究者採用質性研究中的個案研究法,並運用參與觀察, 訪談等方式蒐集資料以針對相關資料進行歸納、分析與整理。 個 案 研 究 在 狹 意 的 定義是指對某些特定的人、事、物所做 的 描 述 、 析 與 報 告, 而 廣 意的個案研究則是採用各種方法,收 集 有 效 的 完 整 資 對 一 個 人或一個有組織的單位,進行縝密而 深 入 的 研 究 歷 程 ( 陳 李 綢 , 2005)。通常研究者採用個案研究 的 理由之一,為此研究在當地尚未有人做過,所研究的個案具有 啟 示 的 性 質 , 因 此 合 於 採用個案研究(邱憶惠, 1999)。. 第一節. 研究方法. 質 性 研 究 過 程 是 一 個開放式的探究過程,研究者需要在 研 究 現 場 中 持 續 地 獲 得 回 饋和線索,以逐漸醞釀發展研究的方 向, 因此,質性研究計劃是研究者在現場與人們接觸的過程中,逐 漸 醞 釀 發 展 而 來 (高 敬 文 ,2002)。 本 研 究 擬 採 質 性 研 究方法探討長期照顧者之心路歷程的 理由為: 一、 就研究對象而言 雖 然 長 期 照 顧 在 台 灣已實施十幾年,但各縣市實施情形 不 一,即使同一縣內的家庭中,每個照顧者的經驗與體驗亦有所 不同,而這些照顧者的經驗可 能是非意識、隱約的、脈絡的和 非正式的,不是以客觀分離的量化研究所可以掌握的,而質化 研 究 注 重 研 究 者採開放、非結 構的方式和強調當事人如何將其 照 護 經 驗 賦 予 意 義 的 特 質相符,此為本研究採質性研究的理 由 33.

(46) 之一。 二、 就研究目的而言 本 研 究 著 重 深 入 了 解照顧者在長期照顧中,一路走來所 經 歷 的 心 理 調 適 歷 程 與 被 照顧者死亡時的心理歷程。而質性研 究 強 調 社 會 生 活 是 動 態 、 進行的、是系列且相互關連的活動,重 視 變 遷 及 其 後 的 過 程 轉 變,透過深度地探究和豐富地描述,可 確 實 掌 握 個 人 觀 點 和 經 驗 (劉仲冬,民 85),因此本研究適宜以 質 性 研 究 探 究 , 此 為 本 研究採質性研究的理由之二。 三、 就研究觀點而言 本 研 究 是 採 照 顧 者 的觀點來探討長期照顧者在面對被照 顧 者 的 調 適 歷 程 及 對 長 期 照顧的制度的觀感。基於過去研究 多 採 問 卷 調 查 法, 以 尋 求 客觀中立的研究結果,本研究企圖以照 顧者的語言,突顯其角色經驗,及環境脈絡如何影響其經驗感 受。. 第二節. 研究對象. 質 性 研 究 主 要 針 對 少量樣本作集中深入的分析與探討,甚 至 只 研 究 一 個 個 案 (邱憶惠, 1999)。所以,質化研究的樣本必 須 是 能 提 供 「 深 度 」 和「 多元社會實況的廣度」資料者。依據 研究目的,是為探討一位長期照顧者之心路歷程,因此採去立 意 取 樣 的 方 式 選 擇 研 究 對象,然而質性研究較不重視取樣數量 和 特 徵 是 否 具 代 表 性,每一位 研究對象都有與他人共同的部分, 也 有 其 獨 特 的 地 方,取 樣 的數量相對會比較小 (紐文英,2006), 因 此 本 研 究 以 母 親 為 研 究對象,輔以家庭成員及重要他人 為 研 34.

(47) 究問題提供豐富的資訊,使研究者能蒐集深入且多元的資料。. 第三節. 研究架構. 本 研 究 係 探 討 一 位 長期照顧中風患者的心路歷程,為探 究 其 過 程 經 驗 的 歷 程。主 角的父 親因中風多次而癱瘓在床為過程 的 開 端 , 至 照 顧 者 艱 苦 的歷程,最後是被照顧者直至善終。本 研 究 採 用 個 案 研 究 法,對研究 參與者與重要他人進行深入訪談, 經 由 述 說 及 相 關 資 料 的 蒐集,進行整理與分析。. 35.

(48) 結論與建議 圖 3-3-1 研 究 架 構 圖. 36.

(49) 第四節. 研究流程. 本 研 究 以 長 期 照 顧 過程為主軸,根據研究目的、研究問題, 進 行 相 關 文 獻 蒐 集 作 為 依據,擬定訪談大綱,邀請研究參與者 與 重 要 他 人 進 行 訪 談, 再 蒐集相關資料進行整理與分析,最後 進入撰寫研究結果。. 研究動機 機 決定研究 主題 撰寫研究 結果. 資料整理 與分析. 蒐集文獻 資料. 長期照顧. 決定研究 對象. 決定研究 方法. 資料蒐集. 進行訪談. 圖 3-4-1 研 究 流 程 圖. 37.

(50) 第五節. 資料分析與編碼. 一、資料的分析 在質性研究過程中,資料的蒐集和分析是同時持續進行。 質化研究資料分析,第一步就是要閱讀觀察記錄、訪談記錄, 需 要 分 析 的 文 件 ( 高 勳 芳 ,2001)。質性資料為文字描述的 資 料,文字中包含多重意義,必須透過反覆閱讀 訪談資料,以發 揮 判 斷 力 和 創 造 力, 檢 視這些語句在脈絡中的意義,再找出與 研 究 主 題 相 關 之 重 要 意 涵。將相同意涵 規歸為一類,進行水平 分 析 , 交 叉 比 對 或 垂 直 歸納,尋找更深層的概念 (王美惠, 2005)。 研 究 者 將 以 蒐 集 的 資料進行加工,使其逐步趨於系統化 和 條 理 化 , 經 由 「 打 散 」、「 重組 」、「濃縮 」,然後在新的基礎 上 進行整合,其最終目標是對原始資料進行意義解釋(陳向明, 2002)。對於敘事資料進行反 覆不斷的檢視,其研究工作有賴 研 究 者 以 自 我 覺 察 和 自 我規訓來持續檢視文本和其詮釋(吳 芝 儀 譯 , 2008)。 本 文 包 含 了 本 研 究 中 所蒐集的資料,其中需將訪談後的 口 述 資 料 轉 譯 謄 寫 成 逐 字 稿,一字不漏的謄寫下訪談內容,包括 沈默、表情、 聲 調 , 與 訪談現場偶發事件的描述據實描寫,完 整無缺的呈現,以還原訪談情境的真實原貌,不錯過任何可能 線索的蛛絲馬跡,有聲與無聲 的任何資訊都謄寫進逐字稿文本 中。期以在獲得豐富資料與完成主題命名後,享受一切辛勞背 後的價值性及意義性。 38.

(51) 二、資料的編碼 每次 訪 談 後 均 完 整 地 將訪談內容轉譯謄寫出來,藉由錄音 機設備的幫助,將這些對話紀錄逐字謄寫下來,無法辨識的段 落 則 尋 求 研 究 參 與 者 的 協助,並記錄下聽到的每一件事,包括 反覆、非語言的、不完整的說詞、暫停和情緒表達等。為確保 謄寫的準確性,選出幾份已謄寫好的逐字搞,與其會談錄音帶 相 互 對 照 ( 吳 芝 儀 , 2008)。 研 究 者 於 訪 談 結 束 後,即將訪談內容謄寫成逐字稿,並將 逐字稿編號建檔,為每一份資料進行系統編碼,包含所蒐集的 相 關 資 料 。 如 研 究 者 於 2014 年 04 月 05 日對母親進行訪談, 即 將 資 料 編 碼 為 ( 訪 母 140405);對親人 進行訪談時,則將 資 料 分 別 以 稱 呼 的 開 頭 代 表,如(訪五姨 140405) ,即表示於 2014 年 4 月 5 日 對 五姨進行訪談;對鄰居進行訪談時,則將資料以 增 加 英 文 代 碼 表 示 不 同 訪談對象,如(訪鄰居 A140530),即 表 示 於 2014 年 5 月 30 日 對 A 鄰居進行訪談 ,以此類推。 在逐字稿中,會依各種情緒、非語言等事件設定不同的符 號,以讓讀者在閱讀故事時能 更清楚並感受研究參與者述說時 的心情起伏。. 39.

(52) 第六節. 研究的真實性與可靠性. 研究者重視質性研究之客觀性、確實性、可信性等原則, 且遵守研究倫理,希冀在尊重誠實之原則下共同完成此研究。 故 本 研 究 擬 採 用 檢 測 原 則如下 :. 一、客觀性 質 性 研 究 重 視 個 案 的獨特性、個別性與脈絡分析,強調在 自 然 情 境 中 參 與 觀 察,其結果 必須依其特殊性與當下情境進行 解讀及推論,因此任何結論都必須持開放、客觀的立場提出佐 證資料,並透過其他管道進行自我反省與他人討論,以求研究 之 客 觀 性 (劉 作 揖 ,2010)。. 二、確實性 為 避 免 過 度 推 測 , 研究者使用錄音筆、筆記本等工具,並 以 重 點 紀 錄 方 式 為 訪 談 資料紀錄,訪談後將錄音內容昨逐字 記 錄 , 以 求 資 料 的 確 實 和 完整性。. 三、可信性 資料 分 析 的 過 程 , 研 究者須隨時參閱文獻來分析和解釋資 料,以增加思考之深度,減少研究上可能發生的盲點,並和指 導教授、專業人員共同討論,以確保資料分析的信度和效度 (黃 政 傑 , 1996)。 本 研 究 之 資料蒐集除了與受訪者訪談外,佐以 觀 察 法 深 入 了 解 個 案 家 庭 情形,並輔以重要他人,例如個案 家 人、鄰居、重要他人 等,使得收 集資料更加豐富、多元且完整 。. 40.

(53) 第四章. 研究結果. 本 章 主 要 敘 述 是 照 顧者與被照顧者之間的關係,將研究 結 果 分 成 以 下 幾 個 部 分 討 論 :照顧者的家庭背景。接著是被照顧 者發病的開端。第三部分是漫長的照護之路,最後呈現是陪著 被 照 顧 者 最 完 最 後 一 段 路。. 第一節. 關於照顧者. 本文中的照顧者即是研究者之母親,生於民國五十年代, 家 中 除 了 父 母 外 尚 有 一 個哥哥、兩個姐姐、兩個妹妹。在未入 學 時 就 跟 著 長 輩 學 習 簡 單的農務,在農忙時,需投入工作的 行 列,是稀鬆平常的事。 母 親 今 年 50 歲 , 年 紀輕輕就結婚且外出工作了,在外生 活打拚了好幾年,直到 二十年前才返回老家與父母親同住,並 且 也 想 盡 方 法 能 夠 改 善 家裡生活;那時台灣正逐漸由農業社 會 邁向工商業社會,急速的工業化,吸引了許多鄉村的勞力集中 到 都 市 , 使 得 從 事 農 業 的人口減少,城鄉差距就此拉大。雖然 如此,對於落居於較偏遠的鄉村或山區的人民,似乎是感受不 到世代的快速變遷。. 年 輕 時 外 出 打 拚 了 一 段 時 日,而 後 選 擇 回 到 老 家 與 父 母 親 同 住 , 進 而 想 改 善 家 裡 的 生 活,妳 的 外 婆 過 怕 了 苦 日 子,以 前 都 說 她 是 村 內 借 錢 第 一 名 的。因 為 你 外 公 年 輕 時 就 愛 喝 酒、賭 博,導 致 外 婆 一 人 支 撐 這 個 家,幸 虧 我 們 這 些 女 兒 們 都 會 到 田 裡 幫 忙 家 裡 的 農 事,讓 妳 外 婆 可 減 輕 些 負 擔;我 們 家 過 得 最 好 的 是 你 大 舅,既 41.

(54) 可 安 穩 念 書、不 必 做 農 務、還 有 零 用 錢 可 買 點 心、甚 麼 苦 都 沒 讓 他 吃 過 (訪 母 140405)。. 我從國中畢業就跟你的小阿姨一起北上去工作了,因為從小家 裡 窮 , 你 外 婆 要 供 養 6 個子 女 生 活 很 辛 苦 , 所 以 家 裡 沒 有 錢 再 讓 我 們 繼 續 念 書 、 需 要 我 們 外 出 工 作 賺 錢 了 (訪 四 姨 140405)。. 妳 媽 媽 很 辛 苦 啦 !一 邊 要 忙 著 做 生 意 , 還 要 照 顧 妳 外 公 外 婆 , 我 們都很感激她,這樣辛苦照顧兩個老的,都怪妳大舅不擔起當兒 子 的 責 任,所 有 的 照 顧 他 父 母 的 事,都 丟 給 妳 媽 媽,真 的 沒 擔 當 ; (訪 五 姨 140406). 你媽媽很年輕就出去工作了,後來回到老家跟父母一起住,自然 兩老有甚麼狀況都是她在處理的,畢竟遠水救不了近火阿,所以 很 感 謝 你 媽 媽,這 麼 盡 心 盡 力 的 照 顧 他 們 也 不 會 跟 我 們 計 較 甚 麼 , 因 為 大 家 平 平 都 是 辛 苦 人 (訪 四 姨 140406)。. 聽 著 母 親 小 時 候 的 生長背景,可以了解到現代人的生活 真 的 幸 福 許 多 , 雖 然 當 時 生活困頓,卻懂得知足感恩,相較於現 代的生活環境,網路資訊、產業科技等樣樣發達、快速成長, 反 而 使 人 容 易 形 成 依 賴 感、慾望無窮,造成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趨向複雜化,像似一道無形的精神鎖鏈,掩埋了那原本純樸、 善良、閃耀著自然人性光輝的 心靈。從小貧困的環境,讓母親 養成了堅強獨立、不怕吃苦的個性,至今仍然帶著從小養成的 42.

數據

圖 3-3-1 研究架構圖………………………………………………………………..35  圖 3-4-1 研究流程圖….…………………………………………………………….37
圖 3-3-1 研 究 架構 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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