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102 年從業人員甄試試題
職階 甄選類科【代碼】:專業職(一) 法律事務【E3501】
專業科目(1):民法
*請填寫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注意:•作答前須檢查答案卷、入場通知書編號、桌角號碼、應試類別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 人員處理,否則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單面,共有四大題之非選擇題,各題配分均為 25 分。
ƒ非選擇題限用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於答案卷上採橫式作答,請從答案卷內第一頁開始書寫,違 反者該科酌予扣分,不必抄題但須標示題號。
„請勿於答案卷上書寫姓名、入場通知書編號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違者該科答案卷即認 無效,並以零分計算。
…應考人得自備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機(須不具財務函數、工程函數或儲存程式功能,且不得發出聲 響)。若應考人於測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機放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勸阻無效,仍執意使用者,
扣除該科目成績 10 分;計算機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答案卷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題目一:
五歲之甲於資源回收廠發現一被人拋棄的老舊玩具,並將該玩具帶回家玩。則甲得否取 得該玩具之所有權?請附具理由說明之。【25 分】
題目二:
何謂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何謂債權詐害行為?請舉例說明以債權詐害為目的之通謀虛 偽意思表示之案例。【25 分】
題目三:
請依民法之規定,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欲向乙購買一塊土地,但因工作繁忙,無暇處理土地買賣事宜,所以授權律師 丙代為處理其與乙的土地買賣事宜。由於甲在簽訂買賣契約前,聽聞丙律師的風 評不佳,因而寄了一封信給丙,表示要撤回授予給丙的代理權。但丙被撤銷代理 權後,還是以甲之代理人身分與乙簽訂土地買賣契約。請問:該土地賣賣契約之 效力如何?【10 分】
(二)A 向 B 租房子,雙方約定租期一年並交付押租金三萬元,半年後 B 將該房屋轉 售給 C。請問:在租期屆滿前,新的屋主 C 可否要求 A 搬走?若租期為十年有 無不同?【15 分】
題目四:
請依民法之規定,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何謂「權利能力」?何謂「行為能力」?【10 分】
(二)小珍現年十六歲,未婚,目前正就讀台北市某高級中學,在未經其法定代理人 同意的情形下,向甲購買價值七萬元的鑽石項鍊,則該買賣契約之效力如何?
【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