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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三章 研究方法

本章將分別依序對研究架構、研究假設、研究對象、研究工具、

以及資料處理,分節加以說明。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旨在探討大學生個人背景變項、知覺父母婚姻關係對異性 親密關係三者間的關係。研究架構(圖 3-1-1),如下:

圖 3-1-1 研究架構

知覺父母婚姻關係 親密程度

共同相處情形 情感表達情形 分離傾向 和諧程度

意見一致情形 衝突情形

異性親密關係 情感親密 社交親密 溝通親密 精神親密 身體親密 個人背景變項

性別 父母婚姻狀況 家庭社經地位

(2)

第二節 研究假設

根據研究目的及文獻探討,本研究發展之假設如下:

一、大學生之個人背景變項與異性親密關係會有顯著差異。

1-1 大學生之性別不同,其知覺異性親密關係會有顯著差異。

1-2 大學生之父母婚姻狀況不同,其知覺異性親密關係會有顯著 差異。

1-3 大學生之家庭社經地位不同,其知覺異性親密關係會有顯著 差異。

二、大學生之個人背景變項與其知覺父母婚姻關係會有顯著差異。

2-1 大學生之性別不同,其知覺父母婚姻關係會有顯著差異。

2-2 大學生之父母婚姻狀況不同,其知覺父母婚姻關係會有顯著 差異。

2-3 大學生之家庭社經地位不同,其知覺父母婚姻關係會有顯著 差異。

三、大學生的個人背景變項、知覺父母婚姻關係對其異性的親密關係 會有顯著預測力。

3-1 大學生的個人背景變項對其異性的親密關係之各面向會有顯 著預測力。

3-2 大學生的個人背景變項對知覺父母婚姻關係會有顯著預測力。

3-2 大學生的個人背景變項與知覺父母婚姻關係,對其異性的親 密關係之各面向會有顯著預測力。

(3)

第三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之抽樣以教育部高等教育—大專院校概況 2002-2003 統計 資料中,大學本科(含國立、市立、私立之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人 數為 770,915 人為母群體,其大學學生包括:公私立大學、科技大學、

獨立學院及技術學院。因此,在研究對象選取方面,本研究以台灣地 區公私立大學、科技大學、獨立學院及技術學院就讀大一到大四,有 與異性交往經驗的大學生為研究對象。並且依據 Kerejcie & Morgan

(1970)之樣本估計方法,當母群總數超過 100,000 個數時,抽樣誤 差欲小於 5%,樣本數應達 384 個數。

研究者先將台灣之大學院校依北、中、南、東劃分為四區,再抽 取台灣大學、清華大學、輔仁大學、實踐大學、文化大學、醒吾技術 學院、逢甲大學、台中健康暨管理學院、虎尾科技大學、慈濟技術學 院、嘉義大學、高雄醫學大學、南華大學、致遠管理學院、台南女子 技術學院等 15 所學校的大學生,共發出 1500 份問卷,回收樣本共 1258 份,從中刪除無交往經驗之樣本,得有效樣本 873 份。

(4)

第四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採用量化研究之問卷調查法,研究工具選取係考量研究需 要所蒐集的資料而得,問卷內容包括:「個人基本資料」「知覺父母婚 姻關係量表」「親密關係量表」。

壹、親密關係量表

一、量表編製基礎

本研究為測量異性之親密關係,採用 Schaefer 與 Olson(1981)

所發展之 PAIR 量表為基礎,並參考曾文志(1996)「成年早期婚姻親 密量表」及陳秀菁(2002)「親密關係量表」進行修訂。

Schaefer 與 Olson(1981)所發展之 PAIR 量表,為一自評式的 五點量表,包含五種親密類型:情感的親密、社會性親密、性親密、

認知上親密、休閒的親密。本研究又參考曾文志「成年早期婚姻親密 量表」及陳秀菁「親密關係量表」進行編修,增加「精神親密」、「身 體親密」兩分量表。

二、專家效度

本研究以專家效度的方式建立問卷的內容效度,邀請國內在婚姻 與親密關係相關研究領域學者六位學者擔任專家委員(附錄一)。除針 對問卷字句的通順流暢、意思表達之表面效度外,並進一步檢視各題 目所表達的意涵在分量表中的適切性,以建立本量表的內容效度。

三、預試量表之編製

本研究以「親密關係量表」測量大學生所感受的異性親密關係。

預試樣本以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225 名大學生為預試對象,從中抽取有

(5)

交往經驗之大學生,共計有效樣本 176 名。「親密關係量表」為一自陳 式量表,記分方式採 Likert 五點量表,答題方式為「非常不符合」「不 符合」「普通」「符合」及「非常符合」,從 1 分至 5 分,依序編碼為 1 到 5。第 9、10、13、14、15、21、25、26、27 題為反向題,因此反 向計分。個人在某一分量表的得分愈高,表示該項的親密關係程度愈 高。

在「性親密」分量表上,因考量可能有一些大學生沒有發生該行 為,故無法作答,因此,增加「無法回答」一欄。預試問卷回收後,

發現該分量表題項填「無法回答」者,從十成九到四成七不等,平均 有三成五的受試者「無法回答」該分量表題項,因此,將之刪除。

本研究以預試樣本為對象,採項目分析方式進行題目篩選,進行 內部一致性分析,並以預試資料進行因素分析,依據結果修改量表題 項字句之敘述,擬定正式量表題目共 30 題。

四、正式量表之編製

本研究最後以正式樣本有交往經驗的大學生 873 名為對象,進行 內部一致性分析,求得總量表 Cronbach α 值分別為 0.923,各分量表 Cronbach α 值分別為:「情感親密」為 0.779、「社交親密」為 0.675、

「溝通親密」為 0.815、「身體親密」為 0.838、「精神親密」為 0.810。

另外,進行量表之因素分析的建構效度分析,對親密關係量表的 內部結構進行主成份分析抽取共同因素,保留特徵値大於 1,再以最大 變異法進行斜交轉軸,第 8、26、27、29 題因素負荷量未達顯著的題 項,將之刪除,刪除後本量表共得 26 題,得可總解釋解釋變異量為 59.210%。因素負荷量介於 0.249~-0.848 之間,詳見表 3-4-1。

本量表經因素分析後,抽取出 5 個因素,因素一為「情感親密」,

因素分數愈高,代表所感受到的「情感親密」愈高。因素二為「社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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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密」,因素分數愈高,代表所感受到的「社交親密」愈高。因素三在 因素分析的過程中,「認知親密」與「休閒親密」之題項落在同一個因 素中,因此命名為「溝通親密」,因素分數愈高,代表所感受到的「溝 通親密」愈高。因素四為「身體親密」,因素分數愈高,代表所感受到 的「身體親密」愈高。因素五為「精神親密」,因素分數愈高,代表所 感受到的「精神親密」愈高。各分量表所對應題目,分述如下:

1. 情感親密(共 5 題):此分量表包括第 1、7、13、19、25 題。

2. 社交親密(共 3 題):此分量表包括第 2、14、20 題。

3. 溝通親密(共 9 題):此分量表包括第 3、4、9、10、15、16、

21、22、30 題。

4. 身體親密(共 5 題):此分量表包括第 5、11、17、23、28 題。

5. 精神親密(共 4 題):此分量表包括第 6、12、18、24 題。

(7)

表 3-4-1 「親密關係量表」正式樣本因素分析之建構效度結果

問卷題目 因素負

荷量

各分量 表解釋 變異量 (%)

總量表 解釋變 異量 (%)

1. 當我心情鬱悶時,我的男/女朋友是我最好的傾聽者 0.347 5.111 59.210 7. 當我感到不安、無助或沮喪時,我的男/女朋友給我

最大的支持

0.407

13.我時常覺得我的男/女朋友對我有疏遠、冷淡的感覺 0.735 19.我和我的男/女朋友能彼此了解憂傷和快樂 0.418

25.即使我和我的男/女朋友相處在一起時,我仍會有種 孤獨、不被了解的感覺

0.707

2. 我和我的男/女朋友經常和彼此認識的朋友在一起 0.824 5.841 14.我和我的男/女朋友之間沒有很多共同的朋友 0.808

20.我的男/女朋友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好朋友 0.654 3. 當我對事情有疑慮時,我的男/女朋友可以協助我澄

清疑慮

0.676 35.458

4. 我喜歡和我的男/女朋友一起從事休閒活動 0.684 9. 當有重大決定時,我和我的男/女朋友似乎很少有共

0.401

10.我和我的男/女朋友很少分享對方的興趣 0.461 15.和我的男/女朋友認真討論事情時,我有被潑冷水的

感覺

0.293

16.我和我的男/女朋友喜歡一塊兒出去玩 0.697 21.有些事情和我的男/女朋友討論是沒有用的 0.249 22.我和我的男/女朋友彼此有許多相同的興趣或嗜好 0.582

30.我和我的男/女朋友之間有許多可以分享、談論的話 題

0.716

5. 我經常和我的男/女朋友親吻 -0.848 8.922 11.我的男/女朋友會用身體的接觸來傳達愛意 -0.805

17.相處時,我喜歡和我的男/女朋友相互牽著手的感覺 -0.600 23.我喜歡和我的男/女朋友一起相互依偎的感覺 -0.611

28.我和我的男/女朋友常會相互擁抱對方 -0.836

6. 對於未來,我和我的男/女朋友有相同的人生目標 0.739 3.878 12.我和我的男/女朋友有種心有靈犀的感覺 0.423

18.我和我的男/女朋友之間有共同的人生理想 0.666

24.我和我的男/女朋友能彼此了解對方的心情 0.275

(8)

貳、知覺父母婚姻關係量表

一、量表編製基礎

為測量大學生知覺的父母婚姻關係,研究者修訂李閏華(1993)

所發展之「父母婚姻關係知覺」,包含兩部分:1.知覺父母婚姻關係的 親密程度,包括:共同相處情形、情感表達的情形、分離傾向的情形,

2.知覺父母婚姻關係的和諧程度,包括:意見一致的情形、衝突的情 形,兩個分量表分別各有 12 題。

二、專家效度

本研究以專家效度的方式建立問卷的內容效度,邀請國內在婚姻 與親密關係相關研究領域學者六位學者擔任專家委員(附錄一)。除針 對問卷字句的通順流暢、意思表達之表面效度外,並進一步檢視各題 目所表達的意涵在分量表中的適切性,以建立本量表的內容效度。

三、預試量表之編製

本研究以「知覺父母婚姻關係量表」測量大學生所知覺的父母婚 姻關係。預試樣本以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225 名大學生為預試對象,共 計有效樣本 224 名。本量表採 Likert 五點量表計分,反應方式為「非 常不同意」「不同意」「普通」「同意」「非常同意」,從 1 分至 5 分,

依序編碼為 1 到 5。第 10、12、13、18、19、20、21、22、23 題為反 向題,因此反向計分。得分愈高,表示個人感受到父母婚姻關係的親 密程度與和諧程度愈高,即對父母該項婚姻關係的評價愈高。並以預 試樣本為對象,採項目分析方式進行題目篩選,進行內部一致性分析,

並以預試資料進行因素分析,擬定正式量表題目共 23 題。

四、正式量表之編製

本研究最後以正式樣本 1258 份刪除父母離婚或喪偶超過十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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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得 1223 名有效樣本,進行內部一致性分析,求得總量表 Cronbach α 值分別為 0.928。「知覺父母婚姻關係的親密程度」之次分量表 Cronbach α 值分別為:「共同相處」為 0.887、「情感表達」為 0.844、

「分離傾向」為 0.792;「知覺父母婚姻關係的和諧程度」之次分量表 Cronbach α 值分別為:「意見一致性」為 0.850、「衝突現象」為 0.876。

另外,進行量表之因素分析的建構效度分析,對知覺父母婚姻關 係量表的內部結構進行主成份分析抽取共同因素,內設因素值為 5,再 以最大變異法進行正交轉軸,因第 14 題因素負荷量未達顯著的題項,

因此將之刪除,刪除後本量表共得 22 題,得可總解釋變異量為 69.753

%。因素負荷量介於 0.311~0.805 之間,詳見表 3-4-2。

本量表經因素分析後,得出與李閏華(1993)所發展之「父母婚 姻關係知覺」量表一致的因素,「父母婚姻關係親密程度」分量表包含:

「共同相處」「情感表達」「分離傾向」等三個次分量表;「父母婚姻 關係和諧程度」分量表包含:「意見一致性」「衝突現象」等二個次分 量表。各分量表所對應題目,分述如下:

1. 知覺父母婚姻關係的親密程度:

(1) 共同相處(共 5 題):此分量表包括第 1、2、3、4、5 題。

(2) 情感表達(共 4 題):此分量表包括第 6、7、8、9 題。

(3) 分離傾向(共 4 題):此分量表包括第 10、11、12、13 題。

2. 知覺父母婚姻關係的和諧程度:

(1) 意見一致性(共 3 題):此分量表包括第 15、16、17 題。

(2) 衝突現象(共 6 題):此分量表包括第 18、19、20、21、

22、23 題。

(10)

表 3-4-2 「知覺父母婚姻關係量表」正式樣本因素分析之建構效度結果

問卷題目 因素負

荷量

各分量 表解釋 變異量 (%)

總量表 解釋變 異量 (%)

1.我的父母親會共同討論商量問題 0.726 16.641 68.435

2.我的父母親會一起聊天 0.782

3.我的父母親有共同相處的時間 0.795

4.我的父母親會一起出外拜訪親友 0.725

5.我的父母親有共同的嗜好 0.445

6.我的父母親會說出對彼此的愛意 0.841 12.840

7.我的父母親會相互讚美對方 0.772

8.我的父母親會相互關心對方 0.364

9.我的父母親會用肢體動作表示親密 0.783

10.我的父母親經常提出分居或離婚 0.704 16.126 11.我的父母親經常同睡於一間臥房 0.499

12.我的父母親很少碰面 0.673

13.在家時,我的父母親幾乎不跟對方講話 0.640

15.我的父母親對家中的大小事情均有一致的看法 0.726 10.969 16.我的父母親在人生觀上有相同的生活目標 0.757

17.我的父母親的想法是相近的 0.737

18.我的父母親常會冷戰 0.677 13.177 19.我的父母親會抱怨對方不能體諒 0.805

20.我的父母親會當著孩子的面指責對方的不是 0.760

21.我的父母親會有爭執與吵架 0.750

22.我的父母親吵架時會相互推拉 0.349

23.我的父母親曾有衝突打架的行為 0.311

(11)

參、個人基本資料之內容

個人基本資料包括:性別、家庭社經地位與父母婚姻狀況。

一、性別

性別包括男性及女性,分別編碼為 0 與 1。

二、父母婚姻狀況

父母婚姻狀況,以父母已婚以及父母離婚或分居喪偶,分別編碼 為 1 至 3。

三、家庭社經地位

家庭社經地位之評定標準,係參考林生傳(1989)修訂 Hollingshed

(1975)所設計的「兩因素的社經地位指數」(Two Factors Index of Social Position)而成。計算時,教育程度及職業水準採父母較高之 一方為準,其計算方式為:職業地位與教育程度加權合併,將職業地 位指數乘以「7」,加教育程度指數乘以「4」,所得分數作為社經地位 指數,再依此分為五等級,分別為:社經地位指數在 55 至 52 為「第 一等級」、51 至 41 為「第二等級」、40 至 30 為「第三等級」、29 至 19 為「第四等級」、18 至 11 為「第五等級」,分別編碼為 1 至 5;再將「第 一等級」與「第二等級」合併列為「高社經地位」「第三等級」為「中 社經地位」「第四等級」與「第五等級」合併列為「低社經地位」。問 卷回收後,因高社經地位所佔比例最少,因此,和中社經地位合併為

「中、高社經地位」,與「低社經地位」分別編碼為 0 與 1。

(12)

第五節 資料處理

本研究運用問卷調查方式作量化研究,問卷回收後,採用 SPSS 統 計套裝軟體進行資料分析,所使用的統計方法包含:描述性統計、因 素分析、卡方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多元迴歸分析等,分析問卷 之結果。

一、描述性統計

使用描述統計分析受試者在量表上百分比、平均數、標準差,用 以了解大學生個人背景變項、知覺父母婚姻關係及對異性親密關係等 變項之分布情形。

二、因素分析

因素分析分為二階段,第一階段建立異性親密關係量表與知覺父 母婚姻關係量表之建構效度。第二階段分析異性親密關係量表與知覺 父母婚姻關係量表之分量表所測量的向度,並轉化為因素分數簡化變 項,以作為進一步分析變項間關聯性之基礎。

三、t 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Way ANOVA)、薛費(Scheffe)

事後比較

考驗性別、父母婚姻狀況、家庭社經地位等,對知覺父母婚姻關 係是否有差異,以檢定研究假設一。

四、t 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Way ANOVA)、薛費(Scheffe)

事後比較

考驗性別、父母婚姻狀況、家庭社經地位等,對異性親密關係是 否有差異,以檢定研究假設二。

(13)

五、多元迴歸(Regression)分析

考驗大學生的個人背景變項、子女知覺父母婚姻關係與異性親密 關係之預測力,以此統計方法驗證假設四。

數據

表 3-4-1 「親密關係量表」正式樣本因素分析之建構效度結果  分 量 表  問卷題目  因素負 荷量  各分量表解釋變異量 (%)  總量表解釋變異量(%)  1. 當我心情鬱悶時,我的男/女朋友是我最好的傾聽者  0.347  5.111  59.210  7
表 3-4-2 「知覺父母婚姻關係量表」正式樣本因素分析之建構效度結果  分 量 表  次分量 表  問卷題目  因素負荷量  各分量表解釋變異量 (%)  總量表解釋變異量(%)  1.我的父母親會共同討論商量問題  0.726  16.641  68.435  2.我的父母親會一起聊天  0.782  3.我的父母親有共同相處的時間  0.795  4.我的父母親會一起出外拜訪親友  0.725 共同相處  5.我的父母親有共同的嗜好  0.445  6.我的父母親會說出對彼此的愛意  0.84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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