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列传第十六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列传第十六"

Copied!
208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Loading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第四十六條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六

一、為辦理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

第二十四條 學、術科測 試辦理單位應遴聘具有 下列資格之一者,擔任 學科測試及術科測試採 筆試非測驗題方式之監 場人員:. 一、

釋等學品第六十三 釋願樂品第十四 釋稱揚品第六十五 釋稱揚品第六十五之餘 釋囑累品第六十六 釋無盡方便品第六十七 釋六度相攝品第六十八

教練有第一項第七款或第十款規定情形之一者,應經審委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

六、

巴拿馬與中美洲五國自由貿易協定第七章規定,依 GATT 1994 第六條 及第十六條、GATT 1994

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第 1