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經濟部 函
地址:10015 臺北市福州街15號 承辦人:林雨歆
電話:23767771 傳真:27351946
電子信箱:yhlin00622@tipo.gov.tw
受文者:中華民國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04月11日 發文字號:經智字第1070460145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JCS1610704601450.odt、JCS2810704601450.pdf)
主旨:「專利權期間延長核定辦法」,業經本部會銜衛生福利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7年4月11日以經智字第 10704601450號、衛授食字第1071402972號、農科字第107 0709474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 份,請查照。
正本:司法院秘書長、智慧財產法院、行政院經濟能源農業處、行政院法規會、法務部
、衛生福利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 臺灣總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 會、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工業技術研究院、日本台灣交流協會
、台北市日本工商會智財委員會、歐洲經貿辦事處、歐洲在台商務協會、美國在 台協會、台北市美國商會、中華民國開發性製藥研究協會、中華民國學名藥協會
、中華民國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製藥發展協會、中華民國西藥商業 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區製藥工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藥品行銷暨管理協會
、台灣藥物臨床研究協會、台灣研發型生技新藥發展協會、台灣植物保護工業同 業公會、台北市植物保護商業同業公會、經濟部法規委員會、經濟部訴願審議委 員會、經濟部秘書室
副本: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一組,專利二組,專利三組,國企組,資料服務組(請刊登專 利公報),秘書室,法務室)、新竹服務處、臺南服務處、臺中服務處、高雄服務處
﹝均含附件﹞ 2018-04-11
09: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